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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方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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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1891~1962)原名洪骍,字希强;后改名适,字适之,安徽绩溪人。1910年胡适考取“庚款”第二批留美学生,先在康奈尔大学学农,后改学哲学,兼学英国文学、政治、经济,获学士、硕士学位。1915年入哥伦比亚大学,师从杜威,学习实验主义哲学。1917年5月,通过博士学位的最后考试,尚未拿到博士文凭便匆匆回国任北大教授。胡适在美国读书时,积极思考文学革命的主张,1917年1月在《新青年》上发表《文学改良刍议》的发难文章。五四时期,他以提倡文学革命与思想解放而成为新文学运动的领袖人物。1920年,胡适出版《尝试集》,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部白话诗集。胡适还是一位享有国际声望的大学者,先后出版专著三十余部,在文学、史学、哲学等诸多学术领域都有开创性的贡献,深深地影响着一代学人。 陈衡哲(1890~1976)笔名莎菲,湖南衡东石湾人。她在《自传》里说:“我的祖父是湖南衡山人(按:后划为衡东),但因我的祖母和母亲都是江苏武进人,我自己又是生在那里的,所以就算是武进人。”陈衡哲的祖父陈梅村是清朝进士,翰林院庶吉士,勤于读书,为人正直,至今石湾还流传他不少故事。他共有十三个子女,陈衡哲的父亲是幼子,也担任过清朝的官吏,共生五个子女,陈衡哲排行第二。三妹陈衡粹是著名戏剧家余上沅的夫人。陈衡哲从小聪慧好学,深受父母喜爱。1914年清华学堂招收留美女学生,经过考试,她入美国瓦沙女子大学,专修西洋历史,兼学西洋文学。1918年在瓦沙女子大学获文学学士学位后,又进芝加哥大学继续学习。1920年获硕士学位,并回国到北京大学任教。曾先后担任过北京大学历史系、南京东南大学历史系、四川大学历史系教授。1927年至1933年,陈衡哲曾先后四次代表中国出席在美国檀香山、日本东京、中国上海、加拿大班府召开的太平洋会议的学术会议。陈衡哲先后出版的学术专著有《文艺复兴史》、《文艺复兴小史》、《西洋史》(上下册)等。陈衡哲是中国现代文学第一代女性作家,与谢冰心、凌淑华、冯沅君、黄庐隐、苏雪林一样驰名。柯灵称赞她们:“大都出生于仕宦之家,还是清末的遗民,有的留学海外,浥欧风,沐美雨,或多才多艺,或作家而兼学者,格调高雅清婉,上承古典闺秀余绪而别具五四新姿。”〔1〕“作家而兼学者”的陈衡哲,文学只是她治史之外的“余事”,她曾表白过:“我既不是文学家,更不是什么小说家,我的小说不过是一种内心冲动的产品。它们既没有师承,也没有派别,它们是不中文学家的规矩绳墨的。它们存在的惟一理由,是真诚,是人类情感的共同与至诚。”〔2〕作为作家,她的创作并不丰富,只有短篇小说集《小雨点》,散文《陈衡哲散文集》(上下两卷)和用英文写作的《一个中国女人的自传》等。此外,在抗战流亡时期,还写作了不少诗文小说,可惜未曾发表。陈衡哲尽管著作不多,但正如司马长风先生所说:当文学革命蓬勃兴起的时候,“首先响应拿起笔写小说的作家,最先是鲁迅,第二个就是陈衡哲。她实是新文学运动第一个女作家”〔3〕。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陈衡哲占有一定的地位。 胡适与陈衡哲是同辈作家。1916年在留美期间通讯相识,尔后,由相识而相知。在几十年的风风雨雨中, 他们在文化、教育、生活上,相互提携,共同拼搏,那高尚而纯洁的友谊,真挚而动人的故事,成了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佳话。史海钩沉,回味他们的情感世界,无不让我们感佩至极,敬慕由衷。 新文学“最早的同志” 胡适曾在《尝试集自序》里说:“至今回想当时和那班朋友,一日一邮片,三日一长函的乐趣,觉得那真是人生最不容易有的幸福。我对于文学革命的一切见解,所以能结晶成一种有系统的主张,全都是同这一班朋友切磋讨论的结果。”胡适不是情绪化的热情诗人,而是很有修养的冷静学者,他在这里说得轻松,也很客气,实际情况远比这复杂和严峻。早在1915年夏天,美国东部中国留学生成立了一个“文学科学研究部”,胡适担任文学委员。在研究部的年会上,他写了篇《如何可使吾国语言易于传授》的文章,指出文言文是一种“半死的语言”,而称白话文为活的语言。他的发言引起了与会者的重视,成了他文学革命的逻辑起点。这年秋天,胡适即将离开康奈尔大学去哥伦比亚大学就读。康奈尔大学设在绮色佳镇,全镇一万六千居民,风光秀美,景色宜人,胡适已在此生活了五年,“一溪一壑都有深情”〔4〕,把它称为“第二故乡”。当时,同乡好友梅光迪在此度假。他已取得了威斯康辛大学文学学士学位,准备到哈佛大学深造。为欢送梅光迪入哈佛大学,胡适作诗祝贺,其中有“鞭笞驱除一车鬼,再拜迎入新世纪”句。诗中“鬼”者,洋鬼子之谓也。胡适的诗遭到了任鸿隽(叔永)的嘲讽。任鸿隽与胡适是中国公学的同学,1911年赴美留学又与胡适同在康奈尔大学同校,彼此交情甚厚。任诗标题为《送胡生往哥伦比亚》,抓住“鬼”的线索,一口气把十一个外国名词的译音连缀在一起,组成一首打油诗,并对“文学革命”加以挖苦。胡适当时觉得苦闷、孤独,回敬了一首,并请任鸿隽转致诸友人,诗中提出了“要须作诗如作文”的观点,明确表明作诗需要跟作文一样用白话来写作,并开始“尝试”写作白话诗。胡适的观点提出后,遭到了梅光迪、任鸿隽和其他朋友的反对,又展开了激烈的论争。通过论争,梅光迪被说服了,赞成了胡适的主张。1916年夏天,任鸿隽、陈衡哲、梅光迪、杨铨(杏佛)、唐钺等人在绮色佳相聚,胡适没有参加。任鸿隽写了《泛湖记事诗》一首,用了不少文言典故,陈词老调,遭到了胡适的批评,于是又引起了新的论争。任鸿隽说:“白话有白话用处(如作小说、演说等),然不能用之于诗。”梅光迪的态度也起了变化,又插进来论战,他写信给胡适说:“文章体裁不同,小说词曲固可用白话,诗文则不可。”并嘲笑胡适的白话诗,好像儿时听“莲花落”一样,找不出一点诗味来。朱经农是胡适在中国公学的好友,这时也来到美国,他写信劝胡适:“白话诗无甚可取。”胡适的主张得不到朋友的支持、赞成,他感到孤寂、苦闷,便写下了著名的《蝴蝶》: 两个黄蝴蝶,双双飞上天。 不知为什么,一个忽飞还。 剩下那一个,孤单又可怜。 也无心上天,天上太孤单。 《蝴蝶》写于1916年8月,收入《尝试集》,初版时题作《朋友》,是他当时孤寂、苦闷心情的自然流露。他期待着“同志”共同参与文学革命,而陈衡哲则是新文学“最早的同志”。 陈衡哲当时就读于美国瓦沙女子大学,距绮色佳有数小时火车的距离。她到绮色佳度暑假时,胡适已进了纽约的哥伦比亚大学,失却了见面的机会。唐德刚先生是胡适的同乡、学生、忘年交,当他六十年之后写《胡适杂忆》时,还用幽默、揶揄的笔调写到当年的往事:陈衡哲“豆蔻年华,藏在深闺”,“惊鸿一瞥地在绮色佳出现”,“与诸名士游湖借伞之时,适之却远在二百英里之外,服务无由,而挟伞于后、尾追不舍的却是胡氏最好的朋友任叔永。”胡适是1916年10月开始与陈衡哲通信的,1917年4月7日由任叔永陪同,他们才见了第一面。胡适在《藏晖室札记》中记道:“4月7日与叔永去普济布施村(Poughkeepsie)访陈衡哲女士,吾于去年10月始与女士通信,五月以来,论文论学之书以及游戏酬答之片,盖不下四十余件。在不曾见面之朋友中,亦可谓不常见也。此次叔永邀余同往访女士,始得见之。”这是胡适在美留学期间与陈衡哲女士的第一次见面,也是惟一的一次见面。他们虽然见面次数不多,但在五个月之内,胡适单方面便寄出了信函“四十余件”,差不多每月十件,为数颇不算少。尤其是那些“游戏酬答之片”,双方的感情还是很亲密、很谐趣的。1914年11月1日,因彼此称呼问题,“寄陈衡哲女士”云: 你若“先生”我,我也“先生”你。 不如两免了,省得多少事。 11月3日,记“陈女士答书”曰: 所谓“先生”者,“密斯特”云也。 不称你“先生”,又称你什么? 不过若照了,名从主人理,我亦不应该,勉强“先生”你。 但我亦不该,就呼你大名。还请寄信人,下次寄信时,申明要何称? 胡适答云: 先生好辩才,驳我使我有口不能开。 仔细想起来,呼牛呼马,阿猫阿狗,有何分别哉? 我戏言,本不该。 下次写信,请你不用再疑猜: 随你称什么,我一一答应响如雷,决不再驳回。 这些,只是朋友之间的“游戏酬答之片”,绝对算不上“情书”。一则胡适是一个很遵循传统道德的君子,他知道任鸿隽正在追求陈衡哲,“朋友之‘友'不可友”,是当时留学生很讲究的一项侠义传统,他不会做违背这一传统的“第三者”。更何况胡适是一大孝子,母亲已在家乡给他与江冬秀女士订下了婚约,他也不会轻易违抗母命。二则陈衡哲女士当时正充满理想,主张“不婚主义”,胡适也不会轻易放下面子,去碰这个钉子。 那么,胡适为什么要称陈衡哲为新文学“最早的同志”呢? 一是陈衡哲女士对他文学革命主张的支持。胡适后来借给《小雨点》写序的机会,表达了自己的心情:“民国五年七八月间,我同梅、任诸君讨论文学问题最多,又最激烈。莎菲(陈衡哲的笔名)那时在绮色佳过夏,故知道我们的辩论文字。她虽然没有加入讨论,她的同情却在我的主张的一方面……她不曾积极地加入这个笔战;但她对于我的主张的同情,给了我不少的安慰与鼓舞。她是我的一个最早的同志。” 二是陈衡哲女士用自己的创作实践,支持了胡适文学革命的主张。胡适主张“作诗如作文”,提出了《文学改良刍议》,高举起了文学革命的大旗,陈衡哲是最先响应并拿起笔来进行创作的作家之一。她最早从事白话新诗的创作,1918年便在《新青年》上发表了新诗《人家说我发了痴》(第五卷第三期)。胡适在《尝试集·自序》里,无不夸耀地赞扬她:“美国陈衡哲女士,都努力做白话诗。”她也最早从事白话小说的创作,1917年在《留美学生季报》上发表白话小说《一日》,比鲁迅的《狂人日记》还早了一年。《小雨点》也是《新青年》时期最早创作的一篇小说。胡适在《〈小雨点〉序》中客观公正地评价道:“我们试回想那时期新文学运动的状况,试想鲁迅先生的那一篇创作——《狂人日记》——是何时发表的,试想当日有意作白话文学的人怎样稀少,便可以了解莎菲的这几篇小说在新文学运动史上的地位。”陈衡哲最早用自己的创作实践支持胡适文学革命的主张,她不愧为新文学“最早的同志”。 胡适称陈衡哲为“最早的同志”,还表现在对她创作才华、创作个性的了解上。1916年,任鸿隽正担任《留美学生季报》主编,收到了陈衡哲寄来的两首五绝: 月 初月曳轻云,笑隐寒林里; 不知好容光,已映清溪水。 风 夜间闻敲窗,起视月如水; 万叶正乱飞,鸣飙落松子。 任鸿隽觉得自己在新大陆发现了新诗人。他把诗抄寄胡适,要他猜是何人所和。胡适回信说:“两诗绝妙!《风》诗吾三人(任、杨及我)若用气力尚能为之;《月》诗绝非我辈寻常蹊径。……足下有此情思,无此聪明;杏佛有此聪明,无此细腻……以适之逻辑度之,此新诗人其陈女士乎?”〔5〕一语中的,其心灵相通相知之程度可想而知,同时,也为文学之途中的“最早的同志”加上了一个绝妙的注脚。 “依旧我们三个朋友” 留美期间,胡适、陈衡哲、任鸿隽是三个好朋友。任鸿隽(1886~1961),字叔永,四川巴县人,1991年赴美到康奈尔大学学习。是科学家,也是文学家。回国后在北大任教,担任过四川大学校长,中央研究院总干事兼化学研究所所长。任鸿隽1919年与陈衡哲订婚,1920年陈衡哲获芝加哥大学硕士学位,受北京大学校长蔡元培邀请,回国担任教授,是北大第一名女教授。陈衡哲、任鸿隽回国时,胡适正在南京高等师范学校举办第一期暑假讲学,与老朋友陈衡哲、任鸿隽相聚。胡适于《我们三个朋友》的结尾处写道: 又是一种山川了, 依旧我们三个朋友。 此景无双, 此日最难忘, 让我们的新诗祝你们长寿! 此诗是他们深厚友谊的见证。在以后的漫长岁月中,他们或相聚笑谈,如沐春风;或书信往来,诗词相和,谱写了动人的友谊新篇章。 胡适对陈衡哲的工作非常支持。胡离开南京返校后,妻子江冬秀刚生下一个女儿,忙完家务,便为陈衡哲的工作进行联系。他先拜访了校长蔡元培,后与史学系主任朱希祖进行具体磋商。陈衡哲想教西洋史,但系里已安排了教师,不便中途辞退,朱答应说:请她先教“西洋近百年小史”,或教英文。要教西洋史,只好到明年再商量。这样,陈所教的课程基本安排好了。8月31日,陈衡哲给胡适写信:“适之:我有两小事要和你商量:(1)我很希望星期六没有课。你和朱先生安排时间的时候,若做得到,极盼望你们给我这个favor(恩宠)。(2)我一天大约有两三小时的课若能连在一起,便可省俭不少光阴,不知做得到吗?”从信的内容,一方面可以看到陈对胡的充分信任,另一方面也反映出胡对陈的细致入微的帮助。9月11日,北大开学,请来大批新教授,开学典礼具有迎新意义,胡适带病参加。典礼上新教授均发表演说,胡适在当天的日记中写道:“是日新教授皆有演说,莎菲最佳。……我也勉强说了十几分钟。” 陈衡哲也极力支持胡适的工作。1923年,胡适因病离京南行,决定到杭州休养。陈衡哲此时已离开北大,住在上海,希望胡适早日南下,同游杭州。胡适到了上海,准备顺便访问郭沫若、郁达夫,把过去在报刊上打了八九个月的笔墨官司作个小结。胡主动写信致意,郭、郁也表示愿意和解。胡适到上海后,郭请他吃饭,彼此喝酒不少。据胡适日记载:“是夜沫若、志摩、田汉都醉了。”两天后胡适、徐志摩回请,作陪的有田汉夫妇、陈衡哲夫妇。经过当面洽谈,胡适与郭沫若、郁达夫的笔墨官司逐渐得以平息。“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帝国主义侵占我国东北三省,得寸进尺,形势危机。一些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准备办一份独立的刊物,来表达自己对国家政治、外交、国防方面的意见。刊物署名《独立评论》,胡适担任总编辑。为了有独立的经济基础,当时规定:凡愿意参加的社员每月捐出固定收入的百分之五作为基金。捐认资本分户帐册记载:任鸿隽捐款三十元,陈衡哲捐款二十元。 胡适对陈衡哲生活上的关心真是无微不至。1920年陈衡哲回国从南京到达北京后,9月5日与胡适一起到火车站迎接任鸿隽与赵元任。赵元任到清华任教,任鸿隽暂住胡适家。第二天胡适陪任到陈衡哲家,拜见岳父岳母。9月16日陈、任举行结婚典礼,胡适做赞礼,蔡元培为证婚人。胡适戏赠他俩的对联是:“无后为大,著书最佳。”他们采用新式婚礼,仪式简单,不讲排场,这符合胡适的一贯主张。1917年胡适与江冬秀在家乡结婚时,也采用新式婚礼,石破天惊,乡亲议论纷纷,一时传为笑谈。胡适对陈衡哲的婚礼颇为赞赏,他说:“婚礼甚简单,最可采用。”不久陈衡哲怀孕不能上课了,为陈的工作,胡适出力最多,这也使他有些为难。他在日记中写道:“此后推荐女子入大学教书,自更困难了。当时我也怕此一层,故我赠他们的贺联为‘无后为大,著书最佳'八个字。但此事自是天然的一种缺陷,愧悔是无益的。” 陈衡哲也关心着胡适的生活。1923年春天,胡适因为生病准备休假,陈衡哲早已离开北京,家居上海,力劝胡适来杭州养病。8月,中国科学社第八次年会在杭州召开,散会后,胡适在杭州西南山上烟霞洞休养,陈衡哲和任鸿隽等又到烟霞洞陪胡适玩了几天。后来陈衡哲来信说:“我们在烟霞洞时,真正扰你们了。” 1928年春,胡适到上海担任中国公学校长,第二年春天,利用寒假,离沪北上,到了北京。这时,陈衡哲、任鸿隽因工作原因,又迁回了北京。胡适在北京逗留五周,三周住在陈衡哲、任鸿隽家,两周住在丁文江家。久别重逢,世事沧桑,好友聚在一起,自然有说不尽的欢乐。胡适不仅有“依旧我们三个朋友”,而且结识了两个“要好极了”的小朋友,即陈衡哲、任鸿隽的两个孩子。陈衡哲的一封短信,生动地描写了胡适与他们一家四口的深情厚谊。其信云:“适之:今天小都、书书看见我不曾同了你回来,失望极了,书书尤为不乐。她说:‘请胡伯伯再回来住罢,我又不会写信,怎么办?'这是她第一次觉得不会写信的痛苦的,可见她爱你的深了。她们两人都盼望胡伯伯回来住。在君(丁文江)又要说,这是娘的意思了。若然,那真是阿弥陀佛,冤哉枉也。她们的父亲和母亲,虽然也盼你能回来住几天,但自知没有与你的把哥哥争客的资格,一定不望你回来的。但他们两人却真是和你要好极了。……”这里的“小都”,是陈、任的长女以都,后获哈佛博士学位,在美国大学任教授。这里的“书书”,是陈、任的次女以书,后也毕业于美国瓦莎女子大学,解放后回国,曾在上海外语学院工作。当然,这是后话。 胡适与陈衡哲都既是作家,又是学者,他们在几十年的交往中,学术交流构成了重要的内容。胡适的《尝试集》1920年出版后,受到了读者的欢迎,1922年10月又“增订四版”,这是经过“众手增删”的本子。胡适自己已删了一遍,便首先请任鸿隽、陈衡哲再删一遍,足见胡适对陈衡哲的信任。当陈衡哲的《小雨点》在1928年由新月书店出版时,胡适热情洋溢地写了序言,充分评价了它在新文学进程中的作用和地位。陈衡哲的《西洋史》(上下册)在商务印书馆出版后,1926年7月,胡适正在环球旅行,当火车行于贝加尔湖边时,面对异域的湖光水色,他怀念国内治史的朋友,写了一篇评论文章,介绍他们的新作,集中评价了陈衡哲的《西洋史》,称它是中国治西洋史的学者给中国读者精心著述的第一部西洋史。 《胡适论学往来书信选》(下册)共收陈衡哲致胡适书信九件,其中有讨论学术问题的,如1924年5月28日关于“唯物史观”、关于“文化定义”的讨论。有讨论创作问题的,如1923年2月20日关于小说《洛绮思的问题》中的故事情节、人物性格、心理描写的讨论。有讨论刊物编辑方法的,如1923年4月5日对《努力》“小说”概念界定的讨论。1923年4月5日,陈衡哲寄给胡适一首白话新诗: 一个女尼的忏悔 我不住的添着香, 想隔断那花香的来路; 我急切的敲着木鱼, 想把那庵外的鸟声止住。 但是浓浊的香味, 死呆的声响, 总敌不了那鸟和花, 总阻不了他们来挑拨我的心浪。 我只得急念着佛, 哀求那佛爷的援助; 但心浪涌得太高了, 就是佛也不能压他下去了。 我该忏悔了, 我不该辞了那庵外的明美世界, 来过这庵里的涩暗日月。 我该忏悔, 我应该忏悔。 这首诗没有收到集子中去,今天的读者已经很难读到了。抄录于此,不仅可以一饱读者的眼福,而且也可以从中参悟出他们之间情感世界的涓涓涟漪。当然,这首诗无论从思想内容到表现形式,从创作构思到艺术意境,放在今天诗歌创作中去,都该是不可多得的上乘之作。 陈衡哲曾用“金坚玉洁”来形容友谊。其实,他们之间的友谊,实在比金坚,比玉洁。 《文坛画虎录》风波及其余波 1935年电影女明星阮玲玉自杀后,鲁迅写过一篇著名的杂文《论“人言可畏”》,指出:“小市民总爱听人们的丑闻,尤其是有些熟识的人的丑闻。……阮玲玉正在现身银幕,是一个大家熟悉的人,因此她更是报章凑热闹的好材料,至少也可以增加一点销场。”鲁迅对小市民读者心理的论述,对报刊“凑热闹”动机的分析,鞭辟入里,深刻犀利。 胡适、陈衡哲、任鸿隽是大家熟识的社会名流,他们“金坚玉洁”的友谊,也成了“报章凑热闹的好材料”。1934年《十日谈》第二十六期的《文坛画虎录》专栏上,发表了“象恭”写的《陈衡哲与胡适》的短文。短文以评价陈、胡友谊为名,散布了许多不负责任的猜测和诬蔑之词。如说陈衡哲要与胡适结成永久伴侣,胡适拒绝了,然后把她介绍给任鸿隽;如说陈衡哲、任鸿隽婚后感情一直淡淡的,等等。短文发表后,引起了轩然大波,产生了轰动效应! 这是对胡、陈、任“金坚玉洁”友谊的诬蔑,也是对陈、任爱情的亵渎。陈衡哲和任鸿隽十分气愤,带着杂志来找胡适,胡适看了也十分生气。他们认为这是有意造谣和诽谤。胡适立即写信向该刊编辑进行质问,信写好后,任、陈做了修改,胡适重新抄写了一遍,再请任、陈过目,经他俩同意后,将信寄到编辑部,要求将此信登在下期《十日谈》的《文坛画虎录》栏内,并要求公开向被攻讦诬陷的三人赔礼道歉。胡适在信中对“象恭”的短文逐条批驳,辨明是非,以正视听。他指出:“象恭”先生此稿,事既绝不真实,又明明含有攻讦他人的作用。胡适在信中举出四条理由,用事实来加以批驳,说得有理有据,义正词严。例如其中的第三项说: (三)“象恭”君此文中最荒谬的,是说陈女士曾要求与我“结为永久伴侣”,我拒绝了,然后把她介绍给任君。事实上是,在留学时代,我与陈女士虽然只见过一面,但通讯是很多的。我对她当然有一种很深的和纯洁的敬爱,使我十分重视我们的友谊。但我们从来没有谈到婚姻的问题。这是因为,第一,我们那时都在青年的理想时代,谁都不把婚姻看作一件重要的事;第二,当时一班朋友都知道陈女士是主张不婚主义的,所以没有一个人敢去碰钉子。她与任君相识最久,相知最深,但他们也没有婚姻之约。直到任君于1919年第二次到美国,陈女士感到他三万里求婚的诚意,方才抛弃了她的不婚主义,和他订婚。 胡适、陈衡哲既是名流,又是“强者”,更何况手里掌握着铁一般的事实,正义属于他们。《十日谈》的编辑只好将胡适来信登出,并表示道歉。 白云苍狗,世事茫茫。《文坛画虎录》的“风波”结束了,四十年之后,又出现了新的“余波”。“风波”与“余波”是不同的,“风波”是捏造事实,“攻讦他人”;“余波”则是根据事实,着重分析;手段和目的,都截然不同。不过,同一事实,经过不同人的分析,见仁见智,结论也会出现差异,这不足为怪。这就需要我们自己去分析与思考了。 1920年7月,胡适应南京师范学校之约,为该校举办了第一期暑假学校讲学活动。时间大约一月有余。8月26日回到北京,江冬秀于16日生了一个女儿,胡适为女儿取名素斐,当时,并未引起人们的关注。直到六十年之后,胡适的学生唐德刚先生才说:“素斐者,SOPHIA也,‘莎菲'也!‘为念绿罗裙,处处怜芳草!'”后来,素斐夭折,胡适还写作了一首《素斐》的短诗。唐德刚先生认为这是一首“缠绵悱恻的一石双鸟,悼亡、怀旧之诗”。〔6〕苏雪林女士则认为:“胡博士替女儿取名‘素斐',与衡哲洋名‘莎菲(SOPHIA)'字体与发音相去均远。唐德刚硬将博士悼女诗《素斐》二字换作SOPHIA,硬说胡博士‘悼女'实则‘怀旧',更属无稽之谈,况别人的诗文,你可以随便乱加窜改的么?”〔7〕比较起来,美籍学者夏志清先生说得更客观一些。他说:“任氏夫妇一直是胡适的至交,也是他事业上最亲信的左右手,他对任太太是不存一丝罗曼蒂克的幻想的。但任、陈婚姻如此美满,胡适自己家里有个病中不准他看书、写诗的老婆——相形之下,他免不了艳羡他们的幸福。他骗过江冬秀,给自己的女儿取名素斐(SOPHIA),虽不能说纪念他同陈衡哲那段旧情,至少也希望女儿长得像瓦莎学院优秀生莎菲一样聪明好学,而一点也不像她生母那样的庸俗。德刚道破胡适为爱女取名用心良苦这一点,实在令人心折。”〔8〕 唐德刚也好,苏雪林也好,夏志清也罢,他们的看法只不过是猜测、分析,在这一问题上,最有发言权的当然是胡适博士自己了。1921年7月31日,胡适在日记中记有这样的话:“得冬秀一信,知叔永、莎菲新得一女。因重到鸡鸣寺,作一诗贺他们。”诗曰: 重上湖楼看晚霞, 湖山依旧正繁华; 去年湖上人都健, 添得新枝姊妹花。 还在诗末加注说:“三个朋友一年之中添两女,吾女名素斐,即用莎菲之名。”胡适博士在这里说得明明白白,毫不含糊。后来,胡适的爱女素斐因病夭折,任鸿隽、陈衡哲还把自己的女儿给胡适做了干女儿,足见他们的友谊弥足珍贵。 陈衡哲回国后,1924年在《小说月报》发表了短篇小说《洛绮思的问题》,后结集在《小雨点》里。小说中的瓦德白朗是大学哲学教授,洛绮思是他的研究生,他们相爱了,并订下了婚约。洛绮思虽然极爱自己的老师,但为了事业上的成就,主动提出解除婚约。瓦德白朗成全了她,并与一位中学体操教师结了婚。这是一篇充满诗意的小说,表现的是事业与爱情的矛盾,为了事业,洛绮思坚持不婚主义,牺牲了自己的爱情。胡适在《小雨点·序》中说:这篇小说“我和叔永最先读过,叔永表示很满意,我表示不很满意,我们曾有很长的讨论,后来莎菲因此添了一章,删改了几部分”。对于这篇小说,夏志清先生说:“我认为影射了陈、胡二人不寻常的关系,至少也透露了陈自己对胡的一番爱慕。”他甚至说:“胡、陈二人可能没有通过情书,但《洛绮思的问题》本身就是一封莎菲表明心迹的情书。”〔9〕苏雪林女士则认为:“衡哲回国后,撰写了《洛绮思的问题》,是否写她单恋胡氏隐秘的心事,我们不知道。对于人家隐秘心事,乱加附会,是不应该的。”〔10〕 新时期开始后,胡适的研究得到了重视,并方兴未艾,逐步深入。而作为新文学运动的第一位女作家、北京大学第一位女教授的陈衡哲,已经逐渐被人们淡忘了。在中国现代文学史和中国现代教育史上,是应该写上陈衡哲的名字的。 注释: 〔1〕《西风·序言》。 〔2〕《小雨点·自序》。 〔3〕《中国新文学史·中卷》。 〔4〕《胡适存件》。 〔5〕胡适《留学日记》。 〔6〕《我的朋友胡适之·胡适先生的婚恋生活》。 〔7〕〔10〕《我的朋友胡适之·也谈胡适留美时的女友》。 〔8〕〔9〕《我的朋友胡适之·胡适的太太和女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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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 《书屋》二〇〇三年第二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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