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小说外围论》

 

于平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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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小说外围论

二、 妇女论

     7、为巾帼扭曲的灵魂谱写一曲哀歌
                ——《林兰香》主题侧论

    封建宗法社会特地为妇女们制定了一系列伦理道德规范,诸如"三从四德"--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妇德、妇言、妇言、妇功;夫为妻纲,以及由此衍化出来的什么"烈女不嫁二夫","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之类,成为女性难以摆脱的沉重的精神桎梏。历代统治者还使出种种手段在上层建筑、意识形态领域里固化这种精神牢笼。除了西汉刘向的《烈女传》,东汉班昭的《女诫》充作垂训闺阁的道德经典外,史乘方志中有关女德的篇章也蔚为大观,《后汉书》、《明史》、《清史稿》烈女烈传长篇累牍,舆论声势何等甚嚣尘上。可想而知,在茫茫的漆黑之夜,中国的女性完全丧失了自身的独立人格,她们世世代代以谨守那些僵死、腐朽的禁锢为楷模。多少优秀善良的女性因受到禁锢,不得已以身相殉;又有多少才华出众的女性在这种风霜刀剑严相逼的人文环境中虚度一生,甚至为社会所不容。中国家庭结构的核心是男权中心和父权制,具体地体现为一夫多妻制。在窒息性的文化气候中,女性毫无独立的社会地位和社会权利,她们所有的人生价值只是做男子的附属物。《林兰香》就是一部反映中国封建宗法社会家庭文化的典型之作。它通过明初开国元勋之后耿朗的家族史,反映了一个封建官僚家族自洪熙至嘉靖百余年间的盛衰荣枯。全书六十四回,牵涉人物达三百二十个之多,规模颇为可观,耿朗之妾燕梦卿短促一生的悲剧才是整部小说的精魂。《林兰香》的作者不可确考,但编辑者随缘下士为巾帼的悲剧所发出的哀叹和呐喊,其思想意义远远溢出了小说内容的局限。

    (1)主旨:张扬传统"女德"

    作者对燕梦卿的品行无比赞赏。显而易见,小说家是不能免俗的。其实任何一部明清小说在写到妇女时都没有离开过咏唱贤妻良母孝女的事迹。《林兰香》中的燕梦卿正是一个这样的典型。她本来可以幸福地成为人妻,不料临近婚期,其父燕玉突遭奸人构陷。燕梦卿为救父情愿入宫没为宫奴以代赎父罪。她的"白马王子"耿朗只得另聘林云屏为妻。苦苦挨了一年后,父亲的冤狱得到昭雪,梦卿才得还自由之身。历经苦难的燕梦卿信念未泯,她坚持"一女不嫁二夫",表示"生为耿家人,死为耿家鬼"。耿朗喜出望外,宁为耿朗之妾不愿另嫁的梦卿第二个壮举更让朝野震动,皇帝赐旌表曰:"孝女节妇"。耿朗共有娇妻美妾五房,在这样复杂的家庭里,屈居"二娘"的梦卿谨守妇道,对丈夫的放荡行为善言规劝。丈夫生病,她断指以疗夫疾;耿朗出征她割发为夫结甲护身。但丈夫并不理解她,反而猜忌她,有意与她疏远。曾经维持着燕梦卿思想言行的道学教条,很快变成了套在她脖上的沉重锁链,她出众的才华和美丽,成为妻妾们诽谤的依据,并让耿朗嫉妒。"风刀霜剑严相逼",这个才华出众的女人,不得不一步步地降格,处处约束自己。极端抑郁的情绪使她美丽的青春很快暗淡了下去。
    无疑,作家主观上想把梦卿写成一个体现道学理想之"神";然而,站在我们面前的却一个多虑多病、陷于困境的可怜女人。道学常常是她希图表现自己、创造生活的一种方法。她积极地运用自己的天赋,想使自己成为实现自我的人--人中佼佼者。不幸的是,她把这种要求纳入道学这一文化心理定势中。她愈是严肃认真地力求肯定自我,实现自我,愈要成为一个优秀的、有意义的人,反而愈不成其为"人"。她所嫁非人已为自己的命运辅设了一条险径。她既以道学作为其一生的精神指南,那么,就没有别的路可走。是传统妇德杀死了燕梦卿!

    (2)变调:怀疑男尊女卑

    作者对燕梦卿的死无比惋惜。燕梦卿活在小说中仅有三十六回,她的悲剧与中国大部分小说中的爱情悲剧不同,不是那种外在的社会力量对真纯爱情的破坏,诸如父母、门第、地位等等原因所造成的悲剧,而是在有情人已成眷属的基础上展开的,这就使人们不得不对神圣美好的爱情产生疑虑和失望。耿郎与燕梦卿两人年貌相配,门第相当,耿朗曾为梦卿相思成病,婚前有深厚的感情基础。因此,梦卿悲剧超出于当时一般小说的高度。
    梦卿的悲剧是一贯的,其父燕玉是一个进士出身的正直廉洁的官员,梦卿自幼聪明异常,按照当时"淑女"的标准,她是一个引人注目的少女,德才工貌,样样努力,样样出色。她"幽闭贞静,柔顺安详","比玉香犹胜,如花语更真",并且多才多艺,"颖异不亚班昭,聪明恰似蔡琰、深明闺阁理,洞识古今情。"在当时社会,这是人们所普遍认可的最优秀的女性形象,它是时代对女性的审美理想的显现。少女时代的燕梦卿能够感受这种光荣所给予她的满足和欣喜,她个性与理想的矛盾已露出端倪。
    梦卿生活在道学的思想氛围里,她的悲剧就不在于反抗这种思想而碰壁,而是在于一种奴化的强制,她强迫自己去做伦理思想规范下的"理想"女性。但是,她的个性、天赋却与这种思想格格不入。从精神气质上说,她所负有的突出的才华使她不愿碌碌无为。小说第五回梦卿曾赋白梅一绝句云:"闻说江南并雪开,萧闺何幸一枝来,却怜柔素与奴似,些子春光占帝台。"作者评曰:"看这诗,分明是梦卿自比,言自己虽一介弱女,欲与燕京人物分一席也。"这便是梦卿性格上的好强的根本原因。然而,道学思想又不能容忍有个性的女人,它与道学"淑女"的标准在根本上背道而驰。梦卿所受的教养使她把道学思想奉为金科玉律,这些教条深深地印入她的脑子,形成了她的思维方式,控制着她的言行举止。对她来说,挣脱教条束缚的念头是大逆不道。梦卿尽量地要求自己在当时道德伦理的规范下,做出一些常人难及的举止,在行动上把道学对女人的要求推向极端。梦卿牺牲自己代父赎罪,恪守道学教条而不惜以千金小组的身份下嫁为妾,为耿朗割发断指等等行为,有她天性上的善良的成分,但潜意识里又有惊世骇俗之功名的渴念。这种强化了的自我牺牲精神,不能不让人刮目相看。
    梦卿有超乎常人的克制力,表现在她惊人的忍让、温顺、淡泊和随和上。梦卿作得好诗词,写得好书法,并且极有绘画的才分,但是,"女子无才便是德"的观念无时不在窒息着她的艺术气息,所以,她深知不能奢望在这些方面留下一些后人传扬的东西,虽偶尔技痒难熬,但心理上又不得不摈斥它们。她心目中的理想女性不是卫夫人,不是李清照,而是孝女和节妇。她远比正妻林云屏能干得多,既能从大的方面合理调度家庭收支,又善于小心收拾,对僮仆知人善任,连她婆母康夫人都为她赞叹:"赏罚奴婢,从不自作威福;教导丫环,从不轻施责詈;俭所当俭,全无小户规模;丰所当丰,总是大家气度。"作为一个侧室,她恪守自己的身分,从不准备凌驾于妻之上。她的隐忍、自我克制本身就是道学女性理想的"感性显现",具有模范的意义。一个女人蒙昧地活着乃是不以德之为德也;而有才却守愚,这需要巨大的意志力量和献身献身。这,才是道学伦理的最高境界。
    梦卿未嫁时,有一天与耿朗之妾宣爱娘不期而遇,宣爱娘在燕家坟院的墙上题诗一首:"情辞委婉、令人可爱",梦卿读后很欣赏,自思道:"我梦卿生长深闺,无一知己,似这般女子,又只空见其诗,殊令人可恨,不免用他原韵和诗一首,写在旧诗旁,或这女子重至旧地,见彼此同情,亦可作不见面的知己。"因无随身笔墨,乃取下一支金兰花簪儿,在石灰上划出诗句来。诗写得颇成功,她自顾吟哦不已,把金簪也忘在墙缝里,以至为耿朗拾去。梦卿回家后,这种显露才华的快感很快变成精神上的负担,她为自己的不守女规担忧、惶恐,几至于产生一种犯罪感。她如此规矩娴静,严谨过人而有此失,其实是寻觅知音之心太迫切了,梦卿的潜意识中始终期待有人来发现她,欣赏她。而她在题诗后愁肠百转,其内心的真正目的只有一个:"如何维护自己'淑女'的形象?"作一个孝女、淑女,是她十分珍惜的,怎么愿意失去呢?在才华、声名和道德规范之间,她苦苦地挣扎着,无法找到一个相谐点。
    梦卿这种特有的超凡脱俗的品格,在她婚后复杂的环境里变得更加复杂起来。小说中多次写她的挣扎和努力:
    却说耿朗一日无事,在梦卿房内夜话,是时乃宣德四年九月中旬,清商淡淡,良夜迢迢,桂魄一庭,菊香满座。春畹行酒,便坐小饮。耿朗道:"饮香醪,看名卉,已是人生快事,况又国色相对,各在芳龄,志愿足矣,又何求哉!"梦卿听了,低头不语。耿朗道:"卿何心事,忽忽不乐?"梦卿道:"妾以鄙弱之质得侍君子,私心自幸,有何不喜,惟愿上则尊祖敬宗,以作九个叔叔领袖,下则修身养家,以为后世子孙法度,若美酒名花,只不过博一时之趣,益处不少,损处亦多,若不知检点,则费时失事,灭性伤生,以所难免。"耿朗道:"我于花酒虽则留心,绝不致太过,又得卿不时提撕,想将来亦不致受损。卿与我名虽夫妇,实同朋友矣!"
    乍一看耿朗对梦卿很尊重。梦卿初嫁时已明确地表现了自己对爱情婚姻生活的理解和追求。那时她与耿朗新婚燕尔,不觉得扭曲了对生活的真趣。可现在,她的一番严肃劝谏让人听来不但扫兴,而且做作。耿朗赞扬的"名虽夫妇,实同朋友"一语,正是夫妻感情产生裂缝的开端。在封建社会,丈夫把妻子引为朋友就意味着不把她作为女人。精神上的知遇正是梦卿所企求的。为了这种精神追求,她抛弃了爱情的真性而全不知晓。这一切都为表面潇洒,实则庸俗的耿朗所不容。

    (3)意蕴:呼唤人性复归

   作者对燕梦卿的遭遇无比不平。燕梦卿是个见义勇为、有着义无反顾的精神的奇女子。小说中曾把她比为贾谊。从精神气质上说他们的确相通。
    以梦卿的气质,她的行动绝不同于流俗。她从心底里看不起耿郎之妾"香儿、彩云之放荡淫戏"。作为年青女子她需要爱情,但她却常常把爱束之高阁。程朱理学使她对爱情先有了一道厌恶的心理防线,自然的感情在她看来是卑下的。她过人的才华使她为爱情规定了一个很高的境界。她不应该向普通女人那样沉迷、依恋,而是从精神上把爱情传达给对方,为此,她不惜扭曲了天性。可悲的是,当她把真情传达给丈夫时,风流、平庸的耿朗只感受到教育、劝告,远不如香儿、彩云之娇嗔可爱。
    在燕梦卿所处的环境中,耿朗是她唯一可以爱和可以从他那里接受爱的异性。为了做一个出色的堪为楷模的贤妻,她彻底否定了个人存在的意义,虚伪的道学造就了她狭窄的思维方式。当舅父郑文问她:"甥婿之为人,甥女以为何如?"梦卿竟言不由衷地说了一通大道理:"夫者,妇之天,万有不齐之物皆仰庇于天,妇人一生苦乐皆仰承于夫,以妇而议夫之是非,犹以人而议天之寒暑灾祥也。"郑文道:"此论大是。甥女姐妹五人(指妻妾五人)同处一室,能无各有是非乎?"梦卿道:"是非朝朝有,不听自然无,若五人各以长争长,便如五色之不能相混,惟以短济短,即如五味之相和矣。"从理智上说,梦卿没有在说谎,但在感情上只是大而无当的一种掩饰。她怎么能说出夫妇关系的疏远,妻妾间的勾心斗角呢?她生活得太沉重、艰难了,道学的原则甚至剥夺了她痛苦的权利。过分的克制使她的言行显得那么矫情。这是她爱情悲剧的一个重要因素。
    《林兰香》深受当时流行的才子佳人小说的影响。《林兰香》也写耿朗的风流潇洒,能诗能文。但作者更懂得耿朗的平庸。在爱情上,耿郎怜香惜玉,但没有深刻的感情,更没有专一的对象。对于女人,他只视作玩乐的对象加传宗接代的工具。他无法接受一个试图从精神上干涉他,给他施加压力的"悍妇"。尽管梦卿处处严以律己,力图做道学所理想的淑女,但在耿朗的眼里,她远非合乎理想,因为她犯了道学中的一条很重要的教条:"女子无才便是德。"梦卿是矜持的,察觉到耿朗对她的有意疏远之后,她内心的自信崩溃了。丈夫冷淡她,这一切就不再辉煌!她受到打击远比别人沉重的多,不仅是爱情的失败,更意味着理想和追求的破灭。她整个人都变了样子,请看梦卿被扭曲了的模样:
    一日,秋雨晚作,梦卿方倚窗听芭蕉碎响,耿朗突然而至,且道:"知二娘寂寞,特来赏雨。"梦卿即命夏亭秋阶条几设榻,丹棘青裳行酒烹茶。耿朗连饮数杯,因笑道:"饮香醪,看名卉,已是人生快事,况又国色相对,各在芳龄,志愿足矣!今日必如中秋夜,醉而后止。"梦卿道:"中秋好月,今夜好雨,须畅怀以看菊花洗妆也。"耿朗见无别项言语,乃畅意大饮。须臾秉烛,花气越香,雨声越大,因戏梦卿道:"吾为卿洗妆如何?"梦卿笑而不答,于是乘醉便移待香儿、彩云之谑浪狎邪以待梦卿,梦卿亦受而不辞,次早欢洽如昨,色笑依常。
    在第三十回的这段描写中,读者不难从梦卿的强颜欢笑中听见她内心的暗泣。这次饮酒,是耿朗对梦卿积愤的发泄。他故意使用上次饮酒时同样的语言,当他看到梦卿已不敢犯冒他,一种征服的满足充满了他的全身。他开始了全方位的对梦卿的报复。梦卿没有反抗,她的沉默表现了她的不凡。然而,她的才能、识见和精神境界是她自己无法掩饰也不能泯灭的。小说中写到耿朗满意地感到自己报复了梦卿之后,"走在各处一看,见东套间衣架上搭着一件染过衣服,便是中秋夜酒污的,只道梦卿又要借此谏劝,幡然变色,茶不饮,汤不用,怏怏然走了出来。"感觉告诉他,被征服只是一种假象,他终至黔驴技穷了,冷淡和疏远梦卿确实成了他唯一有效的方法。此后他根本不进梦卿的住所,时时处处刺激她。他出征后往家里寄诗,竟有意无意将梦卿遗漏掉!这,终于形成对梦卿最有力的一击。
    燕梦卿彻底丧失了生存的勇气。对于具有梦卿这样才具的女人来说,一旦陷于窘境,躯体的存在已经没有意义了。她的理想是做一个淑范长存的贤妻,现在她失去了最后的机会。前途如同枯井,再没有荣水滋生。当她意识到自己无法实现人生价值时,面前只有死路一条。她在生下一个男婴之后寂寞地死了。这耿家的第一个孩子本可以给她带来荣耀和牢固的地位,也会让她享受到天伦之乐。梦卿不是凭着本能和对生活的天然兴趣生活着的人,她生活在的一个很强的理念世界里,一旦这个理念世界崩塌了,她"样样都比人强"的强者境界,便成为"件件都不及人"的弃妇境地。
    《林兰香》歌咏的是旧"女德"模范的实践者。燕梦卿是一位具有无比纯净和高尚美质的妇女,尽管作者把她身上固有的人性的闪光纳入到旧女德教条的范围里,其圣洁的光辉仍然掩盖不住。这位巾帼把自己的精神生活自愿地受制于道德规范,以此为最欣慰的归宿。她,将作为封建祭坛上的一个牺牲品,永远给后来的人们以有益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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