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史证文:柳宗元《黔之驴》
真正杀手的史学解读

曹刚华

(北京师范大学古籍所 100875)

 

  作者简介:曹刚华,1974年生,江苏宿迁人,历史学博士,北京师范大学古籍所博士后研究人员,从事古代文献学、佛教史研究。

  柳宗元的《黔之驴》是中国妇孺皆知的著名寓言,讲的是一头驴,被好事者用船运到黔地,因为遭到当地老虎的骚扰,不胜愤怒踢了老虎一脚,让老虎摸清底细而被吃掉的故事。驴的高傲无知是很可笑,它的死亡也是理所应当。但众多学者在笑的背后又给读者增加了许多思考与研究。

  季羡林先生在1948年《文艺复兴·中国文学研究专号》上发表《柳宗元〈黔之驴〉取材来源考》一文,向我们展示了《黔之驴》的佛教因素。在文中,我们见到了最早的印度母本,(《五卷书》、《故事集》、巴利文《佛本生经》等)对驴形象的记载。

  《五卷书》中大致讲的是有一城市的工匠,养了一头驴,但却因食物少而瘦的不成样子。一天,工匠在树林里面找到一张死老虎皮,就给驴披上,夜晚将它带到农田里吃麦子,守田人远远看去,以为是真老虎在吃东西,吓得都跑了。于是披了老虎皮的驴就每天享受美食。有一天,正在吃麦子的驴听见远处驴的叫声,自己也情不自禁的叫起来。守田人这才知道原来是一头披了老虎皮的驴,于是用弓箭、石头将它打死。(《益世嘉言集》与此类同,不同的是在巴利文《佛本生经》里,老虎皮变成了狮子皮,其他与此大致相似)陈允吉先生继承这一论题的研究,撰述《柳宗元寓言的佛经影响及〈黔之驴〉故事的溯源和由来》对季羡林先生的观念进一步加以补充和深化,从驴、狮子皮、老虎皮、杀驴者角度,解释印度母本、中土翻译佛经、柳宗元《黔之驴》三者之间的演化关系。(《古典文学佛教溯源十论》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

  近日闲读柳宗元《黔之驴》及季羡林、陈允吉两位先生的溯源之作,深感前人学术之精辟。但闲暇之余则有一疑问?即面对印度寓言母本、中土佛经翻译文献选择时,为什么柳宗元选择了老虎形象结束驴的性命,而不是用人类、牛、狮子呢?再者,如果柳宗元选择了老虎,那他又是如何将母本中的“老虎皮”转化为自己笔下的“老虎”的?细检之下,再次翻阅两位先生大作。在季先生论文中,曾有《黔之驴》中的老虎形象就是来自于《五卷书》、《益世嘉言集》中老虎皮的论点。但季先生仅限于推想,并没有进行实证。陈先生则认为“《黔之驴》中所刻画的那只老虎,准确说是代表现实社会上一股强大而暴戾的邪恶势力。这一势力具有的品格,在中国人的观念里,本来就很容易同老虎联系在一起。柳宗元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在《黔之驴》里塑造了老虎这一形象,并深含着愤恨对它进行严峻的鞭挞。”(陈书第229页)陈先生这一观点不无道理,但其更多的是从文学意象上来理解《黔之驴》终极杀手的选择。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促使柳宗元选择老虎为《黔之驴》终极杀手?难道真是文学意象的原因吗?

  在与《黔之驴》相关的印度母本、中土翻译佛经中,柳宗元能接触到的杀手只有用武器杀死驴的人类和用角抵死驴的牛。再扩大一点,柳宗元接触到的动物还有狮子(皮)、老虎(皮)了。在这四种中,柳宗元会选择哪一个作为杀死驴的凶手呢?

  首先,柳宗元不会选择人类作为杀手。因为以人类杀死驴作为整个寓言的结局在印度寓言母本《五卷书》、《故事集》、巴利文《佛本生经》中已经是相当常见,具有印度文学的特色,并且流传广泛。如果柳宗元用人类来杀死驴,那就在故事两大主角及其结局选择上仍然落入印度母本的老俗套,根本无法体现柳宗元的聪明才智及其独到之处。作为一代文豪,柳宗元不会这么傻的。

  其次,柳宗元也不会选择牛作为杀手。一方面以牛杀死驴作为整个寓言的结局在中土佛典《增一阿含经》、《群牛譬喻经》、《经律异相》中也多次出现为人所熟知。

  《经律异相》卷第四十七《驴效群牛为牛所杀二》曰:

  群牛志性调良,所至到处,择软美草食,选清凉水饮。时有一驴,便作是念,我亦效其饮食。即入群牛,前脚把地触娆彼牛,效其鸣吼而不能改,其声自称我亦是牛,牛角抵杀舍之而去。(出《增一阿含经》第二十卷)

  如果柳宗元用牛来杀死驴,那在故事两大主角及结局选择上仍然落入佛经的老俗套,也无法体现柳宗元的聪明才智及其独到之处。再者,就个人感情而言柳宗元也不愿意让牛作为凶狠的杀手。柳宗元是牛的赞美者,他在《牛赋》一文中就对牛的勤劳和善良进行赞赏,同时又对牛最终成为牺牲品感到惋惜。可见在审美情趣上,柳宗元是非常欣赏牛的,并常以牛来喻己。因此既不愿意落入俗套,在感情上又无法接受自己喜欢的牛作为残忍的杀手,所以柳宗元也不决会选择牛来杀死驴。

  若知牛乎?牛之为物,魁形巨首,垂耳抱角,毛革疏厚。牟然而鸣,黄钟满ㄕ。抵触隆曦,日耕百亩。往来修直,植乃禾黍。自种自敛,服箱以走。输入官仓,己不适口。富穷饱饥,功用不有。陷泥蹙块,常在草野。人不惭愧,利满天下。皮角见用,肩尻莫保。或穿缄滕,或实俎豆。由是观之,物无逾者。不如羸驴,服逐驽马。曲意随势,不择处所。不耕不驾,藿菽自与。腾踏康庄,出入轻举。喜则齐鼻,怒则奋踯。当道长鸣,闻者惊辟。善识门户,终身不惕。牛虽有功,于己何益?命有好丑,非若能力。慎勿怨尤,以受多福。(《柳宗元集》卷二)

  那么在剩下的动物,柳宗元只有在老虎和狮子之间选择杀手了!

  选择狮子还是老虎?如选择狮子结果会怎样?如果选择了老虎,那又如何将老虎皮转化成老虎?这一系列的选择又摆在柳宗元的面前。

  面对这些难题,选择老虎是《黔之驴》的最佳结局!这是中唐志怪改良文风及大唐民众接受度最终决定的。

  在狮子和老虎之间,柳宗元只能首选老虎,这是创造杀手的第一步。柳宗元深知文学作品要想流传长久,就必须得在民间百姓、文人士大夫阶层中扎根。选择一个民间百姓、文人士大夫很少见过的动物形象,还是选择民间百姓、文人士大夫很熟悉的动物形象是文学作品成功的一个主要因素。而当时无论是在中土的自然分布数量,还是传统文化、志怪文学的地位,老虎都远远胜于狮子,更为唐人所接受。

  关于狮子的记载,先秦时期已有,但仅见于书籍。汉代直至魏晋南北朝隋唐时期,狮子更多是在书籍中见到,或是去西域诸国才能看到。《魏书》卷一〇二记载西域诸国时说:“(者至拔国)其国东有潘贺那山,出美铁及师子”、“(悉万斤)其国南有山,名伽色那第,山出师子”、“(波斯)又出白象、师子、大鸟卵。”《太平广记》卷四四一引《博物志》记载说“魏武帝伐冒顿,经白狼山,逢狮子。”

  此外,随着魏晋南北朝隋唐时期西域诸国朝贡献的频繁,狮子也小规模的进入到中土。《太平广记》卷四四一引《伽蓝记》说“后魏,波斯国献狮子。”《梁书》卷五四记载“滑国普通元年,又遣使献黄师子、白貂裘、波斯锦等物。”《旧唐书》卷三太宗下记载:“夏四月壬寅,康国献狮子。”同书卷八《玄宗上》记载:“波斯国遣使献狮子。”但这种作为朝贡礼物的狮子也仅限于皇宫贵族才能真正看到,普通文人士大夫也很难见到,就不要说民间百姓了,老百姓连真正的狮子都很少见过,就更别说在脑海里有印象了。此外,在中古志怪文学题材上,狮子也因为较晚传入中土而并没有成为志怪文学的主角。宋代四大类书之一的《太平广记》是中古志怪文学的一大汇集,在其“狮子”条记载中,仅仅收录《魏武帝》、《后魏庄帝》、《杂说》三条,并且文学可读性很差,更多的是一种史事记载。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文学题材上,狮子都不被中土世人所熟知,根本无法和其它动物题材相比。

  而老虎则完全不同,它是中土世人经常见到的一种动物,经常出没于荒野村落,是老百姓看得见,摸得到的。先秦时期就有关于老虎人性化的记载。《穆天子传》卷三曰:“西王母如人,虎齿,蓬发戴胜,善啸。”秦昭襄王时,“白虎为害,自秦、蜀、巴、汉患之。”(常璩《华阳国志》第34页,巴蜀书社1984年)中古时期随着生态环境的变化,老虎在中古的分布遍布黄河、淮河、长江、珠江流域以及云贵高原,活动范围扩大。但关中、巴蜀、云贵高原一带仍然是老虎分布的主要区域之一。同时老虎也是大唐百姓熟悉的残暴动物,经常危害乡里,吃家畜,甚至吃人。《太平广记》卷四三〇“刘老”条说“信州刘老者以白衣住持于山溪之间。人有鹅二百余只诣刘放生,恒自看养。数月后,每日为虎所取,以耗三十余头。村人患之,罗落陷阱,遍于放生所。自尔虎不复来。”正如时人所说:“涪州界多虎暴”、(《太平广记》卷三〇七“永清县庙”条)“渝州多虎暴。”(《太平广记》卷四二七“碧石”条)

  同卷四三〇“李琢”条曰

  许州西三四十里有雌虎暴,损人不一。统军李琢闻之惊怪,其视事日,厉声曰:“忠武军十万,岂无勇士?”有壮夫跳跃曰:“某能除。”琢壮其言,给利器。壮夫请不用弓刀,只要一大白棒。壮夫径诣榛坞寻之,果得其穴也。其虎已出,唯三子,眼欲开。壮夫初不见其母,欲回,度琢必不信,遂抱持三子,至其家藏之。入白于琢,琢见空手来,讶之。曰:“已取得伊三儿。”琢闻惊异,果取到,大赏赉之,给廪帛,加军职。曰:“尝闻不探虎穴,焉得虎子,此夫是也。壮夫竟除其巨者,不复更有虎暴。(出《芝田录》)

  再次,在文学题材上,“虎文学”也占据了中古志怪文学创作的一个重要领地而广为世人熟知,比较著名的有李景亮的《人虎传》,叙述李徵化虎,托朋友照顾妻儿的故事。其中李徵发狂所变化的老虎,富有人性,传达了失意文人的悲苦心境,整个故事情节完整,篇幅较长,是一部独立完整的“虎文学”之代表作。此外,在《太平广记》中关于“老虎”条的志怪小说还有七十九条之多,远远多于其他动物题材。在作品中老虎或化身为人,过上美满幸福的人间生活,或危害乡里,或受到感化变恶为善,或有人类变化成老虎行走人间,富有很强的文学塑造性和形象感。《太平广记》卷四三〇“张升”条曰:“唐故吏部员外张升随僖宗幸蜀,以年少未举,遂就摄涪州衙推。州司差里正游章当直。他日,遂告辞。问何往,章不答,但云“有老母及妻男,乞时为存问。”言讫而去。所居近邻,夜闻章家大哭。翌日,使问其由,言章夜辞其家,入山变为虎矣。二三日,又闻章家大惊叫。翼日,又问其故。曰:“章昨夜思家而归,自上半身已变,而尚能语。”(出《闻奇录》)”此外,在《纪闻》、《广异记》、《闻奇录》、《酉阳杂俎》等唐代志怪文学中还有很多以虎为主角的作品。这些表明了老虎形象在唐代志怪文学创作中受到文人士大夫的广泛关注,以虎为故事的主角是一种文学创作的时尚。

  因此无论是黔地历史地理环境的真实感,黔地居民、大唐民众的熟悉度,还是中唐志怪文学创作的主流风气,老虎作为凶狠的主角来结束驴的性命显然更比狮子适合。

  老虎选定之后,柳宗元面临的就是如何将印度母本中的“老虎皮”转化为老虎的问题,亦就是季先生在1948年所想但没有证明的那个推论,即《黔之驴》中的老虎形象就是来自于《五卷书》、《益世嘉言集》中老虎皮的想象吗?

  这个证明是很简单的,因为在唐人的生活世界中,老虎皮就代表了老虎,反之,老虎也就是老虎皮的代名词。试证之。

  《太平广记》卷四三〇“王居贞”曰

  明经王居贞者下第,归洛之颍阳。出京,与一道士同行。道士尽日不食。云:“我咽气术也。”每至居贞睡后,灯灭,即开一布囊,取一皮披之而去,五更复来。他日,居贞佯寝,急夺其囊,道士叩头乞。居贞曰:“言之即还汝。”遂言吾非人,衣者虎皮也,夜即求食于村鄙中,衣其皮,即夜可驰五百里。居贞以离家多时,甚思归。曰:“吾可披乎?”曰:“可也。”居真去家犹百余里,遂披之暂归。夜深,不可入其门,乃见一猪立于门外,擒而食之。逡巡回,乃还道士皮。及至家,云,居贞之次子夜出,为虎所食。问其日,乃居贞回日。自后一两日甚饱,并不食他物。(出《传奇》)

  虎皮也是女性变为老虎的一种重要工具,有了它,老虎可以随时变为美女,美女也可以随时变为老虎。《广记》卷四二七记载天宝年间,有个选人入京,路上遇见一漂亮女子,结为夫妇,一天,“女人大怒,目如电光,猖狂入北屋间寻觅虎皮,披之于体,跳跃数步,已成巨虎,哮吼回顾,望林而往。”唐人申屠澄有一美妻,温柔贤惠,一日“于壁角故衣之下,见一虎皮,尘埃积满。妻见之,忽大笑曰:“不知此物尚在耶。”披之,即变为虎,哮吼拿撄,突门而去,澄惊走避之,携二子寻其路,望林大哭数日,竟不知所之。”(《太平广记》卷429)

  不仅人类知道穿上老虎皮变成老虎,连伥鬼都知道虎皮的神奇。《太平广记》卷四三一“荆州人”就记载伥鬼拿老皮蒙人,使之变成老虎的事情。

  荆州有人山行,忽遇伥鬼,以虎皮冒己,因化为虎,受伥鬼指挥。凡三四年,搏食人畜及诸野兽,不可胜数。身虽虎而心不愿,无如之何。后伥引虎经一寺门过,因遽走入寺库,伏库僧床下。道人惊恐,以白有德者。时有禅师能伏诸横兽。因至虎所,顿锡问:“弟子何所求耶?为欲食人?为厌兽身?”虎弭耳流涕,禅师手巾系颈,牵还本房。恒以众生食及他味哺之。半年毛落,变人形。具说始事,二年不敢离寺。后暂出门,忽复遇伥,以虎皮冒己,遽走入寺,皮及其腰下,遂复成虎。笃志诵经,岁余方变。自尔不敢出寺门,竟至死。(出《广异记》)

  可见,唐人思维世界中,不管是男的、女的,只要披上老虎皮就马上可以变成老虎。换言之,老虎皮就是老虎的代名词,这在唐代民众中是习以为常的一种思维,连鬼都知道。而作为唐代的一代文豪,柳宗元的思维世界也不例外,在面临大众习俗与唐代志怪文学中“老虎皮与老虎”互换情节的冲击,因此在柳宗元眼中,他所看到印度母本中的“老虎皮”自然而然就是大唐民众熟悉的老虎了。这不是一种文学意象上的互转,而是一种历史社会环境印象的互转。

  但事情并没有结束,柳宗元眼中印度母本中“老虎皮”转化成“老虎”形象的互换是基于唐人思维世界及唐代志怪文学中常见的“老虎皮与老虎”互换情节的影响。再进一步探讨,连柳宗元自己也没有想到的是他所采用这种常见的“老虎皮与老虎”互换情节却又来自于古老的羌族文化。

  中国各民族自古就有崇拜老虎的习俗。《史记·五帝本纪》记载了“轩辕之时,神农氏世衰。诸侯相侵伐,暴虐百姓,炎帝欲侵凌诸侯。”于是轩辕氏号召熊、罴、貔、貅、虎等诸侯,“与炎帝战于阪泉之野。”其中就有崇拜老虎的“虎方”。其他少数民族如彝族、羌族、白族等也多崇拜老虎神灵,可以说,崇拜老虎是中国古代各民族很早就有的一种风俗形式。

  但众多少数民族中崇拜老虎皮的则只有羌族一个。羌族很早就崇拜老虎,《汉书地理志》说汉代人称呼羌人为“罗虏”,即为虎族的意思。他们认为自己是老虎的后代,虎皮对他们来说是至关重要的,用老虎皮裹尸火葬,灵魂才能还原为老虎。在他们的眼中,虎皮具有神奇的灵气,是人们重新复生,返回人间的重要法宝,死去的魂魄只有通过披上虎皮,才能重新变成人类,返回人间。正如《南齐书》卷五九对羌族的习俗评价说:“俗重虎皮,以之送死。”就是指的这个意思。而唐代又是一个民族文化冲突与融合的大时代,许多少数民族文化走进长安、洛阳再传播到全国各地。羌族亦是与唐王朝往来频繁,受到汉文化影响很深的一个少数民族。《旧唐书》、《新唐书》记载了羌人与唐朝战争、朝贡,羌人来到长安、洛阳定居生活的事情。频繁的文化交流和羌人汉化也使得羌人的虎皮神话进入到大唐文化,继而传播到全国各地,影响到整个唐代志怪“虎文学的创作,”也就出现了许多老虎脱掉虎皮就是美女、俊男,穿上虎皮就是老虎的美丽传奇,给唐人思维世界中的虎精形象添上了浓重的羌族色彩。

  所以说,季羡林先生1948年的推想是正确的,在柳宗元的思维世界中,印度母本中的老虎皮自然而然就是大唐民众熟悉的老虎了,但他没想到的是,他煞费苦心的改良却成为古老羌族文化传说流传的见证。

  老虎是无辜的,它不得不背负历史无奈的选择留给它杀害黔之驴的罪名,并且还会永远承担下去;但老虎也是光荣的,它的“一咬”,埋藏了印度古老文化的痕迹,展示了一代文豪的聪明才智、用心良苦,顺应了大唐民众之心,延续了古老羌族文化的习俗,真正展示了大唐文化改造外来文化的神来之笔。

  停笔合卷,眼光停留于三位前辈的神妙之作。不禁钦佩柳宗元的聪明才智和其独具匠心的改良,深深佩服季羡林、陈允吉两位先生的精辟探索与推想。故聊做一文,追寻黔之驴的真正杀手,以终千年悬案。错非老虎,错在历史。黔之驴的真正杀手实非老虎,而是柳宗元及整个大唐文化不得不做出的终极选择。

原文发表在《历史学家茶座》2007年第4期

发布日期:2008-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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