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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北魏均田制与战国授田制之比较研究

从宣王料民开始、经管仲改革、到商鞅变法,持续的变革造就了一整个时代,其结果是确立了以国家授田制度为标志的一整套新的社会经济关系,它是导致强盛秦汉帝国的历史与经济前提。以“使黔首自实田”为标志,战国类型的国家授田制逐渐崩溃,但是,国家授田制度并没有死亡,而是继续存在着,以两种不同的方式存在着。一是国家设法直接保证生产者与生产资料土地的结合,汉初仍在实行的授田制度,两汉授田型“假民公田”(参阅高敏《论汉代“假民公田”制的两种类型》,《求索》1985年第1期。他将汉代“假民公田”分为租佃制与授田型两类,认为授田型“假民公田”存在于西汉昭宣之后与东汉时期。)和屯田制度,曹魏屯田,北魏初年实行于代北的“计口授田”等等就是。一是国家以各种手段限制地主私有土地的发展,西汉的“名田”、“均田”、“限田”,王莽的“王田”试验,西晋的“占田制”等等就是。以这两种形态残存下来的国家授田制度在北魏有如火凤凰般复苏,形成了中国历史上影响数百年的均田制度,它导致了与秦汉帝国相媲美的强盛隋唐帝国。从北魏开始的均田制度并非少数民族从边地带入中原的新制度,实滥觞于战国授田制。从战国到隋唐,表面上看经历了一个巨大的曲折,其间是间断的,但表面的曲折与间断之下却是实质的紧密相连,一脉相承,就经济关系和土地制度方面来说,应当将其视为同一个历史时期。战国授田制导致强盛秦汉帝国,北朝均田制导致强盛隋唐帝国,这两段历史有惊人的相似之处。将这两种田制进行比较研究,寻其同异,究其规律,对于在历史过程之中理解和把握两周土地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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