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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__王玉哲

土地这种自然物自从与人类发生这样或那样的关系以后,才具备了社会意义,土地变成提供给人类赖以生存的主要资料的源泉。人类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最初是通过群体而不是单个人孤立地进行的。人类在开发和利用土地进行生产的时候,群体与群体之间、或群体内部人与人之间,便发生了一定的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它包括诸如对土地的占有、使用、领有、私有、买卖、转让等等关系。概括之,这就是土地所有制的形式和主要内容。

中国土地制度史上疑难问题最多的是前一部分,尤以两周的土地制度为最。所以,要想研究中国土地制度史,必以此为突破口,难关打通,其它就易于进行了。呈献在读者面前的这部《两周土地制度新论》,是袁林同志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论文。书中对两周的土地制度,比较全面、系统地作了剖析,力图以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方法为指导,同时吸取近现代学者的研究成果,并参照了我国少数民族的调查研究资料,对两周的土地所有制问题,诸如社会形态、前资本主义公社问题、对金文中出现的“田”、“贮田”的理解、对孟子“井田论”的源流、“使黔首自实田”等等一系列重大问题,都作出了新的、独到的分析和研究。

下面我们可以略举几个具体例证:

第一:作者在论述西周土地制度时,以少数民族西双版纳傣族与西周的土地剥削情况互相印证,而得出西周的剥削关系的特点是“集团整体剥削关系”,这是因为当时的农业生产,是大家都承认的农民集体进行的,这些直接劳动者的被剥削,自然也就以集团形式出现。把集体被剥削作为西周土地制度的一个特点明确地提出来,好像是本书作者为第一人。

第二,在论述春秋晋的“爰田”与战国时秦的“辕田”的历史作用时,把爰田(辕田)与开阡陌、牛耕、铁耕联系在一起去考虑,就可以看出爰田(辕田)实是一种农业技术伟大的革命,这就更能体现出了其历史作用了。作者又把辕田的“辕”字联系到“车辕”、“犁辕”等名称上,去看辕田(爰田)辕(爰)的命名,也有一定的说服力。

第三,本书曾将《孟子》的“井田论”与战国时的“授田制”作了比较研究,对孟子井田论的剖析很有启发性。他把孟子说的井田,指出哪点是西周当时确实有的,哪点不是西周的而是依据战国的现实情况附会到西周的,令读者一目了然。孟子所说的西周的井田,确实有不少是孟子的理想、虚构的部分。作者分析的有些地方有理有据,完全可以信赖。

除了上面所举的这三处之外,还有一些独到的提法和见解:如对土地所有制的“所有”、“占有”、“使用”的理论分析,对公有制与私有制互相对立与互相补充的分析,又如对战国时国家授田制的普遍的论定,对“使黔首自实田”的新解等等,都有一些精彩、可取的见解,读者读后自会领会,我这里就不多介绍了。并且,从全书写作总的思路上看,作者强调的是社会生产力的作用,生产力逐渐提高,自然就使土地制度也会随之发生根本性的发展和变化,这是符合历史唯物主义的。因而我愿意向读者提出推荐。

至于我所认为袁林的这些好的论点,与我自己的观点也未必完全相合或一致,这点也有向读者说明的必要。比如本书作者把孟子所说的西周的井田制几乎全部否定了,我就觉得是否说得有些过份?因为作者并不否认西周存在有公田、私田之分,其实这也就是井田制的基本内容。作者只强调战国授田制出现后,才有孟子的井田论,那么,西周公田、私田中的“私田”不是授的,又是从哪里来的呢?否认西周有“授田”的内容,那战国时的授田制也就成了无源之水,恐怕也难说得通。再有,就是作者对战国时实行的国家授田制看成是当时唯一的田制,那就把土地私有化的发展史给掩盖住了。于是,对汉代董仲舒说的商鞅变法,“除井田,民得买卖。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汉书·食货志》),也持完全否定的态度。尤其在见到《云梦秦简》、《青川秦牍》中,只有“授田”的记录,而没有土地买卖的明确记载,于是便断言“秦国的土地私有权尚不存在”。对这种极端的看法,我也难以同意。1995年我曾发表过一篇东西,就已明确地说过,战国时期各国的土地制度,是土地国有制与地主私有制同时并存,随时代的推移,土地私有制逐渐超过或压倒了国有制。我认为董仲舒说的关于土地买卖的史实,夸大则有之,说他完全是撒谎则未必。这种看法至今我仍未变。总之,战国时期土地私有化是当时经济史上重要的一线,若视而不见,就无法说明:何以秦时还是土地国有制的天下,一到西汉一下子土地私有便普遍于全国,太突然了,这是叫读者难以理解的。

袁林同志在写作的过程中,我也曾把我的不同看法直接向他提出过,不过我又几次明确地向他表示:在学术观点上我赞成“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学术问题,只有在不同意见互相驳辩中,学术才能有发展,才能有创造、发明,若只有师说传授,代代相因,学术哪会有发展的前途呢?不同意见的提出,仅仅是作为对方参考而已,告诉他要敢于坚持自己的看法,绝对不要轻易改变,而是要把自己的论点,更深入地补充更多的证据,使自己的说法完善起来。当然若发现自己的论点确实有硬伤,也应当及时的修改。这种指导思想我是一惯坚持的。

最后,从总的方面看,袁林同志这部《两周土地制度新论》,确实作到了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以丰富、翔实的史料为依据,用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经过多年的研究努力写成的。其中,凡所论列,可以看出,他确实提出了新问题,探索到新领域,作出很大贡献。有的是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补充、发挥,使之更深化、更具备说服力;有的则是自出机杼,体现自己的新创造,持之有故,言之成理,构成一家之言。这些都可以反映本书研究的深度和广度。

本书就要出版了,作者希望我说几句话,因时间仓促,对古代土地制度问题不暇详论,乃拉杂书此以为序可乎!

王玉哲

1999年3月15日南开大学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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