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传才,1924年生,安徽毫县人。出身贫寒,幼年丧母,靠父亲打临工维持生计。14岁从军,参加第五战区战地服务团,投入台儿庄大会战。后转移至鄂北前线,因战地服务团领导都是共产党人,被国民党解散,他流落街头。一个偶然机会认识了胡宗南将军,被他资助保送到甘肃天水的国立第五中学读书。16岁时他写的350行的徐州突围长诗《麦丛里的人群》,在甘肃《国民日报》副刊《生活》以全版篇幅发表。1940年发生皖南事变和汪精卫叛国,他目睹大后方国民党政权的腐败,对国民党十分失望,积极投入爱国学生抗日的民主运动。他不再领取胡宗南将军的津贴,而且写了封《致胡总司令的公开信》,要求胡将军指挥的20万大军撤除对陕甘宁边区的包围,东出潼关渡黄河去抗击日寇。结果被国民党逮捕入狱,关了两个多月。出狱后考入国立西北联合大学,读了一个学期后,1941年他又上了黑名单,为了脱离国民党的监视,不得不秘密逃亡。隐姓埋名到宝鸡乡下工校代课,过着蛰居的生活。1941年12月离开宝鸡,辗转至上海,准备去苏北抗日敌后,适逢太平洋战争爆发,上海租界一夜沦陷,只好滞留沦陷区,半工半读完成大学学业。1944年10月与新四军地下组织联系上,参与策动伪军郝部5万人起义暴露,1945年2月被日本南京宪兵司令部逮捕入狱。狱中受尽威逼利诱而不屈,好在日本不久投降。出狱后任十一战区《中原日报》特派记者,他放弃中法文化协会给予留学法国的机会,1946年6月到达晋察冀边区,参加解放战争。1950年任上海火星出版社编委,《工商日报》编委,1952年调北京师范大学,次年调天津师范学院任教。1955年受胡风案牵连,被审查。1956年经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以“反革命宣传”罪判徒刑六年,送内蒙古东大荒劳改农场服刑。1957年他本人不服判决,上诉于最高人民法院,1958年被驳回,因不认罪,被戴刑具单独禁闭,第一次自杀未遂。1961年刑满,被带“反革命”帽子留在劳改农场“就业”,继续监督改造。因反抗这种处置,潜逃到北京向中央上访,被劳改机关追回。关键时刻其妻樊素华主动放弃大都市医务工作,远来内蒙古劳改农场相伴。1966年文革起再受冲击、抄家、批斗,第二次自杀未遂。1969年内蒙古法院以“现行反革命罪”再次判刑五年,在黑龙江监狱服刑。1974年第二次刑满,仍带反革命帽子,回东大荒劳改农场继续监督改造。1978年全国统一摘掉“帽子”,在农场中学代课。1979年彻底平反,宣告无罪。回原单位恢复原职原级,工龄连续。23年的监禁和流放,使他重新思考世界、国家和个人命运的许多问题。离开内蒙古赴京前夕,赋《蝶恋花·赴京前夕》:“何必再提伤感事,重展旌旗,四海笙歌起,颦鼓急催跨征骑,个人恩怨东流去。”时年已55岁。
此后夏传才先生忘我投入学术研究和文学创作中,1998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现任河北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诗经学会会长。主要从事古典文学研究,著有《诗经研究史概要》、《诗经语言艺术》、《诗经语言艺术新编》、《思无邪斋诗经论稿》、《十三经概论》、《论语趣谈》、《诗词入门:格律、做法、鉴赏》、《思无邪斋文抄》、《中国古代文学理论名篇今译》(上下篇)、《曹操集注》、《曹丕集校注》,这些著作大部都是国内和台湾或香港、日本同时出版。另有诗集《双贝集》、《七十前集》、《思无邪斋诗抄》等,在海内外有广泛影响。还主编有许多教材和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