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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形怪状

《论语今解·为政第二》 卫君翰

0011 子曰: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

    孔子说:君子以公正之心对待天下众人,不徇私护短,没有预定的成见及私心;小人则结党营私。

    本章字面上的意义较为简单,因此就让我们深入地探讨两个相关的主题。

    论语中小人一词首见于本章,因此我们就先从君子和小人的定义开始讨论。

    君子一词于论语中一共见于87章,其中非出自孔子所说的有22章,另外有4章与君子的定义较无关系;小人一词则一共见于23章,其中仅1章非孔子所说。值得注意的是这些章节都属“两端四角”启发式教学,因此君子和小人的定义要根据全部这些章节的内容来推论,比较不容易有较大的偏差。至于推论的方法,小弟以为应该以“君子从宽,小人从严”的原则来进行,而这两者之间又以“小人从严”为优先。这样说的意思详细如下:所谓“小人从严”是指言行只要符合描述小人的22章中任何一章者,即为小人;而所谓“君子从宽”系指言行必须要能完全符合这描述君子的61章的每一章,又没有任何描述小人的22章中的行为,才可称之为君子。

    关于君子的部分,小弟之前已整理过,在此再提一次:简单地说,狭义的君子要好学,要博学,并以所学之质来依仁近仁,以所学之文来作为建立义的基础,然后还要尽量时时刻刻以义为行事准则而守礼;再加上没有任何一种小人的言行。
另外也还有一种说法,认为论语中的君子有时是指在上位的人,而小人是指无位的人。其实若以孔子重视教化的立场来看,把这些对所谓的在上位的人之要求也看作是属于对个人完美人格的要求,小弟以为似乎也并不为过。

    接下来我们就进入一个小弟个人以为相当重要的主题。如果把本章引申一下,周和比的对象,似乎也不一定就只可以指人,拿来指事物应该也是合宜的。所以我们可以顺便来检视一下孔子对于其它和孔子他自己有不同看法的人(事)的立场到底是怎样的。除了本章之外,论语之中尚有以下几章与此主题有关:

    为政篇,子曰:攻乎异端,斯害也己(孔子说:去攻击那些和自己有不同立场及意见的人与事,是一种有害的行为)。
此章长久以来在解释上存有许多不同的意见。另一种较为普遍的解法是:钻研于义理的一端而忽视另一端,是一种有害的行为。可是小弟以为在论语之中的“攻”字一共出现于3章4次,其它3次皆作攻击解;而且以攻击解时,可与此处这些相关的章节有良好的呼应。因此小弟个人是支持以攻击来解的。

    卫灵公篇,子曰:君子矜而不争,群而不党(孔子说:君子庄重自持而不与人争,合群但也不结成帮派)。

    子路篇,子曰: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孔子说:君子可以包容、欣赏差异,而不强求一致;小人则强求一致,容不下差异)。

    卫灵公篇,子曰:道不同,不相为谋(孔子说:对于和自己人生理想不同的人,是不需要与他们相互商议的)。和自己人生理想不同的人,只是不需要与他们相互商议;并不需要除之而后快,也不是非要彼此辩个你死我活,或是非得商议妥协出一个结果来的。

    由此可知,孔子应该是不主张排除异己的;不但如此他甚至也没提到要积极地为自己辩护,相反的我们还可以从其它不少章节中的实际例子里发现:孔子对于不谅解他或是“道不同”的人,通常都是采取“人不知而不愠”的态度来面对,至多也只是止于“说”的阶段,似乎也不曾见到以“辩”为主的。因此,对于后世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孔子应该是不会赞成的。孔子的这种“人不知而不愠;说而不辩”的精神,也应值得吾辈反省警惕、努力效法的。也唯有能做到这种程度,也才是真能体现。

    卫灵公篇,子曰:人能弘道,非道弘人(孔子说:人可以弘扬人生的理想,而不是靠人生的理想来宏扬人本身)。

    此章固然是强调人除了了解接受道之外,还得致力于道的实践。但是更积极的一层意义,则存在于这个“弘”字。对道,唯有彻底地身体力行,使自己的一言一行都能符合我们的道,如此才能使周围的人事感受到我们的不同,因为欣赏我们的人而接触我们的道,进而才能发扬光大我们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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