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蒙古族游牧经济中的生态智慧
《蒙古族生态智慧论——内蒙古草原生态恢复与重建研究》第三章第一节

  

  在蒙古族传统文化中,具有丰富而深刻的生态智慧。这种智慧不仅对当时人们生态保护之实践活动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支撑,而且对当今构建和谐世界、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弘扬中国各民族优秀文化传统都是取之不尽的思想宝库。由于篇幅关系,我们在这里只能简单分析早期蒙古族游牧经济生活、生业方式、生活习俗以及法律中的生态智慧。

第一节 早期蒙古族游牧经济中的生态智慧

  蒙古族历来以游牧业为主,兼营狩猎业、农业与手工业。这里既有继承北方民族生活方式的一面,更有适应地理环境、气候条件的一面。由于其主要的经济门类——畜牧业的流动性、分散性、不稳定性等特点以及驾驭环境、预测气候能力的缺乏,所以他们只能选择适应大自然的生活方式。

  由于土壤、植被、水源、气候条件的综合作用和对大自然驾驭能力的低下等原因,当时的畜牧业形成了如下三方面的特点。

  一、游动性

  所谓的游动性就是史书上经常说的“逐水草迁徙”、“居无恒所”。这种游动性在夏季主要取决于植被的生长状况、分布状况以及水源、气候条件,在冬季更主要是取决于地形、气候条件。夏季放牧,需要长势好且营养价值高的草原,这种草原一般分布在河流、湖泊周围或降水量较好的地区。但经过一定时期的放牧,优质草会被吃尽,即使没被吃尽也难以满足牲畜存活、长膘的需求,为了保留草根,以待再长,也为了缓解地力,使牧场易于复苏,游牧民必然要更换牧放场地,即倒场。冬季主要选择山阳或气候较温和的洼地放牧,以便使牲畜尤其是小牲畜顺利过冬。早期游牧民的倒场放牧不只限于冬夏两季,其实一年四季都有严格的放牧规则、区域。张德辉《边堠纪行》对蒙古四季迁徙有这样的描述:“大率遇夏则就高寒之地,至冬则趋阳暖薪木易得之处以避之。过以往则今日行而明日留,逐水草、便畜牧而已。”鲁不鲁乞《东游记》中的记述更为详尽,说:“鞑靼人没有固定的住处,也不知道下次将住在哪里。他们把粟特划分为许多牧区,粟特是一片辽阔的地区,自多瑙河向东伸展,直至日出之处。每一个首领,根据他管辖下人数的多少,知道他的牧场的界线,并知道在冬、夏、春、秋四季到哪里去放牧他的牛、羊。因为在冬季,他们来到南方较温暖的地区,在夏季,他们到北方较寒冷的地方去。冬季,他们把牛、羊赶到没有水的地方去放牧,这时那里有雪,雪就可以供给他们水了。”[1]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也产生了相应的词汇,在蒙古语当中有“哈布尔日扎(春营盘)”、“朱斯浪(夏营盘)”“纳牧日扎(秋营盘)”“额布力界(冬营盘)”等说法。

  二、分散性

  分散性主要是指依据植物种类和它对不同牲畜饮食习性满足程度进行的分类放牧。在早期蒙古人那里就有分类放牧的习惯,《蒙古秘史》中记载的扎木合对铁木真说的一段话就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扎木合说:“帖木真安答!安答啊!咱们靠近山扎营住下,[适于牧马],可以让咱们的牧马人到帐庐里[休息]。咱们靠近涧水扎营住下,[适于牧羊],咱们的牧羊人、牧羊羔人,饮食方便。”[2]这段话的直接意思是说,挨着河流下营,羊群能够吃到河边嫩草,也能喝上清澈的河水;挨着山扎营,马能吃山冈上的青草,同时由于马的步子大,速度快,也能喝到较远处的河水。分类放牧是包括蒙古族在内的北方少数民族长期观察不同牲畜之饮食习性、并适应自然进行放牧的较为合理的游牧生活方式。这种生活方式到目前还在一定程度保持着。就内蒙古来说,现在的畜种分布也是与草原带相适应的。如,东部的呼伦贝尔草原主要是山地林缘草甸(64.35万公顷,占8.2%),草甸草原(141.9万公顷,占18.1%),典型草原(431.41万公顷,占54.9%),低平地草甸(126.47万公顷,占16.1%),沼泽草地(21.2万公顷,占2.7%)。这种草原植被适应于奶肉牛和肉羊的牧放,目前这里便是乳肉兼用型的三河牛、锡尼河牛的基地。同样是呼伦贝尔草原,其西端是肉羊基地,肉羊体积大、肉质鲜美。而东、北、西被黄河环绕的西部鄂尔多斯草原以典型草原(占0.01亿公顷面积的40.7%),荒漠草原(31.4%),草原化荒漠(14.7%)和低平地草甸(13.2%)为主。这种草原植被适合于白绒山羊与细毛羊,阿尔巴斯白山羊是这里的地方良种畜,鄂尔多斯细毛羊也已培育成功[3]即使合群放牧,畜群也不是很集中的。除大多数情况下分类放牧以外,也有合群放牧的时候,如冬天合群放牧是为了大畜给小畜起取暖作用。不同牲畜饮食习性的接近是合群放牧依据的原则。由于任何草场都有一定的承受能力,所以合群牧放时也会注意分散,以便达到草原植被的再生与可持续利用。

  三、不稳定性或脆弱性

  因为北方地区的气候极不稳定,冬天经常发生白灾、黑灾,夏天也经常发生旱灾、虫灾、水灾等,这对早期抗衡自然灾害能力还很低的畜牧业经济来说危害是比较大的。其结果必然导致畜牧业经济的不稳定性或脆弱性。约翰·普兰诺·加宾尼在其《蒙古史》中记载说:“在这个国家的某些部分,山岭极多,在其他部分,则是平地,但是,实际上它的全部土地是由含沙很多的沙砾构成的。在某些地区,有一些小树林,但是在其他地区,则完全没有树木……那里的天气是惊人的不合常规,因为在仲夏的时候,当别的地方正常地享受着很高的热度时,在那里却有凶猛的雷击和闪电,致使很多人死亡,同时也常常下着很大的雪。那里也常有寒冷刺骨的飓风,这种飓风是如此猛烈,因此有的时候,人们需付出巨大努力,才能骑上马背。当我们在斡耳朵(宫帐、宫殿之意——引者)前面的时候,由于风的力量太大,我们只得趴在地上,而且由于满天飞沙,我们简直不能看见什么东西。那里在冬季从来不下雨,但是在夏季常常下雨,虽然雨是如此之小,以致有的时候连尘土和草根都没有润湿。那里还常常下大冰雹……在夏季,也会突然很炎热,而突然间又非常寒冷。”[4]由于气候变化极大,有几百乃至几千头牲畜的富裕牧民可能在几天之内变为平民百姓,史书中这类内容的记载较多见。《后汉书·南匈奴传》载,东汉初年“匈奴中连年旱、蝗,赤地数千里,草木尽枯,人畜饥疫,死耗大半”。据有人统计,战国至秦汉时期内蒙古地区各类灾害总计为80次,其中秦汉时期为75次;魏晋南北朝时期为146次;隋唐五代时期为64次;宋辽金元时期为336次;明代时期的227年间内蒙古地区的灾荒总数竟达到441次;清朝时期更甚,在其统治的268年期间灾害总数已达460次[5]。其一般规律是旱灾居多,水灾次之,还有风、雪、雹、虫、震、疫等各种灾害。

  这三个特点的前两者,即流动性或倒场放牧以及分散放牧的过程在很大程度上是适应自然的过程,而不是改造自然、征服自然的过程。就是说这种游牧经济完全靠自然,它的操作规程完全按照自然法则进行,依生态环境、气候条件的变化和植被、水源的承载能力进行调解的。而不稳定性或脆弱性是频繁发生的自然灾害必然引起的结果,在抗衡自然灾害能力较为低下、预测天象变化技术还很落后的情况下,适应自然是唯一的明智选择。所以说,早期的游牧经济就是适应自然的生态经济,它在意识领域中的反应就是生态经济观、生态伦理观和生态哲学观。

  早期的游牧经济为什么能够成为适应自然的生态经济?这里有多方面的原因。

  首先,这是由游牧经济本身的特点决定的。游牧经济(不管是早期形态还是较发达的形态)必然形成较为独特的生物链和生命维持系统。生物链的概念是阿瑟-洛夫乔伊的天才推论,美国著名学者唐纳德·沃斯特在其《自然的经济体系——生态思想史》一书中认为:“生物链是一个生态上的相互依存和共同协作的体系。甚至是最高贵的动物也必须依靠那些比较低级的动物才能生存;男人和女人们同样也是为了维持相互的生命而活着的。”[6]游牧经济的生物链是:天一地一草场一牲畜一人,从维持生命系统的角度来说,人靠牲畜来维持生命,牲畜靠草场来生存繁殖,草场靠人的有意识的保护和必要的游牧得到改善,而在几百年前,即在人们很难驾驭自然、很难做到大片土地的灌溉的时期,人们只能靠天的恩惠,尤其在北方干旱地区。从生物链的依存关系上说,人不能没有牲畜,牲畜是游牧民最主要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也是劳动对象,这是牲畜所具有的多重性。畜牧业具有植物性和动物性的特点,动物像加工厂一样,吃的是草,奉献给人们的是肉乳。草木等植被也离不开牲畜,因为牲畜的粪便通过微生物的分解就会变成植被生长所不可或缺的有机肥料。同时,通过风吹飞往各处的草木种子由于牲畜适当的践踏会埋入土地,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植被的生长。而人的有意识的保护行为能够使草原、植被不断地得到改善,虽然在畜牧业发展的早期阶段,这种保护活动在较大程度上受到自然环境、气候条件本身的制约。

  其次,这与早期社会的人口因素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在蒙古早期社会,由于两种生产发展水平的低下,导致了人口增长速度的缓慢。据拉施特《史集》载:成吉思汗去世时的部队人数为12.9万人,而当时入伍年龄的规定是15—70岁的所有男性。从这一数字我们可以了解到当时蒙古社会的人口状况。美国人L.S.斯塔弗里思诺斯在《天时、地利、人和》一文中估计说:成吉思汗对外扩张时全国人口约有100万[7]。一般来说,人口与生态环境之问的关系是:人口数量与从生态自然中的索取比例是成正比的,即人口越多从自然界索取的就越多,反之亦然。而在生产力发展水平较为落后的早期社会,有了索取就会有破坏,从自然索取的越多破坏程度也就越大,这是非常简单的道理。这种情况在蒙古社会的早期阶段和比较后期阶段出现了极为明显的对比。在早期阶段,由于人口数量少,相对于人口的牲畜头数也较少,所以人畜与生态环境之间的结构比例有了良好的结合,对生态的破坏也较微弱。原因在于,与少量的人口和牲畜相比,草场的面积相对较大,这就为人畜提供了良好的活动空间,人们可以按照自己的需求,进行合理的四季轮牧,以便达到草场的可持续利用。到了北元时期,土莫特部阿勒坛汗开始开发内蒙古西部区,尤其是清朝中后期,由于清政府实施移民实边政策,使大量的中原民户迁至蒙古高原,人们对大自然的索取量一下大增。加之大量的、非科学的开垦引起了诸多矛盾,最突出的便是耕地和草场之间的矛盾和土地大量荒漠化与草场面积日益缩小之间的冲突。另外,清朝实行的盟旗制度和盟旗民众不能越界交往等严格的法律规定也限制了四季轮牧的范围,这时的倒场范围绝非昔日之千户内倒场那么辽阔,而只能在旗,甚至是在苏木(相当于乡)、嘎查(相当于村)范围内进行轮牧了,这与早期的游牧空间相比,其范围已经是大为缩减了。换句话说,已大大缩减了草场、植被的再生空隙,甚至一年四季把畜群固定在特定的牧场上,这对草场的生态化经营来说是一种极为不利的因素,这就根本上违背了游牧经济的规律。

  再次,蒙古社会早期阶段的制度安排保障了当时游牧经济向生态化方向的发展。所谓制度就是“由人指定的规则”[8]或“各种规则的总和”[9]。而制度安排指的是“管束特定行为模型和关系的一套行为规则……是制度的具体化”[10]。制度构成中的重要因素是非正式规则(无形制度),它包括意识形态、价值信念、伦理规范、风俗习惯等因素。在非正式规则中,意识形态处于指导地位,因为它不仅可以蕴涵价值观念、伦理规范、道德观念、风俗习惯,而且可以在形式上构成某种正式制度安排的先验模式。制度还包括有形制度,有形制度是有意识制定的一系列政策规则,它有强制性的功能,其中的政治规则是保证产权有效性的关键[11]。在部族社会时期,北方少数民族的草场归部落所有,游牧亦是在整个部族的所属范围内进行的。成吉思汗建立蒙古帝国以后实行了千户制,千户既是军事组织,也是地方行政机构,千户长有权指定其管辖范围内民众的游牧范围。不管是部族管辖范围内轮牧,还是千户内轮牧,其活动空间都是较大的,这是有利于草场、植被可持续利用的有效的制度安排。从非正式规则(无形制度)的角度看,蒙古人的意识形态、价值信念、伦理规范、风俗习惯等因素中蕴涵着珍惜草原、爱惜生命的高尚情怀。因为辽阔而优质的草原是蒙古民族生存、发展的根本,家畜、野生动物是他们直接的生活来源,要想维持自己的生存和发展,他们只能爱惜它们,这也是非常明了的道理。而这些规则、制度的强有力的保障作用又成为游牧经济走生态化道路的支撑点。

  四、生业方式中的生态智慧

  生业方式是人们适应生活环境与生产、生活实践形成的,以衣、食、住、行为主要内容的生存方式。由于生活环境与生产、生活实践的不同,生业方式也形成不同的模式和特色。从生态学的角度来说,不同的生业方式也产生不同的生态功能,如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狩猎文明、游牧文明以及与此相适应的狩猎、游牧生业方式会较大程度地保护生态环境,而把自然界当做改造对象、征服对象的工业文明以及与此相适应的工业化的生业方式对生态环境起较大的破坏作用等。

  正如以上分析,早期蒙古人的经济生活是以游牧经济为主导,以农业经济与狩猎业、手工业为扶助的经济形态,与此相适应也形成了较为独特的生业方式,这种生业方式在衣、食、住、行等具体表现形式中也显现出了自己独有的生态保护功能或生态化功能。

  皮革制品和毛绒织品是早期蒙古人最主要的衣着装束品,而畜牧业和狩猎业正好满足了这种需求。皮革制品主要是用家畜和野生动物的皮制作的制品,毛绒织品主要是用驼绒、绵羊毛、山羊绒制成的纺织品,也有用禽类的绒毛织成的织品。随着成吉思汗建立蒙古帝国和被占领地区的扩大,东西方贸易得到了空前的发展,蒙古人的服饰文化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鲁布鲁乞在其《东游记》中较详细地描述了蒙哥汗统治时期蒙古的服饰文化。“从契丹和东方的其他国家,并从波斯和南方的其他地区,运来丝织品、织锦和棉织品,他们在夏季就穿用这类衣料做成的衣服。从斡罗思、摩薛勒、大不里阿耳、帕思哈图(即大匈牙利)和乞儿吉思(这些都是北方地区,并且遍地都是森林),并从在北方的降服于他们的许多其他地区,给他们送来各种珍贵毛皮,他们在冬季就穿用这些毛皮做成的衣服。在冬季,他们总是至少做两件毛皮长袍,一件毛向里,另一件毛向外,以御风雪;后一种皮袍,通常是用狼皮或狐狸皮或猴皮做成的。当他们在帐幕里面时,他们穿另一种较为柔软的皮袍。穷人则用狗皮或山羊皮来做穿在外面的皮袍。”[12]元朝建立以后,蒙古人的服饰文化又一次发生了变化,绫、罗、绢、帛和棉织品逐步成为人们衣着的对象,我们可以说,这是游牧的服饰文化向农耕的服饰文化的一次大靠拢。但是这种靠拢只是在局部的人群,即统治上层中完成的,因为占人口多数的社会底层是很难拿出足够的金钱来消费价钱昂贵的绫、罗、绢、帛的,冬季严寒的天气也是人们不能放弃皮革制品和绒毛织品的主要原因。据史料记载,当时受欢迎的皮毛类主要是银狐、猞猁皮(大毛类)和银鼠、紫貂皮(小毛类)。可用做皮张的鼠类有银鼠、青鼠、青貂鼠、山鼠、赤鼠、花鼠、火鼠等。银鼠“和林朔北者为精,产山罅中。初生赤毛青,经雪则白,越经年深而雪者越奇,辽东骨嵬多之”。另外,貂皮也是珍贵的皮毛,其中黑貂皮更是大受欢迎的皮类。九节狐、赤狐等狐皮是人们用来做帽子、帏帐被的主要原料。猫科动物如黑狸、青狸、花狸等的皮毛也被人们所重视。此外,狮、虎、豹、熊、麋、鹿、獐、獾、狼等野兽的皮毛,也被用来缝制衣被等物。在当时这类珍贵皮毛主要是用来进贡的,所以能够享受如此高贵华丽服饰的多是统治上层或生活较为富裕的人家,而广大的牧民主要是依靠家禽家畜和少量猎获物的皮毛来满足穿着需求的。

  除了用动物皮制作长袍以外,还可以制作裤子、帽子和靴子。一般来说,用山羊皮和绵羊皮制作裤子的情况比较多。靴子主要用牛皮制作,而制作帽子的皮子通常情况下要高档一些,如狐狸皮、貂皮、狼皮等野生动物皮或狗皮、羔羊皮等家畜皮革。这些都要经过软化处理,其经过较为复杂,也需要很高的工艺技术。据《黑鞑史略》载,蒙古妇女还戴一种“固姑冠”的帽子,其制作方法是“用画木为骨,包以红绢金帛,顶之上,用四五尺长柳枝,或铁打成枝,包以青毡。其向上人,则用我朝翠花或五采帛饰之,令其飞动。以下人,则用野鸡毛”。

  在饮食方面,草原游牧民和森林狩猎民之间有较大区别,家畜肉乳是草原游牧民的主要饮食来源,同时以少量的农作物和猎获物为补充。家畜主要以羊为主,牛次之,大型宴会才宰杀马匹。马、牛、羊和骆驼奶是最主要的饮料,蒙古人尤其喜欢饮用以马乳酿制的称作“忽迷思”的饮料,俗称马奶子。“在夏季,只要他们还有忽迷思即马奶的话,他们就不关心任何其他食物。”[13]这种饮料色白而浊,味稍酸,放的时间越长,颜色越变清而味道越变甘甜,放七八日以上,便可久存,具有驱寒健身之功效。元朝时期,有专人执掌其事。据《元史》载,元朝初期,土土哈便是管理此事的官员,“岁时才同马乳以进,色清而味美,号黑马乳。”[14]从《蒙鞑备录》的记载看,当时一个牝马的乳,可饱三人。蒙古人也从牛奶中提取奶油,煮干后分离出黄油和油渣,把其储存于羊胃里,以备冬季食用。提取奶油后剩下的奶制作奶豆腐,收藏在袋子中,冬季缺奶时拿出来,放人皮囊,倒人热水,用力搅拌,融化后即可饮用。早期蒙古人也吃无病死去的家畜肉,也有用马肠子做成腊肠食用的习俗,“如果在夏季有一头牛或一匹马死了,他们就把牛肉或马肉切成细条,挂在太阳光或风下,这些肉很快就干了,不用盐也没有任何不好的气味。他们用马肠做成腊肠,这种腊肠比猪肉做的腊肠好吃,他们把这种新鲜腊肠吃了,其余的肉则留到冬季再吃。他们用一种奇妙的方法把牛皮放在烟中烤干,用以做成大坛子。”[15]野生动物是蒙古人饮食的重要来源之一,捕杀野生动物既有补充日常饮食不足的成分,也有调节饮食结构的内容。猎获物主要是兔、鹿、野猪、土拨鼠、黄羊、野马等。虽然在蒙元时期、北元时期和清朝时期的蒙古法律中都有保护野生动物的条款,但条款中未指定的保护种群是可以捕杀的。农作物也是蒙古人饮食的重要补充成分,12世纪时,汪古部、翁吉刺部、篾儿乞部均有了农业,这些部落是在整个蒙古部落中较早掌握农业技术的几个部落。从史料记载看,当时的篾儿乞部的主要粮食作物是舂米,而汪古部和翁吉剌部的主要食物是粳稻。但早期阶段,对粮食作物的食用量还是较少的,“他们把小米放在水里煮,做得如此之稀,以致他们不能吃它,而只能喝它。”[16]从蒙古民族发展的历史长河看,上述饮食结构没有发生大幅度的变化,只是到了清朝中晚期阶段,随着农业区和半农半牧区的出现,粮食作物才逐渐取代了肉乳类,成为该地区人们的主要饮食对象而已。

  与草原游牧民的饮食习俗不同,森林狩猎民的主要饮食来源是猎获物。他们还有一种奇特的饮食习俗,即割去桦树皮,饮用桦树上流出的一种类似甜乳的树汁。

  五、生活习俗中的生态智慧

  蒙古人在饮食方面,极为强调节俭和卫生,这是该民族历史形成的优良传统。成吉思汗《大札撒》中明确规定:禁止人们说任何东西不干净,因为万物均为圣洁,不能设置净与不净的差异。还规定:禁止跨越炊事用火以及盛饭用的器皿。保护水资源,尤其是维持水源清洁的法律条文更多,如禁止人们浸手于水中,命令无论何时汲水必须用器物;在水中、灰烬中便溺者,处死刑等[17]。节俭是蒙古人在饮食生活方面极为重视的一个问题,加宾尼在其《蒙古史》中说:“他们认为,如果任何食物或饮料被允许以任何方式加以浪费,是很大的罪恶;因此,在骨髓被吸尽以前,他们不允许把骨头丢给狗吃。”[18]鲁布鲁乞《东游记》中也说:“他们也把暂时来不及细啃的骨头放在袋里,以便以后可以啃它们,不致浪费食物。”[19]参加宴会或做客时,把没吃完的肉放在随身携带的袋子、器皿中,这是一种极好的节俭方式。在蒙古早期习惯法中也有规定:不允许任何人把奶、饮料或食物倒在地上,若有人故意做此事,就会被处斩,如果不是故意,就要拿出一笔钱交给占卜者,占卜者为他抵罪。为保持清洁,把吃剩的骨头或者给狗吃,或放到火里烧掉,有时也把其埋起来。由于北方气候干旱,缺乏水资源,所以蒙古人非常重视保护水资源,成吉思汗《大札撒》中规定:人们无论衣服是否穿旧,只要能够穿,便禁止洗濯。这种规定,不仅对水资源的保护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而且对保持水源的清洁也发挥了良好的规范作用。从拉施特主编《史集》记载看:“蒙古人有这样的习惯:春天和夏天,任何人都不在光天化日之下坐于水中,不在河中洗手,不用金银器汲水,也不把湿衣服铺在草原上,因为按他们的见解,这样会引来雷电大劈,而他们[对此]非常害怕,会害怕得落荒而逃。有一次,合汗和察合台一起出去打猎。他们看到一个木速蛮坐在水中洗涤。在习俗上不放过[一点]细节的察合台,想要杀掉这个木速蛮。”[20]因窝阔台合汗采取巧妙的方法,这个木速蛮才幸免于难。在日常用水方面,蒙古人也是极度节约的,“当他们要洗手或洗头时,他们就在嘴里含满一口水,将水一点一点地从嘴里吐到手中,也用它来弄湿他们的头发,洗他们的头。”[21]牛羊粪和马粪是最主要的能源燃料,也是改善草原方面不可或缺的有机肥料。“他们用牛粪和马粪烧火来煮他们的食物,而且他们所有的人,皇帝也和贵族们以及其他的人一样,都以牛、马粪烧火取暖”[22]牛、马、羊粪是草原地区到处都能捡到的燃料,冬季人们把牛粪集中到一起,堆放起来,经过一个冬季和初春的日晒风吹,到春季就完全被烘干,成为人们烧火、取暖、做饭的燃料。在漫长的冬季,羊群要在山阳或洼地过冬,以便避刺骨的寒风。在这过程中,产生很多的粪便,经过羊群的踩踏、躺卧,这些粪便就会变成块状物,这种燃料的热能更高,火力更猛,是游牧民理想的燃料来源。

  蒙古包是游牧民四季栖息的场所,其特点是冬暖夏凉,易搭易拆,便于流动。搭建、制作方法也极为简便,“蒙古包的支撑架子由‘哈那’(蒙语hana)、‘乌呢’、‘陶那’三部分构成。哈那和乌呢的活动交叉点用牛皮或驼皮条穿孔固定。包盖木制支撑架子的毡块有三种形状,各有名称。圈在哈那外面的长方形毛毡叫土日嘎(蒙语tugurga)。据笔者调查了解,最小的蒙古包要具备四个哈那,一般两个哈那外用一块土日嘎,由此推算,一座完整的蒙古包要用两块以上的土日嘎。搭在乌呢杆上面扇子状的毡块叫做德布日(蒙语degeburi),普通蒙古包要由南北两块构成。盖在陶那(天窗)上的正四方块毛毡叫额如贺(蒙语eruhe),白天掀起一角,与另外一角向南北方向折叠,形成三角形。蒙古包的构件除了支撑架子用木头制作外,其余部分全部用毛毡、毛绳、毛带等畜产品做成,并且具备了符合游动生活方式的以下功能:(1)容易拆卸、搬运、重新搭建;(2)根据人口数量的多少随意变小变大(加减哈那),还可以根据冷暖情况加厚变薄(加减围毡);(3)下圆上斜的整体设计,对外减轻了风暴阻力,其内部扩大了有效使用面积,而且形成筒状上升气流,保持空气新鲜。”[23]经过长期的生活实践,游牧民也掌握了通过蒙古包陶那照射进来的阳光的直射度或斜射度来掌握时间的本领,至此,蒙古包也成为融天文历数于一体的建筑物。蒙古人的丧葬习俗也颇显生态化功能。在早期蒙古,由于死者身份的不同其安放规格、地点、仪式也有所区别,如帝王后妃死,则以棺殓之,其棺“用木完木二片,凿空其中,类人形小大合为棺,置遗体其中,加髹漆毕,则以黄金为圈,三圈定”[24]。而死者如果是普通人,则秘密埋葬于合适的地方。值得一提的是,蒙古墓无冢,正如《草木子》中所说:送至其直北园寝之地深埋之,则用万马蹴平,俟草青方解严,则已漫同平坡,无复考志遗迹[25]。过一段时间后,墓地就变为绿草地或森林密布的地带,这一点上帝王将相和平民百姓都是一样的,此种做法对草原环境的保护是有极大益处的。

注释:

[1][英]道森编,吕浦译,周良霄注:《出使蒙古记》,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111—112页。

[2]余大钧译注:《蒙古秘史》(第118节),河北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35页。

[3]孙金铸、陈山主编:《内蒙古生态环境预警与整治对策》,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6页。

[4][英]道森编,吕浦译,周良霄注:《出使蒙古记》,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6—7页。

[5]参见包庆德博士论文《清代内蒙古地区灾荒研究》的相关内容。

[6][美]唐纳德·沃斯特著,侯文蕙译:《自然的经济体系——生态思想史》,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69页。

[7]参见《蒙古学——资料与情报》,1988年第2期。

[8][德]柯武刚、史漫飞:《制度经济学——社会秩序与公共政策》,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32页。

[9]额尔敦扎布:《生态环境与制度安排》,《内蒙古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2期。

[10]卢现祥:《西方新制度经济学》,中国发展出版社2003年版,第37页。

[11]额尔敦扎布:《生态环境与制度安排》,《内蒙古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2期。

[12][英]道森编,吕浦译,周良霄注:《出使蒙古记》,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118—119页。

[13][英]道森编,吕浦译,周良霄注:《出使蒙古记》,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115页。

[14]《元史》卷一百二十八,《土土哈传》。

[15][英]道森编,吕浦译,周良霄注:《出使蒙古记》,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115,页。

[16][英]道森编,吕浦译,周良霄注:《出使蒙古记》,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17—18页。

[17]余大钧著:《一代天骄成吉思汗——传记与研究》,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551页。

[18][英]道森编,吕浦译,周良霄注:《出使蒙古记》,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17页。

[19][英]道森编,吕浦译,周良霄注:《出使蒙古记》,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116、121页。

[20]拉施特主编《史集》(第二卷),第85—86页。

[21][英]道森编,吕浦译,周良霄注:《出使蒙古记》,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116、121页。

[22][英]道森编,吕浦译,周良霄注:《出使蒙古记》,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6页。

[23]乌云巴图、葛根高娃:《蒙古族传统文化论》,远方出版社2001年版,第300—301页。

[24][明]叶子奇撰:《草木子》,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60页。

[25][明]叶子奇撰:《草木子》,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6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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