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看魏晋时期佛教之融入中国人的精神生活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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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在西汉末年,佛教就开始传入中国。但此后很长一段时期内,中国人并未接受佛教,佛教只局限在外国商人的信仰当中。直到魏晋时期,中国人才主动引进和接受佛教,佛教也开始融入中国人的精神生活世界。这并不是偶然现象,而是与其时中国人的社会心理有紧密联系。

  文化精英言论自由和精神解放的诉求

  中国人对于佛教的精神需求,来自文化精英层面。

  对于魏晋时期的文化精英来说,言论自由和精神解放是普遍诉求。早在先秦时期,中国的文化精英拥有独立的话语权,可以自由思考,形成了百家争鸣的局面。可是,到了西汉进入“独尊儒术”的时代以后,这两种诉求不能得到满足。文化精英丧失了独立的话语权,一切皆在皇权的掌控之下。在中世纪的西方,文化精英依托教会,始终保有独立的话语权,在精神领域可以同皇权抗衡,有“凯撒管的归凯撒,上帝管的归上帝”的说法。同西方中世纪相比,西汉以后,中国的皇帝更为霸道,他不但管凯撒管的事情,也管上帝管的事情,剥夺了文化精英的话语权。中国的文化精英,只能在皇权允许的范围内言论,只能在名教(汉魏时代约等于“礼教”,粗略地说,也就是儒教)的话语系统中言说。

  汉末儒家经学衰微以后,玄学家开始讨论名教与自然的关系问题,并试图突破名教的话语系统,找回不受皇权限制的独立的话语权。但是,他们并未获得成功。除了少数玄学家之外,大多数人仍旧以名教为主流话语。

  到了魏晋时期,佛教为文化精英们指出一条寻回话语权的道路。文化精英们发现,出家成为僧侣之后,不必再受纲常伦理的束缚,尤其不必受“君为臣纲”的限制,可以在皇帝面前抬起头来,维护自己的尊严。东晋时庐山东林寺的慧远写了一篇《沙门不敬王者论》,强调僧侣不必向君王下跪。僧侣们谈论佛法,拥有相对独立的话语环境,而不必像儒者那样,受到朝廷的干预。佛教这样的言论自由,对文化精英形成了吸引力。文化精英们即使不出家,在谈论佛法的过程中,也能体味到自由言说的快乐。

  魏晋时期的玄学家既追求言论自由,也追求精神自由。在如何实现精神自由方面,他们并没有找到很好的途径。他们无非是清谈、喝酒、吃药,放荡形骸,或做一些与众不同、索隐行怪的事情,但这些只能暂时满足精神自由的需求,而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佛教为他们指出一条比较彻底的路径:放弃世俗生活,出家为僧,真正过一种超俗的精神生活。由于这个缘故,魏晋以后,佛教的影响力很快超过玄学。一些文化精英不再在玄学中寻找精神自由,而是转向佛教。他们出家当和尚,并不是为生活所迫,也不是身陷逆境,而是为了找到精神自由。在佛教寺庙里面,文化精英们精神解放和言论自由的诉求终于得到了满足。

  大众的精神安顿需求

  中国人对于佛教的精神需求,还来自大众层面。

  在古代社会,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普通民众在生活上很痛苦,在精神上也很痛苦,特别需要用一种“精神鸦片”来缓解精神上的痛苦。可是,在中国固有文化中,找不到这样一种精神安慰剂。中国哲学在发端时期,就走上了精英文化的路向,只关注上层社会的理论需求,热衷于“治国平天下”之类的政治哲学问题,而不关心大众的精神安顿问题。先秦诸子百家学说,基本上都属于精英文化类型。儒家哲学鼓励人到朝廷去做官,有强大的激励功能,而安慰功能比较弱。道家哲学鼓励人们到山林去修行,对文化精英来说,有一定的安慰功能,可是对本来就在山林中劳作的贫苦大众来说,并不能起到安慰的作用。同时,中国的原始宗教在春秋时期就被解构,没有从中发展出理论形态的宗教,没有形成一种适合大众精神需求的宗教文化。在中国哲学早期的理论构成中,大众文化一直处在缺位的状态。

  魏晋以前,政治哲学是主流话语;魏晋以后玄学兴起,转向人生哲学,但玄学家只讲士大夫的人生哲学,没有讲有普适性的人生哲学。普通民众的精神安顿问题,依旧无人问津。佛教同中国固有哲学的区别在于,它在起步阶段选择的就是下层路线,而不是上层路线。它从生、老、病、死等人生中的痛苦讲起,形成一种适应大众精神需求的宗教文化。佛教所描绘的佛国、净土、极乐世界,有强大的精神安顿功能,可以缓解人的痛苦,对深陷苦难之中的普通民众有极大的吸引力。佛教的这种精神寄托功能,是中国文化中所缺少的因素,是需要引进的因素,这就决定了佛教在中国普罗大众中有非常广袤的市场。

  上层统治集团维系政治统治的需要

  中国人对于佛教的需求,更来自上层统治集团。

  经学衰微以后,儒家倡导的纲常名教的根基已经动摇,社会影响力大大减弱,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准下滑。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玄学试图引入道家的自然学说,用以加固名教的理论基础。但是由于玄学家沉溺于过分思辨的哲学话语,并未达到提升名教社会影响力的目的。以皇帝为首的统治集团,出于维系政治统治的需要,必须找到一种强化伦理约束力的有效途径。佛教适应了统治集团的这种需求。因为佛教除了有强大的精神安慰功能,还有强大的维护社会道德的功能。

  在佛教中,有一个以戒律为核心的完整的宗教伦理体系,发挥着劝善止暴的作用,对于优化社会风气极有帮助。佛教中的不杀生、不奸淫、戒贪、戒嗔、戒痴等戒律,都有维护社会伦理关系的作用,归根结底是劝人做一个善人,讲究善才有善报。佛教虽然否认现实世界的真实性,但抱着一种顺世主义的生活态度,不鼓励人们造反,对统治者来说,自然有益而无害。同纲常伦理相比,佛教伦理还有自身的优势。纲常伦理是一种权威主义的伦理诉求,建立在规范上面,侧重于他律,有强制力,但感召力弱;佛教伦理是一种信仰主义的伦理诉求,建立在“觉悟”上面,侧重于自律,有很强的感召力。另外,佛教的地狱构想和报应理论,具有强大的威慑力,这也是纲常伦理所缺少的。佛教由于具有这样的优势,自然会吸引统治集团的目光。不过,后来佛教在中国大行其道,还有一个偶然的原因,那就是武则天做了皇帝。女人做皇帝,不可能从传统的纲常伦理中找到“合法性依据”,她求助于佛教伦理,自然在情理之中。

  佛教不但能满足统治者的政治需求,也能满足统治者的精神需求。佛教关于极乐世界的构想以及关于来世的承诺,对于统治者同样具有强大的吸引力。梁武帝曾三次试图出家为僧,在他的眼里,和尚在精神上的优越程度超过了帝王。

  上层统治集团的需求对于佛教在中国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倘若没有统治者的扶植,佛教作为一种外来文化,也不可能在中国顺利地传播和发展起来。

  (该文为作者在中国人民大学佛教与宗教学理论研究所所作的演讲,有所删节)

文章来源:《中国民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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