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词类活用的问题

曹先擢

  一、词类活用问题的重要性

  古代汉语,尤其秦汉以前的上古汉语,词类活用的现象比较多。词类活用,有的在理解上并不困难,如《论语·先进》:“子曰:‘非吾徒也,小子鸣鼓而攻之可也。'”“鸣”是一个不及物动词,这里用作使动,使鼓鸣,即敲鼓的意思。但大多数词类活用,较一般的语意,在理解上要困难。例如《史记·项羽本纪》:“沛公旦日从百余骑,来见项王。”这里的“从”,是使动用法,即沛公第二天让百余骑跟随自己来见项王,如果以为是沛公跟随百余骑,就把意思弄拧了。又如《左传·成公十年》:“冬,葬晋景公。公送葬,诸侯莫在。鲁人辱之,故不书,讳之也。”“辱”在这里是意动,“之”代指“公送葬,诸侯莫在”这件事,鲁人以这件事为耻辱,所以史书不记载。

  词类活用常常是阅读古书时的难点。

  古代注释家在注解古书时,注意到这个方面的问题。那时没有较完善的语法知识和理论,所以常常从词义的角度去注释。例如《汉书·韩信传》:“此所谓驱市人而战之”,唐代颜师古注:“忽入市鄽而驱取其人令战,言非素所练习。”“令战”就是使他们去战,解释为意动。古代注释家也有注释错的,如《史记·苏秦列传》:“夫破人之与破于人也,臣人之与臣于人也,岂可同日而论哉!”唐代司马贞《史记索隐》说:“臣人谓己为彼臣也。臣于人者,谓我为主,使彼臣己也。”张守节《史记正义》所注意思与此相反:“臣人谓己得人为臣。臣于人谓己事他人。”显然,张守节的注释是正确的。清代王念孙《读书杂志》说:“索隐误解,当从正义。”用现代语法学的知识来分析,“臣人”,是名词用为使动,使人来臣,并不难懂。

  分析词类活用问题有重要的实际意义。我们知道,感觉到的东西,并不一定能理解它,而理解了的东西才能更深刻地感觉它。词类活用的问题,在读古书时经常会碰到,我们讲词类活用就是要从理论上去揭示这种常见的语法现象。这样就不是讲一个字懂一个字,讲一句懂一句,而是能用理论知识去分析这一方面的问题,有助于提高阅读古书的能力。

  二、活用与本用

  从语法角度讲,汉语中的每个词,都属于一定的类别。按本类的语法属性去用词叫本用,反之,叫活用。例如名词,其语法特点是:可以自由用作主语、宾语;可以用作名词谓语,但不能作叙述句的谓语,不带宾语;它的前面可加名词、数量词、形容词,但不能加副词。《战国策·赵策·触龙说赵太后》:“老臣病足,曾不能疾走。”这里的“臣”是名词,属本用。而上面提到的“臣人之与臣于人”,两个臣字都不属于本用。“臣人”,“臣”后带有宾语“人”;“臣于人”,有介词结构作补语(前面还有助词“见”);这里的两个“臣”字是作为动词来使用的,属活用,即名词活用为动词。既为活用,在语法上,词义上则均与本用不同。语法特殊,词义有变化,词句因而就难懂些。例如《左传·文公元年》:“秋,晋侯疆戚田”,这里“疆”指疆界,名词活用为动词,意思是说,晋侯取(卫国)戚田来新划疆界。这里既有词义问题,又有语法问题。

  这种词义的变化是由于词进入句子而发生的。“臣”字当它离开句子的时候,只有名词的意义,而在它进入句子,进入一定句式时才变得有动词的意义。作为动词的意义,又有不同。在“臣人”这种结构中,是使动的意义,在“臣于人”中是被人所臣。“臣人”和“臣于人”的“臣”其基本意义并没有变化,所变的是有了动词的意义。有人把前者称为词汇意义,后者称为句法意义,即在一定的句法关系中产生的意义。又如《史记·扁鹊仓公列传》:“故天下尽以扁鹊为能生死人”,这里“生”是不及物动词,使动用法。它有两重意义:1.句法上使动意义;2.词汇上表活着的意思。前者是对主语(扁鹊)讲的,后者是对宾语(死人)讲的,而变成现代汉语则说成:扁鹊能使死人生,使动的意义与活着的意义分开了,说明"生"原用作使动在意义上一身而二任。

  词汇意义比较确定,而句法意义的确定性就不如词汇意义。像使动的意义还是比较确定的有些活用的句法意义,更多地受上下文的影响。例如《汉书·司马迁传》:“夫不通礼义之指,至于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这里作主语的君、臣、父、子,属本用,意义是明确的,两处在谓语地位的君、臣、父、子,属名词活用为动词,它们的意思我们就得联系整个句意,揣摩一番才能体会出来。《战国策·秦策》:“嫂蛇行匍伏”,这里“蛇”是名词活用为状语。“蛇”作名词,它的意思是确定的,而用作状语,可说“嫂蛇行匍伏”,也可说“彼蛇伏于草中”,“蛇”的意思是随上下文走的,词典没法收这样的意思,因为它“活”,意义不确定。

  识别某一词属活用而非属本用,从语法上说取决于两个方面:①从主观上讲,要正确分析句法关系。“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聊斋志异·狼》),这里容易把“其一犬”误认为是主语,这样“犬”就属本用了。实际上,数词“一”是主语,“犬”并不在主语位置上,而是名词用作状语。②从客观上说,要看某种活用有无显著的句法形式。例如动词的使动用法,大多数属不及物动词带宾语,如《左传·僖公三十年》:“焉用亡郑以陪邻?”《史记·魏公子列传》:“公子率五国之兵,破秦军于河外,走蒙恬。”这里“亡”走“,本用时是不能带宾语的,现在有了宾语,形式变了,再结合句意,比较容易看出是使动用法。相反,如果不带宾语则不易识别出是否属于使动用法。如《论语·季氏》:“远人不服,而不能来也。”《荀子·天论》:“养备而动时,则天不能病。”这里“来”“病”均属使动,但没有带宾语,与它们通常的用法在形式上无区别,所以不容易看得出属使动。如果后边分别补上“之”作宾语:“远人不服,而不能来之”、“则天不能病之”使动意就显豁了。少数及物动词也可用作使动,如《史记·秦始皇本纪》:“(王翦)降越君,置会稽郡”。这里“降”是使动用法,即王翦使越君降秦,它同“王翦投降了越君”的使动用法,在形式上是一样的。识别这样的使动,全靠细心琢磨上下文的意思,是比较困难的事。

  三、活用与兼类

  假如一个词既属A类,又属B类,那么这个词就兼属两类,称之为兼类,例如“热闹”,它既属形容词又属动词:热闹的大街(形容词);都来热闹一下吧(动词)。

  活用与兼类不同,活用属临时用为某类。活用与兼类又是有联系的。当一种活用经常化,约定俗成,就变成兼类了。吕叔湘先生说:“语义的变化比较特殊,只是偶而这样用,没有经常化,这算是临时‘活用',不同于永久性的词类转变……别这么近视眼!里边的近视眼也是临时活用作动词。这种活用如果经常化了,就成为词类转变了。例如别废话!里边的废话就应该算是正式的动词。”(《汉语语法分析问题》第46至47页)

  活用可发展为兼类,而兼类词,当其中某一类用法在历史发展中消亡了,这样兼类词就变成了单类词。例如“衣”,现在属名词,而在先秦,它兼属名词和动词两类。“衣”在《论语》、《孟子》、《荀子》、《韩非子》四部书中使用的情况见附表。

  这种情况不是个别的,例“友”,在《论语》中出现19次,其中作名词用7次,作动词用12次。“军”,在《左传》中出现42次,其中作名词22次,作动词20次。由于这些词在现代中都是名词,所以当看到“乘肥马,衣轻裘”(《论语》),“友直友凉友多闻”(《论语》),“晋军函陵,秦军汜南”(《左传》),就自然会将它们看作词类活用;而古代它们本属兼类。我们读秦汉时代古籍,深感词类活用的情况多,这一方面是因为古代词类活用的确较现代为多,而另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许多在古代属兼类词,发展到后来成了单类词。这一类词不容易处理,常常发生分歧,像上面提到的军、衣、友等,其动词义,有人认为属词类活用;有人认为它们是兼类词,不是活用。这里我们仅指出了这个问题产生的原因,至于如何处理,则是一个需要进一步讨论的问题。

  对于那些本属于兼类的词,我们要注意,那些用今天的眼光看来属活用的临时义,而在古代它们属常用义,象“下雨雨人”的“雨”,往往容易看成是活用,其实在古代“雨”是兼类词,名词义、动词义都是常用义(如“雨我公田”、“雨雪”、“雨粟”等)。对词类活用,要从语法上去辨识,对于兼类,光会辨识不够,还要记住这些词义。

  四、活用与词义

  活用是一种词义的变用,因此,谈活用必须正确理解词义,而古汉语词义繁富,古今词义变化复杂,这个问题犹为重要。《汉书》:“廷尉当恽大逆无道”,有一本讲语法的书认为“当”是表示某种关系的动词(如“当位”、“当场”、“当前”等),这里用为使动,意即使恽(人名)当大逆无道之罪。其实这里的“当”是另一个意思,指判处,是一个及物动词。“廷尉当恽大逆无道”,意思是说廷尉(古法官)判处恽大逆无道之罪。这里本属及物动词的通常用法,而不是活用为使动。《说文解字》“报,当辠(罪)人也”,《史记·蒙恬列传》:“当高(赵高)死罪”,《汉书·晁错传》:“当要(腰)斩”,《汉书·刑罚志》:“当斩左止(趾)”,均属同例,解释为使动是不通的。

  对一个多义字来说,不同的意义有不同的活用,例如“利”,在《论语》一书中有两个基本意义:①名词,指好处、利益;②形容词,指锐利。这两个意义有不同的活用:

  ①名词,好处,利益。《里仁》:“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

  [活用]1.动词,利用。《里仁》:“知者利仁。”

  2.动词,使动,使有利。《尧曰》:“因民之所利而利之。”

  ②形容词,锐利。《阳货》:“恶利口之覆邦家者。”

  [活用]动词,使动,使锐利。《卫灵公》:“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因此,在分析词类活用的时候,必须对词义分门别类。例如“少”,古代有表示轻视的意思,《史记·苏秦列传》:“素习知苏秦,皆少之。”王充《论衡·程材》:“世俗共短儒生,儒生之徒亦自相少。”“少”,均属动词。有一本讲文言语法的书,将《史记·游侠列传》:“侠客之义又曷可少哉”的“少”理解为多少的少,认为这里属意动用法;作者如果注意到少的轻视意,就可能不会这样处理了。因为动词通常是不用来表示意动的;从文意上说,既表示轻视,便属主观上的认识,无须乎再讲什么意动。“少”表示“轻视”义,是尊重的反义词,《韩非子·六反》:“畏死远难,降北之民也,而世尊之曰‘贵生之士'……赴险殉诚,死节之民,而世少之曰‘失计之民'也。”“尊”、“少”对文“少”不能解释为多少的少,是很清楚的。

由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