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廖平经学的最大贡献是经学一变时期以礼制“平分今古”文经学,认为经学的今古之争的根本在于所说礼制的不同。他认为孔子删定《六经》,以《春秋》为首,是对四代礼制的“改制”,是为后世立法的新的典章制度,而这些“新制”又主要存于孔子手定的《王制》一书。廖平治《春秋》的主旨,就在于参以《王制》,发掘《春秋》所包含的孔子“新制”。
关键词: 廖平; 今文经学; 礼制; 《春秋》; 《谷梁传》
中图分类号: B222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1-9839(2005)05-0126-04Liao Ping's Research on the Spring
and Autumn AnnalsZHAO Pei
(College of Law, Shandong University at Weihai, Weihai 264209, P.R.China)Abstract: Liao Ping thought that the underlying difference between the study of Confucian classics written in Western Han Dynasty and the study of Confucian classics written in the Pre-Qin period was that they were based on different regimes. He thought that Spring and Autumn Annals was cardinal in Liu Jing, and was the transformation of old regimes, and was the new regime for posterity. These new regimes was contained in a book entitled Wangzhi. Gu Liang Zhuan is the orthodox school of thought in the study of Confucian Classics written in Western Han Dynasty, the regime of which was the same as that in Wang Zhi. Liao Ping's Research on The Spring and Autumn Annals was to unearth these new regimes from the Spring and Autumn Annals.
Key words: Liao Ping; study of Confucian Classics written in the Western Han Dynasty Characters; regime; The Spring and Autumn Annals; Gu Liang Zhuan
近代经学大师廖平在中国经学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被称为“最后一个儒家学派的最后一位思想家”[1](第274页)。著名哲学史家冯友兰先生曾多次指出:中国经学开始于董仲舒,终结于近代经学大师廖平。
收稿日期: 2005-03-29
作者简介: 赵沛(1965-),男,河南武陟人,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法学院副教授,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博士后,研究方向为中国政治思想史。廖平以礼制治《春秋》略说
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5年第5期
但是,由于廖平经学前后六变,愈变愈玄,为人所诟病。相对于与其同时代的几位经学大师,如康有为、魏源、龚自珍等,廖平经学在学术史上的影响以及学者对廖平经学的研究都要远为逊色。但客观地讲,廖平经学在其早期的经学史研究阶段,确乎做出了巨大的贡献。黄开国先生指出,廖平的经学六变,实际上可以归纳为其经学思想的两大转变:一是由经学史研究到经学理论建构的转变;二是经学理论从现实向空幻的转变。[2]所以黄开国先生认为廖平的学术贡献“在史不在论”:廖平经学的贡献在于以礼制来划分今古文经学,也就是他经学一变时期的“平分今古”。他指出了今古文经学的根本区别,在于所说礼制的不同:今文经学以《王制》为宗,是孔子晚年的定论,为救世而绘制的蓝图,古文经学以《周礼》为宗,是孔子早年的治国设想,二者所言礼制的不同,构成了今古文经学的根本差异,但今古文经学并无轻重、优劣之分,应当互相补充,不可偏废。此论一出,今古文经学的千年诉讼,几告终结,廖平之功实属不可磨灭。刘师培曾评论廖平经学“长于《春秋》,善说礼制。洞彻汉师经例,自魏晋以来未之有也”。廖平的高足蒙文通先生也指出:“就礼制以立言,此廖师学根荄之所在。”[3](第106页)可见,以礼制解经,乃廖平治《春秋》的最大特点。
一
这首先与廖平对《六经》与礼制关系的看法密不可分。他认为,孔子删定《六经》,以《春秋》为首,《六经》不惟微言大义,更是孔子改制之作。两千年来昧而不明的经学微言大义,就是素王改制。“孔子修《春秋》已,复删《诗》、《书》,定《礼》《乐》,终乃系《易》。《诗》、《书》、《礼》、《乐》,皆素王平治之具,为《王制》之节目。四经皆孔子就旧文翻译,以为教人之本。”[4](第20页)所谓“素王一义,为六经之根株纲领,此义一立,则群经皆有统宗,互相启发,箴芥相投。自失此义,则形体分裂,南北背驰,六经无复一家之言”[5]。正因为《六经》是孔子为后世立法而修订的新的典章制度(改制),故不必事事合于三代真制:“孔子修述六艺,其道则一,六艺皆孔子所订之制,迥非四代旧典。”[6]又云:“贤为圣译,皆缘孔子之意而作,盖三代真制实有沿革,古礼荒略,不足为法,六艺于旧事多所改更,今若直录真事,文与六艺相反而不相合,不惟简陋不足为法,而文有沿革,亦不一律,故传者之意全祖六艺而言,不敢复存四代真制。此如六艺之删润。今不能据贤者传记以为四代礼制,皆如孔子之新文也。”[6]所谓“贤为圣译”,当指后儒传经。廖平认为,后儒传经都是依据了孔子之意。三代实行的制度,代有沿革,且由于年代的久远多已失传,而孔子删定六经,对三代礼制“多所改更”,如果用三代的现实制度与《六经》参照,则多有不相合者。后儒传经者,都祖述孔子《六经》,而不敢复存四代的真制度,实不知此乃孔子改制之作,孔子新文并非都是四代之真制,因此,“《春秋》改时制,所谓因监损益,择善而从,托之《六经》,于时事(制)无关。”[7](《凡例》)并且,廖平在《四代古制佚存凡例》中详加说明云:“孔子修述六艺,其道则一,六艺皆孔子所订之制,迥非四代旧典。自七十子后此说失传。今虽力复微言,闻者疑信参半,以素王之制,旧皆属之四代,必创立今学,欲说明此义,非备言四代佚闻与六艺不同者,不足以取信于人。”他进一步说明作《四代古制佚存》的用意是“今故撰为此例,务搜求四代事实与六艺不同者,汇为书,然后人乃悟六艺果素王之教,非四代旧制矣。”所以,孔子修《六经》,“乃斟酌损益,定为一王之制,踵事增华,去弊除害,文质彬彬,而后为万世可行之政”。“孔子订制,托之于古,当时弟子诵法、官府信从,合口同声,以为古制。此孔子过化存神之妙用,子贡所以叹其不可及。若使人不信,信而不能行,则便不足为圣人矣!”廖平又解释《六经》礼制与四代礼制之所以不同说:“六艺皆出素王,何得有此详备文雅之事?不知三代即三统,谓将来之夏商周,非既往之夏商周也。……盖素王定制,以传百世,异姓而兴不能不改异,若制度拘滞,定于一律,则易代改制,莫之适从。既不能不改,又不可轻变,于是撰为三统之说,取已定之制,分拟三品,如明堂,非夏、殷所有,而立三品明堂,通变以备后王之用。……故三代制,有事实、有托名,学者所当实考者也。”孔子删定的《六经》礼制,实际上只不过是“通变以备后王之用”的新制。
《六经》之中,《春秋》为首要。廖平在其成名作《今古学考·今古学宗旨不同表》中有云:“今(学)以《春秋》为正宗,余皆推衍《春秋》之法以说之者。”孔子亦以《春秋》为最得其意者,谓后世知我、罪我者亦在《春秋》。孔子以礼制订《六经》,自然也集中体现在其所订《春秋》一书之中。廖平《王制集说凡例》说:“孔子撰述以《孝经》、《春秋》为主。《孝经》以治己,故曰:‘行在《孝经》';《春秋》以治人,故曰:‘志在《春秋》'。《孝经》修己之事,于制度则不详,此内圣之学也;《春秋》专以治人,故以制度为要,此外王之学也。《王制》专为《春秋》而作,故全与《春秋》名物、制度相合也。”所以,“《春秋》有王道,因旧制而加损益,故不拘用周礼,参用四代,因革皆且于经,故《传》皆因经立说”。“六艺所定,礼以意起,故《(谷梁)传》中多据以为说。”[7](隐公元年,秋,七月)在廖平看来,孔子作为受天命的圣人,负有代天立法的神圣使命,而《六经》就是他代天立法之作,由于孔子是有德无位的“素王”,不能像帝王那样借助权势,把理想变为现实,他只能把代天立法之意,寓于《六经》,尤其是《春秋》之中。而所谓代天立法,除了徒托空言的微言大义之外,更有为后世立法的“典章制度”,所谓“帝王见诸事实,孔子徒托空言,《六艺》即其典章制度”。[5](第175页)显然,廖平认为,孔子《六经》所托之为后王立法,主要是通过他所订的制度来实现的,如他所说:“《王制》为《春秋》大传,千古翳沉,不得其解,以《谷梁》证之,无有不合”。[7](《凡例》)总之,廖平以为,所谓《六经》,是孔子所订的一王之制,是为后世立法的新的“典章制度”,这正是廖平治经所以重礼制的根本所在。
二
既然廖平认为《六经》尤其是《春秋》之中,不仅承载着孔子的微言大义,更包含了孔子改制为后王立法的良苦用心,《春秋》一书也就是孔子“新制”的集中体现。所以,他治《春秋》,一方面要发掘圣人的微言大义,更主要的是要辨正其中为新王立法的礼制。在廖平看来,《春秋》一经,实际上包含了事、礼、例三个核心内容,“且经下所有事、礼、例,《三传》全同,略有参差,皆属微末”。[8]廖平《春秋经传汇解·提要》记廖平的《春秋经传汇解》对《春秋》事、礼、例的注说:“以事言之,如尹氏卒,旧以为男女不同,今据《左·隐七年》尹氏之文,知《左》经本作尹,《传》之君氏,文不见经,乃明鲁事,发明史例;以礼制言(之),筑王姬馆于外,《左》言非礼,《公》言合礼,各言半面,惟《谷梁》由非礼而合礼,乃为全文;以义例言之,凡有异同,皆属小节。”廖平于《重订谷梁春秋经传古义疏·凡例》亦称:“《春秋》问辞,弟子皆有所据,然其据文本,礼制、文句并用。何君以下说《春秋》者引用经中文句,而略于礼制,一门多与传意相迕,今注(指其《重订谷梁春秋经传古义疏》——引者)中据文,半主礼制,半主文句。”他又批评前贤治《春秋》礼制之不足曰:“《三传》言礼制者,每传多各言一隅,必须合考三家方成完说,许郑讦争,皆失此旨。”所以,他治《春秋》“于《三传》礼制异同处,据参差异见诸例以说之,务使彼此相发互文,见义合于礼意为主,不敢轻事讦击,动成龃龉”。
既然《春秋》是孔子为后世立法的新的典章制度,那么,廖平治《春秋》即以发掘其中的礼制为主旨。这在他经学一变的平分今古阶段,体现得尤为明显。事实上,廖平以礼制治《春秋》,就在其平分今古的一变时期。所谓平分今古,就是以礼制的不同来区分今古文经学。他认为区分今文经与古文经的根本就在于其中礼制的不同:今文经学所言礼制是以殷代为主的四代(虞、夏、殷、周)之制,集中见于孔子手定《王制》一书,古文经学所言的礼制纯为周制,主要见于《周礼》一书。前文已述,孔子删定《六经》,对四代礼制“多所改更”,“迥非四代旧制”,是孔子糅合四代之制,为后世立法所订的“新王之制”,为“万世可行之政”。而廖平以为,孔子所订的这些“新制”,就见于他所手定的《王制》一书,而《周礼》则本于周公定制,所以又有古文经学宗周公,今文经学祖孔子之说。
一般以为,《春秋》三传各有其特色,《左传》重事,偏于历史;《公羊》、《谷梁》重义,偏于经学。而《谷梁》解经无重大发明,《公羊》既能发挥圣人的微言大义,又能建立起自己的理论系统,蔚为一家,为其价值所在。[9](第135-174页)然廖平治《春秋》则以《谷梁》为要。这自然与他对《谷梁传》的独特见解有密切关系。前文已论,廖平治《春秋》(尤其在其经学一变时期)的突出特点,就在于他以礼制解《春秋》,在他看来,《公羊》、《谷梁》为今文经学的主要代表,而《谷梁》则是今文正宗。廖平对此有云:“何以见《谷梁》在先?以其所言,尽合于《王制》,知其先传今学,笃守师说也。”[10](《参用<左传>论》第171页)显然,廖平之所以以《谷梁》为今文正宗,是因为《谷梁》所保存的礼制最全,也最得孔子之意,他甚至有《谷梁》与《王制》无一字不合之说。所以,廖平重《谷梁》,和他治《春秋》的总体思路相一致,是其以礼制治《春秋》的必然。廖平在《重订谷梁春秋经传古义疏·自叙》中谈到他作此书的情形,乃“痛微言之久陨,伤绝学之不竞,发愤自矢,首纂遗说,间就传例推比解之,……冥心潜索,得素王、二伯诸大义。甲申初秋,偶读《王制》,恍有顿悟,于是向之疑者尽释,而信者愈坚,蒙翳一新,豁然自达”。可见,廖平《春秋》学原也不能脱离先儒征求微言大义的套路,“偶读《王制》,恍有顿悟”,终于发明了以礼制解《春秋》的路径,而有了与阎若璩考辨伪《古文尚书》、顾炎武发明古韵分部齐名的以礼制“平分今古”的发现,被学术界誉为清代学术的三大发明。严式诲在《重订谷梁春秋经传古义疏·序》中称:廖平的《谷梁》之学,“根源《王制》,沟通二传,存汉师之遗说,册范、杨之野言,较清代补注释例诸家,倜乎过之。”颇得廖平《谷梁》学精义。廖平也自称其治《谷梁》“以《王制》为主,参以西汉先师旧说,从班氏为断”。他并解释以《王制》为主曰:“《王制》为《春秋》大传,千古翳沉,不得其解,以《谷梁》证之,无有不合。”[7](《凡例》)廖平还有《王制义证》一篇,“引经传及师说注之,以相印证”。惜该书不存,不能详其如何印证。即使是对于同为今文经学的《公羊传》,廖平也认为其中同样包含了孔子为后王立法的“新制”,故又曰:“董子治《公羊》,礼制与本传(《谷梁》)实同”[7](《凡例》),故取之说《谷梁》,亦无不可。当然,《公羊》、《谷梁》虽同为今文经学,但毕竟又有明显的区别。蒙文通先生曾指出:“由《谷梁》以礼说今文者,鲁学之遗规,由《公羊》以纬说群经者,齐学之成法,此今文中二派对峙之主干。”[3](第106页)《谷梁》的特点是善于礼制,为鲁学正宗,《公羊》则善于说纬,是齐学的主流,在蒙先生看来,善说礼制的《谷梁》才是汉代今文经学的正宗,也是区分今古的根荄所在,“夫以礼说经者,汉师之家法,石渠、白虎之遗规,今古之大限”。[3](第106页)
三
以礼制治《春秋》是廖平《春秋》学的最重要的特点,通过对孔子“新制”的发掘来论证《春秋》之微言大义,是廖平治《春秋》的独特之处。郑玄也主张兼治三传,“其解礼多主公羊说,而《鍼膏》、《起废》,兼主《左氏》、《谷梁》。”尝说:“《左氏》善于礼,《公羊》善于谶,《谷梁》善于经。”[11](《春秋篇·论春秋兼采三传不主一家始于范宁而实始于郑君》)所谓《左氏》善于礼,是说《左传》长于史实,其中对上古礼制多所保存。然而,廖平对此有不同看法,廖平于《重订谷梁春秋经传古义疏》庄公元年秋疏云:“《公羊》、《左氏》各言一节,《(谷梁)传》乃全言之,凡三传说礼不同者,多为此例。”上引《春秋经传汇解提要》中,也有同样看法,在廖平看来,《三传》之中惟有《谷梁传》是保存礼制最为周全的。这当然可以视为廖平以礼制治春秋,而尤重《谷梁》的原因。
廖平的经学研究,始于“平分今古”的经学一变,以礼制的不同来划分今文与古文的阵垒,的确是一大发明,对此梁启超即以“俨然有开拓千古,推倒一时之概”[12](第117-118页)给予盛赞,就连批评廖平最为激烈的章太炎也对廖平的这一发现颇为赞叹:“余见井研廖平,说经善分别今古文,盖惠、戴、凌、刘所不能上,然其余诬谬猬多”[13](《文録卷·程师》)。章太炎批评廖平甚为激烈,当指其余而言,章氏对上言自注曰:“廖平之学与余绝相反,然其分别古今文,塙然不易,吾诚斥平之谬,亦乃识其长。若夫歌诗讽说之士、目录札记之材,亦多诋平违牾,己虽不谬,所以愈于平者安在邪?”看来章氏也并未有抹煞廖平经学贡献之意。蒙文通先生论其师廖平经学说:“廖师之学,长于《春秋》,善说礼制……唯善说礼制,依之以求汉师家法之变迁同异,故知据摄以前之古学乃以《王制》为主,以《王制》通《周官》,据摄以后,贾、马之徒,独尊《周官》而不复依傍《王制》。郑玄而下之古学,又以《周官》为主,而以《周官》通《王制》,则学术变合之故,了如指掌。”此可谓对其师学术精髓的最好阐释了。
本文所及,只是就廖平治《春秋》的突出特点立论,作如下两个方面的简单结论:其一,廖平坚持认为,孔子删定《六经》,是对四代礼制的“改制”,是为后王立法的新的典章制度,因此也不必事事与四代礼制相符合。而这些新的典章制度,又存于孔子手定的《王制》一书,“《王制》专为《春秋》而作,故全于《春秋》的名物、制度相合也”。[4](第20页)故廖平又有《王制》为《春秋》大传之说。其二,正因为如此,廖平治《春秋》的主旨,就在于发掘其中的孔子“新制”,并认为《谷梁传》最得孔子的要旨,说礼最全,为今文正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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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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