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与法家传统兼谈秦国的统治思想

李建广

(南京大学中文系)

 

  自古研究荀子之思想者,多走两条路:一,把荀子放入儒家的各学派中纵向的对比;二,把荀子作为先秦最后一位儒学大师与其他各派加以横向的比较研究。在此基础上,衍生出对荀子思想各个方面的研究。本文试图借鉴这两条路数,但力图把荀子放入先秦法家的序列中,从这一角度探求其与法家的关系及其对秦帝国统治思想的影响,进而突出荀子在先秦思想史中的地位。

  若论法家传统,最早可追溯到春秋时期的管仲。管仲的主要言行集中在《管子》[1]一书,其书论及农,商,战,君臣关系,国际形势等各个方面。其中对霸,法,权的论述可谓开了法家之先河。

  管仲对“霸”的阐释很有特色。管仲的“霸”是“尊王攘夷”,不灭国,维持诸夏联盟,齐王即是联盟的实际首长,召集人,很接近于王道。它的实质就是利用现有的西周政治遗产来探索新的国家形态。这种霸政“可以说是变相的封建中心”这种特色是有着很深厚的社会土壤的。春秋时期是典型的贵族政治时代。在国际上,各国统治集团其实是家属集团,“异姓是舅,同姓是伯叔,不为亲戚,即为婚媾。”[2]在国家内部,国君与贵族都是宗亲昆弟。这种贵族的政治表现在国际上就是克制的战争,表现在国内就是君主权力极大的受制约。可以说“春秋时代,实可说是中国古代贵族文化已发展到一种极优美,极高尚,极细腻雅致的时代。”[3]这种社会背景也深深影响了管仲对法的解释。

  关于法,管仲在《明法解》中说:

  明主者,有术数而不可欺也,番于法禁而不可犯也,查于分职而不可乱也。群臣不敢行其私,贵臣不得蔽贱,近者不得塞远,孤寡老弱不失其所职,境内明辨而不失逾越。

  可见,法的作用是为社会各阶层各力量的地位予以明辨,稳定社会秩序。这也是后世法家论法的主要基点之一。但此时管仲论法的特殊时代背景又决定了他对法的认识与应用大不同于后世尤其是荀子后法家的法。

  管仲论法特别强调君王与贵族的关系,主张君主专其威势与法制,君臣分道。但当时那种在很大程度上受血缘关系影响的贵族政治却使管仲这种对国家机器的构建理论很难实现。因此管仲的法对礼有很大的依附性。《管子》开篇就提出礼义廉耻,国之四维之说。礼起源于原始宗教的祭祀仪式,后来成为在宗法分封的基础上西周君王贵族等各阶层的生活准则与风尚,成为维系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可见,管仲的法是试图把西周的礼逐渐规则,制度化,加强国家的官僚化,礼终将是让位于法的。这就与孔子强调的礼发生了冲突。孔子认为,这种生活准则,风尚是好的,世道乱的原因不是因为礼不适应新局势而是人们不知礼。因此,他要把礼加以改造和推广,应用到全社会。无怪乎孔子在《论语·八佾》针对管仲改造政府的措施批评道:“管仲之器小哉……官事不摄,焉得俭乎。”

  这两种不同的方向也就播下了儒法殊途的种子。但从另一角度看,这也是以后儒法融合共同构建国家的种子。这种融合势必是一相当长的过程,但关键人物的作用却不可忽视。后文将加以论述。

  到春秋末战国初期,法家理论在更广的范围内得以实践。在法家试图把国家规则化,制度化的基础上出现了明显不同于管仲时期的的特点。

  这种变化是紧承着吴起,李克在魏国的变法而开始的。变法的内容在此不过多阐述,但有一方面——对贵族的打击和使平民势力参与国家政权——却对了解法家的因革至关重要。同样值得注意的是,当时各国的变法都涉及到了打击贵族这一问题。可见这并不是一特殊现象,而是当时的一个时代特征。它所反映的就是社会的结构向君王,政府和下层平民共存的方向发展,贵族这一阶层正趋向没落,并被抽离出原有社会结构的时代背景。近人许悼云关于春秋战国贵族数作过一统计:公元前572年到543年23个,公元前542到513年14个,前512到483年13个,前483到464年仅剩7个。[4]也正是贵族政治的解体,新的国际形势下,国家的生死存亡更是悬于一线。这就要求国家对高效率政府和人才的需求。再回过头来看一看法家,它先天的具有政治的功利主义的因子。可以说,正是这种时代背景与法家血统的结合把法家推向了一个更细致,更成熟,更成功的阶段。

  周慎到虽仅留下《慎子》[5]七篇,但亦可从中看出此时期法家的概况。他认为国家应建立在一整套硬性的规则上,“权术,所以立公正也。书契,所以立公信者。度量,所以立公番也。法制礼籍,所以立公义者。”同时,也主张国君“以能受事”。但以上诸多论述都必须建立慎子所偏重的“势”上,在他看来只有有了“势”规则才能建立,一切举措也才能贯彻。

  腾蛇游雾,飞龙承云,云罢雾霁,与蚯蚓同,则失之所乘也。故贤而屈不肖者,权轻也。不肖而服于贤者,位尊也。尧为匹夫,不能使其邻家,至南面而王,则令行禁止。由此观之,贤不足以服不肖,而势位足以屈贤矣。

  由此,国君必须专“势”,且必须严格的超出于臣子贵族,如此才能使国家很好的运转。

  此时期另一个比较有特色的法家人物是申不害。他强调治国应用“术”,即提倡国君应精于阴谋,用“术”来驾驭天下。此理论历来遭到诸多批评,钱穆更是把其作为典型放在“以术数保持禄位的不忠实态度”的学术低潮阶段。但如把它放在法家的序列中,则这种理论对法家理论的完善和补充是显而易见的。同时,它所反映的时代背景也不容忽视,钱穆在评价其治国之术时又说:“此等理论,见出已在贵族政府彻底破坏,官僚政治代兴之时。”[6]

  接下来,要分析的就是很重要的法家理论家与实践家--商鞅。对其法家理论的分析将承以上思路,另外要关注的是秦朝的民风,政治风尚及商鞅对其的改造。

  商鞅的富国强兵之道乃“农”“战”二字。“国之所以兴也,农战也。”[7]但商鞅也认识到让人民喜农乐战的难度,“夫农,民之所苦。而战,民之所危也。”那为了富国强兵又如何做到这点呢?同样是基于法家对人性本有恶端的认识(人性恶尚没有正面的表述),他认为“民生则计利,死则虑名”国君只要掌控了名利所出即可使民“尽力”“致死”。但名利所出一定要是“常”,不因私害公,让人民信服的。这就要靠法了!所谓“一赏,一刑,一教”就是要建立法的制度。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法的制度是贯穿于整个政府体系的。“天子置三法官。殿中置一法官,御史置一法官及吏,丞相置一法官。诸侯郡县,皆各位置一法官及吏。”可见,整个政府的运转是建立在法,法官,吏的基础上的。

  商鞅论法的深度与特色远不止于此。他不仅要把政府的运转,君臣等社会力量的关系建立在法上,还要让整个国家依托于法。其中,影响甚大者莫过于“以吏为师”了。这也是我要分析的“吏”的重大作用之一。商鞅认为“以吏为师”推行的条件是每个官吏必须懂法并且还要乐于传法。这种要求不是道德上的,而是法律上的。当有民问法时,“主法令之吏不告及之罪”。显然,用法“武装”的吏是守法,传法的重要力量,也是商鞅想用法改造政府,社会甚至民族文化的高远理想背后的重要力量。“吏”的另一重要作用是:它是由春秋贵族统治走向战国新型国家的重要推动力。商鞅论述的吏多为士,他们的任务就是各展其能的在国家机器中服务于君王,而不是像贵族一般只是低程度上服从于君王或国家机器。这就削弱和打击了贵族的政治影响,使君王的权力更加集中。这既是时代背景的反应也推动了新时代的到来。

  由以上分析可看出,商鞅对法家的“法”进行的系统化的整合与实践。如果说管仲时期的法在很大程度上是与“礼”或贵族的妥协,那这时期的法就是走上了与“文化儒家”尖锐对立并力图建立高效率官僚体系的路。

  但凡研究商鞅者,都会入到一个问题—-相对于同时其他国变法,为什么商鞅的变法最彻底?并且不会因“身裂”而废?此中固有其理论的优越性或商鞅本人的才智,但恐怕远不及秦的民族特性与其理论契合的影响。商鞅本为卫国公子,他的变法没在卫。吴起在魏,楚变法均有成效但不彻底,不彻底的一个表现就是在吴起离开或死后,两国的变法进程中止。同样,其他各国变法不是程度低就是失败。其影响远不如商鞅在秦的一般。对其原因的分析,有人从各国社会结构社会力量的不同给出一种思路。其实,由于当时交通的阻隔和交流的不便,社会的力量和结构等是深受其地理,文化影响的。

  秦的历史传承在《史记·秦本纪》中有较详细地描述,从秦的祖先到开国,秦的发展轨迹一直与戎交合不离。再考虑到它所处的地理位置——东与中原诸国隔崤函,西与戎等少数民族紧邻,可推见对它“虎狼之国”的评判并非虚言。严耕望先生说:“又按秦本西戎,居陇山以西之秦谷。丰镐既为犬戎所陷,秦人亦以西戎入据其地,故渭水盆地本参戎狄之俗。”[8]此种推测很是严密,同时他又引《贾谊新书》中对秦社会风习的详细表述得出“秦民俗亲戎狄”的结论。深为可信。

  那么这种民俗是怎样影响到商鞅的变法和秦以后的发展的呢?可以说这种民俗是秦的民族底色,是一张白纸。这张白纸是由善攻战,组织严,民质朴等因素融合而成的。正是这种特性使得法家的理论有更大的发挥余地,为法家理论的实践提供了天然的优越场地。关于这方面问题后文将再加论述。

  以上略论荀子之前的法家诸派思想及其演变,接下来论荀子思想才可见其特殊性与在先秦思想史中之重要地位。

  历来多把荀子看作儒家学者,但他与一直所谓的正统——孟子一派有莫大的不同。梁启雄在《荀子简释·自序》中对荀孟思想作了一个较全面的比较:“孟子言性善,荀子言性恶;孟子重义轻利,荀子重义而不轻利;孟子专法先王,荀子兼法后王;孟子专尚王道,荀子兼尚霸道。”从此亦可看出荀子思想的复杂性。那荀子和法家传统有什么联系呢?如有,那么他对法家的理论有什么影响呢?再进一步,他和秦帝国的统治思想是什么样的关系呢?这些都是我在下文要讨论的问题。

  在讨论这些问题之前,有必要对荀子生活和活动的时代作一简单的考察。荀子生卒年不可考,但根据其活动言行可推断,他大致生活于公元前336年到公元前236年之间。这相对于前文所说的贵族社会,变法时代又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呢?

  公元前286年荀子使来游齐,也就是两年前,燕昭王联合秦﹑魏﹑韩,赵下齐七十余城,齐湣王走莒。前259年至257年,荀子游赵议兵。也就是一年前,秦将白起破赵军于长平,坑赵卒四十万。前255年荀子赴楚,被春申君任为兰陵令,在此前不久,秦拔楚之鄢﹑郢,楚怀王幽死于秦……就从此政治军事斗争来看,这时的大国争霸正处于白热化阶段。换句话说,当时正是大一统的前夕。这时正是各力量重组,社会秩序重建的一个关键时期。它对当时士阶层的影响也是巨大的。

  综观全局来看,士阶层普遍坚守的“势”尊于“道”传统正在发生改变。[9]士与君王或官僚体系的关系正悄悄的由“稷下学宫”似的“亦师亦友”“不治而议论”转向士为臣子,融入政府的官僚体系的方向。荀子主要活动于“稷下学宫”的后期,在学宫“最为老师”,并目睹了它的解体。他的“道”也是复杂的。他是坚持“道统”为先的,这点力来无多争论。由他在《非十二子》对当时士的批评即可显见:“今之所谓士仕者,污漫者也,贼乱者也,恣雎者也,贪利者也,触抵者也,无礼义者而唯权势之嗜者也。”[10]这不仅说明了荀子的“道统”关,也印证了当时“势”于“道”的紧张关系。但荀子的“道”又有了些变化。他论礼义是从“性恶”的角度,认为礼义不是由内而外的修养推衍二处,而是作为一种外在的必须有的束缚来整顿秩序的。“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起乱业,故制礼义以分之。”从这一角度来看,荀子的“礼”近于“法”。正是他的这种巧妙的突破为法家注入了新的活力,后文将予以详述。可以说荀子是道统的最后一位士,也是新时代的第一位士。

  从各“家”来看,当时没有哪一“家”能完全取得求霸心切的君主的急切需求,也没有哪一“家”能不面临它派空前强劲的攻击(这也是当时名辨思潮的一个重要表现),更严重的是各“家”内部空前的分化。显然,孟子的“仁政”效果来得太慢,正如陈来所言:“在制度与秩序重建的战国后期,《诗书》的缓慢的文化作用赶不上政治的急迫需要。”[11]那法家的法﹑术﹑势理论是不是适应了这一时局的需求呢?“尚法而无法,下修而好作。上则取听于上,下则取从于俗,终日言成文典,及紃察之,则倜然无所归也,不可以经国定分。”显然,在荀子眼中这也是不足取的。同样对于商鞅理论构建的秦,荀子指出:

  兼是数具者而尽有之,然而县之以王者之功名,则倜倜然其不及远矣,是何也?则其殆无儒邪。故曰:粹而王,驳而霸,无一焉而亡。此亦秦之所短也。

  在当时法家理论的弊端尚未暴露的情况下,荀子竟有如此见解!他那敏锐的眼光确实是超越时代的。在《解蔽》篇中荀子对“术”与“势”做出了一针见血的批评:“慎子蔽于法而不知贤,申子蔽于势而不知知。”这些分析与批评对法家以后的变化有着极重要的意义。

  不论从士阶层的角度还是从法家儒家传承的角度,荀子都是一个关键性的人物。以下将结合荀子游历各国等秦统一前的情况再深入分析荀子思想与法家传统的关系及其对秦帝国构建的影响。

  荀子周游各国是很有特点的。他东游齐,西游秦,南游楚,北游赵……而他前代的孔孟等诸儒者,则多活动于以鲁为中心的东方诸国;商鞅,吴起等法家人物则多游历于原三晋之地及周围。[12]可见,若论游历之广,前代诸子则不如荀卿也。难道仅仅是周游的多少问题吗?细加分析,不难得出这是大统一前的政治环境对士的要求。这一结论又恰好佐证了前文对此时期局势的分析。再结合荀子思想即可看出,这些游历的背后有着荀卿极高远的理想——大一统。此思想在文化领域的表现就是他在《非十二子》中论证的“六说者立息,十二子者迁化”。当然在此时代背景下不仅荀子有大一统思想,但真正对政治或后世产生莫大影响的则非荀子莫属。就仅此文化一统而论,秦之“焚书坑儒”即是他的弟子李斯所倡。

  在荀子游历期间,有三则对话对了解荀子的思想至关重要。一是《议兵》,在此篇中,他屡次强调了“君权”“赏罚”“刑威”等观念。“赏重者强,赏轻者弱;刑威者强,刑侮者弱……权出一者强,权出二者弱。”在其后又说:“古者,帝尧之治天下也,盖杀一人,刑二人而天下治。传曰:‘威厉而不试,刑错而不用。'此之谓也。”由此观之,这绝非一般的儒家所有的治国思想。可见,荀子不仅仅是儒家。另两篇是《儒效》与《强国》,《儒效》是荀子与秦王的的对话,在其中他批评了诸多种儒生,并把儒定位为“在本朝则美政,在下位则美俗”。由此可见此时儒的分化与荀子对儒的重新定位;《强国》篇也多次提到“刑”。但荀子的“赏罚”“刑”之类的论述又是大不同于法家的。法家的法是冰冷的规则制度,被司马谈在《论六家要旨》中概括为:“严而少思,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班固在《汉书·刑法志》中也说秦的法家思想是:“毁先王之法,灭礼谊之官,专任刑罚。”而荀子的法却近似于“礼”,他在《荀子》中也特别多次提出“礼义”的重要性,《王制》篇云:“虽王公士大夫之子孙也,不能属于礼义,则归之庶人。虽庶人侄子孙也,积文学,正身行,能属于礼义,则归之卿相士大夫。”前文已略述其“礼”近于法的一面,可见在荀子理论中“礼”与“法”确有某种相通性。而这种相通性正是荀子揉儒入法的表现。

  另外还有一点要特别注意的是,在此三篇中,荀子都论述到了秦,且多是从秦如何强大入手。由此我们可揭开荀子眼中的秦并对荀子的统治思想再作一下探究。

  在《议兵》篇中:

  李斯问孙卿子曰:“秦四世有胜,兵强海内,威行诸侯,非以仁义为之也,以便从事而已。”孙卿子曰:“非女所知也。女所谓便者,不便之便也;吾所谓仁义者,大便之便也。……凡在于军,将率,末事也。秦四世有胜,諰諰皆前行素修也然常恐天下之一合而轧己也,此所谓末世之兵,未有本统也。……,此之谓仁义之兵也。”

  此时,秦强已是海内皆知了。诸子也多拿秦来论证或丰富自己的理论,但荀子既看到了秦之所强在何处,又洞悉了秦之所恐与秦前无“行素修”的弊端。可见,能如荀子这样把秦看得如此透彻的,天下孰有?更加精彩的分析在《强国》篇中出现了:

  力术止,义术行。曷谓也?曰:“秦之谓也。威强乎汤﹑武,广大乎舜﹑禹,然而忧患不可胜校也,諰諰然常恐天下之一合而轧己也,此所谓力术止也。

  接下来,荀子又分别解释了何谓“威强乎汤﹑武”,何谓“广大乎舜﹑禹”。在分析中他都提到了秦之前所未有的强大,但在其后都有一句“然而,諰諰然常恐天下之一合而轧己也”做结。李斯就深入地问道,那怎么办呢?荀子曰:“节威反文。”在荀子眼中秦的霸业已成,正所谓:“是形胜也……古之民也……古之吏也……古之大夫也……古之朝也。故曰四世有胜,非幸也,术也。”古之民﹑吏﹑大夫﹑朝往往是诸子们所向往而不可得的,现在却出现在荀子的视野中,亦见荀子对秦的欣赏与寄予厚望。“反文”即荀子在后文提到的由“霸”而“王”。

  既然荀子对秦艺有深切地分析,那为何他的弟子——韩非与李斯——却把秦推向了法家理论的极端?在此不做过多论述,只略表思考。这是时势使然,而非一两人就能扭转的,这时的人只是历史的工具。秦由霸西戎到霸天下,再加上其民族特性与法家理论的完美结合,这时的秦已是欲罢不能了。只是可悲韩非﹑李斯不能像他们老师一样超出时代作冷静地分析,终不免被时势所蔽,被时势所使。

  最后对荀子的思想再作稍加总结。荀子是先秦思想的集大成者,它不仅把儒家推入了一个新的高度更对法家进行了改造。其后千年中国学术概况与阴法阳儒的统治结构理论就此成熟。梁启超所谓:“自秦汉以后,政治学术,皆出于荀子。”虽有过夸之嫌,但亦不无道理。

注释:

[1]戴望著《管子》(诸子集成本,上海书店,1994年)。关于《管子》一书,今人考证其非管仲所做,而是后人借管仲之名而作,但据其所记史实与言行,应该不会晚于战国初。

[2]许悼云《战国的统治机构与治术》(《求古编》,新星出版社,2006年,第二八五页。)

[3]钱穆,《国史大纲》,商务印书馆,2007年,第七十一页。

[4]其详细数据见许悼云《春秋战国间社会变动》(《求古编,新星出版社,2006年,第二百八十六页)。

[5]钱熙祚校《慎子》(诸子集成本,上海书店,1994年)。

[6]钱穆,《国史大纲,商务印书馆,2007年,第一零五页。

[7]严可均校《商君书》(诸子集成本,上海书店,1994年)。

[8]严耕望《战国时代列国国民与生计》(《严耕望史学论文选集》,中华书局,2006年,第二十七页)。

[9]其详细论述可参看余英时《古代知识阶层的兴起与发展》(《士与中国文化,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

[10]王先谦集解《荀子集解》(诸子集成本,上海书店,1994年)。

[11]陈来《“儒”的自我理解—荀子说儒的意义》,北京大学学报,2007年5月,第二十页。

[12]可参看严耕望《战国学术地理与人才分布》(《严耕望史学论文选集》,中华书局,2006年,第八十八页)。

参考书目:

《诸子集成》,上海书店,1994年。

《史记》,司马迁,中华书局点校本,2006年。

《汉书》,班固,中华书局点校本,2006年。

《士与中国文化》,余英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

《国史大纲》,钱穆,商务印书馆,2007年。

发布日期:2008-03-17
北京国学时代文化传播公司
Copyrigh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