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奶安全与婴儿健康

 

20世纪50年代英国关于牛奶安全的宣传画

  近年来,牛奶安全问题成为我国民众普遍关注的社会问题之一。而在历史上的英国,牛奶亦有着糟糕的安全纪录。19世纪以来,英国牛奶不仅普遍掺假,而且还受到各种污物和致病细菌的污染。由于当时许多英国家庭把牛奶作为哺育婴儿的主要食物,因此牛奶安全与婴儿健康问题在英国受到广泛讨论与反思,推动英国政府冲破牛奶业的重重阻挠,不断强化牛奶监管,使维护牛奶安全和保护婴儿健康成为英国建立现代福利国家的重要内容。回顾这段历史,对于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监管也许会有借鉴意义。

  早在1899年,英国医学专家伊斯特斯就通过对来自英国各地的186份牛奶样品的检测表明,80%的样品肮脏不堪,含有大量的脓液、黏液、血丝、链球菌以及结核病菌,显然已经不适宜人类食用。1903年3月—5月,《英国医学学报》连续7期刊登了社会活动家史密斯夫人撰写的《大城镇牛奶市场报告》的系列文章,首次向公众全面揭示了牛奶在从农场到餐桌的各个环节中受到各种污物和病菌的严重污染,是城镇婴幼儿罹患传染病的重要根源。科学研究表明,污秽不堪的牛奶是腹泻、伤寒、猩红热、白喉等各种传染病的传播媒介。

  更为可怕的是,牛型结核病亦可以通过牛奶传播。据当代英国学者阿特金斯研究,19世纪80年代在1420名死亡的12岁以下儿童中,30%因患结核病而死,其中大部分是感染了牛型结核病;他还估计在1850年—1950年间,一百万英国死亡人口中,至少有一半的死因可以“直接归因于牛型结核病”,特别是那些以牛奶作为主要食物的婴儿。除了导致死亡之外,受污染的牛奶还使那些劫后余生的婴儿成年后的体质严重衰退。1903年9月至1904年7月英国政府进行的专门调查发现,恶劣的牛奶安全状况是导致英国国民体质普遍下降的重要因素之一,由此呼吁各地政府应采取措施确保向民众供应清洁牛奶。

  英国地方政府率先行动起来。利物浦市政当局从1894年开始便严密监管当地的牛奶,并在城内建立了多个巴氏杀菌奶供给中心。1899年首先从曼彻斯特和格拉斯哥开始,到1910年,已经有67个市镇和24个城市当局通过地方法规开始对其辖区内的牛奶销售实施监管,特别是针对受病菌和污物污染的牛奶。伦敦市政当局甚至获得授权在给予补偿的前提下,强制屠宰病牛,并在火车站采集和检测牛奶样品,阻止外地受污染牛奶进入伦敦。这一措施,直至1925年中央政府才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与此同时,一些地方政府还建立婴儿奶站,致力于向贫穷家庭提供廉价优质的杀菌奶,保障当地婴儿健康。据笔者掌握的资料,圣—海伦斯在1899年,利物浦、阿什顿、达金菲尔德在1901年,伦敦的巴特西城在1902年,利斯和布莱德福德在1903年,伯恩利、邓迪和格拉斯哥在1904年,莱斯特、伦敦朗伯斯区、伍尔维奇在1906年,相继由当地的市政当局开办了奶站。格拉斯哥市政厅还以奶站为中心,在全城先后建立了4个婴儿福利机构,免费就婴儿出生和护理问题提供咨询服务。婴儿奶站的建立被认为是20世纪英国婴儿福利运动的重要开端。

  这些地方政府的自觉行动,充分体现了他们视维护牛奶安全和保障婴儿健康为己任。不过,由于各地步调不一致,地方政府的严格监管固然可以净化当地牛奶市场,但受污染牛奶可能会因此流向其他监管宽松的地区。因此,通过中央政府立法在全国范围内强化牛奶监管,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英国政府首先试图对牛奶生产的卫生条件进行严格规范,从源头上维护牛奶安全。1914年,在平衡各方利益的前提下,英国议会顺利通过了《牛奶和乳牛农场法令》,将监管牛奶生产的卫生条件和防控奶源性结核病作为主要任务。但一战爆发后,政府屈从于农场主削减牛奶产量的威胁,不得不推迟法令的实施。战争结束后,在农场主的压力下,英国政府又以节约公共开支为由对1914年法令作了重大修改,仅仅规定出售含有结核病菌的牛奶为非法行为,废除了旨在监管牛奶污染的登记和检查制度,使得该法令成为一纸空文,改革力量不得不将推动国家立法的重点放在强制推行巴氏杀菌法上。当时人们普遍认为,只有巴氏杀菌法不仅能够杀死鲜奶中所有的致病细菌,而且还保留牛奶大部分的营养物质,故巴氏杀菌奶被认为是最安全的牛奶。

  1922年,英国政府试图通过牛奶分级制达到推行巴氏杀菌法的目的,即将英国市场上的牛奶分为若干等级,以巴氏杀菌奶作为最高级别的牛奶。但是这一制度的执行是自愿行为。1931年,英国政府调查发现,在英国牛奶市场上,只有占市场份额30%的大公司生产巴氏杀菌奶,而这些巴氏杀菌奶仅供应大城市,如1934年大伦敦区市场上的牛奶90%是巴氏杀菌奶,爱丁堡是60%,格拉斯哥是66%。全国大部分地区的牛奶仍然面临着病菌污染的危险。

  许多地方政府因此纷纷要求中央政府通过国家立法强制推行巴氏杀菌法。然而,在中央政府内部,农业部与卫生部存在着重大意见分歧。农业部坚持认为,强制推行巴氏杀菌法势必增加牛奶业的生产成本,可能会使许多小生产商破产;“制定任何巴氏杀菌的政策必须为生产者和零售商提供足够的保护。”(吉姆·菲利普斯等:“1900年—1939年国家监管与牛奶的危险性”,《医学社会史》1999年第3期)

  格拉斯哥、普尔等一些城镇当局要求中央政府授权他们通过制定地方法规强制推行巴氏杀菌法,也遭到了当地牛奶业界的阻挠。在格拉斯哥牛奶批发商协会的游说下,1937年6月英国议会否决了格拉斯哥的请求,并拒绝了其他地方政府的类似要求。由此,二战前英国最终没有能够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巴氏杀菌法,使英国牛奶的安全性在国际上备受质疑。所以,二战期间,驻英国的美军士兵拒绝饮用英国牛奶,不远千里从大洋对岸进口美国牛奶。

  二战期间,英国政府试图通过战时的食品供给制强制推行巴氏杀菌法,但遭到奶农的强烈抵制。在战后工党政府的推动下,1949年英国议会最终通过了《牛奶(专门分类)法》,授权地方当局在牛奶销售中强制推行巴氏杀菌奶。这一法令的通过是英国牛奶安全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时任食品部政务大臣爱迪斯·萨默斯基尔称其是“对无知、偏见和自私的一大胜利”,他甚至把1949年法令称作是《牛奶(拯救儿童)法》,因为这一法令生效后,将大大降低牛奶使英国儿童感染结核病的危险。至此,关于是否实行强制巴氏杀菌的纷争终于以支持者的胜利落下了帷幕。20世纪50年代,巴氏杀菌奶开始广泛出现在小城镇和农村地区。

  (魏秀春 作者单位:临沂大学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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