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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外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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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贽号卓吾,又号笃吾,泉州晋江人。生于明世宗嘉靖六年,卒于神宗万历三十年(公元一五二七——一六○二年)。 泉州林李二姓同祖。李贽初姓林,“入泮学册系林载贽,旋改姓李,避胜朝讳,去‘载’字”。李贽先世从事航海活动。二世祖李驽,为泉巨商,航吴泛越。洪武年间,“奉命发舶西洋,娶色目人,遂习其俗。”四世祖恭惠,“谙译语,荐为通事官,引日本诸国入贡京城。”“景泰、天顺间,奉简书使外国,不辱朝臣(疑为“廷”字之误)嘉命。”后嗣袭职,“非一世也”。李贽父祖皆回教徒,李贽本人,观其临老遗言,谆谆嘱咐葬式,似亦信奉过回教,但信仰不一,出入佛老。(见林李宗谱,厦门大学抄本)李贽妻黄氏,平生“必不轻履僧堂”,疑亦信奉回教。 李贽自己说:“自幼倔强难化,不信道,不信仙、释,故见道人则恶,见僧则恶,见道学先生则尤恶。”(王阳明先生道学钞附王阳明先生年谱后语)这种性格,或亦与其家世传统有关,也与其壮年以后的经历不相违异。 关于李贽青少年时候的治学情况,有如下记述:“余自幼治易,复改治礼,以礼经少决科之利也。至年十四,又改治尚书,竟以尚书窃禄。然好易,岁取易读之。”(李氏文集卷一一易因小序) 嘉靖三十一年(公元一五五二年),李贽二十六岁,中福建乡试举人。中举后,因“困乏,不再上公车”(林李宗谱卓吾公传)。三十岁,任河南共城(辉县)教论。共城为邵雍居住之地,有安乐窝,在苏门山百泉之上,因是日遨游百泉之上。但是“在百泉五载,落落竟不闻道”(焚书卷三,卓吾论略)。 李贽三十四岁,升任南京国子监博士,到官后数月,父殁,丁忧回福建,守制三年。三十六岁,到北京候选。 “三年服阕,尽室入京。……居京邸十阅月不得缺,囊垂尽,乃假馆授徒。馆复十余月乃得缺。称国子先生如旧官。”(同上)在国子监,李贽跟祭酒、司业等人格格不入。未几,祖父病殁。李贽把家眷安顿在共城居住,买田耕作自食,自己隻身回福建,料理葬事。三年后,李贽四十岁,再到共城。 “吾时过家毕葬,幸了三世业缘,无宦意矣。回首天涯,不胜万里妻孥之想。乃复抵共城。”(同上)家眷在共城的三年生活,十分艰苦,岁荒乏食,两个幼女因而相继病死。李贽追述这一段情况时说: “岁果大荒。居士所置田仅收数斛稗。长女随艰难日久,食稗如食粟。二女、三女遂不能下咽,因病,相继夭死。老媪有告者曰:‘人尽饥,官欲发粟,闻其来者为邓石阳推官,与居士〔有〕旧,可一请。’宜人曰:‘妇人无外事,不可。且彼若有旧,又何待请耶?’邓君果拨己俸二星,并驰书与僚长各二两者二至。宜人以半籴粟,半买花,纺为布。三年衣食无缺,邓君之力也。”(同上) 季贽初抵共城家里,“入门,见室家,欢甚。问二女,又知归未数月 俱不育矣。此时黄宜人泪相随在目睫间,见居士色变,乃作礼,问葬事及其母安乐。居士曰:‘是夕也,吾与室人秉烛相对,真如梦寐矣!乃知妇人势逼情真,吾故矫情镇之,到此方觉屐齿之折也’。”(同上) 在共城全家合聚以后,一同到北京。在北京李贽补官礼部司务。有人对他说司务之官比国子博士更穷,如何能忍耐。然而他为了“访学”、“闻道”,安之若素: “人或谓居士曰:‘司务之穷,穷于国子,虽子能堪忍,独不闻焉往而不得贫贱语乎?’盖讥其不知止也。居士曰:‘吾所谓穷非世穷也,穷莫穷于不闻道,乐莫乐于安汝止。吾十年余奔走南北,只为家事,全忘却温陵百泉安乐之想矣。吾闻京师人士所都,盖将访而学焉’。”(同上) 在北京任礼部司务的一段时间,开始接触到王守仁的学说,“五载春官,潜心道妙”。袁中道称他此时“久之有所获,超于语言文字之表”(李温陵传)。这时李贽追念他父亲,“恨不得起白斋公于九原,故其思白斋公也益甚,又自号思斋居士。”又有人对他说:“子性太窄,常自见过,亦时见他人过,苟闻道,当自宏阔”,于是又自称为宏父居士。(焚书卷三卓吾论略) 隆庆四年(公元一五七○年),调任南京刑部员外郎,至万历五年(公元一五七七年)止,共七年。在南都任职的七年中,相识的有耿定向、耿定理、焦竑等。后来耿定向的假道学面貌露出时,李贽与之互相辩难。在此后一二十年中,李贽和耿定向二人的辩学书实际上反映了反抗封建礼教和维护封建礼教之间的斗争。至于李贽对耿定向的弟弟定理以及定向的学生焦竑则一直为莫逆的朋友。 在南都时,李贽又见过王守仁的弟子王畿以及泰州学派的罗汝芳。李贽对王、罗二人都很崇敬。这一时期的重要关键是李贽师事泰州学派的学者王襞。王襞是王艮的儿子,幼闻庭训,王艮在淮南讲学,王襞长时期在左右,对“乐学”之说,发挥尤多。 万历五年(公元一五七七年)李贽任云南姚安知府。在公余之暇,仍从事于讲学。他居官的准绳是“一切持简易,任自然,务以德化”,而且“自治清苦,为政举大体”。袁中道的李温陵传记他此时,“法令清简,不言而治。每至伽蓝,判了公事,坐堂皇上,或置名僧其间。簿书有隙,即与参论虚玄,人皆怪之”(珂雪齐文集卷八,以下即注李温陵传),这颇似罗汝芳的作风。当时云南边境少数民族很多,上官严刻,他说:“边方杂夷、法难尽执,日过一日,与军与夷共享太平足矣”(焚书卷四豫约感慨平生)。可见他为政以不扰民为念,这与当时害民虐民的官吏是相对立的。 在姚安居官三年以后,他厌恶簿书的生活,袁中道记他“久之,厌圭组,遂入鸡足山,阅龙藏,不出。御史刘维奇其节,疏令致仕以归”(李温陵传)。 李贽的二十多年的宦游生活,使他深感受人管束之苦。焚书卷四豫约感慨平生说:“余唯以不受管束之故,受此磨难,一生坎坷,将大地为墨,难尽写也。为县博士,即与县令、提学触。为太学博士,即与祭酒、司业触。……司礼曹务,即与高尚书、殷尚书、王侍郎、万侍郎尽触也。……最苦者为员外郎,不得尚书谢、大理卿董并汪意。……又最苦而遇尚书赵。赵于道学有名。孰知道学益有名,而我之触益又甚也。最后为郡守,即与巡抚王触,与守道骆触。……此余平生之大略也。”这是多年居官生活的总结,反映了处处与上司抵触的情况。这种抵触,实质上是李贽的反封建思想与封建主义的抵触。他解官以后,并不回乡,携妻女往湖北黄安依耿定理。自称: “我老矣,得一二胜友,终日晤言,以遣余日,即为至快,何必故乡也?”(李温陵传) 在李贽云南辞官的前一年(万历七年,公元一五七九年),何心隐被楚抚王之垣缉捕杀害于武昌。李贽对这件事极为愤怒,曾著文二篇为何辩冤,并表示对何的景仰。后来他给焦竑的信中,提起何心隐说: “何心老英雄莫比。观其羁绊缧绁之人,所上当道书,千言万语,滚滚立就,略无一毫乞怜之态,如诉如戏,若等闲日子。今读其文,想见其为人。其文章高妙,略无一字袭前人,亦未见从前有此文字,但见其一泻千里,委曲详尽。观者不知感动,吾不知之矣。奉去二稿,亦略见追慕之切。”(续焚书卷一与焦漪园太史书) 信中所称论何心隐者二篇,今焚书卷三中有何心隐论一篇;另一篇,未见。焚书卷六有赠何心隐高第弟子胡时中五绝一首: “三日三渡江,胡生何忙忙?师弟恩情重,不忍见武昌。”这诗当作于云南解官后初到黄安时,可见他对何心隐及其弟子的同情。李贽一生未有机会与何相识,他在与焦漪园太史书中曾引以为憾: “弟向在南都,未尝见兄道有此人也,岂兄不是之耶,抑未详之耶?若此人尚不是,天下古今更无可是之人类,则其所是者又可知也。”(焚书卷一) 李贽从五十五岁(万历九年,公元一五八一年)到五十八岁(万历十二年,公元一五八四年)三年中都携家居住黄安,似在耿定向家,教授耿家的子弟。其间万历十一年王畿卒,李曾著王龙溪先生告文,对王畿表示敬仰,如称王畿为“圣代儒宗,人天法眼”,又说“先生今既没矣,余小子将何仰乎? 在黄安时,李贽与耿定理是相契的,与其兄定向是相背的。耿定向在李贽看来是乡愿、是假道学的代表人物。万历十二年耿定理死去以后,自然与耿定向不能相容,再在黄安耿家住下去了。耿定理死时,李贽有五言长诗三首哭耿子庸(定理字)。十月,李贽从黄安移居麻城,因无馆住宿而返。第二年(万历十三年)三月才定居于麻城龙潭湖上的芝佛院。龙潭距城三十里,一般人不易走到。他从此安静地读书著作,与一二相知者讲学。麻城人刘侗记载说: “子庸死,遂至麻城龙潭,筑芝佛院以居。……至必以舟,而河流沙浅,外舟莫至,以是远隔缁素,日独与僧深有、周司空思敬语。然对之竟日,读书已,复危坐,不甚交语也。”(帝京景物略李卓吾墓条) 移居麻城的时候,李贽将妻女送回福建,自己孑身居芝佛院,“既无家累,又断俗缘,参求乘理,极其超悟,剔肤见骨,逈绝理路。出为议论,皆为刀剑上事,狮子迸乳,香象绝流,发咏孤高,少有酬其机者。”(李温陵传) 李贽对封建制社会的虚伪欺骗,一向表示愤怒,并且坚决地反对。他的讲学处处都击中了封建主义的意识形态假道学的要害,他发出的言论“皆为刀剑上事”。他斥责封建统治阶级的虚伪说: “盖其人既假,则无所不假矣。由是而以假言与假人言则假人喜,以假事与假人造则假人喜,以假文与假人谈则假人喜。”(焚书卷三童心说) 他的所谓虚假对立面的真实(童心),即他说的日常经验的生活,他后来从理论上予以发挥。这和禅学的脱俗存真的口头禅形式的语言相似,而实则意义相反。他的反假道学的“异端”精神,只有他的少数友人是了解的。如李贽初到麻城,焦竑自南京有寄宏甫二首: “归田仍作客,散步自安禅;去我无千里,相违忽二年。梦醒江阁雨,心折楚云天;寥落知音后,愁看伐木篇。”“风雨秋偏急,怀人鬓欲丝;飘零违俗久,岁月著书迟。独往真何事,重过会可期;白门遗址在,相为相茅茨。”(澹园集卷三九) 诗中所谓“相违忽二年”是因万历九年冬焦竑曾来黄安见过李贽,痛饮十日而别。所谓“心折楚云天”、“怀人鬓欲丝”都表示了焦对李贽的景仰怀念。而诗中的“独往”、“违俗”等字句不同于一般滥调,而是真实地写出了李贽的异端性格,“独往”、“违俗”,就是在黑暗中坚持真理而与腐败的封建制度相对立的抽象词汇。 焦竑之所以认为李贽是知音,是由于二人的见解有类似之处。纪昀说: “(焦竑)友李贽,于贽之习气沾染尤深。二人相率而为狂禅,贽至于诋孔子,而竑亦至崇杨、墨,与孟子为难,虽天地之大,无所不有,然不应妄诞至此也。”(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一二五焦弱侯问答,并参看焦氏笔乘支谈篇) 可见焦竑在正统派的眼中也是一个“ 异端”。 李贽在龙潭的生活,可以从下引石潭即事诗中看出: “十卷楞严万古心,春风是处有知音,即看湖上花开日,人自纵横水自深。” “若为追欢悦世人,空劳皮骨损精神,年来寂寞从人谩,只有疏狂一老身。”他不愿劳损精神以取悦于假道学和封建统治者,而疏狂寂寞地生活着。袁中道纪述李贽在龙潭芝佛院的读书著作情况说: “与僧无念、周友山、丘坦之、杨定见聚,闭门下键,日以读书为事。性爱扫地,数人缚帚不给。衿裾浣洗,极其鲜洁。拭面拂身,有同水淫。不喜俗客,客不获辞而至,但一交手,即令其远坐,嫌其臭秽。其忻赏者,镇日言笑。意所不契,寂无一 言。滑稽排调,冲口而发,既能解颐,亦可刺骨。所读书皆抄写为善本,东国之秘语,西方之灵文,离骚、马、班之篇,陶、谢、柳、杜之诗,下至稗官小说之奇,宋、元名人之曲,雪藤丹笔,逐字双校,肌擘理分,时出新意。其为文不阡不陌,摅其胸中之独见,精光凛凛,不可迫视。诗不多作,大有神境。”(李温陵传)李贽自述这一段生活时说: “日夕唯僧,安饱唯僧,不觉遂二十年,全忘其地之为楚、身之为孤、人之为老、鬚尽白而发尽秃也。余虽天性喜寂静,爱书史,不乐与俗人接,然非僧辈服事唯谨,饮食以时,若子孙之于父祖,然亦未能遽尔忘情一至于斯矣!”(续焚书卷二释子须知序)李贽的大部分著作是在这个时期完成的。这期间他曾把头发剃掉,袁中道记载此事: “一日,恶头痒,倦于梳栉,遂去其发,独存鬓须。”(李温陵传)李贽自己说明剃发的原因是: “我所以落发者,则因家中时时望我归去,又时时不远千里来迫我,以俗事强我,故我剃发以示不归,俗事亦绝然不肯与理也。又此间无见识人多以异端目我,故我遂为异端,以成彼竖子之名。兼此数者,陡然去发,非其心也。”(续焚书卷一与曾继泉书) 关于剃发问题,据林李宗谱所载,又有另一因缘。 “或曰:祖伯之遁迹缁黄也,以获遇异人,遗识龙湖,故潮阳托释老自遣。其然乎?余又安能知之?又安敢妄为论之?”(林李宗谱) 李贽不是避世的隐者,相反,他有倔强的性格,坚持真理,反对封建名教,他之所以去发,是敢于与封建制社会决裂,敢于冒封建制社会之大不韪,因此自居“异端”,“以成彼竖子之名”。 李贽经年在外不返故乡,是因为怕回乡后,受地方官管束。他居麻城龙潭,一方面与友人讲学,另一方面,又对封建制社会进行批判。所以他的焚书一经出版,就遭到封建统治者百端非毁,列为禁书,而“少年高旷豪举之士,多乐慕之”(沈瓒近事丛残)。从正面反面的反应看,可以看出他的斗争激起了不小的波浪。 李贽在龙潭芝佛院也供奉孔子。从落发“ 异端” 者在佛堂尊孔的表面事实来看,已足显示出对于“信仰”的一种讽刺,这里的含义,与其说是对宗教的默认,不如说是对宗教的嘲弄!他所以挂孔子象,据他说,与一般人不同,而又与他们相似,所谓“吾从众”。 他说: “人皆以孔子为‘大圣’,吾亦以为大圣;皆以老佛为‘ 异端’,吾亦以为异端。人人非真知大圣与异端也,以所闻于父师之教者熟也;父师非真知大圣与异端也,以所闻于儒先之教者熟也;儒先亦非真知大圣与异端也,以孔子有是言也。其曰‘圣则吾不能’,是居谦也;其曰‘攻乎异端’,是必为老与佛也。儒先亿度而言之,父师沿袭而诵之,小子曚聋而听之。万口一词,不可破也,千年一律,不自知也。不曰‘徒诵其言’,而曰‘已知其人’;不曰‘强不知以为知’,而曰‘知之为知之’,至今日虽有目无所用矣。余何人也,敢谓有目?亦从众耳。既从众而圣之,亦从众而事之,是故‘吾从众’,事孔子于芝佛之院。”(续焚书卷四题孔子象于芝佛院) 他借尊孔的仪式,实质上反把封建制社会中信仰主义者的虚伪形象,如实地描绘出来。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李贽透过了文学的讽刺笔调,利用了相同形式之下的反语,正在揭露他和封建制社会礼俗的矛盾。在同一的形式下,对待“大圣”与“异端”有两种态度和两种看法,人们指斥他为“异端”是一个含义;他自己承受了异端的头衔又是一个含义。前者是反动的,后者是反抗的。人们都信仰孔子,是一个含义;他也尊祟孔子,又是一个含义。前者是信仰的态度,后者是批判的态度。这里已涉及到李贽思想的性格,下面还要详细分析。 李贽从五十八岁起到七十六岁卒年为止,十八年中大半时间都在麻城。这期间,他不断地与封建恶势力作斗争。在麻城讲学,“儒释从之者几千、万人”(沈瓒近事丛残),“一境如狂”(顾炎武日知录卷一八)。而这些后来都成为封建统治者对他加以陷害的罪名。 李贽在麻城六十四岁时(万历二十一年,公元一五九三年)认识了在当时文学上反对复古主义的公安三袁兄弟袁宗道、袁宏道、哀中道。次年,袁宏道(字中郎)又来麻城访李贽,二人并同至武昌。公安县志哀宏道传载: “时闻龙湖李老,冥会教外之旨,走西陵质之。李老大相契合,赐以诗。……留三月余,殷殷不舍,送之武昌而别。” 袁宏道之兄袁宗道,对李贽也表示倾仰,自认为能够了解李贽的一人。他在答李信中说: “不佞读他人文字觉懑懑,读翁片言只语,辄精神百倍,岂因宿世耳根惯熟乎?云中信使不断,幸以近日偶笔频寄,不佞如白家老婢,能读亦能解也。”(白苏斋类集卷一五) 万历二十三年(公元一五九五年)袁宗道致李贽一面,更为推崇: “翁明年正七十,学道诸友,共举一帛为贺。盖翁年岁愈久,造诣转玄,此可贺者一。多在世一日,多为世作一日津梁,此可贺〔者〕二。”(白苏斋类集卷一六李宏甫) 袁中道是宏道之弟,他写的李温陵传详尽地叙述了李贽的一生。 李贽反封建的思想,无疑对三袁兄弟的文学思想有很大影响。 李贽焚书刊成于万历十八年,其中搜集了历年来的书答、杂述、读史短文及诗等,共六卷,对封建礼教和假道学作了有力的抨击。例如卷五唐贵梅传中说: “卓吾子曰:先王教化,只可行于穷乡下邑,而不可行于冠裳济济之名区,只可行于三家村里不识字之女儿,而不可行于素读书而居民上者之君子。” 以下李贽举例说明所谓冠裳济济的君子都是些贪贿无耻之徒。这里又在“先王教化”的一个形式之下,揭露出社会的两种人物和两种关系的矛盾。 焚书中尤其使假道学的代表者黄安的绅士耿定向感到难堪的是其中所刊入的与耿论学的信件多封。这些信件揭露了耿定向的伪善面目。 耿定向原是何心隐的友人,又与张居正相善。何被执时,耿不为之援手,而依违其间,卒致心隐被害。这件事充分显露出耿定向的乡愿面貌。李贽在何心隐论中尖锐地加以谴责: “然公岂诚不畏死者?时无张子房,谁为活项伯?时无鲁朱家,谁为脱季布?吾又因是而益信谈道者之假也。由今而观,彼其含怒称冤者,皆其未尝识面之夫。其坐视公之死反从而下石者,则尽其聚徒讲学之人。然则匹夫无假,故不能掩其本心,谈道无真,故必欲划其出类,又可知矣。夫惟世无真谈道者,故公死而斯文遂丧,公之死顾不重耶?”(焚书卷三) 这里李贽认为何心隐是“真谈道者”,是坚持真理的,是没有虚伪的,因此得到人民(匹夫)的同情,以此与耿定向的假道学作了对比,从而也说出这样大胆的命题,“匹夫无假”和“谈道无真”。 耿定向愧愤之余,作求儆书进行反噬,并指使他的学生蔡毅中著焚书辨,进行反驳,又进一步唆使地方上人诬蔑李贽为左道惑众,坏法乱治,加以恫吓和驱逐。其后李贽不能在麻城安居,即肇因于此。 焚书是一面照妖镜,它折射出封建主义的社会矛盾,崇赞“匹夫无假”而拆散了封建主义的特权式的道德律令。作为文学家的袁宏道体会出这书的精神,他说: “幸床头有焚书一部,愁可以破颜,病可以健脾,昏可以醒眼,甚得力。”(袁中郎全集卷二十一) 万历二十四年,李贽七十岁,是年耿定向死。刘东星这时约他往山西沁水。刘后来在明灯道古录首中追忆当时情况,并叙述与李贽相识的经过: “予西鄙之人也,……入楚期年,……闻有李卓吾先生者,弃官与家,隐于龙湖。龙湖在麻城东,去会城(按指武昌)稍远,予虽欲与之会而不得。又闻有讥之者,予亦且信且疑之,然私心终以去官为难,去家尤难,必自有道存焉,欲会之心未始置也。会公安袁生(按指袁宏道),今吴令者,与之偕游黄鹄矶,而栖托于二十里外之洪山寺,予就而往见焉,然后知其果有道者。虽弃发,盖有为也。……嗣后或迎养别院,或偃息宦邸,朝夕谈吐,始恨相识之晚云。…… 比者读礼山中……特遣儿相,就龙湖问业。先生欣然,不远千余里,与儿偕来(按指偕往沁水)。从此山中,历秋至春,夜夜相对,犹子用健,复夜夜入室,质问学庸大义。盖先生不喜纷杂,唯终日闭户读书,每见其不释手钞写,虽新学小生,不能当其勤苦也。”(李氏丛书子集道古录) 其中所称“虽弃发,盖有为也”,说出了李贽的态度是积极的,又说“不释手钞写,虽新学小生,不能当其勤苦”,暗示出他的斗争精神始终不懈,因为他抄写的史籍,即后来所说的“与千万人作敌对”的著作藏书。 次年春初,李贽尚在沁水刘家,曾作刘晋川六十寿序。随后应晋抚梅国桢之约到大同。梅国桢是麻城人,也是与李贽甚相契合的友人之一。李贽著观音问中所称澹然师便是梅的女儿。袁中道梅大中丞传记载他:“尝曰,人生自适耳,依凭轨迹,外张名教,酷非所屑”,又称“女澹然以孀为尼,公不之禁。澹然戒律甚严,于道有入,父子书牍往来,颇有问难。” 这年九月,李贽从大同经居庸关到北京,住西山极乐寺。这时新安汪本钶来从。汪自万历二十二年即来龙湖问学,至李贽死为止,先后相从九年。李最后在狱中给汪有“嗟子胡然泣涕洟,相依九载不胜奇”的诗句。 万历四十六年(公元一六一八年),李贽死后的十六年,汪本钶编辑了李贽晚年的书信诗文而成续焚书,汪本钶在书的序言中对李贽的思想作了以下的评论: “钶从先生游九年,所朝夕左右未尝须臾离也。称事先生之久者无如钶,宜知先生之真者亦无如钶。顾钶何足以知先生哉?则先生之自知也,先生自与天下万世人共知之也。先生一生无书不读,无有怀而不吐。其无不读也,若饥渴之于饮食,不至于饫足不已;其无不吐也,若茹物噎不下,不尽至于呕出亦不已。以故一点撺自足天下万世之是非,而一欬唾实关天下万世之名教,不但如嬉笑怒骂尽成文章已也。盖言语真切至到,文辞惊天动地,能令聋者聪,瞆者明,梦者觉,醒者醒,病者起,死者活,躁者静,聒者结,肠冰者热,心炎者冷,柴栅其中者自拔,倔强不降者亦无不意頫而心折焉。”李贽对于封建主义的是非和名教的批判,就是这样有力地启发当时人们的自觉。因为封建主义的是非与名教观念在李贽认为绝对不是固定的,后人不应该践前人之迹而自束缚。 万历二十六年(公元一五九八年)李贽七十二岁,春天仍在北京,不久与同在北京的焦竑共往南京,在南京曾与利玛窦相见。 万历二十七年(公元一五九九年)李贽七十三岁,藏书六十八卷刻成于南京。藏书体裁略仿纪传体,记载战国至元亡时著者认为重要的历史人物约八百人。本书与焚书一样,反映了李贽的主要思想。李贽曾在与焦弱侯书里,约略透露了著作藏书时的情况: “山中寂寞无侣,时时取史册批阅,得与其人会觌,亦自快乐。非谓有志于博学宏词科也。尝谓载籍所称,不但赫然可纪述于后者是大圣人,纵遗臭万年,绝无足录,其精神巧思,亦能令人心羡。况真正圣贤,不免被人细摘。或以浮名传颂,而其实索然。自古至今,多少冤屈,谁与辨雪?故读史时真如与百千万人作对敌,一经对垒,自然献俘授首,殊有绝致,未易告语。”(续焚书卷一与焦弱侯书) 他读史的过程,就是这样一种批判的过程,“一经对垒”,敌人就“献俘授首”,另一面,历史中真正圣贤的“多少冤屈”,也可以为之“辨雪”。这样和封建主义学者千万人作对敌的著作,显然贯串了战斗的性格。另一书答焦漪园,与上书联系起来看,就更明白了: “承论李氏藏书,谨抄录一通,专人呈览。年来有书三种,惟此一种系千百年是非,人更八百,简帙亦繁,计不止二千叶矣。……其中人数既多,不尽妥当,则晋书、唐书、宋史之罪,非予责也。窃以魏、晋诸人,标致殊甚,一经秽笔,反不标致,真英雄子画作罢软汉矣,真风流名世者画作俗士,真啖名不济事客画作褒衣大冠,以堂堂巍巍自负,岂不真可笑?……今不敢谓此书诸传皆已妥当,但以其是非堪为前人出气而已。断断然不宜使俗士见之。……中间差甚多,须细细一番乃可。若论著则不可改,此吾精神心术所系,法家传爰之书,未易言也。”(焚书卷一答焦漪园) 李贽评量历史人物,一反传统的教条,而根据“予李卓吾一人之是非”。单就他通过历史人物在藏书里所排列的位置,即可以看出了寓一定的褒贬之意。他说:“李氏藏书中,范仲淹改在行儒(按:行业儒臣)、刘穆之改在经国臣(按:当指经世名臣)内亦可。此书弟又批点两次矣,但待兄正之乃佳。”(续焚书卷一与焦弱侯书)。 李贽对藏书的评价,自许甚高。他说: “藏书收整已讫。……一任付梓矣。纵不梓,千万世亦自有梓之者。盖我此书,乃万世治平之书,经筵当以进读,科场当以选士,非漫然也。”(续焚书卷一与耿子健书) 但这书的命运不是如他所期待的那样可以进入经筵科场的,相反,由于他对历史的批判实际上乃是对现实的批判,所以藏书就为封建统治阶级视为一部危险的书,几经毁版焚禁。 万历二十七年冬天,刘东星任河漕总督,约李贽去山东济宁。后又回麻城,在麻城再次受到封建统治阶级的迫害。然而李贽在迫害面前是不会屈服的。在传闻地方官要逮治他时,他在与耿克念书中说: “窃谓史道,欲以法治我则可,欲以此吓我他去则不可。……我若告饶,即不成李卓老矣……故我可杀不可去,我头可断而我身不可辱,是为的论,非难明者。”(续焚书卷一) 又当他听说要拆毁他湖上的芝佛院时,他说: “芝佛院是柳塘(周思久)分付无念盖的。……即人间之家 佛堂也。非寺非庵,不待请旨敕建而后敢创也。若供佛之所,亦必请旨,不系请旨,则必拆毁,则必先起柳塘于九原而罪之。又今乡宦财主人家所盖重帘、画阁、斗拱诸僭拟宸居者尽当拆毁矣。何以全不问也?”(续焚书卷一答周友山书) 然而封建统治者最后终于拆毁了他的芝佛院以及准备死后埋骨之塔。这时马经纶从北通州来接他同入黄蘖山(按:在河南商城县)中,共同谈易。马经纶原任御史,因直言被谪为庶民,对李贽的关系是在师友之间。曾经作书致当道为李贽申辩。 万历二十九年(公元一六○一年),李贽七十五岁,二月中与马经纶同到北通州。即使避地通州,封建统治阶级也不肯放过他,沈德符记载: “……通州马诚所经纶侍御,留(李贽)寓于家,忽蜚语传京师云,卓吾著书诋毁四明相公,四明恨甚,纵迹无所得。”(野获编卷二七) 四明相公为当时大学士沈一贯,而这时另一假道学礼科给事中张问达趁此机会上疏参劾李贽。疏中极尽诬蔑之能事,说: “李贽壮岁为官,晚年削发,近又刻藏书、焚书、卓吾大德等书,流行海内,惑乱人心。以吕不韦、李园为智谋,以李斯为才力,以卓文君为善择佳偶,以司马光论桑弘羊欺武帝为可笑,以秦始皇为千古一帝,以孔子之是非为不足据。狂诞悖戾,未易枚举,大都刺谬不经,不可不毁者也!尤可恨者,寄居麻城,肆行不简,与无良辈游于庵院,挟妓女,白昼同浴。勾引士人妻女,入庵讲法,至有携衾枕而宿庵观者,一境如狂。又作观看问一书,所谓观看者,皆士人妻女也。后生小子,喜其猖狂发肆,相率煽惑,至于明劫人财,强搂人妇,同于禽兽而不之恤。迩来缙绅士大夫,亦有诵咒念佛,奉僧膜拜,手持数珠,以为戒律,室悬妙像,以为皈依,不知尊孔子家法,而溺意于禅教法门者,往往出矣。近闻贽且移通州,通州离都下仅四十里,倘一入都门,招致盍惑,又为麻城之续。望敕礼部檄行通州地方官,将李贽解发原籍治罪,仍檄行两畿各省,将贽刊行诸书,并搜简其未刊者,尽行烧毁,无令贻祸乱于后,世道幸甚。”(明神宗万历实录卷三六九) 明政府随即下令: “李贽敢倡乱道,惑世诬民,便令厂卫五城严拿治罪。其书籍已刊未刊者,令所在官司,尽行烧毁,不许存留,如有徒党曲庇私藏,该科及各有司访参奏来,并治罪。”(明实录卷三六九) 万历三十年(公元一六○二年),李贽七十六岁。春二月,遗言身后白布盖尸,土坑埋葬,似从回教葬仪。统治阶级逮捕李贽,下镇抚司狱。“明日,大金吾置讯。侍者掖而入,卧于阶上。金吾曰:‘若何以妄著书?’公曰:‘罪人著书甚多,具在,于圣教有益无损!’大金吾笑其倔强,狱意无所置词,大略止回籍耳。”(李温陵传)三月十五日,李贽于狱中取剃刀自刭,次日死。这位反封建的老战士,经过毕生的战斗,终于被统治阶级以“敢倡乱道,惑世诬民”的八字罪案迫害而死。 李贽的著述,数量十分巨大,达几十种之多,但是基本著作只有主要的几种。由于李贽著述中反封建思想很突出、很鲜明,统治阶级几次加以禁毁。神宗万历三十年(公元一六○二年)的禁毁是第一次:“其书籍已刊未刊者,令所在官司尽搜烧毁,不许存留。如有徒党曲庇私藏,……并治罪。”熹宗天启五年(公元一六二五年)的禁毁是第二次:“李贽诸书,怪诞不经,命巡视衙门焚毁,不许坊间发卖,仍通行禁止。”清朝乾隆时,李贽的著作仍列入禁书目录。但是,禁毁自禁毁,流行自流行。顾亭林日知录记载:“虽奉严旨,而其书行于人间自若也”,“士大夫多喜其书,往往收藏,至今未灭。” 在李贽著作焚禁而又不断流行的情况下,开了书贾造赝书射利的门路。李贽学生汪本钶谓卓吾“一死而书益传,名益重”,“浸至今日,坊间一切戏剧淫谑刻本批点,动曰卓吾先生。耳食辈翕然艳之”(续焚书续刻李氏书序)。因此,今存名为李氏遗著的许多著作中,当有一部分伪书。但是,汪本钶又说:“先生之书未刻者种种,不胜擢数。”可见李贽著作除藏书、焚书、说书、初潭集、易因等生前已刻者外,未刻者尚多。汪氏之序,作于万历四十八年戊午,上距李贽之死十八年,则李贽著作,身后陆续刊刻,也是有可能的,不一定一概都是伪书。 李氏著作,如何辨伪,是一个专门的问题,从思想学术的内容来看,应着眼其最基本的著作;其他信者传信,疑者存疑;不甚重要者,暂存而勿论。今作李贽著作表,可考见其有问题的,并附注之。 李贽著作表 第一部分 李氏藏书六十八卷(万历二十七年原刻本。另有翻刻本,一种字体略瘦,一种其中李氏评语,量有改动,或改卓吾为旦吾,或改为王生,或改为逸叟,或改为周文从不一,版刻中缝,藏书改称衡鉴,当系焚毁后所翻刻,避忌故改名。) 李氏焚书六卷(明刻本。但今存明贝叶山房张氏刻本,当非原刻。其中有部分作品经过删削,例如卷一答耿司寇止于“何其相马于牝牡骊黄之间也”,而二十卷本李氏文集卷三同书,则在此句之后,尚有大段文字,约及全书三分之一以上;又如卷二又与焦弱侯,李氏文集卷三作又与焦秣陵,开首比焚书多 一段文字。又贝叶山房张氏刻本焚书卷六有塞上吟、九日 坪上三首,晚过居庸等诗,万历二十四年李贽赴山西刘东 星约以后之作。豫约亦在万历二十四年作,龙溪先生文录抄序在万历二十六年作,而焚书第一次出版则在万历十八 年。故知贝叶山房张氏刻本焚书,非万历十八年麻城刻本。) 初潭集三十卷(明刻本。中国科学院图书馆藏。) 易因二卷(明刻本。) 王龙溪先生文录抄九卷(明万历二十七年刻本。) 以上诸书,均李贽生前刻成。 第二部分 九正易因二卷(易因改正本。旧抄本,有巢可托印。分订八本。中国科 学院图书馆藏。) 李氏文集二十卷(顾大韶校。明刻本。当即四库总目提要所称之李温陵 集二十卷。提要谓:“是集一卷至十二卷为答书、杂述,即焚书也;十四卷至十七卷,为读史,即摘录藏言史论也〔按:有未尽然者〕,十八、十九二卷为道原录〔原为古之误〕,即说书也〔按:道古录非说书〕,第二十卷,则以所为之诗终焉。”似此,则李温陵集二十卷即李氏文集二十卷,篇第相同。但提要说法有些错误,盖执笔者未深考。此书虽后出,但价值较高。其中一至十三卷部分,书答部分比较完全,价值较贝叶山房张氏本焚书为高。) 李氏续藏书二十七卷(陈仁锡评正,焦竑曾加修补,明刻本。) 李氏续焚书五卷(汪本珂辑。虹玉斋刻本,附李温陵外纪。) 李氏丛书十二本(明刻本。内:道古录二卷,心经提纲一卷,观音问一卷,老子解上下二篇,庄子解上下二篇、孙子参同上、中、下三卷,墨子批选二卷,因果录上、中、下三卷,净土决一卷,暗然录最四卷,三教品一卷,永庆答问一卷,共十二种。价值较高。其中一部分,在李贽生前以单行本印行。) 李氏六书六卷(李维桢删订。明刻本。内:厉朝藏书一卷,皇明藏书一卷,焚书书答一卷,焚书杂述一卷,丛书彙一卷,说书一卷。虽属节本,但价值较高。在说书未出现前,此书所选录的,可以参考。) 卓吾老子三教妙述(又名言善篇)四集。(明万历四十六年宛陵刘逊之刻本。) 阳明先生道学钞八卷,附阳明先生年谱二卷(明万历三十七年刻本。) 以上各书,是在李贽身后刻成的。有些辑集之作,其中的单行本,则刻于李贽生前。 第一、二两部分为李贽著作的主要部分。 第三部分 四书评:大学一卷,中庸一卷,论语十卷,孟子七卷(明刻本。四库总目提要卷一百十九子部二十九、杂家类三、列疑耀,下云:“相传坊间所刻贽四书第一评,第二评,皆叶不夜所伪撰。”按周亮工因树屋书影:“叶文通名昼,无锡人,多读书,有才情,留心二氏学,故为诡异之行,迹其生平,多似何心隐。或自称锦翁,或自称叶五叶,或称叶不夜,最后名梁无知,谓梁溪无人知之也。当温陵焚、藏书盛行时,坊间种种借温陵之名以行者,如四书第一评、第二评,水浒传,琵琶、拜月诸评,皆出文通手。”按:李贽有论拜月、西厢、琵琶、玉合、昆仑奴、红拂诸评,水浒传有序,俱见焚书、续焚书。是则叶所评书,均与李贽所评书合。其他,且勿论,我们所见四书评一书,并无所调第一评、第二评等称谓,而精神内容、文字风格与李贽其他著作吻合,提要仅指为“相传”系叶所伪撰,可能即本周亮工之说,并未确证。因此,仍定为李贽的著作。) 读升庵集二十卷(明刻本。) 枕中十书六卷(明刻本。有:精骑录、筼窗笔记、贤奕选、文字禅、异史、博识、尊重口、养生醍醐、理谈、骚坛千金廖等十门。) 世说新语补二十卷(明刻本。) 坡仙集十六卷(明刻本。) 评选三异人集二十四卷(明刻本。评选方正学、于节阁、杨椒山著作。) 其他评水浒、西厢、幽闺、浣纱等小说戏曲。 以上真伪参半,须加考定。 其余评残唐五代演义等,当系伪书,疑耀,非李贽作。其他未见之作,如说书等,当进一步访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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