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学科视角下的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
——中国农业历史学会第五届会员代表大会暨第二届中国农业文化遗产保护论坛会议综述

    

  【作者简介】李明(1973—),男,南京农业大学人文学院讲师,博士研究生。

  2011年10月23~25日,中国农业历史学会第五届会员代表大会暨第二届中国农业文化遗产保护论坛在南京农业大学学术交流中心隆重举行。本次会议由中国农业历史学会、中国科学技术史学会农学史专业委员会、江苏省农史研究会、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农业遗产研究所和南京农业大学中华农业文明研究院共同主办。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农业博物馆、日本北海道大学、南京大学、复旦大学、中国农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等50多家研究机构的近200位代表参加了会议。

  10月23日上午,举行开幕式。开幕式由中国农业博物馆党委书记沈镇昭同志主持。中央纪委中组部副部级巡视专员滕久明、中国农业历史学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长宋树友同志、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副部长朱雪芬同志、南京农业大学校长周光宏教授、校党委副书记盛邦跃教授等出席开幕式。原全国人大副委员长、中国农业历史学会名誉理事长姜春云同志在会议召开前夕,专门听取了会议准备和学会的换届工作汇报,并为本次会议写来贺信。南京农业大学校长周光宏教授致欢迎辞,向与会代表表示欢迎,并对南京农业大学近年来的建设发展成就、未来发展方向以及中华农业文明研究院工作成果进行了介绍,并预祝会议取得圆满成功。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副部长朱雪芬同志代表中国科协学会向大会致辞。

  10月23日下午,举行中国农业历史学会第五届会员代表大会。第四届理事会宋树友理事长作第四届常务理事会工作报告,曹幸穗副理事长作关于学会章程修改报告及第四届理事会财务报告,樊志民副理事长作关于第五届理事会理事建议名单的说明。大会审议通过了理事会工作报告、章程修改报告和财务报告,并进行了中国农业历史学会换届选举工作,会议选举出中国农业历史学会第五届理事会成员、常务理事和学会领导。会议选举姜春云同志担任学会名誉理事长,滕久明同志任新一届学会理事长,沈镇昭同志任常务副理事长。最后由滕久明理事长代表中国农业历史学会第五届理事会作大会报告。

  第二届中国农业文化遗产保护论坛共设置了2场大会主题报告,分别安排在10月24日上午和25日下午,中国工程院院士任继周先生、日本北海道大学牛山敬二教授、中国社科院经济史研究所李根蟠研究员、南京大学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顾江教授、中国艺术研究院苑利研究员、江西省社科院陈文华研究员和施由明研究员先后应邀作大会主题报告。论坛还设置了2个分会场,共组织了8场分组研讨会,分别安排在10月24日下午和25日上午,共有40多位专家学者应邀在分组研讨会上作了专题发言。

  10月25日下午,大会举行闭幕式。闭幕式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农业历史文化研究所所长樊志民教授主持,中国农历史学会副理事长曹幸穗研究员作会议总结报告。

  根据本次会议发言交流的情况,按主题可以分为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理论探索、农业文化遗产分类保护研究、区域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实践探索和个案研究、其它相关研究等五个方面,现分述如下:

一、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理论探索

  从2005年浙江青田的稻鱼共生系统被列为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试点开始,国内外学者对于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的数量逐年递增,经过近些年国内学者的共同努力,中国在农业文化遗产保护领域无论实际保护工作,还是理论研究,都走在了世界前列,体现出多学科合作、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并重、保护与发展协调的趋势。与会专家学者分别从学科建设、研究方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文化基因传承、保护和开发方法等对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理论进行了热烈的探讨。

  中国艺术研究院苑利研究员作了题为《农业遗产学学科建设中的三个理论问题》的大会主题报告。从系统论的视角探讨了农业遗产学学科建设问题。他认为,农业遗产学作为一门学科必须首先回答三个基本问题:什么是农业遗产,即农业遗产的本体论问题;为什么保护农业遗产,即农业遗产的价值论问题;怎么保护农业遗产,即农业遗产保护的方法论问题。农业遗产主要是指人类在历史上创造,并以活态形式原汁原味传承至今的包括各种传统农耕技术、制度、信仰以及传统农业品种在内的各种非常优秀且又很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传统农耕技术、知识与经验。保护农业遗产意义重大,它是认识农耕文明的需要;是确保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是保护物种多样性、粮食品种多样性甚至文化多样性的需要;是确保人类社会粮食安全、食品安全的需要;是确保高品质生活的需要。农业遗产保护应坚持四个基本原则:就地保护;整体保护;活态保护;最少干预。其中,整体保护需要对传统农业耕作技术与经验、传统农业生产工具、传统农业生产制度、农耕信仰及相关仪式、传统农耕节日、特有农作物品种、相关民间文学和表演艺术等实施整体保护。

  中国社科院经济史研究所李根蟠研究员从方法论的视角作了题为《“古今中外法”与农业遗产研究》的主题报告。他认为“古今中外法”深刻揭示了马克思主义史学的研究方法与认识路径,视野宏大、内容丰富、思想精湛,表述又那样的通俗简明,鲜明地体现了毛泽东思想和语言的风格。它不但适用于党史研究,而且适用于一切历史研究。“古今中外法”就是弄清楚所研究的问题发生的一定的时间和一定的空间,把问题当作一定历史条件下的历史过程去研究。中国农史学界整理农业遗产的实践正是体现了“古今中外法”的研究路径,即古今互证和中外(己彼)观照,具体包括文献与文物结合、“固态”与“活态”结合、继承与创新结合;人与自然结合、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结合等。

  南京大学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顾江教授从管理学的视角作了题为《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发展——机遇与挑战》的主题报告。他认为,农业文化遗产的可持续性发展具有延续性,对于当前机遇与挑战的总结与思考十分必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面临着许多新的机遇: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要求为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提供了制度保证;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为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提供了产业支持;新农村建设为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持;国际社会的重视和支持为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提供了境外支持。同时,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也面临着许多挑战:管理体制不健全成为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的制度约束;社区居民流失减少了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的传承者;规模化生产破坏了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的多样性;旅游开发对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的威胁;投融资困难成为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的瓶颈。因此,需要对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作进一步的思考。

  中国工程院院士任继周先生从文化学的视角作了题为《草原文化基因传承浅论》的精彩主题报告。虽然谈的是草原文化基因传承问题,但对于整个农业文化遗产领域的保护和传承都具有指导意义。他认为,目前草原文化亟需关注,草原文化由于未能正常参与文化的系统耦合而达到文化的系统进化,被较为强大的传统农耕文化所取代,属于日趋濒危的文化凌夷现象。其突出表现为对放牧的否定和草原土地破碎化。草原文化遗传基因就是包含人居、草地和畜群三者共生的放牧系统单元,亦即人居、草地、家畜三者共生的三位一体基本元素。放牧为草原文化的发生和发展提供了驱动力,是草原文化遗传基因的载体。现阶段应牢牢抓紧放牧系统单元这个核心,发挥草原生态系统的开放功能,逐步完成草原管理的现代化转型,实现划区轮牧。在划区轮牧的基础上,建立一个中国化的现代草地放牧管理体制,培育草原文化遗传基因的生存土壤,使草原放牧历久常新,成为草原文化持续发展的依托。

  东南大学旅游规划研究所喻学才教授从管理学视角作了题为《农业遗产的保护方法》的专题报告。他认为农业遗产属于文化遗产的重要分支,其存在方式包括地上和地下的实物部分以及人类口传技艺和文学绘画等非物质部分。农业遗产的存在有三个主要渠道,即古代典籍的记载、地下的考古发现和当代的活态传承。因此,相应的保护工作也包括三个主要方面:研究古代各民族的典籍记载,并从中选择出各个时期的代表性农业遗产加以活化;将农业考古的研究成果与古代农书记载进行比较研究,弄清农业遗产的内在特点;对于有代表性的农业景观或农业遗产要进行田野调查研究,并加以保护传承。他还详细分析了自古以来农业遗产保护的六类主要方法,即图文结合法,文献并重法,辑佚复原法,实物、模型展示法,博览活化法,保护区保护法,并结合实例探讨了这些保护方法在当前的应用思路。

二、农业文化遗产分类保护研究

  农业文化遗产分类保护研究一直是国内学者关注和研究较多的领域,也是本次会议探讨最多的内容。广义的农业文化遗产外延包括遗址类、工程类、景观类、聚落类、技术类、工具类、文献类、物种类、特产类、民俗类等10种主要类型。本次会议专家学者的发言涉及的农业文化遗产类型较为全面,除聚落类、工具类农业文化遗产外,其它8类农业文化遗产均有涉及。

  遗址类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对象是已经退出农业生产领域的早期人类农业生产和生活遗迹,包括遗址本身,以及遗址中发掘出的各种农业生产工具遗存、生活用具遗存、农作物和家畜遗存等。中国农业博物馆李三谋《历代粮仓类文物的收藏与保护》和范荣静《存放谷物的先秦陶器考释及其保护》都从考古学的视角对遗址类农业文化遗产中的生活用具遗存进行了研究。前者对我国历史上的粮秣仓库遗址以及历代墓葬中出土的谷仓和相关的仓形器进行研究,发现此类生活用具遗存数量巨大、时代相连、延续不断,反映了我国古代社会崇农重耕的文化习俗,也说明了粮仓在古代社会经济和人民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和深重影响;后者对用于储藏粮食、汲水、贮水、蒸煮食物等的先秦陶器进行了考释,发现其以多种形态、多种方式充当了古代种植业经济的运转链条,是先秦农业文明的一项不可缺少的内容。

  工程类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对象是为提高农业生产力和改善农村生活环境而修建的古代设施,它综合应用各种工程技术,为农业生产提供各种工具、设施和能源,以求创造最适于农业生产的环境,改善农业劳动者的工作、生活条件,包括运河闸坝、海塘堤坝、农田灌溉设施等。上海师范大学历史系尹玲玲《明清时期广济江堤筑防史论略》从历史学的角度和较微观的层面详述了明清时期的堤坝类农业水利工程——鄂东广济江堤的修防史,并对“木鹅流水之法”这一工程技术的创始、普及、传承进行了初步探究。天津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曹志敏《试论清代对黄运减水闸坝利害的认识及其下河治理方案》从历史学的角度对清代运河闸坝类农业水利工程——黄河、运河减水闸坝的修筑建立的河工理论基础、建立过程、历代变迁的基本概况、启放制度的形成以及启放减税闸坝给沿岸地区造成的人为自然灾害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张希涛《民国时期华北灌井推广原因、分配与绩效的考察》则从经济学的角度探究了民国时期华北地区重要的农田灌溉设施——灌井的推广原因、分配和灌溉效率问题。

  景观类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对象是具有观赏价值、但规模较小的农业设施或农业要素系统。包括农(田)地景观、林业景观、畜牧业景观、渔业景观、复合农业系统等。中国农业博物馆徐旺生《关于梯田的历史、现实与未来:问题与思考》从历史学的角度比较了几种农(田)地景观类农业文化遗产——黄土高原地区的旱地梯田(梯地)、南方丘陵地区的冲田和西南山地的高山梯田,探讨了存在的差异及可能存在的联系。华南农业大学作物学史博士后流动站周晴《“桑基鱼塘”今安在?——南海九江池塘养鱼与“桑基鱼塘”的变迁》也以历史学的视角从地理环境、池塘养鱼结构、排水结构、养鱼方法等方面图文并茂地介绍了广东省南海县九江地区传统的桑基鱼塘这一重要的景观类农业文化遗产的历史变迁、系统构成以及循环生产过程中各环节之间的联系,并探讨了目前的保护困境。

  技术类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对象是祖先发明并运用的各种耕种制度、土地制度、种植和养殖方法与技术,包括生态系统优化技术、防虫减灾技术、防旱防涝技术、制肥施肥技术等。云南农业大学人文学院李伟《集雨灌溉研究》认为,20世纪以来在主要依靠修建水利工程或抽取地下水解决农业灌溉问题的背景下,集雨灌溉系统作为一种重要的技术类农业文化遗产被长期忽视,但是面对人口增长、环境恶化、气候变化,水资源短缺以及工程灌溉建设的资金、设备门槛以及覆盖限制的现实,集雨灌溉这一传统技术需要得到更多的重视,应该借鉴水窖、梯田、地坑院、坎儿井等传统集雨灌溉系统技术并加以应用。解放军理工大学陶德臣《论英国对中国茶业经济间谍活动的主要内容及影响》从历史学的角度分析了19世纪80年代中后期英国针对中国重要的技术类、物种类农业文化遗产——茶业知识技术、茶籽茶苗茶树等展开经济问谍活动的史实,认为这是导致英国殖民地茶业兴盛、中国茶业迅速衰败的重要原因。南京农业大学人文学院陈超、卞粤《试论小麦移栽技术的产生及传承》从历史学的视角探讨了小麦移栽这一传统的技术类农业文化遗产的产生及传承问题。南京农业大学兽医系阮世良《最珍贵的农业遗产——唐代兽医技术进步》也从历史学的视角分析了我国唐代畜牧业兴盛的主要原因是畜牧兽医技术的进步,并对这一技术类农业文化遗产进行了系统总结。

  文献类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对象是古代留传下来的各种版本的农书和有关农业的文献资料,包括综合性文献和专业性文献,专业性文献具体包括时令占候、农田水利、农具、土壤耕作、大田作物、园艺作物、竹木茶、植物保护、畜牧兽医、蚕桑、水产、食品与加工、物产、农政农经、救荒赈灾等。华南农业大学农史研究室倪根金《一个被遗忘的岭南大学农科开启者——美籍教授高鲁甫生平、著述及其历史地位初探》以历史学的视角,系统介绍了高鲁甫教授在岭南学堂(岭南大学前身)期间的工作和著述情况,并介绍了对高鲁甫教授著述这一文献类农业文化遗产的整理情况。河北大学工商学院杨学新、任会来《卜凯文献挖掘整理的现状与思考》也以历史学的视角,对“世界上关于中国农业经济最优秀、最权威的学者”卜凯先生文献的篇目和数量等基本状况进行了深入、系统的挖掘整理,并完整概括总结了这一珍贵的文献类农业文化遗产。华南农业大学农史研究室吴建新《略论(桑园围志)的价值与续修》从历史学的角度论述了清代珠江三角洲地区最大的、至今仍在发挥作用的堤围桑园围的志书编纂情况,认为《桑园围志》是清代中期反映桑园围治水思想的重要文献类农业文化遗产,将历代《桑园围志》与现存的桑园围捆绑在一起,有申报水利工程类农业文化遗产的条件。华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刘芳《从(全唐诗>看唐代蚕业》从农业科技史的角度对《全唐诗》中的养蚕器具、蚕术、蚕生长过程的不同名称及养蚕的地域特征等方面进行探讨。四川省屏山县畜牧兽医局向春涛《浅议兽医古籍的保护与整理》从管理学的视角,就兽医古籍文献类农业文化遗产的整理与开发利用、整理的方法和方向,以及整理过程中应该注意的一些问题提出了自己作为基层兽医丁作者的意见与建议。

  物种类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对象是劳动人民在长期农业生产实践中驯化和培育的农业种植、养殖物种资源,包括大田作物、园艺作物、畜、禽等。江西农业大学生态科学研究中心黄国勤《东乡野生稻:“国宝级”的农业文化遗产》认为,东乡野生稻这一“国宝级”物种类农业文化遗产作为迄今为止发现的世界上分布最北端的普通野生稻,蕴含着十分宝贵的水稻种质资源,对研究水稻起源、演化以及今后众多优良性状基因的利用,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目前面临种群数量减少、分布面积缩小、生存空间不断萎缩等问题,需要从提高认识、改善保护条件,增加投入等方面加以积极保护。,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张箭《菜豆一四季豆传播发展史研究》从历史学的角度系统介绍了我国重要的物种类农业文化遗产——菜豆一四季豆在中美洲和安第斯山区起源和在美洲、欧洲、和我国传播种植的历史。江苏科技大学人文学院杨虎《民国时期苏南蚕种生产改进研究》也以历史学的角度,系统梳理了苏南蚕种作为一种珍贵的物种类农业文化遗产的生产改进的历史过程,包括传统蚕种生产,引进西法、学习先进育蚕技术,创立种场、加强原蚕种生产,开展品种实验、择优汰劣,实行蚕种统制等五个发展阶段。兰州大学草地农业科技学院张自和《左宗棠与“左公柳”》则从历史学的角度阐述了左宗棠在就任陕甘总督期间为通过遍植杨柳、绿化边关驿道的史实,分析了“左公柳”作为一种物种类农业文化遗产对改变西部环境的重要意义。

  特产类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对象是通常人们所指的传统农业特产,是历史上形成的某地特有的或特别著名的植物、动物、微生物产品及其加工品,包括初级农产品和农副产品加工品。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孙庆忠《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社会与经济议题——基于地理标志农产品的思考》从管理学的视角,以福建平和琯溪蜜柚这一特产类农业文化遗产为例分析了其同时作为地理标志农产品对当地的社会经济影响,认为地理标志农产品促进了多功能农业产业的发展,支持了农村社会文化的动态发展,也改变了农民自身的命运,对于理解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机制同样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华南农业大学农史研究室赵艳萍《解读古代广府人对素馨花的钟爱》以历史学的视角,从传人、种植、加工、贸易等方面探讨了素馨花这一特产类农业文化遗产在广府(今广州)花卉史上的重要地位和价值,从社会、经济、风俗等多方面解读素馨对古代广府人生活的影响。

  民俗类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对象是历史上关于农业生产和生活的仪式、祭祀、表演、信仰和禁忌等,主要包括农业生产民俗、农业生活民俗、民间观念与信仰等。华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黄世瑞《过山瑶与菑新畬》从历史学的角度对“过山瑶”的“游耕”与“菑、新、畬”这两种看似不同的农业生产民俗进行了对比研究,认为儒家经典中所记载的商人和周人实行的菑、新、畬耕作法——焚林启荒,刀耕火种,然后抛荒,继而复壮,与“吃尽一山过一山”的“过山瑶”采用的“耕过一山又耕一山”的“游耕”耕作方式并无本质上的差异,只不过后者的游动性、迁徙性更强,延续的时期更长而已。甘肃农业大学人文学院隆滟《周人“祈农”民俗传统的延续与演绎——陇东“二月二龙抬头”节俗的农业文化内涵管窥》也从历史学的角度对陇东“二月二龙抬头”这一民俗类农业文化遗产的文化渊源、节俗活动的主要内容及文化内涵、特征、当代价值、保护与传承问题进行了系统阐述。南京农业大学思政部阎莉、姜萍《傣族的稻作与祭祀》从科技哲学的视角,考察了傣族稻作这一民俗类农业文化遗产与祭祀的关系,认为傣族为了获得稻谷丰收、适应稻作农业的周期性特征及对节令、历法的需要,产生了对应于农事生产各个阶段、环节的神灵祭祀活动,并呈现链式或阶段性分布,进而形成农耕祭祀链。

三、区域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研究

  区域农业文化遗产是地域文化的重要载体,区域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对地域文化的传承意义重大。但目前国内学者对农业文化遗产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整体层面、个案层面或具体类别层面,相对缺少对区域层面农业文化遗产的系统性研究。本次会议在区域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在研究视角和研究层面有所突破,既有整体的系统研究,也有具体类别的探讨。

  云南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史研究所诸锡斌《云南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之我见》以文化学的视角,将农业文化遗产的价值分为六个层次,即器物层次、制度层次、理论层次、伦理层次、教育层次和精神层次;并以云南傣族传统灌溉技术和火草织布为例,说明了器物价值的全面实现是实现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关键;认为保护农业文化遗产应该做到:更新观念;发挥农业遗产文化功能,通过实现器物层次的价值来实现保护;开发农业文化遗产为实用技术来实现保护;加强对农业遗产的研究,实现多样性保护。

  皖西学院皖西文化艺术中心关传友《论徽州林业习惯法对森林的保护制度》从历史学的视角研究了明清时期徽州地区的森林保护制度,认为徽州地区森林严重破坏、林业在徽州山区的经济地位、风水意识的盛行、地方官府的支持和基层组织的重视,是徽州社会形成森林保护制度的主要原因。林业习惯法指与林业习惯相关的地方性规章、告示、乡规民约、族规家法、合约和其它一贯做法及人们至少不持反对态度的相关做法,由于徽州社会存在着自觉保护森林的意识,因此形成了较为系统的保护森林制度。

  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李军《传统畜牧文化与当代经济发展——以羊文化为中心的考察》以文化学的视角,认为羊文化是传统畜牧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养羊业为中心,探讨了传统畜牧文化在历史长河中形成的种种属性,以此揭示挖掘其文化遗产价值的重要性,进而揭示其在当今社会区域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

  南京农业大学人文学院路璐《江苏民俗类农业文化遗产的现状调查与保护对策研究》以文化学的视角,对江苏民俗类农业文化遗产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梳理,认为江苏民俗类农业文化遗产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富矿,反映了江苏和全国其他地区的文化关联性,是江苏文化具有多重文化交汇、多元共生的重要见证;在保护对策上应该在尊重与了解的基础上重视全面传承与发展,重视文化重构以强化其文化内生力,文化产业介入与公共文化建设双管齐下做好保护与开发的双重工作。

  南京农业大学人文学院殷志华《太湖地区传统稻作文化开发与保护研究——基于旅游体验视角》从旅游学的视角,对太湖地区传统稻作文化资源包括太湖地区独特的塘浦(溇港)圩田系统、各类农具、各种稻作民俗等农业文化遗产进行了总结。认为应借鉴日本稻作文化遗产保护、发展的经验,从提高情感性、差异性、参与性、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稻作文化遗产旅游开发。

  吉林师范大学外语学院杨慧《中国东北与俄国的茶叶贸易》从历史学的视角系统介绍了中国东北与俄国茶叶贸易的开始、初步发展、迅猛发展和衰落的过程。认为中国东北对俄罗斯的农产品贸易以初级农产品原材料为主,科技含量低,缺乏农产品加工技术,因此始终处于受国际市场支配的附属地位,没有自主性可言,茶叶贸易就是其中的典型实例。

四、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实践探索和个案研究

  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实践探索与理论研究相辅相成,理论研究为实践提供指导,实践探索则是检验理论的唯一途径。个案研究使我们能通过一件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实例来了解整类个体的情况,为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整体探索提供了非常有价值的思路。

  来自江西省社科院《农业考古》编辑部的陈文华先生和施由明研究员作了题为《论婺源县上晓起村水力捻茶机的遗产价值》的精彩主题报告,详细介绍了他们在江西省婺源县上晓起村保护传统农业文化遗产的实践探索和取得的成果。2004年,农业考古和茶文化专家陈文华先生在婺源县上晓起村发现了一套展示古人利用水力制茶的水力捻茶机,这套工具类农业文化遗产为全国仅见,具有较高的遗产保护价值,2010年被江西省列入了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江西省婺源县自唐代以来一直都是中国著名的产茶地。王祯在《农书》中记载,曾在江西广丰山区亲眼见利用水力推动木质联磨,碾磨茶叶,制作饼茶,说明了江西以水力带动机器制茶的历史十分悠久。为了保护和利用好这套设备,陈文华先生投资成立了华韵茶文化发展公司,承包和投资修复了这套机器,既用于制茶,又作为旅游项目向游客开放,成功地发展了当地的茶文化旅游,带动了农民致富,是开发与保护传统农业遗产的典型成功案例。

  南京农业大学人文学院姚兆余《农村居民拆除传统民居行为的社会学研究——基于对皖南胡村的调查》从社会学的视角分析了皖南胡村传统民居类农业文化遗产被拆除背后农村居民的行动逻辑,为我们探索农业文化遗产保护途径提供了新的思路。其以安徽省绩溪县一个有着悠久历史文化传统的古村落——胡村为个案,分析了当地农村居民拆除传统民居行动的逻辑;归纳出拆除行为并不仅仅是行动者主观意志的产物,而是受到外在的社会结构性因素的影响;并从人格系统、社会系统、文化系统三大要素分析了这些影响:人格系统方面表现为乡土情结的消失和对城市文明的认同,社会系统方面表现为农村居民拆除传统民居的经济、社会条件逐渐成熟,文化系统方面则表现农村居民的价值规范和标准的变化;认为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不能只是政府和研究者的一厢情愿,而要考虑文化拥有者或传承者自身的感受和需求,制定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必须体现多方互动、民主参与的特点。

  温州大学人文学院黄涛《浙江青田县龙现村“稻鱼共生”农业遗产中的民俗文化》从民俗学角度,认为运用民俗学的田野调查、社区调查等研究方法研究农业文化遗产项目的传承状况、民俗生态、社会环境等,是一种能更直接参与的好的研究方法;认为青田县稻鱼共生系统是一种以特色生产方式为中心的生活文化整体,与这种生产方式密切相关的民俗文化是其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随着传统的稻鱼共生文化受到现代化和商业化的侵蚀,与之浑然一体的民俗文化也在发生急剧变迁,使稻田养鱼的耕作技艺遭遇了传承危机;对稻鱼共生农业遗产的保护不仅要重视对这种特色生产方式的保护,也必须重视对与之相关的民俗文化的保护,更要重视对这种耕作技艺传承人的保护。

  四川省筠连县畜牧兽医局王成《从阳城广禅侯保护谈谈发展中兽医非物质文化遗产》从管理学的视角,介绍了中兽医非物质文化遗产——被列入山西省第二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凤城镇山头村兽医广禅侯30年来的保护概况和保护经验,认为中兽医作为一种重要的活态农业文化遗产在局部地区有失传的危险,因此应借鉴中医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做好申报T作,并结合具体情况从基层做起,对已列入目录的各级中兽医非物质文化遗产切实做好建档、保存、传承、传播和保护工作。

  中国农业大学农业史研究室刘晓敏、李辉《浙江青田稻鱼共生系统利弊之管窥》从管理学的视角系统分析了浙江青田稻鱼共生系统的利弊,认为青田的稻鱼共生系统作为我国稻田养鱼技术的代表,其利体现在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共赢而备受推崇;而弊主要体现在:生产规模小、生产技术和方式相对粗放、劳动力流失、经验管理滞后等方面;而新技术的使用、新品种的引进、新设施的建设和农业生产专业化将对传统稻鱼共生系统产生破坏;因此,要权衡利弊,在发展中以实现农业功能的多元化为目标,坚持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传统经验与现代科学相结合。

  南京农业大学人文学院李妍等《太湖猪的利用现状与保护研究》从管理学的视角,梳理了太湖猪这一物种类农业文化遗产的起源、种群渊源与优良特性;概括了太湖猪这一物种保护利用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认为其主要问题包括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太湖猪资源数量持续下降、对地方猪种选育和利用不够、生产受到到严重挤压、开发不力等;以上问题应该通过加强政策和制度的保证、丰富种源及维护纯种类群、研究开发新品种、建立行业标准等措施来解决。

五、其它相关研究

  此外,一些专家学者在会上还进行了与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相关的农业历史研究和“三农”问题探讨。

  日本北海道大学牛山敬二《日本农业、农村的现状与危机》主要从历史学的视角论述了三个方面的问题:对日本农村人口的老龄化问题进行了探讨,并将中国老龄化问题与日本老龄化问题进行了比较;对日本近500年以来自治村落的历史进行了阐述并针对日本自治村落的消减问题提出了解决办法;对21世纪日本农村社会的危机进行了分析,并对日本农村的未来进行了展望。

  甘肃农业大学农史与农耕文化研究所胡云安《法制农业: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保障》从法学的视角探讨了法制农业问题。认为加强农村法制建设必须以史为鉴;农法的重要是由农业的重要地位所决定的,历代政治的衰败,多从法律的废弛开始;目前解决“三农”问题多为政策调节,法律的缺位、缺失比较严重的,农村应从政策治理向依法治理转变;要尽快启动出台国家关于土地流转、循环农业、生态农业、资源环境、生物资源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历史环境与社会经济发展研究院卜风贤《我国历史农业灾害资源开发与信息化利用》从历史学的视角对我国历史农业灾害资源进行了分析,认为农业灾害历史资源可用于灾荒历史、农业灾害风险评估、区域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等项目研究中,是农业灾害研究和农业减灾实践领域极为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我国历史灾荒资料具有数量多、分布广、连续性强、记录信息全面等特点,据此可以建立三种自然灾害历史资源数据库,面对灾害研究和减灾实践工作者开放,实现自然灾害资源共享,彻底解决我国历史灾荒资源难以充分开发利用的问题。

  华南农业大学人文与法学学院谢丽《基于档案资料重构民国后期和田河流域洛浦垦区垦荒、撂荒地的景观格局及其荒漠化成因探究》也以历史学的视角探究了民国后期和田河流域洛浦垦区垦荒、撂荒地的景观格局及其荒漠化成因,认为民国前洛浦绿洲西南及腹地土地利用已较充分,民国时期的垦荒活动主要为绿洲空间外延式开发,垦荒规模大,新增耕地面积多,随之出现灌溉水不足、水利设施不当等问题,并引发新增耕地大面积撂荒现象。民国时期耕地荒漠化的动因表现在多方面,主要因素应是人类生产力水平低下、水资源有效利用不足所致,垦区周边植被稀少和风沙侵袭是诱发绿洲荒漠化的重要自然因子,战乱等人为因素也是造成耕地撂荒的可能原因之一。

  甘肃农业大学人文学院刘养卉《试论唐朝盛世下的农业经济政策》从历史学的视角系统概况了唐朝盛世时的农业经济政策,认为其是“唐朝盛世”局面形成的重要因素,其农业经济政策主要有五点:提供财政支持,鼓励开垦荒地;大力推行轻徭薄赋,劝课农桑政策;引进推广新品种,改进农具,编纂和发行农书,推行先进农业技术;增加农业人口,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兴修水利,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广西师范大学乔柏《中国农民养老及“米保障”》从管理学的视角探讨了中国式贫困产生的原因、农民养老问题和政策解决途径。

  南京农业大学人文院博士生陈蕴鸾《明代松江府布解考论》从历史学的角度对明代松江府布解——一种用棉布折征税徭措施的源起、数额、征收、上纳及由此产生的弊病进行梳理和分析。

  本次会议取得了丰硕的学术成果。首先,与会专家学者从历史学、考古学、管理学、文化学、社会学、旅游学等多个学科的视角,运用多种研究方法对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了广泛探讨,拓展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研究思路,提出了一系列卓有建树的创新观点;其次,对农业文化遗产学科建设和发展思路进行了深入探索,提出了比较系统的建设和发展思路;再次,对农业文化遗产研究方法和保护方法进行了系统梳理和分析,提出了“古今中外法”、博览活化法等创新观点。此外,上晓起村保护传统农业文化遗产的实践探索等还提供了保护与开发传统农业遗产的典型成功案例。

  中国农业文化遗产保护论坛已经成功举办两届,展示了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取得的最新成果,产生了较大的学术影响力,为政府部门、学术界、遗产保护地等遗产保护参与主体提供一个交流的平台,从理论上引导、推动我国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和研究工作,并逐渐成为农业文化遗产学界的学术盛会。

(作者单位:南京农业大学人文学院 江苏南京 210095)

来源:《中国农史》2012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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