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域货币泛滥影响民国金融体系

 

 

    【核心提示】清中后期的民间私票几乎靠市场的自发机制来维持运行,发钞者大都为私发。虽不免发生挤兑情事,甚至有发钞人携款潜逃之事,但未酿成波及整个社会经济的重大金融风潮。到民国时期,民间私发钱票已变得不可收拾,山东、河北、东北、四川等地诸如“纸币世界”、“角票世界”等语常见于报端。20世纪二三十年代更是私发纸币的高潮,私商钱票的挤兑风潮更加频繁出现。

  民国时期,“私发”的小区域货币一直是中央和地方政府打击查禁的对象,但总体上这些政令的实施效果不佳,多数仅流于形式,甚至成一纸空文。

  小区域流通货币引发通货膨胀

  从监管者的角度出发,小区域货币问题将围绕“私发纸币”的问题展开。私发纸币的范畴按照1914年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严禁官私立银钱行号私发纸币致各省民政长训令》规定,应包括“官私立银钱行号”纸币,即官立行号也在禁止之列。

  巨大的商业利益是私发钱票层出不穷的市场内在驱动力。私商发行钱票的目的是为营利。清中后期的民间私票几乎靠市场的自发机制来维持运行,发钞者大都为私发。虽不免发生挤兑情事,甚至有发钞人携款潜逃之事,但未酿成波及整个社会经济的重大金融风潮。到民国时期,民间私发钱票已变得不可收拾,山东、河北、东北、四川等地诸如“纸币世界”、“角票世界”等语常见于报端。20世纪二三十年代更是私发纸币的高潮,私商钱票的挤兑风潮更加频繁出现。

  各地县政府为了弥补财政收入,都纷纷打出地方票的牌。1926年,山东费县旱灾,政局混乱,知事董大年为稳定时局和弥补京钱短缺,由县财政处印发“费县临时通用钱票”20万吊,规定完粮纳税,一律通用。同年,山东沂水县政府以粮银附捐做抵押,发行沂水县地方财政处铜元手票贰吊券20万吊,作为完粮纳税之用。据现存实物票券的整理,1938—1940年,江苏如皋县县长吴卫久发行了如皋县兑换券、江苏海门县县长季强成发行海门县兑换券、山东省寿张县政府发行“寿张县田赋印收”贰角券、山东省“财政管理委员会发行”山东省第五区流通券,共计发行50万元。因发行量无法控制,造成了当地的通货膨胀。

  一些地方军阀借武力把持一县或数县地盘,竭尽搜刮勒索之能事,发行流通券是他们常用的手法之一。军政府利用纵向纸币发行体系,实现赤裸裸的抢夺。福建省防军第三旅旅长卢兴邦以就地筹饷为名,于1925年在尤溪县城关设立广豫汇兑庄,发行大洋票,强迫其辖区尤溪、永安、大田、沙县等地商民流通使用。后停止兑现,四县商民因此蒙受重大损失。1940年河南省永城县县长刘子仁在该县山城集印发“永城县地方纸币”,在城南城北四五个区流通,发行量大。据1944年10月18日的《路西通讯》称,总发行数为5000万元,引起通货膨胀。1944年该纸币废止。

  小区域流通货币的监督与管理

  在市场自发形成的监督机制的作用下,发行商号被迫规范自己的行为,并自觉遵守着优胜劣汰的市场规则。客户监督是市场监督的一种。持票者作为发钞票的客户或债权人,同时也充当着监督者的角色。辛亥革命前,兰田县几家当铺,如德元当、敬信当,就出过钱票绺子。当有人拿衣物当押时,当铺就付给自出的绺子作为现款。当押到期可以用当铺出的绺子赎取衣物,也可以用银元、铜元。这种绺子的兑现价值随着原发行商号的兴衰而转移。私商钱票的好坏取决于其信用优劣。商人之间的竞争是市场监督的又一种形式。发票商号除了应付客户的兑现压力外,有的因资金不足还常受到竞争对手的勒索之苦。因此所谓出票牟利之说,要看资金是否雄厚、经营能力如何、群众信誉怎样,强者能扩大资金、增加货源、加大营业额、获取高额利润,而弱者票子飞不出去,就地砸脚跟,还是本小利微。当然,对倒闭的商号,钱局有权封闭其财产,以保证群众兑换其票子的一部或全部。因而群众时刻关注手中存留票子的商号的动向,使自己免受经济损失。这样监督者就有客户、管理者和商业对手三方。

  从民国初年到1942年法币归中央银行统一发行,中央政府财政部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法规,但大多效果不佳。根据法规内容和私商票帖流通量,将政府颁发政令的时间分为民初、20年代末至30年代初和30年代中后期三个阶段。

  1914年1月,财政部发布《关于严禁官私立银钱行号私发纸币致各省民政长训令》,通告官私立银钱行号不得私发私印纸币,以维币政。1915年10月,财政部《取缔纸币条例》,明确规定了纸币的范畴、查禁收回办法及违规处罚措施。1920年6月,财政部《修正取缔纸币条例》补充规定:非银钱行号发行纸币者,限一年内全数收回;暂准发钞的行号至少须有六成现款准备等。1929年1月,财政部《取缔各地方钱庄商号私发纸币》布告全国:取缔各省市地方钱庄、商号等私发纸币,并勒令限期收回。但边远地区,市场辅币奇缺,私票一时难以禁绝。1934年6月,《财政部为取缔私铸银铜币及私发票币至各省市政府咨》训令各地,对于各商号发行纸币,“一律于三个月内兑现收回销毁”。1935年11月国民政府法币改革方案出台后,私票在整体上得到控制,但仍然在一定区域存在。抗战爆发后,私票又开始回潮。1938年华北伪中国联合准备银行成立后,于次年10月发布《取缔私票流通办法》,限期严禁私票流通。同时,华中、华南也受到汪伪政府的查禁。在国统区,货币发行权逐步集中到中央银行手中,因而国统区的私票大量减少。

  禁令受阻、私票盛行及其原因

  东三省在民国初年私帖流通甚广,对私帖的取缔问题一再提起,并相继出台一系列相关法规和禁令,但收销私帖工作直到20年代初才稍见效果。1917年,奉天省财政厅厅长王永江制定了《收销各县私帖章程》,规定将私帖分五期一律收清。但是1920年初,省财政厅派员调查,发现各县私帖仍猖獗无阻。在湖北,大小商号发行市票甚多,“少则数百串,多则上百万串”。发行量最大的属沙市,最终酿成沙市票潮。在江西,省财政厅下令严禁花票发行。但因商号不予配合,市场的花票无法收回。湖南省财政厅指令各商号将所发纸币统计上报,但县商会负责人往往虚报发行额,对省厅的查禁行动消极应对。滥发纸币严重的晃县在军警干预下,才最终将花票禁止。

  小区域货币盛行的原因有如下两方面。一方面,地方官府的利源。各县公署官员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往往对上隐瞒敷衍,致使上峰来令梗阻在县,难以下达。1919年,吉林省各县乡屯流通的私帖为数甚巨,“各县长官对于私帖阴有维护之倾向”。1929年前后,湖北江陵县多次查出有官员因私票受贿案,反映了县知事及相关人员对中央及省厅禁令“明禁暗纵”,敷衍了事,这是私票在地方查禁受阻的重要原因。另一方面,地方经济的切实需求。据1915年统计,奉天省贸易额为“五六千万元”,奉票发行量仅“不过一千五六百万元”。官票不敷使用是东北部分地区私帖盛行的客观原因。而另一些地区如广西等省官票发行过巨,导致币信丧失,这是民间私发纸币受欢迎的又一原因。

  民国时期国家纸币不能通行乡村,同时国家及省钞缺乏信用,加之政局动荡,军阀滥发纸币乱政,币信不存;地方经济的发展,有私发纸币的内在动因及可能。因此,在这样的大环境下,政府要实行货币的统一和强化金融管理只是一句空话。

  (作者单位:河北经贸大学金融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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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用
2012年03月28日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2年3月28日第285期 作者:陈晓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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