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简牍与秦汉史研究的几点思考
——“三十年秦汉史研究的理论反思”笔谈之四

  【作者简介】王彦辉,东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吉林,长春 130024)
 
  20世纪初,简牍的发现并成为一门新的学问与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传人中国大体同步,简牍研究走的是文献与简牍互证(以王国维为代表)和以简牍证史(以陈梦家为代表)的路径,是为新历史考证学;唯物史观重在揭示社会的本质属性及历史演进的内在规律,进而建构中国古代的历史体系,形成了历史编纂中综合性通史与分领域专史两条学术路径,并在新中国成立以后取得压倒性地位。这种宏大叙事的传统虽然没有完全脱离实证这一历史学的本质特性,但由于把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简单化、绝对化,历史研究的命题却严重脱离中国历史的实际。改革开放以后,历史研究在走出“史学危机”的同时,渐次兴起文化史、社会史、社会文化史等研究思潮,“回到乾嘉去”、“走向国学”成为主导性的价值理念。这种回归当然有其学理上的要求,但也深受后现代主义史学的影响。在这种学术背景下,秦汉史研究在取得骄人成绩的同时,也留下了许多缺憾和发人深思的地方。

  中国历史是世界上唯一连续的没有被异域文明中断的历史,古代典籍浩如烟海,出于对特定时间单元深入研究的需要而划分出断代史。其中,秦汉史研究遭遇的最大困难是传世文献有限而研究起点又相对较高,极大地限制了我们进一步认识和叙述这段历史。所幸近代以来陆续发现了大批秦汉时期的简牍资料,内容极其丰富,涉及秦汉时期的政治、法律、经济、军事、社会、医疗、文化等诸多方面,许多文书档案连司马迁、班固等古代史家都未曾见到,实乃秦汉史乃至中国古代史研究的一大幸事。正所谓新的材料必将带来新的学术,时至今日,简牍学已经成为国际显学,带动了文献学、古文字学、音韵学、历史学的发展。

  回眸近三十年来的秦汉史研究,可以说在各个领域都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绩,如果说陈梦家、陈直等老一辈史家利用居延汉简在补史、正史方面已经为我们奠定了标志性的研究方法,睡虎地秦墓竹简、江陵汉简、银雀山汉简、居延新简、张家山汉简、龙岗秦简等简牍的公布则为我们提供了从不同视角、不同层面认识秦汉社会的第一手资料。而西方史学理论与方法的不断涌入和研究手段的变革,也极大地拓展了学者的视野和研究领域。为此,秦汉史学界利用这些简牍资料写出了一大批综合性的断代史著作和专史著作,学术论文仅从量上来说,更是逐年翻番。在秦汉基本问题的研究中,许多问题已经取得突破性进展或填补了前人研究的空白。比如在土地制度、赋税制度、货币经济、爵位制度、地方行政组织及吏员设置、法律体系、刑法制度、户籍制度、婚姻家庭、继承制度、民间信仰等诸多方面撰写出一批高质量的学术专著和论文,从而使秦汉史的研究水平得到了整体提高。

  当然,我们在取得令人瞩目成绩的同时,也存在着许多明显的缺憾和不足,尤其是在理论探讨方面显得更为薄弱,概括来说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选题的碎片化,导致多数研究成果停留在实证的层面。史学研究的基础是实证,这就决定对很多历史问题的讨论离不开考据法,尤其在简牍的释读和历史概念的解释上更是如此。但考据只是手段不是目的,考据是为了解决历史上的一些疑难问题或为提出新理念、新问题服务的,那些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考据学著作概莫能外。阎若璩的《古文尚书疏证》是一部考据学名作,但他用毕生精力来做这项辨伪工作的目的却是要打破几千年来对儒家经典的迷信,把信仰的对象变成研究的对象;王国维在释读甲骨文的同时所写的《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考》及《续考》并非仅仅是为了在甲骨文中找出商王的名号,而是为了回应疑古学派对古史体系的无端怀疑;陈寅恪的《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旁征博引,材料恢弘,但他的主旨是要从两晋南北朝三百年的历史纵深中寻找出隋唐制度的渊源。如果我们的研究仅仅停留在考据的层面,只是为了证明或证伪一个个具体的概念和问题,而缺少对秦汉基本问题及其在历史纵深上的价值的回答,那么除了获得史实上的澄清或解释外,这些碎片化的选题和个案的考察终究无法积累出一个系统的知识体系,也不能增进我们对秦汉基本问题的认识。我们当然不能否定对简牍材料提供的某些概念或史实进行考证的应有价值,但这却不能成为历史研究的唯一价值追求。因为对新的历史概念的解释和对一些史实的澄清,本应成为推进既往历史课题的研究或建构新视角、开辟新领域及新途径的基石,而不是把这些基石撒落到历史的汪洋大海。

  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当然有体制因素的困扰和紧箍,各种名目的立项、评奖、评优铺天盖地,已经牵扯了学者太多的时间和精力,而量化的职称评定标准更令中青年学者无所适从,进而影响了学者兴奋点的聚焦和课题研究意义的选择。如果说这是历史研究的庸俗化表现,那也是一种无奈的庸俗,是个体研究者无法抗拒和改变的。从学者自身来说,自觉或不自觉地受到去意识形态化思潮的影响,或多年形成的以梳理某一问题、描述某一事件、考证某一史实的思维惯性的无意识,使一些学者津津乐道于选题的多样和深奥,不能沉寂下来对历史基本问题进行长期关注,不善于把考据的成果放到一个重大历史课题和长时段的历史纵深中去思考,从而使许多研究,成果失去了深度和灵魂,这不能不说是简牍与秦汉史研究的一大缺憾。

  二是简牍与历史研究脱节,影响了成果质量的整体水准。任何传世文献都经过了当代或后代史家对他所面对的历史资料的筛选、加工和润色,都难免或多或少、或明或暗地注入研究者自身的意识形态立场、价值判断和审美情趣等因素,因此已经与事实本身拉开了一定的距离。但这些文本毕竟是系统化的历史叙事,而秉笔直书的传统更使古代的史书尽可能贴近真实。为此,对存世文献的专精和对历史的体悟程度不仅是释读和运用简牍资料从事研究的基础和前提,而且决定着研究者的选题方向和解决问题的历史深度。简牍资料除了部分文化典籍,基本都是当时的文书档案以及生产生活的记录,真实性无可置疑,其中的秦汉律令、日书、算术书等更是弥足珍贵,为我们重新认识秦汉制度、社会组织结构、生产生活状态以及情感世界,提供了新的支点和角度,甚至在某些方面正在颠覆千百年来确立起来的关于秦汉历史的知识体系。但是,我们必须牢记,历史研究是建立在厚重的文献功底、长期的学术积淀和强烈的历史意识的基础之上的,利用这些资料进行研究要做到文献、简牍和历史意识的有机结合,而不是单纯的释文析字,更不是简文的连缀和归纳,而是要在这些基础工作的基础上拨开历史疑云,开拓研究领域,解决历史问题。对此,老一辈史学家已经为我们做出了表率,比如王国维对汉代边郡都尉官系统的梳理和楼兰古城地望的考察、陈梦家对汉代俸禄制度的研究、大庭惰通过复原“元康五年诏书”简册对诏书的书写格式和公文下达程序的考察、裘锡圭对啬夫在秦汉的演变及地方行政组织关系的讨论、杜正胜对汉唐家庭结构的比较研究等,无不具有开创性意义。

  在世纪之交掀起的新一轮简牍研究热潮中,新公布的资料无论在内容的系统性上,还是涵盖范围的普遍性上,都远远超过以往,出版和发表的学术论著之多令人目不暇接,选题更是让人眼花缭乱。但在基础研究取得重大进展的同时,历史研究并没有收获多少突破性成果,绝大多数论著论题陈旧、创新不足,缺少历史深度和清晰的历史整体性定位。这种学术虚假繁荣的背后除了体制因素外,就简牍与秦汉史研究而论,恐怕存在一个简牍与历史研究脱节的问题。目前的研究队伍大体由三部分人构成:一是具有古文字学素养的学者,他们在整理和释读简牍的过程中也关注和撰写秦汉史方面的论文;二是经过秦汉史专业训练的断代史学者,他们主要是利用简牍资料从事秦汉史研究;三是掌握其他学科如经济学、法学、档案学等原理和方法的跨学科学者也在简牍研究中华丽转身。学科的细化有如植物的分蘖是学术研究深入发展的要求,但却造成史学人才的培养专精有余而兼通不足,使他们在简牍与秦汉史研究中各有所长也各有所短,一些学者或长于说文解字而短于历史感悟和整体意识;或专于秦汉史研究而短于音韵训诂和历史通识;或善于建构研究体系而短于对历史常识和历史关系的把握。由此带来的结果就是简牍与历史研究存在一定程度的脱节,或选题虽新但基本是简文的归纳和概括,不能在历史联系上展开和在历史深度上贯通;或专题研究思路清晰、引证广博,但停留在史实的澄清和论题的说明,不能正确理解简文的含义而使结论的可信度大打折扣或不攻自破;或体系宏大、概念新颖,但在理论框架的包装下缺少历史经验事实的支撑,甚至对简文的理解与议题自相矛盾。诸如此类,虽然许多论题已经触及到秦汉史研究的深层次问题,但却不善于在历史联系中引申到问题的实质,使我们的研究主要是历史概念和历史问题的诠释,而不是对秦汉历史文化特质和社会结构及其演变轨迹的思考。

  三是重实证、轻理论,忽视了对秦汉社会结构等重大理论问题的归纳和探讨。在社会史论战和旷日持久的古史分期以及由此引申出来的“五朵金花”讨论中,我们的史学前辈围绕汉代社会性质、土地所有制形式、农民革命和农民战争、民族关系等问题已经对文献资料进行了系统梳理和挖掘,对周秦之际、汉魏之际的社会结构演变及相关社会状况做出了深入分析和研究,这是古史分期论战留给我们的丰厚史学遗产。但由于把马克思主义理论简单化和教条化,历史研究陷入以史证论的泥潭,史学在某种意义上演变为替某一理论或结论做注脚的注疏之学。随着史学领域的思想解放,回到乾嘉、远离“主义”成为职业历史学家韵普遍共识。虽然其间各种西方史学理论与方法也不断引入,但从欧洲历史经验中归纳出来的所谓新理论、新范式却与中国的历史实际水土不服,除了从一个个新的视角重新叙述了以往的命题和认识,最多是在学术园地平添了几道多彩的风景而已。而实证的选题又零碎分散,远离了“主义”却没有贴近秦汉的社会,正如何兹全先生在《研究人类社会形态、结构及其发展规律是社会史研究的主流》一文所表达的忧虑:“社会史的研究方向,大多侧重在社会生活,衣食住行,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方面。”忽视了对决定整个社会面貌的社会经济形态、社会结构及其发展的探讨。而生产方式、社会结构、社会形态等理论问题,却正是我们无法回避的重大课题。尽管历史的枝丫末节也需要认识和定位,但终究代替不了对社会属性的判断和对历史阶段性特征及其演变规律的认识。比如在战国以后中国社会经济结构的讨论中大体有三种看法,即地主经济论、市场经济论、权力经济论,究竟秦汉以后中国的经济结构属于哪种类型?简牍资料已经为我们的研究提供了丰富的素材,但却很少有这方面的选题。再比如我们走出了“五种社会形态”必经论的藩篱,开始了重建中国古史体系的尝试,大家的历史分期和概念体系虽然五花八门,但基本都承认战国是中国古代社会发生社会转型的一个时代,足以把秦以后的社会历史与三代社会明显分开。如此说来,秦汉正是两种不同社会结构和历史发展阶段的分水岭,历史地位极其重要。对秦汉社会组织形式及其运作、阶级阶层的构成及其状态、经济类型及其演变、职业分工及其联系等的认识,直接关系到对魏晋以后社会结构的考察。如果我们暂时撇开概念上的差异,其实很多问题原本就是古史分期中论战的内容。我们羞于谈论“主义”,夸于别开生面,在解构一种意识形态和理论体系的同时,却并没有建立起符合中国历史发展逻辑的新的理论构架,甚至把决定一个社会基本面貌的研究内容也从史家的选项中一同抛弃,这除了陷入理论与方向的迷茫,恐怕不会推进秦汉史研究的真正进步。就是说,原有的理论体系可以被淡化,但不等于我们需要解决的问题也消失了。

  中国历史不同于西方,是中西历史的发展道路、社会结构、文化特质的经验事实。中国的历史文化具有发展的连续性和统一性,而西方的历史文化是几经纵向的断裂和横向的接续的,因此,那些源自于西方社会历史的理论和模式不能在中国历史的研究中直接应用,最多不过提供给我们一种借鉴和参照。最近英国著名物理学家霍金在他的《伟大的设计》一书中否定了宇宙形成中上帝之手的存在,牛顿所谓第一推动力的理论大厦轰然崩塌,则在人类社会历史的进化中所谓上帝、精神、意志决定论也就不攻自破了。从这个意义上说,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仍然具有生命力,但只是在原理和方法的层面具有指导性,而他们本人对中西历史研究的具体观点和结论却不具有普世价值。即是说,我们要对中国的历史道路、社会结构及其演变轨迹做出科学的、合乎实际的说明,必须从中国历史的研究中进行总结和概括。如果说以往更多的是通过逻辑演绎的方式去证明那些所谓的“命题”,如今则要通过归纳的方式去概括中国历史的特性和发展规律,而这种归纳和概括是建立在实证史学的基础之上的。如果说前人研究秦汉史无论采纳何种假说,都存在着文献不足征的瓶颈问题,那么在简牍资料大量发现并陆续公布的今天,恰是我们大有所为的时候,我们还有什么理由对这些重大的历史问题和理论问题躲躲闪闪,或以种种托辞掩盖理论追求上的懦弱呢?难道还要继续去追赶那些所谓的思潮而乐此不倦,让一次次过眼烟云继续笼罩在秦汉史研究的天空,跟在西方史学流派的后面去追风吗?

  我们在反思自身的学术经历,无意对学界指手画脚;我们在反思存在的问题,而不是为真真假假的学术繁荣唱颂歌。反思就代表着希望,我们期待着简牍与秦汉史研究在不久的将来取得突破,构筑起中国帝制时代社会结构及其发展规律的理论体系。

来源:《史学月刊》2011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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