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的文化意蕴既是古老玉文化发展的产物,又是支撑玉文化升华的理念基石和精神支柱。
原始先民在打制和使用玉工具过程中,发现了玉的质地细腻、色彩美丽,可使用于非生产性的装饰上,其时间相当于考古学文化上的兴隆洼、查海文化时代(公元前6200年-前5400年)。
远古人认为万物均有精灵(神灵),其威力无比,既可赐福也可以降灾于人类,为了获吉避凶,人必须得到精灵的保佑,必须向他奉献玉和猎物、用歌舞侍候(巫)。相传至黄帝时代,人们便视玉为神物,或以玉为媒介去沟通神灵,听取他的旨意,这一历史阶段相当于考古学文化上的红山文化、大溪文化时期。到了良渚文化时期,神的旨意被琢刻在玉器(琮、璧、璜)上,即留下了契刻的诸多符号。巫便成为集神权、政治、兵权三权于一身的原始部落最高统治者。
概括而言,史前玉的文化意蕴基本上包含美、神、瑞三个原始基因。
进入文明时代之后,玉的文化意蕴随着社会的前进又增添了新的内容,这就是德。德是起于西周的社会规范,它既是人们思想意识上的伦理,又是实践行为中的准则,西周社会的盛衰与德治的强度不无关系,而玉德乃是德治的重要组成部分。
此后,玉的文化意蕴仍在不断地充实、反复和提高,诸如色彩美、音调美、古玉美、沁色美等等,都是在新的社会条件下增添的新内容。
大溪文化黑玉神面,面部作正视,饰圆圈形双目,直鼻梁,无耳
玉与中国人的审美观
中国人对玉的审美观是中国人审美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是其基础。远古人如果没有长期的、充分的对玉的审美活动,并得出相应的结论和观点──“温”,那么今天中国人的审美观将会形成另一种类型了。古人的玉审美观是一面镜子,它反映出古人整体的审美方式与原则。
孔子提出的玉有十一德(仁、知、义、礼、乐、忠、信、天、地、德、道)之说,不仅是对玉的文化底蕴的高度概括,而且还精辟地阐述了玉文化的思想内涵,确是中国人审美观的理论基础。秦汉以后,由于文学、音乐、戏曲、建筑、绘画、雕塑以及工艺美术的高度发展,大大丰富了中国人民审美观的内容及其表现形式,玉的色彩美、音律美被重新探讨、逐步深化,古玉的欣赏与收藏成为新的社会风尚,由此派生的沁色美、残缺美等新的审美视角被爱玉者察觉,但这仅仅是某些社会群体在特定文化领域的审美要求,对中国人的审美观来说只不过是一个交流而已,不能与上古审美观相提并论。
千言万语,归结一句话,玉是中国人审美观的基石。确切地说,玉应是中华民族审美观的基石,在地球上任何地方的华人均不例外。
玉辟邪(西汉),张口露齿,头生一角,腹有羽翅,呈捕物前的爬行状
玉与宗教崇拜
玉在远古时代已被人从石头中剥离出来,成了一种特殊的物质,此中已经蕴藏着玉是山川之精英的意思,精就是玉,玉是精灵、灵物等神秘化的超越自然的神的载体,同时也成为人们崇拜、祭祀的对象,人通过拜神获得精灵的保佑,袪除灾难。在长期的祭祀神灵过程中,大家推举善解人意、擅长歌舞、能与精灵沟通的人作主祭,此人就是巫。此时正是母系社会,故巫也都是由女人充当。巫捧玉,载歌载舞以事精灵(神),将神的旨意传达给人们。这是一种精灵崇拜或玉崇拜,还不是宗教,或者可以认为是中国土生土长的土著原始宗教,由巫觋【觋音:(普)xi2。义:巫觋:古代称女巫为巫,男巫为觋,合称巫觋。】来主持,所以也可称“巫教”。
安徽含山凌家滩出土玉巫觋(新石器时代)
后来有了自然神图腾和祖先神,并进行祭祀,这仍属泛神论的原始宗教。
汉代方士崇拜神仙,食玉轻身以求成仙,也还不是道教。
佛教于东汉正式传入中国,东汉朝廷于洛阳白马寺建立了第一座佛教寺院。经南北朝,佛教与中国传统文化融合,方与玉发生了联系,以玉造像。这种观念在印度佛教中是不存在的。
在佛教影响下,中国道家在民间秘密结社中发展成道教,也主张“食玉”以轻身成仙。人们死后殓玉以保全尸体不腐的习俗,可能也与道教有关。
玉与君子
君子是指才德出众、爱国爱民、高尚正派的文人,并非确指帝王,他们的出身、成分和地位也不划一。这个社会知识群体在早于孔子生活的年代中,已经找到玉作为自己象征的物质,以标榜自己是德行高尚、文质彬彬的正人君子,所以孔夫子云“昔者君子比德于玉焉”(见《礼记·聘礼》)。于是,君子必佩玉在身,以规范自己的言行不要越规出格,不遇凶丧之事不能将佩解下来。
文人以佩玉来证明自己是一位理应受到信任和尊重的君子。也可以说君子与玉可以画一等号,君子就是玉,玉也就是君子。君子与玉朝夕相伴、形影不离。玉是德载体,也是君子的化身,故君子以玉比德。其中的真谛孔子讲得最为明确,他举《诗经》中的一句话“言念君子,温其如玉”,来说明“故君子贵之也”(出处同上)。君子性情温顺纯粹、宽缓和柔,与良玉“温润而泽”之美相契合,受到君子的爱戴。
玉璜(春秋),两端饰龙首,并钻有小孔,便于系挂,可供佩饰或作嵌缀用。
玉与财富
玉有神圣的审美价值,是神物,又是瑞信,也就成了无价之宝。远古时代,各部落、联盟、酋邦的统治者便将玉收贮珍藏起来。红山文化、良渚文化的有权势人物无不占有大量玉器,并视之为最贵重的财富。
先秦文献记载“珠玉为上币”,这说明在特定的历史阶段内某一地区也用玉作货币使用,但玉的蕴藏不多,不可能用来制造通货。商周墓曾出土玉贝,贝是货币,玉贝是否在社会通用尚不得而知。
中国原始社会后期以及文明时代,各诸侯国和帝国的统治者都收藏有大量的玉器,作为镇国之宝或当作财富,保存起来。
已知中国古代最大的玉器占有者是殷纣王,他一生收藏了多少件玉宝已无法查明,但周武王灭殷纣王时焚玉4,000件,武王缴获殷旧玉达14,000件,这个数字确已够巨大了。清代宫廷收藏的玉器主要是干隆后期积累的,流传至今者多达30,000件,这也是一个庞大的数字。
玉作为财宝为历代统治者所关注,中国有个“价值连城”的成语,就是指秦昭王愿以十五城(一说五十城)易赵“和氏璧”,可知其璧价格之昂贵。
当今,众多玉器收藏家悉心收藏古今玉器,其目的也不排除是为了积累财富、保值增值。
妇好生前珍藏之石家河文化古玉──玉凤(殷墟妇好墓出土)
玉与丧葬文化
中国丧葬文化在世界丧葬文化中极富特色,而玉殓葬、殓尸玉更是其中的最大特色,它起自旧石器时代晚期,北京周口店山顶洞墓葬是其典型的例证,此后历代有所增益。玉在丧葬文化中地位日益提高,在东部地区玉殓葬的发展至汉代已达到其高峰,一直延续到20世纪。
在远古时期,人死了便被掩埋或被遗弃,甚至被吃掉。随着体能、智能的提高和生产技术的改进,有了剩余猎物、食物,先民们方能思考如何处理死人的问题。那时,他们相信人有精灵(灵魂),人的肉体死后其灵魂仍在,要像生前一样生活,起码要照常吃喝,灵魂也要回到墓里居住。于是便仿照生前模样在死者墓中埋入食物和生产工具。在玉文化发达的东部和西北部,死者生前用玉也被埋入墓内,称“殉玉”。具有代表性的殉玉制度,体现于红山文化积冢和良渚文化祭坛墓,良渚文化时期便出现了以璧琮殓尸的制度和作法。
为了让灵魂返回墓内,尸体须保存完好使其不朽,人们想出许多办法去保护尸体,其法有用玉制幎目以护尸面、制九窍塞以护九窍、口内放入玉琀(玉碎渣或小件玉畜禽等)以充饥。这是由于古人认为玉器有特殊的功效,施覆于人体各部位,可以防止尸体腐朽。到了西汉,帝、后、王均以玉衣殓尸,还有玉枕、玉握。玉琀多易之以玉蝉,玉衣内的背后均殓数量不等的玉璧。高级贵族还有用镶玉木棺者,中山靖王妃窦绾即其一例。此时,中国殓尸以玉为核心,玉丧葬不论从制度规模上还是加工工艺上,均已达到其巅峰。
魏黄初三年(公元223年),文帝(曹丕)明令禁止用“珠襦玉匣”之后,丧葬文化中用玉略有收敛,但绝未灭迹,这种以玉殓为核心的丧葬制度一直延续到20世纪上半叶。
崧泽文化玉心形琀,一端宽圆、一端尖,形若鸡心,出土时发现于人的口内。
来源:中国传统文化信息网
发布日期:2008-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