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简《尹诰》与晚书《咸有一德》辨伪

  清华简《尹诰》简文公布后,已有多篇文章展开讨论。但比起竹书《保训》来,它受关注的热切程度似有未逮。其实,失传近二千年的《尹诰》重见天日,对于解决梅本《古文尚书》的真伪问题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新证据,意义极为重大。从竹书《尹诰》已有的研究成果看,除了文字考释方面各有所见外,对于《尹诰》是否《咸有一德》以及清人辨伪成果是否可信等问题也有不同看法。本文拟就此略作考察,以为弄清历史真相之一助。

一、《尹诰》何以又称《咸有一德》

  《尹诰》是先秦时期的一篇古文献。《礼记·缁衣》曾两引其文,一日:“惟尹躬及汤咸有一德”;二日:“惟尹躬天见于西邑夏,自周有终,相亦惟终。”但《缁衣》称其篇名为《尹吉》,郑玄注云:“吉当为告,古文诰字之误也。尹告,伊尹之诰也。”郑氏这个推断的正确性,今由郭店简、上博简《缁衣》所证实。郭店简《缁衣》作‘《尹诰》云:‘惟尹允及汤咸有一德。”’上博简与之同,唯“汤”用通假字“康”。尤其令人惊喜的是,近出清华简竞有《尹诰》全文。其首句即作“惟尹既及汤咸有一德”,下接“尹念天之败西邑夏”之文,但无“自周有终,相亦惟终”语。由于本篇原无标题,整理者据以命名为《尹诰》。尽管《尹诰》全文为传世文献所未见,但简文有此二句与之契合,完全可以断定它就是历史上久已失传的《尹诰》。沉霾近二千年的《尹诰》重见天日,对于解决今传孔传本《尚书·咸有一德》的真伪问题有着重要的学术意义。

  清华简《尹诰》整理者李学勤先生所撰《说明》说:“《尹诰》为《尚书》中的一篇,或称《咸有一德》。据《书·尧典》孔颖达《正义》所述,西汉景帝末(或说武帝时)曲阜孔壁发现的古文《尚书》即有此篇,称《咸有一德》。《史记·殷本纪》和今传孔传本《尚书》及《尚书序》,也都称《咸有一德》。”这是说《尹诰》与《咸有一德》为同一篇文献,只是篇名有所不同罢了。《尹诰》又称《咸有一德》的文献依据亦来自《缁衣》郑注:“《书序》‘以为《咸有一德》,今亡。”然考《书序》,仅言“伊尹作《咸有一德》”,并未说《咸有一德》或称《尹诰》。加之《咸有一德》已亡,郑玄自不可见,他又何以得知《尹诰》与《咸有一德》必为一事呢?所以郑玄的说法是否可靠,就不免引起学者的怀疑。

  《尹诰》是否《咸有一德》的问题,关键在于郑玄说‘《书序》以为《咸有一德》”到底是何意蕴?其根据是否可靠?这个问题看似平淡,实则涉及诸多史实。这里不妨先说明—下《尹诰》何以又称《咸有一德》?

  首先,《尚书》同篇异名的情况并不罕见。以今传百篇《书序》所涉《尚书》篇名为例,可以发现此种现象所在多有。一篇多名情况的发生,诚如程元敏先生所说:“当时《尚书》篇名尚未固定,各随己意定名,致异而已。”《尚书》篇名的固定经历了_一个相当长的历史过程,至东晋梅本《古文尚书》出,唐孔颖达据此作《尚书正义》成为官方定本之后,才基本凝固下来。前溯东周时期,官学下移,百家横议,各随己意以定《尚书》篇名,自属正常现象。故《尹诰》又称《咸有一德》不足为怪。

  其次,《诗》、《书》等古书篇名多为后人追题,最常见的方式是摘取首句要语作为篇名。宋人程大昌说:“《荡》之诗以‘荡荡上帝’发语,《召曼》之诗以‘曼天疾威’发语。盖采诗者摘其首章要语以识篇第,本无深意。”余嘉锡说:“古人之著书作文,亦因事物之需要,而发乎不得不然,未有先命题,而强其情与意曲折以赴之者。故《诗》、《书》之篇名,皆后人所题。……故编次之时,但约略字句,断而为篇,而摘首句二三字以为之目。”前人关于古书篇题形成过程的说法,可得今日出土文献的验证。

  从近年出土的竹书看,大多不具篇名。上博简整理出的古文献100多篇,竹简背面书有篇题的如《子羔》、《恒先》等仅20来篇。经考古发掘的郭店楚墓竹简《老子》、《缁衣》等10余篇文献,全无篇题。已公布的清华简《保训》等9篇,只有《耆夜》、《金滕》《祭公》原有篇题。

  在传世的先秦典籍中,这种例证更为习见。诗三百除《雨无正》、《巷伯》、《常武》、《酌》、《赉》、《般》等篇外,均取首章或首句要语名篇。《礼记》 49篇,其中《曾子问》、《礼器》、《郊特牲》、《玉藻》、《哀公问》、《孔子燕居》、《孔子闲居》、《大学》等亦为摘取首句二三字以为目。《论语》20篇,《孟子》7篇,则无一例外。至于《尚书》篇名,以现存今文28篇论,大都属于这种情况q 这个事实告诉我们,若摘取《尹诰》首句要语“咸有一德”名篇,与古书通例适相符合,并不存在什么费解之处。

  最后要说明的是,以《尹诰》为篇名亦与《尚书》体例相合。从清华简《尹诰》的内容看,如此命名虽也与其首句“尹”字有关,但更多的是突出和强调作诰者伊尹的中心地位。商汤在篇中只有提问,并无实质性的谈话内容。而伊尹一言夏朝背弃民众招致亡国的历史教训,二言商朝新立民心不附的政治危机,三言赉民致众的治国方略,正体现出本篇为伊尹之诰。

  “诰”作为《尚书》的一种体例,主要记述君臣间的讲话。如《史记·殷本纪》说:“(汤)既绌夏命,还亳,作《汤诰》。”《书序》亦云:“汤既黜夏命,复归于毫,作《汤诰》。”其作诰者为汤,因称《汤诰》。《史记·周本纪》云:“康王即位,遍告诸侯,宣告以文武之业以申之,作《康诰》。”《书序》云:“康王既尸天子,遂诰诸侯,作《康王之诰》。”其作诰者为康王,故称《康王之诰》,或省称《康诰》。是为君之告臣。《召诰》为召公戒勉成王之辞,与《尹诰》同属臣之告君。可见本篇以《尹诰》作为篇题,与称《咸有一德》一样,亦无不当。  总之,清华简《尹诰》以此名篇可,以《咸有一德》名篇亦可i郑玄说《书序》称《尹诰》为《咸有一德》,仅以古书命名方式看不为无据。清江声说:“以《尚书》篇目无《尹告》而有《咸有一德》,又此文有‘咸有一德’之语,乃其篇名所取谊也,则是《咸有一德》文矣。”清段玉裁说:《书序》“以为《咸有一德》者,《记》日《尹诰》,《书序》则谓之《咸有一德》也,以四字适相合知之也”。江、段二氏所言,实为通达之论。

二、《尹诰》即《咸有一德》的二重证据

  《尹诰》即《书序》所言《咸有一德》,以篇名论之虽可立说,但证据远非坚实。在有的学者看来,仅以一句相同来证明清华简《尹诰》即是真本《咸有一德》,并以此指证晚书《咸有一德》为伪作,似乎说服力不强。这就需要我们对郑注《尹诰》提出的证据即‘《书序》以为《咸有一德》”从史实层面再加考索,以说明问题的实质所在。

  清惠栋对郑注曾予阐释说:“郑为此言者,据孔氏逸《书》为说。盖古文《书序》《咸有一德》次《汤诰》后,故郑以《尹告》为伊尹告成汤,即《书序》之《咸有一德》也。”这是说,郑玄虽以《书序》说明《尹诰》即《咸有一德》,真正的证据却来自前汉孔安国所得逸《书》l6篇。

  据《尚书·尧典》孔颖达《正义》,《咸有一德》为孔壁发现的多出今文的16篇古文《尚书》之一。《隋书·经籍志》云:“晋世秘府所存有古文《尚书》经文,今无有传者。及永嘉之乱,欧阳、大小夏侯《尚书》并亡。”《经典释文·叙录》云:“永嘉伤乱,众家之《书》并灭亡。”这当然是就官方藏书而言的,其中自然包括逸《书》16篇,也都亡于西晋永嘉之乱。然而,为什么早在东汉时郑玄就说《咸有一德》“今亡”呢?清阎若璩说:“《咸有一德》宜云‘今逸’,不宜云‘今亡’,疑‘亡’字误。”原因是“郑注《书》有亡有逸,亡则人间所无,逸则人间虽有而非博士家所读”。这是说郑玄所用“亡”与“逸”两个概念是有区别的,《咸有一德》既为逸《书》,则不可言亡。钱大昕亦有类似意见,认为“或‘今逸’之讹”。这种看法是否正确呢?

  仔细分析郑玄百篇《书序》的注文,可以发现郑玄对于《逸》书16篇,除《咸有一德》《武成》两篇用“亡”外,余则皆用“逸”。而对百篇《书序》中除今文29篇、逸16 篇外的其余各篇,郑玄有不言其存佚状况者,凡言者必称“亡”。这就意味着郑注百篇《书序》除《咸有一德》外,再也见不到称“今亡”或“今逸”的语例,所以不得用字误或字讹来加以解释。惠栋说:“逸《书》有此篇,当康成时已亡也。”这是正确的推断。可以设想,如果当时《咸有一德》未亡,郑玄可得而见之,他完全可以引其文字来判明是非,而不至于用《书序》来间接证明《尹诰》即《咸有一德》,也不至于说《尹诰》“惟尹躬天见于西邑夏”还有《礼记》别本“见或为败,邑或为予”的异文了。可见,郑玄说《咸有一德》“今亡”,与其称‘《武成》逸《书》,建武之际亡”一样,均为事实。

  由于郑玄精研今古文,故所注古文《尚书》经字多异,但篇数与伏生所传相同。郑注百篇《书序》涉及逸《书》16篇,其《咸有一德》出注有“尹陟臣扈日”之语,今已不详其义。但说《咸有一德》“今亡”,则表明他不曾看到本篇原文。因此,要证明《尹诰》即《咸有一德》,只能用“《书序》以为”立说。不过这个《书序》不是今传孔传本的《书序》,而是郑玄时代的古文《书序》。由于“编《书》以世先后为次”,故从《书序》编次的角度,可以洞察《书》篇有关内容,至少可以明确某篇是什么时代的文献。

  关于《咸有一德》在《尚书》中的次第,郑注《书序》与孔传本《书序》微有不同。《尚书·尧典》孔颖达《正义》说:“百篇次第,于《序》孔、郑不同。……孔以《咸有一德》次《太甲》,第四十;郑以为在《汤诰》后,第三十二;……不同者,孔依壁内篇次及序为文,郑依贾氏所奏《别录》为次。……考论次第,孔义是也。”孔颖达所谓的“孔”实即伪孔,并非真是前汉的孔安国,其百篇《书序》的次第也是其自为之说,与孔壁古文遥不相涉,谈不上“孔义是也”。然于此处,孔颖达给我们揭示了郑玄《书序》注本编次的依据,是来自贾逵所奏《别录》。

  贾逵是东汉精通古文《尚书》的经学大师。其父徽从刘歆受《左氏春秋》,又从涂恽受《古文尚书》,著《左氏条例》21篇。逵悉承父业,“数为帝言《古文尚书》与经传《尔雅》诂训相应,诏令撰《欧阳、大小夏侯尚书》《古文》同异”。建初八年(公元83年),“乃诏诸儒各选高才生,受《左氏》《谷梁春秋》、《古文尚书》、《毛诗》,由是四经遂行于世”。至于贾逵何以上奏《别录》,今不可晓,但由此我们可以知道一个事实,即郑注《书序》的次第与《别录》同,这就很有意义了。

  《别录》是刘向主持纂修的一部目录学著作,其子刘歆的《七略》即是在此基础上完成的。《别录》在唐代尚广为引用,后在社会变乱中亡佚。梁阮孝绪《七录序》云:“昔刘向校书,辄为一录,论其指归,辨其讹谬。随竞奏上,皆载在本书。时又别集众录,谓之《别录》,即今之《别录》是也。子歆探其指要,著为《七略》。”由于受命校书,刘向有机会看到皇家秘府所藏古文《尚书》。他经过与当时立于学官的今文《尚书》对照,曾发现今文不少错误。《汉书·艺文志》说:“刘向以中古文校欧阳、大小夏侯三家经文,《酒诰》脱简一,《召诰》脱简二。率简二十五者,脱亦二十五字,简二十二字者,脱亦二十二字,文字异者七百有余,脱字数十。”这里说到的“中古文”是皇家收藏的古文《尚书》,是否来自孔安国所献的家传本尚不好判定。但是,既然刘向研读过包括逸16篇在内的古文《尚书》,那么《别录》中有关《书序》的次第无疑是与逸《书》内容相应的,《咸有一德》次于《汤诰》后《明居》前,其文则必属商汤时代,内容为伊尹诰汤,而非孔传本《古文尚书》所说为伊尹诰太甲。

  不宁唯是,《史记·殷本纪》亦以《汤诰》《咸有一德》、《明居》为次,从另一侧面证明了《咸有一德》为伊尹诰汤之文。

  《史记》中有数十条与《书序》近同的文字,康有为《新学伪经考》说是《书序》剿《史记》,崔适《史记探源》认为是刘歆之徒据《书序》窜入的,这都是今文经学家的门户之见,不足深论。至于《书序》,《汉书·艺文志》说是孔子所作,亦无确证。《论语》引《书》不具《书序》所订篇名,似乎表明孔子未作《书序》。但与篇名密切相关的《书序》可能在秦季即已形成,故可为西汉司马迁所采用。至汉成帝时,《书序》渐有百篇之称。扬雄《法言·问神》说:“至《书》之不备过半矣,而习者不知。……如《书序》,虽孔子亦未如之何矣。昔之说《书》者序以百,而《酒诰》之篇俄空焉。”扬雄看到《酒诰》之文却未见其《序》,表明他见到的百篇《书序》与后来总为一卷的马郑本《书序》其内容是有差异的。《汉书·儒林传》说:“世所传百两篇者,为数十,又采《左氏传》、《书序》为作首尾,凡百二篇。”张霸伪造百篇《尚书》,所采《书序》应与扬雄所见略同。而马郑本百篇《书序》已无“《酒诰》之篇俄空”的情况,当与此前刘向父子校书有过研究整理有关。这个整编本自然是司马迁所不能看到的,但在《咸有一德》的次第问题上,司马迁的记载为什么与马郑本《书序》恰相一致呢?除了在司马迁之前已有百篇《书序》一类的东西可资参考外,更重要的依据应是:他从孔安国问故,得知逸《书》16篇内容,合理编排出《咸有一德》的次第。此即惠栋所说:“郑传贾逵之学,马迁从孔安国问,皆得其实。”

  关于司马迁从孔安国问故一事,《汉书·儒林传》有载:“孔氏有古文《尚书》,孔安国以今文读之,因以起其家。逸《书》得十余篇,盖《尚书》滋多于是矣。遭巫蛊,未立于学官。安国为谏大夫,授都尉朝,而司马迁亦从安国问故。迁书载《尧典》、《禹贡》、《洪范》、《微子》、《金縢》诸篇,多古文说。”此言“逸《书》得十余篇”与《史记·儒林列传》同,后由刘向、刘歆实定为16篇。这就是所谓《古文尚书》孔氏家传本,又称孔壁本。这个孔壁本《古文尚书》据说是“武帝末,鲁共王坏孔子宅”时发现的,继由孔安国得之,并在“天汉以后”献给朝廷。对此,崔适著《史记探源》大加质疑,认为武帝末年鲁共王已薨,何以得书?孔安国早卒,何从献书?司马迁生不及此,何由问故?且《史记》皆今文说,何来古文?这些问题提得都很尖锐,尚需略作分析。

  《汉书·景十三王传》载,鲁恭王“以孝景三年王鲁,好治宫室苑囿徇马,季年好音”,则“坏孔子宅”必在他初为鲁王之时而非季年之事,故阎若璩认为当从《论衡·正说篇》订正“‘武帝末”为“景帝时”,甚有理致,是可信从。《史记·孔子世家》说:“安国为今皇帝博士,至临淮太守,蚤卒。”《史记·儒林传》说,完宽诣博士受业,受业孔安国,由廷尉张汤推荐,补廷尉史。考《汉书·百官公卿表》张汤任廷尉在元朔三年(公元前126年),则孔安国任博士不晚于此年。此年至天汉四年(公元前97年)即武帝天汉年号的最后一年已相隔30年。故崔适袭梁启超说认为,孔安国任博士“设其年甫逾二十,至巫蛊祸作,已过五十,是时尚在,安得云早卒?”其实,汉代称人早卒不必尽为年少天亡,正如清人吴光耀所言,也有“惜其人功业不终”之意。孔安国在出任临淮太守之前,还担任过谏大夫,司马迁从之问故应即此时。《汉书·百官公卿表》记“初置谏大夫”在元狩五年(公元前118年).司马迁从孔安国问故不能早于此年。据赵光贤先生研究,元狩五年司马迁18岁,正是青年向前辈求教的年龄。可见,不只孔安国在天汉以后献书(非“安国家献之”)是可能的,而且此前有司马迁从之问故也不必视为“讹传”。

  司马迁本人习今文《尚书》,他从孔安国问故当然是讨教逸《书》16篇有关问题。故《史记》涉及《尚书》诸篇“多古文说”,实在是渊源有自。不过这个“多”字不是说数量上居压倒优势,而是指主采今文而间有古文。章太炎《太史公古文尚书说》曾举二十许事,以证史迁用古文说。当然,史迁亦有不采古文说的地方,如《金滕》“秋大熟”一节所言风雷之变诸事,马、郑持古文说,以为事件发生在周公居东归来的同年秋天,故日“成王既得金滕之书,亲迎周公”,此与清华简《金滕》所记适相一致。可史迁录入《鲁世家》却成周公身后之事,是取伏生今文说。崔适作《史记探源》对《史记》引《书》逐篇进行考证,认为所用皆今文,“绝无古文说”,不只武断,更是偏见。可见,司马迁从孔安国问故是无可疑,《殷本纪》所列《咸有一德》次第与逸《书》内容相应亦无可疑。

  从前面的分析来看,《咸有一德》在《书序》和《殷本纪》中所列次第,充分说明本篇为伊尹诰汤之文,此与清华简《尹诰》的内容若合符节,构成二者同为一篇文献的二重证据,同时也说明今传孔传本《尚书》以《咸有一德》为伊尹诰太甲之书必为伪作。阎若璩指出:“此篇郑康成序《书》在《汤诰》后,咎单作《明居》前。马迁亦亲受逸《书》者,即系于成汤纪内,是必与太甲无涉矣。”阎氏所论虽乏具体考析,其结论却得到清华简《尹诰》的印证,确不可易。

三、清人《咸有一德》辨伪的学术理路

  梅本《古文尚书》辨伪是一桩学术大案,历经宋元明清众多学者的不懈努力,终成定谳。清阎若璩的《尚书古文疏证》是其辨伪工作最具标志性的成果。近出清华简《尹诰》、《傅说之命》等真本《古文尚书》,再次以铁的事实证明了今传孔传本《古文尚书》是伪非真,显示了清人辨伪成果的科学性。虽然前贤并无亲见战国竹书的幸运,却能慧眼如炬,洞察到梅本《古文尚书》之为伪作,确是中国学术史上最值得称道和自豪的一件大事。现在,我们利用清华简《尹诰》的发现,认真分析清人对晚书《咸有一德》的辨伪成果和学术理路,对于深化历史文献研究的规律性认识,促进学术水平的提升,想必是不无裨益的。

  从清人对《咸有一德》的辨伪工作看,其学术理路大体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是从文献传流觅其外证,二是从文献本身求其内证。

  从文献传流角度考察梅本《古文尚书》的来源,是明清学者辨伪工作的一种重要方法。梁肩超总结前人辨伪方法说:“其书虽前代有著录,然久经散佚,乃忽有一异本突出,篇数及内容等与旧本完全不同者,什有九皆伪。”梅本《古文尚书》即属于这种情况。《经典释文·叙录》云:“江左中兴,元帝时豫章内史枚赜奏上孔传《古文尚书》,亡《舜典》一篇。”这个具名西汉孔安国作传而由梅赜奏上的《古文尚书》,“其篇章之离合,名目之存亡,绝与两汉不合”。阎若璩《尚书古文疏证》开篇第一条“言两汉书载古文篇数与今异”说,《汉书·艺文志》、《楚元王传》等均称孔壁《古文尚书》为16篇,梅本乃增多25篇,“无论其文辞格制迥然不类,而只此篇数之不合,伪可知矣”。又第三条“言郑康成注古文篇名与今异”说,据郑注《书序》,逸书16 篇篇名俱在,其中《九共》9篇,若析之则逸书为24篇,梅本却为25篇。且本为逸《书》的《九共》、《汨作》、《典宝》却不见于梅本《古文尚书》,非伪而何?尤其是《九共:》9 篇,补缀无从措手,“此其避难就易,虽出于矛盾,而有所不恤也”。梅本《古文尚书》不只篇卷与文献记载大相抵牾,而且看不到从孔安国那里延续下来的传授系统。阎若璩指出:“赜自以得之臧曹,臧曹得之梁柳。……柳得之苏愉,愉得之郑冲,郑冲以上,则无闻焉。”且不说郑冲以上“无闻”,即以郑冲论,事实上也无传授孔传本《古文尚书》的任何迹象。

  如果再从微观上考察《咸有一德》本身的传流过程,也无法掩饰其斑斑伪迹。

  除了考察文献传流过程外,从梅本《古文尚书》各篇内容寻求作伪之迹,是清人辨伪的又一重要方法。具体到《咸有一德》篇,阎若璩等人主要是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辨伪工作的。

  一是从文辞格制层面辨伪。宋人对梅本《古文尚书》真伪的思考,主要是从文辞格制方面着眼的。梁启超说:“各时代之文体,盖有天然界划,多读书者自能知之。故后人伪作之书,有不必从字句求枝叶之反映,但一望文体即能断其伪者。例如东晋晚出《古文尚书》,比诸今文之《周诰》、《殷盘》,截然殊体。故知其决非三代以上之文。”梁氏在这里强调文章风格的差异在辨伪工作中的作用,固然是对的,但观其文章字句以寻伪迹也不失为重要途径。如《咸有一德》篇中多处使用“德”字:凡句末用“德”字者11次,句末用“一德”字者4次,其句内所用“一”字、“德”字,尚不在此数。这种现象从后世为文的章法看,诰文似乎与篇题紧相呼应,逻辑严密。实则古书篇名多为后人追题,内容与篇题相应且重叠用字者极为罕见,此查今文《尚书》一望即知。所以阎若璩说,晚书《咸有一德》“通篇将题字面纠缠缴绕,此殆学语者所为耳”。真可谓灼然有见。

  在晚书《咸有一德》中,还有伊尹陈戒于太甲日:“惟尹躬暨汤咸有一德。”对此,阎若璩指出:“夫赞襄于汤而日‘咸有一德’,似乎喜君臣同德之助,庆明良交泰之休,于义可也。若陈戒于太甲而曰‘咸有一德’,是尹以己德告太甲,则为矜功伐善,非人臣对君之言矣。”阎氏认为,伊尹面戒太甲,若自称与汤“咸有一德”,有在少主面前自夸功德之嫌,不是人臣对君主所当讲的话。这确实得乎情理。今出清华简《尹诰》此句正为叙事之辞,非出伊尹之口,证明了他的推断。

  二是从史实层面辨伪。晚书《咸有一德》篇首云:“伊尹既复政厥辟,将告归,乃陈戒于德。”这里交代诰文的形成背景与史实相违,留下了作伪者杜撰的痕迹。阎若璩引姚际恒语云:“诸经传记,于伊尹并无告归致仕之事。”即是有力的反证。如《尚书·君奭》说:“在太甲,时则有若保衡。”保衡即伊尹。《左传·襄公二十一年》亦云:“伊尹放太甲而相之,卒无怨色。”都是说“尹奉太甲归后作相之日方长”,何以见得太甲始复政,伊尹即告归。又《史记·殷本纪》说:“帝太甲既立三年,不明,暴虐,不遵汤法,乱德,于是伊尹放之于桐宫。三年,伊尹摄行政当国,以朝诸侯。帝太甲居桐宫三年,悔过自责,反善。于是伊尹乃迎帝太甲而授之政。帝太甲修德,诸侯咸归殷,百姓以宁。伊尹嘉之,乃作《太甲训》三篇,褒帝太甲,称太宗。”所谓太甲修德,诸侯咸归,百姓以宁,决非复政初始之事,应有相当时间的执政过程,始可见其功效。可见《咸有一德》不可能是太甲复政、伊尹告归前所作的诰辞。

  三是从礼制层面辨伪。

  四是从材料来源层面辨伪。

  综上可见,阎若璩等人在《咸有一德》的辨伪方面,从外证到内证多方揭其破绽,断为伪作,是可信的。尽管在有的地方还不够严密,甚至不免有错误发生,但其学术理路是清晰的,方法是得当的,结论也是正确的。如今清华简《尹诰》的发现,其辨伪成果还能经得起地下出土材料的检验,足见真正的学术精华是有生命力的。对于前人的学术成果和研究方法,需要我们认真分析与探讨,妥加鉴别与吸收。那种束书不观,訾议古人,自矜自是的做法,应该是不值得提倡的。

【作者单位:天津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原刊《天津师范大学学报》2012年第3期,摘自《新华文摘》2012年第1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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