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学研究中史实考证与理论研究的关系如何处理,这是一个旧话题,见仁见智,也理所当然,因为人们的研究范围、课题以及研究兴趣各不相同,不应当也不能强求一致。但是,对史学研究整体来说,这个问题却至关重要,正确而又恰当地处理二者之间关系,对于史学整体的发展水平可以说具有决定性的意义。任何一门科学都由如下几个不同的层次所构成。一是正确地描述对象,一是正确地解释对象,一是指导人们去正确地行动而改造对象。对于后两个层次来说,理论的重要性自不待言。对对象的解释,最后结论只能是理论的语言,而要解释,也必须以一定的理论为研究前提,真正能够正确地指导有目的行动的也只能是一定的理论。即使是描述对象,如果是个别的对象,似乎可以采用文学的语言,进行形象思维,对其予以具体的描述,但是对于较大范围的对象,例如描述整个社会的经济关系,同样只能使用理论的语言,借助理论的工具。如果脱离了理论,使用形象思维,试想如何才能描述整个社会的经济关系呢?
当然,笔者强调理论的重要性,是有一定针对性的。现在,我们的史学界依然有一种忽视理论的倾向,这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由史学的具体特点所决定,弄清一个个具体历史事件的真实面目无论如何总是史学的基本任务;另外则是由于多年来强制以某种错误理解了的理论贯穿于史学,不允许多种理论的讨论和竞争,在相当大程度上窒息了史学的活力,引起了史学家们一定的反感,从而逐渐远离了理论。
笔者强调理论的重要性,并不是要抹杀史实考证的重要性,在史学领域,主要的大量的工作依然是史实的考证,没有这个基本的工作,史学就不存在,轻视或放松这个基本的工作,史学就会成为客里空,变成为一种宣传的工具,像20多年前那样。笔者强调理论的重要性,只是想我们的史学界是否可以通过补充自己相对薄弱的一个方面——理论方面,主动寻找或创建一定的理论作为工具和武器,同时又使自己的研究成果——结论更加理论化,从而使史实的考证能跨上一个新的水平,在理论研究和史实考证两方面的互相促进中,推动史学整体发展到一个更高的水平。
两周土地制度研究表面上看主要是一个史实考证过程,似乎是由于史料的过于缺乏才导致了这一领域许多问题至今尚未解决。史料的缺乏对于历史学科许多研究对象来说都是如此,但它们都没有像两周土地制度研究那样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其实,这种状况产生,主要还是一个理论问题。当马克思主义尚未产生的时候,两周土地制度研究仅仅限于通过现存史料考订当时法律意义上的土地制度,由于历史久远,史料缺乏,因此历代解释包含了许多想当然的东西,自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当有了马克思主义以后,则由于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错误理解,将所有制(实际上一般只是指法律意义上的所有制)看作社会经济关系的决定性的基础,由此产生了许多混乱。因此,在研究两周土地制度时,必须对一些相关的理论问题进行清理和研究,将以前被错误理解了的理论纠正过来,以其成果作为基础和工具,重新看待和研究历史事实,这样,才有希望得到更为接近历史事实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