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珠江三角洲的燃料供求研究

  

  【内容提要】明清时期,珠江三角洲社会经济获得了长足发展,燃料是珠三角地区冶铁、煮盐、制陶、制糖、缫丝等传统工商行业兴盛的重要动力,也是民众日常生活的必需品。传统燃料主要包括柴薪、煤炭等,尤以柴薪为大宗。由于珠三角消耗燃料庞大,燃料供应由本地逐渐向邻近地区延伸,甚至跨出省界。砍柴烧炭已成为部分山区居民的一种职业,贩运柴薪也成为社会经济中的一大行业,打破了传统“百里不贩樵”的古训。

  【关键词】明清;珠江三角洲;社会经济;燃料

  燃料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必不可少的能源,无论是民众日常生活还是工商业生产,人们须臾也离不开燃料。早在20世纪80年代,著名经济史学家李伯重就开始从生产力的视角出发,研究了明清江南工农业生产中的燃料问题,指出江南地区的燃料生产很有限,主要靠从外地输入煤炭来解决工农业生产之需。[①]之后,学界对古代都城燃料供给问题展开了讨论,龚胜生对唐代长安、元明清北京燃料供销有较深入研究,程遂营研究了北宋东京的燃料供应,高寿仙则研究了明代北京燃料采供问题,孙冬虎从元明清的长时段研究了北京能源供应从木柴、木炭到煤炭的渐变,及其引起周围地区的生态效应。[②]台湾学者邱仲麟认为,明代北京的燃料使用即已变化,明初以薪炭为主,明后期大量使用煤炭。而且这一现象在明代华北五省较为普遍,但南方地区燃料仍保持多元化。[③]明清时期,地处岭南的珠江三角洲地区工商业发展突飞猛进,燃料消耗庞大。然而,学者在研究珠三角社会经济时,几乎无人涉及燃料与该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关联。本文拟在上述研究基础上,试图简单梳理明清珠三角的燃料问题,以此管窥在传统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能源需要、燃料市场及其对社会的影响诸问题。

一、珠三角工商业兴盛与燃料消耗

  明清时期,珠江三角洲地区农业发展日趋商业化,工商业也获得空前发展,尤其矿冶、煮盐、烧窑、煮茧、制糖等行业最为突出,而所有这些行业发展又必须以燃料作保障。

  矿冶是明清珠三角工商业发展的主要行业之一。广东开采的矿产主要有铁、铜、金、银、锡等金属,[④]矿业开采与冶炼多分布在山区,以就近利用林木、煤炭等燃料资源,广东煤炭较稀缺,木炭成为冶铁的主要燃料,明清之际屈大均在《广东新语》卷十五《货语·铁》中记载:“产铁之山,有林木方可开炉。山苟童然,虽多铁亦无所用,此铁山之所以不易得也。”正因为如此,有学者认为,广东选择铁炉地点一个重要条件就是林木资源丰富的山区,以就近解决燃料问题。[⑤]雍正十二年,两广总督鄂弥达在《请开矿采铸疏》中称:“粤省铁炉,不下五六十座,煤山木山开挖亦多,佣工者不下数万人。”[⑥]冶炼时多使用由坚硬条木烧制而成的坚炭,“下铁矿时,与坚炭相杂,率以机车从山上飞掷以入炉。其焰烛天,黑浊之气,数十里不散。”铁炉规模很大,“凡一炉场,环而居者三百家。司炉者二百余人,掘铁矿者三百余,汲者、烧炭者二百有余,驮者牛二百头,载者舟五十艘。”经营一个炉场所需人力超过千人,其中汲者、烧炭者就在200人左右,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冶铁所需燃料之多。这些铁炉仅为粗加工的生铁,之后尚需运送到冶炼中心佛山深加工,“诸炉之铁冶既成,皆输佛山之埠。”[⑦]佛山作为珠三角矿冶加工中心,其原料来自省内各地,典型者如阳山铜铅、罗定铁矿等均流向佛山。[⑧]

  佛山冶铁业早在明代嘉靖、万历时已进入兴盛期,清前期达到顶峰。[⑨]佛山冶铁包括铁锅、铁线、铁钉、土针、钟鼎、铁犁、铁锁、铁灶、铁链、铁锚、铁画、煎锅和接驳木纺机的铸件,甚至铁炮等种类。[⑩]随着冶铁业的不断发展,佛山形成了多个冶铁行业,乾隆十五年,佛山有炒铁行四十余所,“上资军仗,下备农器,其余人间之杂需,更不可枚举。”因炒铁产品销路广泛,商人因之获利“常至三倍”,为了维护炒铁行有序生产,佛山出现了炒铁业的行会组织——会馆。[11]佛山冶铁业的发展与明清珠三角经济乃至全国经济发展紧密相关,首先根植于珠三角商品经济的高度发展,珠三角大面积种植甘蔗、养殖蚕桑,因此需要大批铁锅进行煮糖、缫丝煮茧;铁锅还是家庭重要炊具,清代人口激增,对铁锅的需求不容低估;其次与广东手工业发展相联系,珠三角河网纵横,广东造船业所需大量铁钉、铁链、铁锚、铁线皆取给于佛山冶铁业,广东不少盐场煮盐所用铁锅的需求也很大;再次,清代广州成为国内外贸易中心地,为佛山铁器打开了广阔的销路。[12]

  佛山的铁制品作为“广货”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各地商人辗转运输的大宗商品之一,乾隆十七年刻本《佛山忠义乡志》卷六《乡俗志·物产》记载:佛山生产的“(铁)锅贩于吴越荆楚而已,铁线则无处不需,四方贾客各辇运而转鬻之,乡民仰食于二业者甚众。”佛山铁锅甚至漂洋过海进入国际市场,据广东布政使杨永斌奏称,“雍正七、八、九年造报夷船出口册内,每船所买铁锅,少者自一百连至二、三百连不等,多者买至五百连并有至一千连者,其不买铁锅之船,十不过一二。查铁锅一连,大者二个,小者四五六个不等,每连约重二十斤。若带至千连则重二万斤。”[13]冶铁甚至导致佛山气温升高,乾隆《佛山忠义乡志》卷六《乡俗志·气候》记载:“气候于邑中为独热,以冶肆多也。炒铁之炉数十,铸铁之炉百余,昼夜烹炼,火光烛天,四面熏蒸,虽寒亦燠。”如此庞大的冶铸加工消耗的燃料十分巨大。

  制盐业是明清广东手工业的另一重要行业,盐区主要分布在滨海地带,其生产的海盐有生、熟盐之分,生盐以晒而成,熟盐则以煮而成,且以后者所占比重较大,广、肇、高、雷、廉、琼等府多产熟盐,惠、潮两府则以生盐为主。[14]煮盐所需燃料为柴草,乾隆《两广盐法志》卷十八《场灶下·煎晒法》记载,“沥卤上锅,用柴草煎煮五六时”,方可成熟盐。道光《两广盐法志》卷二十三《煎晒》记载:新宁“上川司系产熟盐,并无晒地,……置滷锅内,用柴火煎煮成盐”。有研究表明,明代制盐业已面临燃料缺乏的危机,有些盐场开始改为晒盐。除柴薪外,明清沿海的草荡在一定程度上也补充着煮盐所需的柴草供给。[15]煮盐的工具主要有竹锅和铁锅,近人邹琳在《粤鹾纪实》对广东煮盐作了如下描述:

  普通用竹质者为多,每锅约熬七八点钟,用人工十二工,柴草七百余斤,熬成熟盐约二百五六十斤,每日可熬一次。其用铁锅者,锅身不大,容卤无多,灶以泥制,每灶可置铁锅四口,约熬五六点钟可以成盐,用人工一工半,柴草四百余斤,惟每锅熬盐一次仅得二十余斤,卤水足时,每日夜可熬三次。[16]

  由此推算,用铁锅煎煮熟盐,每斤需柴草五斤左右,用竹锅煮盐,每斤耗柴草约三斤。但因用竹锅煮盐所需人工多于铁锅,且需常更换,故不少盐场渐趋采用铁锅。与两淮等地煎盐所用大锅不同,广东煎盐常用小锅,道光元年六月,两广总督阮元奏称:

  粤省官锅与两淮不同,两淮熬盐铁盘,每口重三四千斤至五千斤,乾隆八年改用铁锅,每口重一百四十斤,每昼夜熬盐六百斤。粤省并无如此大盘大锅,俱用民间烧煮小锅,每昼夜仅熬盐数十斤,十锅尚不敌两淮一锅,是以需锅虽多,而煎盐实少。[17]

  由此可见,广东用小锅煮盐,“十锅尚不敌两淮一锅”,产量低,其煮盐所耗燃料则明显多于两淮大锅。到了清中叶,因燃料缘故,广东不少盐场改煮盐为晒盐。

  窑业也是消耗燃料一大行业,明清珠三角的南海、番禺、东莞、高要、清远等都有窑业生产,尤以南海石湾最为著名,《广东新语》卷十六《器语·锡铁器》记载:“石湾多陶业,陶者亦必候其工而求之,其尊奉之一如冶。故石湾之陶遍二广,旁及海外之国。谚曰:石湾缸瓦,胜于天下。”石湾制陶业自明代开始兴盛,嘉靖年间,石湾出现陶业人员祭拜的陶师庙。[18]入清以后,“石湾陶业全盛时期,共有陶窑一百零七座,容纳男女工人六万有奇”。[19]佛山工商业中,砖瓦行、瓷器行、缸瓦行所占比重不小,且多来自石湾,民国《佛山忠义乡志》卷六《实业志》载,“缸瓦多来自石湾乡制品,颇有名,销行内地及西北江等处。”

  番禺、东莞等地也分布着众多砖瓦窑,番禺因毗邻广州,砖瓦生产规模较大,“沙湾司之渡头、杉岩、南庄、南山、北海,菱塘司之白蚬壳,鹿步司之南冈、车陂,均以烧砖瓦为业,砖窑瓦窑共百余座”,并出现了熟瓦行和生瓦行两个行业会馆,“在兰陵者曰熟瓦行,在渡头者生瓦行,以出品精良,广州建筑多半用之”。[20]高要的窑业数量和产量也不少,砖窑“以金利为最旺,宋隆、江口、新桥、禄步次之,商店约四十余间,总计每年出砖约四干余万”,瓦窑“宋隆、新江、禄步均有,约二十余间,每年出瓦约五六百万”,缸窑“白土、草埌有之,白土窑多为缸甕缶罍之属,遍给百粤”。[21]东莞烧制的砖分为青、红二种,“青砖尤著名,……稍潭及诸水乡多有窑。”[22]清远丘陵山地较多,丰富的柴草为生产砖瓦提供便利,民国《清远县志》卷十四《实业》记载:“清远柴草便利,制造砖瓦实为相宜”,分布在各地的砖窑,成为“邑中之利源”所在。

  明清广东尤其是珠三角甘蔗种植面积广大,《广东新语》卷二十七《草语·蔗》记载,“糖之利甚溥,粤人开糖房者多以致富。盖番禺、东莞、增城糖居十之四,阳春糖居十之六,而蔗田几与禾田等矣。”由于种蔗制糖利润丰厚,甘蔗种植面积不断扩大,雍正五年二月,雍正帝在广西巡抚韩辅良的奏折中批示说:“广东本处之人,惟知贪财重利,将地土多种龙眼、甘蔗、烟草、青靛之属,以致民富而米少。”[23]种植甘蔗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榨糖牟利。

  甘蔗制糖,一般是先将甘蔗榨磨成汁,再将蔗汁煮炼成糖,榨过的蔗渣也可作烧制燃料,明人宋应星《天工开物》上卷《甘嗜·造糖》记载,甘蔗经过至少三次压榨后,“其汁尽矣,其滓为薪”,然后取汁煎糖,而且是三锅并用,“先将稠汁聚入一锅,然后逐加稀汁两锅之内。”这一过程需大量燃料加强火力,否则只能生产出低劣“顽糖”。这无疑需要大量柴薪供给,据学者研究,直到十九世纪中叶,广东制糖仍使用宋应星的“品”字状火炉。[24]广东糖产量相当庞大,“广糖”经过陆路、水路北运至江南、天津等地,部分通过海洋贸易出口海外,道光年间销量一度居各省之冠。[25]江南地区对“广糖”的需求量甚大,清初一旦道路不畅,糖价随之骤涨,“康熙十五年丙辰春二月,广东兵叛,江西吉安道梗”,引起了江南市场上的“糖价骤贵”现象。[26]虽然榨汁过后的蔗皮、蔗滓晒干以后,能当作煮蔗汁的燃料,但仅凭这些远远不足,煮蔗成糖还需消耗大量的柴薪等燃料。

  明清珠三角还是丝绸生产大省之一,逐渐形成了以南海九江、顺德龙山等为中心的蚕丝生产基地,珠三角成为仅次于江浙地区的蚕丝生产中心之一。[27]广东绸缎也颇受国际市场青睐,广州竹枝词云:“洋船争出是官商,十字门开向二洋。五丝八丝广缎好,银钱堆满十三行。”[28]丝绸生产离不开木炭烘烤,《天工开物》上卷《乃服·治丝》记载:“丝美之法有六字,一曰出口干,即结茧时用炭火烘;一曰出水干,则治丝登车时用炭火四五两……”据报道,清末珠三角“各处丝厂均用机器,全年烧柴每厂每日计需六千斤,南顺香三县统计,丝厂约二百家,每日约需柴十二万斤”,[29]缫丝煮茧所费燃料不可谓不巨,以致早在清中叶就需从广西运来大量的松木炭至九江、顺德一带烘蚕茧。[30]

  除了工商业生产外,人们日常生活也离不开燃料,俗语所云的柴米油盐酱醋茶,柴居第一,反映燃料与人们生活的息息相关。据研究,清代江南农家“每天平均烧稻草十五斤,一个月烧四百五十斤,一年应需五千四百斤”。[31]那么珠三角的人均每日需消费多少柴薪?目前史料阙如,但从清前期官府规定发给救济贫困者的柴薪量可略窥一斑,据道光《广东通志》卷一百六十《经政略三》记载,乾隆初年,官府对广州普济堂孤贫者每名每日给“食米八合,盐菜钱三文,食盐四钱,柴三斤半”。一般来说,救济数量都是社会生活指标的最低要求,普通家庭和富贵人家的需求量当远超出这一规定。有学者考虑到广州天气较江南炎热,燃料使用比江南地区稍低,推测广州一般家庭一年所需柴薪量为45担左右。[32]这是广州普通城居人户所需消耗的燃料。据梁方仲先生统计,元代广州路的户数为170 216,而道光十年仅广州府属的南海县就有丁口1 114 483。[33]这些人口自然要消耗大量的柴薪。而城居户所需的燃料多从市场购买所得,民国《佛山忠义乡志》卷六《实业》称,佛山“柴店、酒店及用柴多之家,恒赴栏购买”,全乡日销柴五、六十万斤。18、19世纪,作为一口通商贸易中心地的广州,还生活着洋人及其大量内地“走广”的商帮,他们也需要使用柴薪生活,当时洋人家庭佣人的工作之一就是负责劈柴搬柴。[34]清末外国人已注意到广州人家的燃料使用,“(广州)城市的燃料极其匮乏,整齐而成捆的干木柴成为商品。无数满载木柴的小船沿西江顺流而下,把薪火运入广州和香港。”[35]

二、珠三角本地燃料的开发

  珠江三角洲原本是一个多岛屿的海湾,北宋时期随着北方人口的大量南下,珠三角地区出现了小规模的堤围建设,至今在珠三角地区流行的珠玑巷移民传说,其祖先来源都指向宋代。中央王朝对珠三角的行政区划也不时调整,其中南宋绍兴年间设立了香山县。元明时期,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堤围迅速发展,并渐渐与大陆相连。[36]随着明中叶以后珠三角开发的加速发展,人口也渐渐增多起来,原本还是海中岛屿的香山县已经出现“烟火相接”之局面,山区林木成为人们日常生产和生活的重要资源,一些山区因过度砍伐而逐渐变为童山。嘉靖《香山县志》卷二《民物志·物产》有如下记载:

  自花树坑以东、南台以南,多深山大林,或穷日行,空翠濛濛,杳无人迹。……弘治以来,樵夫深入,斤斧以畀,估客编筏,行深湾中,然犹不能多得矩材也,往往弃置,以其致之艰云。今则向无人迹处,烟火相接矣。嘉靖中,异县豪右纠合乡氓,无所不到,其矩木以为材,其杂木悉以为炭,获利甚富,趁者益众。南台以南,山渐以童,而焚炭之气与日争赭。[37]

  可见,明中叶以后,随着香山与大陆连为一体,一些“深山大林”因过度砍伐而变成童山。其实,珠三角地区的地形属于河流淤积的冲击平原,农业垦殖主要是围海造田,明中叶以后,发展起来的“桑基鱼塘”、“果基鱼塘”等商业性农业模式,[38]其林木也多少提供了人工日常所需的柴薪,但远远满足不了当地的柴炭之需,顺治时期,曾出任肇庆府高要县知县的杨雍建,后升为兵科给事中,他曾向顺治帝陈述广东有八大害,其中就有“砍柴采木日肆”之害。[39]

  即使这样,在珠三角地区一些远离人类生活区的深山,直到清前期仍有不少原始森林,乾隆《番禺县志》卷四《山川》记载,帽峰山“路险境僻,人迹罕至,梅田诸村绕居,其外万木丛翳”,象山“上多古松,中有先锋岩,树林阴翳”;增城的元德山“丛林蓊郁”、牛牯嶂“树木蓊郁,蟠踞数百余里”。[40]明清王朝更替之际,广东成为最后争夺的主战场,反而促成自然环境的好转,“番禺以东至于从化,皆深山大林,或穷日行无人迹,至于香山、新会、新宁山益深,林木之多,不可胜计。”[41]

  珠三角一些山区的林木资源在战后社会重建中很快被派上用场,据乾隆《新宁县志》卷一《地舆·山》和卷二《食货·物产》记载,上川山“其山多林木,居民煮盐者多取薪于此”,下三都山“利在材木,……或砍柴烧炭,或赴厂煎盐”,百峰山与新会古兜山相连,“土人伐其干烧炭。”[42]樵采薪柴入市贩卖已成为珠三角山区居民的一种谋生手段,据民国《东莞县志》卷九《舆地略·风俗》记载,东莞“间有村妇鬻薪于城”,既然是地方风俗,说明历史久远。另据民国《开平县志》卷四《舆地略三·山川》记载,皂幕山介于鹤山、开平之间,林木茂盛,时常有樵夫入山砍伐,“朝歌伐木往,暮咏负薪归”。

  随着烧炭逐利的再度兴盛,大片森林资源被陆续砍伐,影响了人们的生存环境,据《广东新语》卷二十五《木语》记载,靠近广州的“从化流溪之地,万山绵亘,林木蓊郁,居民以为润水山场,二百年来斧柯不入。万历季,有奸民烧炭市利,尽赭其山,木既尽,无以缩水,于是泉源渐涸,田里多荒”。乾隆《番禺县志》卷四《山水》记载,禺山已出现“旧多松柏,今无存”的现象。这一现象已具有普遍性,开平县赤溪“上流诸水,从前多是炭铺,盖山木所聚,燃薪为炭,藉以发售,其利非浅也,积久,山木来源既罄。”[43]对燃料需求的日增,使得人们不得不到更远的地方寻找燃料,一位美国来华传教士于道光十六年在澳门传教时看到一群妇女,“每个人都扛着从山上采集的、供春天厨房里用的干草,这种不是很重的燃料被捆成一束一束的,根据各人力气的大小,这些干草数也有大有小,它们被挂在扁担的两头,挑在肩上,这些辛劳的妇女用这样的运输方式已经走了好几里路了,但离她们的家还有很远的路。”[44]另一位生活在广州附近小村庄的人说:“在1880年代当我年轻时,村里有一座砖窑,而大多数的房子都是砖造的。我们必须到相当远以外的山上去取得砖窑要烧的木柴,村里的长者说,他们记得在他们自己年轻时,在更近处还有树林。……在我的时代这些都不见了,我们经常必须整天外出直到天黑,去找寻小树枝、柴枝和其他这类的东西。”[45]可见,人们不仅要到更远的地方去获取燃料,而且只能获得小树枝、柴枝、干草之类。

  其实,明清山区开发已经成为全国性的热潮,由此造成的燃料资源紧缺制约了社会发展,各地都出现程度不等的“燃料荒”。[46]乾隆五年大学士赵国麟就此发表看法:“百钱之米即需数十钱之薪,是薪米二者相表里而为养命之源者也。东南多山林材木之区,柴薪尚属易得,北方旱田全借菽粟之秸为炊,苟或旱潦不齐,秫秸少收,其价即与五谷而并贵,是民间既艰于食,又艰于爨也。”他主张以煤取代柴薪,“凡产煤之处,无关城池龙脉及古昔帝王圣贤陵墓,并无碍堤岸通衡处所,悉听民间自行开采,以供炊爨,照例完税。”[47]此建议立即获得各地响应,煤矿开采限制有所放松。[48]

  广东燃料的紧缺也日益凸显,乾隆五年两广总督马尔泰奏称:“粤东山海交错,向多林木。时值生平日久,生齿浩繁,樵苏甚众,薪值每至高昂,闾阎不无难爨之虑。”[49]工商业因受燃料缺乏的困扰也陷入停顿状态,以熟盐生产为例,“近来生盐尚属充裕,而熟盐往往不敷配运。臣查察情形,实缘近场地方柴薪日少,而远赴购买必须多备资本,贫灶无力备办,每致停煎,因而出产日绌。”[50]因缺乏燃料,不少盐场改煮盐为晒盐,据道光《两广盐法志》卷二十三《场灶二·煎晒》记载,双恩、电茂、博茂、茂晖四场原产熟盐,因“柴薪昂贵,难以煎熬,改晒生盐”。佛山冶铸业至清末已衰微,但百姓所需木柴,“全乡日销五、六十万斤”,且价格持续攀升,“光绪初年,每百斤值银约三毫,光绪末年倍之。近且涨至三倍,其原因一由于河道梗塞,二由于机器缫丝厂用柴颇多所致。”[51]清末因薪价高涨甚至影响了人们生活,宣统《番禺县续志》卷十二《实业志·树艺附》记载,“邑人火爨多用木柴,近年柴价翔贵”。

  其实,早在明天启间,广州商人就在阳春县开采煤炭销往广州、佛山,这一现象断断续续持续到清前期。[52]与广东毗邻的湖南省也有煤炭运往珠三角,宜章县煤炭坑“在县西四十里永福乡,六都各山俱出,贫民藉以营生,或肩挑,或舟运,县市资焉,亦有运往粤东者。”[53]开发煤炭是为了弥补柴薪不足,雍正年间,徽州商人查复兴鉴于曲江县有较丰富的煤炭资源,“情愿每年认拿税银三千两缴贮司库,自备资本承采”。乾隆五年广东官府同意放开对境内煤山开采,广州府属的南海、番禺、三水、龙门、花县等煤山允许开采,但这些地区的煤资源相对微薄,乾隆十六年广东巡抚苏昌指出:“南海、花县、河源三县煤山,经道府详细确查覆勘,委系产煤微薄,……(番禺等)州县煤山皆因山场细小,产煤微薄。”[54]珠三角不仅煤资源有限,且因临近省城,时常被官府借口破坏风水、矿徒滋事等原因加以封禁,如象山煤矿就在乾隆四年、三十四年、嘉庆二十一年迭经封禁。[55]可见,珠三角的煤矿开采并不普遍,这也决定了其燃料以柴薪为主的局面。

  很显然,珠三角地区在乾隆以后,随着广州一口通商制度的出现,一方面是外来人口不断增加,另一方面则是商业的繁荣昌盛,人们日常生活和生产所需的燃料也相应增加,而当地的燃料生产却渐渐稀少,道光五年刊刻的《恩平县志》卷十六《物产》在记载“柴炭”时说,“邑向设山场,有商承办,运炭之船无口不至,今亦少矣”。这里的“向”至少可以理解为乾隆以前,而“今”应该在嘉庆以后。运船减少,说明当地柴炭资源的枯竭。为了解决燃料短缺问题,从三角洲以外地区输入燃料是必然的选择。

三、珠三角燃料供求向外延伸

  明清时期,珠三角地区依托珠江三大支流东江、西江、北江,尤以西江、北江为主,已经形成了一个四通八达的水运网络体系。已有学者对此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56]这一水运网络体系在薪炭等燃料运输上得到了充分体现。

  以西江水路而言,西江中上游多属山区地带,林木资源较丰富,柴薪成为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康熙《罗定直隶州志》卷一《舆地志》记载,东安“县饶山林,大抵男务耕稼,女务织作,或以伐山为业”;罗定的迳口村群峰并列,樵夫成群结队入山采薪,“一曲通山径,樵夫任往回,朝斧逐队去,暮担呼群来”,[57]罗定八景就包括“迳口樵歌”。西宁县“在万山中,树木丛翳,数百里不见峰岫。广人皆薪蒸其中,以小车输载,自山巅盘回而下,编簰乘涨,出于罗旁水口,是曰罗旁柴。”[58]樵采贩卖已成为西宁县的一大产业,“其地山多田少,民资樵采之利等于耕殖”。[59]另据光绪《南海乡土志》记载,光绪年间,由罗定运至省城、佛山及九江乡的柴每年约有三万斤。

  广西梧州府也是西江流域中的重要柴炭集散地,藤县、容县、北流、岑溪、昭平、苍梧等县柴炭均集于此,再销往珠三角地区。清中叶前,梧州每年有大量柴炭东运,其中柴有一千几百万斤,远销广州、江门等埠;炭有两种:以杂树烧成的为杂木炭,“运销广州用来烧炼、烤饼”,以松树烧成的则为松木炭,运往“九江、顺德一带用来供蚕茧”。[60]道光以后,广西紫荆山、鹏碍山出现了把烧炭作为副业的社会现象,鹏隘山的顾、朱、陈、杨和卢等姓人家很多都是烧炭的,古和村的萧姓和江口村的李姓也都到紫荆山烧炭。[61]这些烧炭人员后来都加入了拜上帝会。

  佛山作为珠三角冶铁业中心,无疑是柴薪消费的主力,因其“周围不产木材,即炊柴亦须贩自粤西”。[62]早在明代,佛山商人已沿着西江深入粤西及广西贩运柴、杉,民间流传梁舍人故事最为典型,据乾隆《佛山忠义乡志》卷三《乡事志·诸庙》记载:

  舍人本福禄里梁氏子,年十九,往粤西贩柴,归至中途,飓风覆舟死已,而现形如生时,雇舟引柴归,且曰我臬台舍人也,舟不得缓。舟人昼夜趱行,不数日至。急登岸,命舟子随抵家,则先入,舟子久候不出,因呼梁舍人,门内惊问,具言故兼述体貌,举家惶愕,拉往验柴,则果泊岸矣,方悟已溺死而为神也。里人异其事,立庙祀之,祈祷辄应,迄今不衰。

  这个故事一方面反映了粤西柴薪通过西江进入佛山市场的艰难,另一方面立庙祭祀梁舍人背后的寓意应是保佑柴薪顺畅进入佛山市场,以满足各色人等需求。故事中的梁舍人原本没有具体的生活年代,其贩运柴木也显示不出连续性,后来可能因为佛山柴薪需求量增大,梁舍人生活的时代被追溯到明代,舍人庙则成为商贾定期祭拜的固定场所,据道光时记载:

  佛山镇舍人庙甚灵显,商贾每于月尽之日祭之。神姓梁,前明本镇人,为杉商,公平正直,不苟取,人皆悦服。一日,众商见海中有杉数千百逆水而来,梁危坐其上,呼之不应,迎视之,已逝矣。移尸岸侧,奔告梁族,皆不至。众商以杉易金,买棺敛之。至岸侧而群蚁衔土封之已成坟矣,遂建庙以祀,祷无不应,唯族人祷之则否。今墓在庙后,然渐荒废矣。[63]

  梁舍人故事的人物是否真实,暂且不论。但有理由相信,佛山社会长期流传的梁舍人贩运柴木故事应是真实历史的反映,而且类似于梁舍人这样通过水路贩运柴、杉的商人数量也相当可观,这是明清其他区域诸如北京、江南地区的柴炭行所没有的现象。而梁舍人庙直到清代仍是珠三角地区贩运柴炭商人的行业神,其信仰长盛不衰,正说明贩运柴炭与社会经济和民众生活息息相关。

  北江流域两岸的山区县也是珠三角燃料的重要供应地,民国《乐昌县志》卷五《物产下》记载,乐昌县盛产各种木材,“土人采以为薪,每年运入广东者甚伙”。所谓“广东”应指珠三角地区,这一点可从民国《始兴县志》卷四《实业·商业》记载有关佛山、清远两地商人在始兴县贩运柴炭进行佐证,史料如下:

  春夏入山伐木,秋冬编扎成排,运往小唐、江门、马房、新沙、西南、清远、佛山等处,每排十二剪为一梢,每剪木株视木之大小以为多寡,每岁输出木排约一千五六百梢或二千梢。……化柴为炭,名曰杂炭,各山俱有,惟清远潖江工人较邑人为擅长,每岁出产七八百万斤,运至韶州、西南、佛山及顺德、东莞、新会销行。

  可见,乐昌、始兴的燃料分为柴、炭两种,由商人通过北江经韶州、三水县西南镇,运进佛山、顺德、东莞等地销售。始兴县因此出现了一批以伐木烧炭、扎排运木为生的职业工人,“伐木运木,编扎成棑,需工人四五千,工作本粗浅,而邻邑人不优为之,往往木之出产地为南雄、曲江、仁化等县,而伐木扎棑必雇始兴人为之,以其有专长也。”[64]仁化县也出现了大量以烧炭为生的流动人员,“道咸以来,嘉、惠、潖江客民开造炭厂,烧炭者百十为群,遍居山谷。”[65]

  北江沿岸的英德、清远也是柴薪产区,道光《英德县志》卷十六《物产略·木类》记载,英德县出产的松“遍山皆植,作薪用甚广”,柯木“所在皆产,以供爨薪”。这些柴薪多通过墟市进行流通,英德县有多个专门买卖柴炭的墟市,如镇江墟“创于嘉庆间,多柴、炭”;揽坑墟“铺户数十间,市柴木、酒米”;黄土坑墟在“揽坑墟对岸,相隔数里,铺店数百间,市柴炭、谷米”;白牛坑市“柴船极多,水边墟柴亦在此交收。”[66]显然,薪炭在英德的墟市中占有很大比重。清朝后期,南海县黄鼎司良溪乡何轩成父子曾北上英德贩柴,“当轩成公贫时,携四子贾于英德属之乌石墟,以贩柴为业”,并在广州城内开有柴店营生。[67]他们从墟市收购柴炭,再雇船沿着北江顺流而下运至广州、佛山发售,民国《清远县志》卷十四《实业》记载,清远每年“运销下河”的木柴约七千万斤,炭约千余万斤。该县白马墟系乾隆间乡绅白元贞所建,装置石马大船数十艘,主要“运输柴、杉、茶、炭等物于省、佛,其船能载重数十万斤。”北江的燃料源源不断地进入珠三角市场。

  晚清以来,随着珠三角工业化和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尤其是近代机器缫丝厂在珠三角的大量创办,消耗的薪炭数量巨大,柴炭价格不断上涨,“光绪初年每百斤值银约三毫,光绪末年倍之。近且涨至三倍,其原因一由于河道梗塞,二由于机器缫丝厂用颇多所致”。[68]时南海、顺德二县“各缫丝厂用柴过多,每厂每日约需五百斤,共计五百余家,每日需二三十万斤。而来源又日见其稀,市价遂因之昂贵”。[69]这些柴炭大多来自珠三角之外,这在地方文献中有明确记载,光绪《南海乡土志》不分卷记载,南海县的柴薪“由西、北二江运省、佛,计上园、五桂一埠,每年二十余万,统计各埠每年百余万;由罗定运省佛及九江、每年约三万”。宣统《番禺县续志》卷十二《实业志·农业·树艺附》记载,番禺“土产燃料不敷,全赖东、北江柴贩运至济用。”民国《佛山忠义乡志》卷六《实业志》则记载,佛山的炭主要来自西、北江,柴则来自清远、英德、四会、广宁、罗定及广西藤县等处。民国初期,香山每年从西江输入的柴炭约在二十万余两的市值。[70]

  司马迁在《史记》卷一二九《列传第六九·货殖》中有“百里不贩樵,千里不贩籴”之谚。除了成本因素外,还有就是长途贩运需要对付林林总总的关卡盘剥。明清商人贩运柴薪进入珠三角的途中就常遭到勒索,两广总督为此颁布了《严禁拦河勒索以安商旅碑》,以保证北江流域从事柴木的商人利益,“英德、清远、三水、南海等县河面埠头,遇有客商贩运竹木、柴排过境,附近营汛巡船兵役、水练以及烂崽、疯疾人等每每拦截勒索,稍不遂欲,动辄斩排放火,肆扰不休,计客商自英德放排开行,历埠头数千余处,每排约被勒钱十二千余、米数石,始能到省。”[71]光绪十六年广东官府应广宁、怀集的柴薪行请求,发布了对西江流域木材抽缴厘税的告示:柴薪乃“民间日用所需,三尺以内者,一概免抽,如系材料长大可作器具者,照章收。”[72]其实,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明清商人冒着被勒索的危险,长途贩卖柴炭到珠三角售卖,正反映了珠三角市场对柴薪的供不应求,有利可图。当然,自然环境的险恶也是不容忽视的因素,上述梁舍人遇难即是例证。而在北江仁化一带因河道狭小,暗礁较多,在某些险滩处常出现妇女代撑船或拉纤,目的是保护男人,因为男人是家庭经济来源的支柱。[73]这一现象恰反映运输的艰难。

  明清时期,商人将薪炭通过水运从各地运到珠三角后,并非直接进入市场交易,而是由设立在这些城镇的柴炭埠、柴栏行、炭行等行会把持垄断,早在明代,广州城内的柴炭铺行就在官府的允许下对来地贩运柴薪的商人征税,崇祯年间官府规定:“合行南海、番禺、增城三县议定,照各色铺行例,该地方有木户若干,尽列其名于一板上,按月轮流答应”。[74]各行都立有行规,如始兴县的贩运商“向来行规除工价外,许排工随带零木卖钱帮补”,嘉庆十年六月,木材商邓土井雇谭允受等为其扎排运木至广州出卖,因担心谭允受等搭带零木过多,路上耽搁,情愿多给工钱而不准搭带零木,遭到谭允受等反对,引发纠纷。[75]清代佛山柴栏行代销的薪柴有松柴、柯柴、杂柴之别,大多来自外地,“各水客购柴运到柴栏代沽,一如平码行沽谷米之例”,再由行会估价发卖,“柴店、酒店及用柴多之家,恒赴栏购买,并有先到柴船视柴之干湿而订价者,全乡日销五、六十万斤。”佛山设有多家柴栏行,如“大基尾及太平沙各有数家”,而“各炭行多在大基尾栅下蚬栏街。”[76]道光年间,与广东毗邻的广西梧州也设立柴炭业的经纪行,以此为中心收购周边藤县、容县、岑溪、昭平等柴炭,运送到设在广州、南海、佛山、顺德等城柴炭行,每年从广西运销到广东的柴炭多达一千数百万斤。[77]明清珠三角城镇出现的柴行、炭行等行会,说明柴炭已经成为社会发展中必不可少的能源。

四、结语

  明清珠三角燃料的运用,与京师用于宫廷及民众生活消耗不同,珠三角地区的燃料除民众生活消耗外,更多用于冶铁业、窑业、煮盐业、制糖、煮茧等传统工商业生产领域;与明清京城煤炭在燃料结构中所占比重较大不同,珠三角和江南地区一样主要以木柴薪炭为主,煤仅占少部分。随着珠三角工商业进一步发展,燃料匮乏日益突出,制约了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居民日常生活也受到影响。因此,珠三角商人在充分发掘本地燃料资源的同时,将柴炭市场逐渐扩大到全省各地乃至毗邻省份,珠江航道的西江、北江成为商人贩运柴薪的重要通道,从而引起了上游山区以砍伐树木为生的畸形经济,破坏了自然环境,笔者对此将另文讨论。鉴于柴炭在珠三角社会经济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各地城镇墟市都出现了垄断性的柴炭行会,柴炭买卖成为珠三角商业中的一个重要行业。与北京城燃料以人力、畜力为动力的陆路运输为主,且遵循“百里不贩樵”不同,[78]珠三角地区则主要通过四通八达的水运网络,以船、木排为运输方式,因而运输成本较陆路低,打破了“百里不贩樵”的古训,彰显了中国传统社会经济发展的地域性特色。

注释:

[①] 李伯重:《明清江南工农业生产中的燃料问题》,《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4年第4期。

[②] 龚胜生:《唐代长安城薪炭供销的初步研究》,《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991年第3期;《元明清时期北京城燃料供销系统研究》,《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995年第1期;程遂营:《北宋东京的木材和燃料供应——兼谈中国古代都城的木材和燃料供应》,《社会科学战线》2004年第5期;高寿仙:《明代北京燃料的使用与采供》,《故宫博物院院刊》2006年第1期;孙冬虎:《元明清北京的能源供应及其生态效应》,《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7年第1期。

[③] 邱仲麟:《人口增长、森林砍伐与明代北京生活燃料的转变》,《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74本第1分,2003年;《明代的煤矿开采——生态变迁、官方举措与社会势力的交互作用》,《清华学报》2007年第37卷第2期。

[④] 李龙潜:《清代前期广东采矿冶铸业中的资本主义萌芽》,《学术研究》1979年第5期。

[⑤] 广东历史学会主编:《明清广东社会经济形态研究》,广东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20页。

[⑥] (清)贺长龄等:《清经世文编》,卷五十二,户政二十七,中华书局1992年版,第1297页。

[⑦] (清)屈大均:《广东新语》卷十五《货语·铁》,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409页。

[⑧] 李龙潜:《清代前期广东采矿冶铸业中的资本主义萌芽》,《学术研究》1979年第5期。

[⑨] 罗一星:《明至清前期佛山冶铁业初探》,《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3年第4期。

[⑩] 罗一星:《明清佛山经济发展与社会变迁》,广东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98-201页。

[11]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等:《明清佛山碑刻文献经济资料》,广东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76页。

[12] 罗一星:《明至清前期佛山冶铁业初探》,《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3年第4期,第48-49页。

[13] (清)鄂尔泰等:《雍正朱批谕旨》第九册,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8年版,第417页。

[14] (清)李侍尧等:《两广盐法志》卷二十二《总略》,于浩辑《稀见明清经济史料丛刊》第38册,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09年版,第121-122页。

[15] 刘淼:《明代盐业经济研究》,汕头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64、69页。

[16] 邹琳:《粤鹾纪实》,华丰印刷铸字所,1927年增订版,第25页。

[17](清)阮元等:《道光两广盐法志》卷十四《转运一·行盐疆界》,载于浩辑《稀见明清经济史料丛刊》第41册,第103-104页。

[18] 明清广东省社会经济研究会编:《十四世纪以来广东社会经济的发展》,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1992年版,第229-232页。

[19] 李景康:《石湾陶业考》,《广东文物》卷十,上海:上海书店,1990年,第1020、1025页。

[20](清)梁鼎芬:《宣统番禺县续志》卷十二《实业志·工商业》,上海书店2003年版,第182页。

[21](清)马呈图:《宣统高要县志》卷十一《食货志二·实业》,上海书店2003年版,第151页。

[22] 宣统《东莞县志》卷十五《舆地略十四·物产下·货类》,上海书店2003年版,第130页。

[23]《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五十三,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810页。

[24] (美)穆素洁著,叶篱译,林燊禄校:《中国:糖与社会——农民、技术和世界市场》,广东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20、451页。

[25] 周正庆:《清代广东糖业国内营销网络试析》,《广东社会科学》2000年第4期;罗一星:《清代前期岭南市场的商品流通》,《学术研究》1991年第2期;黄启臣主编:《广东海上丝绸之路史》,广东经济出版社2003年版,第595-597页。

[26](清)叶梦珠撰,来新夏点校:《阅世编》卷七《种植》,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190页。

[27] 刘志伟:《试论清代广东地区商品经济的发展》,《中国经济史研究》1988年第2期。

[28] (清)屈大均:《广东新语》卷十五《货语·纱缎》,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427页。

[29] 《申报》1905年3月14日,第11版。

[30] 广西僮族自治区通志馆编:《太平天国革命在广西调查资料汇编》,广西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第31页。

[31] 方行:《清代江南农民的消费》,《中国经济史研究》1996年第3期,第93页。

[32] 蒋建国:《广州消费文化与社会变迁(1800-1911)》,广东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26页。

[33] 梁方仲:《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461-462页。

[34] 程美宝、刘志伟:《18、19世纪广州洋人家庭里的中国佣人》,《史林》2004年第4期,P4-5。

[35] (美)E.A.罗斯著,公茂虹、张皓译:《变化中的中国人》,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2-3页。

[36] 刘志伟:《地域空间中的国家秩序——珠江三角洲“沙田—民田”格局的形成》,《清史研究》1999年第2期。

[37] 嘉靖《香山县志》卷二《民物志·物产》,岭南美术出版社2007年版,第33页。

[38] 叶显恩、谭棣华:《明清珠江三角洲农业商业化与墟市的发展》,载叶显恩、蒋祖缘主编:《明清广东社会经济研究》,广东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39] 道光《广东通志》卷二百五十九《宦绩录二十九》。

[40] (清)蔡淑:《增城县志》卷一《舆地志·山》,上海书店2003年版,第27、28页。

[41] (清)王永瑞:《广州府志》卷十《物产》,书目文献出版社1998年版,第115页。

[42] (清)何福海:《新宁县志》卷七《舆地略上·山川》,上海书店出版社2003年版,第277—278页。

[43] 余棨谋:《开平县志》卷六《舆地略五·物产》,上海书店2003年版,第320页。

[44](美)卫斐列著,顾钧、江莉译:《卫三畏生平及书信——一位美国来华传教士的心路历程》,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40页。

[45] 刘翠溶、伊懋可主编:《积渐所至:中国环境史论文集》,台北:中央研究院经济研究所,1995年,第89页。

[46] 李伯重:《明清江南工农业生产中的燃料问题》,《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4年第4期。

[47] 中国人大清史研究所等:《清代的矿业》,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8页。

[48] 《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一一〇,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633页。

[49] 中国人大清史研究所等:《清代的矿业》,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474页

[50] 国立故宫博物院编:《宫中档乾隆朝奏折》第三十辑,台北:国立故宫博物院, 1984年,第737页。

[51] 冼宝干:《佛山忠义乡志》卷六《实业志》,民国十五年刻本,第23页。

[52] 《中国煤炭志》编纂委员会:《中国煤炭志·广东卷》,煤炭工业出版社1999年版,第13、14页。

[53] (清)杨文植:《宜章县志》卷四《风土志·矿厂》,海南出版社2003年版,第50页。

[54] 中国人大清史研究所等:《清代的矿业》,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473-476页。

[55] 冼剑民、陈鸿钧编:《广州碑刻集》,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1193-1194页。

[56] 叶显恩:《广东古代水上交通运输的几个问题》,《广东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

[57] (清)刘元禄:《罗定直隶州志》第八卷《艺文志》,上海书店2003年版,第190页。

[58] (清)屈大均:《广东新语》卷二十五《木语》,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657页。

[59] 何天瑞:《西宁县志》卷四《舆地志四·风俗》,上海书店2003年版,第37页。

[60] 广西僮族自治区通志馆编:《太平天国革命在广西调查资料汇编》,第31页。

[61] 广西僮族自治区通志馆编:《太平天国革命在广西调查资料汇编》,第125-126页。

[62] 罗一星:《明清佛山经济发展与社会变迁》,广东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21页。

[63] (清)黄芝:《粤小记》,《清代广东笔记五种》,广东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423-424页。

[64] 陈庚虞:《始兴县志》卷四《舆地略·实业·工业》,上海书店2003年版,第78页。

[65] 同治《仁化县志》卷五《风土·物产》,岭南美术出版社2007年版,第429页。

[66] (清)黄培荣:《英德县志》卷六《建置略下·墟市》,上海书店2003年版,第313、314页。

[67] (清)何昌禄等:《(光绪)家规要言》,佛山市南海区图书馆藏,邝廷鋆序、何德盛堂家规序,第1页。

[68] 民国《佛山忠义乡志》卷6,《实业》,民国十二年(1923)刻本,第22页。

[69]《申报》1900年4月26日,第64册,上海书店影印,1982年版,第737页。

[70] 民国《香山县志》卷二《舆地·商业附》,岭南美术出版社2007年版,第380页。

[71]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等:《明清佛山碑刻文献经济资料》,第153-154页。

[72] 谭棣华、曹腾騑、冼剑民:《广东碑刻集》,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729-730页。

[73] 曾汉祥、谭伟伦:《韶州府的宗教、社会与经济》,香港:国际客家协会等,2000年,第194、200页。

[74] (明)颜俊彦:《盟水斋存牍》,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404-405页。

[75] 杜家骥主编:《清嘉庆朝刑科题本社会史料辑刊》,天津古籍出版社2008年版,第1390页。

[76] 冼宝干:《佛山忠义乡志》卷六《实业志》,民国十五年刻本,第22-23页。

[77] 黄滨《明清时期广东城镇行业的发展与粤商对广西城镇行业的缔造》,《广西民族研究》2000年第3期。

[78] 龚胜生:《元明清时期北京城燃料供销系统研究》,《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995年第1期。

(作者单位:暨南大学中国文化史籍研究所 510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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