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初期毛泽东对重要民生问题的处理和思考
——兼论“改开搞”年代的政府行为转型并展望一种新的“改革开放史”写法

  【内容提要】古今中外历史一再昭示:得民心者得天下。而要得民心,关键是执政者必须处理好与人民的关系,尤其是与人民关系最为密切的民生问题。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和国家最高领导人毛泽东,在决策重大政治、军事和外交等问题的同时,基于其政治信仰,对城市失业者的救济和就业、灾民的救助、疫病的防治这类关系到人民基本生存、生活状况和基本权利的问题,给予了密切的关注和重视,并提出了直接而具体的处理意见,对解决和处理好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民生问题,正确与妥善处理新政权的执政者与人民的关系问题,从而取得人民对新中国政权的支持和拥戴,对新中国人民政权的巩固,具有巨大而深远的意义。可以说,其维护民生的意义,与建国初期土地改革、抗美援朝、剿匪、镇压反革命、三反和五反等重大军事和政治运动是一致的,他领导进行上述重大军事和政治运动的同时,也在领导着进行不是“运动”的维护民生的“运动”。

  【关 键 词】毛泽东;民生问题;执政理念;民心

  【作者简介】翁有为,法学博士,河南大学《史学月刊》编辑部教授,河南开封475001

  建国初期,党和国家领导人在决策和指挥全国人民进行重大军事、政治、外交、经济、文化活动的同时,对基本民生问题也是极其重视的。所谓民生,根据现在一般的看法,主要是指民众的基本生存和生活状态,以及民众的基本发展机会、基本发展能力和基本权益保护的状况等方面。学界对建国初期关于民生有关的问题虽有探讨,但仍比较薄弱①。事实上,这一时期作为新中国的党和国家最高领导人的毛泽东,对城市失业者的救济和就业、灾民的救助、疫病的防治这类关系到人民基本生存、生活状况和基本权利的问题给予了密切的关注和高度重视,提出了直接而具体的处理意见,集中反映了他对民生问题的感情态度和思想认识,对此迄今尚未见学界有专题探讨,本文拟就此作一探讨和分析。

一、关于城市失业者的救济和就业问题

  建国初期,城市就业问题是一个十分突出的社会问题,也是党和政府要解决的民生问题。城市就业问题中,主要有三种情况:首先是城市工人失业和再就业问题,这是最常见的民生问题。工人在政治上是拥护新中国的,他们的生活和出路是需要党和政府给予帮助和解决的;其二是城镇知识分子的失业和再就业问题,这部分人一般对新中国也是欢迎的,也需要解决他们的生活和工作出路问题;其三是原国民党党政军人员的就业问题,这是一个很棘手的问题。这些人,人数多,情况复杂,如果处理不好,在当时的情况下就会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城市失业人口的就业问题,已经成为关系到中共在武装夺取城市后能否管理城市、巩固政权的最大问题。毛泽东在思考和处理这些问题时,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是十分留意、谨慎并尽力争取妥善解决的。

  (一)工人及知识分子

  工人失业本是近代中国工业发展不良遗留下来的问题。建国初期的工人失业,则主要是由于新旧经济结构转换、市场缩小、资方资金短缺、国家对私营工商业政策存在偏差等原因导致工厂停产、关闭造成的。工人是新执政的中国共产党依靠的基本力量,工人的失业问题不能不引起毛泽东的关心。1950年4月16日,毛泽东在给陈毅致毛泽东关于上海税收和失业问题的处理原则电文对陈的复电中称赞说:“税收问题和失业问题能照正确原则解决,取得各方面同意妥慎进行,甚好甚慰。”②1950年4月23日毛泽东又致电陈毅:“目前几个月确实应当用大力来做调整公私关系,劳资关系,维持生产与救济失业的艰巨工作。”③一周内毛泽东连续两次致陈毅电中都涉及失业问题并对上海市委市政府关于救济失业的民生举措给予了充分肯定。1950年6月6日毛泽东在中共七届三中全会的报告中明确指出,“必须认真地进行对于失业工人和失业知识分子的救济工作,有步骤地帮助失业者就业。”④“要合理地调整工商业,使工厂开工,解决失业问题,并且拿出二十亿斤粮食解决失业工人的吃饭问题,使失业工人拥护我们。”⑤在这里,解决失业工人的就业问题和失业工人的救济问题,成为毛泽东代表中共中央向全党和全国人民发出的庄严宣告和工作方针。根据中共七届三中全会的指示精神,为解决急迫的失业工人的生活问题,政务院于6月17日发布《政务院关于救济失业工人的指示》。该指示决定:1.拨出4亿斤粮食作为救济失业工人基金;2.凡举办救济失业工人的地区,所有国营、私营的工商业企业的行政方面或资方,所有的在业工人和职员,均应按月缴纳一定的失业救济金;3.救济办法,以以工代赈为主;4.目前失业现象最为严重的上海、南京、武汉、重庆、广州五市,应即成立救济失业工人委员会⑥。同日,劳动部颁发了《救济失业工人暂行办法》⑦,为全国各地做好失业工人的救济工作提供了更为具体的规定和明确的制度和法律依据。尽管中共中央和中央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对救济失业工人高度重视,但由于新生的人民政权物质基础能力所限,失业工人的救济问题在短时间内仍难以解决。1950年9月9日,毛泽东在批阅上海市委1950年8月30日关于上海失业工人救济工作情况给中央及华东局的报告时,联想到上海以外的失业工人救济问题,即给中央人民政府劳动部部长、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李立三发出指示:“请考虑发一通知,叫各地调查解放前失业工人究有多少,以便考虑包括这批失业工人的救济问题。我意只要有可能,他们是应当救济的。”⑧所谓可能,是要根据当时新生的人民政权掌握的物资和金融等资源许可的最大程度。无疑,中国共产党人是最大限度地救济失业工人的。根据1950年11月21日中共中央所发的《关于失业救济问题的总结及指示》显示了救济失业工作的进展:截止到9月底,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失业工人有1220231人,失业知识分子188261人,共计1408492人,此外,尚有半失业者255769人,将失业者120472人。已采用各种救济办法给予救济的计有,以工代赈78955人,生产自救74798人,还乡生产者62922人,发放救济金405775人,转业训练23157人,介绍就业81458人,共计726635人,即有半数以上的失业工人得到救济。在救济金方面,由各地工人捐助者,根据全国总工会的统计,共有28700009200余万元(原统计数字如此),业已分别拨交各大城市总工会,作为紧急救助失业工人之用。由中央拨付各地的救济粮,已有200003700多万斤(原统计数字如此),其中有很大一部分尚未用完⑨。这些救济工作的进行和成效,显示了新生的人民政权对人民生活的高度负责的态度,必然受到人民的拥护和信赖。

  救济工作固然必不可少,但要真正解决失业工人的生活问题,就必须尽可能地解决他们的就业问题。1952年5月31日,毛泽东在中央办公厅秘书室关于1952年1月至4月间群众来信反映失业情况和要求解决职业问题给毛泽东的报告的批示中,向政务院总理周恩来发出指示:“失业问题仍颇严重,此件请一阅。似宜由中央劳动部或直接由政务院召开一次失业问题处理会议。由各大城市及各省派员参加,订出可行的处理办法。请酌定。”⑩为此,7月,中央召集关于劳动就业问题的专门会议,对失业人员的就业问题进行了具体的讨论和研究。以这次会议的讨论和研究内容为基础,最终形成并于在7月25日政务院第164次政务会议获得通过了《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劳动就业问题的决定》。该决定对包括失业工人在内的城市各种失业人员的就业问题制定了统一政策和办法。关于失业工人的就业问题,其主要内容为两方面:第一,确立了最大限度地限制工厂解雇工人的具体规定,使在业工人的工作权得到了法律保障。决定规定,一切适合社会实际需要的公私企业在遵守国家政策法律的前提下都是有前途的,即令某些企业一时发生困难,也应从积极发展生产和营业中克服本身的困难,“不得从解雇职工上想办法”。一切公私企业对于因实行生产改革、合理地提高了劳动生产率而多余出来的职工,“均应采取包下来的政策,仍由原企业单位发给原工资(计入企业成本之内),不得解雇”。并应对这些职工进行分批轮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技术和政治文化水平,以备本企业扩大时使用或听候国家统一调配。某些企业如确须转业者原则上是劳动随资本同时转业,在新业中如确有部分职工无法安置时须按国家有关法令向劳动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将其解雇。企业歇业须经劳动部门批准,对于假借口实,企图解雇职工,或未经批准歇业,擅自停工、停薪、停伙者,应坚决制止。企业复业或扩大再生产时,应尽先使用原职工复工。第二,为扩大就业确立了有关工作制度或其他救济与保护措施。决定规定,为保障职工健康、扩大就业面,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实行八小时工作制或八小时至十小时工作制,将每日一班制或两班制改为每日两班制或三班制。对于失业工人应普遍予以登记,并分别介绍就业或予以专业训练。对于确有困难的失业工人应采用“以工代赈”、“移民开垦”、“生产自救”等方法予以安置,或予以临时救济或长期救济。对于失业的和在业的职工家属中的劳动妇女及其他家庭的劳动妇女,应尽可能根据原料和销路的条件,组织她们替工厂加工或进行其他手工业生产,并依据需要和可能吸收她们参加其他工作(11)。这个决定,对于进一步解决工人就业问题发挥了重要的制度保障作用。至1952年9月,薛暮桥在其《三年来中国经济战线上的伟大胜利》的总结中说:“由于工业生产和交通事业的迅速恢复,工人的生活已得到了显著的改善,严重的失业现象亦正逐渐消灭。”(12)对失业工人的救济和尽力解决工人的就业问题,体现了毛泽东及其领导的中国共产党在建国初期关注民生的一个侧面。

  国民党统治时期知识分子失业的现象就比较突出。建国初期,知识分子失业问题也成为一个比较突出的社会问题。1950年6月6日毛泽东在中共七届三中全会上的报告中提出了对失业知识分子问题的政策。他说:“对知识分子,要办各种训练班,办军政大学、革命大学,要使用他们,同时对他们进行教育和改造。”“有些知识分子老了,七十几岁了,只要他们拥护党和人民政府,就把他们养起来。”(13)1950年7月25日,政务院总理周恩来发出了《关于救济失业教师与处理学生失学问题的指示》,指出,目前除东北外,在各地区,特别是新解放区,还有教师失业和学生失学的现象,有的地方还相当严重。这种失业失学的现象,在国民党统治时期即已存在。解放以后,“由于战争创伤尚未完全恢复,财政尚有困难,旧的经济结构正在改组,加以蒋匪帮封锁轰炸和某些地区发生灾荒,同时又由于一部分旧的学校教育内容不能适应新社会的需要,管理办法不当,以致部分学校停闭(绝大部分为私立学校),失学失业的人数因而增多”。“为要尽可能迅速地帮助失业教师和升学学生解决就业和学习问题”,政务院特指示东北地区以外的各大区军政委员会及其所属各省人民政府,“除尽可能维持公立学校外,应本公私兼顾的原则,积极维持各地城市中现有的私立学校”。对于“少数办理太坏而确实无法维持和改造者,可劝导其和其他学校合并。其学生及教职员,均应予以适当的安置”。应尽可能地举办中小学师资培训班及其他各种训练班,吸收失业的中小学教师,施以政治和思想教育,并辅以各种业务教育,“毕业后,一部分可适当分配工作,另一部分则待将来学校恢复和增加时,复返教育工作岗位”。各大城市除继续举办人民革命大学外,还应利用现有的学校设备,在地方财政许可的情况下,举办各种短期专业训练班、补习班及夜校等,“吸收大、中学失学青年及失业知识分子入学,进行政治文化教育或专业训练(如会计、合作社、贸易、税务等);毕业后,设法介绍其参加各项建设工作”(14)。1950年10月27日,政务院第56次政务会议通过了《政务院关于处理失业知识分子的补充指示》,规定了文件所指“知识分子”的范围及处理办法。关于知识分子,指示规定具体包括两类:第一,凡程度在高中毕业以上或相当于高中毕业以上,曾有职业而目前失业者,或迄未获得职业者;第二,具有相当学识并在地方上有相当声望的人士,愿为人民服务,但因年老或身体衰弱,现在不能担任辛劳工作而无法生活者。其对于第一类者的处理办法主要为:其一,符合失业工人的救济和就业办法者按该办法办理;其二,各地人民革命大学或同样性质之学校,应规定一定名额吸收适当的失业知识分子入学,经过学习后尽可能分配他们参加工作或作其他适当处理。其三,各地缺乏工作人员之政府部门,应计划举办各种专业训练,吸收失业知识分子给予训练后分配其参加工作。其四,各地教育部门,在开展工农教育及识字教育工作中,可招考失业知识分子担任文化教育及其他适当工作,其他建设工作(如合作、水利等)需要知识分子干部者亦可用同样方式吸收之。其五,对于各地方之间缺乏或出现失业知识分子的现象,当地政府应将缺乏知识分子的种类和数量报上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人事部门,以便适当调配。其对于第二类的处理办法主要为,由各省、县、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当办法,吸收他们参加工作,其所需经费由地方自筹,但得视需要呈报上级人民政府给予适当补助(15)。1952年7月25日政务院通过的《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劳动就业问题的决定》中,对知识分子的状况、存在的问题和就业政策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和说明(16)。由于政策到位和落实得力,到1951年12月止,失业知识分子就业人口约为100万人(17)。

  (二)旧军政人员

  所谓旧军政人员,主要是指在解放过程中,被解放和接收的原国民党军政人员。早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取得决定性胜利并向江南胜利进军之际,毛泽东、朱德联合发布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布告》,其第五条中规定:“除怙恶不悛的战争罪犯和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外,凡属国民党中央、省、市、县各级政府的大小官员,‘国大’代表,立法、监察委员,参议员,警察人员,区镇乡保甲人员,凡不持枪抵抗、不阴谋破坏者,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政府一律不加俘虏,不加逮捕,不加侮辱……听候接收处理。这些人员中,凡有一技之长而无严重的反动行为或严重的劣迹者,人民政府准予分别录用。”(18)这是建国前中央在处理旧人员问题上的基本立场。新中国即将成立之际,1949年9月16日新华社社论《六评白皮书》在以往有关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阐释了对旧人员的政策:“中共中央已命令各地的共产党组织和人民解放军,对于国民党的旧工作人员,只要有一技之长而不是反动有据或劣迹昭著的分子,一概予以维持,不要裁减。十分困难时,饭匀着吃,房子挤着住。已被裁减而生活无着者,收回成命,给以饭吃。国民党军起义的或被俘的,按此原则,一律收留。凡非首要的反动分子,只要悔罪,亦需给以生活出路。”(19)1949年9月24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旧人员处理问题的指示》就处理旧人员的问题作了进一步的规定和说明,主要包括:第一,对旧人员的处理应十分慎重。除少数战犯、特务及劣迹昭著的分子以外,一般均将其希望寄托于新政权,“其基本要求是吃饭”。南京、上海、杭州解放后,“把旧人员裁了二万七千余人,引起很大波动”。“北平和平解放后,遣散傅部军官一万七千人均逃到绥远,怨天恨地,现在仍须我负担解决,所有这些经验,说明旧人员一般地不能用裁撤遣散方法解决,必须给以工作和生活出路”。第二,新政权“有改造和在工作中养活这些人的责任”。这在财政上必然有很大的困难,但这些困难是可以解决的,而“在政治上有十分必要”。第三,对已解放的城市如南京、上海、武汉、长沙、兰州等,及将解放的城市如广州、重庆、迪化等,接受之国民党旧工作人员,“除作恶多端严重贪污及依靠门子吃饭的分子等,而为群众所十分不满者,应予撤职并依法办理外,一般均应予以留用”。但留用“一不是原职原薪,二不是原封不动”,要同这些留用人员说明人民政府的困难,适当降低待遇,“三个人的饭五个人匀着吃,房子挤着住”。第四,机关用人本着精简的原则,“对精简下来的人员,不可踢开不管,而应举办大的训练班”,受训期间照减低后的薪资打六折至七折(薪水低的可少打折扣)发给,以保证他们及其家属的生活,在用人时“量才录用”,成绩优秀者“尽先录用”(20)。上述有关政策,是解决旧人员工作和生活问题的依据和保证。但由于当时经济拮据,财力有限,执行时会出现偏差。1949年8月上旬长沙和平解放,10月间有一在天津自称为湖南籍的投书者投书新华社驻天津的机构并要求“请转呈毛主席”,反映长沙和平解放后湖南盐务办事处的很多旧工作人员的失业问题。天津方面交新华总社并转送中央处理。毛泽东1949年11月2日在阅批该信时十分重视这一情况,随即致电华中局、湖南省委,并告各中央局分局、前委,明确提出处理意见:“关于这一问题,应作如下处置:(一)关于投书内所称之湖南盐务办事处遣散多数旧人员一事,请湖南省委派人查明情况并拟具处理意见电告。(二)关于新华社九月十六日《六评白皮书》社论中所称对待旧人员的原则及办法,中央曾向各中央局分局前委有了指示,全国各地的党组织、人民解放军及人民政府必须一律遵照执行。”(21)表明了毛泽东在对待旧人员问题上的原则态度。1949年11月22日毛泽东对华中局关于旧人员处理问题给中央的报告电复华中局,要求他们根据他们提出的问题再逐一提出自己的处理意见(22),表明毛泽东对于如何具体实施这些原则亦在探索中。1951年4月22日,毛泽东对关于在审查旧人员工作中如何解释“包下来”的政策时指出:所谓“包下来”,“1949年4月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发表约法八章的布告,内称:‘凡有一技之长而无严重的反动行为或严重的劣迹者,人民政府当予分别录用。’”因此,“包下来”并不包括“把有‘严重的反动行为或严重的劣迹’的人们包下来”。对于历史清白没有问题的或有些问题但不严重(能坦白承认错误)的,是应该继续工作的(23)。尽管形势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毛泽东在这一问题的立场则是一致的,反映了他严肃的和负责任的政治态度。

  1952年6月25日毛泽东对原国民党一军官要求就业问题的来信的批语中向政务院总理周恩来指出:“此信代表失业旧军官,值得注意。请交失业救济会议处理。”(24)1952年7月25日政务院第164次会议通过的《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劳动就业问题决定》中,对失业的旧军政人员的就业问题进行了规定。决定指出:国民党原政权遗留在社会上的一大批旧军官、旧官吏,多数人经过三年来人民政权的教育和感召,已表示靠拢人民,愿意立功赎罪。其中大部分已经还乡生产并在土改中分得土地;流散在城市的旧军官、旧官吏,有的生活有办法,有的已经找到职业,“但还有些人从事不正当的经营,还有一些人确实生活很困难”。对后两种人,“应予以登记,采取教育、改造、使用的方针,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地予以训练,改造他们,帮助他们转业,使他们从劳动中、工作中继续改造”。少数高级旧军官、旧官吏,无法参加训练专业,而生活确实困难者,如果过去没有显著劣迹,民愤不大,“在处理时亦应适当予以照顾”。而且,在旧军官、旧官吏中还有一些人曾参加过辛亥革命、北伐战争、抗日战争和起义后资遣返乡的,如果他们在历史上并无显著劣迹,“处理时应优予照顾”(25)。这些,表明了毛泽东和中国共产党在这一问题上的光明磊落、公正的政治态度。

二、灾民的救助问题

  近代以来中国的灾民问题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加之社会动荡不安,战争连年,统治者漠视人民的疾苦,灾民问题更加严重。新中国建立后,灾民问题不仅考验中共的执政能力,更考验执政后的中共对待人民大众尤其是灾民的感情、态度和人民对执政后的中共的信心(26)。事实上,中共把灾民救济问题上升到“建设新中国的高度”予以关注,并及时采取了有力措施,其中毛泽东进行了细致而具体的指导意见。

  1949年12月19日政务院发布了《关于生产救灾的指示》,指出:今年全国各地区都有异常严重的灾害。从春至秋,旱、冻、虫、风、雹、水等灾害相继发生,尤以水灾为严重。全国被淹耕地约一亿亩,减产粮食约120亿斤,灾民约4000万人。各级人民政府及人民团体应充分认识到“生产救灾关系到千百万人的生死问题,关系到建设新中国的问题”,对这项工作决不可以采取漠不关心的官僚主义态度。要求各级政府积极开展生产救灾工作(27)。1950年春苏北区委将灾民问题报告中央,3月20日毛泽东指示政务院副总理董必武指出:“此事请你予以处置,并请以结果告我,二千万斤粮一千万斤盐是否可以照拨,并及时运付?”(28)1950年5月12日,毛泽东根据政务院副总理黄炎培送交的关于苏南征粮过重、灾情的情况及补救意见的报告和华东局5月9日的电报,致电华东局第一书记饶漱石,要求苏南书记陈丕显就黄的报告给予答复。毛泽东指出,“陈丕显可以不来”北京汇报情况,“但请叫陈丕显同志将苏南征粮偏差及纠正情况,春耕中食、粮、种子、肥料如何解决的及现在苏南春耕情况,苏南灾情及救济情况等三项问题,向中央作一有具体内容的较详细的报告用电报发来”。要求陈的报告或如材料不足,须经过调查研究,“按照实事求是精神”,“逐一查明,并加分析具报”(29)。1950年6月6日毛泽东在七届三中全会的报告中指出:“我们国家去年有广大的灾荒,约有一亿二千万亩耕地和四千万人民受到轻重不同的水灾和旱灾。人民政府组织了对灾民的大规模的救济工作,在许多地方进行了大规模的水利建筑工作。”(30)1951年1月14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主席杨秀峰就阜平、曲阳两县灾情及解决办法给省人民政府转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的报告中,要求两县灾区在中央已有救济的基础上再拨棉被、寒衣各数十万套,并请求中央贷150万斤米,作为河北省全省山地生产贷款补助,以培养灾区自身生产自救能力。毛泽东在阅批该报告时指示政务院总理周恩来“应当批准此项要求”(31)。1952年10月2日,毛泽东在批阅谢觉哉摘要转报的中央湖北灾情视察组报告时指示邓小平:“湖北和皖北今年灾情颇重,必须统筹救济,请你加以注意。”(32)

  1952年1月14日,陈云报将他所得的苏南青浦县小蒸乡农民连续三年农作物歉收、征粮比例过高农民生活普遍困难的情况报送毛泽东。毛泽东对此十分重视,他联系其他情况,15日他即致信华东局第三书记谭震林指出:“陈云同志所得青浦县小蒸乡的情况,很值得注意,兹寄上请阅,并请抄寄苏南区党委。据薄一波同志说,他在上海时,已知浙江、苏南两区去年征粮太重,华东局决定退还农民一部。不知此事结果如何?两区共退了多少?解决了多少人的问题?今年收成如何?征粮是否大大减轻了?为了彻底解决这个问题,建议你们召集两区负责人及两区若干典型县的县委书记到华东局开一次专门会议。在开会前,由你派出两个调查组,一个往浙江,一个往苏南,直到几个县的乡村,调查十几个乡,专门调查农民公粮及其他负担的实情,以为会议讨论的根据。总之,过去因负担太重无以为生的农民,必须切实解决救济问题;今年征粮必须不超过中央规定的比率,大大减轻民负。望将你的意见告我。”(33)由于地方政府征粮过重问题造成的农民生计困难问题,引起毛泽东的高度重视,立即指示加以解决。

  救灾的物质基础是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因此,生产救灾是灾区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1949年12月19日政务院发布的《关于生产救灾的指示》中,提出了明确具体的救灾办法:一是因地制宜地恢复与发展副业和手工业,帮助灾民解决生产品的销路,并给灾民以低于市场价格的食粮油盐等必需品;二是开展运销事业;三是沿海沿河地区应组织农民捕鱼、打捞水产;四是做好次年农种的准备,如积肥、修补农具、准备种子等;五是准备好救济粮款等急救物资或措施等(34)。1951年11月21日,毛泽东批阅河北省委1951年11月13日给华北局的报告,该报告汇报了河北省贯彻“生产为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的方针,介绍了抓住开展爱国丰产竞赛运动、战胜自然灾害等具体做法。毛泽东阅后,认为这个报告很好,关于生产建设、生产救灾等方面的“有益的经验在各省推广施行”(35)。1952年2月9日,毛泽东代表中央向各中央局并转分局、省市区党委、地委发出关于春耕工作的指示:“春耕即到,各省级、专区级和县级除对春耕作出全盘布置外,并应指定专人负责经常领导春耕工作,争取今年丰收,不得疏忽。”当时他正领导全党开展轰轰烈烈的三反运动,但他很清醒地意识到春耕与三反运动的关系,因此他果断地指示“春耕前及春耕中,区乡两级均不得进行三反斗争”,对于“区乡两级已经发动三反斗争者,除县级以上党委为了典型实验的少数地点外,均应停止”(36)。很显然,只有春耕工作做好了,才能为农业的丰收奠定良好的基础,才能从根本上消除粮荒造成的灾民问题,才能解决农业的继续发展并为工业发展提供支持的问题,也才能更好地解决民生和社会发展问题,三反运动不能影响农民的春耕生产这样的中心工作。1952年2月中共中央就发布了《中央关于县区乡三级暂不进行三反和五反的指示》,指示各地春耕期间三反一律停止,将来如何进行三反,听候中央通知(37)。1952年3月7日,中共中央发布了县区一级一律停止三反、全力领导生产的决定,指示各地县区领导机关一律停止三反,领导农民进行春耕生产工作,强调不违农时的重要。并要求各省省委应在3月内将布置春耕的情况,向中央作千字以上的报告(38)。尽管当时三反运动是压倒性的政治运动,但毛泽东和中共中央显然意识到农业生产才是更重要的任务。三反运动如果妨碍了农业生产工作,那么不论三反运动多么急迫,都要停止,都要让位于春耕生产工作。1952年2月15日政务院发布了《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一九五二年农业生产的决定》,对于“灾区及尚未完成土地改革的新区”,要求其生产“接近战前水平”。并指出:“为着保证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必须广泛发展水利,并战胜各种自然灾害”。对于政务院发布的关于大力开展群众性的防旱、抗旱运动的决定,“各级人民政府应遵照执行”。“易受水灾地区要大力培修堤防,疏通沟洫,做好防洪排水的准备工作。为战胜病虫灾害,必须在‘防重于治理’的方针下,及时地组织群众防治”(39)。只有提高抵抗各种自然灾害的能力,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的受灾问题,才能最大限度地解决灾民现象和灾民问题。这是毛泽东和他的同事们的共识。

三、防治疫病问题

  近代中国疫病传染和成灾屡见不鲜,给中国人民的身体健康造成了严重的危害。新中国建立之际,华北部分地区发生鼠疫等流行性传染疾病,严重影响了一些地区人民的身体健康和日常生活,造成了一定的区域性社会恐慌。疫病的传染表明了防疫工作的重要性。这些问题受到了毛泽东的高度重视。

  1949年夏秋,察哈尔省北部发现鼠疫患者,随之此疫病传染扩大。此事引起了毛泽东的关注。1949年10月28日,毛泽东给斯大林去电请苏联帮助防治张家口以北地区发生的鼠疫。他对斯大林说:“张家口以北地区发生肺鼠疫,死六十余人。已蔓延至张家口,死四人。威胁平津。请你考虑是否可以空运生菌疫苗四百万人份,血清十万人份至北京应用,所需代价,当令中国政府以物物交换办法照付……马意斯基同志为领队的三十多人的防疫队,在东北进行防治鼠疫的工作,成绩甚大,东北人民及中国卫生工作者极为感谢,现他们正在返苏途中。如可能,请你考虑,苏联政府是否可以再派一同样的防疫队来北京转往张家口帮助我们进行防治鼠疫工作。倘蒙允诺,不胜感激!”(40)29日斯大林回电表示同意,毛泽东30日致电斯大林表示谢意:“十月廿九日来电收到。承你派送专门医生,防疫队和大量药品到北京来,甚为感谢。”(41)毛泽东对防疫工作的急切和重视可见一斑。

  1951年9月7日卫生部党组书记、副部长贺诚就全国防疫工作向中共中央送交了书面报告,指出了防疫工作的成绩和存在的缺点,认为各级党政领导对防治疫灾重视不够(42)。这个报告引起毛泽东的高度重视,9月9日他即代表中央指示“各中央局,并转分局、省市区党委、地委及县委”,指出:“贺诚同志这个报告很好,你们收到后,可在党内刊物上发表,引起各级领导同志注意。中央认为各级党委对于卫生、防疫和一般医疗工作的缺乏注意是党的工作中的一项重大缺点,必须加以改正。今后必须把卫生、防疫和一般医疗工作看作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极力发展这项工作。对卫生工作人员必须加以领导和帮助。对卫生工作必须及时加以检查。在经费方面,除中央预算所列者外,应尽其可能在地方上筹措出经费。必须教育干部,使他们懂得,就现状来说,每年全国人民因为缺乏卫生知识和卫生工作引起疾病和死亡所受人力畜力和经济上的损失,可能超过每年全国人民所受水旱风虫各项灾荒所受的损失,因此至少要将卫生工作和救灾防灾工作同等看待,而决不应该轻视卫生工作。”(43)可以看到,毛泽东在批阅贺诚报告时,他敏锐地意识到这一问题对于人们生活的重要性和急迫性,对防疫等卫生工作上升到政治的高度以引起各级领导的重视。其实,在毛泽东看来,关系到广大人民生活、生产和生命的问题就是政治问题,就是党和政府应该确实解决的大问题,体现了新中国领导人对待民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品格和精神。

  1952年3月4日,毛泽东批阅沈阳三日讯资料(15)《抚顺市郊区发现大批昆虫》,引起毛泽东高度警惕,他批示政务院总理周恩来:“请准备在辽东辽西两省全体军民中注射防疫苗。冀东冀中及京津也要作准备。是否有这样多的疫苗,望告。”(44)他如此警惕,是基于军事方面的戒备和预防意识。当时侵朝美军已多次在朝鲜利用细菌武器对付中国人民志愿军和朝鲜人民军,并多次出动飞机在中国东北地区撒播带菌的苍蝇、蜘蛛等昆虫。当发现这些昆虫后,当地军队及地方卫生部门及时进行了防疫工作。3月5日,毛泽东在批阅中国人民解放军代总参谋长聂荣臻和副总参谋长粟裕送交的关于美军飞机在中国地区撒细菌和我方措施的报告时,指示“应严重注意这个问题,应用一切有效办法进行防疫工作。”(45)同意聂、粟关于防疫的措施,并强调了利用一切办法,表明毛泽东对这一问题的高度关切。毛泽东在1952年3月7日,聂荣臻将关于国内防疫工作给周恩来和毛泽东送交了报告,指出由于抗美援朝战争将东北变成防疫区后,京津已成为监视区,因此中央防疫委员会急需成立。毛泽东阅后批示“很好,照办”,同意“京津一带速办防疫”(46)。他对在京津地区设立防疫委以防疫的建议立即给予了支持。1952年3月15日中共华北局第三书记刘澜涛就华北防疫情况给周恩来和毛泽东报告工作。毛泽东阅后批示周恩来:“周总理:似宜通令全国各地普遍注意疫情,有疫者治疫,无疫者防疫,并将华北防治时疫文件转发各地参考,请酌办。”(47)这显示出,他已将对地区性防疫问题的注意提高到普遍的全国性防疫的高度来认识,这对于防疫工作的推广和开展具有重大的意义。1952年4月9日毛泽东在对北京市防疫工作会议情况报告的批示中指示道:“我认为拨五百亿元办理……所讲的卫生工程,并建一隔离医院是必要的,是否可行,请周召集一次会议予以决定。”这两例也显示了毛泽东对防疫工作的积极支持态度。1952年8月4日,毛泽东在对8月、9月两个月全国卫生运动具体要求的指示稿审阅时加写了一段这样内容的文字:“准备在今年初冬召开全国防疫会议,予以检查,并规定1953年的防疫计划。同时在北京开一次全国卫生防疫展览会,比较各区卫生防疫成绩的优劣,并对优胜者给奖。”(48)他要求同时召开全国防疫会议和全国卫生防疫展览会两个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会议,以推动全国防疫工作的全面展开,清楚地表明他对防疫工作的重视程度和支持程度。这也表明了他关注人民健康的程度。1952年9月11日,毛泽东在阅览1952年9月10日新华社《内部参考》第208号刊载的《华北各地职工的疾病严重》的报道时,职工的疾病问题引起他的注意,他批示薄一波:“请与华北局同志商量,是否可以为解决个人疾[病]问题,召开一次专门会,决定实施办法?”(49)毛泽东心系普通民生的心情跃然纸上。

四、结语

  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到1952年的三年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历史上的一个很关键、很重要的时期。这三年,说它关键,是说它居于新中国的立足时期。俗话说:“万事开头难。”建国更是如此。正因为它难,所以才是考验新中国这个新成立的人民政权的关键。这三年间,新中国不但胜利地渡过三年困难的考验,而且更加巩固,并迅速地取得了全面的恢复与发展,为新中国的成长和进一步发展奠定了一个良好的基础,它确是新中国历史上的一个很关键的阶段。毛泽东称之为“三年准备”(50)时期,显然是以后“十年计划经济建设”的基础时期,也是此意。其实,它何尝不是新中国60年发展的基础!说它很重要,是说这个新生的政权在这一时期正在进行着重大的军事和政治行动。被称为“三大运动”的抗美援朝运动、土地改革运动和镇压反革命运动正在改变着世界和中国的面貌,三反五反运动也深刻震撼着中国的政治生活和社会发展,这些都对新中国的历史产生了重大而深刻的影响。这一时期的变革都是非常规的、革命性的、重大的。这是一个重大的历史转折时期。在这样一个特殊的历史时期,作为开国领袖的毛泽东,在运筹帷幄地决策和指挥国家重大军事、政治和外交活动的同时,也在思考着关系民众的日常生活问题尤其是处于弱势群体的失业问题、灾民的救济问题和民众的防疫问题,他的感情真挚,态度鲜明,处理果断、迅速,往往见微知著,由小见大,由个别见一般,不仅发现问题敏锐,而且处理问题及时,在处理具体问题时能够从注意具体问题进而洞察到全局性问题,从而形成他解决这一问题的系统思路或方针政策,直至形成政府的法规性决定。他由个别到一般、由点到面的工作方式体现得相当清晰。当时新中国处于初创时期,百废待举,作为党的主席和政府主席的毛泽东日理万机,在他决策和领导重大军事、政治、经济和外交等活动之际,他着手细微之处,在群众来信中,在批示上报的报告中,批阅地方信息资料时,像他决策重大国家活动一样认真、慎重,像他在党的中央委员会的报告中一样严肃。他把关系民生的具体“小事”并不看作是小事,在他看来,这些事是大事,是需要高度重视的大事。像失业人员的就业问题、灾民的救济问题、防治疫病问题,在有些人看来不是通常所说的大事,但在他看来不但是大事,而且是政治性的大事,以这样的认识和态度去处理,去解决。毛泽东这样做,这是他把新中国的利益与人民的利益联系在一起的反映。建国前夕的1949年3月5日,他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的报告中语重心长地明确告诫全党:新中国建立后在管理城市过程中,“必须全心全意地依靠工人阶级,团结其他劳动群众,争取知识分子,争取尽可能多的能够同我们合作的民族资产阶级分子及其代表人物站在我们方面”,在战胜国内外敌人的同时,“一步一步地学会管理城市,恢复和发展城市中的生产事业”。只有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减少和避免失业问题,使工人和一般人民的“生活有所改善”,新生的政权才能得到人民的拥护,才能获得巩固的基础;否则,“我们就不能维持政权,我们就会站不住脚,我们就会要失败”(51)。人民的生活等民生问题是毛泽东思考工作的一个重要出发点和落脚点。中国共产党所以能战胜国民党并建立新中国,就在于中国共产党能维护广大人民的利益,而国民党不管广大人民死活、只维护一小部分人的利益;解决就业问题、救济灾民问题和防治疫病问题,就是维护广大人民的利益。也只有把人们的利益维护好了,才能化解潜伏的社会矛盾和危机,才能得到人们的支持和拥护,才能战胜暂时的困难、实现国家经济和政治形势的根本好转,这一点,其维护民生的意义与建国初期土地改革、抗美援朝、剿匪、镇压反革命、三反和五反等重大军事和政治运动是一致的。因此,在毛泽东领导进行上述重大军事和政治运动的同时,他也在领导着进行不是“运动”的维护民生的“运动”。这种维护民生的“运动”,虽然不像上述军事和政治运动那样轰轰烈烈、气壮山河,确同样为新中国得了分,赢得了民心,这对于顺利进行上述军事政治运动和经济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注释:

  ①主要有:袁志平:《解放初期上海对失业工人的救济和就业安置》,《中共党史研究》,1998年第5期;莫宏伟:《建国初期失业知识分子的安置与救济》,《求索》,2008年第1期;李新慧:《论建国初期失业的治理与启示》,《理论界》,2007年第7期;袁志平:《国民经济恢复时期毛泽东解决就业问题的思想在上海的实践》,《上海党史与党建》,2003年第1期。这些研究,仅限于某些侧面,除极个别文章外,主要从党和政府的角度进行探讨。本文则从毛泽东个人的角度对这一问题进行探讨。本文所指的“建国初期”,主要是指1949年1月至1952年底国民经济恢复的这一时段。

  ②③④⑤⑧《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一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87年版,第302页,第312页,第395页,第398页,第503页。

  ⑥马齐彬等:《中国共产党执政四十年》(1949-1989),北京: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9年版,第18页;《建国以来周恩来文稿》第二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第509-512页。

  ⑦⑨马齐彬等:《中国共产党执政四十年》(1949-1989),第18页,第24页。

  ⑩《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三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87年版,第455页。

  (11)《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三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第287-289页。

  (12)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党史党建政工教研室编印:《中共党史教学参考资料》第19册,1986年版,第574页。据统计,到1951年12月止,失业工人重新就业者已达120余万人,见《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三册,第285页。

  (13)《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一册,第398-399页。

  (14)《建国以来周恩来文稿》第三册,第96-98页。

  (15)《中共党史教学参考资料》第19册,第213-214页。

  (16)(17)《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三册,第289-290页,第285页。

  (18)《毛泽东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458页。

  (19)《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一册,第115页。

  (20)《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4册,北京:北京中央党校出版社,1987年版,第715-716页。

  (21)《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一册,第115-116页。根据他的这一态度,他认为在北京、上海、南京等地对待旧人员的工作是有失误的。他说:“必须避免过去北京、上海、南京等处粗鲁地不负责任地遣散大批旧人员(北京万余人,沪宁二万余人)的错误,不要重犯。”书同上,第116页。

  (22)《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一册,第150页。

  (23)《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二册,第258-259页。

  (24)(25)《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三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第479页,第291-292页。

  (26)顾颉刚1950年2月25日的日记云:“共党是在去年说过的‘不让一个人饿死的’,今日报载华东区主委饶漱石的公告,说:‘华东各地灾民已达千万,因饿、病致死的一千三百余人’。”见《顾颉刚日记》第6卷,第600页。顾氏的此则日记显示出此时他对中共的执政能力、中共对待民众疾苦的感情尚持有保留态度。而这在当时自然影响到他对新政权的信心。

  (27)(34)《建国以来刘少奇文稿》第一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220-221页注释一,第220-221页注释一。

  (28)(30)《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一册,第280页,第392页。

  (29)《毛泽东文集》(第6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57页。

  (31)《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二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版,第56-57页。

  (32)(33)《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三册,第573页,第587页。

  (35)《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二册,第517页。

  (36)《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三册,第173页。

  (37)(38)《中共党史教学参考资料》第19册,第469页,第470页。

  (39)《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三册,第74-75页。

  (40)《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一册,第98页。此文系周恩来所拟,部分内容由毛泽东加写和改写,署名毛泽东。可以视为毛泽东的文稿,也可以视为周恩来的文稿。因此,周恩来文稿也收录了这篇文献,见《建国以来周恩来文稿》第一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第465-466页。

  (41)《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一册,第99页。

  (42)(43)《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二册,第447页,第446页。

  (44)(45)(46)(47)(48)(49)《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三册,第303页,第318页,第328页,第341页,第401、509页,第542页。

  (50)毛泽东称为“三年准备”时期。见《毛泽东文集》(第6卷),第143页。

  (51)《毛泽东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427-1428页。

来源:《东岳论丛》2011年10期,转载自中国社会科学网2012-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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