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环境卫生的治理及其特点

  

 

  广州南越王宫遗址发掘的水井。左图是渗水井,右图是食水井。渗水井井底遗留有过滤的沙和煤渣,进行污水的净化处理;食水井外围专门铺设了圆形槽沟,防止泥沙流入。

  早在先秦时期,人们就已认识到地理位置、环境、水质等与健康长寿有密切关系。如《左传》等书就有关于水土影响人体健康的论述。《左传·成公六年》云:“土薄水浅,其恶易觏,……于是乎有沈溺重膇之疾。”《管子·水地篇》云:“越之水浊重而泊,故其民愚疾而垢。”汉代以降,医家们关于环境与人类健康关系的论述更具专业性。如医学家巢元方在分析南方的气候与疾病的关系时指出:“南地暖,故太阴之时,草木不黄落,伏蛰不闭藏,杂毒因暖而生。”(巢元方等:《诸病源候论》卷10《瘴气候》)唐代医学家孙思邈在《千金翼方》中著入“择地”,要求居住环境“背山临水,气候高爽,土地良沃,泉水清美”(《千金翼方》卷14《退居》)。在环境与健康的关系方面,清代医学家徐大椿更有自己的卓见。他在《医学源流论·五方异治论》中指出:“人禀天地之气以生,故其气体随地不同。”在分析了不同地域对人类健康的影响后,他告诫人们,“入其境,必问水土风俗而细调之”,因为“所产之物,所出之泉,皆能致病”。可见,徐氏关于地理环境对疾病与医药影响的认识,已较为深入。

  鉴于环境卫生与人类健康关系至密,中国古代从很早就开始重视环境卫生的治理,主要做法有五:

  一是保持房屋内环境的清洁。古人在很早的时候,便注意经常打扫住室。扫地时,恐灰尘扬起,必先洒水。“洒扫”二字,因此成为固定的联绵字。当时不容许随地便溺,连痰液鼻涕,也不许任意吐唾。《礼记·内则》规定:“在父母舅姑之所……不敢唾洟。”不随地吐痰成为一种好的习惯甚至带有礼节的意味。古人对于除鼠非常重视。远在几千年前,《诗·豳风·七月》里,已有“穹窒熏鼠”的话,是说发现房子里有窟窿,就用土把它塞住;如果有鼠藏匿在内,就用火把它熏出。蚊、蝇、虱子,也是传染病的媒介,对人类健康有害。先民在很早的时候,就设法加以驱避和消灭。北宋刘延世所著《孙公谈圃》记载:“泰州西溪多蚊,使者行按左右,以艾熏之。”证明在公元10世纪时,已经发明了用焚烧药物来驱蚊的方法,这些对预防传染病流行,保护环境免受污染有积极意义。

  二是讲究厕所的清洁卫生。古人很重视厕所的清洁,有的古书中直接称“厕”为“清”或作“圊”字。《说文》:“厕,清也”。《释名》:“厕或曰圂,言至秽之处宜常修治使洁清也。”大约就其必须清洁言,便叫做“圊”;就其必须加以屏障掩蔽言,又叫做“屏”或“医”(亦作“偃”)。《庄子·庚桑楚》:“观室者周于寝庙,又适其偃焉。”注云:“偃谓屏厕。”可知古人参观人家的房屋,还会去厕所里看看。值得一提的是,当时已经有了公共厕所。《墨子·旗帜》云:“于道之外为屏。三十步而为之圜,高丈。为民圂,垣高十二尺以上。”厕所用高高的墙砌起来,保障个人便溺行为的私密性。到了秦汉时期,厕所有“厕”、“溷”、“圊”、“清”、“轩”等多种名称,说明日常生活中厕所得到了普遍使用。

  三是重视住宅内外水沟的修浚。如果水沟积污太多,容易引起疾病,所以《周礼·宫人》说:“为其井匽,除其不蠲(清洁之意),去其恶臭。”古代建造房屋,有天井,有水沟,即《周礼》所讲的井匽。这种水沟,修建在地下的叫阴沟,即今日所称下水道;修筑于地面的水沟叫阳沟。古人很注意保持水沟清洁,其他绕屋沟渠,也经常加以修浚。汉代王褒《僮约》中规定家仆的日常劳动中,便有“浚渠缚落”,“浚渠”,即是修治水沟的工作。

  四是关注饮用水的卫生。古人很早就发明了凿井以汲洁净水的技术。考古学家在河姆渡遗址发现的一口古井距今已5600余年,井口为方形,水井外围有一圈呈圆形分布的栅栏桩,并有顶棚覆盖 (杨鸿勋:《河姆渡遗址木构水井鉴定及早期木构工艺考察》),这说明当时很注意对饮用水的保护。据乾隆二年(1737年)颁布的《苏州府永禁虎丘开设染坊污染河道碑》载,当时虎丘山前染坊遍布,污水注入河中,致“满河青红黑紫”,“各图居民,无不抱愤兴嗟”,于是官府颁布禁令“勒石永禁虎丘开设染坊”,所有“染作器物,迁移他处开张”,“如敢故违,定行提究”(苏州历史博物馆等编:《明清苏州工商业碑刻集》)。这块碑文可说是我国第一件河流水质保护法令。

  五是注意维护和治理定居生活区环境的清洁卫生。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将居地与公共墓地分隔开,这几乎成为古代社会人们普遍采用的做法。二是实行人畜隔离。三是禁止在街道上倾倒生活垃圾。《韩非子·内储说上》载:“殷之法,弃灰于公道者断其手”,堪称世界上最早的环境卫生法。到了汉代更进一步规定路旁居民要以水洒道,以防止灰尘的扬起。由于管理比较严格,随意丢弃垃圾的情形得到有效制止,有效地维护了公共卫生。当然,使定居生活区的垃圾清除工作走上经常化和组织化则要到清末。如在杭州,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正月,规定由清道局专门负责垃圾清除。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这一工作改由警察局管理。在常州,光绪三十一年(1906年)由商会率先创办负责清道的组织,每天安排清道夫打扫主要街道。

  纵观中国古代环境卫生的治理状况,我们认为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凸显出“天人合一”的人本理念。我国先民很早便重视人与自然、生态环境与疾病的相互影响,其深层次原因在于我国先民的天人合一的人本理念。这一理念从先秦时期庄子的“天与人合一”说,《内经》中“人与天地相应”说,到汉代董仲舒的“天人感应”理论,再到宋代张载第一次明确提出“天人合一”的哲学命题,都重在强调人只有顺应自然规律来生活,才能保持良好的生命状态,反之则灾祸降临,疾病丛生。正是出于这样的认识,古人的环境卫生观念逐步加强,防范举措日益细致。二是重视环境卫生治理的法制建设。如前所述,早在殷商时期我国就制定有环境卫生方面的法规,规定凡乱扔垃圾于道者要“断其手”。至周、秦二代,对在道路上抛撒垃圾的要施以刑罚。《汉书·五行志》载:“秦连相坐之法,弃灰于道者黥。”虽然秦朝用黥刑(刺面)取代了殷商断手的酷刑,但用法律来管理环境卫生的做法却毫无二致。秦代以降直至明清,对于环境卫生的法制建设一直都未懈怠。如《大清律》规定:“盗园林树木者,予以刑事制裁”。正是由于古代社会重视环境卫生治理的法制建设,为环境卫生的治理创造了良好的制度环境,历代的环境卫生治理都取得了明显成效。三是注重用科技手段推动环境治理。如远在先秦时期就发明了用于排除污水的下水管道,又据《后汉书·张让传》载:“作翻车渴乌施于桥西,用洒南北郊路,以省百姓洒道之费。”洒道的翻车渴乌是汉代掖庭令毕岚制作成功的,它是世界上最早的洒水车,堪称一项杰出的发明创造。古人的这些发明,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和实用性,对于推动古代环境卫生的治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作者单位:安徽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学院、安徽省芜湖市中医医院)

来源:《光明日报》2010-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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