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蹄韵”和“对联谱”

陈树德

  中国楹联学会中华对联文化研究院的学术刊物《对联文化》,2008年4月号发表时习之先生的文章:《质疑“马蹄韵”》。文章用大量对联资料和翔实的统计数据证明,余德泉教授根据明清楹联归纳出的“马蹄韵”,“含有相当的水分”,许多对联仅仅因为“形式上相似”,就“冠冕堂皇”地冠以“马蹄韵”。更有甚者,在对明清楹联标注“马蹄韵”平仄时,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凡符合“马蹄韵”的就标出,凡不符合“马蹄韵”的就不标,将严肃的学术研究,按自己的需要,随意搓捏,这使我想起泰州北山开化禅寺大雄宝殿的一副对联:

  双手把大地山河,搓圆捏扁,撕碎了,挥洒空中,浑无实象;
  一棒将混世魔王,打死救活,唤醒来,举头天外,尽作道场。

  本人以为,这种随意“捏扁搓圆”的作法,对待虚幻的禅宗可以,对待实实在在的学术研究则不可。

  时习之先生为核实余德泉教授的“马蹄韵”规则,共计统计了6380副对联,数量之大,用功之深,令人敬佩!只是这种统计“论据”的方法,涉及千万条数据资料,一般人做不到,余教授本人也未必心服(余教授说自己统计了三万副对联)。因为所有统计的百分数,都是根据一副对联、一副对联“数”出来的,一个人可以这样“数”,换一个人又可以那样“数”,特别是长联,还有一个如何断句的问题,不同人就可能有不同的断句。所以余教授完全可以辩解说:“我的统计数据就是这样”!时习之先生也就无可奈何,第三者更无从核实。果真如此,是非曲直也就无法定论了。

  针对“论据”方法的不足,本人这里从“论理”的角度,对余德泉教授的“马蹄韵”提出质疑,算是对时习之先生“论据”质疑的补充。

  余德泉教授是具有创新精神的楹联专家,“马蹄韵”是其代表。本来,在格律文体中创建一种平仄格式,无可厚非,例如张克峰先生的“龙凤格”,常江先生的“平仄竿”等,都没有在联界引起争议。问题的产生是,余教授在创建“马蹄韵”时,将“声律”的地位无限拔高,以至到了走火入魔的程度。余教授提出“声律是对联的核心”,甚至说“联律从根本上说就是马蹄韵”。这些说法,第一、错误地将“声律”等同于“联律”;第二、错误地将“马蹄韵”等同于“声律”;第三、错误地将“马蹄韵”等同于“联律”。这三个错误,在逻辑上都是用小概念取代大概念。因为按“纲-目-科”的等级划分,“联律”是对联格律的总称,处于第一层次,“声律”则是“联律”的一部分,处于第二层次,而“马蹄韵”又是“声律”的一部分,处于第三层次。余教授将本属“科”层次的概念,“无限上纲”,造成“纲”、“目”颠倒,因而引来众多批评。2006年初,余教授终于发表《对联声律是客观存在的》文章(见《中国楹联》2006年第一期),正式将“联律从根本上说就是马蹄韵”,修正成“对联声律从根本上说就是马蹄韵”。“联”改“声”,一字之差,概念大变。同时余教授还郑重声明:对联声律“除了马蹄韵而外,还有很大发展空间,那种以为‘对联必须符合马蹄韵'的看法,是一种误解,也不符合我的观点”。

   针对余教授的修正和声明,本人曾发表文章《修正就是进步》(见《中国楹联报》2006年5月5日第三版),肯定了余德泉教授的“大家风范”。然而仔细阅读余教授的《对联声律是客观存在的》文章,仍然发现概念和逻辑上存在混乱现象。

  第一,既然说对联声律“除了马蹄韵而外,还有很大发展空间”,就不应该再坚持“对联声律从根本上说就是马蹄韵”。既然说“合马蹄的长联和其以外的长联比较起来,在总体上始终是少数”,就不应该再说“马蹄韵规则的客观存在是不争的事实”。既然说“马蹄韵又不具有唯一性”,就不应该再强调“没有一种新的联律”,可以与“马蹄韵”相“抗衡”。根据一般理解,“根本上说”本身就具有唯一性,根本上唯一了,对联声律哪里“还有很大发展空间”呢?既然“马蹄韵”“始终是少数”,怎么又能成为唯一的“规则”呢?既然任何联律都不能和“马蹄韵”相“抗衡”,“马蹄韵”又变成“唯一”的了。这些颠三倒四的论述,正如余教授所言,真叫“有些人”、“不懂声律的人”,“一辈子也弄不清楚”!

  余德泉教授在《对联声律是客观存在的》文章中还将“平仄”规则划分成所谓的“两个层面”,但余教授只说了“技巧层面”,另一个“层面”没有说。根据文章的叙述,“技巧层面”是余教授自己统计的“第三类”和“第四类”平仄规则(见本文下面的引用资料),还有非“马蹄韵”的其它平仄规则,也被列入“技巧层面”。在对联声律中引进“层面”一词,也是余教授的一个创造。只是“层面”该如何解释?“技巧层面”又如何定义?和“技巧层面”相对应的又该是什么“层面”?这些内容,余教授都讳莫如深,使“声律”又增添了一“层”神秘的色彩!

  余教授这篇讨论“声律”的文章,还十分奇怪地批评了2005年春节晚会在中央电视台亮相的对联,其中指名批评的是题为《湖南·湖北》的作品,但并没有指出这副对联“声律”上有什么瑕疵,只是凭空给它戴了三顶帽子:一、“本木倒置”;二、“内容和逻辑上考虑不周”;三、“传统的对联规则没有运用好”。这副对联的作者是中楹会常务理事、西安楹联学会名誉会长解维汉。对联全文如下:

  八百里洞庭,凭岳阳壮阔;
  两千年赤壁,览黄鹤风流。

  这副对联的题目是《湖南·湖北》,所以上联写湖南的“洞庭”和“岳阳”,下联写湖北的“赤壁”和“黄鹤”,分别是两省有代表性的名胜。上联说湖南的八百里洞庭湖,“凭”岳阳楼而更加壮阔,或者说湖南的八百里洞庭湖,“凭”岳阳楼及范仲淹的《岳阳楼记》而更加壮阔。泰山,不是因“一览众山小”而更加壮阔吗?这种自然景观因人文景观的存在更显辉煌,或人文景观因文化典藉的存在更增添灿烂,不仅是客观的艺术写照,同时更是传统的比兴手法,根本不存在“本木倒置”,也看不出“内容和逻辑上考虑不周”的地方。至于“传统的对联规则没有运用好”的说法,也不能成立,因为按照余教授的逻辑,“传统的对联规则”就是“马蹄韵”,而这副对联只有两句,脚句平仄本身就符合“马蹄韵”,难道是大水冲了龙王庙,自家人不认识自家人了?

  作为学术讨论的文章,这样东打一鎯头,西敲一棒子,又出现如此众多的逻辑混乱,实是罕见。

  第二,说“对联声律是客观存在的”又是一个新命题。剖析这个新命题,关键要弄清楚什么是“客观”?什么是“律”?

  根据《新编古今汉语大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的注释:“客观”一词是指“意识之外存在的物质世界”,而“律”是指“法则”。但“法则”有两种,一种是自然法则,如物理学中的“万有引力定律”、几何学中的“钩股弦定律”、化学中的“元素周期律”等。另一种是人为的法则,如“律诗”、“绝句”的字数、句数、平仄、对仗、押韵等规则,词、曲的“曲谱”、“词谱”等规则。说自然法则“是客观存在的”,一点没有问题,因为“意识之外存在的物质世界”是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你承认它,它存在,你不承认它,它也存在。而诗、词、对联之类的法则,则是一种艺术创造,说“是客观存在的”就成问题。以诗词格律为例,是人们经过长期探索形成的,或者是科举制度的产物,而且律诗、绝句形成在先,词、曲形成在后,李白的“菩萨蛮”和“忆秦娥”,称为“百代词曲之祖”(王力《汉语诗律学》第509页)。《万树词律》搜集的词谱,共666调,1180余体,《金元散曲》小令超过3800种,但从来没有人说“诗词格律是客观存在的”。其实,在艺术领域里,“主观创造”并不比“客观存在”低劣一等,例如《义勇军进行曲》的乐谱是主观创造的,《茉莉花》的曲调是主观创造的,《二泉映月》的旋律也是主观创造的,这些都是优秀的艺术作品,并没有人强调它是“客观存在的”。同样,余德泉先生“构建”的“马蹄韵”,如果能得到联界普遍认同,同时在实践中又行得通,不失为一种艺术创造,有什么不好呢?

  当然,社会科学中还有一种“客观存在”,那就是“古已有之”。例如“汉语语法”就是古已有之,但古人“不懂语法”,所以没有把它归纳出来,成为一门学科。是现代汉语语法的鼻祖马建忠,1898年首先模仿拉丁文语法,写成《马氏文通》,开创了“汉语语法”的先河。此后,经过一百余年的不断完善,成为今天的“汉语语法”版本。同样,古人写对联采用“同门类相对”的对仗规则,似乎并不讲究“主语对主语,谓语对谓语,宾语对宾语,补语对补语,定语对定语,状语对状语”等现代语法概念,但王力先生说,“古代虽然没有这些语法术语,但事实上是这样做的”。以上引文,见《古代汉语·骈体文构成》第三册、第1224页。这就是典型的“客观存在”。本人将对仗格律划分为“古代版”和“现代颁”:“古代版”──“同门类相对”;“现代版”──“词性一致+结构相应”,这种划分也可以说是“客观存在”。只是对余教授来说,仅仅说“马蹄韵古已有之”,恐怕还是不够的。第一、余教授并不甘心“除了马蹄韵而外,还有很大发展空间”,“马蹄韵又不具有唯一性”,这两个已经承认却又不愿意承认的事实。第二、还必须将“马蹄韵”拔高为“传统法则”,以便和“任何一种新的联律”相“抗衡”,这才是余教授要将“先贤”、“先辈”等古人请出来,并寻找“客观存在”的真正目的。余教授一方面断言,“马蹄韵”是“先贤们早就给我们定好的,而且是通过千百年的锤炼才取得的共识”。另一方面又说,“每边四句以上,他们(笔者按:“他们”显然是指“先贤”)就说不出所以然来”。这些前后矛盾的说法,文章中处处可见。余教授还将自己如何发现“马蹄韵”的过程做了一段神秘的渲染:“我刚听到‘马蹄韵'这个名词时,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一些前辈,将他们写的对联给我看,并将其师长在数十年前的谈话告诉我,说对联的平仄应当按马蹄韵进行安排……”余德泉教授的这段表述,是有意告诉世人,我余某的“马蹄韵”来至“先贤”真传,就像张良得《黄石公三略》的真传一样,以此证明“马蹄韵”是不可“抗衡”的。余教授还警告说:“如果有谁一定要这么做(笔者注:和马蹄韵抗衡),会出现什么样的局面?是可以想见的”!!!可惜的是,这篇文章公布的统计资料,并没有证明“马蹄韵是客观存在的”。根据余教授统计的“大约三万副”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和权威性”的对联资料,“结果发现真正有规律可循者,主要有如下四类”:

  第一类:仄平平仄仄平平仄(反之为:平仄仄平平仄仄平)。

  第二类:平平平平平仄(反之为:仄仄仄仄仄平)

  第三类:平仄平仄平仄(反之为:仄平仄平仄平)

  第四类:仄仄仄仄仄仄(反之为:平平平平平平)

  仔细解读这些统计资料,是很有意思的。

  第一、这“四类”断句平仄,全部在常江先生按“平仄竿”归纳的“句脚平仄规律”范围内。“第一类”就是“五断句”的⑥类,“第二类”就是“五断句”的②类,“第三类”就是“五断句”的⒃类,“第四类”就是“五断句”的①类。以上分类依据,请参见《对联格律·对联谱》第13页附表。这些本来是被余教授批判和否定的“平仄竿”,反而被自己的统计资料证明了它是“客观存在的”,这不是有些滑稽吗?

  第二、从统计资料我们看到,“真正有规律可循者”并不集中,而且多达“四类”,其中符合“马蹄韵”的仅仅是“四类”中的“第一类”。“第三类”和“第四类”又被划入“技巧层面”?被排斥在“声律”之外。至于“无规律可循者”,到底有多少?余教授这篇文章没有公布,好在1997年出版的《对联格律·对联谱》第167页有过披露:“每边五句以上(含五句)……完全符合马蹄韵者,更加寥寥”。这些“更加寥寥”的数字,除了“客观上”证明“马蹄韵”子虚乌有外,还能证明什么呢?余教授在批判“平仄竿”时就断言“联律不能随意制造”,难道仅仅用“更加寥寥”的数字,就能“制造”出“马蹄韵”吗?所以,所谓的“马蹄韵”研究,本身就是一个死胡同,寻求“客观存在的”努力,也只能无功而返。时习之先生的《质疑“马蹄韵”》,从6380副对联的统计中,同样否定了“马蹄韵”的“客观存在”。由此可见,“马蹄韵”“是客观存在的”说法,既缺乏事实依据,更缺乏科学基础。

  以下分析“对联谱”。

  以“马蹄韵”为系列,余德泉教授构建了“对联谱”。本人认为,余教授构建“对联谱”的精神可嘉,但犯了“方向性”的错误。首先“马蹄韵”作为“声律”,不能代替“联律”,而且“不具有唯一性”,所以不能依“马蹄韵”建“谱”,详细道理已如前述。另外,余教授的“对联谱”,是以对联单边小句句脚的平仄分布为系列,所以存在两个问题:

  其一、“对联谱”主要针对多句长联,但对联以短小为主,多句长联不是对联的主体。四十年前,我对《楹联丛话》2000多副对联的字数、句数也作过统计,发现古联中单句联占34.5%,二句联占31.4%,三句联占21.7%,四句联占6.8%,五句联占2.6%,六句联占1.2%,七句以上的对联均小于1%,由此可见,多句长联的比重很小,不是对联的主体。

  其二、由于对联不受字数、句数、句式的限制,一句联有若干种字数和句式,二句联又有若干种字数和句式,三句联更有若干种字数和句式……仅一句的字数,就有一字、二字、三字、四字、五字……多达十字;句式形式也有顿号、逗号、分号、句号以及一字领、二字领、三字领等区别。这里仅举圆明园戏台楹联作为例子:

  尧舜生、汤武净,五霸七雄丑末耳!伊尹、太公便算一只耍手,其余拜将封侯,不过摇旗呐喊称奴婢;
  四书白、六经引,诸子百家杂说也!杜甫、李白会唱几句乱弹,此外咬文嚼字,大都沿街乞食闹莲花。

  这副对联,包含二字、三字、六字、七字、八字、九字等小句,语法成分和断句都非常复杂,其它对联都有类似情况。面对如此复杂的字数和句式结构,根据“排列组合”的数学知识,对联句子的组合形式成千上万,无穷无尽!在这样的系统下构建“对联谱”,客观上是不可能的。余教授按“马蹄韵”规则,虽然罗列了“一句”到“二十五句”的“对联谱”,但并不构成系列,其中缺失很多,“十句”、“十三句”、“十六句”、“十八句”、“二十句”、“二十一句”、“二十四句”都没有。各小句的字数和句式,则根本没有涉及。所谓的“谱”,既不完整,也不规范,所以很难实施。

  根据“律诗”、“绝句”、“词谱”、“曲谱”的经验,要建“谱”,首先必须固定字数和句数。事实上,“律诗”、“绝句”的平仄规则,词、曲的“平仄谱”,都是建立在字数、句数、句式固定的基础上的。不固定字数和句数,什么“谱”都无从建立。

  本人受余教授编制“对联谱”的启发,曾经参考“律诗”固定字数,固定句数,然后固定平仄格式的做法,将对联划分成“格律”、“散联”两大类(诗歌也有“律诗”和“非律诗”的区别),“格联”就是固定字数,固定句数,然后固定平仄,以下就是按照这个思路构建的“格联”标准。括号中的百分比,是本人根据明清楹联统计,该种格式在对联总数中所占的比例。

  四言格:平平仄仄;仄仄平平。(占3.5%)

  五言格: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或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占19.4%)

  六言格: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仄仄平平。(占1.4%)

  七言格: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或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占74.4%)

  四四格:仄仄平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仄平平。(占10.4%)

  四六格: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仄仄平平。(占6.1%)

  四七格:仄仄平平,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占35.4%)

  五七格: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占20.9%)

  ……

  若要构建更多的对联格式,可以依此类推。如:“六七格”(占4.1%)、“五四格”(占3.9%)、“七七格”(占3.4%)、“五六格”(占2.3%)、“六六格”(占1.8%)、“六四格”(占1.6%)等。两句以上的对联,由于组合形式复杂,一般不宜制订“格联谱”。根据实际应用的需要,“律诗”、“绝句”不过七言、五言,八句、四句,共四种格式,“格联”有这七八种格式也就够了。

  这就是对联作为独立文体的格律体系,也可以称为“对联谱”。平仄格式除了“正格”,还可以规定“变格”。从统计资料知道,古联中使用最多的格式是“七言格”、“五言格”、“四七格”和“五七格”四种。古代骈文称“四六体”,是一种十分流行的格式,但对联中“四六格”仅占6.1%,不是主体。

  至于“散联”,平仄完全可以放开,甚至不论。例如,于佑任的对联,就从来不论平仄;中国章回小说的回目对联,也不论平仄;还有本文列举的两副著名楹联,也有平仄不合的地方,但这些都是对仗工整的对联。再说最注重“声律”的诗歌,实际上除“律诗”、“绝句”以外的许多诗歌品种,都是不讲究平仄的,它们却是地地道道的诗,为什么就不承认不讲究平仄的对联呢?把这些不讲究平仄的对联放入“散联”,以区别于遵守严格平仄的“格联”,这样做,合情合理,既满足了“严”的要求,又照顾了“宽”的需要,何乐而不为。

  2007年9月,中国楹联学会征求《联律通则》修改意见,本人曾将上述“格联”、“散联”方案,通过江苏省楹联研究会上报中楹会,并将符合《联律通则·总则》六条标准的对联称为“通联”。“通联”不受字数、句数、句式的限制,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声律不规定具体格式,只要求“平仄两两交替”即可。这样,“格联”、“通联”、“散联”三种格律,就构成一个完整的对联格律体系,我称之为《中华联律》。

  行文至此,不能不说一说破除“声律”的神秘问题。汉字的平仄是由汉语的声调确定的,但声调的统一十分困难,原因是“四声”存在“变动性”、“差异性”和“不确定性”三大“硬伤”。明朝学者陈第早就说过:“时有古今,地有南北,字有更革,音有转移,亦势所必至”,王力也说:“人类的语言是随着时间和空间而演变的”,上古声调只有平、上两类,中古才出现入声,近代声调更不能和古声相同。这就是“四声”的变动性。音调的地域差异更大,根据朱光潜先生的归纳,广东有九声,浙闽有八声,苏沪有七声,川滇有五声,只有北方才是四声。其实“北方四声”也未必准确,因为东北和西北,山东和山西,语音差别也是很大的,准确的说,“北方”应该是专指北京。南腔北调在中华大地存在了几千年,这就是声调的“差异性”。“不确定性”是指同一个字,在不同场合、不同词组、不同气氛中,可能发出不同的音调(学术术语叫“变调”)。1935年王力在《汉语音韵学·自序》中就直言:“音韵之学,系乎口耳……自古治学者,辄故神其说,以自矜异,窃尝病之。迩年忝在清华大学音韵讲席,首以玄虚之谈为戒”。音韵学者罗常培(1935年主持北京大学语言乐律实验室的专家)对王力先生的“首以玄虚之谈为戒”,很是赞赏。他在给该书的《罗序》中更进一步明言:“因为向来讲韵学的书过于玄虚幽渺,乌烟瘴气了。所以闹得初学的人不是望而生畏,就是误入歧途”。号称“对联结构理论家”的王宪忠先生,在他的《对联法则》专著中,一针见血地指出,平仄是“历史上和裹小脚呼应出现的紧密对应的封建文化孽结,是一种彻头彻尾的伪学,是封建文化腐败的溃疡体现”(见王宪忠《对联法则》吉林大学出版社第632页)。这段文词虽然尖刻刺耳,也有偏颇的成分(笔者无意完全附和),却道出了“声律”的本质。虽然“平仄”规则带有许多不确定成分,但毕竟已经在中国传承了1500多年,所以我不赞成将它一棍子打死,但反对将“平仄”神秘化、复杂化。有关平仄问题更详细的讨论,请参阅山西《河东楹联》2006年11月号本人文章:《无为而治话声律》。

  总之,“马蹄韵”和“龙凤格”、“平仄竿”一样,是对联平仄规则的一种格式,借用余教授的说法,都是“技巧层面”的东西,是人为设计的一种“模型”,既不是“对联的核心”,也不是“客观存在”,而且“又不具有唯一性”,就马蹄韵而言,“始终是少数”,所以用之也可,不用也无大碍。特别是在长联中规定短句首字、尾字按“仄顶仄、平顶平”的“对联谱”,不仅过于繁琐,事实证明也行不通。本人根据诗、词、曲、令等建“谱”的经验,建议将对联划分成“格联”、“通联”、“散联”三个层次,然后分别处理平仄规则,既照顾了“严”,也满足了“宽”,应该是设计对联格律的可行方案。只是笔者担心,因为这又是“一种新的联律”,会不会犯和“传统规则”相“抗衡”的错误?因为余德泉教授的警告:“如果有谁一定要这么做,会出现什么样的局面?是可以想见的”!这个警告一直在我耳边回响!我真不知道,这个方案提出来,“会出现什么样的局面”?……是天崩?还是地裂?

发布日期:2008-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