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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载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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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光本
王光本,开元时为洛州别驾。春月,刺史使光本行县。去数日,其妻李氏暴卒。及还,追以不亲医药,意是枉死。居恒恸哭,哀感傍邻。后十余日,属诸子尽哭,光本因复恸哭百余声。忽见李氏自帏而出,靓妆炫服,有逾平素。光本辍哭,问其死事。李氏云:“妾尚未得去,犹在此堂。闻君哀哭恸之甚,某在泉途,倍益凄感。语云:‘生人过悲,使幽壤不安。’信斯言也。自兹以往,不欲主君如是,以累幽冥耳。”因付嘱家人,度女为尼,放婢为平人,事事有理。留一食许,谓光本曰:“人鬼道殊,不宜久住,此益深恨。”言讫,入堂中遂灭。男女及他人,但闻李氏言,唯光本见耳。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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