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疏证》伪证考略(上)
(4)谁是作伪者
《疏证》方成四卷,黄宗羲为之作序提到:“梅赜作伪书,冒以安国之名,则是梅赜始伪。”黄氏理解力不应有问题,故《疏证》最初以为“梅赜作伪书”。今本《疏证》对此语焉不详(第十七):“东晋元帝时,汝南梅赜奏上古文《尚书》,……赜自以得之臧曹,曹得之梁柳,皇甫谧亦从柳得之,而载于《帝王世纪》。柳得之苏愉,愉得之郑冲,郑冲以上则无闻焉。呜呼,其果安国之旧耶?抑魏晋之间假托者耶?”皇甫谧(215~282)《帝王世纪》多处引用《古文尚书》和《孔传》内容〔48〕。梅赜献书时(大约317~318年)皇甫谧故去三十余年,故阎氏在黄宗羲作序后改变说法。不再强调“梅赜作伪书”,只说“魏晋之间假托者”。至于“作伪”过程,他认为是“个人行为”(《疏证》第八十六):“《书》与《传》同出一手”。我曾对《古文尚书》(二十五篇)真伪问题作过一些具体分析〔49〕。
比如,《古文尚书》“引文”、“用文”情况。先秦乃至汉代文献引《书》,今文和古文篇章大体相同;一字不差引用原文者不足一半,大多在原文与引文间有所不同,包括字句缺省、语句颠倒错乱和对原文意思的概述;这与“借字”情况相似(提笔忘字,手头没有字典,只好写个错白字),是记忆不准、没有核对原文和缺少“学术规范”的结果。此外,还有一些不以“书曰”等方式正面引用,或行文用其词语,或以《尚书》中一些观念、礼制为本展开论说。上述第一种情况可称“引文”,第二种情况可称“用文”。
证伪者主要方法之一,是在文献中寻找古文篇章引文、用文例证,将其用为作伪证据。具体思路是魏晋间某人遍查群书,广泛收集引文、用文的文献内容,在此基础上连贯字句、拼凑伪造“二十五篇”。这里的问题是,古文篇章引文、用文种种情况今文篇章同样存在。在今文篇章,人们知道这是原文和引文、用文的关系,这一现象恰可证明原文的存在和影响;同样的现象对古文篇章也应具有相同的证明意义。相同的素材和思路不应得出相反的结论。这一证伪途径存在明显逻辑错误,不能构成有效的证伪依据。《疏证》约有一半内容走此一路,深文周纳,强词夺理(后面举例说明)。
二十五篇《古文尚书》约7600字,其内容精致典雅,在文化观念和礼乐制度方面与今文篇章彼此呼应,除行文流畅一些,并无明显作伪痕迹。现已考知出处的先秦文献“引文”约有一百二十条,先秦两汉文献“用文”情况更远多于此。以《大禹谟》为例,先秦引文约十七条,自先秦至魏晋文献中用文情况超过一百条。这里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古文篇章中存在许多自先秦至魏晋文献中的罕见词语,在这个时段大量文献中出现三次以下的词语,仅《大禹谟》就有六十余处。有两种可能,一是作伪者刻意收集罕见词语,用为作伪“材料”编入文中;二是《古文尚书》虽非显学毕竟存在,这些罕见词语属于“用文”。前者难度太高且没有必要。西汉以降形成一种“拟古文风”,即在一些书写场合多采用对先秦文献尤其是经典文献的引文、用文。许多罕见词语正是出现于这种场合。因此,后一种情况的可能性远高于前者。
再如,在文化观念和礼乐制度方面,古文篇章不仅与今文篇章彼此呼应,还与先秦乃至两汉文献中的大量内容间存在呼应关系。后一种呼应中多有“一呼百应”的特征。即古文篇章中片言只语提到的观念和制度往往成为其后文献中多次出现的议论主题。这里也有两种可能,一是作伪者博览群籍,区分主次,总其枢要,约其文辞,编入书中;二是《尚书》作为非常重要的经典文献,故有一呼百应的影响。假如存在一个作伪者,他当然希望实现这样的作伪效果,只是难度过大。若确有此人此事,后世治学术思想礼制史的学人罕有望其项背者。上述现象今古文篇章同样存在,故后一种情况的可能性远高于前者。
又如,“字频”问题。今古文《尚书》约24600字,去其重复,约使用1900余字〔50〕。某些字在不同时代和文献中的用字量(现代语言学研究中所谓“字频”)明显不同,这与不同时期、不同文献的具体内容、语法习惯和撰写风格有关。在文献的长期流传和古今字体的转换中会出现少量改字,但不会影响用字量不同的整体情况。我曾专门作过一次检索和对比分析。检索范围是《尚书》和先秦两汉另外二十余种参照文献(《诗》《逸周书》《易》《周礼》《国》《左》《论语》《孟》《荀》《礼记》《管子》《晏子春秋》《墨》《老》《列》《庄》《鹖冠子》《韩非子》《吕氏春秋》《春秋繁露》《淮南子》《新书》《说苑》《论衡》《史记》《汉书》等)。
具体步骤是先通过初步判断选出五百余字,在上述每种文献中检索每个字的出现次数,再换算成每个字在每种文献中的万字含量,然后在万字含量的一万多个数据间进行对比,选出《尚书》与其他参照文献万字含量(或多或少)明显不同的108个字,姑且称其为“《尚书》用字量特征字群”。这108个字多是《尚书》中的常用字,其重复使用数量约占《尚书》总篇幅三分之一,其中“多字组”(100字)的万字含量比其他参照文献万字含量平均多出一倍以上(5﹕1),“少字组”(8字)万字含量比其他参照文献平均少了一倍以上(10﹕29);在今文篇章和古文篇章之间进行对比,这108个字在二者间的平均万字含量基本一致(今文47%﹕53%古文)。
先说“多字组”的情况。比如:(1)“乃”字,在《尚书》中的万字含量是148字,在参照文献中的万字含量是26字,在古文和今文篇章之间万字含量的比例是142字﹕150字;(2)“惟”字,《尚书》万字含量是263字,参照文献是2字,古今文篇章之间比例是:330字﹕233字;(3)“永”字,《尚书》万字含量是20字,参照文献是1字,古今文篇章之间比例是:24字﹕19字;(4)“若”字,《尚书》万字含量是69字,参照文献是20字,古今文篇章之间比例是:68字﹕69字;(5)“厥”字,《尚书》万字含量是129字,参照文献是2字,古今文篇章之间比例是:157字﹕117字;(6)“作”字,《尚书》万字含量是58字,参照文献是10字,古今文篇章之间比例是:58字﹕58字。
在两汉魏晋间文献中,“多字组”文字(如:畴厎诞怠孚厥缉克暨佥懋惟询矧允攸愆爰等)的出现次数一方面明显少于《尚书》,另一方面大多出现于前面提到具有明显“拟古文风”的书写场合,其前后文多有“引文”、“用文”现象(或其本身便在引文、用文中)。这里也有两种可能,一是作伪者刻意实现了这种“天衣无缝”的作伪效果;二是今古文篇章都是真文献,故用字量特征相同。为实现这种效果,作伪者(如果真有这么一个人)在“伪造”古文篇章过程中,每三个字中要考虑一个字的万字含量,使其出现率同步于今文篇章。为此,他必须对“《尚书》用字量特征字群”在先秦两汉文献中的万字含量有一个比较准确的了解。我完成上述检索过程,虽借助电脑的文档检索功能(word“替换”),仍然用了三个多月(每天工作十小时以上),极其单调繁琐。
如果不借助电脑检索的字数统计功能,完成此过程要对总篇幅几百万字的几十种文献一丝不苟地阅读(统计)几百遍,还要将由此获得的上万个数据经过两步计算(某字在某文献中的出现次数÷该文献总字数×10000)转换为万字含量。从收集文献到完成阅读统计和换算,仅此一项,以一人之力至少要用二十余年时间。据我所知,“字频统计”是近代以来语言学研究中比较新颖的方法,随着计算机的普及逐渐被研究者采用。我国古文献研究中采用这种方法更晚一些。魏晋之间也就是一千七八百年前那位“作伪者”居然能够娴熟使用这项如此晚近的研究方法。这可能吗?
作伪者最难实现的效果之一,是古文篇章“少字组”文字(行可相则能所之为)的出现率同步于今文篇章。因为,其中一些字在《尚书》中的出现率较高,在参照文献中的出现率更高,需要在“较高”和“更高”之间拿捏分寸。比如:(1)“之”字,在《尚书》中的万字含量是137字,在参照文献中的万字含量是367字,在古文和今文篇章之间万字含量的比例是141字﹕136字。(2)“可”字,《尚书》万字含量13字,参照文献是40字,古今文篇章之间比例是:14字﹕13字。(3)“为”字,《尚书》万字含量22字,参照文献是127字,古今文篇章之间比例是:24字﹕21字。(4)“所”字,《尚书》万字含量5字,参照文献是54字,古今文篇章之间比例是:5字﹕5字。再补进两个例子:(1)“者”字,《尚书》万字含量2字,参照文献是115,古今文篇章之间比例是:7字﹕1字。(2)“也”字,《尚书》万字含量0字,参照文献是170字,古今文篇章之间比例是:0字﹕0字。
完成上述准确的“字频作伪”要有一个前提条件,也就是在“作伪”之前预先确定“伪书”的篇幅。然后才有条件实施“作伪”过程,还要伪造出“无一字无出处”的效果。实现这样的作伪过程和效果几乎不可能,故后一种情况的可能性远高于前者。从古文篇章“多字组”(100字)万字含量的平均值略高于今文篇章(35字﹕31字)、“少字组”(8字)万字含量的平均值略低于今文篇章(31字﹕33字)的情况看,古文篇章的保存质量应略好于今文篇章。这应是古文篇章行文更加流畅一些的主要原因。
我的基本结论是:“作伪”难度太大,大到不可能的程度。从大量文献的搜集,到引文、用文的查找;从上百个罕见词语的查寻采用,到文化、制度方面的理解归纳和融会贯通;从搞清先秦两汉文献与今文《尚书》之间字频不同,到“伪造”过程中的拼凑引文和“字频勾兑”。如此这般“伪造”的二十五篇不仅没有明显缀辑痕迹,且文采尤富于今文。其工程量之大,非一人一世所能及。其道德文章,是黄钟大吕,绝世风华。刘勰所谓“义固为经,文亦师矣(《文心雕龙·才略》)”。此人是谁?谁能有此移山倒海之力,灵通造化之巧!
在此基础上,还要将整部《尚书》写作(包含许多已经不是当时字体的)“隶古定本”,还要“造”一部今古文同注的《孔传》。工程量又增加一倍。据后人研究,“孔传”解经质量多有优于“郑注”者。“作伪”动机是“利益驱动”,属投机行为。但人们一直没找到因此获得名利的“作伪”者。这是宋代以来《尚书》“证伪”最薄弱的环节之一。“投资”是为“回报”,无些许“回报”的巨大“投资”道理上说不通。假如确有一位“作伪”者,他必是极具才智且勤勉缜密的人。不可能搞不清这个简单道理。
此外,他是在永嘉之乱前皇家藏书尚有《尚书》古文经的情况下实施“作伪”。──他有病?或是他能预料日后必有永嘉之乱,且秘府《古文尚书》经文必亡于此乱之中。──他是神仙?贾马郑王注本他都可以看到,为什么不按照其《书序》所注“亡”、“逸”篇目进行“作伪”?为什么不“伪造”十六篇而非要“造”二十五篇?──他到底明白还是糊涂?已知献书者是梅赜,从“投资”与“回报”上说,如果不是他,工程巨大的投机行为已经变成“义务劳动”。仅从这一个方面进行分析,已经足以在逻辑上排除梅赜之外另有作伪者的可能。再从皇甫谧等人对《古文尚书》和《孔传》的引用,又足以排除梅赜作伪的可能。那么,这部古代文献难道是从天上掉下来的?
证伪者曾“指控”刘歆、皇甫谧、王肃、郑冲、梅赜、乃至晋孔安国、孔晁等人是作伪者。从动机、难度、文献条件、证据等方面综合考察,这些“指控”都属于查无实据的捕风捉影。时至今日,人们早已翻遍魏晋间相关史料,作伪者始终查无实据。至少,这些“旁搜曲引,吹毛索瘢,锻炼成狱”的“指控者”都已经实现了各自“炫名”的目的。所谓无利不起早。到底谁是作伪者?——莫须有。
阎氏“魏晋假托”之说还有许多无法成立之处〔51〕。比如,东汉末年应劭《风俗通义?过誉》引用《古文尚书》中《太誓》、《太甲》等篇内容;再如,《晋书?荀崧传》记西晋初期太学“石经古文先儒典训”已有孔氏“章句传注”之学。又如,《郑志》记郑玄讲学言及《古文尚书·周官》。他对此采用悍然“抹杀”的策略。《疏证》(第六十二):“《郑志》十一卷,追论康成生平应对时人者,今不传。疑亦多为后人所羼,非本文。何以验之?《周礼?保氏》《疏》引《郑志》,赵商问曰:案成王《周官》立太师、太傅、太保,兹惟三公。此二语分明是古文《书》。康成及时人安得预见以相咨问?予谓学者凡遇此等处,尽从抹杀,不必复疑焉,以藉口可也。”这叫什么“学问”!在此有必要强调指出,在没有足够证据和理由的情况下,绝不可以用自己的主观见解和推测去否定史料。考据学中此种“学问”很多。存疑为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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