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北宋名臣之包拯

江文辉
(浙江义乌工商学院07印刷技术2班)

  包拯,一位影响了千年的,在百姓心目中是断案如神,秉公办理,不畏权贵的大宋清官,更有人将之神话成冥间的“阎罗王”。除此之外,如《宋史·包拯传》中评价包拯是“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四大名著《水浒传》在开回中将包拯进行神话,并称作是“文曲星”化身;明末著名小说集《龙图公案》将包拯断案进行明细化,将之推崇至与忠义之神关羽并列的“公义之神”。

  历史上的包拯,也是和小说,电视剧中的那样神吗?诸如“包待制”、“包龙图”、“包青天”、“黑脸包公”、“包孝肃公”等等称号又是怎么来的?而据野史小说,电视剧等都包拯从小被抛弃等传说,又是真的还是假的,又经过什么背景来演化呢?

高中不就

  包拯(999~1062),字希仁,庐州合肥包家村(今安徽肥东县解集乡包村)人。北宋真宗咸平二年(999年4月11日),包拯出生于一官宦家庭。祖父是受赠“太子少傅”的包士通,祖母是追封为“冯翊郡太夫人”的宣太夫人。父亲是进士出生,官至工部虞部司员外郎的包令仪。母亲是追封为“口阳郡太夫人”的张太夫人。

  包拯是春秋时的楚国大夫申包胥的第三十五世孙。祖父是包士通,常被人误写成“包世忠”,是远近驰名的忠厚人。五代时,他从老家丹阳迁至庐州合肥来避难,并定居了下来。

  关于包士通的记载,史书不是很多,而包拯家真正进入官僚的则是他的父亲包令仪。咸平年间,包令仪以进士之身,官至工部虞部司员外郎,主掌山泽、苑囿、场冶之事,也就是相当于在现在的国家水利部工作,主要负责宋水土资源、养殖狩猎、金银矿石开采等事,是属从六品,京官。后辞官在家,这就是包拯后来为什么自称是“生于草莽”的原因了。

  而包拯就是在这样的刚定居不久的官僚家庭中出生。他是独子,生下来仪表堂堂,当然不是杜撰的那样什么“黑脸儿”、“月牙儿”了,这是从现在的包公祠里可以看见的,“白脸胡须”,同样史书里也是有记载的。后来当包拯身居三品要员后,仁宗皇帝赠封其祖父为太子少傅,父为刑部侍郎、太保。

  小时候的包拯,在父母亲膝下,非常的乖,而且他还准时的完成父亲所布置下来的任务。基于祖训,包拯也和家族中的其他人一样,都很重视孝,这从他后来中进士后,因父母而不仕可以看出,有句话“少有孝行,闻于乡里”就说的是包拯。

  大概是出生于官宦家庭的缘故吧,包拯十分清楚要想仕途必须怎么样。于是,他自小就熟读诸子百家,且时常与父一起探讨学术。出于“成家立业”,包拯在未出仕的时候,就娶了少他两岁的董氏为妻,这时,包拯已经出落成二十六的青年了。

  董氏也出身于官宦家庭,其曾祖父董希颜曾追随宋太祖南征北战,立下赫赫战功,后因军功累至宁州刺史。而父亲董浩曾也做过鄂州武昌令。所以,与包拯结合,也算是门当户对了。

  不过,在董氏之前,包拯还娶了一位妻子,这一位姓张,不过似乎没有多少的门当户对,我查阅一些资料,发现很多都写了包拯的妻子是姓李的,但我猜想这李氏就是张氏。除此二者外,包拯还有一个小妾,是姓孙的。这个小妾,据载,是服侍包拯多年,在包拯五十九岁那年,产下一子,即包綖。

  不过,三位妻子中,董氏是最为出名的。董氏是包拯的贤内助,或许是出于这个吧,包拯读起书来更加的得心应手了,果然在婚后不到三年,也就是包拯二十九岁那年,他考中了进士,而且是甲科的。

  董氏为包拯生了一子二女。儿子包繶十九岁时娶淮阳崔氏为妻子,不过婚后不到二年就染病身亡了。这崔氏的母亲吕夫人可不是一般的人。吕夫人是宋三度任宰相的吕蒙正的女儿。所以包拯后来的官途之所以能够安稳,其实跟这层关系是分不开的。

  言归正传,包拯自娶了娇妻,中了进士后,便被朝廷任命为“大理评事,出知建昌县”。然而包拯见父母老了,便推辞了。朝廷又给包拯“监和州税”的官职。这时,包拯的父母大概是想念儿子,于是,不让包拯离开。包拯就当机立断的辞了官,奉养父母。

  几年后,包拯的父母亲相继病逝。而包拯在双亲的墓旁便筑起草庐来守丧。直到丧期满了,他还不愿意离开,这一点被后来的士大夫捡住,甚至一度成为人们争相效仿的典例。在父老乡亲的多次催促下,包拯才接受了朝廷的安排。

  这就是史书上写的关于包拯“少有孝行,闻于乡里”的原型了。

破案性正

  戴孝毕,包拯被任命为大理寺丞,知天长县,这是包拯的第一个赴任的官职,而这一年却已经是景佑四年(1037)(也有说是景佑三年),离他中进士已经有十年了。包拯是仁宗天圣五年(1027)的甲科进士。此前,包拯有两个官职,但都拒绝未赴任,一个是大理评事,知建昌县,另一个是监和州税。那为什么这个官职包拯会赴任呢?我想,有四个原因。第一,父母亲死了,包拯也奉孝完毕了。第二,所谓事不过三,包拯已经两次拒绝了朝廷,假如再拒绝的话,势必会惹来言官的闲语,再说,先前两次包拯都是拿了奉养父母为借口的,此次也没了借口。第三,这天长县即今日的安徽天长市,是在包拯老家庐州合肥的东面。所以离家较近,对于包拯来说,继续的省亲,是有一定的帮助的。第四,乡亲父老极力要求及劝慰包拯赴任,尤其是那些长老。

  介于以上原因,包拯便收拾了些,带着相关人员,到扬州天长县就职了。而后来关于包公断案如神,也就从这里开始的,而此时的包拯有三十八岁了。所以关于《少年包青天》里的那个年轻包拯完全是杜撰的。

  那么包公断案如神,到底是怎么个如神法呢?据《宋史》及《续资治通鉴》等史册记载。包拯在天长县遇到了一件棘手的案子,那就是“智破牛舌案”。这故事大家都看过的。而我怀疑《少年包青天》里第一部开场的那个包拯审猪就是根据这个故事为模板进行改编的。

  《续资治通鉴卷四十六·宋纪四十六》中记载:“拯尝知天长县,有诉盗割牛舌者,拯使归屠其牛,鬻之。既而又有告杀牛者,拯曰:‘何为割某家牛舌而又告之?’盗者惊服。”

  一日,有个人上诉说有盗贼将他家的牛舌给割了。包拯见此案只有一头牛,便想来个引蛇出洞。于是,包拯就叫那个人将这头牛给杀了,大摇大摆的卖掉(“鬻”就是卖的意思)。在宋朝,有规定的,牛因为是耕作中的出力牲畜,是不可以随便宰卖的。

  于是,那个盗贼便来告那个杀牛的人。而包拯见那后来反告的盗贼,便大骂,并说:“为什么割了人家的牛舌反而来告人家呢?”盗贼惊慌失措,只能招认了。这种心理战法,及至现在都还被广泛的为司法所用。

  离奇的案件被离奇的审清,“智破牛舌案”一下子就被人们广为传开了,而包拯这个名字也被人们广为传颂。关于“智破牛舌案”,在《宋史》也是多次被提及的,尤为详细的是,出现在《宋史·包拯传》里。

  在天长县任期满后,也就是康定元年(1040),包拯被任命为殿中丞,调至端州任知州。在端州的三年里,包拯以清廉、公正无私而出名。这样,在天长县的基础上,包拯才以数年的功夫并名享各州了。

  《元史·许衡传》:“包拯刚严峭直,号为明察,然一小吏而能欺之”,这就讲的是包拯在地方任小官时,常常为当地的达官贵族欺负。而在端州,包拯所遇到的就分明的体现这句话了。

  端州,即今广东肇庆。端州盛产一种名砚,即“端砚”。我想,这端州的“端”字或许就与这个砚有关。端砚是作为朝廷的贡品之一,虽然是特产,但由于贪官污吏的缘故,进贡的数量急剧上升,且贪官们进行暗中变卖等,所以老百姓是苦不堪言。包拯一上任后,就有些达官贵人来送礼,并有意无意的威胁他。包拯却置之不理,所以“一小吏而能欺之”了。这是一个方面,另一方面,包拯还下令,严禁超出国家标准,严禁达人搜刮民脂民膏。于是,在这里,包拯得罪了许多的大人,却赢得了当地人的认可。

  包拯一贯如此,行的正坐的直。所以当包拯离任的时候,他都没有带走一方端砚,“岁满不持一砚归”。在此,关于包拯的还有一个传说。那就是说包拯三年任满后,有个人就偷偷了将一件端砚塞进包拯的家当中。等包拯的船到了羚羊峡的时候,忽然,大浪不止,几乎快要将船给淹没了。包拯以为是自己贪了污,受了贿,于是命人将行李进行查看一下。果然,发现了一件端砚。包拯愤愤地将端砚扔进江中。忽然,浪没了,江面变得非常的静。而那端砚后来神化成了一座小岛,即今日的肇庆市鼎湖区广利镇的砚洲。而那包裹端砚的黄布,则神化成了砚洲附近的那个黄布沙。

  在端州的三年,包拯除“为政清廉,品德高尚”外,还有为端州人民谋福祉,这集中体现在两件事上。第一,就是治理水患。宋朝的西江,不像现在珠江的那个分支西江那么的安静。那个时候,西江就是一个魔,常常洪水肆虐,惹得百姓寝食难安。而端州世代与西江为伍,故然包拯一上任,就要面临着治理水患的目的。

  包拯在端州水利问题上,首先将城西、城东与城墙连合一体,于是,西江水被隔在城南河道里了。于此同时,包拯还带领百姓开凿开渠,并将沥湖进行改造。而这沥湖就是今天我国南方著名的旅游胜地广东肇庆星湖风景区。其次,包拯还带领百姓在水利上进行加工,并将与农业进行联合,使得端州农业生产总值急剧上升,并受到上级官员的认可。

  第二,就是兴建学府。包拯在任时,兴建了端州历史上第一所公立学校星岩书院,而书院就在当时的宝月台。这宝月台即是今日的肇庆八景之一。而当时,包拯还为书院专门聘请了端州黄岗镇渡头村的梁燮。这人可不是一般人能够请的出的,他是咸平元年中的进士,至于他当书院掌教的时候,已有六十多岁了。

  第三,就是储粮备荒。包拯未上任端州的时候,端州似乎没有储粮备荒的习惯。而包拯上任后,便兴建丰济仓,在今中衙巷与米仓巷之间。如今为了纪念包拯的这一事迹,端州人们专门将丰济仓所在地方叫做 “米仓巷”。包拯还为这丰济仓专门写了一首诗。“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秀干终成栋,精钢不作钩。仓充鼠雀喜,草尽狐兔愁。往哲有遗训,毋贻来者羞。”

洞彻内外

  庆历三年(1043),包拯从端州知州任满,“中丞王拱辰所荐”而被拜为“监察御史里行”,这是给资历比较浅的地方官升任中央时的一个虚官。次年,也就是庆历四年(1044),包拯被改任为监察御史,掌“度支判官,三司户部判官”,这是一个主掌全国财赋的官职。这也标志着包拯从地方上转至中央,负责于全国的财政赋税。

  当时,有个人叫张尧佐,是张贵妃之父张尧封的堂兄,而宋仁宗欲将封张尧佐为“节度使兼宣徽两院使”。包拯与时任右司谏的张择行、唐介等据理力争,认为这张尧佐根本之所以能够出任,完全是因为张贵妃的缘故。由于包拯的开谏,大臣们纷纷尾随,于是,碍于面子,仁宗就撤了这个职,不给张尧佐了,这就是“包拯三谏宋仁宗”的第一谏。

  庆历四年(1044)八月乙卯,仁宗问大臣:“如闻诸路转运案察、提点刑狱司发擿所部官吏细过,务为苛刻,可降敕约束之。”先是监察御史刘湜说:“转运使掎摭州县,苛束官吏,人不得骋其材。”而包拯则紧接着继续说:“诸道转运使自兼案察及置判官以来,体量部下官吏,颇伤烦碎。欲乞于郊禋赦书内特行约束,凡官吏先被体量者,情非故犯,咸许自新。”仁宗皇帝听言,下令约束“诸路案察使”,这事记载于《续资治通鉴·宋纪四十七》。包拯就官员之事,还说了几个建议,非常的受到重视。包拯请求仁宗重视“门下封驳之制”,以及废除和禁锢贪赃枉法的官吏,积极选拔地方长官,实行对补荫弟子进行考试的制度,“请重门下封驳之制,及废锢赃吏,选守宰,行考试补荫弟子之法”。这充分体现了包拯在任上体恤国情,充分解释他对于宋朝仁宗时“三大冗”的“冗官”的看法。

  不光是此,在《宋史·包拯传》里,包拯还对北方的辽国做了充分的看法。他说:“国家岁赂契丹,非御戎之策。宜练兵选将,务实边备。”国家每年这么的贿赂契丹,这不是防御的最好办法,应当同步的操练兵马,时刻守卫边疆。

  说到了这里,我们不得不谈谈包拯出使契丹的事了。庆历五年(1045)八月,包拯被仁宗派往契丹,正式对契丹进行国事访问。在契丹的访问期间,契丹人屡屡刁难,不过包拯都迎刃而解了。其中一个故事,被记载在《宋史·包拯传》里。“契丹令典客谓拯曰: ‘雄州新开便门,乃欲诱我叛人,以刺疆事耶?’拯曰:‘涿州亦尝开门矣,刺疆事何必开便门哉?’其人遂无以对。”当时,雄州是大宋的一个边境重州,而涿州此时是契丹的一个边境重州。关于涿州,宋辽还未之打过一场战,那是在宋初时的事情了。那时,宋方是著名的大将曹彬领军的。

  契丹典礼官对包拯信誓旦旦的说:“你们大宋在雄州开了一个便门,是不是想诱惑我国叛将到你们那里去刺探情报啊?”包拯将眼一转,笑笑地说:“那贵国的涿州城曾也开过便门,要刺探边疆情报,也不至于用这手段吧?”典礼官顿时哑口无言了。这是我国历史外交史中很典型的一个范例,就像新中国总理周恩来曾在外交上屡破挑衅人的诡计一样。

  庆历五年(1046)十二月,包拯返回。出使契丹任务圆满完成,他一回来,便上仁宗上告说:“河北边帅宜精选,而代州尤不可轻授。今朝廷委任郭承佑,恐必败事。乞早令召还,别用能者。沿边守将畏懦不胜任者,亦乞速赐移易。”(《续资治通鉴·宋纪四十八》)包拯任劳任怨,还没休息,就马上陈言,这是在宋官中很难见到的。

  至此,包拯来到中央,不仅为国家的政治、经济、军事等出了极大的力,而且甘心接受使命,出色的完成任务,使大宋在外交上赢得了一次胜利,而这次胜利是在宋外交史上占有着重要的地位。

替民办事

  庆历六年(1046),包拯擢升为京东转运使。宋初,转运使是掌一路财赋,并监察地方官吏,即是我们常听到的“漕”。这官实权高于府、州行政长官。而包拯则是主要负责京东诸路(即宋州、兖州、徐州、曹州、青州、郓州、密州、齐州、济州、沂州、登州、莱州、单州、濮州、潍州、淄州、淮阳军、广济军、清平军、宣化军等)的财赋,治所在宋州。其中后两军是景德三年(1006)增设的。

  庆历七年四月庚戌,包拯更擢升为尚书工部员外郎、直集贤院,改陕西转运使。后又改任为河北转运使,直至进京“入三司户部副使”。这时,发生了一件事。秦陇斜谷在宋时专门生产造成用的木材,而当时相关部门却对当地百姓横征暴敛,而且秦陇相关的七个州为了提供造桥用的竹索,于是,便强行要求百姓去负责,致使有时候劳累百姓“恒数十万”,而包拯看见后,便如实上报,“奏罢之”。

  不久,契丹又聚兵边境,“边郡稍警”,朝廷就命包拯“往河北调发军食”。包拯据实说:“漳河一带土地肥沃,但老百姓却不加以利用,而‘刑、洺、赵三州民田万五千顷’,却拿来当牧马之用,当还给老百姓耕种。”朝廷听从了包拯的建议。

  此时,包拯还发现“解州盐法”给百姓带来负面影响,于是,他就亲自去治理经营,为百姓谋切身利益。

  皇佑元年三月“辛丑,命户部副使包拯往河北提举计置粮草”(《续资治通鉴·宋纪五十》)。

  在三司户部副使任上,包拯体察民情,深入百姓中间,积极向朝廷禀告,使得百姓受益。这就是包拯之所以名扬天下,百姓父母官的一个有力历史依据,而包拯深入民间,且被小说家进行杜撰的,基本上是出自于这个时候的。

谏官清正

  皇祐二年(1050),包拯被任命为天章阁待制,兵部员外郎,知谏院。《宋史·包拯传》中将包拯在这一时期归纳为“数论斥权幸大臣,请罢一切内除曲恩” 。从中可以看出,包拯充分利用职能,维护皇权,不怕得罪权臣,以求仁宗公平朝政,朝堂清明。在此间,包拯主要做了两件大事,分别是三劾外戚张尧佐,公审冷青冒充皇子案等。

  皇佑二年(1050)四月,发生一件震惊天下的事,那就是一个名叫冷青的人自称是皇子。此事在《续资治通鉴·宋纪五十一》中有详细记载。当时,包拯根据诸多证据,并深入民间,进行体察暗访,终于审出这假冒皇子的诈骗案的真正事实。而这事恰恰是包拯名扬天下,受百官另眼相看的有力事件。

  在对仁宗谏言的时候,包拯不惜例举“唐魏郑公三疏”,希望让仁宗能够将之当成是借鉴。紧接着,包拯又上书天子应该的德行,“明听纳,辨朋党,惜人才”。不光如此,包拯更是敢言去“请去刻薄,抑侥幸,正刑明禁,戒兴作,禁妖妄 ”。对于包拯的谏言,仁宗多数采用,这不止证明包拯做到了谏官该做的,也说明了仁宗重用包拯。

  包拯在谏官上还对国家人员的调配及使用上,公平评价并推荐。这在《续资治通鉴·宋纪五十二》中有一例,可以证明。皇佑三年(1051)六月丁酉,包拯上言:“顷岁以来,凡有才名之士,必假险薄之名以中伤之,摈弃不用。欲望圣慈申命宰执,应臣僚中素有才行,先以非辜被谴,如杨纮、王鼎、王绰等,曾叙用未复职任者,并乞复与甄擢,或委之繁剧,必有成效。”果然,这杨纮、王鼎、王绰等人都是不一般的人物,并在后来为大宋建立了赫赫功绩。如王鼎,在史书中说他是:“不为变。”“鼎前在江东,坐苛察免,及复起,治奸赃愈急,所举劾,于贵势无所避,时盗贩茶盐者众,鼎一切杖遣之。监司屡以为言,鼎不为变。”

晚年包拯

  皇祐四年(1052年),包拯被任为“龙图阁直学士,河北都转运使,高阳关路都部署安抚使”。这就是后人为什么称包拯为“包龙图”的原因了。

  包拯曾建议如边境无事时,可以将军队迁往内地休养生息,但没有得到答复。现在,包拯趁着机会再次请求“罢河北屯兵,分之河南兖、郓、齐、濮、曹、济诸郡,设有警,无後期之忧”。包拯还表达说,如果边境一下子不能缩减的话,那么就“训练义勇,少给餱粮,每岁之费,不当屯兵一月之用,一州之赋,则所给者多矣”。从中,我们可以看见包拯对宋仁宗时的“三冗”之一的“冗兵”的见解,但是这建议依旧没有得到批示。这事,反映出宋朝当权者的昏庸及目光短浅。

  后来,包拯被“徙知瀛州”。瀛洲,即在今河北河间附近。在瀛洲时,包拯看见各州都有挪用公款的习惯,于是,每年都累计亏损十多万,“积岁所负十余万”。包拯便上奏仁宗,“除之”。

  皇佑五年(1053),时年五十五岁的包拯正在任高阳关路安抚使兼知瀛州,正为百姓谋福祉,不想传来噩耗,正当风华的儿子包繶暴病身亡。这对包拯来说是致命的打击,因为当时,包拯就只有包繶这一个儿子,至于后来侍婢所生的包綖,则是另话了。

  无比伤痛的包拯,请求朝廷将他调任至些闲职且离家近一点的地方上。朝廷同意了他的请求,并在同年,将他调任至扬州,任知州,后又调任为庐州知州。等包拯处理好事后,又将他升任为刑部郎中。

  至和二年(1055),由于包拯举荐的官员做错事,而连累了包拯。包拯被贬为“兵部员外郎,知池州”。

  至和三年(1056)八月癸丑,包拯“为刑部郎中、知江宁府,江南东路转运使唐介为户部员外郎”,并于嘉佑元年(1056)十二月,“权知开封府,迁右司郎中”。当时,御史里行吴中请求朝廷能够召包拯、唐介回朝。不过,此事也没有多大风响,权因宰相文彦博的那番唐介理论。这事在《续资治通鉴·宋纪五十六》中详细记载。

  在开封府的这一阶段中,包拯措施大开,是包拯之所以成为包青天的重要原因之一。《宋史·包拯传》中记载:“拯立朝刚毅,贵戚宦官为之敛手,闻者皆惮之。人以包拯笑比黄河清,童稚妇女,亦知其名,呼曰‘包待制’,京师为之语曰:‘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

  旧制,凡是告状的不被直接允许入官署的,而包拯大开官门,允许告状的直接入官署,即当面告诉官老爷子。于是使得“前陈曲直,吏不敢欺“的局面呈现开了。据载,当时有诸多的地方官司人员,都亲自跑到开封府里,请求包拯来断案。于是,包拯的名气更为的广传了。

  包拯刚正不阿,不畏权贵。一次,他发现朝中大臣和当地望族私设园林,以致于占了河道,使“河塞不通”,当时正逢雨季,包拯便勒令将园林“悉毁去”。而有人却拿着这个为柄,持着地券虚报自己的田地,说包拯强行拆迁。包拯秉公执法,拿出证据,上奏弹劾那个虚报弄假的人。而这事,更使得包拯有了声音,在老百姓心目中深根。

  嘉佑三年(1058)六月庚戌,“以权知开封府包拯为右谏议大夫、权御史中丞”(《续资治通鉴·宋纪五十七》)兼理检使,领转运使、提点刑狱、考课院。

  有一天,包拯奏道:“东宫虚位日久,天下以为忧,陛下持久不决,何也?”仁宗问:“卿欲谁立?”包拯回答说:“臣为宗庙万世而问。陛下问我应该立谁,这是怀疑臣。我有七十(这里出现笔误,历史上包拯享年六十四岁,疑是表达六十岁),膝下还没有儿子(介于诸多人说包拯无子,且拿出此处为论证的证据,这是错误的,因为这里并不是包拯没有儿子,而是他的儿子先于他死了),且不是谋求好处,想阿附于太子之意。”“臣为宗庙万世计耳,陛下问臣欲谁立,是疑臣也。臣行年七十,且无子,非邀后福者。”仁宗听了大喜道:“这事情我会好好考虑的。”于是,包拯又继续说道:“近年来,内臣‘禄秩、权任,优崇稍过’,希望陛下能够裁减内宫侍臣的人数以减损额外开支。”

  包拯还说:“累年以来,制敕才下,未逾月而辄更,奏语方行,又随时而追改。民知命令之不足信,则赏罚何以沮劝!欲乞今后臣僚上言利害,并请先下两制集议,如可经久,方许颁行,不可数有更易。”上言制度要谨慎下发,且不要随便更替,以免百姓失去对朝廷法度的信心。

  紧接着,包拯又“陈教养宗室之法”,“请条责诸路监司及御史府自举属官,谏官、御史不避二府荐举者,听两制得至执政私第,事多施行”。希望能够使各路行政机关能够尽职为百姓谋福,且御史府可以举荐。这些事情都得到了应允。从中,我们可以知道包拯是个忧国忧民的,极力维护皇权的一位忠臣。

  当时有一个叫张方平的官,他官拜三司使,也就是最高财政长官,相对于现在就是财政部部长。但他因为越轨购买富人的财产而获罪。包拯上书弹劾张,并使得张罢了官。但是偏偏是宋祁来接替张方平。由于宋祁这个人人品有问题,于是包拯继而的指责宋祁。宋祁被罢免。

  嘉佑四年(1059)五月戊戌,朝廷诏书:“君臣同德,而过设禁防,非朕意也。旧制,臣僚不许诣执政,尝所荐举不得为御史,其悉除之。”而始用包拯参议,以“枢密直学士权三司使”。

  而包拯在弹劾了张方平,又继而弹劾宋祁,紧接着就被升任为枢密直学士,于是,欧阳修便说道:“包拯是《左传》里说的那个‘牛蹊田而夺之牛’。给他们的惩罚够了,但包拯却不放过,这其实就是贪恋三司使这个财政肥缺嘛!”

  于是,包拯就天天呆在了家里,回避如欧阳修这些的闲言闲语。包拯在三司使任上,便做了些具体措施,以保百姓福祉。他下令,凡各库的供品,以前都是各州摊派的,这对百姓的负担很重,现在都要变成与百姓公平交易。

  仁宗时,公款挪用致使欠公家钱帛的官吏颇多,于是他们多被拘禁看管,他们一有机会就逃,没有办法只能扣押他们的妻子儿女。包拯上任后,将那些不是主谋的官吏妻子孩子们都放了。

  嘉祐六年(1061年),包拯被升任为给事中,并礼部郎中,担任三司使。没几天,即四月庚辰,陈升被罢,“以包拯为枢密副使。出谏官唐介、赵抃、御史范师道、吕诲”(《宋史·仁宗本纪》)。

  嘉佑七年(1062),包拯又升为礼部侍郎。包拯坚持不受。不久,也就是嘉佑七年五月二十五(庚午),即公元1062年7月3日,包拯病逝于开封,加赠礼部尚书,谥孝肃,享年六十四岁,归葬于老家合肥。

传说揭秘

  关于包拯的传说,主要是归结于他的断案史。其中,最为著名的就是在《三侠五义》中大量篇幅的“狸猫换太子”。那么史上真的有这事吗?我在《品北宋名臣之庞籍》中说过。不过,我还是说一下“狸猫换太子”的杜撰背后的历史情况。

  “狸猫换太子”

  真宗皇后去世后,时刘妃与李妃都有孕在身。这意味着谁先生下龙种,就谁为有望成为正宫。刘妃嫉妒之心已久,于是,在宫中总管郭槐的谋划下,使接生婆尤氏,趁李妃分娩血晕之际,用一剥了皮的狸猫换了李妃的皇子,并由刘妃暗派的宫女寇珠来处理皇子。寇珠心有余,于是,暗自将皇子交给了宦官陈林。而陈林则是将皇子装在一提盒子里送到南清宫,偷偷地养起来。而真宗则怪罪李妃产下孽畜,将其打入冷宫。不久,刘妃产下皇子,被册立为太子,而刘妃则是母以子贵的当上了皇后。不想,刘妃子在六年后夭折了。当刘妃得知李妃的孩子还在世的时候,于是就将之抚养。一日,太子来到冷宫,见到了生母。或许是母子天性吧,太子与李妃都不由自主地落下了泪来。刘后知道后,就严刑逼供于寇珠。寇珠为了保护皇子等一干人,于是毅然触阶而死。刘妃不可罢休,在真宗面前进谗言,致使旨意李妃死。太监余忠替李妃死,偷放了李妃,而太监秦凤则将李妃送至陈州,任务完成后,秦凤自焚而死。李妃无法生计,便以乞讨为生。后李妃遇到包拯陈州放粮。包拯得知后,假与李妃以母子关系,将李妃带至开封府。包拯借机在仁宗皇后寿诞之际,将李妃带进宫,并与时当了皇帝的儿子即仁宗认了,将真相告白。而此时身居太后的刘妃则是惊恐中而亡。

  “狸猫换太子”历史原型

  《宋史·仁宗本纪一》:“仁宗体天法道极功全德神文圣武睿哲明孝皇帝,讳祯,初名受益,真宗第六子,母李宸妃也。大中祥符三年四月十四日生。章献皇后无子,取为己子养之。”

  《宋史·仁宗本纪二》:“明道元年春二月……丁卯,以真宗顺容李氏为宸妃,是日妃薨……夏四月丙申朔,出大行皇太后遗留物赐近臣。壬寅,追尊宸妃李氏为皇太后,至是帝始知为宸妃所生。”

  《宋史·后妃上》:“李宸妃,杭州人也。祖延嗣,仕钱氏,为金华县主簿;父仁德,终左班殿直。初入宫,为章献太后侍儿,壮重寡言,真宗以为司寝。既有娠,从帝临砌台,玉钗坠,妃恶之。帝心卜:钗完,当为男子。左右取以进,钗果不毁,帝甚喜。已而生仁宗,封崇阳县君;复生一女,不育。进才人,后为婉仪。仁宗即位,为顺容,从守永定陵。章献太后使刘美、张怀德为访其亲属,得其弟用和,补三班奉职。初,仁宗在襁褓,章献以为己子,使杨淑妃保视之。仁宗即位,妃嘿处先朝嫔御中,未尝自异。人畏太后,亦无敢言者。终太后世,仁宗不自知为妃所出也。明道元年,疾革,进位宸妃,薨,年四十六。初,章献太后欲以宫人礼治丧于外,丞相吕夷简奏礼宜从厚。太后遽引帝起,有顷,独坐帘下,召夷简问曰:“一宫人死,相公云云,何欤?”夷简曰:“臣待罪宰相,事无内外,无不当预。”太后怒曰:“相公欲离间吾母子耶!”夷简从容对曰:“陛下不以刘氏为念,臣不敢言;尚念刘氏,是丧礼宜从厚。”太后悟,遽曰:“宫人,李宸妃也,且奈何?”夷简乃请治用一品礼,殡洪福院。夷简又谓入内都知罗崇勋曰:“宸妃当以后服殓,用水银实棺,异时勿谓夷简未尝道及。”崇勋如其言。后章献太后崩,燕王为仁宗言:“陛下乃李宸妃有所生,妃死以非命。”仁宗号恸顿毁,不视朝累日,下哀痛之诏自责。尊宸妃为皇太后,谥壮懿。幸洪福院祭告,易梓宫,亲哭视之,妃玉色如生,冠服如皇太后,以水银养之,故不坏。仁宗叹曰:“人言其可信哉!”遇刘氏加厚。陪葬永定陵,庙曰奉慈。又即景灵宫建神御殿,曰广孝。庆历中,改谥章懿,升祔太庙。拜用和为彰信军节度使、检校侍中,宠赉甚渥。既而追念不已,顾无以厚其家,乃以福康公主下嫁用和之子玮。”

  《铡美案》的真实背景

  《铡美案》是包公系列的第二大经典。其中的陈世美更是妇孺皆知的负心郎。那么历史上的“陈世美”又是怎么样的呢?其实,《铡美案》开唱以来,才两百年而已。至于原型“陈世美”,现考应该是清朝的陈年谷。据戏剧上的陈世美自报“湖广均州人氏”。我们来看可《均州志·进士篇》:“顺治十二年,乙未科史大成榜,陈年谷,官贵州思石道兼按察司副使布政司参政。”又据《湖北历史人物辞典》载:“陈世美,清代官员。原名年谷,又名熟美,均州人,出身于仕官之家。清初游学北京,顺治八年辛卯科进士。初任河北某地知县,后因得康熙赏识,升为贵州分守思仁府兼石道按察使,兼布政使参政。”我们都可以知道这陈世美就是陈年谷。那么清朝的人怎么会和北宋的包拯挂钩的呢?据说,是人报复陈年谷,于是将他编进当时的戏剧《秦香莲》中,而历史上的陈年谷,却是为官清廉、刚直不阿的清官。又据说,清朝时,有一戏班正演《秦香莲抱琵琶》,却见观众多,而又嫌戏剧短,于是,便将前处加了包拯的《陈州放粮》。可是,戏场还是乱了。观众们高喊要杀死陈世美,可当时的“包公”演员还没卸妆,于是就上了个清朝戏,北宋官了。而“包公”就上到前台,杀了“陈世美”。后来,就发展成了《铡美案》了。那么陈世美的后代难道就没有反应的吗?当然有,据说,有一个还看了后,当即吐血身亡,而更多的则是拼命不惜武力来维护他们的祖宗陈世美。所以,关于《铡美案》的主角,陈世美的确是够冤的了。

其他总结

  一、孝的典范。

  包拯一生以百姓与江山为己任,早年受儒家思想点化,非常的重视孝道,及至父母双亡,也不愿意离开墓旁,是我国孝的典范人物。

  二、执政为公。

  包拯“性峭直,立朝刚毅”,甚至当时的人都认为“其笑为黄河清”。包拯很少笑,且笑起来也是这么的僵硬,于是冷面包公的形象也显现出来。而包拯将这冷面主要体现在执政为公上。他不怕权贵,曾三次谏言仁宗,处理关于外戚张尧佐的事件。他不惜得罪望族与达官,将他们的园林毁了,就是为了老百姓。所以,包拯之所以能够得到百姓爱戴,就是他随时随地都为百姓谋福而作努力。当然,这与他的家庭教育是分不开的。

  三、视民如子。

  包拯的视民如子可以从他所言的一句话可以看出。他曾说:“後世子孙仕宦,有犯赃者,不得放归本家,死不得葬大茔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吾孙也。”这句话深深地影响了包氏子孙及千万百姓、官吏们,后世人且因此话而附笔者数不胜数。包拯视民如子,可以不畏权贵,可以出使他邦。

  四、风云一看。

  欧阳修曾说包拯是“天姿峭直,然素少学问,朝廷事体,或有不思。”这就是说包拯不会给任何人什么颜面,如不给宰相面子,致使很多宰相在朝堂上下不了台面等。只要是有悖于朝纲,有愧于百姓就据理力争。

  《宋史·艺文七》:“《包拯奏议》十卷。”将包拯的奏章等编辑起来。

  《明史·何绍正传》:“池人为立祠,与宋包拯并祀。”说的是,人们为了纪念何绍正,而将之与包拯一并来祭祀,借着包拯的光。

  《明史·林俊传》:“诏即以俊代邦问,俊引硃熹代唐仲友、包拯代宋祁事,力辞。”说的是林俊拿包拯弹劾宋祁的事,来己喻,坚持不受。

  《明史·海瑞传》:“海瑞秉刚劲之性,戆直自遂,盖可希风汉汲黯、宋包拯。”史官在撰海瑞传时,将之喻为是明代“包拯”。

  《明史·张淳传》:“乡民裹饭一包即可毕讼,因呼为‘张一包’,谓其敏断如包拯也。”说的是张淳秉公办理,当时人将之与包拯媲美。

  《清史稿·王掞传》:“掞就宫门阶石上裂纸,以唾濡墨,奏言:‘臣伏见宋仁宗为一代贤君,而晚年立储犹豫,其时名臣如范镇、包拯等……’”说王掞以包拯为例,向朝廷上书据理陈事。

  《清史稿·江春霖传》:“效宋臣包拯七上弹章。”说江春霖以包拯为榜样,据理力争,坚持弹劾江西巡抚冯汝骙。

发布日期:2009-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