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的好多民族都对数目“三”有着特别的好感。从人类文化发展的历史来看,还很难证明这种偏好是从一个源头传播出去的。它们各自具有鲜明的特色和生长的土壤。
数成於三
拿中华文化来说,作为传统文化支柱之一的八卦,就是由三画组成的。这是迄今所知的以三为一体的最早图形。为什么八卦偏是三画,而不是两画或者四画,便是一个很不容易说得清楚的难题。与八卦多少有点关系,有人认为作为宇宙原始的“太极元气”,便是“函三为一”[1]的,就是说,它是三位一体的;这一点当然更加有点玄之又玄。
想来,人们在想象宇宙开始的状态时,当然首先会想到“一”。但是这个开始的“一”,为能开始下去,创生出或变化出“多”来,就必须具备一种动力。如果这个动力是从外面获得的,那末此“一”便不成其为开始的一,因为另有一个外力先它而在或与它同在。如果这个动力是从内部获得的,那末此“一”便不是一个单纯的一,它的内部应是衤复杂的;在这种情况下,它又不会因其衤复杂而是“二”,因为二不可能谓之开始,开始者只能是一。这样,纯一不可能开其始,“二”不可能是开始,那末只有具备“二”于其自身中的“一”,方有可能实现其开始并且真正成为开始,而这已是函三的一,或三位的一体了。八卦以三画为一卦,应该就是这个思想的图形化,是以图形表现出来的这种宇宙生成哲学。
所以,古人在谈到数的时候,会有“数始於一,终於十,成於三”[2]的说法。“始於一”,很易解;“终於十”,是因为十进制,而十进制又源於我们有十个手指;最有趣也最有深意的是“成於三”。
数成於三,除去上述的宇宙生成论的原因外,还有一个文化人类学的原因。
据摩尔根(Lewis Henry Morgan,1818-1881)《古代社会》介绍,澳大利亚的卡米拉罗依(Camilaroi)人有一种比氏族更古老的区分成员的制度,即将其血族成员分为八个婚级,其中四个纯由男性组成,另四个纯为女性。某一男性婚级,只能与某一女性婚级通婚;而所生子女,却又归入与父母均不相同的另一婚级。其名称与关系为:
男性:1. 伊排 女性:(1)伊帕塔
2. 孔博 (2)布依
3. 慕里 (3)玛塔
4. 库比 (4)卡波塔
男性婚级1与女性婚级(1)为亲兄妹或亲姐弟,其他各同数婚级亦然。男性1只能与女性(4)通婚,男性2只能与女性(3)通婚,男性3只能与女性(2)通婚,男性4只能与女性(1)通婚。1(4)所生子女为3(3),2(3)所生子女为4(4),3(2)所生子女为1(1),4(1)所生子女为2(2)。
假定我们以1(4)即伊排和卡波塔为例,看看他们通婚後延续的世系(假定每对各生一子一女):
从这幅五代世系表中,可以看出,卡米拉罗依人亲属关系中第一代的婚配关系,到第二代外化为异己的子女;子女在异於父母兄妹的唯一婚级中进行通婚;生出的第三代,又回归为本来的亦即其祖父母所属的婚级,当然在量上扩大了。第三代作为表兄妹或表姐弟,又得互相通婚;到第四代又复外化;第五代又复回归。这样,无论从男系或女系来看,从第一代到第三代(第三代到第五代也一样),便是一个过程的完成;第三代既是第三代,又是新的第一代。
这种婚级和婚配制度,在别的民族中有无实行,还需调查和研究。但中华文明中的昭穆制度,似乎便是由类似的婚姻习俗演化而成,则大抵可以肯定[3]。这大概也是“数成於三”、“太极元气,函三为一”之类观念得以在中国形成并流行的社会历史原因。
三和参
“三”字在汉字中有时写作“叁”,一般称之为大写体,或者叫会计体;是为了防止涂改而借用来的一个数字符号。其出现年代,大概在西汉。
“叁”字借自“参”。“参”字本是星座名,始见於金文,作,“象参宿三星在人头上,光芒下射之形”[4];或省去“人”旁,作,或省去光芒,作。今音读shen,现代学名叫猎户座(Orion)。
“参”字早在“叁”字出现以前很久,便曾作“三”字用了,譬如在《左传》和《国语》中。“参”字之可以作“三”,一个显见的原因在於它的造型。按参宿共有七颗星,两颗零等亮星分列头尾对角,为参宿四和参宿七。其一、二、三星(现代所谓猎户的腰带)虽然只有二等的亮度,却因连列宿中而特别显眼,以至名列前茅,成为本宿的代表。金文“参”字头上的三颗星,和“参”之为“三”,皆由此来。所以在一些时候,“参”字简单地就等于数词“三”,如:
参食,食参升小半。(《墨子·杂守》)
参日而後能外天下。(《庄子·大宗师》)
君子博学而参省乎己。(《荀子·劝学》)
只是这种并非由於会计需要而写数目“三”作“参”的例子,终究是少数,因为它除了增加笔画外,别无其他实际意义。所以,更多的场合,“参”字多用在“三”的引申意义上。
一种情况是,以“参”字同时表示“三”数和某种量,成为一个既是数词又是量词的数量词。如:
恤民为德,正直为正,正曲为直:参和为仁。(《左传·襄公七年》)
垄若参耕之亩。(《墨子·节葬下》)
(张)仪许诺,因与之(指公孙衍)参坐於卫君之前。(《战国策·齐策二》)
(杨)敞、夫人与(田)延年参语许诺。(《汉书·杨敞传》)
这里,“参和”是说德、正、直三者之和;“参耕”是指三耦耕,谓坟广三尺。“参坐”谓三人对坐;“参语”乃三人共语。这些“参”,已不单单是数词,而且带有量的规定,有点像今天北方口语中的“亻三”,只是更为宽泛得多,能够包括一切量词於其中。因此,这样的“参”,比之上一种“参”,其对客观实际的反映,又丰富一些。
由此出发,随着使用次数的加多和频率的加大,这些数量词连同它所修饰的词儿一起,慢慢固定为词组,为专门术语,如:
主明、相知、将能,之谓参具。(《管子·地图》)
舆人为车,轮崇、车广、衡长,参如一,谓之参称。(《考工记》)
商鞅造参夷之诛。(《汉书·刑法志》)
诸如此类的“参”字头的词,最初可能是略语,慢慢便成了专门术语,在相应的范围内通行。这样的“参”,又不止於数和量,而且有其特指的物和事,越发充实了。
尤有进者,除去上述这样那样表示整数三的用法外,“参”字还常用在三分、三倍和序数第三等意思上,如:
先王之制,大都不过参国之一。(《左传·隐公元年》)
乏(报靶人的隐蔽屏)参侯道(靶道)。(《仪礼·乡射礼》)
太白出西方,六十日,法当参天。(《汉书·谷永传》)
这些“参”,都是“三分”的意思,也就是“三分之一”的意思。如果仔细推敲,会看出“参”後似皆省却了介词“於”字:“参国之一”即三分於国有其一;“参侯道”即三分之一於侯道;“参天”即三分之一於天空,等等。“参”字所以从整数三贬值为三分之一,主要便是这些“於”字在起作用。不过,在实际中,这些“於”字都是省掉的;所以,有时候,“参”字也能直接用作三分之一的意思,无须隐隐中借助於“於”字。如:
昔者圣王之治天下也,参其国而伍其鄙。(《国语·齐语》、《管子·小匡》)
这个“参”字即不必也不能再带介词“於”字了,而直接当作动词“三分”用。因此我们可以说,“参”字有除以三的意思。
可是,在另一些句子里,我们看到的却又正好相反:
吾参围之,安能圉(御)我?(《管子·大匡》)
太极……始动於子,参之,於丑得三;又参之,於寅得九。(《汉书·律历志》)
这里的“参围之”,是说以三倍兵力包围之;“参之”,指的是重衤复三次,也可说乘以三。“参”在这些地方,似乎又从整数三增值了;其所以能够如此,关键仍在介词上,具体说,在“之”字上。但是,人们用“参”而不是用“三”来表示增值,说“参之”而不说“三之”,可证除去“之”字的作用外,“参”字的作用不可轻视。因为“参”字是一个特殊的“三”。
“参”字的这种特殊地方,还表现在它常常用作“第三”和“并列而三”或“鼎立而三”,表现出时间和空间的关系来。如:
棺载温凉车中,故幸宦者参乘,所至上食。(《史记·秦始皇本纪》)
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礼记·中庸》)
所谓“参乘”,是指车主、御夫之外的第三位乘车人;“与天地参”的“参”,以及别的地方常有的“名参天地”、“与日月参光”的“参”,都是鼎立的意思,是说大德之人与天地共久,与日月齐辉。
总之,大凡与三数相关的意思,无论是数量还是次第,乃至三分和三倍,时间和空间,都可以用“参”字来表示。於是,这个“参”,真正成了大写的“三”!
如果有人把这种现象理解成语言、文字和思想的贫乏,那只能证明他自己的贫乏;这种现象,应该正当解释成人们对於“三”的偏爱。而所以会发生这种偏爱,又由于人们看到了宇宙中“三”的秘密,产生了关於“三”的奇妙思想。
三和二
秘密之一是,“三”有时候不以三个实体的面目出现,不像上节所见到的数量、次第、三分、三倍等等那样,而是依存於“二”之中,表现为“二”之二者的某种关系,那“二”便充当了“三”的代表。
例如,有一种天文仪器叫“参表”,有个地方以它为喻,说道:
上惠其道,下敦其业,上下相希,若望参表,则邪者可知也。(《管子·君臣上》)
“表”是直竖着的木棒或石柱。所谓“参表”,不是三根表,而只有两根表;两根表构成一种关系,第三者便隐存其中了。《淮南子·天文训》记测定东西方位之法有:“先树一表东方。操一表却去前表十步,以参望”等等。从两根表的关系中,可以望出第三者来,这便是参望;这样的仪表,便叫参表。《管子》拿参表做比喻,说从君臣上下的关系中“相希(目希)”即相望,便能望出“邪者”来。
与此类似的,还可举出两个更有趣的例子。一个叫“尧舜参牟子”(《荀子·非相》),一个叫“禹耳参漏”(《淮南子·修务训》)。
古有“尧眉八彩,舜目重瞳”之说[5],以形容圣人有异於常人的异相。《荀子》中更说尧舜二位都有“参牟子”,真是异得出奇了。一些注《荀子》的人说,“参牟子”就是三个瞳人。日本人久保爱在他的《荀子增注》中作证道:“今世间有三瞳子者,爱得见之;然则重瞳三瞳,传闻之异也。”世间果否真有三瞳奇观,我们不妨相信久保的证言;只是尧舜二圣正好都是三瞳者,却大概未必。唐人杨亻京注《荀子》曰:“参牟子,谓有二瞳之相参也。”想来“参牟子”应该像上述“参表”一样,实际上只有两牟子,第三者是虚的,是存在於两眼之间而并非实在的第三只眼,是两眼相参而成的所谓的慧眼。
“禹耳参漏”出于《淮南子》,又见於《潜夫论》。注释者以为“参漏”即“三孔穴”。一耳三孔,用来说明圣人必有异相,自然有趣;但如果说它也和“参表”“参牟子”一样,实际上只有两个漏,第三漏是虚的,存在於这两个漏的存在之中,也许更为现实得多。後来说的“兼听则明,偏听则暗”,由兼而得明,同这个由两漏而得第三漏的说法,正是一致的;只不过一个抽象、一个形象罢了。
综观这些“参表”“参牟子”和“参漏”的由二见三,不禁使人想起老子“二生三”的名言。老子在谈他的宇宙生成论时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所谓“二生三”,也就是阴阳冲摇而和,它是万物的存在逻辑;所谓“三生万物”,则是说,万物正是这一逻辑的现象存在。因此可以说,任何人的牟子,本都应该有第三个;任何人的耳漏,也都应该有第三个;非如此不足以免除偏见偏听,而成为阴阳之和的眼睛和耳朵。当然这第三者的形成,对常人来说是很难的,於是只好寄希望於圣人了。
不过说难也不难。既然“三”是由“二”生出来的,那末只要找好了“二”,那个第三者,便跃然而出了。请看如下一例:
(何武)疾朋党。问文吏必於儒者,问儒者必於文吏,以相参验。(《汉书·何武传》)
所谓“以相参验”,就是以儒者之见和文吏之见互相校核;其目的在求得一个非此非彼、亦此亦彼的第三种见解。这大概正是此种校核所以谓之“参验”而非“二验”的原因。当然,“二”的因素在这里是绝不可少的;没有“二”便出不来“参”,有了“参”便隐含着“二”。所以,有的地方乾脆便称这种参验为“参贰”,如:
鸿知所言,参贰经传,虽古圣之言,不能过增。(《论衡·案书》)
予参贰国政。(范仲淹:《邠州建学记》)
“参贰”的“贰”字,是对立者的意思。参贰的完整意思,是说对第一者提供一个对立的“二”,以期得出“三”。这也就是《左传》上所载的那一段关於“和”的名言的精髓。那段话说:“君所谓可,而有否焉,臣献其否,以成其可;君所谓否,而有可焉,臣献其可,以去其否。是以政平而不干,民无争心。”(《左传·昭公二十年》)因为任何一个“一”都只是一偏之见,献出它的对立面来,遂成为“二”的局面;有了二,也就便於出来“三”,出来三,也就出来全面的完善的结局了。
需要强调的是,这里所谓的“二”,不是任何一个非“一”的他物,而是与“一”正相对立的对立者。这一点至关紧要。因为仅仅存在差异而非正相对立的两物,不能深刻暴露此类事物的全部矛盾,不能概括此类事物的全部本质,因而也综合不出一个完整的“参”来,收不到“参”的效果,解决不了前进一步的要求。而大凡明哲之士的明智之举,多能自觉地去发现对方乃至树立对立,以使自己由“一”通过“二”而进至“三”,收到“参”的效果,达到更高境界。如:
西门豹为邺令,而辞乎魏文侯。文侯曰:子往矣,必就子之功,而成子之名。西门豹曰:敢问就功成名亦有术乎?文侯曰:有之。夫乡邑老者而先受之;士子入,而问其贤良之士而师事之;求其好掩人之美而扬人之丑者而参验之。(《战国策·魏策一》)
“乡邑老者”和“贤良之士”大体上是值得信任的,但终难免於一偏。为能做到有可参验,不惜寻求“好掩人之美而扬人之丑”的人,即寻找对立面。没有这个“二”,是生不出“三”来的。再如:
卫嗣君重如耳(人名),爱世姬,而恐其皆因爱重以壅己也,乃贵薄疑(人名)以敌如耳,尊魏姬以耦世姬。曰:以是相参也。(《韩非子·内储说上》)
故事里用了“敌”字“耦”字,都是正相对立的意思。给宠爱的人设立对立面,以是相贰,使一变成了二,其目的不是为的陷在这种二的纠纷里,非此即彼;而倒是“以是相参”,让二生出三来,得到平衡与和谐。
一切带“参”字的动词,本来都是这个意思。如参考、参校、参议、参稽、参观、参验、参互、参预、参加……,都是要求就原先的“一”,加入一个正相对立的“二”,以使矛盾更为突出,本质更为显露,从而得到一个完满的“三”。我们不妨以最常用的“参考”一词为例,看看它本来的用意和用法。《汉书·息夫躬传》记丞相王嘉进谏哀帝道:
昔秦穆公不从百里奚、蹇叔之言,以败其师;悔过自责,疾讠圭误之臣,思黄发之言,名垂後世。唯陛下观览古戒,反覆参考,无以先入之语为主。
这里所谓的“参考”,是要汉哀帝从秦穆公的正反两面经验中引出结论;以及,从王嘉的谏语和他人先入之语的对立中,作出自己的判断。这种“二生三”的动作,才能叫做“参”;其他诸参,无不如此。倘或听不得不同意见,排斥对立,势必堵塞住了生出“参”来的渠道,;或者虽能听取不同意见,却无力从不同中引出参校的结论来,无所适从,那都叫做“不参”。韩非说过:“明王不举不参之事”(《韩非子·备内》),他把“参”和“不参”的利害得失,抖落得淋漓尽致,最值得後人认真记取。
“参”的动作有时也说成“参伍”。“伍”是大写的五字,“五”有交叉错综的意思。所谓参伍,即是从诸种不同情况的对照比较中,求得一个存乎其中、出乎其上的新结论来。古人认为这是一种求真的有效方法。如:
参伍明谨施赏罚。(《荀子·成相》)
窥敌观变,欲潜以深,欲伍以参。(《荀子·议兵》)
不以参伍审罪过,而听左右近习之言,则无能之士在廷,而愚污之吏处官矣。(《韩非子·孤愤》)
偶参伍之验以责陈言之实。(《韩非子·备内》)
提名责实,考之参伍。(《淮南子·要略训》)
故《周书》曰:必参而伍之。……察於参伍,上圣之法也。(《史记·蒙恬传》)
(赵广汉)尤善为钩踞,以得事情。钩踞者,设欲知马价,则先问狗,已问羊,又问牛,然後及马。参伍其价,以类相准,则知马之贵贱,不失实矣。(《汉书·赵广汉传)
参伍因革,通变之数也。(《文心雕龙》)
所有这许多条“参伍”,都可以用先於它们的《易传》上的“参伍以变,错综其数”来概括。参伍即是错综,比我们前面说到的“参贰”稍微衤复杂一些;它不限於由二生三,而是指从更多一些的不同事物、意见中,生发出新见来。但绝不正好便是五个,则是必须指明的。
前人注书有不辨义理而泥於数目者,见到“参伍”,往往生拉硬扯出三个和五个对象来凑数,把好端端的思想给淹没了,读来令人啼笑皆非。清儒惠栋就曾指出过,“汉人解参伍,皆谓三才(按,指日、辰、星)五行。”[6]其实岂止於汉人,也不尽於三才五行,如唐人司马贞注《史记·蒙恬传》“周书曰”一段,即以参伍为“三卿、五大夫”,把一个活生生的哲学思想,解成了死沉沉的职官图表,其迂阔之态,逗人发噱。看来他们未曾想到,数目字除去计数以外,还能记录深邃的思想;尤其是“三”这个数。
三位一体
以三记录的最神圣的思想,大概莫过於三位一体。好多宗教都有三位一体说。天主教和基督教的说法是:天主圣三,圣父、圣子、圣灵。三位一体,一体三位。天主的本性是爱。天主父是此绝对爱的自我给予;天主子是此绝对爱的自我接受与答复;圣灵则是此绝对之爱的自我合一。
佛教有所谓三宝:佛、法、僧。道教有所谓玄、元、始三气,和由元始天尊化身而成的三清。此外许多原始的宗教如伊特鲁里亚宗教、希腊宗教、罗马宗教中,都有所谓的“三联神”,即各自独立而又互相关联的三位高级神灵。儒家不是真正意义的宗教,但它在谈到宇宙原始的时候,也认为,“太极元气”,是“函三为一”的。
为什么一体会分为三位,怎么样三位而共有一体,这在人类认识史上,也许首先是出现在宗教里的问题。但在其他方面,譬如说,在音乐领域里,我们也碰到了很奇妙的三一现象。
文献表明,我国古乐的五音、十二律,都是和“三”紧紧拴在一起的。最早记载五音之间数的关系的《管子·地员》篇说:
凡将起五音,先主一而三之,四开以合九九,以是生黄锺小素之首,以成宫。三分而益之以一,为百有八,为徵。有(又)三分而去其乘,适足,以是生商。有三分,而复於其所,以是成羽。有三分,去其乘,适足,以是成角。
这是说,五音从一开始,也就是从开始的地方开始。但是单纯的一永远是一,无法开其始;於是要“三之”,即重衤复三次或乘以三,使一变成三。有了三,然後四次乘方,得八十一(所谓“四开以合九九”),是为宫音之数。然後以宫数八十一加上三分之一(“三分而益之以一”),得一○八,是为徵音之数。再以一○八减去三分之一(“三分而去其乘”),得七十二,是为商音之数。商音数再加上自己的三分之一(“有三分,而复於其所”),得九十六,为羽。羽又减去三分之一(“有三分,去其乘”),得六十四,便是角音之数。这便是所谓的“三分损益”法。
最早记载十二律律管长度及其数之关系的书是《吕氏春秋》,其《古乐》篇说:
昔黄帝令伶伦作为律。伶伦自大夏之西,乃之阮阝俞之阴,取竹於山解溪之谷,以生空窍厚钧者,断两截间,其长三寸九分,而吹之,以为黄锺之宫。
这个作律的故事本身不可考;但十二律以黄锺为始,按三分损益法求出,则是事实。只是黄锺之管为三寸九分,与後来习用的“九寸”之说不同,曾使得乐律家们大伤脑筋。从我们现在所讨论的观点来看,无论是三寸九分还是九寸,都没有关系,因为它们都不过是“三”的演化数目而已。由这个黄锺律(且以九寸为准)出发,用三分损益的办法,便能得林锺(9-1/3=6寸)、太簇(6+1/3=8寸)、南吕(8-1/3=5.33寸)、姑洗(5.33+1/3=7.11寸)、应锺(7.11-1/3=4.74寸)、蕤宾(4.74+1/3=6.32寸)、大吕(6.32+1/3=8.43)、夷则(8.43-1/3=5.62寸)、夹锺(5.62+1/3=7.49寸)、无射(7.49-1/3=4.99寸)仲吕(4.99+1/3=6.66寸)诸律,并於最後在高一层上回到出发点,得半律黄锺(6.66-1/3=4.5寸)[7]。
就这样,五音和十二律便被说成是建基於“三”的一套奇妙数字体系。这个三一体系,以其大致符合音律的自然频率,可以满足耳朵的审美要求,而有着实际使用的价值,并在事实上支配了全部中国古乐时代。直到十六世纪末叶,明宗室王子朱载土育创十二平均律,才以2开12次方=1.0108892这样一个数目挫败了三分传统,使中国乐理有了更为科学与精确的可能。可惜它并未能在实践中得以推行,未能真正取代三分损益说。因为,“三”的神圣性,实在太大了,《国语·周语》上不是说过吗:“古之神瞽,考中音而量之以制,度律均锺,百官规仪,纪之以三,平之以六,成於十二,天之道也。”音乐之以三为纪,既然是古之神瞽考出来的天之道,当然是不会随随便便就退出历史舞台的了。
哲学家们对於三一关系,另有自己的说法与看法。《庄子·缮性》篇有曰:
古之人在混茫之中,与一世而得澹漠焉。当是时也,阴阳和静,鬼神不扰,四时得节,万物不伤,群生不夭;人虽有知,无所用之。此之谓至一。
这是对人类社会开始前的状态的一种设想。那时候,总的情况是混茫,一个朦胧的“一”;这个混茫内含阴阳,它们是“二”;这个阴阳又处於“和静”即非阴非阳亦阴亦阳的状态之中,於是原先的一和二便成为第三态;这个第三态,叫做“至一”。这个至一,便是一体而分为三位、三位而共有一体的。一切宗教的至尊者,大概都可视同这里的至一,都是如此这般构建起来的。
宋代哲学家在讨论三一问题时,表现得最为理智。其中尤以张载为最,他说过:
极是谓天参。数虽三,其实一也,相成而未形也。(《易说·系辞上》)
有两则有一,是太极也。若一,则有两亦在,无两亦一在。然无两则安用一?不以太极空虚而已,非天参也。(《易说·说卦》)
所谓极或太极,指宇宙的开始;它应该是一。但它并非空虚的一,它内含着两,即对立的阴阳。有一有两,是为三。不过这个三,并没有三个体,而只有一个体;这叫做“数虽三,其实一”的“天参”。
“天参”就是天然的三,天生的三;这个三,由一和两组成,有如一个钱币和它的两面。因此,这个所谓的三,也正就是一;只是这个一,必须视如三,整个世界,才得活泼起来。
“天参”既然是“天”参,就应该是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的,或者说,是普遍的。事实也正是这样。多年来,有人只是看到两,只是看到统一物之分为两个部份,只注意於对矛盾着的双方的认识,譬如说,只看到阶级的斗争、斗争的阶级,而看不到这斗争着的两个阶级属于同一个社会,看不到社会和阶级本是一个钱币和它的两面;一句话,只知有两,不知有三,於是闹出许多人为的麻烦来。
了解了三的秘密,当有助於我们从二分世界中解放出来。
注释:
[1]刘歆:《三统历谱》,见《汉书·律历志上》
[2]《史记·律书》
[3]论证从略。欲知详情,请参拙著《“数成於三”解》(载《中国文化》第5期,1990年),已收入《一分为三》,海天出版社,1995年。
[4]朱芳圃:《金文释丛》
[5]参见《尚书大传·略说》、《淮南子·修务训》
[6]《周易述·易微言下》
[7]见《吕氏春秋·音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