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敦煌宝藏—敦煌卷子的形制和规格

 

敦煌写本的数量很多,但其中大多属于某种固定的形式。另外也有不少不合常现形式的卷子,但这些卷子都各有 一定的道理采取常规以外的形式。

一般来说,标准的卷子本的形式如下:

用纸是麻纸。就是将旧麻布捣碎而制成的纸,但制法已相当进步。公元500年以后,纸的纹理变得更细,而在600年左右,纸已变得极薄、极有韧性。650年前后起,开始使用纹理细但较厚的纸,并染成美丽的黄色乃至黄褐 色。

卷子的尺寸,一般是25~26厘米,相当于当时的1尺。不过后来的1尺已变为30厘米左右了,而写本用的麻纸仍然 是早先的一尺,例乎不这样的话、排列在书架上就会有凸凹而显得难看。一般将这样的一尺叫做“小尺”与长1尺相对,宽是1.5尺或2尺。自不待言,这种长度为1尺的尺寸实际是木简尺寸的孑遗。

8世纪末,敦煌地区归吐蕃统治之后,这种质地优良的麻 纸就无法再从中国内地运来了,此后专用当地生产的纸。这 种纸纹理极粗,尺寸也不再是小尺,而是当时通用尺的1尺× 1.5尺。染料的质量也相当差,有时甚至使用不染色的灰白 的生纸。即使是这种粗劣的纸,在当时的过一地区也还是很 贵重的,吐鲁番地区的回鹘人就特意从敦煌购买这种纸使 用。

卷子的用纸尽管是各式各样的,但在作成卷子本的时候, 都要先在纸上画线,纸的上下两端(天地)各留有3厘米左右 的空白,上下各画一道横线。然后以1.5~1.8厘米的间隔画 竖线,两线之间为一行,每行写17个字。似乎在5世纪后半 叶这种形式才固定下来。在此之前的卷子,天地的留白很窄。 每行字数有的为16字,有的为18或19字。有时也 有不划线的,但是把格子纸垫在下面,以使横排、竖排的字都 能整齐成行。在划有线的纸上写有正文。常常由专门的书手以谨严无 比的书体书写。

正文的起首是标 题,与现在所不同的是,标题是以与正文同样大小的字写在第 一行。通常正文一卷约为20~30张纸。正文的末尾还要再 一次写书标题,但在这里大多只写略题。其后是题记。

题记 的内容包括施舍者的姓名、书手的姓名、书写日期、书写缘由、 祈愿文等。其详略程度各异,有的相当详细,有的则根本没有 题记。

纸的末端用浆糊粘接在木轴上。 在正文的前面贴裱有15~20厘米的纸,这就是表纸。表 纸的前端用细轴木整形,中间附有细绳。外侧的上端以大于 正文的文字再次书写标题。不过这往往是由被称为题师的高 级书手书写的。 在隋唐的宫廷图书馆中,轴的上端附有象牙制的标签,据 说是为了易于从书桌上找出来。

在图书馆,每十卷这样的卷 子为一秩,包好后排列在书架上。在敦煌遗留有这种精美的秩的 残片。但一般是麻布制的,非常粗糙。

以这种形式制作的卷子可以说仅限 于儒、道、佛教典籍。也正因为是典籍,才被珍藏在学校及寺 院的图书馆中,不能轻易地为我们所见到。

在初期的若干写本中,有的卷末记有“总计几千几百几十 几字”的一卷总字数。在使用木简的时代通常也是这样记载 的,可以说这也是木简的遗制之一。因为写本中记录的是值 得尊敬的圣贤的言论,所以要注意不能有错误。像这样写出 总字数确实能够防止脱字。从当时人们小心注意不发生脱字 的现象可以看出当时也是努力防止错字出现的。书写在木简 上的天子的诏敕也同样在末尾注记总字数。而卷子则是模仿木简而来的。这一点从文字的历史来看是不言自明的。卷子本的书籍与诏敕同样,不允许有一字一句的错误,须恭恭敬敬 地抄写且应能流利朗读。

非标准形式的卷于本都是经典以外的书籍。从内容上 看,都是经典的注释书、面向初学者的教科书、僧侣的戒律及 佛号之类的教科书,这些可以说是供个人使用的。这种书写 物尽管也是同样的卷子,但与书写经典的卷子有明显的不 同。

其每行不是17个字,字很小,其书写者也不是专门的书 手,而是由学习者本人以及师傅、长辈等非职业书手书写,并 且每每使用行书和草书。

此外,用纸一般也不用麻纸,有不少 甚至就写在废纸的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