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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书介绍 :《从部落文明到礼乐制度》

 

张岩  著

 

      春秋战国文体源流考略

  ──兼谈《国语》《左传》的史料来源和成书情况

 

 


上海三联书店
中国上海市钦州南路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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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01 第1版
ISBN: 7-5426-1918-7
定价:¥28.00元
开本: 1/32

天下论丛


 



                    张 岩

《左传》是编年史,《国语》是国别史,二者史料价值相近,是后人了解春秋时期历史情况的基本依据。笔者注意到,在《国语》和《左传》中存在着一些特征分明的“典型文体”,是由一些相对独立的记事单元构成。这些“文体”与商代甲骨卜辞的“辞格”相似,有着特定的内容和体式。由此可以引发两个问题。第一,这些典型文体的性质及其源流情况。第二,从文体分析的角度来考察《国语》《左传》的史料来源和成书情况。

《国语》《左传》中的典型文体

《国语》凡二十一卷,内分八个部分,周语三卷,鲁语二卷,齐语一卷,晋语九卷,郑语一卷,楚语二卷,吴语一卷,越语二卷。在八个部分之间,存在一些比较明显的互异之处。在篇幅方面,晋语最长,其长度略少了另外七个部分的总和;郑语最短,仅为晋语的二十分之一。在年代方面,周语最早。在体裁方面,齐语通篇的连贯性最好,郑语次之。在内容方面,吴语和越语均以吴越相争为主要记述对象,二者的重复之处最多。在追叙古史以及对礼乐文化和制度的论述方式上,八个部分之间也存在明显的不平衡现象。

一部史书的编写,至少应有两个主要步骤,一是史料的收集,二是对史料的加工和整理。造成《国语》八个部分之间诸多方面的不平衡和互异之处的主要原因,一是在不同来源的若干种史料之间本身便存在着体裁、篇幅、内容、年代等诸多方面的互异之处,二是作者对史料的处理以辑录为主,在融汇贯通的编史方面下的功夫较少。从这个认识角度上看,《国语》的成书应是其编写者对若干种文献史料在以国别为体例的选择性辑录基础上“粗加工”的结果。由于这个原因,《国语》具有“半成品”的性质。由于同一个原因,《国语》中的相当一部分内容在很大程度上保留了既往若干种文献史料被“加工”前的原貌。

上述情况,为本文对《国语》中一些典型文体进行深入分析提供了比较良好的素材条件。《国语》原本只分卷数而没有标题,后人标点为其加上了一些小标题。由于《国语》中的内容大多是由一些结构比较完整且相对独立的记事短文构成,这就为加上小标题提供了很大的方便。由于这个原因,这些小标题加得大多比较得体。下面,以这些小标题所代表的记事短文作为认识的对象,具体讨论《国语》中一些特征比较分明的短文的“文体”。

(一)讥语文体:这种文体的短文一般由二或三个部分构成。比如周语上《芮良夫论专利》共有三个部分:1、周厉王赏识荣夷公。2、芮良夫评论此事说:“王室其将卑乎!夫荣夷公好专利而不知大难”。然后他论述了好专利的害处,最后说:“荣公若用,周必败!”3、不久后周厉王用荣夷公为卿士,于是“诸侯不享,王流于。”第一部分是讥语的对象,第二部分是讥语判断及其说明,第三部分是讥语判断的应验情况。一般来说,讥语对象主要是对礼乐制度及其文化观念的背离现象,如不仁,不敬,不智、不敏等。讥语本身是对背离者将要遇到灾祸的一种诅咒性质的判断,对讥语判断的说明主要论述判断的依据。在没有讥语判断的情况下,对讥语的说明演化为单纯的否定性评论。这种情况可以被视为语体短文的“次生形态”。在讥语体短文中,有很大一部分短文交待了讥语的应验情况,也有部分短文没有这方面的交待。

再举一个例子。周语上《内史过论晋惠公无后》包含三个部分:1、周襄王使内史过等二人到晋国为晋惠公赐命,吕甥、郄芮和晋侯在赐命仪式上均有失礼之处。2、内史过回来后对周王说:“晋不亡,其君必无后,且将不免。”然后,内史过系统讲述了这样说的道理。3、语的应验情况:“襄王二年而立晋侯,八年而陨于韩,十六年而晋人杀怀公。怀公无胄,秦人杀子金、子公。”

语体短文在周语中有《伯阳父论周将亡》、《芮良夫论专利》、《郑厉公与虢叔杀子颓》、《内史过论晋惠公无后》、《王孙满观秦师》、《单子知陈必亡》、《刘康公论俭与侈》、《单襄公论郄至》、《单襄公论晋有乱》、《刘文公与苌弘欲城周》等,在鲁语中有《夏父弗忌改常》、《叔孙穆子论楚公子围》等,在晋语中有《史苏论骊姬》、《晋后子来奔》、《舟之侨告其族》、《宰孔论晋侯将死》、《惠公悔杀里克》、《宁嬴氏论阳处父》等,在楚语中有《斗且廷见令尹子常》、《蓝尹亹论吴将毙》等。

(二)劝谏文体:这种文体的短文一般由三到四个部分组成。例如周语上《祭公谏征犬戎》共有四个部分:1、周穆王决定征伐犬。2、祭公谋父进谏制止,他正面讲述了西周职贡制度的实施情况以及犬仍遵守这一制度因而不应征伐的道理。3、“王不听,遂征之,得四白狼、四白鹿以归。”4、“自是荒服者不至。”第一部分是劝谏的原因,第二部分是劝谏的言论,第三部分是被劝谏者是否接受劝谏的交待,第四部分是接受或不接受劝谏的结果。又如,周语上《虢文公谏不籍千亩》共有四个部分。1、周宣王继位后废止了由天子亲自主持的籍耕礼。2、文公进谏说:“不可!”然后较完整地讲述了籍田礼的仪及其在政权管理和国计民生方面的重要作用。3、“王不听”。4、“三十九年,战于千亩,王师败绩于姜氏之”。

劝谏文体还有一些比较简单的变形情况。如周语上《邵公谏厉王止谤》共由六个部分构成:1、周厉王暴虐,国人王。2、邵公王:“民不堪命矣。”3、厉王不听,反而以刑杀来,于是“国人莫敢言”。厉王得意地告诉邵公:“吾能弭谤矣,乃不敢言。”4、邵公又,并且进一步讲述了“防民之口甚于防川”的道理。5、“王不听,于是国人莫敢言。”6、“三年,王乃流于。”这种变形的方式是将2和3这两个部分又重复了一遍,即:→不从→又→又不从。晋语四《文公称霸》的结构与此相近:→从→又→又从,其结果与不听从劝谏的情况相反:晋文公因此成就霸业。

又如周语下《单穆公谏铸大钱》和鲁语上《曹刿谏如齐观社》,这两篇短文的结构是有前三个部分而没有第四部分。在有些情况下,劝谏文体和讥语文体会出现重合的现象。如鲁语上《展禽论祀爰居》介于语体和劝谏体之间, 鲁语上《夏父弗忌改常》和晋语二《宫之奇谓其子》等篇则兼有语和讥语两种成分。在劝谏文体中,劝谏者的主要成分是士大夫,被劝谏者的主要成分是周天子和诸侯方国的国君。在士大夫之间,有时也会发生劝说与被劝说关系。后一种情况是“劝”,前一种情况是“谏”;两种情况并存,故并称之为“劝谏文体”。

劝谏体短文在周语中有 《祭公谏征犬戎》、《邵公谏厉王止谤》、《虢文公谏不籍千亩》、《仲山父谏立戏》、《仲山父谏料民》、《富辰谏襄王》、《王孙说请勿赐》、《太子晋谏壅谷水》、《单穆公谏铸大钱》、《单穆公伶州鸠谏铸大钟》等,鲁语中有《曹刿谏如齐观社》、《匠师庆谏丹楹刻桷》、《展禽论祀爰居》、《夏父展谏用币》、《臧文仲请免卫成公》、《臧文仲请赏》、《季文子论妾马》、《叔孙穆子谏季文子》、《襄公如楚》等,晋语中有《献公卜伐骊戎》、《秦晋乞籴》、《宫之奇谓其子》、《卫文公不礼》、《曹共公不礼》、《宋襄公赠马》、《郑文公不礼》、《重耳逆怀嬴》、《文公称霸》、《臼季举冀缺》、《灵公杀赵宣子》、《范文子不欲伐郑》、《晋师败楚》、《长鱼矫劝杀二子》、《祁奚荐贤》、《魏绛谏伐诸戎》、《司马侯荐叔向》、《叔向谏杀竖襄》、《叔向论德》、《邮无正谏杀尹铎》、《智伯国谏智襄子》等,楚语中有《灵王为章华之台》、《范无宇论城》、《白公子张谏灵王纳谏》、《左史倚相论唯道是从》、《昭王出奔》、《昭王奔郧》、《惠王以梁与鲁阳文子》、《子高杀白公胜》等。

(三)赞语文体:这种文体的短文一般由二到三个部分组成。如鲁语上《内史兴论晋文公必霸》共有三个部分:1、周襄王派内史兴等二人到晋国册命晋文公,晋国君臣在接待和受命过程中严格遵行了礼数的规范并恭敬有加。2、内史兴回来后向周天子盛赞晋侯:“晋,不可不善也,其君必霸。”然后讲述了他这样说的道理。3、周王与晋侯修好,其后周室有难而晋侯助其复位,于是晋文公尊天子而霸诸侯。第一部分是赞语的对象,也就是被赞的人和事。第二部分是赞语判断及其说明。第三部分是赞语判断的应验情况。不难看出,上面这个短文实际上兼有着劝谏文体的性质。

在比较典型的赞语体短文中, 一般都包含有赞语判断的成分,如“其君必霸”,“将得晋国”、“今周其兴乎,其有单子也”等。在这种情况下,有时会有第三个部分,也就是赞语判断的应验情况。第三个部分或有或无。在没有赞语判断的情况下,对赞语判断的说明演化为单纯的赞语也就是肯定性的评论。这种情况可以被视为赞语体短文的“次生形态”。没有赞语判断的赞语体短文一般由两个部分构成。如鲁语下《公父文伯之母欲室文伯》第一部分讲述文伯之母欲为文伯娶妻,她与家臣商议此事并以赋《诗》的方式表明要以礼择妻的意愿,家臣建议用龟卜来选择文伯妻室的族姓。第二部分,师听说后赞扬了其人其事的合于礼法。又如晋语六《郄至甲胄见客》的第一部分讲述晋楚交战郄至既勇于作战又对楚平王很有礼貌。第二部分以“君子曰”的方式称赞其人其事:“勇以知礼。”

赞语体短文在周语中有《内史兴论晋文公必霸》、《单襄公论晋周》、《羊舌肸聘于周》等,在鲁语中有《子叔声伯辞邑》、《公父文伯之母对问》、《公父文伯饮酒》、《公父文伯之母如季氏》、《公父文伯之母别于男女之礼》、《公父文伯之母欲室文伯》、《敬姜之戒》、《敬姜之哭》等,在晋语中有《献公将黜太子申生》、《赵衰三让贤》、《谷至甲胄见客》等。

(四)问答文体:也可以称为问对文体。这种文体的短文一般由一或两个部分构成,也有三个部分的情况。鲁语下《叔孙穆子聘于晋》共有两个部分:1、穆子行聘礼于晋,晋侯设宴享之礼接待。晋侯在宴中奏乐歌表示主人对宾客的礼敬,直到《鹿鸣》第三章穆子才起来拜谢。2、晋侯使人问穆子为什么要这样,穆子回答说前面所奏乐歌都是更加高级的礼节,只有《鹿鸣》第三章和《四牡》等篇才是与他的身份相称的礼节,所以他才拜谢。又如,晋语四《胥臣论教诲》只有一个部分,也就是问和答的部分。晋文公问臣:我想让阳处父做讙的师傅而教诲之,能教好吗?胥臣讲了是否能教好主要看被教育者本人情况的道理。晋侯又问:教育难道没有用吗?胥臣于是讲了教育的作用。

这种文体也有一些变通的情况,如在周语下《景王问钟律》和鲁语上《曹刿问战》等篇中都包含了劝谏的成分。问答体短文在周语中有《景王问钟律》,在鲁语中有《曹刿问战》、《叔孙穆子聘于晋》、《仲尼论大骨》、《仲尼论楛矢》等;在齐语中,《管仲对齐桓公》的大部分内容是由问答体构成,《管仲论亲邻国》和《管仲论足甲兵》也是比较典型的问答体;在晋语中有《献公问攻虢》、《冀芮答问》(有赞语成分)、《赵简子问贤》等;郑语全部只有两篇,第一篇《史伯论兴衰》由郑桓公和史伯之间的五问五答构成,是《国语》中较长的一篇问答体短文;郑语第二篇《平王之末》应为前一篇的最后一个部分,所以这个小标题加得有些勉强;在楚语中有《申叔时论傅太子》、《观射父论绝地天通》、《观射父论祀牲》、《王孙围论楚宝》等等。

在《国语》242篇短文中,共有上述四种文体特征比较分明的短文190余篇,占其总篇幅的百分之八十。这是一个非常引人观注的现象。在四种文体方面《国》《左》之间存在明显呼应关系。在《左传》编年体的框架中,仍可发现许多相对完整的记事短文。这些短文(约1210篇)中,上述四种典型文体的短文约有561篇,占《左传》总篇幅的百分之五十多。其中,比较典型的讥语体短文约有244篇,赞语体短文约69篇,劝谏体短文约221篇,问答体短文27篇。

这四种文体的短文在《国语》八个国别史单元中的分布很不平衡:周语和鲁语含量最高,吴语和越语则没有一个典型例证。这一现象揭示了一个事实:并非《国语》编写者将他所收集到的文献史料“加工”成这四种文体然后放入《国语》之中,而是在他所收集到的史料中,除吴语和越语外,其余六个部分所依据的若干种文献史料本身便疏密不同地分布着这四种特征比较鲜明的文体结构。在经过编写者的“粗加工”后,这四种文体的原有形态仍有相当一部分被较完整地保留在这部“半成品”中。从这个角度考察《左传》内容,同样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在《左传》成书前的史料来源中,有很大一部分史料也是由这四种文体所构成。可以从三个方面考察这四种文体的由来及其性质和用途:西周及春秋时期的官学教育,西周及春秋时期的官学教材,西周及春秋时期居于主导地位的宗教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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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文体的性质

(一)西周及春秋时期的官学教育

官学教育是西周礼制的要政之一。《周礼·师氏》:“……以三德教国子:一曰至德,以道为本;二曰敏德,以行为本;三曰孝德以知逆恶。教三行:一曰孝行,以亲父母;二曰友行,以尊贤良;三曰顺行,以事师长。……掌国中、失之事,以教国子。”《周礼·地官·大司徒》:“以乡三物教万民而宾兴之;一曰六德:知、仁、圣、义、忠、;二曰六行:孝、友、、任、恤;三曰六艺:礼、乐、射、御、书、数。”

上文“教国子”指西周时期的贵族教育,“教万民”是指西周时期的平民教育。也就是说,西周官学体制主要包含两个部分,一是“教国子”的国学体制,二是“教万民”的乡学体制。《礼记·王制》:“司徒修六礼以节民性,明七教以兴民德,齐八政以防民淫,道德以同俗,……上贤以崇德,简不肖以恶。”这里的“节民性”、“兴民德”、“防民淫”等,都是官学体制中对一般民众的教育。《周礼》中的“十有二教”也是与此相关的内容。西周官学主要有三个教育内容:一是道德伦理,二是祭祀仪和各种仪式性场合的揖让周旋,三是专业技能。前两个内容为“教国子”和“教万民”所共学,前者的教育等级更高一些。在专业技能方面,授业者各以其“世事”学其所学,商则学商,农则学农。《礼记·王制》所说“祝、史、射、御、、卜及百工”等“执技以事上者”,亦各有其所学。“国子”的出路是入为官,故其授业为“宦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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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西周及春秋时期的官学教材

《礼记·王制》:“乐正崇四术,立四教,顺先王。《诗》、《书》、《礼》、《乐》以造士。”《礼记·经解》:“孔子曰:入其国,其教可知也。其为人温柔敦厚,《诗》教也;疏通知远,《书》教也;广博易良,《乐》教也;洁静精微,《易》教也;恭俭庄敬,《礼》教也;属辞比事,《春秋》教也。”由此可以了解到,《诗》、《书》、《礼》、《乐》、《易》、《春秋》在孔子之前早已是使用范围很广的官学教材。在《国》《左》记事中,人们在一些重要场合引用《诗》、《书》的惯例,同样说明了这个问题。墨子在战国时仍然可以读到“周之《春秋》”、“燕之《春秋》”、“宋之《春秋》”和“齐之《春秋》”(《墨子·明鬼》)。《左传》(昭2)也提到孔子之前早已存在的《鲁春秋》。说明《春秋》作为一种特定类型的官学教本也是由来已久。

《国语·晋语》:“君(晋悼公)知士贞子之帅志博闻而宣惠于教也,使为太傅。……公曰:‘荀家惇惠,荀会文敏,黡也果敢,无忌镇静,使兹四人者为之。夫膏梁之性难正也,故使惇惠者教之,使文敏者导之,使果敢者谂之,使镇静者修之。惇惠者教之,则遍而不倦;文敏者导之,则婉而入;果敢者谂之,则过不隐;镇静者修之,则壹。使兹四人者为公族大夫。’”上文太傅所教是晋侯世子,公族大夫所教是晋国公族子弟。因此,上文所讲是西周官学中国学体制在春秋时晋国的存留情况。

《国语·晋语》:“昔先祖文子少于难,从姬氏于公宫,有孝德以出在公族,有恭德以升在位,有武德以修为正卿,有温德以成其名誉。”由此可以了解到,并非每一个公族子弟都可以为官乃至为卿。除为官治事的才干之外,伦理道德的修养水平也是当时选任官吏的重要依据。《礼记·曲礼》“宦学事师,非礼不亲”也是指这种类型的“士学”教育。

《国语·楚语》:“教之《春秋》,而为之耸善而抑恶焉,以劝戒其心;教之《世》,而为之昭明德而废幽昏焉,以休惧其动;教之《诗》,而为之导广显德,以耀明其志;教之《礼》,使知上下之则;教之《乐》,以疏其秽而镇其浮;教之《令》,使访官物;教之《语》,使明其德,而知先主用明德于民也;教之《故志》,使知废兴者而戒惧焉;教之《训典》,使知族类,行比义焉。”以上是春秋中期楚国用以傅导太子的几种主要教本及其用以教学的方式,包括预期实现的教育效果。

在前引《周礼》内容中,师氏的职司之一是“掌国中、失之事,以教国子。”所谓“失”即不中,所谓“中”即不失。因此,上文“国”的“中、失之事”指国治理方面的“中”事和“失”事。“中”事指合于礼法之事,即善德、善言、善行、善政等;“失”事指不合礼法之事,即失德,失言、失行、失政等。从这个意义上看,讥语体短文的所讥对象全都是国之“失”事,赞语体短文的所赞对象全都是国之“中”事。劝谏体短文的情况则兼有“中失”之事:听从劝谏的事例为“中”事,不听从的为“失”事。这三种文体的主要特征,一是篇幅较短,二是其结构的规范化,三是“中”、“失”分明,四是有着明确的肯定和否定的态度。这四个特征均具有便于教学且易于理解的性质。因此,这三种文体的由来,应与西周师氏用以“教国子”的“国中、失之事”的官学(士学)教本有直接关系。

《国语》楚语《王孙围论楚宝》(问答体)中讲到楚国两个杰出人材:“楚之所宝者,曰观射父,能作训辞,以行事于诸侯,使无以君为口实。又有左史倚相,能道《训典》,以叙百物,以朝夕献善败于寡君,使君无忘先王之业。”首先,楚语《观射父论绝地天通》和《观射父论祀牲》都是观射父所作“训辞”的直接例证。其次,楚语《左史倚相儆申公子亹》和《左史倚相论唯道是从》则是左史倚相能道《训典》的直接例证。左史在后一篇中所引“训辞” 见于楚语的靠前部分,即《子囊议谥》和《屈建祭父》,他在前一篇中所“道”《训典》的内容则是卫武公的年迈自

由此可以了解到:(1)上文“训辞”指以问答和赞语等体式所撰写的官学教材性质的短文。(2)由此类体式的短文汇编而成的官学教本在春秋时期的楚国曾被称为《训典》。(3)此类官学教本不但用于官学教育的学习阶段,同时也被用于为政期间的劝谏。(4)上文“善败”之事,也就是《周礼》师氏所掌“中失”之事。(5左史引卫武公之事来儆戒申公子亹,正是此类教材用于劝谏的具体使用方式。(6)《左史倚相儆申公子亹》所说卫武公时的“官师之典”和“诵训之谏”也是指这一类官学教本。

晋语八《范宣子争田》:“昔显叔子违周难于晋国,生子为理,以正于朝,朝无奸官;为司空,以正于国,国无败绩。及武子,佐文、襄为诸侯,诸侯无二心。及为卿,以辅成、景,军无败政。及为成师,居太傅,端刑法,缉《训典》,国无奸民,后之人可则,是以授随、范。”由上文可以了解到:(1)直到春秋时期,一些诸侯方国官学教育中的为师者是由为官多年且卓有政绩的人来担任,所谓“官师合一”。前引《礼记》宦学事师,非礼不亲” 一语所说的为师者,也应是这种由为官而为师的人。(2)晋国一部分官学教本也被称为《训典》,其功用是上训世子下训国人

《国语》最早的篇章是周语上《祭公谏伐犬戎》,周穆王征伐犬在西周中前期(约公元前965年),这是一篇载于劝谏体短文的国之“失”事。因此,这一章可以提供一个极为重要的认识线索,即此类文体的短文可以上接西周师氏所掌教本下续春秋官学(士学)教本对这种文体的保留。此外,《国》《左》中问答体短文的结构一般也规范,其内容一般也是善恶分明,有些还兼有劝谏成分。因此,问答文体也应是士学教本中由来已久的重要体例之一。就其性质而言,这些短文是“教材类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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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曰”与《国语》《左传》中的典型文体

《国语》“君子曰”主要见于晋语,其位置一般都在一篇短文的结尾。《史苏论骊姬》的“君子曰”是“知难本矣”,《申生伐东山》前半部分的“君子曰”是“善处父子之间矣”,后半部分是“善深谋也”。《里克杀奚齐》是 “不食其言矣”,《冀芮答问》是“善以微劝矣”,《文公救宋败楚》是“善以德劝”,《谷至甲胄见客》是“勇以知礼”,《悼公赐魏绛》是“能志善也”。不难看出,这八处“君子曰”都是赞语,其功用很明显是用为教本的提示

除晋语外,楚语中也有两次“君子曰”。与晋语不同的是,楚语这两处“君子曰”都是由文内的人物所引用。下面对此作些具体分析。《左史倚相论唯道是从》是一篇介于问答体和劝谏体之间的短文,第一部分讲述司马子期欲以妾为妻(这在当时是一件违背礼制的事)他拜访左史问是否可以这样做。第二部分,左史以委婉的方式表示了否定的意见。第三部分:“子期乃止。”下面是左史的语部分:“昔先大夫子囊违王之命;子夕嗜芰,子木有羊而无荐。君子曰:违而道。谷阳竖爱子反之也,而献饮焉,以毙于;芋尹申从灵王之欲,以陨于乾溪。君子曰:从而逆。君子之行,欲其道也,故进退周旋,唯道是从。夫子木能违若敖之欲,以之道而去荐,吾子经营楚国,而欲荐以干之,其可乎?”

左史倚相的答语中一共讲了四件事,前两件见于楚语的靠前部分,即《子囊议谥》和《屈建祭父》。根据左史的语可以了解到,这两篇短文曾经有“君子曰”部分,而《国语》编者在编史过程中删去了这个部分。《子囊议谥》之事亦见《左传》(襄13),此事在《左传》中是一个相对独立的记事单元,其内容与《国语》所记基本一致且稍详细些。据此可以提出一个初步判断,即《国语》和《左传》 所记此事均取材于当时官学教本中的典型文体, 并且“君子曰”是此类文体中一种较常使用的议论方式。在编史过程中,《国语》和《左传》的作者均删去了官学教本原文中的“君子曰”部分。相对来说,《左传》对原文述之较详,《国语》则作了一定的简省。这个记事单元在《国语》中仍保留了作为一篇独立短文的原貌,《左传》则将其编入编年体框架之中。

与《国语》中《左史倚相论唯道是从》的情况相近,《左传》也有两处由当时的历史人物直接引述“君子曰”的现象,一是鲁襄公十四年吴公子季的引述, 二是昭公三年晋大夫赵文子的引叙。赵文子只提到“君子曰”部分:“知实难”,季则完整引述了一个包含“君子曰”部分的赞语文体:“曹宣公之卒也,诸侯与曹人不义曹君,将立子。子臧去之,遂为也。以成曹君。君子曰:能守节。”子事的正面记叙见于《左传》的成公十三年、十五年和十六年,将这些散见的内容合在一起,可以构成一个相对完整的记事单元。由此可以提出这样一个推测:季的引述虽然完整,但却是简省后的梗概,而鲁成公时四年之间的相关记载虽然省去了“君子曰”部分,但对教本原文的引述却比季的引述要更加详细一些。

《左传》中还有一些可以与上述推测相印证的现象,如隐公元年《郑伯克段于鄢》的记载比较集中,也是一个相对完整的记事单元。在其结尾部分使用了“君子曰”的议论方式:“颖考叔,纯孝也,爱其母,施及庄公。《诗》曰:‘孝子不匮,永锡尔类’。其是之谓乎?”又如,在《左传》紧接《子囊议谥》之后又有一个相对独立的记事单元,即吴国乘楚有丧事而侵楚之事,其结果是吴师败绩。在这个记事单元的结束部分,以省笔方式保留了“君子曰”内容:“君子以吴为不吊,《诗》曰:‘不吊吴天,乱靡有定’”。《左传》中与此类似的现象较多,下面是两条经过简化的“君子曰”赞语:“君子是以善鲁庄公(庄8)”、“君子以为知礼(襄8)”。下面再举两例经过简化的“君子曰”讥语:“郑伯及其大夫盟。君子是以知郑难之不已也(襄30)”。“陈不救火,许不吊灾。君子是以知陈、许之先亡也(昭18)。”

由以上讨论可以了解到,《左传》编者对作为官学教本短文的史料处理方式有所不同。在有些地方(如《子囊议谥》)是将“君子曰”部分完全删去,有些地方(如上面所引的两个赞语和两个讥语)只是极简单地交待了“君子曰”内容的大概意思,有些(如《郑伯克段于鄢》)则是接近于原文的抄录。在《左传》中,最长的“君子曰”内容接近三百字(昭31), 最短的只有两个字(文13):“知命”。《左传》中虽然删去了很大一部分“君子曰”内容,但其成书后仍然保留了较大数量的此类内容。在保留下来的大致八十次此类内容中,其位置一般都是在一个相对完整的记事单元的结束部分。其中,赞语大致三十三次,讥语大致十二次,无讥语判断的否定性批评大致三十四次。

从这样一些数量很大的事实来看,上述四种典型文体的短文以及“君子曰”的议论(权威性评点)一方面是由来已久的西周官学教本中的固有体式,另一方面在春秋时期所残留的官学教育中仍然在大量地使用这种类型的教本,并且不断地有人以传统的体式写作新的教材。依据前引楚语《申叔时论傅太子》(问答体)的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至少《语》、《故志》和《训典》这三种教本与四种典型文体有直接关系。“使知族类,行比义焉”是《训典》的教育功能,季所引子为曹君的一段赞语体短文,其目的是为了说明自己辞为国君的道理,这是一个典型的“行比义焉”的教材使用方式。或者也可以反过来说,这件事情刚好说明了此类教材所预期的教育效果在季身上得到良好的实现。

《国语》楚语中的《王孙围论楚宝》是一篇比较典型的问答体短文,其中讲到了当时楚国的两个杰出的人材:“楚之所宝者,曰观射父,能作训辞,以行事于诸侯,使无以君为口实。又有左史倚相,能道《训典》,以叙百物,以朝夕献善败于寡君,使君无忘先王之业;又能上下悦于鬼神,顺道其欲恶,使神无所怨痛于楚国。”关于“悦于鬼神”的情况,后面具体讨论。先来谈上文前面部分的情况。首先,楚语中的《观射父论绝地天通》和《观射父论祀牲》均为观射父所作“训辞”的直接例证。其次,楚语中的《左史倚相儆申公子亹》和《左史倚相论唯道是从》则是左史倚相能道《训典》的直接例证。左史在后一篇中所引“训辞”的情况前面已经谈过,他在前一篇中所“道”《训典》的内容则是卫武公年迈自的事情。

由此可以了解到:(1)上文“训辞”是指以问答和赞语等体式所撰写的官学教材性质的短文。(2)由此类体式的短文汇编而成的官学教本在春秋时期的楚国曾被称为《训典》。(3)此类官学教本不但用于官学教育的学习阶段,同时也被用于为政期间的劝谏。(4)上文“善败”之事,也就是《周礼》师氏所掌“中失”之事。(5左史引卫武公之事来儆戒申公子亹,正是此类教材用于劝谏的具体使用方式。(6)《左史倚相儆申公子亹》所说卫武公时的“官师之典”和“诵训之谏”也是指这一类官学教本。

晋语《少室周知贤而让》:“少室周为赵简子之右,闻牛谈有力,请与之戏,胜,致右焉。简子许之,使少室周为宰,曰:知贤而让,可以训矣。”这是一篇典型的赞语体“训辞”,这简“训辞”被记录下来并用为教材的直接原因,是赵简子认为少室周的“知贤而让”具有“可以训矣”的教育功能。“训”字的这种用法在《国语》和《左传》中都是比较多见的。《左传》“加之以训辞(7 )”和“道之以训辞(昭5)”,讲的都是训辞用为劝谏的功能。与赵简子有关的“训辞”,在《国语》中还有《叔向对赵简子》、《赵简子使尹铎为晋阳》、《邮无正谏杀尹铎》、《铁之战》、《卫庄公祷》等篇。

《国语》中还有一种与“君子曰”有直接关系的议论方式,如鲁语中的“孔子闻之曰”凡四见,均在短文的结尾,其写法与晋语中的八次“君子曰”基本一致。比如,《敬姜论劳逸》“孔子闻之曰:弟子志之,季氏之妇不淫矣。”这应是孔子所作的一篇赞语体短文,他撰写此篇训辞的目的正是赵简子所说的“可以训矣”,是“后之人可则”,也就是他自己说的“弟子志之”。这种类型的议论(权威性评点),在《国语》中还有鲁语的“子夏闻之曰”、“师闻之曰”和晋语的“郭偃曰”各一次。在《左传》中,这种类型的议论方式多达二百余次,议论者包括了臧文仲、叔向、子产、晏子等等,这些人在当时都足以被称为“君子”。因此,“君子曰”中“君子”的含义,应是在教材类短文中对此类人物的敬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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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类短文与神权观念

《左传》(成13):“刘子曰:吾闻之,民受天地之中以生,所谓命也。是以有动作礼义威仪之则,以定命也。能者养之以福,不能者败以取祸。是故君子勤礼,小人尽力。勤礼莫如致敬,尽力莫如笃。敬在养神,笃在守业。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祀有执膰,有受脤,神之大节也。今成子,弃其命矣,其不反乎?”这是一篇语体短文的言论部分,“其不反乎”是讥语判断。上文较完整讲述了礼乐观念中人与神的关系以及神佑与神罚的观念,为深入了解典型文体的产生背景提供了重要的认识线索。下面对此作些简要讨论。

贯穿三代的礼乐制度是一种典型的“神权制度”,制度实施的条件之一是统治者对神权观念的强化和借助。首先,以一整套宗教观念来确立和强化神对天地万物乃至每一个人生死祸福的主宰权和主宰力。其次,以神佑和神罚的观念来推行和维系一整套伦理原则和典章制度。第三,在宗教观念中确立和强化王者在天地之间、人神之间唯一中介者的地位。在这个意义上,王者是“元后”,是“天子”,是“予一人”。上引刘康公讥语“民受天地之中以生,所谓命也”,指神对人的生死祸福(命)的主宰权。而主宰也就是“定命”的方式,则要看人们对“动作礼义威仪之则”的遵从情况。“能者”也就遵从者可以得福,“不能者”则将因此“取祸”。

上文“天地之中”正是“天子”的位置。由于人们的生死祸福完全取决于天上的“帝”和诸神对人们“能”与“不能”的行为所作出的反应,于是“格于上下”的“天子”便因此成为一个“事神保民”的双重角色。对于“民”,他是神意的代表者和神权制度的推行者。对于“神”,他又是代表了“民”的祈命者和祈福者。对于“民”,他是“神主”;对于“神”,他是“民主”。他的职能是“永底民之生(《尚书·咸有一德》)”,是“予(天子)迓续乃(民)命于天(《尚书·盘庚》)。”在这种情况下,从方国诸侯到庶民百姓都因此与作为“天命”承受者的“天子”建立了一种非常被动的宗教性依赖关系。也可以反过来说,这一套宗教观念为三代王权提供了强有力的文化依据:天子政令是神意的转达,天子征伐是“恭行天之罚。”

商、周两次“革命”均以天、帝和神的名义进行。在这个过程中,虽然“天命”承受者的王族发生改换,但“天命”本身连带它所维系的一整套伦理原则和典章制度并未受到严重破坏。因此,三代礼制具有一脉相承的演化关系。作为“国之神位”的社稷宗庙一直是三代王朝政权结构的基本框架,诸侯会于王所的周期性祭神纳贡的职贡制度一直是三代王朝政权运转的基本形态,天子对诸侯的册命权和对天地百神的主祭权一直是三代王权的基本依据。由于这个原因,一套神佑与神罚的神权观念一直是三代统治者反复强调的“主流意识形态”。

在《尚书》中,以上述神权观念为主题的阐述可谓连篇累牍。《尚书·高宗肜日》:“惟天监下民,典义。降年有永有永,非天民,民中绝命。”《尚书·吕刑》:“永畏惟罚,非天不中,惟人在命。天罚极,庶民无有令政在于天下。”《逸周书·命训》:“天生民而成大命,命司德,正之以祸福。立明王以顺之,曰大命有常,小命日成。”《国语》(周语)引“先王之令”说:“天道赏善而罚淫。故凡我造国,无从非,无即淫,各守尔典,以承天休。”上文中的天意就是神意,因而“天道赏善而罚淫”的含义与“神福仁而祸淫(《左传》成5)”完全相同。在这种观念中,神对人的行为所作出的反应(福仁而祸淫)稳定不变,所以人的祸福是休咎自取,这是《左传》“吉凶由人(6)”和“善败由已(20)”的道理。

《左传》(除“君子曰”外)有一百多处语文体,共有八十多人(包括许多春秋时的著名人物)采用过这种程式化的议论,如鲍书牙、宫之奇、刘康公(3次)、季文子(3次)、昭子(6次)、范文子 (3次)、孟献子(3次)、 叔向(5次)、晏婴(2次)、子产(3次)、季、师、申无宇(3次)、孔子(2次)、臧武仲(3次)、伍员、子贡(3次)、子西等。此类讥语的依据是神佑与神罚的观念:违神则有祸,大违大罚、小违小罚;《逸周书·命训》所谓“大命罚,小命罚身。”

由于语体短文主要用于官学教本,故讥语对象主要是为政者,从士大夫到诸侯乃至天子。讥语判断对违神者将要遭到神罚的判断,如《左传》中的“五父必不免(隐7)”、“必亡矣(庄23)”、“二君者(齐侯、卫侯)必不免(襄21)”、“赵孟将死矣(襄31)”等,又如《国语》中的“王室其将卑乎(周语上)”、“陈侯有大,国必亡(周语中)”、“晋将有乱,其君与三其当之乎(周语下)”、“(赵文子)非死逮之,必有大(晋语八)”等。从上述情况看,讥语文体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占卜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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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类短文与甲骨卜辞

在殷墟甲骨刻辞中,“一条完整的卜辞是由四个部分组成的,即叙辞、命辞、占辞、验辞。”叙辞记占卜的时间、地点和贞人命辞(贞辞)记卜问内容,占辞记商看过兆纹后作出的判断,验辞是对占辞应验情况的补记。真正完整的卜辞并不多见,大多是由四个部分中的一到三个部分组成。

语体短文由二到三个部分组成(讥语对象、讥语言论和讥语应验情况)。不难看出,在讥语文体与卜辞“辞格”之间有着明显的共同之处。前者第一部分(讥语对象)可以对应于后者命辞和兆纹部分。前者讥语部分对应于后者占辞部分因而讥语判断也可以被称为“讥语占辞”。二者最后一个部分都可以被称为“验辞”。

赞语体短文也由三个部分构成(赞语对象、赞语言论和赞语应验情况)。讥语对象是神意所憎恶的人和事,赞语对象则相反。讥语判断和赞语判断的情况也是相反,前者是对神罚的判断(如前面已举过的例证),后者是对神佑的判断;如《国语》中的“其君(晋侯)必霸(周语上)”、“(晋周)将得晋国(周语下)”、“今周其兴乎(周语下)”,又如《左传》中的“臧孙达其有后于鲁乎(桓2)”、“宋其兴乎(庄11)”、“韩氏其昌于晋乎(襄26)”等。讥语和赞语的验辞也刚好相反,前者是祸,后者是福。赞语判断是“顺道鬼神所欲之事”,讥语判断则是“顺道鬼神所恶之事”。合起来说便是“顺道其欲恶”。由此可以比较准确地理解前引《王孙围论楚宝》中的最后一段话:“(左史倚相)又能上下悦于鬼神,顺道其欲恶,使神无所怨痛于楚国。”

在《洪范》“九畴”中,第二“敬用五事”和第六“用三德”都是对为政者提出的一些行事做人的准则。第五“建用皇极”主要讲述神权与王权的关系以及天子在政权和宗教方面的职能。第八“念用征”是神降休咎的几种气候情况,如果为政者能“敬用五事”便可得到五种风调雨顺的“休征”,否则便会得到五种风雨不时、寒暑失调的“咎征”。第九“向()用五福”指五种神佑的福事(寿、福、康宁、好德、考终命),“威用六极”指六种神罚的祸事(凶短折、疾、忧、贫、恶、弱)。在《左传》和《国语》中,讥语判断和赞语判断中的祸福大体不出“五福”、“六极”的范围。

从上面谈到的情况来看,讥语体和赞语体具有同源关系,可以合称为讥赞体短文。这种短文的产生应与甲骨卜辞有直接关系。从《洪范》提供的认识线索来看,讥赞体短文的产生应不晚于商代。在讥赞体短文与甲骨卜辞之间,应有一个较长的并存期。下面谈二者的异同关系。甲骨卜辞的卜筮过程由问、答、释三个环节构成,其间包含一套复杂的技术性操作过程。卜辞问答双方的提问者是作为人的“贞人”和商王,回答者是作为神的帝和商先祖。经过钻凿烧灼后在甲骨上所出现的兆纹以及用某种方式任意组合后的的签数,被认为是神回答人的“语言”,再将这种“象数语言”释为占辞,这个释的过程由贞人辅助商王确定。商代卜筮的主要作用之一是在一些重要决策过程中的决疑,《洪范》“九畴”第七的“稽疑篇”专讲这种制度。

补记验辞后,还要将卜辞存档一段时间,然后“龟策敝则埋之”或以其它方式处理掉。从卜问、刻辞到处理掉,一篇卜辞的“读者”从贞人师徒到商王及其近臣不会超过几十人。相反,一篇讥赞体短文的“读者面”要远大于前者。在讥赞体短文的成文过程中,也有一个类似占卜的过程,但比正规的卜筮简单得多。首先,这个过程没有卜问环节。其次,其判断吉凶的“素材”不是数方面的卜兆,而是为政者的行为。第三,判断吉凶的依据不是卜筮特有的数之学,而是一套因果报应“公式”,其“原理”是神的“赏善而罚淫”。第四,卜辞中占辞的性质是对吉凶的预测,而讥赞体的判断则近乎于对神意赏罚的判决。第五,卜辞中验辞的功能是为积累这门“预测学”的成败经验,而讥赞体短文的验辞则具有重要的“证明功能”,它证明了神意赏罚的“规律性”。第六,卜辞的主要作用在卜筮的当时,而讥赞体短文的作用则主要发生于成文之后用为教材的过程中。第七,此类教材预期实现的教育效果与春秋时楚国用以傅太子的一些教本的情况完全一致,是为了“耸善而抑恶焉,以劝诫其心”,是“昭明德而废幽昏焉,以休惧其动”,是“使知废兴者而戒惧焉。”

从上述情况看,劝谏体的验辞应在讥赞体验辞的基础上出现的。劝谏体验辞的撰写规律是:听从劝谏会有好结果,否则会有坏结果。在劝谏体验因果报应“规律”中已经具有更多的非宗教性成分。可以得出这样一个判断,在早期的较完整和规范的讥赞体和劝谏体教材中均包含有验辞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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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子春秋》与《春秋事语》

今本《晏子春秋》凡八卷,二百十五章,每章都是一个相对独立的记事单元。全书以晏子(春秋末期齐国大夫)为中心,记录他为政期间的思想言行。刘向在《晏子书录》中说,他所校《晏子》的底本是“中书”(即宫中藏书)十一篇,同时还以太史书五篇,他个人藏书一篇,杜参之书十三篇作为参照本。“中外书”共有三十篇八百三十八章,“除重复”后“定著”八篇二百十五章。其中“外书无有二十六章”,“中书无有七十一章”。他的校雠方式是“中外皆有以相定”。他将全书内容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皆合六经之义”的前六篇(卷),第二类是“又有重复文辞颇异”的第七篇(卷),第三类是“又有颇不合经术,似非晏子言,后世辩士所为者”的第八篇(卷)。第一类的六篇,是今本的“内篇”,后两类的两篇是今本的“外篇”。我们可以注意到,今本的“内篇”和“外篇”对应于刘向所说的“中书”和“外书”。因此,“内篇”的内容应主要来自刘向所校“中书”的底本,“外篇”的内容应主要来自作为“外书” 的参照本。今本外篇两卷共有四十五章,而“中书无有”者为七十一章。由此来看,外篇中的一部分内容很可能被刘向之后的某人为整齐内篇每一卷的章数而补入内篇。

今本《晏子春秋》外篇两卷中的前一卷是刘向所说“重复”且“文辞颇异”者;后一卷中有一些专门讥刺孔子的章节,格调不高,与《墨子》中的《非儒》等章相呼应。因此,外篇中应有一部分是略晚些的作品。亦或与墨子或其门人有关。据此推测,刘向所校“中书”应是一个较早期的传本,而“中书”所“无有”的七十一篇,则或是略晚些的作品,或是经辗转流传而“文辞颇异”的短文。刘向所编《说苑》中有晏子故事三十余则,其中十之八九在外篇和内篇的杂篇(第五、六卷)部分。

刘向所编《说苑》的底本是汉人汇编的《说苑杂事》,其中包含了很大一部分比较早期的教材类短文,但已经发生了大量经展转流传而“文辞颇异”的情况,同时其中还有许多从战国中晚期直到汉代的作品。因此,在《晏子春秋》中被补入晚文和“文辞颇异”的短文最多的地方应在内篇的杂篇部分,也就是今本的第五、六卷。司马迁在《管晏列传》记述两则晏子“轶事”,均在今本的杂篇部分。司马迁时《晏子春秋》“多有之”,而上述两篇“轶事”则不在史公视野所及《晏子春秋》的传本之中。这种情况从一个侧面印证了前面的推测,即刘向所校“中书”应是一个较早的传本。

由于上述原因,这里主要讨论今本《晏子春秋》前六卷也就是内篇的文体情况。内篇六卷的标题本身便已经包含了三种文体的分类:一、二卷是“谏”,三、四卷是“问”,五、六卷是“杂”。“谏”体与本文所讲的劝谏体相对应,“问”体与问答体相对应。杂体的情况后面具体讨论。第一、二卷各二十五章,都是劝谏体短文。第一章是晏子对齐庄公的劝谏,其余二十九章是晏子对齐景公的劝谏。其中,有八章在劝谏后没有交代被者是否从的情况。共有三十八章交代了从的情况。其中四章有“验辞”,也就是交代了从后得到了好的结果。有三章交代了不从的情况,其中一章有验辞。还有一章的结构比较复杂(卷·二十二章):→不从→讥→验→从→验。

第三、四卷各三十章,都是问答体短文。其中,答者均为晏子,问者为:齐庄公(2次)、齐景公(37次)、吴王(2次)、晋平公(2次)、叔向(11次)、曾子、梁丘据、柏常骞。在晏子与庄公和景公的问答体短文中,晏子的答语中有很大一部分(28次)具有劝谏的性质,其中八章交代了从的情况,从验辞有三次;有两章交代了不从的情况,均有验辞。在《晏子春秋》中,有一些问答体短文的设问方式在很大程度上是为让答者更好地展开论说。在这种情况下,问者与答者之间主动和被动的关系发生颠倒,问者反而成为了回答者展开论说的“工具”。如在卷三第二十二章,景公向晏子提出的两个问题是:“圣人之不得意何如?”“圣人之得意何如?”这种情况并非仅见于《晏子春秋》的孤立现象。

第五、六卷各三十章,都被归入杂“类”短文。这一部分短文的情况比较复杂。首先,其中包含了一些问答和劝谏体的短文。其次,“杂”体中包含一些可作进一步区分的小项,这些小项主要是由内容来区分的。比如:1、“行人专对”类,主要是晏子出使时的外交辞令、揖让周旋,大致八章。2辞赏甘贫类,记晏子景公所赐车马、宅院、赏金、封等事的短文,大致十三章。3释梦类,记晏子等人为景公释梦的短文,二章。4、赈灾济贫类。5、赠言类等等

在《左传》中,有很大一部分“行人专对”的内容,包括在外交场合仪式性使用《诗经》的情况。这些内容是当时学中必学的知识。上述《晏子》中另外几类短文也可以在《左传》和《国语》中找到一些与之相应的内容。因此,在《左传》和《国语》的史料来源中,应包括一部分“杂”体的教材类短文。

在《晏子春秋》中,已经没有了典型的讥语判断和赞语判断,但“君子曰”类的赞语还是保留了一些,如(下面的数字不包括外篇的情况):“孔子(仲尼)闻之曰”的赞语(7次),“君子曰”的赞语(5次),还有“墨子闻之曰”的赞语两次。上述情况进一步表明,刘向所校中书更加接近于《晏子春秋》成书之初的情况。或者也可以反过来说,《晏子春秋》的原书包含了前六卷也就是“内篇”中的大部分内容,且其原有的分类框架也是由“谏”、“问”、“杂”三个部分构成。原书的撰写目的,是用为官学教材。虽然原书在文体上已略有变形,但改变的程度较小,仍然保留了西周时期官学教本的一些基本特征。司马迁和刘向等人均认为,《晏子春秋》的作者是晏子本人。从本文的认识角度上看,至少原书中大部分内容的撰写应与晏子本人有直接关系。在《晏子春秋》成书之后,一方面被用为齐国残存的官学教育体制中的教本,另一方面以相同的用途流传到了更大的范围。到了汉代,一方面仍有相对完整的原书保留下来,是为刘向所校“中书”的底本。另一方面还有一些经过展转传抄已经残缺不整并且多有改动的传本(其中还包含了一部分后人的作品),是为刘向校书时所使用的作为“外书”的参照本。“内篇”和“外篇”的区分体例始于刘向校书,这种情况应与刘向校书时以“中书”为底本以“外书”为参照本的校订和整理的方式有关。《汉书》如注引刘歆《七略》云:“外则有太常、史、博士之藏,内则有延阁、广内、秘室之府。”

在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的帛书中,有一种记载春秋时事的书。据字体情况和不避“邦”字而避“荆”字的情况推测,帛书的抄写年代应在秦末汉初。全书十六章,“每章各记一事,彼此不相连贯,既不分国别,也不论年代先后”。每一篇短文都是由事件和言论两个部分构成,言论部分的篇幅一般要多于事件部分。整理者据此将该书定名为《春秋事语》,张政烺先生认为,“(每章的言论部分)内容既有意见,也有评论,使人一望而知这本书的重点不在讲事实而在记言论。这在春秋时期的书籍中是一种固定的体裁,称为‘语’。语,就是讲话。语之为书既是文献记录,也是教学课本。”他认为,《国语·楚语下》申叔时提到的《语》(本文前面已有引文)、《汉书·艺文志》提到的《新国语》、《晋书·束皙传》记汲郡魏墓出土“《国语》三篇,言楚晋事”等均为“语”类的作品。

下面具体分析《春秋事语》的文体情况。《春秋事语》十六章中有劝谏体五章《杀里克章》、三《韩魏章》、四《鲁文公章》,八《晋献公欲袭虢章》,九《魏献公出亡章》;语体十章:二《燕大夫章》、五《晋献公欲得随会章》、六《伯有章》、七《齐桓公与蔡夫人乘舟章》、十一《鲁桓公少章》、十二《长万宋之第士章》、十三《宋荆战泓水之上章》、十四《吴伐越章》、十五《鲁庄公有疾章》、十六《鲁桓公与文姜会齐侯于乐章》。

完整的劝谏体短文由四个部分构成:1【劝谏的原因】,2【劝谏的言论】,3【是否听从劝谏的交代】,4【验辞】。第一章只有前两个部分,第三、第四和第九章四个部分具全。第八章是两个劝谏体的“组合”,二者共用一个【验辞】;第一个劝谏体【劝谏的原因】是“晋献公欲袭虢”,【劝谏的言论】是荀叔(《左传》2)建议赠送宝车美玉假道虞国,【是否听从劝谏的交代】是晋侯“果以假道焉”;上述内容构成第二个劝谏体的第一部分【劝谏的原因】,【劝谏的言论】是宫之奇谏虞君不可以答应晋国假道的要求(《公》、《谷》二传所谓“唇亡齿寒”),【是否听从劝谏的交代】是虞君不听劝谏接受礼物答应假道,【验辞】是晋师袭虢后灭掉了虞国。第一个劝谏体以晋国为本位,第二个劝谏体以虞国为本位,同一个【验辞】对于前者是从的结果,对于后者是不从的结果。

第二、五、六、七、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等九章为比较典型的讥语体短文,除第十二章外,其余八章均有【讥语判断】、【对讥语判断的说明】和【验辞】。第十二章也就是《长万宋之第士章》的后面有衍文,《左传》(庄1112)记此事有验辞“宋万闵公”,故有可能是抄写时因衍文而漏记了验辞

此外还有一章,即第十章《吴人会诸侯章》,讲卫侯赴吴盟而来迟,吴人将其扣押起来,子贡游说吴人,吴人因此放归卫侯。此事见《左传》哀公十二年但略简于《左传》。作为教本,这一章的核心内容是子贡游说吴人的言论。这篇言论很精彩,令吴人心甘情愿地放归卫侯。

在《春秋事语》的讥语体短文中,“闵子辛闻之曰”凡三见,最早一次在公元前712年,最晚一次在公元前543年,其间历时169年。张政烺先生认为,至少前两篇是闵子辛在作史论。这是一个重要的认识线索,表明战国时期已经有人采用旧体式来撰写教材类短文的“仿制品”。在战国中晚期诸子著述中,此类情况很多,如在《吕氏春秋》上德篇,“孔子闻之曰”的议论对象已经上溯到禹攻三苗之事。

前面谈到,《晏子春秋》的“原书”已经有了“谏”、“问”、“杂”三体的分类框架,而《春秋事语》十六章的抄,则不存在任何排序方面的编辑体例。因此,后者的情况应是战国时期某一位教书先生对当时流传的教材类短文的不完整的收集。他将此类短文作为“教学课本”的使用方式,既可以一文一讲,亦可以多文一讲。这是一种可以随意对短文进行组合的教学方式,这种教学方式对先秦乃至两汉诸子的论说方式有着深远的影响(后面具体讨论)。

这些短文的写作年代,大部分应在所记事件的当时,也存在少量的“仿制品”。与《晏子春秋》相比较,在《春秋事语》十六篇短文中,更加完整地保留了西周礼制性教本的写作规范。因此,对于了解典型文体的教材类短文在春秋末战国初的存在情况来说,这十六篇短文具有极为重要的认识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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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它文献中的典型文体及其“变体”

可以从三个方面考察这个问题,一是典型文体短文在战国乃至汉代的存留情况,二是与典型文体的教材类短文有直接关系的残存和变体的情况,三是典型文体用为教材的讲授方式以及这种讲授方式对诸子论说方式的影响。相对来说,问答体的情况比较简单。作为教材,这种提出问题和解答问题的体式既便于讲授也便于学习。这种体式在较早期的情况,可以参阅《逸周书》中的一些篇章,如在《大武开》、《小武开》、《酆谋》等篇中是周武王与周公旦之间的问答,在《大戒》中是周成王与周公旦之间的问答。由于这种体式具有教学两便的优点,所以这种体式在诸子著述中非常多见。

在《管子》中,《四乘》、《侈靡》、《小问》、《桓公问》、《度地》、《问霸》等大致二十五篇均采用桓公问管子答的体式。在《大戴礼》中,《孔子三朝记》七篇、《哀公问五义》、《哀公问于孔子》(同于《礼记·哀公问》)都是鲁哀公与孔子的问答,《主言》是曾子问孔子答,《五帝德》是宰我问孔子答,《子张问入官》是子张问孔子答。《礼记·乐记》后半部分有三篇问答体短文,即魏文侯与子夏之间的问答、宾牟贾与孔子的问答和子贡与师乙之间的问答。《仲尼燕居》和《孔子闲居》都是由孔子解答弟子提出的问题。《论语》中的大部分内容是由简短的言论构成,其中包含两种主要成分,一是语录体短文,二是问答体短文。所谓“语录体”是直接采用“某某曰”的论说方式,这也是一种由来已久的教材类短文体式。在这种类型的论说方式中,可以经常看到引用《诗》、《书》的现象。在《国语》和《左传》中,引用《诗》、《书》的言论方式已成惯例,诸子著述中也存在大量同类现象。

《孝经》的体式包含三种情况,一是“子曰”,二是“子曰”加“诗云”,三是问答。《公》、《谷》二传通篇采用自问自答体式,这种体式明显具有讲义性质。在《孔子家语》中,《王言》、《大婚》、《儒行》、《哀公问政》、《问礼》、《五仪》、《入官》、《五帝德》、《五帝》(其中有些篇章亦见于《大戴礼》、《礼记》、《荀子》等书)等篇均采用问答体式。这种体式在《孟子》和《孔丛子》中亦多有所见。《墨子》的《三辨》是程繁问墨子答,《尚贤》中仅用一个“曰”字自问自答,《公孟》是公孟问墨子答,讲守备的《备城门》、《备高临》、《备梯第》、《备穴》、《备娥傅》、《杂守》等诸篇均采用秦滑厘与墨子之间的问答体式。作为兵书的《吴子》现存六篇,均为魏文侯、武侯父子与吴起之间的问答。《孙子兵法》凡十三篇,篇首均冠以“孙子曰”,篇中时常采用“敢问”和解答的体式。在出土于山东临沂银雀山西汉墓中的简书《孙膑兵法》中,也有很大一部分内容采用问答体式。

《公孙龙子》多在问答之间展开论辨,汉初陆贾的《新书》中也有类似的情况。在《荀子》中,《王政》以“请问为政”开篇,于是通篇便具有解答提问的性质;《议兵》是临武君、赵孝成王与荀子之间的问答,主要的问者是前二者,主要的答者是荀子。在《韩非子》中,《问辨》、《定法》属于典型的问答体式。此外,《鶡冠子》、《慎子》、《战国策》、《吕氏春秋》、《吴越春秋》、《越绝书》、《春秋繁露》、《淮南子》、《扬子法言》、《新序》、《说苑》等书中均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问答体式的成分。

这里面又包含了四种不同的情况。第一,是较早期的问答体短文在较早期文献中的存在,如《逸周书》、《国语》、《左传》等书的情况。第二,是诸子著述中采用这种体式展开论说的现象,如《孔子三朝记》七篇、《墨子》、《荀子》、《吴子》等书的情况。在这些著述成书后,都曾在不同的范围用为诸子授徒的教材。《晏子春秋》介于上述两种情况之间。第三,是战国秦汉间人对早期问答体短文的“仿制”;这里面又可以分为两种不同的情况,一是采用旧体式并且以托古的方式撰写“历史故事”,这种托古的方式从有一定的史实依据到纯属杜撰兼而有之;二是战国秦汉间人以旧体式撰写当时的事情。第四,是较早期教材类短文在较晚期文献中被引述和辑录的现象,这种情况下的早期短文会出现由多种原因所导致的不同方式和不同程度的变形,如情节、人物的加减,年代、事件的错位,历史人物的张冠李戴等等。在劝谏体讥语体和赞语体等旧体式短文的流变过程中,同样也存在着上述几种情况。

刘向在《战国策叙录》提到他编《战国策》所依据的六种底本:《国策》、《国事》、《短长》、《事语》、《长书》、《修书》。《战国策》的编写体例与《国语》相近,内分十二个国别。刘向认为书中近五百篇短文的性质是“战国时游士辅所用之国为立策谋(《战国策叙录》)”。严格说,《战国策》属子书,其底本都是纵横家教授弟子的教材。在刘向编订《战国策》的过程中,曾在诸底本之间作过一番“以相补除重复”的功夫,这可能是导致一部分短文篇幅增加的一个原因。虽然如此,《战国策》与早期官学教材类短文的继承关系还是比较明显的。

这种继承关系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短文的篇幅大致相当,二是短文中包含了大量接近于问答体和劝谏体的体式,三是作为教材类短文的用途。在春秋时期官学教材的短文中,维系礼乐制度、宣扬礼乐道统的内容居于主导地位,在这个基础上已经出现了一些作为学“专业技术”之一的谋略之术。在《战国策》的短文中,以往的情况发生了颠倒,纵横阴谋之术居于主导地位,礼乐道统反而在许多情况下成为被否定的对象。一方面后者背离了前者,另一方面这种背离是在继承基础上的背离。因此,《战国策》所辑录近五百篇短文可以被视为春秋时期教材类短文在战国时期的一种特定的“变体”。

《庄子·天下》:“古之人其备乎!配神明,醇天地,育万物,和天下,泽及百姓,明于本数,系于末度,六通四,小大精粗,其运无乎不在。其明而在数度者,旧法世传之史尚多有之。其在于《诗》、《书》、《礼》、《乐》者,邹鲁之士、搢绅先生多能明之。《诗》以道志,《书》以道事,《礼》以道行,《乐》以道,《易》以道阴阳,《春秋》以道名分。其数散于天下而设于中国者,百家之学时或称而道之。”这段史料具有很高的认识价值,历来为学者所重视。“学术下移”开始于春秋时期,其结果是出现了“百家之学”;而“百家之学”对诗书礼乐的“时或称而道之”,又从一个相反的方向表明,在西周乃至春秋时期的官学与战国时期的“百家之学”之间,存在一脉相承的演化关系。前者是后者的产生基础,后者中仍残留着前者的成分。

上文庄子语中的“邹鲁之士”、“搢绅先生”都是指当时私学中的为师者。“邹鲁之士”应是指孔门传人,“搢绅先生”则是指“垂绅搢”的仕宦者,更准确地说应是指已经致仕的学之师。前面已经谈到,由为官而为师在春秋时期曾经是一种较普遍存在的重要制度。因此,庄子所说“搢绅先生”应是早期官学体制在战国晚期的残存现象。

《礼记·学记》:“古之教者,家有,党有,术有序,国有学。”在战国时期,西周乃至春秋时期的官学体制已经发生进一步衰落。但是,这个时期每一个诸侯方国的政权机器仍在运转,这种运转仍然需要很大数量的中下层官吏来维持,这些中下层官吏仍然需要掌握一些最起码的学知识。这种仍然存在的社会需求为早期的家塾、乡校等中下层官学教育机构的残存提供了条件。

只有“禄在其中”,才有人愿意求学,才有人愿意为其子弟的求学进行“投资”。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搢绅先生”才能有人可教和有饭可吃。这种由官学而私学的“搢绅之学”以及一直存在着的教与学之间的需求关系,为“百家之学”的产生和存在提供了不可缺少的条件。同时,也是“邹鲁之士”负笈远游、讲学于国门之外的“市场”。战国诸子的第一职业是教书。他们上则应对国君,为臣为客为王者师,下则受到望族、乡党的礼聘,开学授徒。这在当时是一种受人尊敬、收入不菲的重要职业。

在《韩非子》一书中,共引述三百余篇短文,这些短文主要由单纯的语录体和事语体两种成分构成。其中,既包含一部分春秋时期教材类短文的典型文体,也包含许多撰写于战国时期的各种“变体”。第一,这些“变体”的篇幅仍然与早期的教材类短文大致相当;第二,这些“变体”短文撰写目的仍然是用为教材;第三,这些“变体”短文在《韩非子》中的使用情况与典型文体的短文也是完全一样的。因此,《韩非子》一书对教材类短文的使用情况具有双向的认识价值。一方面可以据此反观春秋官学乃至战国“搢绅之学”使用教材类短文的讲学方式,另一方面可以将同一个现象视为在前者对在后者的影响。

《韩非子》中对教材类短文及其变体的主要使用方式之一是所谓“经传体”。这种体例是将一篇论说性质的文章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将作者要说明的主要论题放在前面,第二部分用教材类短文及其变体对第一部分的主要论题加以说明。第一部分是“经”,第二部分是“传”。比如,《十过》“经”的部分提纲式讲述了诸侯国君的十种会导致祸患的过失:“十过:一曰、行小忠则大忠之贼也。二曰、顾小利则大利之残也。三曰、行自用,无礼诸侯,则亡身之至也。……七曰、离内远游而忽于士,则危身之道也。八曰、过而不听于忠臣,而独行其意,则灭高名为人笑之始也。……十曰、国小无礼,不用谏臣,则绝世之势也。”

在接下来“传”的部分共有十个段落,每个段落分别以一篇教材类短文(或其变体)对“十过”进行说明。这十个段落的结构十分规整。如第一个段落的开始是“奚谓小忠?”然后引述了一篇教材类短文:“昔者楚共王与晋厉公战于鄢陵……”这篇短文讲述了子反在作战时“渴而求饮”,家臣谷阳知其好饮酒而进之以酒,结果子反因醉酒贻误战机而被楚共王杀掉。这个段落的结束部分是:“故曰:行小忠则大忠之贼也。”在《十过》“传”部分的十个段落中,均采用了与此相同的结构。

《十过》所引十篇短文大部分是劝谏体,并且一般都有验辞。其中也有“仿制品”的成分,如第三“过”楚灵王之事便很明显是后人的“拟作”。一方面这是一篇仿制得规范的劝谏体短文,另一方面参照《左传》可知此文在人物、时间和事件上均有明显的错误。这是始于春秋时期并且更大程度地发生于战国时期的“学术下移”的结果。

春秋时期大部分教材类短文的撰写比较严谨,在这个方面的主要特征是史论并重。即一方面是教材类的短文,另一方面这些短文同时又是许多信史的载体。到了战国时期,这种情况发生改观,许多仿制短文的记史部分蜕变为托古“演义”或寓言故事。

《内储说》和《外储说》六篇也采用与《十过》相同的“经传体”结构。《十过》是每一“过”使用一篇短文进行说明,而《内储说》和《外储说》的短文用量远大于前者。如《内储说上》为说明“七术”使用49篇短文,《内、外储说》六篇一共使用了二百一十余篇短文。

《内、外储说》中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也就是将同一篇短文的不同传本以“一曰”的方式并列在一起。在并列在一起的两个到四个同一篇短文的不同传本之间,往往已经出现诸多方面的内容改变。这表明,在韩非撰写其著述的时候,他手头拥有较大数量的教材类短文及其变体,其中一些短文有着两个到四个不太一样的传本,为以示慎重,他将不同的传本一并抄录在著述之中。《内、外储说》六篇一并抄录两个传本的情况共三十七次,三个传本四次,四个传本两次。对于了解战国晚期教材类短文的流变情况及其存在方式来说,这个现象具有极为重要的认识价值。

《说林》上下共辑录七十一篇短文,除六个寓言和两个单纯的语录体短文外,其余都是事语体短文。这些短文记事部分的所记范围,上至帝尧、许由,下至战国晚期;其记史质量鱼龙混杂,包含许多杜撰和演义的成分;其年代先后错乱,彼此不相连属,这说明《说林》上下的情况与《春秋事语》相近,属于未经任何体例编排的短文抄。对于韩非来说,这种短文抄的用途是为自己撰文和讲学所备用的短文类素材。《喻老》用二十二篇短文来说明《老子》中的一些言论,这也是一种以《老子》言论为“经”,以短文解说为“传”的“经传体”。只是其结构不如《十过》和《内、外储说》那样规整。

在四《难》中,韩非采用了一种与其他篇章相反的教材类短文使用方式。即,先举一篇短文,然后细加驳难。四《难》共举二十一篇短文,除两篇是“管子曰”的“语录体”外,其余都是“事语体”。这些短文主要由讥、赞、、问等体式构成,包括一些相当规整的典型文体。如《难一》第四篇短文讲襄子在晋阳解围后行赏五人,后面是“孔子闻之曰”的赞语;又如《难二》第一篇短文讲齐景公欲迁晏子宅,晏子谏踊贵屡贱事景公省刑。参阅《晏子春秋》可知,韩非在这里省略了后面的赞语部分;又如《难四》第一篇短文讲卫孙文聘于鲁而失礼于鲁侯,叔孙穆子上前劝止,文子既无言以对又没有知过的表示,于是穆子“退而告人”(讥语):“孙子必亡……”。

在今天可以看到的先秦诸子著述中,使用教材类短文及其变体的情况非常普遍且数量极大。在《管子》、《墨子》、《孟子》、《子华子》、《荀子》、《尹文子》、《慎子》等书中,都有不同数量的此类短文,包括一些比较典型的较早期短文。

在《列子》和《庄子》中,作为变体的短文已经编到了历史上的黄帝之事以及历史上所没有的神仙之事,其行文凭空走虚、神采飞扬,自创一个风格,属于早期教材类短文的又一种特定的变体。只是,这种变体短文的记事方式已经更远地离开了史实。

《韩非子》共引用三百五十余篇短文(不包括二到四个传本的五十余篇重复性引用),可谓洋洋大观。短文数量接近《韩非子》的还有《孔子家语》(二百余篇,多孔门故事)和《吕氏春秋》(三百余篇)。《吕氏春秋》的短文使用方式与《韩非子》相近,但更加规范一些;其中大部分短文的后面都有一段评论性的文字(语),这部分内容从评论的口气到旨趣都相当接近《左传》等书“君子曰”的规范。

《史记·五帝本纪》史公曰:“学者多称五帝,尚矣。然《尚书》独载尧以来;而百家言黄帝,其文不雅驯,荐绅先生难言之”。《史记·封禅书》:“其语不经见,缙绅者或不道。”司马迁所说“荐绅”、“缙绅”即前引庄子语“搢绅”,可知“搢(荐、)绅先生”从战国到汉代一直是人们对私学为师者的惯用称谓。这些私学来自西周乃至春秋时期的官学体制,当初的为师者是致仕的官吏。从战国到西汉,至少私学中很大一部分为师者已经不是致仕的官吏,但“搢(荐、)绅先生”这种敬称却被沿用下来。较普遍存在于民间的私学也就是“搢绅之学”,应是先秦学术乃至先秦典籍在秦火之余接续和流传到汉代的一个重要“载体”。

正是由于上述原因,我们在西汉诸子著述中仍然可以看到对早期教材类短文及其变体的使用现象,并且使用的方式也不同程度地保留了先秦时的情况。在贾谊《新书》的《修政》、《礼容》、《容经》、《春秋》、《先醒》、《耳痹》、《谕诚》、《君道》等篇中,共引述三十余篇教材类短文及其变体。在《淮南子》的《齐俗》、《修务》、《道应》、《泛论》、《人间》等诸篇中,共引述大约一百二十余篇教材类短文及其变体。在上述二书所引教材类短文中,包括一些特征分明的典型文体。《孔丛子》一口气讲了一百五十余个孔门故事,其记事质量似在真真假假之间。

西汉时收罗此类短文最多的一个人是刘向,这与他多年从事校理宫中藏书的工作有关。同时他也是西汉时新编此类短文最多的一个人。刘向所编《新序》、《说苑》在宋时已有残缺,今本经过曾巩的补缀校正。《新序》共辑短文一百七十余篇,《说苑》则有近六百篇。《说苑·别录》(见《群书拾补》):“所校中书《说苑杂事》及臣向书、民间书,复校雠,其事类众多,章句相混,上下乱,难见次序。除去与《新序》重复者,其余诸浅薄不中义理,别集以为《百家》后,今以类相从,一一条别篇目,更以造新事,十万言以上,凡二十篇,七百八十四章,号曰《说苑》,皆可观。”

由上文可以了解到:第一,刘向编《新序》、《说苑》、《百家》的主要底本是《说苑杂事》,还有他自己的藏书和一部分“民间书”。第二,至少在《说苑》中还有一些刘向本人的“更造新事”。从今本《新序》的情况看,其中也应有一些由刘向所新造的短文。第三,除“更造新事”外,《新序》是刘向对上述底本的“精选本”。精选之余的短文又被他分为两类,一类是“浅薄不中义理”者,被他“别集”为《百家》;另一类是尚“可观”者,他将这部分短文(包括他自己的“更造新事”)“以类相从,一一条别篇目”编成了《说苑》。第四,《说苑杂事》的情况接近于《春秋事语》和《韩非子》的《说林》上下篇,属于没有编辑体例的短文抄。在作为“臣向书”和“民间书”的另外一些底本中,也应不同程度地存在这种情况。

由于是以“义理”作为编书原则,《新序》、《说苑》和《百家》在成书后被分别归入《七略》的两个分类。《百家》被归入多少有些旁门意味并被认为是不可观的“小说家者流”,《新序》和《说苑》则被归入正统的“儒家者流”。《新序》、《说苑》对教材类短文的引用方式,大体不出《韩非子》和《吕氏春秋》的规范。在更晚一些的《论衡》中,仍然有对这种规范是摸是样的仿效(如《知实篇》和《吉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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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小结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到这样一个事物演化的大致脉络:典型文体的教材类短文最迟出现于商代,这是与“神权政治”相匹配的一种“神道设教”的教本体裁(不包括问答体短文)。在《洪范》中完整讲述了此类短文赖以产生的宗教观念以及一整套神佑与神罚的因果报应“规律”。在《逸周书》的《命训》、《常训》等篇中,我们可以明显看到与《洪范》一脉相承的宗教观念。因此,在《洪范》与《命训》、《常训》之间的呼应关系,为我们提供了此类短文存在于商代并且延续到西周的一个连续性的认识线索。商周两代经典古文献中对同一种宗教观念连篇累牍的反复强调,又可以从另一个方面明确体现出这种宗教观念在商周文化中的统治地位及其支配性的影响。《国语·周语》中的《祭公谏征犬戎》和《邵公谏厉王止谤》等篇章,是此类短文存在于西周时期的直接例证。

在西周结束前,“学术官守”,“学在王官”,由中央政权对下属方国的“国学”和“乡学”体制进行统一管理。在这个时期,典型文体教材类短文的撰写和发布也是由中央政权在官学系统中自上而下统一“运作”。平王东迁之后,周天子失去对诸侯方国的控制能力,“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孔子语)的局面发生不可逆转的改观。但在春秋时期的大部分时间里,以齐桓、晋文为盟主的“诸夏”联盟仍然是当时诸侯国中最强大的一支势力。这支以“诸夏”为主体的强大势力仍然在一定程度上发挥着藩屏周室的作用,周王室因此而拥有名义上的正统地位。由于这个原因,一脉相承的三代礼制及其宗教观念并不是在一个突变过程中迅速消亡。

在这样一个特定的历史过程中,一方面一直在发生着一个持续的礼崩乐坏的过程,另一方面礼乐文化和制度又一直在这个过程中维持着它的生命力和影响力。“诸夏”联盟的形成是“政治下移”的结果,但“诸夏”联盟的主要盟约内容仍然是“皆奖王室”。“学术下移”是“政治下移”的结果之一,但春秋时期大部分时间里的“学术下移”仍然体现为以方国为本位的官学体制。这种以方国为本位各自为政的官学体制虽然失去了中央政权的统一管理,但在大部分情况下仍然以“六艺”作为正统性的基本教材。

作为“学术下移”的结果之一,以方国为本位有更多的人参与了对典型文体教材类短文的撰写,春秋时期的此类短文仍然在很大程度上因袭着西周时期的写作规范。由于事关神佑神罚的宗教性顾忌,所以春秋时期大部分短文撰写者的撰写方式比较严谨、求实。因此,撰写于春秋时期的大部分教材类短文具有较高的记史质量。西周以来几百年的写作传统,导致许多短文具有很高的文学质量。这种情况为《国语》、《左传》的精美辞章奠定了基础,同时也滋养孕育了战国秦汉间的诸子文章。

在春秋战国之间,随着进一步的“学术下移”,开始了一个官学私学化的过程。这仍然是一个渐变过程,诸侯国中下层社会的早期“乡学”体制逐渐转化为仍然普遍存在的“搢绅之学”。“搢绅之学”是“百家之学”的“载体”,西周官学是“百家之学”的源头。在“搢绅之学”乃至“百家之学”的教育方式中,早期典型文体的短文仍然是一种被普遍使用的教本体裁。并且,仍然有许多“搢绅先生”乃至诸子在不断地以旧体式仿制新的短文。

如果说在春秋时期此类短文的撰写方式已经开始出现脱离西周规范的形态改变,那么,在战国时期的撰写方式中则一直在发生着更加远离西周规范的形态改变。这种情况所导致的结果之一,是战国时期此类短文记史质量的每况愈下。与此同时,还出现了一大批作为“变体”的托古演义、神仙故事和寓言故事。

由于较普遍存在的“搢绅之学”一直绵延到了汉代,所以我们在汉代诸子的著述中仍然可以看到教材类短文及其变体的大量存在。在汉人所“仿制”的此类短文中,从内容到体式已经更远地离开了西周官学教本的撰写规范。再向后,此类短文构成我国文学史中“散文”、“小说”、“寓言”等体裁的主要源头,“君子曰”则成为刘知几所说“论赞”体的前身。

西周官学中的教材类短文以及使用这种短文的讲学方式在如下几个方面对东周乃至西汉诸子的著述发生了深远影响:第一,从早期诸子对此类短文的撰写到晚期诸子对此类短文的“仿制”。第二,诸子论说中对此类短文的大量引用。第三,教学两便的问答体式成为诸子著述中最为多见的言论方式。第四,在诸子著述对此类短文的引述方式中,仍然不同程度地体现着此类短文作为教材的讲授方式,也就是以一篇或若干篇短文来说明或者说是证明教学者所要讲授的一个道理。第五,同一篇短文在诸子著述中被你征我引、多次出现的情况非常普遍,由此可以了解到此类短文在“搢绅先生”乃至诸子之间的交流情况和用为教材的“资源共享”现象。第六,诸子中的大部分人实际上就是“搢绅先生”中的佼佼者,他们是著述者同时也是讲学者;他们的大部分著述具有讲义的性质,这些讲义一方面为他们所自用,另一方面传播到更大范围的“搢绅之学”中去。在早期官学教材逐渐缺失和不适用的情况下,“百家之学”的各种讲义构成了早期官学教本的很大一部分“替代物”。《韩非子》中的《十过》和《内、外储说》,便很明显是专门为了“傅太子”所写的讲义。《吕氏春秋》也是一本相当规范化的讲义。

本文所进行的这项“文体研究”的“素材资源”极为丰富,从《国语》、《左传》到《新序》、《说苑》,我们可以从现存的先秦两汉古文献中收集到不少于五千篇的此类短文及其变体。在这样一个很大数量的短文素材中,可以看到同一篇短文的不同传本,从源到流的演化历程,大量变体的产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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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再来简单探讨一下《国语》、《左传》的成书情况。《国语》共收短文二百四十二章,每章平均360字左右,吴语(九章)和越语(九章)可能是略晚些被收入的内容。《国语》的成书年代应与《左传》相近,大致在战国初的几十年间。这样说的依据主要有两个,一是二书的记事下限相同,都止于晋三家灭智伯(前453年);二是如果晚于这一段时间,便很难收集到这样大数量和高质量的教材类短文了。

《国语》中特征分明的典型文体的短文大致有一百九十余章。其余的短文又可以分为三种不同的情况:一是在将其编入《国语》的过程中由于内容的删减使之失去了典型文体的特征(如前面提到对“君子曰”赞语的删除),二是与典型文体同时存在的一部分“杂”类短文,三是在春秋时期已经出现的变体短文。

《国语》的编写过程至少应包括如下几个步骤:第一,作者对教材类短文的广泛收集,他所收集到的短文包括了单本流传和成集流传的两种情况,其数量要多于被收入《国语》的短文。第二,对收集到的短文进行甄别和取舍。第三,对国别以及八个国别的排序等基本体例的设计。第四,确定被选中短文的国别归属。第五,对收入每一国别内的短文进行时序方面的编排。第六,在前几个步骤的基础上将史料抄编为史书。从整体上看,《国语》作者对教材类短文的甄别和取舍比较讲究。《国语》中很大一部分短文或有较高的记史质量,或有较高的言论质量,这与成书前作者对短文的取舍有关。

两个原因导致《国语》成为一部记史质量较高的史书:一是春秋时期的教材类短文本身便具有较高的撰写质量(包括文学水平和记史质量),二是其作者在这个基础上的进一步取舍。在将短文类史料抄编为史书的过程中,作者又对每一篇短文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删减、润色等加工过程。这个过程导致两个结果:一是文章质量有所提高,二是同一篇短文在抄编前后内容和结构等方面不同程度的改变。因此,有必要进行这样一个区分,即同一篇短文在抄编前可以被称为“被抄编本”,在抄编后可以被称为“抄编本”。

在成书之初,《国语》具有双重性质:作为教材类短文的汇编,它仍然具有培养政权官吏、宣扬礼乐道统的教材性质;同时,在经过了前已述及的汇编之后它因此而具有了史书的品格和国别史的体例。《左传》的成书情况相对复杂一些。《左传》也具有教材和史书的双重性质,作为教材它是“经传体”,作为史书它是编年体。《左传》的“经”是有可能经过孔子“笔削”的《鲁春秋》,也就是《春秋经》。《鲁春秋》为《左传》提供了一个严整的编年体框架,在这个框架基础上的附加部分是《左传》的“传”。

《春秋经》本身是一部极简要的编年体大事记,同时又是字里行间具有褒贬意向的有可能被孔子“笔削”过的官学教本。作为史书,《左传》的“传”之于“经”是对编年体大事记在史实方面的补述。作为教材,《左传》的“传”之于“经”是用更多的事实去强化“经”的“惩恶而劝善”(《左传》成15)的教化功能。

在《左传》“传”的部分,因特征分明而易于辨识的典型文体的短文不少于三百九十篇。如果算上“杂”类短文和变体短文,《左传》中教材类短文的使用量不少于八百篇。我们可以尝试着进行这样一项工作,也就是在不触动“经”的情况下,首先将《左传》典型文体的短文一一摘出,然后将有类项可循的杂类短文(包括冢《师春》的占卜类)进一步从传的部分逐条拿出来。在拿掉了上述内容之后,再看“传”的部分还剩下哪些内容,这些内容在多大程度上仍然具有可以被分类的条件。在这样一个逐次拿出的过程中,我们便有条件逐渐了解到《左传》的作者是以哪些具体方式来引述和抄编教材类短文的。

由于《左传》中很大一部分内容以教材类短文为撰写素材,故其作者也要完成一些必不可少的编史步骤(有些步骤与《国语》的情况相同或相近)。第一,对教材类短文的收集。从《左传》教材类短文的使用数量上看,《左传》作者收集短文的数量远多于《国语》的作者。或者,这两部书本身便是同一个短文收集过程的两个不同的撰写结果。第二,对短文的取舍。第三,将已被选用的短文作对应于编年体框架时序编排。第四,在上述三个步骤的基础上再将这些短文具体抄编到《春秋经》的编年体框架之中。在抄编的过程中,《左传》作者对大部分短文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压缩、删减和润色。在改动程度不大的情况下,我们仍然可以在“抄编本”中看到教材类短文的文体特征。在改动程度较大的情况下,便很难在“抄编本”中辨识出“被抄编本”的文体特征了。

由于许多短文记事时间跨度较大,这种情况与编年体时序框架不相匹配,因而《左传》作者对这一部分短文主要采用了两种抄编方式。一是将短文的内容化整为零地编入编年体的时序框架之中。在有些情况下我们可以较明显地辨识出同一篇短文在化整为零前的原貌,并且可以较有把握地进行一些化零为整的复原。在另外一些情况下,诸多篇短文的“零件”交错在一起,甚至有些是只取“零件”而不用整体,这样便失去了辨识和复原的条件。二是将压缩后的短文较完整地放进编年体的某一个时序位置上,将短文的结束部分与时序位置相对应。在这种情况下,短文前面部分的事件发生时间与这个时序位置不相配合,于是《左传》作者在这个部分之前加上一个“初”字,这个部分便因此而成为了对往事的追述。在《左传》中,与此相关的“初”字用法大致有九十次左右,这些“初”字用法构成《左传》中“追述”这种叙史体例的主要成分。

通过以上讨论可以得出这样一个初步结论,在《国语》和《左传》中有一半以上的内容是以春秋时期的教材类短文作为史料依据(《国语》中还包含几篇西周时期的教材类短文)。前已述及,《战国策》的全部内容都是由战国时期的变体短文作为史料依据。这三部古文献是我们了解春秋战国五个半世纪历史进程的基本依据,这种情况构成了教材类短文在史学方面的认识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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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②马如森:《殷墟甲骨文引论》第176页~179页,东北大学出版社,19934月。

《礼记·曲礼》

参看马王堆汉墓帛书整理小组:《马王堆汉墓出土帛书<春秋事语>释文》,《文物》1977年,第1期。

⑤⑥⑦⑧张政烺:《<春秋事语>解题》,《文物》1977年,第1期。

⑨⑩《汉书·艺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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