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百年学史—第四章 第二阶段(1949-1976) |
第二阶段(1949-1976) 第二阶段,我国学者利用敦煌文献的条件开始得到改善。 其表现,一是北京图书馆于1957年通过 交换,得到了英国博物馆收藏的敦煌汉文文献S.698O号以前部分的缩微胶片,台湾史语所也于次年 购得相同内容的编印本(用缩微胶片冲印成册)。海峡两岸的中国学者终于可在国内查阅英藏敦煌汉 文文献的主体部分了。 其二是商务印书馆于1962年出版了由王重民、刘铭恕编纂的《敦煌遗书总目索 引》,该目显著录了北图藏、英藏、法藏和散藏的共两万多件敦煌文献、为国内外学者了解、调查、利用 敦煌文献提供了极大方便。这当然也有利于我国史学工作者对敦煌文献做过一步调查和研究。 有关西北地区历史与民族问题的研究,在这一阶段仍集中在对瓜、沙史事的探索上。 苏莹辉《论 唐时敦煌陷蕃的年代》(《大陆杂志》23卷11期,1961年)和《再论唐时敦煌陷蕃的年代》(《大陆杂志》 29卷7期,1964年)、《论敦煌县在河西诸州中陷落最晚的原因》(《大陆杂志》41卷9期, 1970年)、饶宗颐《论敦煌陷于吐蕃之年代》(《东方文化》9卷1期,1971年)等论文探讨了敦煌陷蕃的时间。 唐长孺《关于归义军节度使的几种资料跋》(《中华文史论丛》1辑,1962年)对张淮深等归义军节度使的职衔、归义军内部的矛盾、曹议金的继任时间和卒年、归义军与甘州、凉州的关系等诸多问题进行了研究,依据新资料提出了新问题,并为解决这些问题进行 了有价值的探索,是这一阶段取得成就较大的论文之一。 此外,这一方面的主要论文还有:苏莹辉《瓜沙史事系年》(《中国东亚学术年 报》2期,1963年)、《论张议潮收复河陇州郡之年代》(《新社学报》2 期、1968年)、《试论张 议潮收夏河陇后遣使献表长安之年代》(《包遵彭先生纪念论文集》,1970年)、《张淮深于光启三年求旌节辨》 (《敦煌学》3辑,1976年)、金启综《唐末沙州(敦煌)张议潮起义》(《历史教学》1954年2期)等。 这一阶段有关瓜、沙史事的研究以苏莹辉用力最勤,成果也最为丰富。在这20多年间,苏氏陆续 发表有关论文达十多篇,这些论文大多被收入他的论文集《敦煌论集》(台湾学生书局,1969年)和《敦 煌论集续编》(台湾学生书局,1983年)中。虽然他的一些论文是以综合、整理前人的成果为主,但也力 图在排比旧说的基础上提出新的看法,并解决广一些问题;虽然他的不少推测都为后来的研究所否 定,但这些推测往往能引起其他学者的进一步研究,因而在客观上推动了有关问题的研究。在大陆学 者与海外信息交流不畅的年代,苏氏的研究成果在港台和欧、日均有广泛的影响。他是这一阶段推动 港台地区敦煌学发展的代表人物之一。 利用敦煌文献结合其他材料考察莫高窟史,此期开始有人涉足。 宿白《莫高窟记跋》(《文物参考资 料》1955年2期),考证了莫高窟的始建年代、窟数及一些窟像的建造年代。金维诺《敦煌窟龛名数考》 (《文物》1959年5期)依据敦煌文书《十二月八日夜社人遍窟燃灯分配官龛名数》,对部分洞窟的名称 和建造年代进行了考证。虽然作者对文书年代的推测为以后的研究所否定,但对文书所记洞窟的认 定却有很多被近年的研究所证实。 对社会经济资料的整理和研究在这一阶段受到大陆史学界的重视。 在资料整理方面最重要者, 当推中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所资料室辑录的《敦煌资料》第一辑(中华书局,1961年),其内容包括户籍、 名籍(差科簿)、地亩文书、寺院僧尼丁壮眷属名牒、契约等170多种社会经济方面的文书原卷录文,大 部分系编者从当时所能见到的敦煌文献中选录。由于当时许多研究者尚无条件利用敦煌文献缩微胶 卷,故这本资料集的出版为史学工作者研究、利用敦煌文献提供了方便。虽然此书在文书的定名和文 字的录校方面存在不少问题,但在池田温《中国古代籍帐研究》传入我国之前,它一直是许多史学工作 者利用敦煌文献的重要史料来源。 开始尝试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利用敦煌文献研究封建社会的土地制度(均田制)、租佃关系、徭役 制度与农民的生活状况等问题,是这一阶段大陆学界的一个显著特点。与探索封建社会土地所有制 形式问题相关,对均田制的研究一度成为唐史研究的热点,争论的焦点是唐代均田制的施行问题。 邓 广铭《唐代租庸调法研究》(《历史研究》1954年4期),认为唐代均田制度实际上并未施行,其立论依 据之一就是敦煌户籍文书。邓氏的观点受到许多唐史学者的反对。有趣的是反对者也以敦煌户籍作 为主要论据之一。《历史研究》1955年5期发表了岑仲勉《租庸调与均田有无关系》、韩国磐《唐代的均 田制与租庸调》和胡如雷《唐代均田制研究》等文,均认为均田制曾在一定程度上实行过。此外,李必忠《唐代均田制的一些基本 问题》(《四川大学学报》1955年2期)、田野《关于唐代均田实施的几个问题》(《山 东大学学报》1959年4期)、韩国磐《根据敦煌吐鲁番发现的文件略谈有关唐代田制的问题》(《历史研究》1962 年4期)、唐耕耦《从敦煌吐鲁番资料看唐代均田令的实施》(《山东大 学学报》1963年1期)等文也持相同观点,并从户籍、宽狭乡、永业田、口分田、园宅田和自田等田地的性质、应授田数等方面进行了论证。讨论的 结果是多数学者接受了胡如雷等的观点,但邓广铭的文章也在客观上推动了人们对均田制的研究,其 观点对后来人们进一步探索均田制的实质有所启发。 此外,学者们利用敦煌材料对敦煌、吐鲁番文献中租佃契约的性质、 差科薄中出现的职务和徭役名称、物价和农民生活、逃亡人户法令等方面进行了研究。相关论文有:韩国磐《根据敦煌吐鲁番 发现的文件略谈有关唐代田制的问题》、孙达人《对唐至五代租 佃契约经济内容的分析》(《历史研究》1962年6期)、王永兴《敦煌唐代差科簿考释》(《历史研究》1957年12期)、韩国磐《唐天宝时农民生活之一瞥——敦煌吐鲁番资料阅 读札记之一》、唐长孺《关于武则天统治 末年的浮逃户》(《历史研究》1961年6期) 历史典籍方面。 王重民《敦煌古籍叙录》(商务印书馆,1958年)对以往有关敦煌古籍的研究成果 进行了整理和汇编,其中包括我国学者在第一阶段介绍和研究敦煌历史典籍的王要成果,为人们了 解、利用这些成果提供了方便。在此基础上对历史佚籍进行整理校录的有郑良树《春秋后语辑校》(《书 目季刊》4卷4期,1970年)。 传世史籍则以陈铁凡对敦煌本《尚书》的整理和研究最为系统。其主要成果有:《敦煌本 尚书述略》(《大陆杂志》22卷8期,1961年)、《敦煌本虞书校征》(《南大中文学报》[台]2期,1963年)、《敦煌本 夏书校证》(《南大中文学报》[台]3期,1965年)、《敦煌本商书校证》(台湾商务印书馆,1965年)、《敦 煌本虞夏书校征补遗》(《大陆杂志》38卷2期,1969年)、《敦煌本尚书十四残卷缀合记》(《新社学报》3期,1969年)。 此外,陈铁凡《法京所藏敦煌左传 两残卷缀合校字记》(《书目季刊》5卷1期,1970年)、《左传节本考》(《大陆杂志》41卷7期,1970年)、田宗尧《春秋谷梁传阮氏校勘记补正》(《孔孟学报》8期,1964年)、 苏莹辉《敦煌写本国语解残卷》(台湾《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外篇第4种,1961年)、乔衍琯的《敦煌卷子本史记残卷跋》(《师大国文研究 所集刊》[台]2期,1958年)等文亦是此期重要成果。 总的来看,这一阶段在历史典籍的整理和研究方面,港台地区的学者已成 为主力,其中陈铁凡取得的成就最大。陈氏的工作并不限于历史典籍,在整理和研究敦煌写本《论语》、 《孝经》等古籍方面也取得了很大成绩。 宗教史方面。 苏莹辉《论敦煌资料中的三位河西都僧统》(《幼狮学志》5卷1期,1966年)和《从敦 煌吴僧统碑和三卷敦煌写本论吴法成并非续芝子亦非洪辩和尚》(《大陆杂志》48卷3期,1974年),试图证明《吴僧统碑》中之吴僧统与敦煌文书中的洪辩、吴和尚是三个人。饶宗颐《王锡顿悟大 乘正理决序说并校记》(《崇基学报》9卷2期,1970年),对禅宗入藏的历史、地理、年代等问题做了进一步探索。胡适依据 西方学者新发现的资料和有关研究成果,对神会的《法语》、《定是非论》做了新的校订,收入新版《神会 和尚遗集》(胡适纪念馆,1968年),在国际上得到承认。 道教史文献的整理和研究在这一阶段主要是 围绕《老子道经想尔注》进行。饶宗颐《敦煌六朝写本张天师道陵著老子想尔注校笺》(东南书局,1956 年),首次影印、校录了S.6825《老子道经想尔注》,发掘出了反映道教原始思想的重要资料。饶氏考证 该书为张道陵所著,并据之对东汉老学神仙家说进行了探讨。陈世骧《“想尔”老子道经敦煌残卷论 证》(《清华学报》新1卷2期,1957年),认为“想尔注”乃张鲁所为,其性质是道教初期一派的教门圣 典。饶宗颐《想尔九戒与三合义》(《清华学报》新4卷2期,1964年)和《老子想尔注续论》(《福井博士 颂寿纪念东洋文化论丛》,1969年),对作者关于“想尔注”成书年代的结论作了进一步论证。 对景教文 献的研究有梁子函《敦煌景教之文献》(上)《大陆杂志》14卷11期,1957年)、《敦煌景教之文献》(下) (《大陆杂志》14卷12期,1957年)、《唐代景教译经考》(《大陆杂志》27卷7期,1963年)等文,对敦煌 文献中的景教文献作了介绍、说明和校录,并据之探索了景教的汉文译经情况。 利用敦煌文献研究唐代的社会史,是这一阶段我国学者开辟的一个新领域。 赵守俨《唐代婚姻礼 俗考》(《文史》3辑,1963年),依据敦煌写本《新集吉凶书仪》和《下女夫词》中的婚礼资料,描绘出了唐代婚 礼过程,并考证了这些礼俗的渊源。毛汉光《敦煌唐代氏族谱残卷之商榷》(台湾《历史语言研究所集 刊》43本2分,1971年),从社会史角度考察了北图藏《姓氏录》和英藏《新集天下姓望氏族谱》,认为这 两件族谱是流行于士大夫间的民间族谱,并分析了关于族谱标准论争的社会意义。罗宗涛《敦煌变文 社会风俗事物考》(文史哲出版社,1974年),分类摘录敦煌变文、敦煌曲、敦煌韵文中的社会风俗资 料,加以考释。 此外,王重民《敦煌古籍教录》汇集了第一阶段我国学者研究唐代律、令、式的主要成果。王忠《新 唐书吐蕃传笺证》(科学出版社,1958年),利用敦煌、吐鲁番古藏文资料及传世汉藏文献整理注释《新 唐书·吐蕃传》,是国内较早利用敦煌少数民族文字文献研究历史的著作之一,使吐蕃史料的研究水 平得到提高。谢海平《讲史性之变文研究》(嘉新文化基金会,1973年),对以历史为题材的变文进行了 探索。苏莹辉《敦煌石室真迹录题记订补)(《东海大学图书馆学报》9期,1968年)和《敦煌石室真迹录 题记订补之续》(《国立中央国书馆馆刊》新1卷1期,1968年),对王仁俊原书有关历史文书的按语有 所补正。 第二阶段我国学者虽然在上述几个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但总的来看,这一阶段的发展比较平缓。与国外同行相比,在瓜、沙史地和历史典籍的研究方面仍略占优势;社会经济方面的研究虽具有自己 的理论特色,但深度和广度不及日本学者;宗教史和少数民族文字历史文献方面的研究则已明显地落 后于法、日等国。 第二阶段的另一重要特点是港台学者成为研究敦煌历史文献的重要力量,他们为敦煌学的发展 做出了很大贡献。特别是十年动乱期间,大陆的敦煌学研究基本陷于停顿,港合学者却加快了研究步 伐,他们所取得的成绩也就更加引人注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