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部将篆书书写与文字注释相结合的一部书,目的是对喜爱篆书、学习篆书以及爱好古文字的读者有些帮助。
本书的篆书选择了《说文解字》部首。我们知道,东汉许慎所著《说文解字》是我国也是世界上最早的一部字典,内容博大精深,在中华传统文化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说文解字》将汉字分部归类,创建了540个部首,以统摄全书9353个单字,正所谓“若网在纲,如裘挈领”。这些部首是构成小篆字形的基本单位,若能认真理解和熟练掌握,不仅对深刻认识《说文解字》的价值、体悟汉字的构形规律有莫大的帮助,对识读篆书、研习篆法也会有极大的益处。
所以,《说文》部首不仅是说文家、文字学家的研究对象,也是历代书家尤其是篆书家的日课,如清代的杨沂孙、吴大澂,民国时的王福庵等皆有篆书《说文部首》行世,尤其是王福庵所书,宛转遒劲,富有金石气息,近二十年来风行国内,受到初习篆书者的普遍喜爱。但遗憾的是,这些篆书名家所书篆书部首,多仅有楷书释文,或再附以部分直音注音,而很多初学者在书写篆书部首时,都有进一步理解部首意义的愿望。故本书力图将部首书写和释义结合于一身,以期满足读者的要求。据此,本书分为两大部分:
第一部分是篆书说文部首。均为作者手书,所选部首篆书字形,皆本于《说文解字》,即使个别部首的写法后世存有争议,也据之书写,但会在文字注释部分予以阐述。书写时参考了上述前辈名家的结体、笔势,书写水平难及前贤之万一,但求不贻误后学即可,至于“法书”之念则未敢思之。部首书写的顺序按《说文解字》十四卷排列,书中采取左图右文的版式,每页四字,每字各框有等大的竖格,力图方便读者习阅。
第二部分是对《说文》部首的注释,文字内容有固定的体例,下面按顺序说明如下:
1.部首序号。在楷书部首前首列阿拉伯数字序号,以方便学者判断该部首在540部中的位置。
2.部首的楷书释文。释文以隶定繁体为准。
3.部首注音。在括号内表示,注音首列现代汉语拼音,若是不常见字,则在拼音后附以“音某”的汉字直音字,以方便不熟悉汉语拼音的人士(认读),所选直音字力求通俗易识;若楷书释文是繁体或者古文异体,则于拼音后直接附以对应的简化字,不再用“音某”的形式;若楷书字头同今简化字且属常见字,则仅注汉语拼音;部首的读音历来说者不一,作者谫陋,未敢遽断,只好尽量罗列众家注音,以供读者参考。
4.部首的六书归类。本书部首的六书界定,一般以《说文》原书所释为准,但对一些世所公认的《说文》明显误释者,则依公议改之,如“皮”字,《说文》称“从又,爲省声”,而从“爲”字无论如何也看不出省了那些形体,并以之作为声旁的,故据甲骨、金文字形定其为会意字;另外,由于六书理论本身存有一定的局限性,导致《说文》对一些部首的六书解释模棱两可、含混不清,学术界对此也颇有争议。为保持本书体例的完整,作者择其相对合理者予以界定,包括《说文》明确表示“亦声”的部首,亦尽量避免兼类,只是在正文注释中予以说明,如“可”字“从口??,??亦声”,是“会意兼形声”,但本书溯其源定为会意字。又如“齿”字,甲文、古文为象形字,但小篆为形声字,故本书定为形声字。
5.《说文》对部首的阐释。这部分全文引用《说文》原文的解释,但为节省篇幅,凡文中出现的“凡某之属皆从某”,概以省略号代之。若引文中未出现省略号,即可认为“凡某之属皆从某”在原文的最后。另外,所引《说文》的解释仅引许慎的原文,宋代徐铉所附孙愐《唐韵》的反切注音,以及所增加的注释也一概省略,但对于其中的校释、辨析在正文中合理接受。
6.引甲骨文、金文等字形。本书阐释部首力求上溯字原,故多引用该部首的商周甲骨文、金文字形,有时为说明部首的演变,亦引用部分秦汉文字。所选古文字形一般具有代表性,且构形不相重复;该部首没有对应的甲骨文、金文字形时,则明确声明无此字形。为了阐释文字的需要,甲、金文字形亦偶有置于文中之时。需要说明的是,文中所有涉及到的古文字字形,全部采用扫描图版,不用作者手写,以保持原字形面貌。
7.正文释形、释义。本书主要从文字溯源入手,据形释义,对于较直观且已基本为学界所公认的部首,或直接阐述该部首的形义构成及演变,或直接对《说文》所释原文进行阐释,不再作过多的说明。对有争议的部首则采取引述诸家之说,再择善而从的方法。而对争议甚大且无法确定的,则并列众说,以供读者参考。注释正文或间杂有笔者点滴谬说,但请方家一哂。对于众家之言,或列出作者姓名、书名,或在括号内注明作者,个别限于体例、篇幅不能明示以及遗漏者,还请谅解并参见书后的参考书目,以示不敢掠美。
作者
2007年3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