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和下西洋的船

  梁启超作《郑和传》,以《明史》本传“造大舶修四十四丈广十八丈者六十二”为根据,认为当时航海利器发达,因有“吾读此文,而叹我大国民之气魄,洵非他族所能几也”的感兴。并且用夸饰的笔调,作为抒情的评论。他说:

  考现在世界最大商船,称美国大北公司之弥奈梭达,长六百三十英尺,广七十三英尺,全世界色然惊之,谓大莫与京矣。英尺当我工部尺九寸八五七七,明尺当今工部尺尺有一尺一二。然则郑和所乘船,其袤殆与弥奈梭达等,其幅则倍彼有余。  以今日之美国,仅能造如弥奈梭达者二,以当时之中国,既(疑当作竟)能造倍“弥奈梭达”者六十二,虽曰专制君主有万能力,而国民气象之伟大,亦真不可思议矣。其时蒸气机关未经发明,乃能运用如此庞硕之艨艟,凌越万里,则驾驶术亦必有过人者。

《饮冰室文集》卷四十一

  梁先生于此史实,固然深信不疑;当时作史传,又大都有所感愤,无所用其怀疑。所以,虽说是“新史氏”的史传,于这一节并没有搜寻到新的史料,此刻,我们如其于明史之外仍别无发现,而想像到以当时的财力人力,居然早已能够造如此的大船,又如此之多,的确也要说“真不可思议”。可是世间物质文明的进展,究竟有历史的过程,循序渐进的多见,突变而发达的少有。梁先生之所谓“真不可思议”,用了历史眼光观察,却不能不疑虑他有“尽信书”之失。因为本传记载的船,实在太大了。

  据《本传》,船身长四十四丈,阔度倒有十八丈,长阔之比,约为七与三(或云阔度当长度百分之四十一),于此,我们只凭常识为断,就不能无疑。我们知道,航海的船舶,为了波涛汹涌之故,更需要减少水的阻力;而愈短阔则阻力愈大,又是古今不变的。那就可以断言,当时造船,一定不会采用这样的长方型。而且,在我们眼中,江海之上也不曾有过大船有这样的船型。至于现代造船术有没有长阔限度的规定,虽则未曾研究,但眼见的船型,尽多参考的资料。例如梁先生所举的弥奈梭达,长阔的比例约为九与一。最近造成的宁海巡洋舰也差不多是九与一。再详查二十一年度海军统计,《海军各舰船身概况统计表》,其中所列各种舰艇,除宁海不计,共五十一艘;虽因船类而不同,但长阔的比例,差度相近到八·五与一五以上的,大都是五百顿以下的小船。大多数约为八七与一三之比。其中只有一艘木壳船,其比例为长七·九阔二一,而这一支乃是巡防艇,排水量仅有三十吨,大约不会用以“凌越万里”的,可见排水量较大的船,总比小量的要狭长些。那么,比船身最长的宁海(船长三六0尺)还长出三分之一来的“大腙宝船”,何致造成违反水性的“短短胖”呢?所以本传云云,可说是史官笔下造成的船舶,并不曾经过工匠用斧斤,斫大木。

  依上所述,所谓“真不可思议”,换言之,确是大得离奇。但事实的可能,究竟有多少长?多少阔呢?这一问题,在文献不足的今日,我们尚无法作精确的解答。但因新史料续有发现,已不难作近是的推想。我所谓新史料,第一是郑鹤声先生发见的静海寺残碑,此碑今残存南京下关静海寺壁间。二十五年春,为郑先生所访得,刮剔磨光,得一百四十八字。此碑虽仅存几分之一,而文字无损。其追纪通番往事,语气仿佛《事迹灵应》二记,可断为郑和等所建立,其时大约在末次南航离京之际,略前于二记。惟碑文纪事,则较二记为详;所乘海船,并经叙及。一云:“永乐三年,将领官军乘驾二千料海船并八櫓船……”又云:“永乐七年,将领官军乘驾一千五百料海船并八橹船……”据此,我们知道郑和永乐三年之行,所乘系二千料海船。宋应星《天工开物》第九卷“舟车”,谓舟“或以形名,或以量名,或以质名,不可殚述”。然则此二千料之“料”,大约为容量的单位,即所谓舟以量名。但二千料海船制度如何?是否“修四十四丈,广十八丈?仅据残碑亦复无从考证”。去年夏间,我在苏州,承省立图书馆王佩诤先生之介绍,得见梁溪余氏所藏《龙江船厂志》孤本,书成于明嘉靖癸丑(1553年),距郑和末次南航(1431年),已百二十年。著者为上海李昭祥,他是南京工部的官,于船厂的掌故,记载极详备,可说是专家著作。事先我满望能从书中得到“宝船”营造的制度,结果,失望得很!除海船图外,仅仅查得“海船已革,制度无考”八字。可是从别的方面,却颇有所得,最大的收获,是书中载有四百料,二百料,一百五十料和一百料,战座船的详细制度,因此二千料海船虽然无考,我们推论的凭借却取得了。现在我将所得的资料,制成统计表如左(下):

  观右(上)表所示,二百料比一百料船大加倍,而约计长阔之比,前者为五五比四五;后者取中阔为六一比三九。而四百料比二百料船,料数又加倍,其比例则一为六比四,一为六五比四十四。足见以料名船,系以容量为单位;所以料数加倍,长阔不加倍。因此,也就断无容量大五倍,而船长阔同加五倍之理。今知郑和所乘海船为二千料,于四百料船容量为五倍,姑假设深阔与四百料者相同(船大则加深,亦一定之理),长度亦只应五倍。史称“宝船”“修四十丈”,比之四百料船之八丈九尺五寸,约当五倍。但“广十八丈”比之一丈六尺三寸,则十一倍有余。计容量至少应为二万二千料。如其舱深加半,那就相当三万三千料。经此约算,本传云云,更显见远非事实了。

  又按《天工开物·漕航篇》载:“粮船初制,底长五丈二尺,头长九尺五寸,梢长九尺五寸;底阔九尺五寸,底头阔六尺,梢阔五尺。”其船载米近二千石。其后运军造者,私增身长二丈,首尾阔二尺余,其量可受三千石。对照前表,其船大约与二百料相等,非航海之具。又《海舟篇》记遮洋运船,其“制视漕舡长一丈六尺,阔二尺五寸”,未言深度容量。假设所谓漕船系以运军私造者为准,则明末海运航船,亦不过四百料船之类,乃“海船已革”之后的海船,远非“大腙宝船”之比。惟云,“凡舟身将十丈者,立桅必两,树中桅之位,折中过前二位(疑当作尺),头桅又前丈余。”又云,“凡风篷之力,其末一叶敌其本,三叶调匀和畅。顺风则绝顶张篷,行疾奔马;若风力洊至,则以次减下,狂甚则带一二叶而已。”这两说殊可注意,据前说用四桅之海船,船身长必不止十丈,据后说则每桅系悬篷三叶,以收张调节风力。

  再据《龙江船厂志》所附海船图,则四桅并立。而其相距颇疏,其船身自不止十丈。惟依“舟身将十丈立桅必两”之例,四桅船船身,充其量也不过长二十丈。“修四十四丈”之说不可靠,这又是一旁证。还有每桅张帆三叶,与费信《星槎胜览》所记恰符合,费信记永乐七年十二月,“于五虎开洋,张十二帆。”每桅张帆三叶,那不是四桅船吗?可见李昭祥著述《龙江船厂志》的时候,海船制度虽然无考,而图形还信而有征哩!

  有了上述的凭借,我们不难想像到这庞然大物一一宝船的雄姿。同时还可以假定当时营造的制度。而假定的基点,就建立在已经知道郑和所乘为二千料的海船。

  我们如其认定“料”是船的容积的单位。再为计算方便计,把二千料船看做二十支一百料船的合体。假设有一支大船,长阔都为一百料船的三倍,深为二倍,则其容积当等于一百料船十八支之和。此大船长再加上一百料船长三分之一,则此船长十六丈六尺,船底头至无板处为十丈零二尺六寸,无板虚梢为二丈三尺四寸,头阔为一丈九尺五寸,头深为六尺九寸,中阔为二丈四尺三寸,中深为八尺一寸,(表原为三七,当为二七之误。)梢阔为二丈一尺六寸,梢深为一丈二尺。容积呢,就相当于二千料。这样的船,在有明一朝,虽然也是空前绝后的大船,但决计当不起梁先生的夸张。我深恐写《中国造船史》的学者,也和梁先生有同感,也相信有本传云云的大船,所以把这琐碎的材料,写为专篇。中国史书的不易读,和信史的不容易见精彩,我们都可以从这里看出来了。

原载《东方杂志》1947年第43卷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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