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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吉为丞相,尝出,逢斗者,死伤横道。吉过之,不问。已而逢人逐牛,牛喘吐舌。吉止驻,使骑吏问:"逐牛行几里矣?"掾史谓丞相前后失问。吉曰:"民斗相杀伤,长安令、京兆尹职所当禁备逐捕,岁竟,丞相课其殿最,奏行赏罚而已。宰相不亲小事,非所当于道路间也。方春,少阳用事,未可太热,恐牛近行,用暑故喘,此时气失节,恐有伤害。三公典调阴阳,职所当忧,是以问之。"
死伤横道,反不干阴阳之和,而专讨牲畜口气,迂腐莫甚于此!友人诘余曰:"诚如子言,汉人何以吉为知大体?"余应曰:"牛体不大于人耶?"友人大笑。
[注]丙吉:又作邴吉,西汉人,昭帝时任廷尉监。宣帝时他任丞相。在过去的史书中,他以"识大体"见称。
[注]掾史:丞相府属吏。
[注]长安令、京兆尹:西汉都城在长安,地方行政是双重的,长安令负责长安县的民政,经别同于一般县令,而京兆尹级别较高,相当于郡太守,主要负责京城治安、市政等。
[注]殿最:殿,下等;最,上等;殿最联用,指官吏政绩的优劣等级。
[注]少阳用事:西汉儒生讲究阴阳五行,把一年四季也分为阴阳,春气候温暖,叫"少阳"用事。
[注]三公:西汉以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为三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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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吉作丞相时,有一回出门,遇到有人打架,死者伤者横陈道中。丙吉走过去,没有过问。后来又遇到有人赶牛而行,牛吐舌喘气。丙吉停下来,命随从问(赶牛人):"这牛走了几里地了?"掾史觉得丙丞相有些轻重倒置了。丙吉说:"平民打架互相杀伤,长安令、京兆尹应当禁止防备、驱逐追捕,年终时,我会考核他们的政绩优劣,奏报进行赏罚就可以了;宰相不管琐碎的事情,所以对道路上发生的事情不必过问。如今春天方至,不应该太热,我怕牛没走多远,因为太热(近夏)而气喘,这是时气失节,怕(于国于民)有伤害。三公调和阴阳,这是我分内之事,所以过问。
死者伤者横于道中,反而不影响阴阳和合,却专从牲畜的口气中探求,没有比这更迂腐的了!友人诘问我:"就算象你说的,汉朝人怎么又认为丙吉识大体呢?"我回答说:"牛的身体不是要大过人的身体么?"友人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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