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 华(1916~1985)
江西省兴国县人。一九二八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一九三○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同年转入中国共产党。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共青团兴国县委书记,红四军军委青年委员,连、营政治委员,第十师三十团政治委员,红一军团政治部青年部部长,红军总政治部青年部部长,少共国际师政治委员,红一军团政治部组织部部长,陕甘支队第一大队政治委员,红一军团第二师政治委员。参加了长征。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一一五师政治部副主任,三四三旅政治委员,八路军东进抗日挺进纵队司令员兼政治委员,鲁西军区政治委员,一一五师政治部主任兼山东军区政治部主任。解放战争时期,任辽东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中共辽东省委书记,南满军区副司令员兼副政治委员,东北野战军第一兵团政治委员,第四野战军特种兵司令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政治委员,总政治部副主任,总干部部副部长、部长,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主任,中共中央军委副秘书长,军事科学院第二政治委员,兰州军区第一政治委员。一九五五年被授予上将军衔。是第三届国防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六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中国共产党第八、十一、十二届中央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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