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疏证》伪证考略(中)
(2)不古不今,非伏非孔
阎氏关于《古文尚书》“不古不今,非伏非孔”的论证是后人时常提到的重要证据。具体如下。《疏证》(第二十三):“古文传自孔氏后,唯郑康成所注者得其真;今文传自伏生后,唯蔡邕石经所勒者得其正。今晚出孔《书》‘宅嵎夷’,郑曰‘宅嵎铁’;‘昧谷’,郑曰‘柳谷’;‘心腹贤肠’,郑曰‘忧肾阳’;‘劓刵劅剠’,郑曰‘膑宫劓割头庶剠’。其与真古文不同,有如此者。不同于古文,宜同于今文矣。而石经久失传,然残碑遗字犹颇收于宋洪适《隶释》中。《盘庚》百七十二字,《高宗肜日》十五字,……合五百四十七字。洪氏以今孔《书》校之,多十字,少二十一字,不同者五十五字,借用者八字,通用者十一字。孔叙三宗以年多少为先后,碑则以传序为次。碑又云‘高宗之飨国百年’,亦与‘五十有九年’异。其与今文不同,又有如此者。余然后知此晚出于魏晋间之《书》盖不古不今,非伏非孔,而欲别为一家之学者也。呜呼,悠悠千年,学者如林,乃复曾无一人焉为之考辨及此。京山郝氏尝发愤叹息,谓千载少读书人。诚怪其言之太过,由今思之,抑岂可尽非也乎?”
上文可以分为6个部分:(1)先确定“唯郑康成所注”是孔氏“真古文”。(2)再确定“蔡邕石经所勒”是伏生今文“正”本。(3)将“晚出孔《书》”与“真古文”对比,二者文字有所不同。(4)再将“晚出孔《书》”与伏生今文“正”本(洪适《隶释》石经《尚书》残碑)对比,二者文字也有所不同。(5)结论:“余然后知此晚出于魏晋间之《书》盖不古不今,非伏非孔,而欲别为一家之学者也。”(6)自鸣得意。按在“不古不今,非伏非孔”一语中,“不古”即“非孔”,“不今”即“非伏”。故8个字中有4个字是废话。
东汉贾、马、郑以及三国时期王肃所注《尚书》是同一个本子,皆题曰“古文《尚书》”,《尚书正义·尧典》孔颖达《疏》认为它是“孔学经文三十三篇”,也就是孔壁本与伏生本相重合的部分。本文前面讨论过这个问题。它与孔氏古文本虽有渊源关系,但只是一个改头换面的“变种”。故《隋书·经籍志》说它“非孔旧本”。阎氏“真古文”的判断并没有充分依据。他在《疏证》另一个地方(第十八)有一个完全相反的见解。针对《旧唐书·经籍志》(古文《尚书》十卷,王肃注)和《新唐书·艺文志》(郑康成注,古文《尚书》九卷)的相关内容,他认为东汉贾、马、郑以及三国时期王肃所注“古文”是“伏生二十九篇以古文字写之者”。既然如此,它就是“真今文”而不是“真古文”。
这一条的核心证据是“晚出孔《书》”与孔氏“真古文”的不同。阎氏所列出的不同之处(“宅嵎夷”等四条)出自《孔疏》,具体指三家今文伏生本与贾马郑王注本之间的不同。这是非常明显的偷梁换柱。可能由于别人已经指出这个问题。阎氏在《疏证》后面有一段辩解(第二十三):“按‘宅嵎夷’四条见《孔疏》,云:出夏侯等书。是今文也。”他对偷换概念的解释是:“而以孔《书》当之者,以与孔《书》合;但微异,‘劅剠’为‘黥’,然音义亦不相远云。”这个解释如同谎言被戳穿后毫无道理的狡辩。到此已经出现两个错误。第一,所谓“真古文”不是“真古文”;第二,他将“晚出孔《书》”与“真古文”的对比,实际上是将贾马郑本与三家今文伏生本的对比。这个对比与“晚出孔《书》”和“真古文”的异同毫无关系。因此,在删去废话的“非伏非孔”中,“非孔”属于刻意捏造的伪证。
《汉石经》源头是伏生本〔61〕。蔡邕《汉石经》是针对当时今文《尚书》多个传本间文字互异情况的校勘和规范本,这个本子与其源头伏生本已经有所不同(这是当今多数学者的看法)。《汉书·艺文志》记刘向以中古文(孔壁本)校欧阳、大小夏侯三家经文(伏生本),其间脱简、脱字以及文字互异者约有八九百字。也就是说,孔壁本与伏生本原本就存在文字的不同,这种不同并不具备判断二者真伪的证明意义。同理,蔡邕时今文《尚书》多个传本间以及《汉石经》与伏生原本间已经发生的文字互异情况,也不能拿来证明彼此的真伪。因此,第二条证据(蔡邕《汉石经》与“晚出孔《书》”文字有所不同)的“证明力”等于零。从逻辑上说,“晚出孔《书》”的确不是伏生本。但“非伏”又怎么了?能说明什么问题?故仅剩下的“非伏”二字连伪证都算不上,胡搅蛮缠而已!
细读《隶释》载《尚书》残碑与今本《尚书》(孔传本,所谓“晚出孔《书》”)之间的异同,除去“借用者八字,鸿艾劮犹之类是也。通用者十一字,于戏毋女之类是也”之外,在“不同者五十五字”中,两个传本互有正误。比如,《盘庚中》今本“不其或稽”,残碑“稽”作“迪”,“稽”是正字;又如,《盘庚中》今本“自怒曷瘳”,残碑“怒”作“怨”,对照前后文,“怨”是正字。这种情况恰可说明两个传本间存在同源异流的关系,其共同源头是先秦《尚书》。故二者间的校勘可以取长补短。这是更加稳妥的结论。
两传本间另一不同是《无逸》商三宗排序以及“高宗飨国”(孔传本作“享国”)年数。孔传本三宗排序是中宗,高宗,祖甲。残碑今文本是祖甲〔62〕,中宗,高宗。残碑“肆高宗之飨国百年”,孔传本作“肆高宗之享国五十有九年”。《史记·鲁世家》引《无逸》三宗排序与孔传本同,作“飨国”,作“五十五年”。这表明,《史记》这部分内容兼用今古文,且略有不同。
《中论·夭寿》引《无逸》这一部分内容(183字),商三宗排序、高宗年数均与孔传本同,“飨国”亦作“享国”。《中论》作者徐干(171~217)是建安七子之一,其书撰于汉末。此时距梅赜献书(大约318年)还有一百多年。也就是说,这种不同与“晚出孔《书》”作伪无关。《中论》引文来源,或是东汉贾马郑注“古文《尚书》”,或是孔传本《古文尚书》。若为前者,说明孔传本与贾马郑注“古文《尚书》”之间具有同源关系,进而说明“非孔”的不能成立。若为后者(这个可能性更大一些),这是孔传《古文尚书》早在汉末已经流传于世的又一重要证据。
黄宗羲为《疏证》作序提到:“淮海阎百诗寄《尚书古文疏证》,方成四卷,属余序之。”《疏证》(第一百十九):“黄太冲……晚而序余《疏证》两卷”。阎氏后文引黄《序》“人心道心本之《荀子》”云云,尽在黄氏“方成四卷”《序》中。采用阎氏“科学方法”进行研究:黄说“四卷”,阎说“两卷”,则“只此篇数之不合,伪可知矣”!阎说“黄太冲……晚而序余《疏证》两卷”,则黄为《疏证》作过两次《序》?今《疏证》黄《序》仅有一篇,前后连贯,内容完整。依黄氏自云,则作《序》一篇;依阎氏所说,则作《序》两篇。信《黄序》则《疏证》必非阎氏所作;信《疏证》则《黄序》必非黄宗羲所为。二人都是清初大儒,学术宗师,谁都不会说谎。这是作伪的又一个证据!《黄序》说:“梅赜作伪《书》”, 阎氏《疏证》(第一百十三)引《黄序》作:“梅赜上伪《书》”。“作伪《书》”和“上伪《书》”含义完全不同。阎氏大才,下笔极密,决不会出现这样的疏漏。由此可以证明,今本《疏证》是后人假托之伪书!其《序》非黄氏《序》,其《疏证》非阎氏《疏证》,非黄非阎,非《序》非《疏》,“而欲别为一家之学者也”!至于今本《疏证》乃何人作伪,解决这个问题当然是考据学“科学方法”的专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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