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嘉靖年间日本贡使的经营活动
——以策彦周良《初渡集》、《再渡集》为中心的考察

  【内容提要】日本赴明使者策彦周良在其《入明记》中,所记店铺字招,多达90余个,涵括手工作坊、商店摊铺和生活设施三大类。策彦一行,旨在利用出使机会,大力从事贸易,人数远超明廷定额五倍。策彦两次出使明朝,每次一路收购中国商品,广达丝、绸、书籍等60余种,包括文化用品、工艺品、食品、日常器皿、日用百货、丝毛织物、药材、计时器等,门类广泛,不少标有具体名称、数量及价格,甚至交代了商品来源、特色及用途,购买背景,何人经手,何人说价等,饶有趣味,从一个侧面说明了日本贡使的贸易性质。策彦等人在使明期间的经营活动,一定程度上展示了明后期中日贸易的实态。

  【关 键 词】明代嘉靖时期;日本使者;策彦周良;贸易经营

  日本天文七年、明朝嘉靖十八年(1539年),日本大内义隆派遣博多圣福寺和尚湖心硕鼎为正使、京都天龙寺塔头妙智院第三世策彦周良为副使进贡明朝。对于整个往返行程,策彦逐日作了详细记载,编为《策彦和尚初渡集》[①]。十年后,也即日本天文十七、十八年,明嘉靖二十七、二十八年,策彦又以正使身份率人取道运河进贡明朝。对于整个行程,策彦同前次出访一样逐日作了详细记录,编为《策彦和尚再渡集》[②]。有明一代,日本派遣使者入明,永享(元年为公元1429年)以后先后共有11批,然而多数寂寂无声,而最后两批,因为策彦周良留下了其详细日程记录《入明记》,即《初渡集》和《再渡集》,成为日本入明使者的绝响,在中日交流史的载籍中占有极为重要乃至不可替代的地位。

  明朝立法严禁对日贸易,中日之间贸易多采走私形式,贸易记录极为有限,合法途径的贸易往来记录更是罕闻,从这个意义上说,策彦周良的《初渡集》和《再渡集》,较为集中地提供了策彦利用出使明朝的机会从事商品贸易的相关内容,十分珍贵。然而如此重要的内容,却至今未见有专文探讨。是以本文主要利用策彦所记,试图展示明代后期中日商品贸易在走私贸易之外的另一面相,期能丰富和细化明代中日商品贸易的内容,推进明代中日文化交流的研究。

(一)

  策彦周良沿途所经,对所见之商业活动如商业信息、商货流通,特别是反映市井生活风貌的店铺、字招等表现出浓厚的兴趣,随时随地记录,在所有类似记录中,提供了最为丰富具体的内容,不啻绘就了一幅栩栩如生的晚明社会生活风情画卷,展示了其时城市市肆文化的丰富内容。

  按策彦先后所记,在宁波府城,道傍有卖药人家,贴以“沈氏药室”四字,牌以“杏林春意”;又有裁帽者,旗上书“凉帽”二字;又有帘铭,铭以“清香老酒”四字,以“钓诗钩”三字,或书“禹恶”二字。此类不足胜书。绣衣街有挂“心镜”二大字榜者,乃盲人所居。卖买人家各各贴铭,如“马尾出卖”、“藏糟出卖”、“绵花子出卖”、“演易决疑”、“中山毛颖 盖制笔者之家里也”、“装印经书文籍”。诸如之类,不足胜数。又有酒屋,或帘上书“新酒出卖”四字,或书“莲花白酒”四字。又帘铭云:“行客过闻香下马”,“行人知味停车”。又制扇者之家里有无数贴牌,牌铭云:“自造时样各色奇巧扇”,“各色泥金扇面 或洒金”,“发卖诸般扇面”、“配换各色扇面”、“发卖各色巧扇”,或书“远播仁风”四字,或书“半轮明月随人去”之句。路傍酒家帘铭,或有“钓诗钩”三字,或有“上上烧酒”四字。路侧有笔工之家,榜“精制妙笔”四字,又卖簿人揭“精致裹金”四字,卖薰衣香童子捧一牌,牌铭“出卖官料衣香”。

  绍兴附近瓜山铺,樊江寺门前有市,市中帘铭,或有“佳酿”二字,或有“酒海”二字。青田铺:灵芝桥傍有帘铭,书“时新清酒”四字。萧山境内,有帘铭“洞庭春色”,或“时新美酒”;又有卖果店,铭云“发卖诸般果品”;又有卖帽家,书以“任氏帽铺”。

  在杭州省会,帘铭有“河清老酒”、“金华老酒”、“短水白酒”、“罗浮春”、“洞庭春色”、“上色清香高酒”、“瑶池玉液”、“紫府琼浆”之类,不可悉记。又有铺,或刻牌“郑氏凉伞铺”,或以“清油细伞铺,帽铺、红铺、银铺之类,不知其数。又有卖饼店,以木造饼形,书中形以大白雪饼。又有卖饭家,有木牌,书以“家常大饭”。

  在苏州枫桥,傍有卖针之家,揭“针魁”二大字。西北郊浒墅关,路傍卖酒家帘铭,木牌,面书云“造成春夏秋冬酒”,里书云“卖与东西南北人”;又面书云“按景香醪”,里书云“应时高酒”。又面书云“刘伶才上马”,里书云“李白又登门”;又书云“味招云外客”,“香引洞中仙”。

  在丹徒坝,卖酒家帘铭,或书“欢伯醉佳”四字,或“迎仙驻鹤酒馆”六字,或书“江南第一夺魁酒馆”八字,或书“朱方集宾酒馆”六字,酒店壁间书云:“发誓不赊”。

  在安平驿,卖酒家多多,帘铭或以“异常酒肆”,或以“闻香下马”四字,或以“过客停骖”四字,或以“四时佳酿”。

  淮安府城,有帘铭,或书以“仙家风味”,或书以“醉乡深处”,或书以“福泉酒海”四字。酒店外面纸障题云:“勒马问樵夫,前村有酒无。”策彦称“予甚爱两句,注目久之,因暗记杜诗记‘借问酒家何处在,牧童遥指杏花村’之句”。

  清口驿兴国寺,路傍有酒店,帘铭书“长春酒馆”四字。

  宿迁县项羽庙,路傍卖酒店多多,帘铭书云:“味招云外三山客,香引蓬莱八洞仙”、“消万斛愁怀,壮三军胆略”、“神仙留玉珮,卿相解金貂”;又“任意零沽、零卖应时”,如此之类,不可胜数。

  南城水马驿,入混堂,门左右有“香水浴堂”四字;又浴室额揭“香汤池”三大字。

  清源驿,有酒店,帘铭云“李白闻香乘月饮,洞宾知味驾云沽”。

  沧州沧瀛楼前,帘铭有“菊花高酒”四字。

  北京大慈恩寺,有浴堂。

  回程时,在乾宁驿,晚炊举酒者两盏,“盖南京酒也,碧香可爱”。

  镇江金山寺,路傍有酒店,木牌书“本店新酒”四大字,或书“自酿”二字,“盖私酿之意也”,犹如日本曰“手作”;又书二句于牌:“人世光阴花上露,江湖风月酒中仙。”

  丹徒云阳驿,入混堂,堂里榜“满堂和气”四大字。

  杭州吴山驿,有卖笔之家,揭以“王氏笔店”四大字。

  以上策彦所记店铺字招,多达90余个,涵括手工作坊、商店摊铺和生活设施三大类,而作坊与商铺往往兼而为一,既生产,又出售,正是当时工商业实际写照。行业或商品广及酒、糟、药、棉子、毛笔、马尾、帽、伞、针、扇、衣香、书籍、纸张、银、果品、饭、饼、浴室、算命卜卦等十七八种;广告形式有布帘、木牌、墨书;广告表示以词语或象形;广告用语俏皮隽蕴;商品来源有代销或自制;销售方式有批发与零售、现卖与赊卖,间有表示经营者姓氏如“沈氏药室”、“任氏帽铺”和“朱方集宾酒馆”之类,或有标榜名品讲信誉意思,或许已具无形资产性质。而酒店酒坊,帘铭字招最多,达50余个,也许当时各地城乡最多者即是酒店酒坊,也许与策彦喜饮善饮,多所记录有关。

  明代店铺字招,文献所载甚为稀罕,小说戏文常有描写,然不足凭信,难以坐实,自不待言。一轴名画《南图繁华图》,据题识所标,系嘉靖时苏州著名画家仇英所画,图中绘有幌子招牌109个[③],涉及工商门类广泛,然而绘画作品,象征而已,未必即是实有其店者,也难凭以为据。而策彦所记各地店铺字招,均是真实存在者,这就提供了丰富的店铺经营型态的信息,某种程度而言,近乎再现了其时工商市肆的具体情形,堪称极为难得。

  策彦笔触所及,提到各地名酒如河清老酒、金华老酒、南京酒、罗浮春、洞庭春色等,各类各色酒如上色清香高酒、菊花高酒、莲花白酒、上上烧酒、短水白酒等,品类繁复。

  当时中国各地的名酒,万历后期南京人顾起元罗列谓:“若大内之满殿香,大官之内法酒,京师之黄米酒,蓟州之薏苡酒,永平之桑落酒,易州之易酒,沧州之沧酒,大名之刁酒、焦酒,济南之秋露白酒,泰和之泰酒,麻姑之神功泉酒,兰溪之金盘露酒,绍兴之豆酒、粤西之桑寄生酒,粤东之荔枝酒,汾州之羊羔酒,淮安之豆酒、苦藁酒,高邮之五加皮酒,扬州之雪酒、豨莶酒,无锡之华氏荡口酒,何氏松花酒,多色味冠绝者。若市酤浦口之金酒,苏州之坛酒、三白酒,扬州之蜜淋漓酒,江阴之细酒,徽州之白酒,句曲之双投酒,皆品在下中,内苏之三白,徽之白酒,间有佳者。其他,色味俱不宜入杯勺矣。若山西之襄陵酒、河津酒,成都之郫筒酒,关中之蒲桃酒,中州之西瓜酒、柿酒、枣酒,博罗之桂酒,余皆未见。说者谓近日湖州南浔所酿,当为吴越等一。”又称“市买所酤仅以供闾阎轰饮之用”[④]。策彦所见酒店之出卖之酒,而“仅以供闾阎轰饮之用”,当然绝大部分不会是名酒。

  具体如浙江酒:嘉靖《浙江通志》卷七十《杂志·物产》食之类有“乌程酒”、“金华酒”。前者即湖州府乌程县因秦时善酿酒者为乌、程两姓而得名,后者该志称“府城造者佳,近年兰溪者过于甘腻”。嘉靖时人田汝成记,自镇海楼而北为沙皮巷,旧名清平巷,宋时酒馆所在之地,“至今沽肆不彻”[⑤]。嘉靖时人叶权描写金华兰溪水造酒为“东南之美”之一[⑥]。万历时,浙江台州人王士性描写杭州为百货所聚,而浙江各地所出,则有绍兴之酒、金华之酒。杭州则产有虎跑泉酒、珍珠泉酒、梅花泉酒、百花酒、秋露白、麦烧等各种酒。可见浙东一直到省会杭,酿酒非常出名。杭州为省会,百货辏集,酒店自是林立。杭州酒馆在南宋时即有名者为“五柳居”。

  苏州酒:正德《姑苏志》卷十四《土产》“饮馔之属二十有二”,酒列第一种,称:“惟煮酒以腊月酿,贮小瓶旋卖,名生泔;蒸过泥封为煮酒,又以经岁,或入木香、豆蔻、金桔诸品,则各以其类名之,香冽超胜,转贩四方,谓苏州酒。别有白酒,名秋露白、莲花白、杜茅柴。”崇祯《吴县志》卷二十九《物产·酝酿之属》载:煮酒、三白酒、雪酒、五香烧酒、蜜林檎、白酒、时酒、大酒糟、浮籽糟等九种。其中煮酒即洞庭春,该志称“今名类甚夥”;三白酒即宋时白云泉,该志也称“今名类亦夥,色味不一”,王世贞有《咏顾氏三白酒》诗。可见明后期苏州盛产各种酒,统名之为“苏州酒”,颇富盛名,畅销各地。

  南京酒:正德《江宁县志》卷三《铺行》列104种,中有“酒坊”,即是酿酒者。同卷《物产·饮馔之品》称,唐代金陵春、宋代绣春堂、留都春等,“今市酤皆不佳,惟烧酒差可”。

  上述文献所载表明,策彦一行经过的浙江、江苏,当时出产各种闻名全国的名酒,酒店酒坊随处可见,策彦提及金华酒,又称南京酒“碧香可爱”,后来又在《驿程录》[⑦]中记载乾宁驿是“南京酒转卖”之地,印证了南京酒确实颇负盛名。策彦所记虽不在酒是否有名,但也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其时酒之营销状况。

(二)

  当时中日两国的同类商品存在着极大的价格差,换言之,从事中日贸易可以牟取到丰厚利润。[⑧]策彦一行是贡使,但其时的日本贡使,类以进贡之名,行与中国官方和民间做生意之实,此在中日双方均心照不宣,习以为常,而日本一方则希望使团规模越大越好。嘉靖十八年(1539)这次日本进贡,因在嘉靖二年(1523)日本两支使者宗设与宋素卿“争贡之役”之后,作为惩罚,明朝只准使团50人进京,获取赏赐物品,然而策彦一行三船所乘人数,多达 456人,其中官员6人,水夫133人,从商297人[⑨],仅计官员和商人,就远超明廷定额五倍。策彦出使明朝的往返过程,更典型形象地反映了其进贡时的贸易实态。

  策彦初次出使,《初渡集》载:

  在定海:嘉靖十八年五月十九日,见“鲞船三百余艘列于港口,盖到宁波之卖鱼船也。次日,卖鱼船四百余艘,联行于港头,盖到宁波之卖鱼船也。有旗书‘屠府’之两字”。

  在宁波:六月二十六日,谢国经、赵一蘷(号双谷)与其弟赵元元携二童来访,国经自袖出扇并汗巾惠予,一蘷携《汉隽》一册、宝墨一丸,弟元惠以金墨一丸、青帕一方。七月初四日,谢国经“价于宗桂,惠《听雨纪谈》一册”,策彦“又买《医林集》一部十册”。初八日,“赵一蘷价于宗桂,赠诗并葡萄子,又得小画二幅、芦菔、茄子、荔子,其价各一钱;又买得小瓶一个,换只金扇并小刀两个;又得《读杜愚得》八册全部;换粗扇二柄、小刀三个”。初九日,得《鹤林玉露》全套四册,“其价二钱”。闰七月初四日,“王惟东携嫡侄王汝乔号虹川并王汝材而来访,携以文皮并香帕一方、清香二束、苏州针一帖、徽墨一匣,余无祗对”。二十五日,“钱龙泉价于豪忠,惠《九华山志》二册、安息香二对、墨一丸、篦子一事”。八月初十日,“柳亭僧梅江来访,碎器香炉一个、镇子一个、小瓶一对收纳,三英价媒,炉贾,银五分,镇贾,二分五厘,瓶贾,三钱六分,杭物”。十一日,“小食笼一个收纳,银四钱”。同日,策彦致书范南冈:“仍先度与秀才所约之书籍《三场文海》、《皇朝类苑》、《东坡志林》等乞付吾馆夫拿来。要因其好恶定其价值。”十四日,“食笼一个收纳,宗桂价媒,贾银六钱八分”。十六日,策彦与范葵园书:“是《三场文笔》、《山谷刀笔》,乞即今付官夫拿来。要查本之好恶,议价之多少,勿违前诺。”二十二日,“金南石来访,携以《文章轨范》二册、诗轴二幅”。九月初四日,“小食笼,代八分”,经三英手,“收斑竹箱子,价银一钱七分。盖杭价一钱五分”。

  在苏州:策彦记,十一月十二日,“苏针三百六十本收了,二百六十本换鹅,百本换麂”。十五日,“江线一斤收纳,萧一观媒价,方盆一个,昆布食笼四个收了,又小方盆三个收了,桂媒价”。十六日,“大通事萧淮惠宝墨二丸,红线一斤收了,萧一观所价媒也,盘盆拾个,渡蒲桃九分,苏针千三百五十本,换羊,百本,换廪麂,五十本,换廪麂”。十七日,“大方盆一个收了,桂媒介,九分。小方盆一个收了,生媒价,砚箱二个收了,桂媒价,上代一钱四分,下一钱二分”。十八日,“小小果合贰个收了,桂价媒。俞镇子三个,一钱,生价媒。又狮子一ケ,桂价。又钥袋一个,同上二分。苏针五千本收了,价五钱二分,桂价”。

  在清源水马驿:嘉靖十九年六月十日,大光惠面筋一笼,收钲一个,生公价媒,代熊松办,一钱二分。

  回程时在南京龙江驿:七月二十九日,“苏针五千本,桂预置”。

  在云阳驿:八月初八日,“收甘草五十二斤,银熊松办”。初十日,“收象牙小香合,银七分,生价。又收朱研一个,桂价”。

  在无锡:八月十四日,“收再进杓子壹对,生价,银各二分六厘。收象眼钱物壹对,同上,银七分。又收杓子一个,二分”。

  在苏州:十六日,“收《文献通考》一部,仁叔恕上司媒,价银九钱。收箱子一个,生价,银二钱。收象牙小香合一个,银四分。棋子箱一双,八分。收墨六丁,熊松价,收银六钱,柳絮卖代,熊松笈之”。十七日,“银一两二钱,生渡之,收俞锁,一分五厘,桂介。收印肉,三分。收唐铁钹,一钱七分”。十八日,“收唐金小钹,八分,生价。收食笼四个,生价”,在宁波用,一钱二分。“酢盐小皿十个,四分,同十个,四分。收食笼贰个,桂价,三分五厘”。十九日,收书担子一个,桂价,以备向太守进物用,银六钱二分。收杨枝筒二个,三分。青茶碗盘一个,熊松介,五厘”。二十日,“收小食笼五个,生价,银九分”,宁波用。二十一日,“收瓶一个,生介,二钱一分。铁镇子三个,桂介,三分二厘”。二十二日,“收席二枚,六分,三分”。二十四日,“巳时,前进者一里而止,盖以二号卖买未了也。收皮箱一个,桂介四钱三分。收红毡贰枚,同上三钱六分”。

  在平望驿:二十六日,“收柏叶小皿伍个”。

  在宁波:九月二十日,“分苏针于船众,胁船头、上下知库、重付二人、通事钱询,各三百本充”。十月初四日,“收了皿十个,生价,银予私办”。初七日,”收果子盆二个,生价”。初八日,“收三重小果合,生价,银一钱,私办”。十五日,“收果合菊一个,生价,银予私办之。又收《剪灯新、余话》二册,表装。生价,二五分,同上”。十七日,“收画果子盆二个,出砚箱一,银二分,与三兵卫价”。二十日,“收贝研箱一个,五郎左卫门价,换文箱并左小刀一个”。二十三日,“梅崖惠老坡古迹并诗与书,收手盐皿拾个,盖三英于苏州所求也”。二十四日,“价于三英,卖两金扇四柄,价银一两六钱”。二十六日,“蜡小瓶一双收了,实际寺价,价银二钱四分,桂办。较初减五分一,收好银子一两八钱。盖紵丝代也,即休价”。十一月初三日,“收炭取一个,一分五厘”。初七日,“俾宗桂遣短书于柯雨窗,以漆盘一个、红皿两个换画轴一幅”。初九日,“收芙蓉杯三个并筒一个,角二个,银价未议。又别收角三个,桂价,价银未议。收蜡瓶一双,池新介,银三钱,熊松办”。十一日,“收定器大四个、小八个。酉刻,画轴再装到来,孙六价,银二分”。十二日,“收碎器皿,小拾个”。十六日,“收碎器芙蓉杯一个,生价,银三分。又收担子一个,生价,银九钱,二号芝田卖之”。二十二日,“收段子二尺,银一钱,熊办。……收白蜡扇形笔雪一个,银八分”。十二月初二日,“收四角碎器皿四个,银二钱五分,熊松办”。初三日,“收土物水续一个,价二分”。初四日,“收小瓶一个,银一钱五厘”,“二驮荷木之代”。初五日,“卖荷所贰驮,买主肥后九郎兵卫,价银四两”。初六日,收碎器芙蓉盘一个,银三分,生价,熊办”。十四日,“收坐毡二枚,银各五分”。十六日,“收小食笼一个,银七分五厘,桂价。又收黄铜灯台附盏,银二钱,斤两二介。斤,桂价”。十九日,“收墨十锭,银八钱二分。官,但刀代立用,五丁个琴墨,五丁个月墨”。二十三日,“收黄铜灯盏,修补银一分五厘”。二十九日,“收外青内朱小折敷五枚,价二钱六分”。

  仍在宁波:策彦记,嘉靖二十年正月二十四日,“买唐纸百枚,六分遣之,生价。买唐铁火筋一双,二分三厘遣之”。二十五日,“收火打袋二个,黑白,孙六价。收黄纸十纸,价一分,梅厓价”。二月初七日,“收火灯袋三个,价银各七分,中林价”。初九日,《文献通考》裱装成了,银四钱,生价。十二日,“收倭银三两三分,桂返办”。十七日,“收白蜡十二斤”。二十日,“收黄铜钱一个,七两六分,生价”。二十一日,收黄铜小刀二十二个,“换履,熊松价。收白蜡提子一对”。二十三日,“收苏针三千本,桂预。收黑皮火打袋贰个,孙六办”。二十八日,“收蜡煎茶瓶一对,孙六办。收香箸十二双,一钱,熊办”,收小刀廿个,同上,一钱。三月初四日,“收蜡枣瓶只片口一个,灯盏一个。赁银总计四钱一分,孙六渡之”。初六日:“曝药材”。十一日,“予收贝食笼一个,价一两三钱。又银二钱付桂,盖前日扇子代也。又别付一钱七分五厘,灯台与食笼代也。又二钱付文弥,小刀并香箸之代也。又收片口柄杓二丁”。十六日,“收再进杓子一双”。十七日,“收青茶碗皿二十个”。二十七日,“贝食笼里头涂成了到来,本价一两二钱,涂赁一钱。收杖头一个,价一钱二分,涂赁孙六办。《文献通考》补装完了”。四月初六日,“收小果子盆十个,价二钱,生价。又收天目台一个,价三分三厘”。十四日,“收酢盐皿三百个,银二钱五分五厘。收香白芷七十三斤,银壹两,孙六壹钱七分,桂办”。十五日,“收补足沙糖四十斤,一两一钱算用,孙六办”。十八日,“收九寸食笼一个,价三钱一分,孙六价”。十九日,“积砂糖四箱于船,重付请取有之。收天目台三个,担子环完了。收贝方盆一个。矢备价,三钱”。二十日,“收染付茶碗三十个,又收染付皿百个”。二十六日,“收白菊皿二十个”。二十七日,“予段匹唐衣裳”,换ロガンヤキ(不知为何物——引者注)六十斤,盖吹黄铜物也。吾邦黄铜匠家并势州商人要之”。二十八日,“巳刻,积皮笼一个并药荷参驮于船。两重付请取两通有之。又从人熊松、中林、孙六又次郎皮笼同积之。午后,收四重四角小食笼,光明朱有金画,银三钱三分,生价。收小果子盆五枚,表里朱,银一钱,孙六价。又收纸箱一个并两金扇一柄,换却于圆果子盆拾伍枚,表里朱,黄同相口,孙六价”。五月初二日,“收碎器二号大皿十个……收白菊手盐皿十个,盖换向定器,乃定器价也,一钱,徐二官”。初三日,“收蜡小瓶一双,价一钱六分,桂价。收白菊手盐小皿十个,八分,价生。收八角朱画小、中果合,桂价,银一钱八分”。初四日,“收黄铜三钱、金襕,孙六价。收履形方盆,七分,生价。又收果子盆一个,八分,生价,林和靖”。初六日,“收九寸朱画六角食笼,银三钱,孙六价”。初十日,“买霍香”。十五日,“收小食笼五个,一钱五分,孙价。方盆一个,六分,小刀ノツカ(不知为何物——引者)廿五,一钱”。十七日,“收煎盐皿四十个”。

  再次出使,策彦在《再渡集》中记:

  在宁波:嘉靖二十七年七月二十八日,“收丝竹箱,银壹两”。八月初三日,“收金襕,一丈六尺五寸”。初九日,“得担子,价银一两六钱二分”。十二日,“领担子一个,付熊市,九钱”。九月初五日,“收《本草》一部十册,银壹两七分”。十七日,“收缎匹一端,银壹两七钱。收改机一端,七钱八分”。

  在杭州:十一月初九日,“收斑竹箱,价银八分五厘。……买取钲一ケ,银一钱五分三厘”。初十日,“收钲,价一钱五分三厘”。十六日,“伴送官蒋文萃惠甘草、真阿胶一包”。

  在吴江松陵驿:二十七日,“价琇公收钲一个,一钱三分五厘”。

  在苏州:十二月初一日,“遣樗也于诸船,略贺朔之礼。各人易买匆匆故也。……遣熊一于针工之家,计卖针之事,筹等为之要冲。盖苏州第一针工,云云。收水滴一口,银二钱,令哲价”。初二日,“价钧云遣熊一于卖丝家”。初五日,“熊一出外头,赴针工家”。十二日,遣熊一、寿笃于来年白丝买了之商家,先送一贯二百目,一斤七钱之算用”。

  在桃园驿:二十八年二月初七日,“收铜水指一口,价银五钱”。

  在北京:七月初五日,“收墨二十二丁,价银五钱,慈眼价。以只金扇换盖箱一个”。二十五日,“又三千户来,证明易买之事,买收人参一斤,银九钱,以载持分银渡之”。八月初六日,“收《奇效良方》一部,价银七钱”。二十六日,“又三千户来,买收北绢二端,价银各八钱”。

  在杨青驿:“收两金扇,卖代五钱五分”。

  在清源水马驿:九月十三日,“价于樗子,买收覩罗绵三端”。十四日,“日众易买之事亦未办治,彼此未开船。予亦命樗令买药材等物”。十五日,“今日亦粮夫未备,且众人卖买亦未了,予亦命樗令买药材、红紫覩罗绵等”。十六日,“俾樗、能二子调治卖买事。又价弥二郎收铜钱一贯百八十文,价银六钱”。十七日,“携琇、樗、熊过药家,见杭州之图”。

  策彦在不到十年中两次出使明朝,每次一路收购中国商品,所收商品如书籍、纸、墨、画、书担、筒、茶碗、茶碗盘、茶瓶、席、皮箱、丝竹箱、班竹箱、砚箱、纸箱、棋子箱、印肉、镇子、瓶、只金扇、扇、小刀、香、香炉、(苏)针、食笼、线、方盆、果盒、狮子(未审为何物——引者注)、钥袋、钲、药、甘草、香白芷、人参、白蜡、白蜡提子、杓子、线物、箱子、锁、铁钹、器皿、红毡、坐毡、炭取、定器、水续、水滴、铜水指、天目台、灯台、折敷、铁火筋、火打袋、杖头、白蜡、黄铜钱、黄铜香箸、沙糖、金襕、缎匹、改机、绢、丝等60余种,包括文化用品、工艺品、食品、日常器皿、日用百货、丝毛织物、药材、计时器等,虽然看不出购买量有多大,但门类广泛,不少标有具体名称、数量及价格,甚至交代了商品特色及用途、购买背景、何人经手、何人说价等,饶有趣味,从一个侧面说明了日本贡使的贸易性质。

(三)

  当时中日之间的商品贸易,按嘉靖时郑若曾的说法,日本“所悦于中国者皆用物也”[⑩]。万历时姚士麟曾援引嘉靖时中国商人童华的话说:“大抵日本所须,皆产自中国,如室必布席,杭之长安织也。妇女须脂粉,扇、漆诸工须金银箔,悉武林造也。他如饶之磁器,湖之丝绵,漳之纱绢,松之绵布,尤为彼国所重。”[11]崇祯时大学士徐光启则称:“彼中百货取资于我,最多者无若丝,次则磁;最急者无如药,通国所用,展转灌输,即南北并通,不厌多也。”[12]明后期,民间商人走私日本,号称“通番”,所载商品主要是采购自苏州与杭州等地的丝织品和药材等物。[13]策彦所记提及和购买的商品,颇可与时人所述所为相印证,确实多是用物,主要则是生丝、丝织品和药材等。

  即如丝绸和生丝。生丝是日本所需的最大宗商品,每批贡使均极为措意。景泰年间随贡

  使笑云瑞訢入明的商人就曾在北京购买银两,在南京以成倍的价格出卖,或在宁波以三倍的价格出售,在那里购买生丝运回日本发卖。[14]作为正使,嘉靖二十七年十一月底船抵苏州后,策彦即于腊月初二日派遣手下人“熊一于卖丝家”,十天后,又“遣熊一、寿笃于来年白丝买了之商家,先送一贯二百目。一斤七钱之算用”,再次派人到卖丝家,送上买丝定银,约定明年回程经过时取丝。当时生丝在日本“每百斤值银五六百两,取去者其价十倍”[15],在中国大约每斤五六钱银子。策彦买丝按每斤七钱银子算,略高于当地市价。

  绸缎等丝织物,策彦初次出使,回程时在宁波,“收段子二尺,银一钱,熊办”。收“金襕,孙六价”。再次出使,在宁波,“收金襕,一丈六尺五寸”,又“收缎匹一端,银壹两七钱。收改机一端,七钱八分”。到达北京,“买收北绢二端,价银各八钱”。回到清源水马驿,“价于樗子,买收覩罗绵三端”。十四日,令买药材、红紫覩罗绵等。“段子”即绸缎,故策彦称买了二尺。“金襕”未审为何物,明代高档丝绸有膝襕,或即金膝襕,观其丈尺,大约为一匹。“覩罗绵”,当即兜罗绵,为丝绸之一种。“改机”,万历《福州府志》载:“闽缎机故用五层,宏治间有林洪者工杼轴,谓吴中多重锦,闽织不逮。遂改段为四层,名为改机。”[16]本是对花楼机改繁为简的一种织机,后即将用此织机所织之缎匹称为改机,改机与一般织锦相比,具有质薄、柔软的特点。正德《江宁县志》卷三《铺行》104种,中有“改机”,但“帛之品”中无,说明当地并不盛产此种织品,而有专门出售的铺行。丝绸之府苏州的地方文献列有各种丝织品,而无改机,说明其地同样不盛产。策彦再次渡唐时议定接待使者礼仪的就是时任礼部尚书的严嵩,严嵩抄家时有各色改机缎匹274匹,改机衣17件[17],说明其时改机已较常见。但权臣严嵩收藏如此多改机缎匹衣物,说明改机织品较为珍贵。嘉靖时苏州、嘉兴、衢州等地方织染局所织进贡官用丝织品,每匹价银均在三两以上,民间织物绢每匹七钱左右,绸每匹约为一两,如果按此价格推估策彦所买丝织品,所买缎匹只为官营缎匹价格的一半多一点,改机价格相当于绢价,绢即与民间用绢同样价格,说明只是一般常见丝织品。

  当时日本的蚕业生产与丝织业是脱节的,原料生产远远不能满足需要,一半以上生丝要靠从中国进口,“丝,所以为织绢纻之用也。盖彼国自有成式花样,朝会宴享必自织而后用之,中国绢纻但充里衣而已。若番舶不通,则无丝可织。每百斤值银五六百两,取去者其价十倍”[18],丝是当时日本从中国进口的最大商品,两国之间存在着四五倍的价格差。[19]而苏州等地,即是上等生丝集中之地,中国民间商人走私日本,均是在苏、杭等地采购生丝的。策彦利用出使经过生丝生产基地苏州、杭州等地的上佳时机,大量购买生丝,以博厚利。策彦所为所记,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中日贸易的大势。

  再如药材。策彦首次出使,回程时在常州附近云阳驿买“甘草五十二斤”;回到宁波后“曝药材”,又“收香白芷七十三斤,银壹两,孙六壹钱七分,桂办”。二次出使,回程时在山东清源水马驿,两次令从人“樗子买药材等物”;又亲自“携琇、樗、熊过药家”。景泰四年(1453)经过清源驿的日本使者笑云瑞訢就曾记当地“甘草多,一斤代八分”[20],可见其地甘草既多又便宜。策彦在《驿程录》中也感叹其地“甘草多了”,当在那里购买过甘草之类药材。策彦首次出使刚到宁波,就发现“道傍有卖药人家,贴以‘沈氏药室’四字,牌以‘杏林春意’”,极为敏感。后来伴送官蒋文萃还送给策彦甘草、真阿胶一包,到了北京,又“买收人参一斤,银九钱,以载持分银渡之”。人参为传统滋补之物;甘草为缓中补虚、泻火解毒、调和诸药,策彦一次就买了甘草52斤;白芷是主治感冒风寒、头痛、骨痛、牙痛、鼻炎之药。从记载来看,药材价格便宜,策彦所买数量不少,第一次出使归国时整理商品,“药荷参驮”。药材始终是日本从中国进口的重要商品,郑若曾说,当时日本自有之药材,惟无川芎,因此“至难至贵”,其次则是甘草,“每百斤价银二十两以为常”[21],所以徐光启以“最急者无如药”来形容,后来自18世纪中期起,药材更成为从中国进口之最重要商品。

  又如书籍。策彦先后购买了《听雨纪谈》一册,《医林集》一部十册;《读杜愚得》八册全部;《鹤林玉露》全套四册,价银二钱;《三场文笔》、《山谷刀笔》;《文献通考》一部,由仁叔恕上司作媒,价银九钱;《剪灯新话》《剪灯余话》二册,裱装,二、五分;《文献通考》裱装成了,费银四钱;《本草》一部十册,银壹两七分;《奇效良方》一部,价银七钱等。又先后接受中国文人赠送的《古文大全》二册;《汉隽》一册;《李白集》全套四册;天地图各一幅;《九华山志》二册;《升庵诗稿》一册;《张文潜集》四册;《文章轨范》二册;苏东坡诗与书等。购买和受赠书籍包括前人与时人诗文集、政书、医书、笔记、山水志、地图、科举应考手册、诉讼手册等种类。其中周莲湖所送《升庵诗稿》一册,当即正德六年(1511)状元杨慎(字用修,号升庵)的诗集,其人因大礼议案而充军云南,颇负时望。策彦自买书籍,则十部中医书就有三部,正如郑若曾所说“若古医书,每见必买”[22]。至于书籍价格,极为便宜,一部《本草》,相当于一匹平常绸缎价格,一部医书《奇效良方》只相当于一匹绢价,一部《文献通考》可能旧了点,只须九钱,略等于一匹绢价,一部《剪灯新话》连同《余话》装裱好了只要七分银子。

  再如苏州针。首次出使,在宁波,王惟东即送其“苏州针一帖”;后来到了苏州,先是收买了苏针三百六十本,其中“二百六十本换鹅,百本换麂”,后来又用“苏针三百五十本换羊,百本换廪麂,五十本换廪麂”,最后“苏针五千本收了,价五钱二分,桂价”,连续购买苏针。还在枫桥发现“傍有卖针之家,揭‘针魁’二大字”。回程时在南京龙江驿,买“苏针五千本”,是“桂预置”的。到了宁波,则“分苏针于船众,胁船头、上下知库、重付二人、通事钱询,各三百本充”。后来又“收苏针三千本,桂预”。前后几次都由桂经手购买。二次出使,到了苏州,即“遣熊一于针工之家,计卖针之事,筹等为之要冲。盖苏州第一针工,云云”。四天后,又让其从人“熊一出外头,赴针工家”。策彦两次抵达苏州,均数次购买当地特产“苏州针”,而且知道“苏州第一针工”,在南京也购买苏州针。由针260根即可交换当时较为贵重的家禽鹅来看,一次性购买五千本就不是小数目了。针在日本,价格昂贵,时人描述,“女工之用,若不通番舶而止通贡道,每一针价银七分”[23]。策彦动辄收买针数千根,价格便宜不可以道里计。关于苏州针,地方文献有记载,但极为简略,正德《姑苏志》卷十四《土产》“工作之属十一”,有“针作”,谓“出郡城”。隆庆《长洲县志》卷七《土产》,崇祯《吴县志》卷二十九《物产·五金之属》均只有“针”一字而已。策彦的数次大量购买,使我们知道其时苏州特产除了丝绸、书籍、酒、副食品及各种工艺品外,还有针,不但畅销各地,而且名闻全国以至海外,而且由其交代的价格,我们还可知道当时其它商品的价格。

  此外,策彦等一次出使回程时,在苏州花五分银子买了二条席,又收“红线一斤”。在宁波“收白蜡十二斤”,收买砂糖40斤。白蜡是虫蜡,主要用于上光、润滑、绝缘、防潮、装饰等,用途广泛。《客商规鉴论》提到《三台万用正宗》“小满前后风雨,白蜡不收”[24],白蜡是中国特产品。产地主要在四川,但宁波有售。到江户时代,每年出口到日本的白蜡数量相当可观。砂糖也是日本进口的大宗商品,后来江户时代数量日益庞大。策彦此行购买当也不少。回国时,光策彦本人就“积砂糖四箱于船”。至于席,中国商人称产自杭州郊区长安镇,其实明后期苏州虎丘一带即盛产席,为时所尚。正德《姑苏志》卷十四《土产·器用之属》称:“席,出虎丘者佳,其次出浒墅,或簾,或坐席。又一种阔经者,出甫里。”嘉靖《吴邑志》卷十四《土产·物货》也称:“草席,出贩尤多……北方谓之凉席,春夏所用也。”景泰五年,日本使者笑云瑞訢自北京南返经过苏州,即记“花席、茶碗太多”[25]。红线,时人称红线是日本人以其点缀在盔甲上以束腰腹,以及刀带、书带、画带之用,“常因匮乏,每百斤价银三百两”[26],是日本急需之物。

(四)

  策彦等人购买中国商品,固然是循着贡道随处而买,但据其所记,是明显有着集中地点的,即宁波、苏州和临清。宁波是日本使者往返中国的起点和终点城市,也是明朝负责对日贸易的浙江市舶司的所在地,日本使者需在那里办理朝贡的相关手续,谒见市舶司和海道等官员,同时也是日本使者沿途所经的第一个府级城市,还是海产品的生产和转输之地。因为等待获批允准入贡,策彦等人在宁波停留时间特别长,初次出使,自嘉靖十八年五月二十二日抵达,到十月十七日开船北上,在宁波停留了将近五个月时间;回程时自十九年九月十二日抵达至二十年五月二十日启程归国,在宁波停留了八个多月。再次出使,自嘉靖二十七年三月十九日抵达,到十月六日开船北上,停留半年有余;回程时二十八年十二月三十日抵达,明年五月回国,历时五月左右[27]。可以说,策彦一行进贡的日子,主要是在宁波度过的。因为停留时间特别长,策彦等人在宁波这一商品集中之地购买商品也就种类特别繁多、数量可观。

  苏州是当时全国最为著名的工商城市,集中了当地及全国的大宗商品如丝绸、棉布、书籍、药材和工艺百货等,嘉靖时盛称“翠袖三千楼上下,黄金百万水西东”[28],工商业特别发达。策彦等人所需丝绸最重要的产地就是苏州,渴望在苏州购买商品,从而先期委人在苏州看货议价,采办时显得极为忙碌,因为购物,甚至稽延了行程。嘉靖十八年十一月十一日抵达姑苏驿,到二十日离开北上,整整停泊十天,回程时自十九年八月十六日抵达,到二十三日离开南下,又盘桓七天左右,远较别的沿河城市逗留时日为长。甚至因为“二号(船)卖买未了”,以致策彦的座船前进了一里就停了下来。一套《文献通考》和苏州名优特产针、席等就是那次在苏州买到的。再次出使,嘉靖二十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抵达,到十二月十五日离开枫桥,停留半月有余。生丝就是那次在多次到卖丝人家后交付定金的。因为“各人易买匆匆”,以致随从向他正使行的腊月贺朔之礼也草草收场。

  临清是运河沿线华北、江北境内最大的商品转输中心,王士性即以“临清、济宁之货”来形容。策彦等人初次出使回程时即在清源驿(清源乃临清古称)停留购物,再次出使回程时停留了四天,而只因“日众易买之事亦未办治,彼此未开船”。药材、覩罗绵等,就是在那里购买的。

  策彦等人购买中国商品,主要恐系本身利用机会直接经营,旨在回国后出售牟利,所以交易时常常讲价议价,锱铢必较。嘉靖十八年七月初九日,在宁波,策彦代钧云致书中国商人萧一观道:“诸般货物数目,前日既开张,呈示,不知足下查得否?早逐一定价,塞请则可也。且又计开内,足下所不晓者,要面议之。”次日,萧一观即来到使者馆舍,“与钧云议交易等事”,策彦送礼表示感谢。七月三十日,策彦又代钧云致书萧一观,谓:“暂别既过旬余,操履何如,今领恳书,恰如对颜,欣慰欣慰。特赐诸色样子,吾商徒群议而查得,白丝、红线、北绢、擢绢、段子、药品等所要者留之,不要者还之。犹且别开数目付与来使,区区分晓焉。遍地金总复回,盖以不好也。公到苏州之日,将其好者来,俾各人看可也。凡诸般价直,公之所定与他人平均,则当如前诺,倘与他异而贵了,众议难服。公能方便调办,何幸加焉。件的价即待公来本府,逐一可议,非面难罄底蕴。”由策彦所记可知,买卖双方经过了复杂的议价过程,为了议价购物,日本商人先与中国商人代表如萧一观者商量相关事宜,委托其先期到苏州等地物色商品,由其开出样品和价格,供日本商人选择,好者满意者留之,不好不满意者还之。无论何人,定价均要合理,日本商人才会收购,否则就难以如约践诺。为购买同一类书籍,策彦即两次致书范南冈:“仍先度与秀才所约之书籍《三场文海》、《皇朝类苑》、《东坡志林》等乞付吾馆夫拿来。要因其好恶定其价值”;“是《三场文笔》、《山谷刀笔》,乞即今付官夫拿来。要查本之好恶,议价之多少,勿违前诺”,强调依据本子质量高下议定价格。八月二十日,策彦致书宁波地方官员:“日众所要镴器,粗做样子,以与工相谋。虽然如直视,不验其样之好恶,必有不惬众心者,不如致镴工于馆内查详焉。盖依旧例者也。老爹大人蒙恕许遂众望,则何幸加焉。”显然策彦等人也以定制方式采购商品,而且质量必须符合定制要求,方才购买。

  策彦一行同时也为国内商人代为收购。二十年四月二十七日,“予段匹唐衣裳,换ロガンヤキ六十斤,盖吹黄铜物也。吾邦黄铜匠家并势州商人要之”。均是代日本国内之人购买的。同时,因为出使官员和随船商人都在经营,故策彦一行内部也常做买卖。在宁波,十九年十月二十四日,策彦向同行三英“卖两金扇四柄,价银一两六钱”。而十一月十六日,向二号船芝田“收担子一个,银九钱”。十二月初五日:策彦以价银四两“卖荷所贰驮,买主肥后九郎兵卫”,看来同行之间也常转让商品,而惟以价值衡量。经营过程中,策彦一行也常常互相代买中国商品,策彦多次提到“代熊松买”多种商品。

  因为旨在经营,策彦极为关注沿途商品等相关情形。初次出使舟抵定海,十八年五月十九日,策彦见“鲞船三百余艘列于港口,盖到宁波之卖鱼船也”;次日,见“卖鱼船四百余艘,联行于港头,盖到宁波之卖鱼船也。有旗书‘屠府’之两字”。虽仅两次记述,寥寥几十字,但提供了宁波为海产鱼类大港的具体实例。宁波、台州以海产盛称于全国,万历时浙江台州人王士性描述其时全国商品集中之地,即有“宁、台之鲞”[29]。“鲞”是剖开后晾干的鱼。但王士性未言交易规模有多大,而策彦眼见每天鲞船有三百艘聚于港口,蔚为壮观。至“屠府”二字,殆指卖鱼船为大户屠氏所有。回到宁波嘉宾堂后,策彦及时总结出使沿途所见情形,撰写了《驿程录》,就中记道:仪真驿“茶碗皿等多了”,广陵驿,“城中百万家,盛赏江菜。……古砚香炉铁索烛火等多。桃园驿,“土俗栽蒲葵扇”。鲁桥驿,“铜磬铙钹多了,桃实多了”。南城水马驿,“有盗贼之患”。开河书驿,“蒲桃梨子多了”。荆门驿,“水瓜、花红多了”。崇武水马驿,“聊城城楼太壮观。……西瓜大角豆多了”。清阳驿,“疏蓼多了”。清源水马驿,“钲多。……甘草多了。德州安德驿,“城里城外之富,不减临清淮安”。新桥驿,“花红桃实多了”。乾宁驿,“南京酒转卖”。这些商品信息,虽然较之其时策彦视为参考的中国民间通行的《图相南北两京路程》要简单得多,但是策彦似乎别出机杼,专记《图相南北两京路程》所缺载的,所以两书恰可以互相补充,如果我们合而参考策彦所记和有赖策彦而存留下来的《图相南北两京路程》一书内容,以及其后的商人黄汴编撰的《天下水陆路程》等书,相信一幅明后期运河沿岸商品运销的实际风貌基本可以跃然纸上了。

  综上所述,策彦所记,为我们界定其时日本朝贡使团的贸易性质提供了极为有力的素材,其出使明朝期间的经营活动,一定程度上展示了明后期中日贸易的实态,值得珍视。

  * 本文为201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江南地域文化的历史演进”(项目批准号:10&ZD069)的阶段性成果。

注释:

[①] 有关策彦周良初次行经运河的情形,见牧田谛亮编《策彦入明记の研究》所附《策彦和尚初渡集》下,法藏馆,1955年。此书承京都大学文学部夫马进教授复制赠阅,深致谢忱。

[②] 有关策彦周良再次行经运河的情形,见牧田谛亮编《策彦入明记の研究》所附《策彦和尚再渡集》上、下,法藏馆,1955年。

[③] 参见王宏钧、刘如仲:《明代后期南京城市经济的繁荣和社会生活的变化——明人绘〈南都繁会图卷〉的初步研究》,《中国历史博物馆馆刊》1979年第1期。该图尾署“实父仇英制”五字。

[④] 顾起元:《客座赘语》卷九“酒”条,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304-305页。

[⑤] 田汝成:《西湖游览志》卷13,《南山分脉城内胜迹》,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第153页。

[⑥] 叶权:《贤博编》不分卷,《明史资料丛刊》第一辑,江苏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170页。

[⑦] 策彦周良:《驿程录》,附见牧田谛亮编《策彦入明记の研究》,第298-304页。

[⑧] 景泰年间,据日本使者瑞溪周凤《卧云日件录拔尤》记载,“日本大刀,价八百,或一贯者,在彼方则一刀五贯,盖定价也”(转见村井章介、须田牧子编《笑云入明记 日本僧の见た明代中国》附收,第274页),即明廷以五倍的价格偿付日本作为贡品的刀,利润惊人。

[⑨] 策彦周良:《驿程录》,附见牧田谛亮编《策彦入明记の研究》,第303页。此处人数策彦周良记为总数456人,而笔者据其分类计算,只有436人,所以总数与细数不符。

[⑩] 郑若曾:《郑开阳杂著》卷4,《倭好》按语,《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84册,第544页。

[11] 姚士麟:《见只编》卷上,页50-51,《丛书集成初编》第3964册。

[12] 徐光启:《海防迂说》,《明经世文编》卷491,中华书局1962年影印本,第5442-5443页。

[13] 参见拙文:《贩番贩到死方休——明代后期(1567-1644年)的通番案》,台湾《东吴历史学报》第18期,2007年12月。

[14] 《唐船日记》,村井章介、须田牧子编:《笑云入明记 日本僧の见た明代中国》附录二,平凡社,2010年,第259页。

[15] 郑若曾:《郑开阳杂著》卷4,《倭好·丝》,《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84册,第542页。

[16] 万历《福州府志》卷37,《食货·物产》。

[17] 《天水冰山录》,上海书店1982年影印本,第110-111、120页。

[18] 郑若曾:《郑开阳杂著》卷4,《倭好·丝》,第542页。

[19] 参见拙著:《江南丝绸史研究》,农业出版社1993年版,第268页。

[20] 村井章介、须田牧子编:《笑云入明记 日本僧の见た明代中国》,第203页。

[21] 郑若曾:《郑开阳杂著》卷4,《倭好·药材》,第544页。

[22] 郑若曾:《郑开阳杂著》卷4,《倭好·古书》,第543-544页。

[23] 郑若曾:《郑开阳杂著》卷4,《倭好》,第543页。

[24] 余象斗:《新刻天下四民便览三台万用正宗》卷21,《商旅门》,万历二十七年刻本。

[25] 村井章介、须田牧子编:《笑云入明记 日本僧の见た明代中国》,第226页。

[26] 郑若曾:《郑开阳杂著》卷4,《倭好》,第543页。

[27] 策彦周良再次出使停留宁波的时间日期,其自编《再渡集》、《二番渡书》等均无载,而参见牧田谛亮编《策彦和尚年谱稿》,见《策彦入明记の研究》,第392页。

[28]《唐伯虎先生外编续刻》卷7,《阊门即事》,《续修四库全书》第1335册,第27页。

[29] 王士性:《广志绎》卷1,《方舆崖略》,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5页。

(作者单位:南京大学历史学系 210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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