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贸易的变化和外国在华资本的不平衡发展
——《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二卷第五章第一节
第五章 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期资本主义的发展
1913年8月,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西方资本主义列强忙于厮杀,暂时放松了对中国的经济侵略。同时,日本帝国主义趁机而进,在华的外国资本发生了不平衡的演变。民族资本主义经济有了过一步的发展,官僚资本则陷于停滞局面。随着前一时期和本时期工业、手工业、交通运输业和金融业的发展,农村自然经济进一步分解,市场扩大,商品经济和商业资本有了空前的发展。
本章各节将依次分析这些发展和变化,但在时间上并不一致。官僚资本的论述是接续前章洋务派企业的演变,从北洋政府建立开始;资本主义手工业则因前几章未作全面考察,这里要回溯到鸦片战争;市场和商业资本,为避免过分割裂,在前章中暂缺,这里补从甲午战争叙起。本来,历史分期是件困难的事,经济事务各有其发展过程,并非齐头并进,我们不能拘泥于一个时限。另一方面,第一次世界大战以来的经济演变趋势并不是随着巴黎和会而终止,而本章是本卷叙述史事的最后一章,我们又不能不选定一个时限来结束本卷。我们选定在1920年,这具有任意性,各项叙述则视情况有伸缩。
第一节 对外贸易的变化和外国在华资本的不平衡发展
一、对外贸易的变化
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中国的进出口贸易立即发生变化。西方列强无力向中国大量倾销棉纱、棉织品、化学染料等消费品,进口额有所下降;出口品除丝、茶继续停滞外,大都增加,出口值持续增长。这就相应地改变了甲午战争以来入超为不断增长的现象,入超额由1911—1913年平均12,000万关两剧减至1915年的3,561万关两和1916年的3,461万关两。其情况如表5—1。为便于比较,该表延长到1925年。
表5—1的进出口值不能完全反映这一时期贸易的实况。这是因为,世界大战爆发后,西方物价上升,金贵银贱,同时商船被征用,远洋运费陡增,因而,按到岸价格计算的银两进口值,最低的1915年仅比战前下降20%,而实际进口货的减少不只20%,其恢复也比表列进口值为晚。出口商品值的增长,因国外市场价高,并未受1916年银价回升的影响,但因系按离岸价格计算,表列出口值又相对偏低了。为此,我们在表5—1中另选了一组数字,即《南开指数》计算的进口物量指数,作些考察。从物量指数可见,从1913年到1915年,进口货物量减少了近30%,到1918年更比1913年减少34%。出口货在战争最初两年也是减少的,主要由于海运船只困难,1916年开始增长,1918年比1913年增长40%,后仍维持较高水平。因而可以说,经过世界大战,在对外贸易方面,确实是我国出口货增加了,进口货相对减少了。
表5—1:进出口净值、物量及价格比值(1913—1925年)
进出口净值(1,000关两) | 物量指数 | 出口货购买力指数 | ||||
出口 | 进口 | (-)入超 | 进口 | 出口 | ||
1913 1914 1915 1916 1917 1918 1919 1920 1921 1922 1923 1924 1925 |
403,306 356,227 418,861 481,797 462,932 485,883 630,809 541,631 601,256 654,892 752,917 771,784 776,353 |
570,163 569,241 454,476 516,407 549,519 554,893 646,998 762,250 906,122 945,050 923,403 1,018,211 947,865 |
-166,857 -213,014 -35,615 -34,610 -86,587 -69,010 -16,189 -220,619 -304,866 -290,158 -170,486 -246,427 -171,512 |
100.0 91.6 70.3 73.7 73.4 66.1 75.4 75.9 94.7 112.6 108.5 119.6 109.9 |
100.0 83.8 96.5 102.3 108.3 105.5 140.0 119.3 126.9 130.5 137.3 136.6 132.9 |
100.0 96.8 95.4 95.6 81.0 77.9 74.6 64.3 70.3 85.0 91.7 94.9 96.6 |
资料来源:郑友揆:《中国的对外贸易和工作发展,1840—1848》1984年版第336页。出口货购买力指数据《1936年南开指数》1937年版第38页算出,即出口货购买力=出口物价指数÷进口物价指数[1]
为了说明这种变化是祸是福,我们需要把时间再放长一些,观察其长期趋势。图5—2是根据《南开指数》制成的自1900年至1930年逐年进出口物量指数图。从图可见,大体自1908年起,我国出口货量即是逐步增长的趋势,大战初期因海运不畅有过下降,但随即恢复,并且,直到1929年资本主义世界爆发大经济危机,出口货量的增长速度始终快于进口货量的增长。从图中两条曲线明显见到,出口货量一路领先,把进口货量拉下一段不小的距离。这是否表示我国经济发展、出口能力扩大和有了竞争力呢?国内外确实有过类似的论点。不过,仔细观察,并非如此。图中我们引进另一条曲线,即出口品购买力曲线。它也是从《南开指数》求得的,即出口品购买力= 出口物价指数÷进口物价指数 。从图可见,我国出口品的购买力,即它所能换回进口品的能力,大体自1906年起就开始下降了,1913年一度回升,而世界大战爆发后,又继续下降。1918年,出口品的购买力比1913年下跌22.1%,于1920年下跌35.7%的货物,才能换回和1913年等值的进口货。如果同1906年比,那就要多输出半倍(46.5%)的货物,才能换回和1906年等值的货物。这也就是殖民地、半殖民地型的对外贸易中,不等价交换和进出口价格剪刀差的理论。[2]进出口贸易总要到达某种的平衡。我国既无力减少进口,也就不得不在不利的价格下增加出口量,而且价格愈低,愈须出口更多。就目前讨论的时期,即1913—1920这一时期而论,进口货确实因欧洲的战争而大量减少了,但是,价格上的不利也达到最糟糕的程度,因而,出口按物量计,出现了历史上空前的高峰。这是一种痛苦的输出。
这期间,在进出口商品的结构上,也发生变化。按商品性质的统计,已见前章表4—5。从表可见,1911—1920年间,生产资料的进口有明显的增加,消费资料的进口相对减少;出口方面,原料品比重减低,制成品比重增加;在制成品和半制成品中,机制品增加,手工制品减少。上一时期和本时期国内工业化的进程开始在进出口贸易上反映出来。
图5—2 进出口物量及出口品购买力变化(1900—1930年)
为了进一步说明这种变化,我们再将1913—1925年一些主要进出口商品所占进出口总值的比重列入表5—3。在进口商品中,原来占进口值一半左右的棉纺织品,比重逐渐下降;而钢铁、机械、交通器材的进口有了增加。石油进口也增加较快,不过主要是灯用煤油。值得注意的是,粮食进口增加了,而且幅度不小,从此,我国已成为贸易上的缺粮国家。出口方面,茶叶继续下降,丝和丝织品也不振,但仍是占第一位的出口品;豆类及豆饼不断增长,这也使得东北成为我国唯一的出超地区。值得注意的是,19世纪末期以来出口棉花、进口棉布这一典型的殖民地贸易格局开始有所改变。1913—1920年期间,出口棉花由73.9万担减为37.6万担,而进口棉花(长绒花)由13.3万担增为67.8万担。棉纱进口由268.5万担减为132.5万担,后来就基本上为国内生产(包括外资厂的生产)代替,并且在大战期间开创了国产棉纱出口,1920年有7万担。各类棉织品,因系按价值计算,进口未见下降,出口则由235.9万关两增为495万关两。
表5—3:主要进出口商品所占比重(1913—1925) 占总值%
1913 | 1916 | 1920 | 1925 | |
进口主要商品 棉纱及棉织品 米、麦、面粉 糖 烟叶 煤油及液体燃料 化学品及颜料 交通器材 钢铁和机械 其他 合计 出口主要产品 丝及丝制品 茶叶 豆类及豆饼 籽仁及油 蛋及蛋制品 皮革及皮货 矿砂及金属 棉花 其他 合计 |
32.0 5.1 6.4 2.9 4.5 5.6 0.8 6.7 36.0 100.0 25.3 |
26.5 6.8 7.1 5.8 6.4 4.1 4.0 6.4 32.9 100.0 22.3 |
32.4 1.1 5.2 4.7 7.5 6.4 2.6 11.5 28.6 100.0 18.6 |
20.7 8.4 9.5 4.1 7.9 5.6 1.9 6.5 35.4 100.0 22.5 |
资料来源:郑友揆:《中国的对外贸易和工业发展1840—1984》,1984年版第41、43-44页。
钢铁和机械、交通器材的进口,常被视为中国国内工业发展的一项指标。我们把这两项进口的状况列入表5—4。生铁和铁矿石每年均有出口,输往日本,这是日本资本控制我汉冶萍公司的结果。大战中,进口钢铁锐减而出口骤增,竟造成连续出超,对我国工业发展十分不利。机械、交通器材进口的增加,主要在战后时期,这是由于大战中西方无力输出和海运困难之故。
造成1,600万人伤亡的世界大战是帝国主义瓜分世界的斗争,它必然引起列强在中国势力的改组,也表现在对华贸易额的消长上。
表5—4:钢铁和机械进口的增长(1910—1925)
钢铁(1,000公吨) | 机器、车辆、交通电气器材及工具(1,000关两) | |||
进口 | 出口 | 平衡 | ||
1910-1912 平均 1913 1914 1915 1916 1917 1918 1919 1920 1921 1922 1923 1924 1925 |
193
245 |
50
71 |
-143
-174 |
14,907
16,976 |
资料来源:海关报告。
主要是,随着德国的战败和法国在战争中的损毁,它们的对华贸易降落到极点;俄国由于1917年十月革命的胜利,基本上退出在华市场的角逐。剩下来的是英、日、美三强。三强中,英国的地位大大下降,而1913—1918年,美国在中国对外贸易总额中的比重增加了73%,日本更增加了102%。其情况见表5—5。不过,如果我们把它和第四章中的表4—6对照来看,就知道这种变化趋势并非从大战起,而是甲午战争以来演变的继续,大战不过加强这种趋势而已。但对于大英帝国的衰落,还应补充一点。在表4—6中,我们曾把英本国、香港及印度等英国殖民地统统列入“英帝国”的份额,这是从政治地理上说的。到本时期,香港地区仍然占我国对外贸易的很大比重,但经往香港的货流和过去不同了,原来英国货占80%左右,现在则美国货、日本货都大量通过香港转口,而出口到香港的土产也大量运往美国和南洋。
表5—5:英、日、美在对华贸易中的地位(1913—1925年)
进出口总值 | 各项所占比重(%) | |||||
(1,000关辆) | 英 国 | 香 港 | 印度及其他 | 日 本 | 美 国 | |
1913 1914 1915 1916 1917 1918 1919 1920 1921 1922 1923 1924 1925 |
973,469 925,468 873,337 998,204 1,012,451 1,040,776 1,277,807 1,303,881 1,507,378 1,599,942 1,676,320 1,789,995 1,724,218 |
11.44 13.59 11.55 10.35 7.51 7.07 9.27 13.23 11.79 11.28 9.62 9.73 8.09 |
29.18 27.90 28.19 26.82 26.38 26.25 21.76 22.05 25.03 25.11 24.91 23.03 16.71 |
7.56 6.82 7.50 5.69 5.86 4.48 6.29 6.67 5.72 5.54 6.59 5.78 6.09 |
18.68 20.39 22.09 26.88 31.47 37.82 33.73 27.66 24.93 24.00 24.07 24.07 27.91 |
7.39 8.66 10.90 12.38 14.97 12.77 16.13 15.68 17.30 16.36 16.53 16.11 16.41 |
资料来源:进出口总值据海关报告。各项比重据李康年等:《中国对外贸易史简论》1981年版第516—517页。印度及其他包括新加坡、海峡殖民地、澳洲等。
根据帝国主义对华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截至1914年,在我国已开辟了通商口岸88处(见表2—6和表4—4)。大战后到1920年,续有5处开放,主要在东北。它们是:
山东龙口,1915年日军进攻青岛,侵入龙口,中国政府照会各国公使开放。
辽宁锦县,1916年应日本领事要求开放。
绥远(今内蒙)张家口,1914年公使团提出要求,1916年开放。热河赤峰,1914年公使团提出要求,1917年开放。
辽宁张家屯,1917年应日本领事要求,东北地方当局开放。
甲午战争后,随着列强对我国铁路权、矿权和租借港湾的争夺,形成了各帝国主义在华的“势力范围”。第一次世界大战中,随着列强在华势力的消长,“势力范围”也发生了变化,在西方,常避免再提到它,以事掩盖。其实,如果我们分大区来看各国对华贸易的比重,形势还是很明显的。其情况如表5—6。表中可以看出,1919年,日本占据了60%以上的东北和华北的对外贸易,25%左右的华中贸易;美国则象是步日本的后尘,以华中为据点,竭力向华北和东北扩张。英国尽管还有相当大的实力,已是退居华南、保住华中之势了。法国的势力范围在西南,西南崇山峻岭,它的贸易重心仍在华中。1919年时,德国似已退出中国市场,但是,1922年以后增长甚快,最后超过法国。俄国十月革命后,中苏贸易往往被人忽视,实际在1919年尚有3,500余万关两,1927年增至的1亿关两,超过法国和德国,不过都是出超。
表5—6:各国对华贸易在各大区所占比重(1919年) 占进出口值的%
东北 | 华北 | 华中 | 华南 | 全国 | ||||||
进口 | 出口 | 进口 | 出口 | 进口 | 出口 | 进口 | 出口 | 进口 | 出口 | |
英国 香港 日本 美国 德国 法国 苏俄 其他 合计 |
1.1 2.3 64.5 13.6 * 0.1 9.3 9.1 100.0 |
3.5 0.6 60.4 6.1 - 0.2 10.2 19.0 100.0 |
5.0 9.0 61.2 16.9 - 0.6 0.3 7.0 100.0 |
1.1 8.3 74.5 8.3 - 0.2 1.0 6.6 100.0 |
18.3 10.8 29.9 22.8 - 0.8 0.2 17.2 100.0 |
17.8 5.5 18.4 30.5 0.1 11.9 1.6 14.2 100.0 |
* 84.8 2.7 2.0 - * - 10.5 100.0 |
0.7 84.9 1.7 * - 0.1 - 12.6 100.0 |
9.5 22.6 36.3 16.2 * 0.5 2.1 12.8 100.0 |
9.1 20.8 30.9 16.0 * 5.4 3.4 14.4 100.0 |
资料来源:郑友揆:《中国的对外贸易和工业发展,1840—1984》,1984年版,第60—63页。
说明:*不足0.05%,日本包括台湾。
二、外国在华资本的不平衡发展
列宁说:“经济政治发展的不平衡是资本主义的绝对规律”[3]帝国主义时代,这种不平衡的发展使资本主义列强不断地进行着瓜分和再瓜分世界殖民地的斗争,1914—1918年的第一次世界大战,就是两个帝国主义集团为了再瓜分殖民地和资本势力范围而引起的战争。这种不平衡发展的规律,也明显地反映在帝国主义在华的投资上。
在19世纪末期,支配中国的主要是英、德、俄、法四个欧洲资本主义强国,这时是四强瓜分中国的局面;我们还记得,在甲午战争后列强争夺对中国的贷款中,曾形成英德和俄法两个对立的联盟。据估计,1902年,外国在中国的投资(不计庚子赔款)共合812.7百万美元,而英德俄法四国共达779.7百万美元,占总数95.9%,其中英德和俄法又各占约一半(见表5—7)。这种两个联盟的局面很快遭到破坏。英国的势力大大增进,德法的投资增长较慢,俄国资本在1905年的日俄战争中被削弱了。与英国结成新同盟的日本,尽管本身还是资本输入国,但已用中国赔款改善了国际收支,战胜俄国之后,并能利用从伦敦募集的资金,活跃于中国投资市场。同时,美国的工业生产已跃居世界首位,它发表“门户开放”声明后,首先着眼于东北,1909年提出意欲囊括东北全部铁路的“诺克斯计划”(Knox Plan)。这就形成了一个新局面,即1911年以后由帝国主义银行团瓜分在华投资时期。[4]“六个强国(英、法、俄、德、日、美)的‘银行团’力图使中国破产,以便削弱和破坏(中国)共和国”。我们前章估计,1914年时各国在华投资(不计庚子赔款)共合 1,672.4百万美元,其中英法俄德日美六国共占97%,日本已与德、俄并驾齐驱,美国投资还只有英国十分之一,但比1902年增加126.7%,速度是很快的。(表5—7)
1902 | 1914 | 1925 | 1930 | 1+平均每年增长率 | 按增长率推算 1920 |
修正值 1920 |
庚子赔款 | |||
直接投资 1914-1930 |
借款 1914-1925 |
1914 | 1920 | |||||||
英国 直接投资 借 款 |
264.4 155.0 109.4 |
626.9 431.2 195.7 |
186.2 | 1008.9 846.0 162.9 |
1.04302 | 0.99549 | 555.2 190.5 |
745.7 555.2 190.5 |
61.9 | 57.2 |
德国 直接投资 借 款 |
171.3 93.0 78.3 |
264.7 137.6 127.1 |
102.5 | 174.6 81.0 93.6 |
0.96742 | 0.98063 | 112.8 113.0 |
164.1 68.8 95.3 |
107.6 | - |
俄国 直接投资 借 款 |
246.2 220.1 26.1 |
258.2 213.1 45.1 |
- | - - - |
213.1 213.1 - |
158.5 | - | |||
法国 直接投资 借 款 |
97.8 36.8 61.0 |
193.9 74.0 119.9 |
90.5 | 246.3 143.6 102.7 |
1.04231 | 0.97475 | 94.9 102.8 |
197.7
94.9 102.8 |
86.6 | 80.1 |
日本 直接投资 借 款 |
1.0 1.0 - |
224.0 186.6 37.4 |
290.7 | 1386.4 1013.1 373.3 |
1.11153 | 1.20493 | 351.9 114.5 |
466.4 351.9 114.5 |
40.9 | 37.8 |
美国 直接投资 借 款 |
27.0 22.5 4.5 |
61.2 53.9 7.3 |
38.6 | 264.4 213.6 50.8 |
1.08987 | 1.16346 | 90.3 18.1 |
121.1 90.0 31.1 |
39.8 | 36.8 |
其他国 直接投资 借 款 |
5.0 … 5.0 |
43.5 … 43.5 |
89.7 | 234.0 120.1 113.9 |
1.06800 | 64.6 | 109.6 45.0 64.6 |
49.2 | 46.7 | |
合计 直接投资 借 款 |
812.7 528.4 284.3 |
1672.4 1096.4 576.0 |
798.2 | 3314.6 2417.4 897.2 |
1.05066 | 1.03010 | 1474.8 688.1 |
2017.7 1418.9 598.8 |
544.5 | 258.6 |
资料来源:1902、1925、1930年据吴承明:《帝国主义在旧中国的投资》1955年版第52、53、186页。
1914年据表4-21,修正值见本文。
这种六强协议瓜分中国的局面很快又打破了。经过世界大战的一场较量,列强在中国势力起了新的变化。帝俄在伟大的十月革命中被推翻,德国在战争中被大大削弱,备受战火摧毁的法国也失去了输出资本的能力,支配中国投资市场的已不是四强或者六强,而变成英、日、美三强了。1920年前后,资本主义各国进入暂时稳定的局面。这年10月,美、日、英、法达成新四国银行团的协议。次年,召开了华盛顿会议,确立共管中国的原则。
1920年左右,列强在华投资的情况,前人没有系统的研究。现有的只是上述1914年的估计和吴承明关于1930年的估计,他又有个1925年的估计,更接近于1920年,但只限于借款。因此我们把直接投资(企业财产和房地产)与贷款投资分开,前者用1914—1930年的平均每年递增(减)率来推算出1920年的数值,后者用1914—1925年的递增(减)率来推算出1920年的数值,推算结果见表5—7。表中可见,统计期间,直接投资的年增长率,日本近11.2%,美国为9.0%,而英国为4.3%,法为4.2%。不平衡之势显见。贷款投资的年增长率,日本近20.5%,美国为16.3%,而英国、法国都是递减的,不平衡就更加明显了。不过,以上推算方法不尽合实情,我们对若干项再作一些修正。修正的结果也见表5—7,其内容则于下面对各国投资的讨论。
1、德国
德国的投资在大战中遭受损失,战后略有恢复;若按上述逐年递减率估算,显然悖理。1917年8月,中国对德、奥匈宣战,收回天津和汉口的德国租界,没收德国人在华财产。1921年,中德才缔结预备协定,清理发还德国财产,1924年基本完结。所以,理论上说,1920年时德国在华已没有直接投资了。
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原来德国的财产大部分在山东,包括胶济铁路(造价5,400万马克)和德华矿务公司(资本1,200万马克)。大战开始后,日本出兵山东,这些财产也转由日本人控制。德国投资的另一部分(据称有2,000万马克)是在上海,因在公共租界,中国亦无法没收。其中较大企业如瑞记纱丁,大战开始后即改组为英商东方纱厂;科发大药房,于1919年出售给美商。贷款在德国投资中占有颇大比重,都是与英国和各国银行团合贷的,中国政府并未废止。我们实在无法确定1920年的德国投资。惟1921年的中德协议,规定以德国在华财产的一半,连同津浦、湖广铁路借款的德国部分,作为对中国的赔偿,另一半则清理发还。原来我们估计1914年德国的投资是:企业财产122.6百万美元,房地产15百万美元,贷款127.1百万美元(表4—21)。现在姑以原有企业财产和房地产的一半,即68.8百万美元,作为1920年德国的直接投资。又在1914年的贷款投资中减去津浦、湖广铁路借款的德华银行部分654万镑(合31.8百万美元),余95.3百万美元作为1920年的投资。1920年,德国投资共计164.1百万美元。其中企业财产可能偏高,因未计消耗和零星撤退;贷款投资可能偏低,因德方并未完全交出两路债券。
2、俄国
在1925年和1930年的统计中,已经没有俄国的投资了。因为俄国十月革命以后,成为社会主义国家,不再从事资本输出。1924年中苏协定,取消帝俄在中国的特权和所有在中国的债权,结束在中国的投资,至于原来俄侨经营的企业,以及革命中携带资财来中国的白俄所经营的企业,他们多数不作为苏籍公民,也不作为苏俄的投资了。
但是,当我们讨论1920年的外资时,却发生了问题。这时,苏联国内战争尚未结束,中俄贸易主要是同俄境内白区的贸易,帝俄在中国各地的领事官仍在执行职务,管理俄商和俄侨。华俄道胜银行,1914年资本已增至7,840万卢布,总行迁巴黎,在中国照旧营业,并继续对中东铁路和对中国政府贷款,有400万卢布;继续在东北发行钞券,1919年达4亿卢布。中东铁路,1920年以前仍是由帝俄将军霍尔瓦特(Horvath)任督办,继续改建和扩建,建筑成本增加到4.1亿卢布(合210.5百万美元),1919年获纯利282.7万卢布。原来俄国的其它企业,有些收缩或出卖,但大企业如秋林公司等还在扩大经营。而逃亡来华的白俄日多,以其金银珠宝开设了不少工厂和商号,造成哈尔滨的繁荣。
怎样看待上述的外国资产呢?在1924年中苏协定以前,在华的一般俄人,事实上已失掉了特权的保护,但在1920年帝俄的领事官撤退前,他们并未放弃领事裁判权。大企业即中东铁路还具有帝俄的武装,道胜银行仍执行原来合同。其财产甚大,谁也不能否定它的存在。因而,我们把1914年俄国企业财产的估计213.1百万美元仍列为1920年俄国的投资(俄资无房地产估计)。至于俄国贷款,包括大战初期北洋政府的新借款,则因苏维埃政府声明放弃,确实是不存在了。
1924年的中苏协定,解决了华俄道胜银行问题。1926年由中国政府清理该行在中国各埠的财产,共约合500万卢布。但是,并未解决中东铁路问题。协定规定中东铁路由中苏两国共同管理,铁路局长由苏联派充;但未明确该路的产权谁属,只是说一定时期以后(80年或60年)可由中国政府赎回。“九一八”事变后,1933年,中东铁路改为“北满铁路”,但俄文名称不变。1935年3月,苏联政府将该路及附属财产以1.4亿日元的代价卖给伪满洲国政府。
3、日本
日本在1920年的投资,表5—7按平均递增率估计为466.4百万美元。在考察其投资内容前,我们先检查一下这个估计的可信性。1920年以后,对日本在华投资有些日本人的研究材料,主要是关于东北的,其全国性估计,有下面四个,[5]可作比较。
折合 按平均增长率推算*
年份 百万日元 百万美元 百万美元
井上准之助 1924 1,385.8 692.9 699.9
日华实业社 1926 1,832.0 916.0 879.0
日本大藏省 1927 1,753.4 876.7 985.1
小田切满寿之助 1928 2,539.6 1,269.8 1,103.9
* 指1913—1930年直接投资与借款合计之平均增长率,即1+0.12067
从上述比较看,除1927年日本大藏省的估计似属偏低外,我们按平均增长率的估计,大体还是可用的。日本人的研究,认为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至1920年这段期间,是日本经济繁荣也是向海外资本扩张最有力的时期。进入20年代以后,因有1920年的市场萧条,1923年的关东大地震,1927年的财政危机等,海外投资能力就大不如前10年了。这是就日本的经济实力而言,其在华投资却未必如此,从现有材料看,1920年以后未减低。这是因为,日本在华的投资,自始就是建立在政治军事侵略势力之上的。从甲午战争到日俄战争是这样,从第一次世界大战到“九一八”事变也是这样。世界大战一开始,日本就出兵占领了青岛和胶济铁路沿线,接管了德国在山东的权益。1915年1月,日本向袁世凯政府提出了二十一条,其中关于在山东的特殊权益四条,关于在东北和内蒙的特殊权益七条,关于要求中日合办汉冶萍公司二条,关于中国沿海港湾、岛屿“概不让与租借与他国”一条,又第五部分关于其他权益七条。5月7日发出最后通牒,除第五部分外,袁世凯全部接受。二十一条后来曾由中国政府声明作废,但这期间,日本始终是按它的既得权益办事的。1917—1918年,日本寺内内阁派西原龟三在中国的活动,即所谓西原借款,就是以二十一条中关于东北、山东、福建的权益为根据,收买和进一步控制段祺瑞政府。关于这时期日本谋取在华权益的活动,下面讨论美国投资时还将提及。
日本在华投资以企业投资为主。企业投资中60%以上在东北,东北投资中又有60%以上集中在南满铁道公司(满铁)。据金子文夫的最近一项研究,1917—1920年,日本在东北公司的数目增加了5.2倍,其实收资本额增加了2.7倍,即世界大战后小公司增加了,它们平均每家资本38万日元。但满铁仍居统治地位。
满铁于1906年成立,资本2亿日元,到1920年底增为4亿日元,实收309,156,000日元。它投资的企业,铁路约占50%,航运约占10%,矿业占30%,公用事业约占5%(行政、旅馆、文教等除外)。铁路收入最大,铁路的利润,大战前每年约1,000万日元,1920年增至4,855万日元。满铁每年向日本政府上交红利250万日元,1918年以后增为350万日元,主要来自铁路。兹将南满铁路自开办以来历年经营状况列如表5—8。
表5—5:南满铁路的收支和净利(1907—1920) 单位:1,000日元
收入 | 支出 | 净利 | |
1907 1908 1909 1910 1911 1912 1913 1914 1915 1916 1917 1918 1919 1920 |
9,769 12,537 15,016 15,672 17,526 19,907 22,275 23,217 23,532 27,815 34,458 44,993 67,061 85,317 |
6,102 5,161 5,818 6,543 6,908 7,847 7,914 8,345 8,175 8,436 10,859 17,038 30,529 36,760 |
3,667 7,376 9,198 9,129 10,618 12,060 14,361 14,872 15,357 19,379 23,599 27,955 36,532 48,557 |
资料来源:The Manchukuo Yearbook,1934,P.578.
航运方面,日本借欧战之机,在华势力大增。1913年,进出中国各口岸的外国轮船总吨位中,日本占31.9%,1916年增为37.5%,1918年再增为43.2%,1920年为36.8%。②[6]不过,其航运业投资已主要不在满铁。满铁仅保有港湾、码头、仓储设施及部分轮船,主要航运事业已移交给1915年成立的大连轮船公司。该公司主营沿海钱,有轮船27只,79,000吨,按每吨200日元计,价值不下1,500万日元。在关内,则主要是1907年合并四家日本公司成立的日清轮船公司。该公司在大战中获利甚丰,纯利由1913年127万元增至1919年的563万元,1915—1820年共获纯利1,940.6万元(这时期日元与华币元基本等价)。1920年日清有轮船15只,34,531吨,[7]又有日商天华洋行成立,经营长江航线,据说有轮船3只。
矿业方面,日本投资主要的在东北,并集中于满铁。满铁经营的抚顺煤矿,1915年改用露天开采,年产量由数百万吨增至数千万吨,满铁投资不下5,000万元。1917年,满铁根据二十一条取得鞍山铁矿的开采权,假名中日合办振兴公司,资本14万元,实际全由满铁经营,并由满铁贷款500万元。同时,设立鞍山制铁所,耗资3,769万元,1919年一号高炉投产,出生铁32,126吨,1920年产76,094吨[8]。满铁以外,大仓洋行经营的本溪湖煤铁公司,设于1910年,资本200万元,年产煤20—30万吨。1915年建成炼铁厂,资增至700万元,年产生铁约10万吨。此外,东北尚有日商经营之小煤矿十来处。
大战后,日本占领德国在山东的坊子、淄川等矿,继续经营,据说投资500万日元,不过鲁大公司是1923年才正式成立的。日本在关内最大的矿业投资是汉冶萍公司。该公司早已由日本贷款控制,大战开始后,日本竭力要求增加生铁和铁矿石运日本数量,以解救日本制铁所(即八幡制铁所)之原料饥荒。此时铁价猛涨,而汉冶萍以借款合同约束,只好低价供应,遭受巨大损失,其事将在第三节的汉冶萍公司子目中申论(并见表5—24)。
公用事业方面,投资全在东北,并由满铁经营,大约有十来处电厂和大连、抚顺煤气厂。1925—1926年这些厂组成南满电气公司和南满煤气公司,实收资本各为2,200万元和930万元。不过,象沈阳、长春、鞍山、安东等煤气厂还都是1920年以后所设。
制造业方面,东北日资以榨油业、面粉业较早,窑业、锯木、造纸、化工等都有投资。1919年,满铁试制平板玻璃成功,后设颇具规模之玻璃厂。最大之机器厂则为南满铁道机厂。但日本制造业重心不在东北,而在上海以及青岛,并以棉纺织业为主。1914年,内外棉纺绩会社在上海已设有第三、第四、第五纱厂,上海纺绩会社有第一、第二厂,另有日信纱厂。大战开始后,纱业获利丰厚。内外棉于1916年设第六厂于青岛;1918、1919年设第七、第八厂于上海,并收买华厂裕源为第九厂,1919年设第十、第十一厂于青岛。上海纺绩会社也于1916年设第三厂,1920年扩充资本至400万两。1918年,又有日华纺绩会社成立,收卖美商鸣源纱厂,改为日华第一厂,1920年分设出第二厂。原来的日信纱厂,则于1916年出售给华商。至1920年,日本在华纺织业已均纳入内外棉、上海纺、日华三大系统,共有13厂,纺锭332,936枚,比1914年之165,952枚增加一倍;布机1,486台,比1914年的510台增加近二倍[9]。这时期,原美国、德国的在华纱厂均已消失,英国纱业则除收买德商瑞记外,别无增退。
这期间,日本在华纱厂的经营趋势是由粗纱向较细纱推进,并发展织布,利润极厚。上海内外棉的纯益率增长惊人,其数为:[10]
1914 26.3% 1918 251.8%
1915 53.0% 1919 385.9%
1916 73.6% 1920 815.3%
1917 178.1%
内外棉等厂利润之奇厚,得力于战时及战后棉纱价格之猛涨。兹将1915—1920年上海市场三种16支纱的价格变动按3、6、9、12月平均价制成图5—9。我国纱价原有受“大阪三品”支配之说,1917年以后进口日货大减,日本在华厂产品取得领导地位。日厂以设备略优,尤其管理比较先进,图见每当纱价猛涨之时,日本纱辄居领先地位,日厂与华厂产品差价有扩大之势。1919年6月,华厂纱短暂领先,则系受五四运动抵制日货作用,同时进口日纱停滞(以后无开市价),又使日本在华厂名牌纱成为奇货可居。这时日厂积累了大量资本,遂有1921—1922年之大发展。
图5-9 上海三种16支棉纱价格比较(1915-1920) 单位:两/包
资料来源:森时彦:《五四时期の民族纺绩业》1983年版第181—183页;原据《大日本纺绩连合云月报》第293—341号及《时报》。
金融业方面,除原有正金银行、台湾银行、朝鲜银行、正隆银行等活动外,1916年住友银行、1917年三井银行和三菱银行也来华设行,又新设中华汇业银行。此外,还有规模较小的、总行在中国的日资银行,据雷麦统计,1916年有27家,资本580万日元,存款1,090万日元,纯利60万日元;1918年纯益增为170万日元,1920年更增为280万日元。[11]11920,在中国的日本银行,包括总分支机构,不下100家。
最后,看一下贷款投资。这时期的日本贷款,大部分可概括为西原借款,其内容言者各异,一般包括下列8项。这8项的借款当事人,除后一项是驻日公使章宗祥外,都是交通总长兼财政总长曹汝霖。
1917年1月交通银行借款,500万日元。
1917年9月交通银行第二次借款,2,000万日元。
1918年4月电信借款,2,000万日元。
1918年6月吉会铁路借款,1,000万日元。(吉林—会宁铁路)
1918年8月吉黑金矿林业借款,3,000万日元。
1918年9月满蒙四铁路借款,2,000万日元。(四平街一洮南铁路,开源—吉林铁路,长春—洮南铁路,吉林—海龙铁路)
1918年9月山东二铁路借款,2,000万日元。(济南—顺德铁路,高密—徐州铁路)
1918年9月参战借款,2,000万日元。
以上8项共14,500万日元,利息七至八厘,多为九或九六折,而参战借款只得九二。这些借款的目的是收买段祺瑞政府,确立二十一条和其他交涉的权利,而与借款的题目无关。表5—10列举了西原大借款中五种较大借款的实际用途:军费和军火费占35.7%,偿还内外债占45.1%,行政和国会支用占11%,交通部支用占4.9%,其他占3.3%,无一用于铁路、实业建设。
西原大借款之外,还有两笔日债,即1917年的吉长铁路借款650万日元,1918年的京绥铁路借款300万日元,是用于铁路建设。
表5—10:五种西原借款的用途(1918年) 单位:1,000日元
电信借款 | 吉会铁路借款 | 吉里金矿林业借款 | 满蒙四铁路借款 | 山东二铁路借款 | 合计 | |
行 政 费 | 1,445 | 1,811 | 7,141 | 135 | 10,532 | |
付外债本息 | 4,082 | 375 | 7,385 | 3,268 | 1,459 | 16,569 |
陆 海 军 费 | 6,300 | 1,000 | 12,375 | 5,982 | 22,931 | 28,588 |
付内债本息 | 3,515 | 8,625 | 2,729 | 727 | 313,184 | 28,780 |
交通部支用 | 4,917 | 4,917 | ||||
军 火 费 | 3,822 | 1,226 | 2,293 | 7,341 | ||
国 会 经 费 | 329 | 206 | 535 | |||
其 他 | 238 | 1,538 | 1,507 | 3,283 | ||
合 计 | 20,500(1) | 10,000 | 30,000 | 20,060(2) | 20,000 | 100,560 |
资料来源:狭间直树:《五四运动研究序说》1982年版第23页,原据冈部三郎:《西原借款を论ず》。
注:(1)包括从中华汇业银行临时借入50万日元。
(2)包括预支利息6万日元。
4.美国
前面已提到以美国国务卿命名的诺克斯计划。该计划遭日、俄反对失败后,美国只好参加列强的银行团。但在1913年善后大借款成立前,美国总统决定退出六国银行团,同袁世凯进行单独交易。欧战爆发,时机到来,1916年,一个叫裕中公司的美国财团同袁世凯政府签订了一个在中国建造五条铁路的合同,全长1,500英里,涉及广东、浙江、湖南、山西直到甘肃兰州七省,随即引起俄、法、英提出异议,而袁世凯骤死。裕中公司又与段祺瑞政府重订合同,路线减少到1,100英里。美国知道,这时能抗拒美国侵华权益的只有日本。1917年11月,美国与日本达成《蓝辛一石井协定》,美国务狠罗伯特·蓝辛声明:“美国政府承认日本在中国、特别在中国之与日本属地接壤的部分,有特殊利益”,[12]和日本妥协。这时美国已参加大战,裕中公司的活动暂停。
原来,日本参战后,曾于1916年7月3日和俄国签订密约,互认双方在中国的权益;又于1917年2—3月与英法成立秘密谅解,英法“援助日本要求割让德国在山东及在赤道以北各岛屿之领土权利”。蓝辛声称,虽有这些密约,“不会因而不签订这个协定[批蓝辛——石井协定]”[13]瓜分在华权益的协议既成,1919年的巴黎和会上通过了日本的提案。但是,伟大的五四运动爆发,中国代表拒绝在和约上签字。于是,美国发起组织新的国际银行团,实行共管中国的政策。英、法、日虽允参加,但矛盾重重,仅在浦口——信阳、南京——长沙、洮南——承德、锦州——瑷珲、株洲——钦州、周家口——襄阳等几条拟筑的铁路权利上达成共同投资的协议。美国为谋达成共管中国的政策,于1921年11月召开九国华盛顿会议。但由于日本的坚持,山东问题在会外讨论,确定由中国以4,000万元的国库券赎回胶济铁路,济南——顺德、高密——徐州二路的筑路权则让与新四国银行团。
总之,这期间美国以“门户开放”为口号,为求挤入中国投资市场。惟各国既得权益不肯让出,新四国银行因终无甚成就。
我们原估计1914年美国的投资为企业财产37.9百万美元,房地产16.0百万美元,表5—7按平均增长率推算,1920年为90.3 百万美元。1930年,美国的企业财产,以贸易业和公用事业为最大。贸易业中发展最快的是美孚油公司,1914—1920年,机构已遍及各市镇,与亚细亚火油公司匹敌。公用事业集中于两家最大企业,即上海电力公司和上海电话公司,价值35.2百万美元,但都是1929年由美国摩根财团收买的;通用电气公司经营的慎昌洋行,也是1925年收买丹麦人的产业而成;因此,按上述平均增长率推算,1920年可能偏商。我们把两大公司35.2百万美元从美国1930年直接投资中减去,作为1928年的直接投资,再用1914—1928年的平均增长率即1+0.08925来推算1920年的直接投资,得90.0百万美元,作为修正值。
再应注意的是,这时期美国银行业的扩张。美国经营海外业务的银行,由1914年的6家增至1920年的12家。大战前,美国只有花旗银行在中国设行,大战后,1918年美丰银行、1919年运通银行、1920年大通银行陆续来中国设行。花旗银行是组织新四国银行团的代表,在中国有分支行7处,1919年在中国吸收的存款合4,170.3万美元。[14]
美国的贷款投资是集中在1920年以前,因而表5—7按平均增长率的推算显然偏低。我们重新逐笔计算如下,总额为31.4百万美元,作1920年的修正值。这些借款都未按期付息,表5—7中1930年的增加数主要是欠息所致。
1920年美国的贷款投资[15]
湖广铁路借款结欠 7,994,000美元
1916年芝加哥银行借款 5,000,000
1916年裕中公司借款 1,150,000
1918年整理运河借款 1,000,000
1919年太平洋公司借款 5,500,000
1919年芝加哥银行垫息 500,000
其它零星借款 10,000,000
合 计 31,144,000美元
5、英、法和其他国
英国在世界大战中出售了大量的海外财产,其海外投资总额,由1913年的40亿镑减为1918年的不足26亿镑。但它在中国的直接投资,这期间并未减少,而是增加的。这种增加,主要由于利润积累。大战期间,物价上升,中国进出口业和工业的利润都甚高,英商企业首受其利。汇丰银行的纯益由1914年的589万港元增至1919年的733.6万港元;怡和纱厂1919年的纯利率达126.3%,1920年更达152.1%。亚细亚火油公司和英美烟公司这时期都颇有发展,1920年英美烟公司资本16,380万元,纯利达951.6万元。英国的贷款投资,这期间是减少的,这是因为英德借款、英德续借款等大借款已陆续清偿,善后大借款也开始清偿;新借款仅1920年福公司的一笔不足9万镑。关于英国在1920年的投资,我们没有什么材料可据以修正,只好按表5—7所列按年增长率估列。
这时期法国的投资,与英国情况相仿,也是直接投资有所增加,贷款投资减少。我们也按表中的年增长率估列。不过,这时期北洋政府曾向中法实业银行借款多笔,总数不下2亿法郎,因金法郎案未定,1925年,中国财政部整理的对法外债未包括在内,因而表中所估借款偏低。[16]
其他国家,因1914年直接投资额,无法计算增长率。而在1930年的估计中有120.1百万美元,为数不小。我们姑按16年平均每年7.5 百万美元计,6年共45百万美元,作为1920年的修正值。这些投资,主要是意大利、比利时、荷兰、丹麦等国的银行和洋行财产。贷款投资,按增长率列估其中是意大利、比利时、荷兰的借款。比利时主要是汴洛铁路借款的余额和1912、1916、1919、1920年的陇海铁路借款。荷兰主要是1920年陇海铁路借款。而意大利,则是大战中接收了战前袁世凯向奥国的三笔军火借款;1917年中国对奥宣战时,债权人已变成意大利了。
6、庚子赔款
庚子赔款原是这时期中国对外的最大一项负债,它是按预定的偿债表逐年偿还的。中国对德宣战后,宣布从1917年12月1日起停付五年。德国部分于1921年的协定中决定取消;俄国部分经苏维埃政府宣布放弃。所以,到1920年,占最大比重的俄、德两部分庚款欠款都乌有了。其他国家,我们都从1914年的结欠款中(表4—21)继续扣算三年,即1917年,作为1920年的结欠额,其数也列入表5—7。事实上,对各国有的是全部停付,有的是部分停付,我们都不再细究。美国部分,自1909年起即将一部分已付的庚款退还作为教育经费,但这不影响结欠额的计算。
为表明列强在华投资的不平衡发展,我们再将各时期各国所占外资总额的比重列如表5—11。
表5—11:各国在华投资的不平衡发展(1902—1930年) 占总额百分比(%)
1902 | 1914 | 1920 | 1930 | |
英国 德国 俄国 法国 日本 美国 其他国 合计 |
32.53 21.08 30.29 12.03 0.12 3.32 0.62 100.00* |
37.49 15.83 15.44 11.59 13.39 3.66 2.60 100.00 |
36.96 8.13 10.56 9.80 23.12 6.00 5.43 100.00 |
30.43 5.27 - 7.43 41.83 7.98 7.06 100.00 |
资料来源:表5—7
* 进位差0.01
三、外国在华投资的资本来源
到1920年,外国在华的投资已超过20亿美元,现在我们探讨一下这些资本的来源,在第四章第二节中,我们已考察了外国在华的房地产投资,它主要是由于地价上涨而形成的地租性质的积累,来源是在中国境内。也考察了贷款投资,它是来源于国外,但中国实收者不到借款额的60%,早期三笔最大的借款就根本没有资金进入中国国境。这里,我们就主要考察外国企业投资的资本来源。
企业投资属于直接投资,一般说,它是资本主义国家过剩资本的输出。可是研究外国在华投资的学者早就注意到,一方面,当时资本贫乏的国家,如俄国和日本,也在中国有大量投资;另方面,在华的外商企业,其资本却大半是来自中国。以美国雷麦教授的研究为例。1930年,他对在华的美商逐一作了调查,报告有从美国汇款来的公司,共有投资3,715.1万美元,汇来款为1,339.5万美元,仅占投资额的36%。还有几家公司报告说:“他们的财产,现在已达很大数目,而这些财产是‘白手起家’或是‘一本万利’造成的。不仅这些公司很少或完全没有从美国输入中国的汇款,而且在上海有几百万财产的重要公司,也向我报告说他们的全部财源,是来自本地”。他还认为,英商企业从国外汇入的资本更少,他们“在9.63亿美元的企业投资中,大约有4亿美元是汇入中国的”,即占41.5%。又据雷麦估计,1902—1930年,外国在华企业投资增加了1,971百万美元,同时期,从国际收支上看,由国外汇入中国的企业资本有942百万美元,即占新投资的47.8%。[17]
在研究这个问题时,先要弄清楚,我们所考察的19世纪末期和20世纪初期各国的企业投资,和今天资本主义国家的国外投资,是完全不同的。今天的国外投资,主要是投入高技术、高利润的产业,它的流通是多元化的(跨国公司尤然),又多半是流向工业发达国家(尤其是流入美国的西欧)。这种长期资本的流通,主要受各国间利息率、汇率和证券价格等因素的影响。而在我们所讨论的时代,资本输出是单向的,主要是输往殖民地和工业落后国家,从事土地掠夺和劳动力剥削,不涉及技术条件。就当时对中国的投资来说,它完全是一种殖民主义的投资,并且还带有早期的原始积累的性质。它的输入,主要受各国在华的军事政治力量、势力范围和特权的制约,而不是决定于各国的投资能力。这样,我们首先就能了解列强在华投资的国际关系方面,接着也就可以了解它们的资本来源。
英国是当时最强大的殖民帝国,理所当然在中国的外资中占有最大份额。法国也是一个老大的殖民帝国,但它在华的势力、尤其是军事势力不如俄国。俄国凭其强力干涉辽东事件取得了清政府第一笔大额借款,即1895年4亿金法郎的贷款权,而该借款的三分之二是依靠法国出资。随着这项借款产生了经营中东铁路的俄华银行,它是一家俄国政府的银行,而银行的股本60%是由法国银行出资的。日本是比俄国更缺乏资本的国这。1905年,它以武力打败俄国,夺取了财满铁路,为经营这条铁路在日本发行1亿日元的股票,而实收只有200万日元;结果是在英国举债1,400万镑,才恢复闻这条铁路的运行。这里,法国资本变成俄国在华的银行投资,英国资本变成日本在华的铁路投资。这种现象,除了帝国主义在华势力之间的争夺和互相勾结外,没有其他的解释。
英国这个老大殖民帝国,至迟在19世纪60年代以后,它海外投资的利息和红利收入就超过它的资本净输出了,70年代超收115百万镑,80年代超收225百万镑,90年代超收562万镑,20世纪最初十年超收561百万镑。[18]因而,理论上说,英国在华的投资根本毋需动用它本国的资本,而全部来自殖民地积累。事实上也是这样。垄断对华贸易200年之久的英国东度公司,它的全部资产包括海上武装都是殖民地供给的。1834年停止东印度公司专利权后,代上而起的是怡和、宝顺、沙逊等洋行,众所周知,它们的资财主要是来自鸦片直私。鸦片贸易利润奇厚,据说怡和的创办人查顿,在鸦片贸易中获利100万镑,这就是怡和后来大发展的资本。[19]老沙逊洋行总行设在印度,资本都是从中国汇去,即私贩鸦片的利润。沙逊的看门人哈同,趁清廷下令禁烟时囤积鸦片,获利几百万两;后来就以此为资本,开设哈同洋行。这些投资都是来自殖民地的原始积累,显然与英本国的资本输出无关。早期来华的英国五大银行,即丽如、汇隆、呵加刺、有利、麦加利,都是在印度成立的,有了发展,才在伦敦挂出总行的牌子。它们汇来中国的原始投资,如果有的话,也是来自印度,而与英本国的资本输出无关。
由于外商企业有特权保护,能取得华商不能取得的便利,华商自然愿在外商企业中附股。据汪敬虞研究,在19世纪,有华商附股的外商企业资本累计在4,000万两以上。不少企业的华股,占公司资本的40%。琼记洋行,旗昌、东海等轮船公司,金利源仓栈和上海自来水公司,华股股占50%以上。烟台、怡和等丝厂和兴华玻璃厂,华股占60%以上。大东惠通银行和中国玻璃公司,华股占80%。在44个外商企业中,出现有130个华人董事或华股代表,很多是著名的买办和商人。[20]
这里还没有计入华人更大的一笔资金,即买办交给洋行的押金。据我们在第二章第四节中估计,19世纪末,其总数约达一亿两。这种押金都被用作洋行的周转金,有的竟超过其股本。
20世纪以后,华商附股的情况仍在继续。1930年,雷麦调查有华股的220有美国公司,有3家华股超过50%,1家华股占50%弱,其余18家华股由2.8% 到50% 不等。[21]不过在股权处理上,日益复杂化了。例如1914年由香港迁沪的杨树浦纱厂(新怡和),实收资本137.5万两。怡和洋行仅保有面值25万两的有投票权的股票,即掌握全部经营管理权,而把面值50万两的优先股(无投票权)和面值12.5万两的普通股出售,主要是华人购买。华股出资占实用资金80% 左右(实收资本中有面值62.5万两的股票是不出资的,由香港公司保有)。还有一些公司是靠在中国发行公司债来募集资金的,这种公司债类似优先股(无投票权),也主要是由华人购买。如上海电力公司,先后在上海发行了 11,000万两的公司债,上海电话公司两次发行了1,900万两的公司债,都超过美国托拉斯接办企业时所垫支的资本。中和地产公司,实缴股本不过18万元,而发行公司债达2,940多万元,公司债的认购者大都是华商银行。
由于帝国主义在中国据有种种特权,包括武力和治外法权的保护,这就出现了外国冒险者和投机家,也就是雷麦所说“白手起家”之流。有个美国人包德(M. L. Potter),1847年来上海,初当引水员,随后从事修船,开办下海浦船厂和乾船坞,发了一笔横财;后来把所赚的钱投资于美国西部的开发事业。一个叫埃凡(Henry Evans)的英国人,1855年来到上海,借助于参加对太平天国作战赚了一笔钱,60年代回国了。但不久钱都花光,于是再来上海,开起面包房以及一个颇具规模的酿酒厂,1886年退休,将产业卖给英商福林公司。有个叫立德尔的英国人(A.J. Little),也是在1862年参加清军对太平天国作战,1882年到内地经商,先后开办了重庆贸易公司、先行号轮船、四川江北矿务公司,英国人称他是西部探险者。英国人美查兄弟(F. And E. Major),60年代初来上海贩卖洋布,又作茶叶贩子,都失败。奇怪是的他开《申报》馆赚了钱。以后,陆续办了江苏药水厂、燧昌火柴厂、美查造胰厂、申昌书室、点石斋石印局等企业,1889年成立美查兄弟有限公司,据说到他们退休时已是百万富翁了。
进入20世纪,这种冒险投机事业也扩大了规模。美籍丹麦人马易尔(D. Meyer)原是上海一家外商银行的小职员,因想赚些外快,1906年在泗泾路租了一间房子,挂上慎昌洋行的招牌,做本埠掮客生意,赚些佣金,有时也接一些定货。后来拿到一笔中国商人给他的定货款子,去美活动,接受了美国几家大公司的委托经销业务。接着就发展成为一家经销机器设备和承包工业工程的大公司,到1930年,慎昌已有500万美元资金,在美、英都有事务所,在各大口岸设有分支机构。还有一个震撼上海金融界的例子,即1910年的橡皮风潮。这时世界橡胶价格上涨,一家自称经营橡胶园、开采石油和煤炭的兰格志拓殖公司,通过广告宣传、加给中间股息等办法,在上海大量发行股票,一时又有冒险家和投机家开设的汇通洋行、祥茂洋行、海利洋行出现。这些洋行都宣称开设有橡胶园,或名薛纳王,或名地傍,或名刀米仁、伯土安南、康沙立特,发行橡胶股票,这些股票可在外商银行押款,于是购者更为踊跃。1910年3月底,兰格志公司面额60两的股票市价哄抬到1,650两,4月底,汇通集团的薛纳王股票已溢价十五六倍,其余几家股票溢价五六倍。至此,投机家囊饱收手,或携款潜逃,外商银行也停止押款,投票跌至一文不值。持股华人固皆受其骗,华商钱庄也因此倒闭八家,受牵累者不计其数。
这种欺骗手法,并不限于投机家开设的那种空头公司,英国在华的最大矿业开滦煤矿,其实也是欺诈发家的。前章已言及,兹不赘。
现在我们转到另一项外商企业运用中国资本的途径,即外商银行在中国吸收的存款和发行银行券。众所周知,银行的资力主要不在于它有多少资本,而在于它能吸收多少存款;而外商在华银行的特殊情况是,它吸收的主要是中国人的存款,而投放的对象则主要是外国洋行,即吸收中国人资金,供外商之用。由于存款是列入银行的负债,一般不计入外人的华投资。[22]而实际它是这种投资的一大笔资金来源。至于银行券,原是一种信用流通,但外商银行在中国发钞,并不受准备限制,也不向中国金融机构交纳准备金,等于是以纸票换取中国银两,扩充银行资力,在利用中国资金上,与吸收存款无异发钞一项,一般也不计入外人的在华投资。
外商银行吸收存款和发钞的数量都很大。汇丰银行的情况列入表5—12;花旗银行有个1919年各地存款的报告,摘入表5—13。从表可见19世纪后期,汇丰银行的存款已超过其资本额的10倍,20世纪初则达20余倍;这期间,发钞额也由占资本额的一半以上增为资本额的一倍以上。1919年,汇丰银行吸收的存款和发钞数共达3.67亿港元,可视为等量银元,为数至巨。花旗银行总行在纽约,分行遍南美、亚、欧,而表示其1919年底的存款统计,共9,139万美元,其中来自中国者独多,计4,170万元,占46%。该行1907年开始的中国发行纸币16万美元,以后逐渐增加,到1919年增至400多万美元。[23]张1919年,花旗银行在中国吸收的存款和发钞数,约合表5—7估计的美国在华直接投资9,000万美元的半数。
表5—12:汇丰银行资本额、存款和纸币发行(1865—1922年)
资本额 | 存款 | 发行银行 | |||
港元 | 港元 | 占资本额(%) | 港元 | 占资本额(%) | |
1865 1872 1884 1894 1907 1913 1914 1917 1919 1922 |
2,500,000 5,000,000 7,500,000 10,000,000 15,000,000 15,000,000 15,000,000 15,000,000 15,000,000 20,000,000 |
3,384,877 13,703,286 51,997,907 104,300,754 224,077,165 298,190,660 329,312,274 314,027,583 337,219,238 502,331,069 |
135 279 1,536 3,081 1,494 1,988 2,196 2,094 2,248 2,512 |
2,369,939 4,733,074 9,976,836 15,711,147 24,839,191 27,247,823 24,920,907 30,516,905 41,883,655 |
47 63 98 105 166 182 166 203 209 |
资料来源:《北华捷报》有关年所载汇丰银行营业报告。
表5—13:1919年底花旗银行在名地吸收的存款(单位:美元)
纽约 巴拿马 圣多明哥 菲律宾 海峡殖民地 荷属东印度 英属印度 日本 中国(华北) 中国(华南) 英国 合计 |
1,991,000 5,369,000 6,600,000 5,895,000 2,024,000 2,157,000 13,486,000 8,088,000 30,846,000 10,857,000 4,077,000 91,390,000 |
资料来源:《花旗银行在华业务情况》,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金融研究所藏档。
华俄道胜银行,实收资本约5,000万卢布,到1917年十月革命交夕,存款总额已达85,500余万卢布。其中多少是在中国吸收的存款,未曾公布,但据资料,巴黎、伦敦、圣彼得堡分行当时欠中国分行的款有1,020万元,亦可见其在中国吸收存款较多,被调用于各地。合同规定,中东铁路的运费、客票、交税等均用卢布,卢布成为东北通行货币,1917年时,估计北满流通额达4亿卢布,哈尔滨一埠有2亿,关内也遍及直、鲁、苏、豫。[24]道胜银行把俄境内发行的卢布接推行中国,并在新疆发行金币券,在牛庄、大库、北京、天津、上海、汉口等地发行银元券和银两券。
日本在华银行,其吸收存款的能力如英、美银行,在发钞上则特别活跃。横滨正金银行1902年开始在中国发钞,1910年以前,在东北发行量约300万日元,在关内约400约余万日元。台湾银行的纸币,流通在台湾和福建,第一次大战前,发行额在1,000万日元以上下,与正金银行相仿。朝鲜银行的纸币1907年起流入东北,1917年达2,245万日元,1919年更增为5,855万日元,远超过正金银行和台湾银行的发行额。[25]纸币发行成为日本迅速扩张在华投资的一个重要资本来源。
外商银行在中国吸收大量存款和发钞,都是和它们在华的特权分不开的。协议规定,关税担保的偿债基金,盐税担保的偿债基金,都要存在外商银行,后来是全部关税都存放外商银行。外国银行团对中国的贷款,首先是变成在华外商银行的存款,而更多的是私人存款。外商银行具有特权,一般存户认为存款可靠,而更多地是私人存款。中国政权不能干预,于是一些军阀、官僚搜刮所得和各种非法所得都存入外商银行,以求庇护。晚期材料,天津汇丰银行1941年有500万元以上的华人存户77户,存款6.5亿元;其中1,000万元以上的20户,2,000万元以上的5户,5,000万元以上的2户。[26]这些大户存款,大都是来路不正,寻求庇护的。外商银行存款既多,又不愿意对华商投资,便将资金移至国外。前述花旗银行在欧亚和南洋存款的分布,道胜银行在欧洲和俄国有欠华款项,就反映了这种情况。雷麦在调查在华银行时,“常常听人家说:这种外国银行,吸收了中国人的存款,再投资于外国证券方面,并且将准备金存放国外。他们以为这种银行的营业,不啻是华投资于国外的一种方法”。[27]
最后,还有“中外合资”这一利用中国资本的形式,在20世纪以来颇为发达。本来,合资是国外投资的常见的形式。但当时的合资,是在帝国主义特权下进行的,所谓中外合资企业,中国方面除提供资本或物资外,无任何权利,它完全是由外国人管理、决定经营方向和分配办法,华方备受冷遇和欺凌。所以,除前述的那种附股外商仅求分些余沥者外,华商企业家并不愿意与外商合资经营。早期有个别的合营如中东铁路等,只是名义上的,清政府并未出资。20世纪初,外资侵入矿业,合资变成主要形式。这是因为,外商投资各矿,大都是华商已经开采者,合资较易达成协议。这种合资,大多是中外资本各半,而华方不问矿事,如开滦、本溪湖等矿;有的所谓华方资本,实际是外国借款,如焦作、临城等矿;有的合资公司纯属虚构,只为骗取矿权,如鞍山铁矿;个别如山东中兴煤矿,德方并未出资,全属华股。以后合资形式用于日本投资者独多,1920年前,单在关内的中日合资矿业即有鲁大、杨家屯、石门寨、博山、旭华、协泰、同泰、淄川等。关外的中日、中俄合资各矿仍多是假借名义,实无华股。合资形式在公用其他城市,涉及地方当局权利,故用事业是在租界开设,涉及地方当局权利,故用中外合资名义。而在日本投资中,合资形式更扩展至一般工商业。日本在东北的投资中,1907—1917年间纯日资企业的资本增加了77%,而中日合资企业的资本增加了436%;1917—1927年间,纯日资企业的资本增加了214%,而中日合资的资本增加了655%。[28]
外国人研究在华投资者都只把合资企业的外股部分作为外人投资,这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实际情况是,华方资本,除虚拟者外,只是供外人使用,获利分红,并无资本主义事业中也很普遍。因早期外商公用事业是在租界开设,后来及于权利,与前述之在外商附股或购买公司债无异。尤其对缺乏资本的日本企业来说,它是利用中国资本的一条重要途径。
从以上分析可知,外国在华的直接投资,其资本大部分是来源于中国,仅小部分是自国外输入。因而可以说:我们所讨论时代的外国在华投资,不仅是一种资本剥削制度,而且是一种资本掠夺制度。这种制度的意义,在于它占有了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的可利用的资本,补充帝国主义国家的资本输出。
以上分析,我们略去了外国在华企业投资的利润的积累。由于有特权保护,外商企业的利润很高,据1895—1913年间47家较大外商工业企业的统计,其资本盈利率一船在10%至25%,平均为14.4%。设若我们估计1914年外商在华的企业投资是961.6百万美元(表4—21),按14.4%[29]的利润率累计,到1920年就可以有2,155.5百万美元的存量了。因此,就某一年代的外国企业投资总值来说,占最大比重的也许是它的
利润积累,这种积累自然也是来源于中国。不过,我们把利润的剥削和积累视为资本主义的行为,也就不再把它作为资本来源去分析了。
注释:
[1] 南开指数》是用进品物价数÷出口物价数字
[2] 这袋子上理论的计论主要在二三十年代,因为包括逆剪刀差时期,我们也留待本书第三卷中再作论证
[3] 《论欧州联邦口号》,《列宁选集》第三产业卷11960年版第709页。
[4] .《论中华民国的伟大胜利》
[5] 金子文夫“PREWAR Japanese Investments in colonized Taiwan, Kerea and Manchuria, Aqnantitative Analysis”,ai yiu 大学社会笠学研究所年报,1982年第23号
[6] 严中平等:《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1955年版第244页。
[7]严中平等:前引《选辑》第252页。
[8] 解学诗等:《鞍钢史》1984年版第52、113、116页。
[9] 1914年据表4-14,1920年见严中平:《中国棉纺织史稿》1955年版第178页,原据《纱厂一览表》,惟其他资料不尽一致。
[10] 《内外棉株式会社五十年史》昭和十二年版附录统计第1页。
[11] 雷麦:《外人在华投资》1959年中译本第376页。
[12] 复旦大学历史系:《中国近代对外关系史资料选辑》1977年版,上卷第二分册第386页。
[13]复旦大学,前引书第380、382、389页。
[14] 花旗银行专卷,1919年下半年业务报千,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金融研究所藏。
[15] 湖广路借款结欠额和其他零星借款雷麦:前引书第225页。芝加哥银行垫息系以550万美元之新合同代替1916年的500万美元合同。
[16] 大战中法郎贬值,纸法郎仅值战前金法郎的三分之一。这2亿余法郎借款后来包括在1925年的4000余万美金借款之中,表中列出1930年的法国借款。
[17] 雷麦,前引书第73、164-165、218-219、300页。1902-1930年的汇入款原是按银元计算,我们折成美元,1902-1913年按每美元1.18银元计,1914-1930年按每美元1.92银元计。
[18] 吴承明:前引书,第11页。
[19]霍塞著、越裔译:《出卖上海滩》,引自陈真等:《中国近代工业史料》第三产业辑1960年版第43页
[20] 汪敬虞:《十九世纪西方资本主义对中国的经济侵略》1983年版第528页。
[21] 雷麦:前引书,第217页。
[22] 如盏麦估计外商银行在华投资时,“仅包括银行的物质财产及对中国人的放款”(前引书第216页),实际上外商银行对中国人的放款是极少
[23] 张家骧《中华币制史》,1925年出版第274-275页。
[24] 金世铸:《揭开华俄道胜银行之内幕》,《历史研究》1977年第6期。
[25] 张家骧,前引书第274页。徐寄 :《最近上海金融史》上册,1932年版第475页,献可:《近而年来帝国主义在华银行发秆纸币概况》,1958年版第135页。
[26] 常南:《英国汇丰银行的经济掠夺》,《天津文史资料选辑》,1980年第9辑
[27] 雷麦:前引书第299页。
[28] 吴承明:前引书第89页。
[29] 汪敬虞《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2辑,1957年版第359-36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