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政府武装护送班禅回藏政策的确立
九世班禅额尔德尼自1923年11月逃离日喀则后,先后在内蒙古、北京、山西、南京、上海、杭州、沈阳、陕西、甘肃、青海等地活动,在祖国内地居住了14年之久。在此期间,班禅大师受到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的尊重。尤其是南京国民政府建立以后,力图对西藏行使主权,在解决西藏事务方面常常征询班禅的意见。1929年2月,国民政府批准班禅在南京设立办事处,以罗桑坚赞为处长。同年底发生尼泊尔入侵西藏事件,班禅拟趁此时机组织卫队返回西藏,特上书请求国民政府发给枪械5000支,弹250万发,军装5000套,每月发饷10万元。不过,由于国内外局势的限制,国民政府没有贸然同意班禅组织军队入藏的请求,但对于班禅购买枪械发给了许可证。 1931年5月,蒋介石特请班禅大师来南京参加国民会议,并请班禅通盘筹划解决藏事意见。班禅遂于同年5月16日上书蒋介石,提出解决西藏内政、外交意见两则:
(1)内政方面:班禅鉴于前、后藏有冈巴拉山为界,人情、风俗、语言“截然不同,实难合而为一”,建议特派“熟习边情、著有声望之大员两人,一驻前藏、一驻后藏,凡练兵、制械与夫用人行政,均须与长官会商而行,有大事则请命于政府”。
(2)外交方面:班禅建议中央政府对于西姆拉草约及“此后英藏间擅定密约,未经中国与闻者,均不可与承认”,“至中藏主权、领土之关系,则由政府依法订定地方行政制度,英国实无过问之权。而此后西藏对内对外交涉,当然由国民政府办理”。同时,班禅也再次提出返回西藏的问题。
1931年6月24日,国民政府册封班禅大师为“护国宣化广慧大师”。1932年4月14日,国民政府特派班禅为“西陲宣化使”,令其前往青海、西康等地抚慰喇嘛、寺院和信仰佛教之民众,其驻锡地为青海香尔德。同时成立西陲宣化使行署和行署警卫队。规定班禅年俸为12万元,行署和警卫队每年经费各18万元。这就为班禅大师返回西藏札什伦布寺奠定了基础。
对于中央政府的任命,西藏当局的反应相当强烈。西藏驻京总代表贡觉仲尼和西藏三大寺分别于同年5月致函国民政府行政院,请求中央政府将班禅名号、印册及新授职位“即予收回成命”,并敦请中央没收班禅购储的军火、撤销班禅驻各地办事处、取消拨给班禅的俸银及招待费。
同年3月,藏军进攻青海,占领囊谦,包围玉树,青藏战事爆发。7月,马步芳率领青军实施反击,不仅解玉树之围,还收复了囊谦、石渠、邓柯等县。刘文辉军乘机反击,迫使藏军向金沙江以西撤退,金沙江以东之德格、甘孜、瞻化等大片地区为川康军队所收复。在9月18日子南京召开的川、滇、陕、甘、青五省军事代表以及班禅、达赖代表参加的西防会议上,班禅提出了解决藏事的12点办法:
(1)西藏绝对服从中央。
(2)所有西藏与外人缔结条约,非经中央承认者,一律无效。
(3)西藏外交应由中央主持。
(4)侵西康之藏军应即撤退,并速组西康省政府。
(5)达赖所拘押后藏人员,应即释放。
(6)请中央派大员赴前后藏主持一切。
(7)即请中央将西康与前后藏地界划清,并立界址,以资遵守。
(8)达赖主持前藏,班禅主持后藏,政教分清,彼此互不侵犯。
(9)班禅在未返藏前,应将青海锡盟拨归班禅教徒住居之所。
(10)在班禅未返藏以前,请中央按照前议,每月拨给10万元,为其费用。
(11)请中央准其编练卫队两团,并供给枪械与饷项。
(12)请中央拨发无线电五架及长途汽车20辆,以便灵通消息,改进蒙藏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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