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文勋《唐宋社会变革论纲》评介

  林文勋教授的《唐宋社会变革论纲》(以下简称《论纲》)一书,2011年由人民出版社出版。该书是作者在长期研究中国古代“富民社会”的基础上,对唐宋社会变革问题进行宏观深层探讨和重新诠释的厚重之作。全书以商品经济为切人点,以层层递推的方式对唐宋时期的一系列重要社会变革进行了细致描述和深入分析,其间所透射出的研究方法和视角,启人良多。

一、主要内容与研究议题

  《论纲》全书近30万字,除导言、引论和结语外,共分4个篇章。导言部分介绍了本书的总体思路、研究理念、基本观点和三大忧虑。作者力图站在历史哲学的高度,从经济史的角度出发,“对唐宋社会变革作一个从经济到制度再到思想观念的多层面分析”(第3页)。在引论中,作者首先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高度出发,对人类社会发展历程作了充分阐释,随之又对中国传统社会变迁轨迹进行了鸟瞰式的考察,进而得出“商品经济是人类社会发展与变革的重要力量”(第20页)的基本结论,商品经济的发展由此成为作者考察唐宋社会变革的基点和支撑全书的核心架构。第一篇对日本、欧美和中国学者关于唐宋变革的研究成果和研究理论做了简要论述。基于传统唐宋历史观存在的诸多缺陷,作者推陈出新地提出了“商品经济的历史观”,并具体论述了商品经济对唐宋社会变革的影响。第二篇到第四篇作为本书的主体部分,系统阐释了商品经济与唐宋经济关系及阶级关系变革、国家政策调整及制度变革、思想价值观念变革三方面的关系,其间“富民”阶层的崛起成为贯穿全书的重要线索。最后之结论,总括全书理论核心,详细论述了“富民社会”的形成及其历史地位,并提出中国传统社会经历了从“部族社会”到“豪民社会”再到“富民社会”并朝着“市民社会”发展的变迁主线。

  综览全书,作者在研究过程中,并未采取将重心放在考述唐宋变革的诸种现象与事实的传统研究模式上,而是以探讨变革的深层动因为立足点,沿着商品经济发展的脉络对这一时期政治、经济、思想文化、民族关系诸领域的重大变革进行了层层剖析,从历史哲学的高度构建出了唐宋社会变革的理论体系。自二十世纪初内藤湖南从历史观的角度提出唐宋变革论以来,关于唐宋变革的讨论至今方兴未艾。然而从商品经济的视角进行探讨,并提出唐宋至明清的中国社会是一个“富民社会”论断的专著,《论纲》尚属首例,这足以显示出作者卓尔不群的独到见解。除研究体例和视角的新颖独特外,作者在研究议题的选定上,亦独具匠心,这些议题既涵盖了唐宋时期的一系列重要社会变革,又囊括了以往学术界讨论较少的如财富力量的崛起、和亲、保富论等内容,且作者在论述的过程中对诸多问题作了全新的阐释。

  在论述商品经济与经济关系及阶级关系的变革时,《论纲》从土地产权制度、财富力量的崛起、“富民”阶层的崛起、农民战争四个方面进行了分析。对于其中涉及的均田制破坏的原因、等级制度崩溃的表现、租佃契约关系的发展等问题,该书不囿成说,提出了富有新意的见解。对于均田制的破坏,以往学者多认为是土地兼并所致,本书对此提出了质疑,指出土地兼并早在均田制实施之前就已存在,按等级制授田的均田制与商品经济的实质背道而驰,随着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均田制的崩溃成为历史的必然。在谈到唐宋变革的重要内容等级制的崩溃时,作者对学术界讨论较多的门阀士族的衰亡这一社会上层的变动着墨不多,而是将重心放在社会整体的流变上。本书认为,士、农、工、商不仅是一种职业划分,更重要的是一种社会等级的体现,士、农、工、商等级制的打破作为唐宋以来社会的巨大进步,其根源在于财富力量的堀起所导致的贫富分化。中唐以来,逐步发展起来的租佃契约关系,本书给予了极大的肯定,认为唐宋时期租佃关系的兴起,是生产力发展以及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结果,主佃间人生依附关系的加强,对生产发展具有积极地促进作用。“过去的‘天子之农’变成今天的‘富人之农’,小农与大土地私有者之间的斗争不再是兼并与反兼并的斗争,而主要是财富分配上的斗争”(第149页),随之得出唐宋社会是“富民社会”的结论。上述议题虽然内容各异,但无不归结到商品经济和“富民阶层”这一全书的理论核心,足见作者高屋建瓴,总揽全局的史学素养。

  对商品经济与国家政策的调整及制度变革的研究中,本书同样具有许多开创性的论述。譬如,唐宋时期,国家对盐利、茶利、酒课和商税的征收对商品经济产生何种影响的问题上,作者对“国家对商利的攫取严重阻碍商品经济发展”的观点进行了质疑,指出国家在攫取商利的过程中虽与社会诸多利益群体构成竞争,但至多是干扰了市场经济秩序,受经济发展制约的国家财政,其力量尚不足以对商品经济发展形成较大影响。在对国家另一增收渠道“人中法”的研究中,作者认为以人中法为核心的间接专卖制度虽在执行中出现过一定程度的弊端,但其“毕竟使国家与商人的矛盾趋于缓和,从而既有效地保证了国家的财政收入,又适应了商品经济发展的要求,促进了商业的发展”(第247页)。专卖制度从直接走向间接,“官商分利”的局面不仅不会延缓商品经济的发展,反而被时人看做“至为良法”。又如,宋代在民族关系的处理上向来被认为是一种消极妥协的表现,其向周边少数民族输纳岁币的行为亦被看作是免受威胁的购买和平之举。本书则揭示出了这些现象背后的深层原因,岁币的出现是互市经济发展的产物,“它乃是互市的一种‘变种,或‘派生形式’”,(第265页)和议的出现亦是经济力量向民族关系方面悄无声息的渗透。诸如此类的创新论述,书中还有很多,兹不——列举,然开拓创新的研究意识已在字里行间蔓延,阅读起来已不单单是学识的充实,更是引发思考的美妙历程。

  在谈到唐宋时期的思想文化变革时,《论纲》将论述的重点放在思想价值观念的变革上,而对于文学、艺术领域的变革未作探讨。笔者认为这一选择明智得当,一方面关于唐宋时期文学、艺术的变革学界已做过充分研究;另一方面,价值观念的转变更能体现当时社会整体的变革。唐宋时期,市民文学虽逐步兴起,但文学、艺术作品在广大平民中的普及程度并不很高,相比之下价值观是每一个普通大众都具备的。在对思想价值观念的论述中,作者选取了“义利之辨”和“保富论”两项较能体现民众思想观念转变的新型元素加以研究。义利之辨一直是中国传统社会反复争论的命题,唐宋时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关于此问题的论辩在宋代再次掀起热潮,然而这场深入持久的论辩不再局限于思想领域,而是与人性问题、价值判断和匡时救弊紧密联系在一起。义利之辨对当时的社会产生了重要影响,首先,求利之风大为盛行,人性得到较大程度的解放;其次,利的重要性得以彰显并被赋予新的时代内涵,注重功效、注重实际成为一股强大的思想潮流。与义利之辨不同的是,保富论作为一种崭新的思想到中唐时期才出现,它的出现本身即是财富力量崛起的体现,且与“富民社会”的形成密不可分。作者认为这种思想不是维护大地主阶级自身利益的反动思想,而是顺应时代发展的进步思想,它的出现不仅推动了唐宋社会价值取向的转变,而且保护了正在发展中的商品经济和最具活力的富民力量。上述关于义利之辨和保富论的研究,角度新颖、发前人所未发,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彰显了作者优良的史家风范。

二、理论方法与研究特性

  《论纲》在批判和吸收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构筑了一套完整的理论体系,运用了新颖的研究视角,形成了独特的研究方法,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整体把握,注重联系。《论纲》将唐宋时期作为一个完整的历史发展过程来考察和研究,突破了简单的按朝代抑或时段的对比分析。总结以往研究,不少学者在研究唐宋变革的过程中,习惯于将唐、宋两代区分开来进行探讨,或是选择中唐、北宋立国、宋室南移等具体的时间作为变革的界点。这种研究方法对于揭示唐宋变革的显著性无疑起到了很好的效果,然而任何一次社会变革都必然经历一个由微之著的发展过程,如果我们只将目光聚焦在质变的一瞬间,难免会忽略在质变之前长期的量变积累过程,影响对历史发展基本脉络的整体把握,进而影响到对变革深层动因的客观考察。以唐宋时期土地制度的变革为例,由均田制到土地私有制的合法化经历了一个漫长曲折的历程,并非一蹴而就的瞬间转变,国家对土地买卖的禁令时紧时松,面对商品经济发展、财富力量嵋起、兼并之风盛行等因素的不断冲击,国家对土地所有权的掌控逐渐转手于私人,然而我们却难以找出一个具体时间点来论证转变就是在那一时刻完成的。因此,作者在研究唐宋变革时将其看做一个连续不断的发展过程,不仅论述了各方面出现的重要变化,并将这些变化放到整个社会发展的历程中加以考察,且注重强调各要素之间的因果联系。

  宏观着眼,整体把握,从当时的社会大背景出发考察变革的发展脉络和深层动因是本书的一大特色。作者在论述唐宋社会变革的诸多重要问题时,并非囿于现象自身变化的研究,而是将变革置于当时的历史大背景中,注重与其它因素之间的联系,切实分析不同要素在何种层次、多大程度上对变革造成影响,并从根源上解释这些变革的合理性。譬如,大家熟知的“杯酒释兵权”问题,本书从中唐以来财富力量嵋起的角度给予了全新的解释。作者认为,宋太祖之所以能够成功解除石守信等人的兵权,根本原因在于“至富敌至贵”的社会现象使用财富交换权力成为可能。我们暂且不论作者的分析是否周全,但其从考察历史大背景出发分析问题本质的史学研究方法无疑值得推崇。又如,在分析唐宋时期农民战争中公开提出“均贫富”口号的原因时,作者认为是社会财富占有严重不均所致。中唐以来,在商品经济发展的推动下,贫富分化日趋严重,并且这种变化逐渐渗透到民众日常生产、生活各个方面。在这种社会背景下,农民起义军提出“均贫富”的口号自在情理之中。由此可见,从具体的社会大背景出发,从整体上、从联系中探究,不仅有助于揭示变革的深层动因,同时亦能深化我们对历史的理解和感悟。

  第二,跳脱框架,理论创新。20世纪初内藤湖南唐宋变革论的提出,引发了全球范围内研究唐宋社会变革的热潮,极大推动了唐宋史研究的向前发展。然而,无论是京都学派的宋代近世说,抑或东京学派的宋代中世说,都在很大程度上是以西欧的历史发展模式解释唐宋历史,无形之中陷入了“西欧中心论”和“历史目的论”的怪圈,致使唐宋社会变革的自身特色难以体现。美国学者包弼德等人对此种现象进行了反思,他们大多认为应将唐宋社会的变化看做中国封建社会内部变化过程的一环,但这种研究方法依然难以跳脱以封建生产关系模式去解构唐宋历史的框架。作者对上述历史观进行了深刻反思的基础上,提出了“基于历史事实的历史观”(即商品经济的历史观),主张“从唐宋时代历史发展的事实中总结出新的历史观”(第50页)。这一新历史观的提出有效避免了历史目的论的那种根据结果反推过程的“倒放电影”式的做法,并将时人对变革的感受作为研究的重要依据,更大程度地做到了历史研究的客观公正。随着历史学研究方法和史学理论的不断创新,有朝一日基于历史事实的历史观也许会显现出缺点,但在目前看来它无疑是一种进步的历史观,且对当前的唐宋史研究,甚至是整个历史研究具有巨大的启发作用。正如作者所言,“我们主张从商品经济的历史观解构唐宋史,并不是要强调这种历史观的唯一性和正确性,而是旨在提供一种新的思考问题的视角和途径。”(第54页)

  第三,视角独特,观点新颖。对于唐宋社会变革,已有诸多学者从政治、经济、文化、法律、军事、社会阶层等不同角度做过探讨,然而以商品经济为视角考察唐宋社会变革的专著《论纲》属首例。与日本学者将唐宋之际中国社会的政治形态由贵族政治转向君主独裁政治作为变革核心,和美国学者将士人在唐宋时期的变化作为研究出发点不同的是,作者在首篇即开宗明义地指出了要给唐宋社会变革以经济史的解释,详细论述了商品经济对唐宋社会变革的重要影响,并将商品经济的发展作为贯穿全书的主线,将随着财富力量崛起而形成的“富民社会”作为全书的理论核心。本书所指的“富民”阶层与美国学者赫若贝所强调的“职业精英”阶层存在很大差异,这里的“富民”指拥有财富而无特权的平民阶层,这就决定了本书的主要研究对象为普通的社会大众,而非上层社会的精英阶层,这就更能够体现唐宋社会变革的影响与本质。

  敢于挑战权威,对史学界诸多已形成普遍共识的问题进行质疑,提出了富有创见性的观点。譬如,在关于唐宋土地所有制问题的讨论中,作者从两方面驳斥了漆侠先生《宋代经济史》一书中“自耕农小土地所有制最能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观点,认为自中唐以后,私人土地所有制为最有效的生产方式。首先,具有较完整产权、以租佃契约为经营方式的地主土地私有制一方面使土地资源得到优化配置,另一方面使生产力得到巨大发挥,有效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其次,随着大土地所有制的日益膨胀,占有比重较小且日益萎缩的自耕农小土地所有制无力支撑起唐宋社会经济的发展。又如,关于宋代民族关系的认识上,作者对以熊铁基先生为代表的“中国古代民族政策自唐以后便无发展和创新”的观点进行了质疑。作者认为,北宋王朝引入经济力量作为处理与周边少数民族关系的新方式,无疑是适应时代发展的巨大进步。书中与学界对话,提出富有创见性观点的例子不胜枚举,毋庸赘述,仅上述两例即足以体现作者勤于思考、勇于创新的学术品质,而这正是历史研究不断向前发展的源动力。

  第四,史料丰富,选材精当。本书在资料搜集上海纳百川,其中不仅包括官修正史,而且囊括了大量文集、日抄、笔记小说、诗文、墓志铭等民间资料。在史料取材上谨慎选取,用心甚深,为了摆脱以往唐宋社会变革研究中过度关注社会上层的局限,本书征引了大量笔记小说、墓志铭等能够反映广大民众生产、生活的资料,甚至不少时候是大段引用,然而经过作者的巧妙处理,并无累赘之感。在资料的运用上,作者在细心爬梳、厘定事实的同时,注重赋予史料以生命,恰当运用自己的思想和观念去解喻史料和史实。在史料的解读上,作者用心挖掘其背后的深层内涵,有时另辟蹊径,从全新的角度解读大家所熟知的史料,得出了诸多颇具创新意义的新结论。

三、学术贡献与遗珠之憾

  作为研究唐宋社会变革的专著,《论纲》在继承前人丰富成果的基础上,解决问题和提出问题双管齐下,不仅填补了学术空白,更启人深思,做出了积极的学术贡献。其一,本书以商品经济的视角作为考察唐宋社会变革的出发点,并采用历史事实的历史观作为指导原则,从经济史的角度对唐宋社会变革的深层动因做了全新阐释,是灵活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成功典范。其二,作者首次提出“富民社会”的概念和体系,并将其作为全书的理论基石。更重要的是,本书不仅得出了唐宋社会是一个“富民社会”的论断,而且以此为开端延展出重新认识传统中国社会发展的重大课题。其三,问题意识贯穿全书始终,作者在对已有成说重新诠释的基础上,不断提出新问题,为日后唐宋社会变革,乃至中国传统社会的发展变迁研究提供了更加多元的思考方向和更为广阔的思考空间。

  《论纲》从研究视角到研究方法无疑使人深受启发,但仍存在一些遗憾之处。首先本书在关于“富民是唐宋社会的经济核心”,“是社会财富尤其是土地占有者”的论证上不够充分,作者只是将富民阶层放人私人大土地所有制的范畴与自耕农小土地所有制进行笼统的比较,而未对大土地占有者内部的官僚、富民、寺院、皇室等不同阶层的财富占有情况予以区分,难免使结论显得有些单薄。其次,本书在某些问题的探讨和史料的运用上存在重复的现象,对此作者在导言中特意提出并做了相应解释,如能对这些问题重新归纳与整合,或更显完美。

  以上这些近乎苛求的批评和建议,来自于一位读者对这部优秀著作的思考和理解(或许存在误读的成分)。然瑕不掩瑜,《论纲》对唐宋社会变革研究的贡献的确不容小觑,尤其是新方法、新视角的引入,以及新观点、新问题的提出无疑使本书成为一部具有极大学术牵引力的成功之作。

(厦门大学历史系,福建厦门 361005)

来源:《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12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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