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社会发展与地理环境的关系,是一个古老而又常新的课题,因为它不仅具有人类社会发展究竟由哪些因素决定的理论意义,而且还具有涉及经济、政治、军事乃至文化的发展和决策的现实意义。
古往今来,众多的思想家、史学家、社会学家、政治学家、经济学家、地理学家等对之作了各式各样的说明。马克思、恩格斯多次论到这个问题,普列汉诺夫更是反复进行了阐述。可是在我国,建国以后的30年间,这个问题却完全被冷落了。只是到了近几年,才展开研究和讨论。[1]
一
什么是地理环境,它对于社会生活和历史发展起着什么作用呢?
地理环境,或者说,社会发展的自然环境、自然条件、自然基础,是社会物质生活和社会发展的经常的必要条件之一。它包括在历史上形成的与人类社会生活相互起作用或可能相互起作用的自然条件,如地理位置、地形、气候、土壤、水文、矿藏、植物、动物,等等。地理环境是上述诸方面及其交互作用下形成的复杂系统。不仅如此,不能只从自然物质及其运动规律来看待地理环境,还应当从人与自然的交互作用来看待。这样,地理环境不仅和各个地区、各个国家的人类活动构成了一个复杂的大系统,而且在今天,整个人类社会和整个地球已经形成了一个十分复杂的更大系统。
人类创造历史的活动是在一定的空间内进行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地理环境似乎就是人类活动的背景,起着类似舞台、布景乃至道具的作用。但是,人类历史创造活动的一个重要方面是通过和自然界之间的物质变换,或者说,通过对自然物质的调整、控制和改造,以谋求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因此,地理环境不单是人类历史活动的沉默背景和消极的旁观者,它本身就是人类历史创造活动的参与者,是这种活动的对象和材料。地理环境不仅为社会的发展提供有利的或不利的条件,它自身也在与人类活动的交互作用中不断改变面貌。自有人类以来,地理环境因自然本身的发展而引起的变化一般来说是缓慢的,而在人与自然的交互作用下引起的变化,却随社会的发展,人类征服自然能力的加强而不断扩大、加剧和加深[2]。因此,作为人与自然相互关系的一个方面的地理环境主要是一个历史的范畴。
地理环境是一个历史的范畴,更具体些说,第一,自然界本身由于自己内部原因而在发生变化,尽管这种变化一般来说是缓慢的,但其中有一些变化终究对人类社会的发展有着相当的影响。一两千万年至几百万年前的亚非大陆热带、亚热带和温带某些地区地理环境的变化,给古猿向人的演化带来了有利的自然条件。我国五千年气候的变化对农业生产的影响[3],已经为人所习知。而气候变化所引起的一系列社会后果,也开始有人探索[4]。至于局部地区,短暂时间内的地理环境由于自身原因而引起的剧烈变化,如地震、火山喷发、山崩、海啸、洪水、大旱等等,往往对该地区的人类活动产生重大的有时竟是决定性的影响。至于局部地区地理环境由于自身原因引起的缓慢变化,虽然不那么惊心触目,但也对历史的发展起过或大或小的影响。像唐后期非常繁荣,被称为“扬一益二”的扬州,在这以后由于长江航道的淤塞和海岸线的延伸,失去了海港河港的优势而趋衰落,在历史上并非少见的现象。
第二,在人类发展的初始阶段,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人与自然的关系是简单和狭隘的。最早,人们所利用的更多的是获得生活资料的自然富源,如土壤的肥力,鱼产丰富的水等。随着人类进入较高的发展阶段,劳动资料的自然富源,如瀑布、河流、森林、金属、煤炭等等,获得了更重要的意义。如今,人类活动的地理环境的范围已从陆地表面伸展到了外层空间、洋底和地层深处。而人类所能利用的自然物质、自然力和自然条件也日益增多、扩大和深化。原先不知其性质与用途,或限于技术水平而无法利用的自然物质、自然力和自然条件,像低品位矿石,工业废料,稀有金属,潮汐力,缺乏引力接近于真空的外层空间等被利用起来,参加到人与地理环境交互作用的大系统中来。
第三,自从人类摆脱动物状态,从动物界分化出来以后,人类就通过劳动从单纯依赖于自然界,利用现成的自然条件逐渐走上了改造与支配自然的道路。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这种改造的规模日益扩大,程度日益加深,以致今天的地球上遍布着整治过的土地,人工驯化的动物,经过育种的栽培植物,巨大的堤坝,无数的城市村镇,四通八达的道路和运河等,和远古的面貌已经大不相同。后人就在先辈改造过的地理环境中活动,并继续先辈从事地理环境的改造。而这种经过人类改变过了的地理环境,又会给活动在其间的人类带来新的巨大的影响和前所未有的问题。人和自然的关系就是这样不断地扩展、深化和交融。人类控制和改造自然的能力越发展,就越能认识和利用自然规律,克服地理环境对自己的限制。但这并不意味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和地理环境的作用是反比关系,仿佛人类社会越发展,地理环境对社会的作用就愈小。事实上,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人和自然的关系逐步进入更宽、更深和更高的层次。许多新的自然条件和人们尚未认识或尚未充分认识的自然规律,随着人和自然关系的扩展和深化而加入到这种关系中来,使人类征服自然的活动出现了新的局面,新的动力,也带来了始料所未及的后果。例如农业的发展带来森林和草原的破坏,引起水土流失和气候变化,工业的发展带来环境污染乃至大气层二氧化碳增加这类全球性的长远问题等。人类对自然的斗争永无止息,人类对自然的改造始终在进行,人类和自然的关系是一个历久而又常新的过程。
第四,即使是同样不变的自然条件,在人类发展的不同阶段,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往往起着不同甚至相反的作用。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大洋曾经妨碍了人们的交往,但当帆船、轮船相继出现以后,它就成了人类最重要的交往途径之一。多少年来,外层空间与人类社会的生产和生活几乎毫不相关,今天由于火箭及人造卫星的发明,它已经深深进入人类社会生活与政治生活领域。
总之,地理环境的范围、深度、对人类社会的影响,在社会发展的各个阶段各不相同,它是随人类发展而变化的,是人与自然的复杂关系的产物。之所以如此,不仅是自然界本身的发展,更重要的是取决于人类社会的物质生产水平和社会制度,以及由此而形成的人类改造、利用、控制地理环境的能力。因此,我们说地理环境是一个历史的范畴。正因为这样,在研究人类社会历史发展时绝不能忽视地理环境及其作用。马克思、恩格斯说:“任何历史记载都应当从这些自然基础以及它们在历史进程中由于人们的活动而发生的变更出发。”[5]恩格斯写爱尔兰史,第一部分就是爱尔兰的自然条件[6]。毛泽东的《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第一章也是从中国的地理环境开始的。
二
地理环境对社会的作用首先而且主要表现在人类一切活动中最基本的和最具决定性的方面——生产上。生产或劳动“首先是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引起、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7],“是为了人类的需要而占有自然物,是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一般条件,是人类生活的永恒的自然条件”[8]。人类创造的物质财富是自然物质和劳动的结合,“没有自然界,没有感性的外部世界,工人就什么也不能创造。它是工人用来实现自己的劳动、在其中展开劳动活动,由其中生产出和借以生产出自己产品的材料”[9]。因此,自然条件即地理环境是作为生产的一个不可缺少的方面在生产过程中起作用的。它是生产力的基本内容。
生产力诸要素中,最基本的或实体性的要素是劳动者、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后二者又合称生产资料)。其中,劳动者本身也是一种自然物或自然力(包括体质特征、体力、劳动力的维持与再生产等)。但在生产过程中,人是“作为一种自然力与自然物质相对立”[10]的,除去下面将要论及的维持和再生产劳动力所绝对必须满足的自然需要(衣、食、住以及抚育子女等),一般可将之排除在生产所必需的自然条件之外。至于劳动对象,则有两类:一类是天然存在的劳动对象,即未经人的劳动作用就作为劳动的一般对象而存在,如水中的鱼,原始森林中的木材,地下的矿藏,待开垦的处女地,天然草地,野生果实,以及太阳能、风力、潮汐、水力、地热等能源;另一类是“被以前劳动滤过”的劳动对象,如已开采出来的正待精选或熔炼的矿石,熟地,棉花,纱,铸铁,钢材,以及所谓二次能源如电力等。不论是天然存在的还是经过劳动滤过的劳动对象,都是天然的或经过劳动改变了的自然物质。生产力的第三个基本的实体性要素劳动资料也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生产工具,是经过劳动加工的自然物质;另一类是劳动条件,如土地,生产建筑物,道路,河流,地形等。因此,生产资料即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全部是自然物质或经过劳动加工的自然物质。这也就是说,地理环境(即自然条件)中直接参与生产过程或直接作为生产过程必要条件的那些因素,是作为生产资料而包括在生产力之内的。
地理环境或自然条件中的另一部分,虽然不是直接参与生产过程或直接作为生产过程的必要条件,但它们通过对生产资料或劳动者的影响,从外部间接作用于生产力。这种作用有时可以达到相当大的程度。像气候的因素(温带、热带、寒带、大陆性气候、海洋性气候,气温、温差、湿度,风力、风向,日照,雨、雾、雪、霜、雹等)或地理位置和地形的因素(海拔、山地、平原、沼泽、沙漠、戈壁、傍河、濒海等)对生产的类型和布局,栽培作物的品种、产量,生产工具的类型和效率,劳动者的劳动生产率,交通运输的距离与便利与否等方面,各有程度不同,或大或小的影响,就是例子。
地理环境中还有相当大的一部分因素,在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上,是作为生产力发展的潜在因素而存在,并将随生产力的发展而逐步投入到生产过程中去。如尚未开垦的荒地,尚未开发的矿藏,尚未利用的水流等。其中有些是在目前生产力水平下可以开发而由于各种原因尚未开发的,有些则是目前生产力水平下尚无条件开发但将来随生产力的发展而可能开发的。
正是由于地理环境作为生产力的基本的实体性的要素而包含在生产力之中,以及由于它作为间接的因素作用于生产力和作为生产力发展的潜在因素,所以恩格斯说:“包括在经济关系中的还有这些关系赖以发展的地理基础。”[11]这里讲的“经济关系”是指“一定社会的人们用以生产生活资料和彼此交换产品(在有分工的条件下)的方式”即生产方式说的,并非仅指生产关系。
地理环境对生产力的作用具体地表现在哪些方面呢?
首先,它与生产力的发展表现为一种数量关系,能加速或延缓社会的发展,促使各个地区、各个民族、各个国家的社会发展产生不平衡性。
自然条件的优越与恶劣,自然资源的丰富与贫乏,如气候的好坏,土壤的肥沃程度等,直接影响到劳动生产率。在生产的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自然条件好,同一时间同样劳动量可以获得更多的产品,或同一时间较少的劳动量可以生产出同样多的产品,或较短的时间内同样的劳动量可以获得同样多的产品。自然条件对劳动生产率的影响在人类社会发展的早期尤为重要。因为:第一,劳动生产率由各种情况决定,其中包括劳动者的文化科学水平与技术熟练程度,科学发展水平及其在生产上的应用程度,生产的结构与生产过程的社会结合,生产资料的规模与效能,自然条件等。在人类社会发展的早期,自然条件无疑在影响劳动生产率的各种因素中占有最重要的地位。第二,生产的自然条件在经济上可以分成两大类,一是生活资料的自然富源,像土壤的肥力,鱼产丰富的水等;一是生产资料的自然富源,像奔腾的瀑布,可以航行的河流,森林,金属,煤炭等。在人类文化的初期,第一类富源具有决定性的意义,而它们往往不需要直接投入或仅需要直接投入较少的劳动就具有使用价值。在人类发展的较高阶段,第二类富源才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可见,在人类文化的早期人们对地理环境的依赖更大,地理环境对劳动生产率的影响也就更大。较高的劳动生产率意味着生产者能进行扩大再生产和提供更多的一般剩余劳动,这是加速生产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条件。不仅如此,优厚的自然条件还使得人们绝对必须满足的自然需要较少(如御寒的衣物、房屋、燃料、运输设施等),维持和再生产劳动力所必需的劳动时间也就较少,生产者为自己从事的劳动之外为扩大再生产和提供的一般剩余劳动就愈多,这自然也是加速生产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条件。而自然条件的这个作用,也是在人类文化发展初期最为显著。像我国境内一些少数民族在建国之初尚停留在原始社会或奴隶制社会,地理环境对生产力发展的影响不能不说是起了相当的作用。由于北极圈的极度严酷的自然条件,使得那里的居民像爱斯基摩人等的生产和社会发展长期停滞,可算是地理环境的作用的一个极端的例子。
另外,地理环境对促进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形式的协作,特别是简单协作,也起着一定的作用。如季节的需要促使农业或畜牧业在一个较短的时间内集中较多的劳动力从事抢种、抢收、剪羊毛等。河流用于灌溉时也产生了筑坝开渠等协作的需要,抗御突发性的灾变(如洪水),往往也是人们组织协作的重要动力。
但是,良好的自然条件只是提供了生产发展和一般剩余劳动的可能性,并不提供现实性。生产的发展要以人对自然的支配为前提。过于丰饶的自然会使人过分依赖自然,无助于发展人对自然的支配能力。某些热带地区过于丰饶的自然条件反而使那里古代的生产发展速度减慢,也是一个地理环境作用的极端的例子。劳动和生活的不同的自然条件固然使同一劳动量在不同的地区和国家可以满足不同的需要量,因而在其他条件相似的情况下,使必要劳动时间各不相同。但是这些自然条件只作为自然界限对剩余劳动发生影响,就是说,它们只确定开始为别人或社会劳动的起点。生产越进步,这一界限在整个劳动量中就越退缩,起的作用就越小。[12]我们决不能把地理环境对生产的影响过分夸大或绝对化。
其次,地理环境对生产的作用除表现为数量的关系外,更重要的是表现为它对生产力的性质和特点的影响上,即除了自然条件的优越与否外,更重要的是它的差异性与它的自然产品的多样性的作用。因为后者“形成社会分工的自然基础,并且通过人所处的自然环境的变化,促使他们自己的需要、能力、劳动资料和劳动方式趋于多样化”[13]。人类的历史发展证明,对社会发展最有利的是富有差异性和自然产品多样性的温带和亚热带地区。世界古文化多数发生在温带和亚热带,资本主义也是在这里成长起来的。
自然条件的差异性和自然产品的多样性使得不同的人们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运动各具特色,从而使生产力及其结构也各具特色。在生产力诸因素中,劳动对象具有什么特点,劳动工具和劳动条件以及劳动者的生产技术就具有相应的特色。另外,劳动工具的材料对于形成生产力特色也有重要关系,没有金属的地方,土著居民就无法用自己的力量进入金属时代。这种自然条件的差异性和多样性表现为:第一,促成了古代氏族内部成员按性别和年龄及随季节而改变的劳动的自然条件的分工,如男子从事渔猎、畜牧,妇女从事采集、种植、纺织、制陶。种植季节多数成员从事农业,农闲时从事编织、狩猎等。第二,形成了各个氏族、部落、地区、民族、国家之间的各具特点的经济生活。“不同的公社在各自的自然环境中,找到不同的生产资料和不同的生活资料。因此,他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产品,也就各不相同。”[14]原始部落从渔猎转化为畜牧或农业,要有相当的地理环境特性,如不同的植物动物区系,以及气候、土壤、水文条件等。人们习知的古代新大陆和旧大陆居民经济生活的差别,就是由此而来的。随着社会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经济生活的日益繁复,自然条件和自然资源对不同地区和国家的生产力性质和特色,诸如各生产部门的形成,生产部门内部和各部门间的结构与比例关系、生产力的布局,经济效益和发展方向等影响就日益显露出来。第三,由于不同氏族、部落、地区、民族、国家经济生活的不同和各具特色,引起了彼此之间的产品和商品交换。交换打破了原来的氏族、部落、地区、民族和国家的生产力发展的地理界限,发展了彼此间的相互关系,加速了生产力发展和经济生活丰富多样的行程,促进了社会的进步和变化。以致到今天形成了全球性的世界市场和世界范围内的交往。而这种由于交换形成的相互关系的产生和难易,则是依地理环境的特性为转移的。中南太平洋诸岛上的土著居民过去由于各岛人口少,自然富源大体相同而单一,各岛之间经济生活差异不大,交往又不方便,尽管作为生活资料的自然富源并不贫乏,但社会发展长期停滞,可以说是地理环境对发展分工和经济生活的差异性与多样性以及对人们交往的影响的一个极端的例子。至于那些处在同一社会发展阶段的地区、民族和国家,也因地理环境的特性而呈现了不同的发展水平、类型的特色。“相同的经济基础——按主要条件说来相同——可以由于无数不同的经验的事实,自然条件,种族关系,各种从外部发生作用的历史影响等等,而在现象上显示出无穷无尽的变异和程度差别。”[15]着重号是引者加的。同是奴隶制社会,古代希腊、罗马较中国商业发达,除了各自的社会特点外,希腊、罗马濒临地中海,内海周边与岛屿之间距离不大,气候又宜于航海,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
三
地理环境的特点影响着生产力发展的速度和特点,而生产力发展的速度和特点则决定着生产关系以及随着生产关系之后的其他一切社会关系和上层建筑等的性质和特点。换言之,作为人与自然关系一个方面的地理环境,对于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社会制度和思想意识,主要是通过它对生产力的影响而间接起作用的。
地理环境的特点影响着生产力发展的水平和速度,从而使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不同国家的社会发展产生不平衡性,处于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例如,在我国,新石器时代的遗址遍布全国各地。但是,原始农业比较发达的主要是黄河中下游和长江中下游地区。历史发展的不平衡性,使得黄河中下游地区的发展超过了长江中下游,最早进入了阶级社会。这可能是由于当时黄河流域气候较今温暖湿润,低温和干旱威胁较轻,黄土高原和黄土冲积平原土质疏松,旱作农业技术又较简单,花费劳动少,开垦较易,使以木、石、蚌、骨为材料制成的工具及原始农业技术较易生产出剩余产品来,从而使奴隶劳动成为可能并得到发展。黄河中下游古文化主要兴盛于黄河支流及支流的两旁或支流流入干河的河湾处(即所谓“”),如洮、渭、泾、洛(陕西)、汾、伊、洛(河南)、卫、漳等河及其支流。水与水之间多系平缓的黄土原峁或丘陵,人们可以沿河谷交往及经河的汇流处通向另外的河流,越过这些河流的分水岭也不困难。相形之下,长江流域当时过于炎热潮湿,不如黄河流域宜于居人,不少地区覆盖着大片的原始丛林,平原地区则湖泊沼泽四布,榛莽丛生,加上土质紧密,种植的农作物又主要是水稻,平整土地和引水灌溉劳动量大,技术要求高,在原始的生产工具和技术条件下,大量开垦困难,即使有一些比较发达的地点,由于大面积的河湖沼泽丛林榛莽的阻隔,也不易扩大交往,连成大片,形成强大的力量,人口发展也因此受到限制。因此,黄河中下游地区首先成为中国古代经济文化的中心地区。
从三国两晋南北朝开始,长江流域及其以南特别是长江下游的经济发展速度超过了黄河中下游。这除了人为的因素(如战乱及人口迁移等)以外,地理环境的缓慢变化也是因素之一。近两千年来,我国气候的总趋势是逐渐变冷[16],长江流域及其以南的气候从过去的过分炎热潮湿变得更适于人类居住和农业的开发。随着人口的增长和农业技术的进步,垦田面积明显增加,这带地区在降水量、温度、总热量等方面的优势充分显示出来。主要种植的高产粮食作物——水稻特别是双季稻的普及,更使它在全国经济中占了优势。反之,黄河流域气候渐趋寒冷,水体大为减少,气候干燥,加之黄土高原经过长期开发,天然植被严重破坏,水土流失加剧,土壤肥力下降,水利灌溉日益困难,由此引起了水旱灾害。再加上北方地区是全国政治军事重心,阶级斗争与统治阶级内部的斗争比较激烈,战乱比南方多,而周边地区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民族往往南下,常在一段时期里造成破坏,影响了经济的发展。上述各种因素使得黄河流域经济的发展从唐宋以后陷于停滞、缓慢的状态,而长江流域及其以南则取代了黄河中下游成为全国的经济重心,并随后又成了全国的文化重心。在这样一个人与自然及人与人的复杂的交互作用的历史过程中,我们可以充分认识地理环境对社会发展速度的作用。[17]
地理环境还使不同地区、不同国家、不同民族的生产力发展具有不同的特色。这种特色又影响了它们的生产关系、社会组织和上层建筑。
横亘欧亚大陆的大草原带的地理环境的特色,形成了这带地区的大规模游动的畜牧业。逐水草而居的游牧民族,主要的直接财富是畜群而非经常迁移的牧场。因此在古代,游牧民族的土地私有观念一般比定居的从固定的土地取得收获的农业民族为淡薄,而其社会组织也长久地保持着宗法家长制和部落的形式,而不像农业民族那样按地域来划分。
同是农业民族,当进入封建制后,西欧长期处在封建领主制阶段,而中国则早在战国时就形成了地主经济。除去其他因素外,地理环境的不同也是一个原因。西欧地势平坦,处于盛行的西风带,大西洋的潮湿气流可以均匀地吹向内陆,雨量较多,分布相对平均,气候稳定性强,不大发生大的旱涝灾害。土壤物理性能也较好,对发展农业有利。也正是这种有利的自然条件,使农业生产基本上不存在抵御自然灾害的压力。因而技术进步缓慢,形成大面积粗放的耕作方式。随人口增长而来的农业发展主要是靠扩大耕地面积来解决。中国则不同。黄河中下游在年度和季节上雨量分布都不均匀,春夏之间盛行干热风,易于出现旱涝灾害。广布的黄土、褐色土物理性能较差,对旱涝天气亦较缺乏适应能力。长江流域气候较稳定,雨量丰富,但种植适应于这种气候的水稻却需要对水量加以控制,而广布南方的红壤物理性能也不佳。这就刺激了中国农业发展了在北方以防旱保墒为核心,在南方以灌溉为核心的精耕细作的集约化耕作制度,如深耕细耨,施肥选种,平整土地,水利灌溉等等,土地也因此分成小块,分散经营,从而形成了与西欧不同的农业生产力的特点。
正是由于不同的生产力特点,中国与西欧在封建生产关系上也具有不同的特点。大面积的粗放耕作方式对生产技术要求较低,生产环节较少,农具也多是大型和通用的,这就使生产带有一定的集体性,对劳动者个人的积极性与技术要求较低。在这样的情况下,封建主需要也可能对农业生产进行直接的管理和监督,加强对农业劳动者的超经济强制。这就是西欧封建剥削方式的主体——以徭役劳动为特色的庄园农奴制的由来。中国的精耕细作制度由于生产环节多,情况复杂,技术要求高,土地又分割为小块,农具多种多样,小型的专门化的居多,对劳动者个人的积极性和技术的要求较高。在这种情况下,封建生产的个体的、细小的、分散的特色十分突出,封建主无法也无需对农业生产实行直接管理和监督。出现的剥削形式只能是把土地分租给农民自己经营,以实物地租为主的租佃制的地主经济。[18]
不同特色的经济关系形成了不同特色的政治制度。在西欧,在对农奴的强烈的人身控制下的庄园农奴制基础上形成了封建领主制。领主既是封建领地的占有者,也是领地上集行政、财政、司法、军事权力于一身的最高统治者。而在其上的高级领主和国君则没有很强大的权力,从而形成了封建分裂割据的局面。在中国,封建生产的细小、分散、个体的性质明显突出,使得地主经济的独立性、分散性和随土地买卖而来的不稳定性以及超经济强制色彩不那么浓厚,使得地主阶级需要把经济剥削权力与政治统治权力相对地分割开来,建立一个集中的、权威的政权机构来集中地代表他们行使政治统治权力。这就是以皇权和官僚制度为特征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由于政令是从皇帝所在的都城经过各级政府所在的城市下达到广大农村,因此城市的作用也与西欧不同。在西欧,城市是作为农村中封建领主城堡的补充和对立物,作为工商业经济据点而存在,农村统治城市。在中国,城市则是以封建政治统治网络中的节点的面貌出现,城市统治着农村。而中国封建社会中占上风的统一的趋势,则与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交互为用,维系和加强了这一制度。
在具有不同特点的农业生产力和领主或地主经济基础上形成的中国与西欧封建社会的许多不同的特点,像西欧等级制色彩比较强烈,贵族和平民界限分明,基督教作用很大,几乎代替了统一的政权,农村公社的传统长久保持;而中国等级制色彩不那么强烈,法律标榜“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布衣卿相相当普遍,佛教和道教并没有起到基督教那样的作用,农村公社较早瓦解,其残留蜕变为具有宗教会社或私人团体性质的社邑,等等。则不可能在这里多所论列了。
四
地理环境不仅通过生产力间接作用于生产关系乃至上层建筑等方面,也直接影响到社会生活的许多方面,虽然这些影响各不相同而且多半与其他的社会因素的影响交织在一起。
中国封建社会统一是历史发展的主流。这首先是经济发展的要求与结果,但地理环境也产生有利的影响。我国所在的“东亚大陆”,地形由西向东倾斜,面向广袤辽阔的太平洋,与位于西方及西南方的其他古代文化中心位置正好相背,而且距离遥远,路途艰险,交往不易。因此我国古代历史的发展具有很大的独立性。相反,“东亚大陆”内部的地形使得大陆内部各地区间的交往多半较这些地区与大陆以外的地区交往为易。不仅黄河中下游各地之间,而且黄河中下游与淮河、长江中下游之间,长江中下游与东南沿海诸河及珠江流域之间,都没有巨大的自然障碍。黄河流域及长江流域与蒙古高原、东北地区、新疆地区、西南地区的山地、森林、草原、戈壁、沙漠的自然条件虽然不同,但景观呈层次分布,且有一些中间过渡地带,并非突然变化,地形一般不甚险阻,不致于对各地区的交往形成极大的障碍,使得彼此处于完全隔绝状态。因此中国古代文化的发展可以由点到线、由线到面,面与面之间互相联结,形成更大的面,内部有广阔的发展余地。各地区多样化的经济文化,并没有成为彼此严重隔绝分离的因素,反而具有不同的社会分工的意义,促进了各地区间的经济文化交流。而黄河中下游以及随后的长江中下游发达的汉族经济文化,则使得“东亚大陆”有了一个核心,吸引了周边地区,使其发展具有向心性,从而使整个东亚大陆的文化越来越具有共同性和统一性。在这样的地理环境影响下所形成经济、文化乃至民族心理(如居天下之中的“中国”的意识,各民族源于共同祖先的意识等),对于统一的趋势无疑起着重大的作用。当然,随之而来的闭塞内向,妄自尊大等等消极的影响,也不容忽视。[19]
这个具有共同性和统一性的“东亚大陆”特别是它的核心地区,长久处于统一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权统治之下,固然最根本的因素是分散的、细小的个体小农业和地主经济,但是比较平缓而开阔的地形,便利的水陆交通,确也是统一集权的政府行使权力的有利条件。秦始皇开始在全国修驰道,大大便利了中央和各地的联系及军队的调动。秦汉特别是隋唐以后的驿传制度,更是对统一集权的中央政府统治全国起了重要作用。西汉赵充国在金城(今甘肃永靖一带)向长安的中央政府请示,函件往返二千多里,七天就得到回报。如果没有严密的高效率的驿传制度,是难于做到的。秦汉以后的水运,特别是隋唐以后的沟通南北的大运河,便利了南北联系特别是南方粮食物资的北运,从而把位于北方的全国政治军事重心与南方的经济重心连结起来,使统一集权的中央政府有一个比较稳定的物质基础。
中国封建社会农民起义和农民战争规模之大,次数之多和有些起义坚持时间之长,都是世界历史上所仅见的。形成这种特点的根本原因当然要从中国封建生产关系,要从地主阶级及其政权对农民的剥削压迫的特点及其残酷性中去找。但形成中国农民斗争的这些特点,不能不说同中国是个大国,各地区之间经济联系密切,交通便利而发展又具有不平衡性有关。正因为中国经常处于统一状态下,由一个中央集权政府所统治,所以阶级矛盾的激化常带有全国性、普遍性。或者是全国普遍爆发起义,或者是一地区的起义迅速触发其他地区的起义,汇集为全国范围的大规模农民战争。也因为中国是个大国,各地政治经济发展不平衡,封建统治力量不平衡,因此农民起义可以是此伏彼起,绵延不断,或者是采取长期游动作战的形式,避实就虚,积蓄力量,等到时机成熟时,发动更大规模的战争直到向封建中央政权发动全面的进攻,取得推翻旧王朝的胜利。另外,也由于中国是个大国,政治经济发展不平衡,封建统治力量不平衡,各地区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地形也复杂多变,因此,往往可以形成一个地区的农民起义所建立的政权与封建政权对峙的局面,有时延续相当长的时间。东汉末年汉中的张鲁政权坚持了近30年,太平天国定都南京后,与北京的清政权对峙了11年。
民族关系和民族斗争是我国历史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古代中国由于地理环境不同,长城一线大体上成为农区与牧区的分界线。在此以北的广大草原地区宜于大规模的游牧,从而适应于大规模的民族活动与迁徙。农区与牧区之间没有巨大的自然障碍,而且还有像河套这样的宜农宜牧的中间地带,既有利于北方游牧民族与南方汉族的交往,也便于当北方游牧民族占据这块地方时,吸收汉族先进经济文化,迅速壮大力量继续南下。如果汉族占领这块地方,也可以此作为基地继续北进。在古代中国民族关系史上,北方游牧民族与汉族的关系占有最重要的地位,地理环境不能不说有相当的影响。有的同志更进一步提出,中国近五千年的气候史上,出现过四个寒冷时期,其最低温度大体在公元前一千年、公元四百年、一千二百年和一千七百年。这时年平均温度要降低一到二摄氏度,即等温线要向南推移二百到三百公里,即从长城一线推到黄河以北。这一趋势是从东向西发展。另外,4至6世纪和11至13世纪也正是亚洲的干燥期。这些自然条件的变化正好同中国古代历史上几次北方民族的南下与西迁——即公元前一千年左右的西周后期与春秋,公元四百年的“五胡乱华”,公元一千二百年左右的契丹、女真和蒙古,公元一千七百年左右的清入关——相吻合。这一现象似乎不能当成纯属巧合。[20]
又像语言的分界线,常常沿着大的自然障碍,如高山、沙漠、森林、沼泽和大河延伸。恩格斯说过:“要从经济上说明每一个德意志小邦的过去和现在的存在,或者要从经济上说明那种把苏台德山脉至陶努斯山脉所形成的地理划分扩大成为贯穿全德意志的真正裂痕的高地德意志语的音变的起源,那末,要不闹笑话,是很不容易的。”[21]我国福建多独流入海的河流。古代福建是以这些河流及其两岸的河谷平地作为交通孔道的,各条河流的流域也往往形成一个个经济区。而现代福建汉语方言的次方言区大致与这些河流形成的区域相重合,像闽东方言区对应于交溪和闽江中下游,闽南方言对应于晋江、九龙江流域等等。[22]
至于更上一层的意识形态领域内,也能看到地理环境的某些直接影响。诸如:
神话是人类童年的产物。在人类控制自然的能力还十分有限的时候,人们用神话解释超乎人类有限能力的自然界的神秘和万物的由来,不同民族的神话必然深深打上其活动地区的自然环境的烙印。在明媚温暖、物产丰富的爱琴海地区的山林、小溪、草地、小岛上形成的希腊诸神,性格乐观、开朗、活泼、轻快,他们的世界虽然也有代表邪恶的巨人、怪物,但他们是斗争的胜利者,他们扮演着喜剧的角色。而在严寒、霜雪、冰山、风暴、雾海、极光的严酷自然环境下形成的北欧诸神,性格则是严肃、粗犷、阴沉,他们的死敌是冰雪风涛化身的巨人、海蛇、恶狼,他们在斗争中常常失败,最后不免与这些邪恶力量同归于尽,他们扮演着悲剧的角色。
建筑是实用的,也是艺术的。建筑的艺术风格的形成,除去社会因素外,主要反映着材料结构的特点,从而也直接间接地反映了自然条件的特点。古代希腊地区属地中海型气候,无严寒也无酷暑,雨季在冬天,其他季节晴朗温暖,宜于户外活动。境内多山岩,少树木,物体线条清晰,光与影的效果细致分明。又盛产可以精细加工的优质大理石,因此建筑材料从早期易朽的木材转为石料。作为希腊建筑代表的神殿,结构为适应石料力学性质的小跨度的梁柱式。为了防备骤雨和炽热的阳光,通风而又蔽光并能满足户内外生活的过渡的柱廊成为建筑的主要特征。希腊建筑的简单、和谐、精美及直线化的艺术风格,像柱上的凹槽既增柱体垂直之感,也可因其产生的阴影而使光滑的白色柱体表面不致在阳光下过于眩目;使柱与楣接合处柔和自然,并可减少负重感觉的柱头曲线;改变绝对的几何直线和比例,即所谓“视觉矫正”,借助人眼的错觉以获得美满和谐的效果的建筑线条与布局的处理;以及细腻的线条和精美的雕刻等等,都是在古代希腊的自然条件、建筑材料与结构的基础上形成的。在中国的黄河中下游,冬季寒冷,雨量集中在夏季,并时有暴雨,建筑遮风避雨防寒的功能比古希腊重要。石料虽有,但黄土地带的土(随后还有以土为原料的砖瓦)更易获致,因此建筑材料沿袭了早期的半地穴式房屋而主要为土(砖瓦)与木材。由于土的承重能力差,建筑结构主要采取了梁柱式的木构形式,土墙只起屏障和隔断作用。这类土木结构的建筑如何防雨防潮防朽是突出问题,这就使得中国的古建筑具有高台基,大的坡形屋顶,宽深的出檐,以及为节约木材,更好地利用木材的力学性能以加宽柱列间跨度及出檐深度的斗拱等一系列独具的特色,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中国古代建筑艺术的特殊风格。像无需考虑墙壁承重的室内空间的灵活布局,以及室内外少阻隔或无阻隔的亭、台、廊、榭;利用木材弹性及屋瓦重量和斗拱支撑所形成的屋顶的优美弧线和檐角的出跳;斗拱的装饰作用;室内的平棋和藻井;为防朽而施于梁柱斗拱的油饰和彩绘等等。
又如绘画。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半岛干燥、晴朗、多山,一切景物都轮廓鲜明,线条清晰,色调差不多是固定的,转换的界限分明;尼德兰平原潮湿多雾,景物的轮廓由于水气的晕染而显得模糊,引人注意的不是物体的线条和鲜明单一的色调,而是物体的体积和从明到暗的不同光线强度和从淡到浓的色调的逐步变化,这就形成了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和尼德兰绘画的不同的艺术风格。[23]作为中国画突出成就的山水画,“外师造化,中得心源”,早期的金碧山水、青绿山水固然是对画家熟悉的自然景物的真实描写,就是后来的文人的水墨山水,不管画家如何重视气韵,甚至以书法入画,强调笔墨趣味,不再追求自然景物的忠实再现,然而其线、墨、点皴,都是中国自然景物特征的抽象与作者自我表现的交融,那种独一无二的中国作风中国气派,仍是借着中国的自然景观的特殊风貌而表现出来的。
文学也是如此。黑格尔说过,爱奥尼亚明媚的天空大大有助于荷马的诗的优美。同样,九嶷云雨,洞庭木叶,芳州杜若,猿啾FDA5鸣,赋予情景交融的楚辞以特殊的无可替代的艺术魅力。诗经中的许多篇章,乐府中塞北的敕勒歌,江南的采莲曲,唐人的边塞诗,山水诗,都以对特定的自然环境的深入体察和艺术描写而成为令人难忘的作品。
以上所谈的只是举例性质。像哲学思想、宗教观念以及民族心理、民族性格等等与地理环境的关系,还有待深入论列,这里无法多谈了。
五
地理环境是社会物质生活和社会发展的经常的必要的条件之一,但它不是起决定作用的条件。起决定作用的是生产方式。
地理环境虽然是作为生产方式最活跃最革命的部分——生产力的必要因素,但是,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人是起主导作用的。在生产力诸因素中,起决定作用的不是参与劳动过程或成为劳动过程必要条件的那些自然条件,而是制造和使用工具改变自然条件使之适合人们需要的劳动者。“生产力是人们的实践能力的结果”[24],“劳动首先是人和自然的过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引起、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25]生产从目的上看,是改造自然以适合人的需要;从途径和手段上看,要经过人的劳动,劳动工具要经过劳动加工自不待言,劳动条件一般也需要经过劳动加工,才能成为劳动条件,例如场地的平整、道路的修建、航道的整治,乃至经过人工设计安排的采光、通风等等。在劳动对象中,经劳动加工过的劳动对象不必说了,天然存在的劳动对象,只要参加生产过程,实际上也打上了劳动的印记。天然存在的自然物要作为劳动对象,首先要被人们发现,其次需要认识其用途,然后还需要有这样的经验,即人们的劳动技术能够改变其物质形态。其中天然的非生物性物质,要经过劳动者的考察勘探,而生物则需经过调查、采集、驯化、育种,才能成为社会的劳动对象。因此,作为生产力要素的自然物质,几乎无一不是经过各种途径,用各种方式或多或少地经过劳动,才能成为生产力要素。最后,生产力诸因素只有结合起来才形成生产力,而这种结合只有经过人的劳动,或在劳动过程中才能达到。因此,生产力的决定因素不是自然条件。
但是这个问题不能绝对化。在局部地区和一段时间里,自然条件有时可以起决定性的作用。这是因为,自然条件的作用是在各种因素的复杂关系中显现出来的。一旦有关的因素及其关系发生变化,原先起决定作用的因素可能变为不起决定作用,而原先非决定性的因素可能成为决定性的。自然的灾难如此,自然的恩赐也是如此。庞贝城的毁灭,是永恒的;唐山市的毁灭,却是暂时的。居住在富饶的磷矿之上的南太平洋瑙鲁岛的居民,以往生活经年累月没有多少变化,但是到了现代,由于磷矿的开发竟使它成了世界上人均收入最高的国家之一。然而,磷矿即将开采完毕,这个岛国的前途还待居民自己努力奋斗。中东那些盛产石油的国家的命运也是这样。
至于地理环境对生产以外的社会生活各方面的影响,同样也不是决定性的,起决定作用的是社会因素。地形平缓,交通便利固然是中国统一集权封建国家形成的一个有利条件,但类似的地形却并没有使中世纪的西欧成为统一国家。地形和气候固然有助于蒙古高原民族和南方汉族的交往和斗争,但主要的推动力量还是来自经济的以及民族的、政治的乃至社会心理的因素。地理环境促成了语言的区划,但并不能解释语言之何以形成。希腊的自然条件固然通过材料和结构影响了建筑的艺术风格,但它们只有依附于并融合于像神殿这样的宗教的社会的功能中才能得到表现。同样,地理环境也无法解释中国山水画何以到唐宋以后才兴起,又何以从早期的模写真实自然转变为元以后讲求神韵的文人画。
历史上不少学者在探讨社会发展的原因时,把注意力集中到地理环境上,从古希腊的希波革拉第、柏拉图、亚里斯多德,中国的司马迁,到资产阶级启蒙学者孟德斯鸠、德国古典哲学家黑格尔、英国社会学家巴克尔、俄国地理学家梅尼奇科夫以及中国的梁启超等,都在不同程度上提出历史发展的进程可以用整个地理环境或其中的某些因素(气候、地理位置等)的作用来说明。他们的论述不乏精辟的观点,并具有一定的唯物主义因素和历史的进步作用,但从根本上来说是错误的。
在马克思主义者关于地理环境作用问题的论述中,特别需要提出的是普列汉诺夫和斯大林的观点。
普列汉诺夫反复地阐明,过去人们往往错误地局限在探究人们周围的自然界在心理或生理方面对人的影响,而完全忽视了自然界对生产力状况,并通过生产力状况而对人类全部社会关系以及人类整个思想上层建筑的影响。他正确地说明了地理环境主要是从生产资料方面影响了生产力的,并且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人和自然交互作用的辩证关系。普列汉诺夫把地理环境的作用问题放置在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上,这是他的重要贡献。
但是,普列汉诺夫有一个根本性的错误,这就是他把地理环境当成了生产力发展的决定因素,以致形成了一个公式:地理环境决定生产力——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决定其他社会关系、社会结构和上层建筑。普列汉诺夫之所以出现这个错误,是由于他认为在生产力诸因素中,生产资料是决定性的,而忽视了人和劳动的作用。他说:“人是从周围的自然环境中取得材料,来制造用来与自然斗争的人工器官。周围自然环境的性质,决定着人的生产活动、生产资料的性质。生产资料则决定着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的相互关系,……正如一个军队的武装决定它的整个编制和它的组成员的相互关系一样。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则在社会生产过程中决定着整个社会结构。自然环境对社会结构的影响是无可争辩的。自然环境的性质决定社会环境的性质。”[26]
普列汉诺夫虽然反复宣传地理环境最终对社会发展起决定作用的观点,但他似乎也感到未免绝对,因此有时对之加上一点限制。如“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地理环境的特点[27],“生产关系是在特定的生产力的基础上产生的,而生产力又在相当程度上依赖于地理环境”[28]。更重要的是他又提出了一个补充意见,即:“包围着人的自然本身给了人以发展他的生产力的第一个可能”,“第一个推动力”或“原始推动力”。在此之后,即社会关系产生后,社会关系(生产关系)“是结果,生产力是原因,但是结果本身又变成原因;生产关系又变成生产力发展的一个新来源。”“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相互影响,造成了一个社会运动,这个社会运动有它自己的逻辑和它自己独立于自然环境的规律。”“自然环境在这种情形之下所能为力的事,只是由助成生产力的发展来促进这个运动。”“人为的环境是非常有力地改变着自然对社会的人的影响的。”“人对地理环境的依赖从直接的变成间接的了。地理环境经过社会环境影响于人。”[29]
但是,人类之成为人类,就是因为他是通过劳动及使用和制造工具来支配自然界,从而同仅仅利用外部自然界的动物有着本质的区别。人类作为动物固然也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但从一开始人的自身就是“作为以一种自然力与自然物质相对立”[30],而且从一开始就是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来从事劳动和生产的(普列汉诺夫对此有许多正确的论述)。古猿怎样演化成为人的问题,今天还不能说是完全解决了,还需人类学家、古生物学家、考古学家、地质学家等继续探索。但是,不论变化着的自然条件在人类的形成上起了多大作用,不论人类形成的时期对自然界的依赖是何等大,对自然界的支配能力是何等的薄弱,生产关系和社会组织是何等的原始,也不论人类的形成要经过多少漫长的岁月和中间过渡阶段,但终究不能认为存在着完全受自然界支配的人类,存在着没有生产关系或社会组织的“原始生产力”。如前所述,自然环境既然始终作为生产资料的物质材料而对生产力起作用,通过生产力对生产关系及上层建筑间接地起作用,而且始终也对生产力以外的其他社会生活方面起作用,那么,那种把人类早期地理环境通过生产力起直接的决定作用,后来通过生产力对社会环境的影响而间接地起作用的说法不免是不正确和混乱的了。因此,普列汉诺夫关于地理环境对社会发展的决定作用的这个补充是错误的,而且同他许多正确的论述是相矛盾的。
普列汉诺夫还有一个提法:“只因为地理环境的某些特殊属性的荫赐,我们的人类的祖先才能提高到转化为tool m aking anim als (制造工具的动物)所必要的智慧发展的高度。和这完全同样地,也只有地理环境能够给这个新的‘制造工具’的能力以使用和改造的余裕。在生产力发展的历史过程中,人的‘制造工具’的能力,首先应该看做是不变量,而使用这个能力的周围的外间条件——看做是经常变动的量。”[31]普列汉诺夫认为,一定历史发展阶段人们改造自然或制造工具的能力是一个确定的量,这个能力能实现到什么程度则决定于周围的自然条件。这里,还是夸大了自然条件的作用,而把人的改造自然的能力置于一种完全受动的地位。实际上,人与自然的交互作用是一种复杂的关系,不能说一方不变一方可变。而这种关系的变化是有规律可循的,即总的趋势是人类对自然支配的能力越来越大,自然条件则随人的支配自然能力的扩大而越来越得到充分的利用。而人的改造自然或制造工具的能力则在人与自然的交互关系中或生产过程中居于主导的地位。因此,在地理环境对社会发展的作用问题上,普列汉诺夫尽管发表了不少正确的意见,但也有错误和自相矛盾之处,并没有摆脱“地理环境决定论”的束缚。
斯大林的《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阐明了生产方式是决定社会性质和社会发展的主要力量,否定了地理环境决定社会性质和社会发展的错误观点,这是正确的。但是对地理环境何以对社会发展不起决定作用的分析,却不能认为是正确的。第一,他谈到社会生产力时只提到两个要素,即生产工具和人,而把劳动对象排除在生产力要素之外,这就不免贬低了地理环境对生产力性质和发展的重要意义。第二,由于把地理环境基本上排除在生产力要素之外,地理环境对社会的影响就只能基本上是外部的而非内部的了。而地理环境也就只能从量和时间方面加速或延缓社会发展进程,至于地理环境从质的方面,即对生产力性质、社会特点等方面的影响则完全不在考虑之列。第三,断言社会的变化和发展比地理环境的变化和发展快得不可比拟,因此地理环境不能是社会发展的决定的原因。这里,斯大林在人和自然的关系上,把地理环境当成了几乎是绝对静止的因素(这和普列汉诺夫的论点正好相反),完全忽视了地理环境自身的某些变化对社会发展仍然可能起着或大或小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完全忽视了地理环境在人的作用下会发生很大的变化,而这种变化反过来又会对社会发展带来巨大的影响。也就是说,斯大林完全忽视了人与自然的复杂的交互作用及其自然的和社会的影响,而是用一种机械论的观点来对待地理环境问题,贬低乃至实际上否定了地理环境对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
自从《苏联共产党(布)历史简明教程》出版以来,斯大林的观点在我国长期占据了统治的地位。这不仅限制了从理论上对这个问题的探讨,而且也助长了在经济建设的实践中那种过分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不顾客观自然条件的蛮干做法。因此,今天来深入探讨这个问题,无论是从理论上还是实际上都是必要的而且是有意义的。
注释:
[1]如杨琪、王兆林:《关于“地理环境决定论”的几个问题》,《社会科学战线》1985年第3期;严钟奎:《论地理环境对历史发展的影响》,《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5年第3期;章清:《自然环境:历史制约与制约历史》,《晋阳学刊》1985年第2期;徐咏祥:《论导致普列汉诺夫地理环境决定论倾向的理论根源》,《中国社会科学》1986年第1期,以及下面引到的一些文章。
[2]参看恩格斯:《自然辩证法》,《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第573—574页。
[3]竺可桢:《中国近五千年来气候变化的初步研究》,《竺可桢文集》,第475—498页。
[4]谭其骧、邹逸麟、葛剑雄:《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开创我国历史地理研究的新阶段》,载《沿着马克思的理论道路前进》,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程洪:《新史学:来自自然科学的挑战》,《晋阳学刊》1982年第6期。
[5]《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23—24页。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6卷,第525—549页。
[7]《资本论》第1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201—202页。
[8]同上书,第208页。
[9]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92页。
[10]《资本论》第1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202页。
[11]《致符?博尔吉乌斯》(1894年1月25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505页。
[12]《资本论》第1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562页。
[13]同上书,第561页。
[14]《资本论》第1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390页。
[15]《资本论》第3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892页。
[16]竺可桢:《中国近五千年来气候变化的初步研究》,《竺可桢文集》,第475—498页。
[17]见谭其骧、邹逸麟、葛剑雄:《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开创我国历史地理研究的新阶段》。又,宁可:《中国古代历史发展的地理环境》,《平准学刊》第三辑。
[18]参看席海鹰:《论精耕细作和封建地主经济》,《中国农史》1984年第1期。本文的论述与该文有一些不同。
[19]宁可:《中国古代历史发展的地理环境》。
[20]程洪:《新史学:来自自然科学的“挑战”》。看来是一个值得继续探究的问题。
[21]《致约?布洛赫》(1890年4月21—22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478页。
[22]游杰、周振鹤:《方言与中国文化》,《复旦学报》1985年第3期。
[23]丹纳:《艺术哲学》,第237—244页。
[24]《致安年科夫》(1846年12月18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7卷,第477页。
[25]《资本论》第1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201—202页。着重号是引者加的。
[26]《唯物主义史论丛》,《普列汉诺夫哲学著作选集》第2卷,第168页。着重点是原有的。
[27]《谈谈历史》,《普列汉诺夫哲学著作选集》第2卷,第250页。着重号是引者加的。
[28]《尼?加?车尔尼雪夫斯基》,《普列汉诺夫哲学著作选集》第4卷,第333页。着重号是引者加的。
[29]上列引文按引用先后次序出自:《论一元论历史观之发展》,《普列汉诺夫哲学著作选集》(以下简称《选集》第1卷,第767页;《替经济唯物主义说几句话》,《选集》第2卷,第227页;《谈谈历史》,《选集》第2卷,第250页;《唯物主义史论丛》,《选集》第2卷,第169页;《论唯物主义的历史观》,《选集》第2卷,第273页;《论一元论历史观之发展》,《选集》第1卷,第766页。着重号都是原有的。
[30]《资本论》第1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202页。
[31]《论一元论历史观之发展》,《普列汉诺夫哲学著作选集》第1卷,第681—682页。着重号是原有的。
原刊《历史研究》1986年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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