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辕田”的主要内容是推广牛耕,但仅仅以此还不能充分解释商鞅变法后的秦国亩制,理由有二。一、为便于牛耕,增大田块长度即可,不必硬性规定亩之形状,特别是亩宽一步。二、李悝作“尽地力之教”,“一夫挟五口”所能治田为百步之亩百亩。汉行代田法,“率十二夫为田一井一屋,故亩五顷”(《汉书·食货志》。),一夫实际所耕亦百步之亩百亩。解放前北方谚语所谓“三十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一夫所能耕田三十旧市亩,按秦尺23.1厘米、旧市亩614.4平方米折算,大致也是百步之亩百亩。秦亩制百亩相当于百步之亩二百四十亩,以此授予一夫耕种,则大大超出其耕作能力,这正是《商君书》所说“地不任”现象,与商鞅务尽地力思想相矛盾。因此,一步宽二百四十步长亩制的确定应当还有其他原因。
这里,赵过“代田法”又给我们启示。代田法的核心是以牛耕为基础、实行一亩三垄三甽的垄甽耕作法,其亩制形状是为正确布置垄、甽服务的。《汉书·食货志》称其为“古法”,则它与前代秦的耕作方法应当有直接渊源关系。成书于战国后期秦国的《吕氏春秋》中,收入了《任地》、《辩土》、《审时》等几篇农家著作,其中详细描述了垄甽耕作法的具体内容,这似乎就是赵过时所谓的“古法”,也当是商鞅变法中农业技术革命、即“制辕田”及其以后成果的总结,商鞅变法后的秦国亩制由此可以得到更为充分的解释。
《吕氏春秋》所见垄甽耕作法的核心是整修垄、沟,以此为基准进行耕作。《任地》曰:“六尺之耜所以成亩也,其博八寸所以成甽也,耨柄尺,此其度也。”文中的亩即垄,甽即沟。整地之后的农田由垄、沟相隔而组成,其宽度均与耨柄长度相同,为一尺(23.1厘米)。完成整地的工具是长六尺(1.386米)、宽八寸(18.48厘米)的“耜”,这里的“耜”就是犁,毕沅《吕氏春秋新校正》引黄东发曰:“耜者今之犁,广六尺,旋转以耕土”。此处耜宽即犁铧宽,用八寸宽的犁铧耕地,由于两边必然会带动土壤,所耕成的沟正好是一尺上下。此犁铧宽度(八寸,合今18.48厘米)与考古发现基本统一,已知出土战国犁铧宽度大致是20厘米上下。关于出土汉代犁铧,黄展岳先生依其大小分为三类,小铧长宽各20厘米左右,中铧长宽各30厘米左右,大铧长宽在40厘米以上,并指出其中绝大部分是小铧和中铧(参见黄展岳《古代农具统一定名小议》,《农业考古》1981年第一期。)。秦汉尺一尺左右宽度的犁铧大概比较适应于牛耕和田间播种行距,因此这个宽度沿袭至唐。唐人陆龟蒙《耒耜经》记当时犁头尺寸曰:“镵长一尺四寸,广六寸”,据万国鼎先生考证,“唐大尺的标准长度在0.2949米与0.2959米之间”,唐“后期渐有放长,有长到0.31米左右的”(万国鼎:《唐尺考》,《农史研究集刊》第一册,科学出版社,1959年。),依此,唐犁头宽度也在18厘米左右。战国时期尚未产生犁壁,无壁犁不能翻土,但可将土分向两边,形成沟甽,来回各一次,便形成一垄两沟,连续进行,则垄沟相间而完成整地,同时也可以完成播种。这种整地方式可以只耕总面积一半的土地即完成整地,其余一半是未耕地,被翻起的松土所覆盖,成为垄的基底,因此,以这样方式耕种二百亩土地,只相当于全部翻耕土地一百亩。秦亩积由百步扩大为二百四十步之后,一夫之力仍可耕种百亩,其奥妙大概就在于此。所整之地只播种一半,即所谓“上田弃亩,下田弃甽”(《吕氏春秋·任地》。),“茎生于地者五分之以地”(《吕氏春秋·辩土》。),高旱田种于沟内,低湿田种于垄上,有苗之地占全部田地十分之五,来年则垄沟更换。秦地属干旱或半干旱地区,大概一般是将种子播种于沟甽之中,出苗以后,通过中耕、锄草、培土,原来的沟逐渐变为垄,原来的垄逐渐变为沟,第二年播种的沟正好是前一年的休闲地,即垄。
《吕氏春秋》所见商鞅变法后推行于秦地的垄甽耕作法,可由解放前东北地区普遍采用的垄、沟耕作法得到非常形象的说明。后者主要有如下一些内容:一、垄台一般为南北向,这与秦《为田律》中亩向完全一致,以便垄面多接受太阳照射,从而提高春秋两季地温,增加产量,经对照实验,在东北北部地区,南北垄比东西垄增产15%。二、不管栽培什么作物,垄宽不变,东北地区南部为51.4厘米,中部为56.9厘米,北部为70.0厘米,不同作物只调整株距。这里的垄宽实际上包含了垄台与垄沟、即垄和甽两部分,其形制与《吕氏春秋》所述完全相同,只是宽度稍大一些,这大概与东北地区主要农作物为大豆、高梁有关。三、垄台与垄沟的宽度大小,是由犁及犁铧的大小所造成的,这与《吕氏春秋》所见也完全统一,后者用八寸之犁铧耕地,两边各带动一寸(2厘米)土壤,从而耕造出一尺左右宽的沟甽。四、具体耕作方式有反种、积种、坏种、劐种四种,其耕地深浅及用工多少各有差别,积种最省事。“积种是在去年的垄沟里播下种子,用装上‘犁铴头’(或草耙)的犁,把去年的垄台从中犁翻,把翻起的土翻落到两边的垄沟作为覆土,这样只需一个来回就可播完两垄,一天就可以翻耕播种两晌地(1.2公顷)”([日]天野元之助:《中国传统耕作方法考》,《农史研究》第三辑,1983年。)。这是一套完整的、适合我国北方土壤气候条件的、便于牛耕而又比较省时省力的耕作方法,可以推断,商鞅变法后秦国推行的耕种方法当与此类似。
由上述讨论可见,秦“制辕田”,确定一步宽、二百四十步长亩制,除了便于在长直辕犁条件下推广普及牛耕而外,也是为了推广以牛耕作为基础和核心的垄甽耕作技术。据《吕氏春秋》总结,这种新技术有许多优点。一、可以实现“息者欲劳,劳者欲息”(《吕氏春秋·任地》。),使耕地每年都有一半休闲从而恢复地力,这实际上是变不同地块之间的轮休为同一地块不同部分之间的轮休,在不增加耕作劳动量的条件下加速土地熟化,改良土壤。二、垄、沟布置便于条播,“衡行必得,纵行必术”,可以避免农业生产中“三盗”之一的“既种而无行”,由于“茎生有行,故速长”(《吕氏春秋·辩土》。),这在耧车发明之前是十分重要的技术措施。三、“稼欲生于尘而殖于坚”(《吕氏春秋·辩土》。),即禾稼生长最有利的土壤条件是上虚下实,种子处于其间,下实则利于种子吸水、扎根,上虚则利于种子发芽、禾苗生长,同时减少地表水分蒸发,可能类如东北地区“积种”方式的垄甽耕作法正好能实现这点,与现代农业中采用的免耕法或少耕法诸多类似之处。四、垄甽耕作条件下的条播使间苗大为方便,“其耨六寸,所以间稼也”(《吕氏春秋·任地》。),间苗使禾稼“弱不相害,故速大”(《吕氏春秋·辩土》。)。五、垄甽条播使禾行与余地界限清楚,从而利于中耕、除草、培土等田间管理工作的进行。中耕“使地肥而土缓”(《吕氏春秋·任地》。),起到保墒和释放土壤肥力的作用。除草可以去除农业生产“三盗”之一的“草窃”(《吕氏春秋·辩土》。),使禾苗茁壮成长。培土则使禾稼根系发达,既能更多吸收水分养料,又能抵御风害抗倒伏。六、垄作条播利于禾间通风,即所谓“正其行,通其风”(《吕氏春秋·辩土》。),同时也有利于充分利用光照。具有这些优点的垄甽耕作法与铁犁牛耕的推广普及相结合,形成农业生产技术的一场革命,它必然大大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增加了农业产量,增强国家经济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