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得志(1910~1994)
湖南省醴陵县人。一九二八年参加工农革命军,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中国工农红军第四军十一师班长、排长、连长,第四十五师管理科科长、九十三团团长,红一军团第一师一团团长、副师长,第二师师长。参加了长征。抗日战争时期,任中国人民抗日军政大学队长,八路军一一五师三四三旅六八五团团长,三四四旅副旅长、代旅长,冀鲁豫支队支队长,八路军第二纵队司令员,冀鲁豫军区司令员,陕甘宁晋绥联防军教导第一旅旅长。解放战争时期,任晋冀鲁豫野战军第一、第二纵队司令员,晋察冀野战军司令员,华北军区第二兵团司令员,第十九兵团司令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第十九兵团司令员兼陕西军区司令员,中国人民志愿军第十九兵团司令员,志愿军副司令员、司令员,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学院战役系主任,济南军区司令员,武汉军区司令员,昆明军区司令员,国防部副部长,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中共中央军委副秘书长。一九五五年被授予上将军衔。是第一、二、三届国防委员会委员,中国共产党第八届候补中央委员、中央委员,第九、十届中央委员,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第十二届中央政治局委员,第十三届中顾委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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