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生命与大历史
——中国近代史研究中的“碎片化”问题笔谈(下)7

  “碎片化”是否已成为历史研究的一个问题,这恐怕需要具体的实证说明。比如,这个问题在中国是由谁提出的?谁在提倡碎片化?谁在反对碎片化?各要达到怎样的效果?什么样的研究是碎片化?在近年的研究成果中大致占据怎样的比例?别的不说,《近代史研究》中有没有,分量如何?这些都是非常有意思的问题。倘若这些问题弄不清楚,谈碎片化似乎是无的放矢。但是,笔者也自感无有的放矢之勇气。加之媚俗固不可仿,媚雅似亦非可效。所以,妄作一些空论。

  碎片化的反面,大概类似黄仁宇所说的大历史,在学界似乎有两种主张:一是以贯通的眼光、整体的视野研究具体问题,注重史事之间的联系。二是揭示历史发展的主线和内在逻辑,建构解释历史的理论框架和体系,探求历史发展的规律或法则,乃至人类社会演进的公理和方向。前者为研究历史的方法,后者可谓历史研究的目标。就此而论,方法可用,目标难及。有学者期许今日学界多出马克思,实在悬意太高。而中国近代以来,在追求历史法则方面受过大益,也吃过大亏。

  以1930年代为例,追求“社会历史发展的法则”,成为知识界的普遍趋向,五四时期对科学的崇尚转化为对“真理”的追求。当时,有人指出,“世界人类文化之进展,固然因历史背景,自然环境,而有其各地方各民族的特殊色彩,然就大体观察,实有一般的必然的法则支配着”[1];有人则说,“各种民族的历史发展”,“都是顺着同一路向前进”,“一般的历史法则,是无论任何民族与国家不能自外”。作为发起人之一,这位作者还用所接受的“历史法则”解释“中国本位文化的建设运动”,“是近数十年来人们对于中国文化问题看法的一个必然结论”。[2]众所周知,“必然结论”并没有成为实际的趋向,“中国本位文化建设”尽管背后有政治力量的推动,也终究不免昙花一现。

  当时,人们热衷“历史法则”之普遍,实乃后人难以想象。这虽然推动了社会的重大变革,但也遗患不小。一是许多接受了“历史法则”的人,自然不惜一切去追求这个法则中的未来社会,结果不知是法则创造了社会,还是人为创造了法则。二是接受“历史法则”者,形成一种掌握真理的优越感,养成一种不容忍的态度,排挤任何其他的历史认识,从而失去了历史未可知的进步。三是造成了人们思维的懒惰,躺在“历史法则”里睡觉,不加思索地盲目地推波助澜,丧失了对人性恶欲会时刻泛滥的警惕。

  鉴于历史上一味追求“法则”或“公理”的旧病,这里提出一种“个体生命史观”,即以个体生命的感知作为看历史的一个角度。胡适曾说,“一切工具,一切人才,一切学问知识,一切理论主义,一切制度方式”,“一切的工作”,“都只是为了要建立一个更满人意的国家”。[3]实际上,胡适说得还不彻底,不管探求什么高深的理论、必然的法则、伟大的哲学等等,所有人类的努力,不都是为了让每个人更好地生活吗?什么都是虚的,生命存在的优化与否才是实实在在的。当然好或优化的标准,不是某个人或某个组织制定的,而要让历史中的个体生命诉说。所以,历史研究者不但眼里要有人民,有群众,还要有个人,要把人民化解为无数的个人,探究他们对生命存在的感受。人民如果不与个人联系起来,就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如果总是以整体大于总和的眼光看历史,就难免以整体之名忽视个人之生死。有多少个历史的冤魂会问:在你们的“大历史”下,在你们的“历史规律”下,在你们的“历史公理”中,在你们的“历史潮流”中,我就该死吗?

  就所谓主线、大势而言,近代中国社会尽管瞬息万变,天翻地覆,但是以武力更替政权的故辙并没有改变。无论你有多么美好的救国方案,无论你是多么进步的政治力量,倘若没有武力,都是枉费心机,这是不是一个隐形的历史规律?能不能由此进行一种新的历史诠释和书写,即无论什么样的历史,都要进行是否“杀人”或“杀人”多少的拷问。从这一点上来说,国民党的“清党”,罪莫大焉!它改变了中国现代政治的方向。有很多人常论证杀人的必然,其实,历史往往在不经意间就改变了方向。历史的创造者在人,而人的思想是时刻变化的,在一个关节点,当决策者和多数人的思想趋于同一方向的时候,历史就改变了,不论这个方向是进步还是倒退。历史有时是不讲理的,比如,个体生命乃至无数人的牺牲换来的可能并不是历史的进步,而为历史进步做出贡献的常常不得.不牺牲,这是何等残酷的历史悖论?所以,什么是历史进步是很难判定的,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但个体生命的存在倒是相对可以考量的。简而言之,研究历史,建构历史统系,就要看是否杀人,就要看杀人或死人的多少。而当杀人不可避免时,要看杀人为了什么以及杀人的结果。像唐太宗杀其兄换来了“贞观之治”,似乎也值得,但是,其杀人本身仍是需要拷问的。当然,杀人是一个最低标准,更重要的还是要看个体生命存在的状态。

  而关注历史中的个体生命,首先要看生存的基本条件,比如衣食住行。反对碎片化者,大都不反对微观研究,那么如何区分?似乎很难找到一个公认的标准。一叶障目容易不见森林,但一叶也可知秋。笔者曾考察1956年中国进入社会主义后北京人的“吃”,不知这是不是“碎片”。但即使它是碎片也反映了一个大问题:“吃饭”是个体生命存在的最基本的条件,如果一种方案、一套机制实行的结果连这个问题也解决不好,那么这种方案和机制肯定不是枝节的问题,而是根本的问题、整个系统的问题。根据1978年以后“吃”的变化,文中又说:“吃饭”这似乎最简单的问题往往是人们在政治上决定取舍的重要根据。在世界范围内社会主义国家发生“巨变”的背景下,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革却能够不断地取得成功,大概与改革过程中像邓小平所强调的那样比较注重改善人民的生活有决定性关系。在社会主义框架中,同样能够生活得好,而且会更好,人民也就不想冲破这个框架了。[4]这正如有人说的“由细小处见巨大”。当然,并不是所有的细小都能反映巨大。但是,任何巨大的历史变革,最终必然落到无数个体的生活中,由下向上看,应该是贯彻唯物史观最切实的做法。因此,历史研究者不能只让历史变革的制造者说话,而应该给予无数承受变革的个体发言的权利。研究思想家的思想、政治家的作为、制度的运行、政权的更替等,最终要看给无数个体生命带来了怎样的影响。

  注重历史中个体生命的体验和感知,其次要看他们的精神状态。不管有没有普世价值,无论什么样的人,起码作为中国人,显然需要一些共同的东西,比如尊严、自主、平等、富足、安全等。其实,这些也都可不论,直接考察无数个人对时代和社会最朴素的感觉,比如是痛苦多还是快乐多,按当今流行的一个词就是要看人们的“幸福感指数”。假如在一个时代,多数个体的精神处于压抑、苦闷、折磨或疯狂之中,那么就不能说这是一个美好的时代。其实,历史研究不是为了评判一个时代的好坏,而是应该如实地记录无数个体生命内心的感受,让个体生命有在历史中存在的空间。当然,衡量个体生命的感知要注意被政治异化的个人,也就是说历史中的个人有可能失去自己,比如认知、思想、感情、信仰完全成了某种力量的塑造品,但这恰恰是最好的历史材料,可以从另一方面反照历史的真实和残酷。只要历史研究者通过各种渠道真切地揭示历史上无数个体生命的状态,即使不去人为地总结和概括“大历史”,而“大历史”可能也会脱颖而出。

  这里说的个体,是相对于笼统的整体来说的,是以往历史书写者所用的人民、国民、群众、阶级的进一步细化。从个体生命的角度看历史,并不是不要探求历史的宏观系统和理论框架,而是要在这样做的同时关注个体生命的状态,让无数个体生命的感知作为全局或整体的一种支撑。这在操作上似乎有困难,比如,历史上不是每个人都留存下来材料,即使留下来的,研究者也不可能看完。难道一两个人的感受就可以作为历史吗?当然不能,历史研究者所要做的不是以此作为历史,而是让人知道历史中有这样一两个人的感受!也就是说在关注多数的情况下要注重少数,因为历史没有理由让少数人乃至个人处于失语状态。

  今年笔者在斯坦福大学胡佛档案馆碰到几个从事会计等技术工作的人去看《蒋介石日记》,问他们何由?皆说了解一下“真实的历史”,这对历史书写者颇具讽刺意味。且不说《蒋介石日记》是否就是真实的历史。假设有一部同一时段同样记述内心活动的完整日记,它会不会受到今人如此的青睐?显然不会。但是,从个体生命史观出发,普通人的日记同样重要,甚至更重要。历史中被改造者往往更能说明改造者的意义。换一个角度,如果适当地“去阶级化”或“去阶级斗争化”,把《蒋介石日记》和普通人的日记同样视为个体生命存在的材料,探究那个时代个体的内心感受,可能会再现别一番风味的历史。由此,历史研究者的人生、现实以及未来关怀无须再去直接的表白和建构,从历史材料的选取本身或者说自在的历史已完全可以负载。

  那么,如何处理个体和全体的关系?简单地说,可以大看小,然后以小见大,进而以无数之小呈现不可言状之大。就是先要有全局的视野和充分的学科知识背景,再进行具体的研究,而通过小问题得以发现大道理,这样综合无限的有形的个体逐渐呈现若有若无的不可定形的全体。这样的个体必须有代表性,必须能涵盖角角落落;“全体”则要预留被修理的空间,要准备时刻面临新的个体的冲击。如此循环往复,永远处在一种相互修正的过程之中。毫无疑问,更重要的是大量的长时间积累的个体研究,只有充分的个体研究才能有全体之“全”。并且,历史本来是包罗万象的,人的需要本来也是各种各样的,每个研究者的能力、兴趣皆有所不同。因此,研究宏观的,任他去;研究微观的甚至碎片的,同样任他去。史学研究刚刚丰富多彩,何必再统而领之?在一些人看来,研究鸡零狗碎毫无意义,而意义又是谁赋予的?况且历史往往是经历了“无意义”才能得见“有意义”。作为史学刊物,应该带着包容的态度给每一种好的研究提供平台。俗话说,不知道哪一片云彩能下雨,说不定碎片也能映照未可知的历史法则。

  作为个体生命史观,当然也要处理研究者和材料的关系。有学者批评现在的一些研究,“只满足于史料堆积,而缺乏对历史的思考,缺乏深层次的思维,轻视理论和整体研究的倾向”。[5]但是,如果对历史思考太重,得出的可能就很难说是历史了。其实,研究历史不在“对历史的思考”,而在重现复杂、多面、冲突、悖论的历史引发思考,真实丰富的历史有时远比小说有趣、离奇和荒诞,足以给人以思想的震撼。目前的知识界似有两种倾向:一是让历史本身说话,二是让历史为自己的思想或现实关怀说话。若是后者,又如何能探求历史内在的逻辑和结构?其实,作为历史研究者的任务在于追问“历史到底是怎样的”,然后进而追问“历史为何会这样”。解决了这两个问题,历史研究者的任务基本上就算完成了。至于历史能否资治或有益于现实,那一般是读者的事情,是实践家通过阅读历史作品获得的感受,研究者至多可以通过材料和表述把它作为隐藏在背后的意图。然而,以往有许多历史研究作品却常常宏论阔议,以指导社会人生为依归。

  在个别学者看来,近年的历史书写缺乏系统性的、宏观的诠释框架,这首先要看原来的框架是否已经倒塌或者需要倒塌,否则缺失的是什么样的解释系统呢?在目前的形势下有没有这样的系统?若欲引领学术潮流,示人以海市蜃楼,似不如添砖加瓦。有关历史的主题、主线、结构和走向性的讨论往往与社会的重大变革及变革的愿望联在一起。一般来说,社会之变动缘于思想,而思想之变化依靠新的历史诠释,不知对新的历史理论架构的呼吁是否在此程序之中。无论如何,在新的关头,讲求历史逻辑、历史潮流和历史方向的时候,一定要慎而为之,即使人世间存在着历史公理,先觉者也要暂缓宣布。桃李无言,下自成蹊,似乎更符合历史的逻辑。

  目前的一些学术批评,往往是怨人有理,而己见不足。实际上,只要有好的史学作品,自然酒香不怕巷子深,即使当世不显,后世亦必彰。否则,纠偏则弊生,责弊则偏出。高明所论,本亦不同,难免令人眼花缭乱,加上更有高明,自己所主张者,乃自己所不为者,或自己正为者,因怕别人反对而率先反对之,抑或碍于情面出于世故大赞某种所为者,而自己却另有金针。鉴于此,初涉学界者,还须先练就火眼金睛,方能发现真经。

注释:

[1]熊梦飞:《谈“中国本位文化建设”之闲天》,马芳若编:《中国文化建设讨论集》下编,龙文书店1935年版,第125—126页。

[2]陈高佣:《中国文化问题研究》,商务印书馆1937年版,第302—303、320页。

[3]胡适:《建国问题引论》,《独立评论》第77号,1933年11月,第5 —6页。

[4]张太原:《从人民生活的变化看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历史经验》,《理论前沿》2006年第20期,第18、21页。

[5]韩毅:《构建有中国特色的世界史学科体系:争辩与思考——“中国世界史学科体系建设研讨会”学术观点述评》,《中国社会科学》2008年第2期,第200页。

  • 作者单位:中共中央党校党史部
  • 文章来源:近代史研究2010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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