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国学传播中心条例

  首都师范大学国学传播中心是一个以普及国学知识、弘扬国学精萃、建设先进文化为主要职能的常设工作机构。国学传播中心旨在全球范围传播华夏文化、增强中国传统文化影响力、建设和谐社会,努力打造融传承、普及、弘扬、交流为一体的国学文化平台,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力量。为便于开展工作,特制定此条例。

  一、国学传播中心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以推动国学的普及、研究、传播、交流为手段,以文化产业化、科研市场化为突破口,以提升中华传统文化的影响力、建设和谐社会为主要目标,积极探索传统文化走向现代化的有效途径。

  二、国学传播中心总的工作目标是:充分利用国学网、中国诗歌研究中心、电子文献研究所、传统文化数字化中心、四库全书研究中心、文学院、历史系、政法学院首都师范大学校内教学科研机构的优势资源,努力加强同海内外高等学府、科研机构、文化产业、网络传播、新闻出版等机构的交流合作,构建适应现代社会、具有良性运行机能的新型文化传播平台。

  三、国学传播中心是一个以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为己任的实体机构,隶属首都师范大学,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主要以项目管理的方式进行运作。结合重大活动(如2008奥运会),申报传统文化方面的大型研究课题,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加强横向联合,多出成果,快出成果,出高质量的成果。积极开展国学应用研究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做好国学的普及工作,真正使国学既根源于民族文化传统,又服务于当代的精神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努力探索国学产业化的有效模式,创造条件,促进科研、教学成果向社会应用方面的转换,争取让优秀成果在取得社会效益的同时,也能取得经济效益,使国学文化产业走向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

  四、国学传播中心的组织结构如下图:

  五、国学传播中心主任(执行主任)职责

  1、负责制定国学传播中心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2、负责国学研究课题申报和管理;

  3、负责向学校推荐学术顾问委员会名单,并办理有关手续;

  4、负责聘请学术专家委员会;

  5、负责筹措正常运行所需经费;

  6、负责网站建设;

  7、负责组织学术专著的编纂和出版;

  8、为学术顾问和学术专家提供国学信息和技术服务;

  9、负责秘书处日常工作;

  10、承办学校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

  六、学术顾问委员会职责:

  1、负责审定国学传播中心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2、指导国学传播中心开展学术活动;

  3、负责指导重大项目;

  4、负责重要学术成果的审评。

  七、学术专家委员会职责

  1、参与国学传播中心工作计划的拟制;

  2、参加国学传播中心组织的各种学术会议;

  3、负责撰写国学传播中心委托的学术专著和论文;

  4、提出传播国学的各项建议。

  八、建立学术顾问委员会和学术专家委员会工作制度。

  定期召开学术顾问委员会和学术专家委员会讨论重大事项;日常活动,学术顾问委员主要以听取书面汇报和通信方式参与;学术专家委员会主要以小型专项会议方式参与开展。

  九、积极筹备建立国学传播基金,以保证各项学术和宣传推广活动的正常开展。

由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