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资本主义的萌芽》第一章导论

  一个比较发展的封建社会,在晚期产生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是许多民族历史的共同现象。中国资本主义的产生问题,在1930年前后关于中国社会性质的论战中,曾经涉及。1936年,吕振羽同志在所著《中国政治思想史》中,首先提到“布尔乔亚工场手工业”的出现。【1】1939年,毛泽东同志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中明确指出:“中国封建社会内的商品经济的发展,已经孕育着资本主义的萌芽,如果没有外国资本主义的影响,中国也将缓慢地发展到资本主义社会。”【2】但长时间内,学术界对此却少专门的研究。新中国建立后,1955年,以讨论《红楼梦》书的时代背景为契机,史学界和经济学界对我国资本主义萌芽问题展开了广泛地、深入地研究和讨论,发表了大量著作。十年动乱期间,正常研究中断,但一些同志仍在艰难条件下努力发掘新的资料,探讨新的问题。1977年以后,又深入一步,不断有新的研究成果问世。【3】

  本书是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编写的。本书成篇,首先应归功于前辈和同行学者们的辛勤劳动。我们的任务是博览前人各项研究成果,校订、补充有关史料,并发掘新的领域,以求对明清出现的资本主义萌芽,作一全面的考察和系统的论述。作为一个研究集体,我们自然也有自己的观点,并力求对争论中诸问题作出回答。本章导论,即在提出我们的观点,求教于读者。

一、什么是资本主义萌芽?

  什么是资本主义萌芽,一向有不同看法,因而所论内容和结论,也自然歧异。不过,资本主义萌芽是一种社会经济现象,不仅要从微观上研究,还要从宏观上来考察。对这个问题,我们提出三点意见。

  第一,我们是把资本主义萌芽如实地看作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发生过程,而不是指一种内含的因素或发展趋势。但是,萌芽状态是一个渐进的演变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新质逐渐增长,旧质逐渐衰亡;因而,代表萌芽的经济实体就不能不具有过渡性和两重性。

  这就是说,在考察萌芽的存在的时候,不能要求它纯粹的资本主义性质,它必然会包含或多或少的封建性的东西,也不能要求它具备资本主义的全部机能,而只是主要的机能。【4】

  资本主义萌芽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可以经历数百年的历史时期,而总是在封建社会内部稀疏地存在着。它的出现,不必借助于暴力,也不一定以暴风雨式的所谓原始积累为前提。【5】萌芽的历史是平淡的,往往是默默无闻的,而这也正是我们考察它的难处。

  第二,资本主义萌芽指的是一种生产关系,而不是一厂一店,因而不能用举例子的方法来论证。它指的是一种社会关系,而不是个别人之间的关系,因而不能孤立地看待。这种生产关系,是在封建社会晚期,在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条件时产生的。在这以前,象在自然和社会史中许多进化的事物一样,它会有一些偶发的、先现的现象,但不能因此认为资本主义的萌芽过程已经开始。

  这就是说,在考察资本主义萌芽时,必须把考察的对象放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之中,看这个地方、这个行业有没有产生资本主义关系的土壤和气候。同时,考察的对象必须有一定的量,不能相信孤证。必然性是存在于偶然性之中,所以,真正的资本主义萌芽,总是具有多发性,是可以重复观察到的。【6】

  第三,资本主义萌芽,对于它所出现的社会和时代来说,是一种新的、先进的生产关系,它具有新生事物的生命力。它一旦产生,除非有不可抗的原因,是不会中途夭折的,而是引导向新的生产方式。因而,真正的资本主义萌芽,应具有延续性。

  这就是说,我们考察资本主义萌芽,就要估计它的历史作用,如果它只是历史上的一段插曲,也就不必化那么大力气去研究了。任何经济现象都是一个过程,不会突然发生,也不会募地消灭,必有它的继承性和发展阶段性。【7】我们的考察,也不能就事论事,而一要瞻前顾后,对于明后期出现的资本主义萌芽,要研究它在清代的发展变化,对于清代前中期出现的资本主义萌芽,也要在鸦片战争、后有所交代,看出它对尔后我国经济发展的作用和影响。

二、生产力发展水平

  产生资本主义萌芽的历史前提,不能用一句话来回答,但最根本的,是要社会生产力发达到一定的水平,尤其是农业生产力的水平。

  “重农学派正确地认为,一切剩余价值的生产,从而一切资本的发展,按自然基础来说,实际上都是建立在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基础上的。”

  “超过劳动者个人需要的农业劳动生产率,是一切社会的基础,并且首先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基础。”【8】

  话虽如此,农业劳动生产率的考察,限于史料,却是十分困难的。我们对于明清两代的农业生产力,主要是从(1)农业总产量——代表封建国家的经济实力和(2)单位面积产量——代表土地利用的经济效果这两个方面来进行量的估计。再从生产结构、耕作制度上来推论(3)“一夫产量”——代表劳动生产率。

  我国的农业生产力大约在宋代达到一个高峰。这主要是由江南(这个近代中国最富庶的地区)水田的经营引起的。江南虽然早经开发,但排涝和沼泽地的处理始终是个难题,这在当时,只能依靠双手。两宋人口的大量南迁,基本上解决了这个问题。加以可锻铸铁(俗称熟铁)之应用于农具,促使耕犁的多用途化和手耕铁农具的出现;对于具有早熟和抗旱性能的占城稻(即后来的籼稻),加以推广;发展矮株桑和植桑园林化,以及农艺学的进步等,这就出现了一次“绿色革命”,使我国的传统农业达于成熟。宋以来的几个世纪内,我国食物的供给状况优于欧洲。我国人口长期趋势的增长开始于十一世纪(北宋),而欧洲要到十八世纪才开始。

  明清两代,农具和排灌工具都绝少革新可言,农田水利亦不及唐宋之规模,水轮等利用反不如前代。但不是说农业生产力就没有增进。据我们估计,粮食的生产,明盛世比宋盛世约增长50%,而清盛世比明盛世增长在2倍以上。如果说,明代农产品的增产约有80%是由于耕地面积的扩大而来,那么,清代农业的发展就只有20%强是由于开垦新地,而更多的是由于单位面积产量的提高了。清代苏、浙、皖、赣水稻的亩产量一般还高于近代的水平。这种提高,主要是由于农艺学的进步而来的,包括深耕、早播、选种、施肥、人工灌溉、推广复种等。在生产结构上,由于北方的开发,使稻与麦的比重较趋合理;高粱、玉米、番薯等高产作物的推广,有利于充裕民食。又经济作物的发展比较突出,这不仅调整了生产结构,并通过市场,有利于提高整个农业的经济效益。正是农业生产力的这种发展,为明清资本主义萌芽的出现提供了物质前提。

  但是,明清农业生产力的提高终究是有限的,并且在很大程度上,可归结为耕作的集约化。而在技术设备没有什么革新的情况下,农业的集约化,只是意味着投入更多的劳动力。这在清代尤为突出,清代农学家提出的“多种不如少种好”、“垦田不如粪田”以至成为一个学派的“区田法”理论,也反映了这种情况。事实上,随着人口急剧增长,每户或“一夫”可耕的土地是日渐缩小了,耕作单位更加分散。同时,产量是不能与投入的劳动力成比例增加的。水田一亩,增加一个工只能增产约三十分之一。种两季不过比种单季多收20—30%,而劳动力和费用支出增加近一倍。据一些资料测算,我们有理由相信,从明到清,尽管亩产量有了提高,但劳动生产率,即“一夫产量”,却下降了。这又是我国资本主义萌芽发展迟缓、尤其是农业中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始终微不足道的根本原因。而更深远的影响,则是造成绝大部分人口陷于为果腹而劳动,招致农业经营的单一化,乃至生态平衡的破坏。

  手工业中的资本主义萌芽要以整个社会生产力、包括农业生产力发展的水平为基础,但逐一考察每个手工行业的生产力,甚至更为重要。这是因为,手工业生产结构大多是并联型的,而非串联型的,各行业有较大相对独立性。另一方面,影响国民经济发展最大的,也往往不是总的社会生产水平,而是当时起主导作用的工业部门。

  我国手工业生产技术,有些在汉、唐已颇发达,但总的说也是宋代达于高峰。用铁是工业的技术基础,有人估计宋元丰间(十一世纪后期)铁的年产量约达125,000吨,平均每人3.1磅,年增长率2.7%;整个欧洲的铁产量,在十七世纪末才达到这个水平,而其年增长率还不到0.5%。【9】科学技术的许多部门,包括火药,指南针,活版印刷三大发明和造船等,宋代都居于世界先进水平。科学史家李约瑟说:宋王朝“屡为北蛮诸邦所困,但帝国的文化和科学却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峰。卡特很贴切地称之为成熟时期。这时,深奥的散文代替了抒情诗,哲学的探讨和科学的描述代替了宗教信仰。在技术上,宋代把唐代所设想的许多东西都变为现实。【10】

  我们考察明清以来有资本主义萌芽的十几个手工行业,它们的生产技术大都在宋代水平上有所改进。而且改进愈多的,萌芽也愈高。如四川的井盐业,在宋代著名的卓筒井的基础上,革新凿井、造井和汲卤技术,并创造管道系统,利用天然气为燃料,达到手工业生产所可能有的技术高度;而这个行业中,也出现了我国资本主义萌芽中最完备的工场手工业。

  不过,除四川井盐业外,明清对于手工业技术的改进,多半也还是在量的方面,如治炉加大容积,榨车加大滚轴,坑道加深进尺等。但和农业不同,这种量的改进不必是依靠投入更多的劳动力,有的还能代之以畜力。它们的改进,又很少是在生产工具方面,而主要是在工艺学方面。但对于手工业来说,工艺学方面的改进是很重要的。例如丝织业,直到清代,所用织机大约仍不外宋末薛景石的《梓人遗制》。但是,织机专用化了,织造工艺大有进步,品种多样化,有的趋向坚实耐用,有的增强艺术效果,有的适用于特殊用途,这就能增大产品的市场价值,推动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有些手工业,改进工艺能扩大原料来源,降低加工损耗或缩短工艺流程,也都有一定的经济效果。生产力毕竟是最活泼的因素。

  然而,总的说来,明清两代我国手工业生产技术的发展是十分缓慢的,并且已逐渐落后于世界先进水平。乾隆中叶,西欧已开始使用蒸汽动力。我国矿产资源的利用,这时仍受到人工排水的限制;而水力动力的使用,似乎反不如往昔。我们还明显地看到,商人支配生产使得生产规模狭小,技术保守;尤其在制瓷、锻铸以及丝织工业中,复杂的社会分工代替了场内分工,妨碍着生产力的发展。雇工中的行帮制度,在这里也起着消极作用。尤其是当时商品经济中占最大比重的工业部门,即棉纺织工业,在关键环节即纺的环节上受到技术落后的限制,妨碍了纺和织的专业化。当西方出现16锭纺车时,我国还是单锭。稍有改进的设备(如三锭纺车),也受到小农经济生产结构的限制,未能推广。这样,直到鸦片战争前,我国棉纺织业始终停留在农民家庭手工业阶段,不能出现资本主义萌芽,并且成为“男耕女织”的自然经济的基石。在当时以至近代,又无论中外,棉纺织业都是在国民经济中具有主导作用的工业部门。我国棉纺织业生产方式的落后,成为整个社会新生产关系发展的绊脚石,也使得全部资本主义萌芽黯然失色。

三、商品经济的发展

  商品经济的发展是资本主义萌芽的历史前提。

  “商品流通是资本的起点。商品生产和发达的商品流通,即贸易,是资本产生的历史前提。”【11】

  “商人资本的存在和发展到一定的水平,本身就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的历史前提。【12】”

  然而,不能从商品流通直接引申出资本主义萌芽。这不仅是因为流通不能决定生产方式,还有前资本主义商人资本本身的问题。马克思曾指出,古罗马的商人资本已发展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但并未引起工业生产的任何进步。【13】在欧洲,由于日耳曼人的征服和城市的破坏,进入封建社会后,商业大大衰落了,封建领地变成彼此孤立的庄园。到十六世纪以后,民族市场和世界市场的形成,才成为向资本主义过渡的重要因素。在我国,由于较早地废除领主制割据和实现国家统一,商业一向比较发达。然而,我国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并不比西欧早,而是比较迟。这当然有其他方面的因素,例如上述生产力的因素,但是,也还应当从流通本身来寻找他的原因。

  前资本主义的流通主要不是由生产所驱动的,而多半是商业使产品变成商品。因此,在封建社会,不是所有的流通都能促进生产和生产关系的变化,而要看它能否为生产准备大市场,能否为生产积累大量货币资本,在中国这样的非海上贸易国家,还要看它是否有助于改变农村自然经济结构。在这些条件下,小商品生产才能向资本主义生产过渡。

  我国的封建商业也是在宋代有了飞跃的发展。它打破了坊市制,形成各级市场。我们不妨按各级市场分类,来考察它的作用。

  第一,地方小市场,即墟集贸易,这是我国封建社会十分发达的一种交易形式。宋代的墟集、草市,已颇具规模,税收几占全部商税之半。然而,这种市场的交换,主要是小生产者之间的品种调剂和余缺调剂,是属于自然经济范畴内的交换;它的一定的发展,不是破坏自然经济,而是巩固一个地方的自给自足。这种交换虽采取商品形式,或也经商人之手,而实际上是没有流通的,它是使用价值的直接交换,自然也没有多少积累货币资本的作用。只是在后来,随着长距离贩运贸易的发展,这种地方小市场逐渐起着大宗商品集散地的作用,以至成为真正的初级市场,其作用就不同了。这种市场是在明代以后,首先在丝的集中产区出现的,清代有所发展。

  第二,城市市场。这是我国封建社会最为发达的一种市场形式。宋代的汴京和临安,如《东京梦华录》、《梦粱录》等所记述,已达高度繁荣景象。然而,和中世纪欧洲的城市不同【14】,我国的封建城市原来都是各级政权统治的中心,或军事重镇,集中了大量的消费人口,城市的手工业也主要是供城市居民消费。因此,城市市场上主要不是生产者之间的商品交换,而是一种以政府的和私人的货币收入为对象的交换,即贵族、官僚、士绅和他们的工匠、士兵、奴仆用他们的收入购买农产品和手工业品。而他们的收入基本上不外是封建地租的转化形态,即农民的剩余产品。【15】所以,城市市场的繁荣主要是反映封建经济的成熟(地租量扩大),不必是代表商品经济的发展。因为在这种交换中,农村流入城市的产品,尽管也经商人之手,但大半是单向流通,没有口头货与之交换,不是真正的商品。【16】

  我国城市市场消费性的特点又使得它特别发展了零售商业、铺坊加工业、饮食业和服务业,象宋代《清明上河图》所绘的,都是这种商业。它们自然也积累了一定的货币资本。但是,直到现代消费社会兴起以前,城市零售商业并不是执行流通任务的职能商人资本(饮食、服务业当然更不是了),而是一种“不执行职能或半执行职能”的“杂种”。【17】因而,这种商人资本尽管发达,对于我们研究的目的来说,作用是不大的。

  明清以来,随着贩运贸易的发展,在沿长江、运河等商路要道上,逐渐兴起一批商业城市,以至出现如佛山、汉口这样巨大的商镇。它们的出现,反映真正商品流通的扩大。同时,还兴起了一批县以下的手工业品产销镇市,如苏州的盛泽镇、湖州的双林镇等,对于我们研究的目的来说,尤其有重要意义。

  第三,区域市场。如“岭南”“淮北”等概念所指的以及一般省区范围内的市场。它们是由同一自然地理条件和共同生活习惯形成的,一般不反映生产的地区分工或社会分工。因此,区域市场可视为自然经济的延伸。这里所说的自然经济,不是指一家一户的自给自足,而是指社会是由许多的“单一的经济单位”所组成,而全部或大部再生产条件都能在本单位中得到补偿。这种单一的经济单位,在古代是指氏族、村社、奴隶主庄园;在中世纪的欧洲,是指一个个的封建领地。在我国地主制经济中,则应当是相当于过去村社或采邑的乡村和区县,并且,应当是包括地主和农民两方面的自给自足。【18】

  不过,区域市场范围内的流通,究竟已不同于上述的单一经济单位,而已有各单位间的交换,作为自然经济的补充了。尤其是区域市场内的城乡交换,反映一定的工农业产品的交换,应予以充分.的注意。这里,重农学派的“工农业产品的交换形成市场”这一古老概念,对我们研究的目的来说颇有用处,因为它代表真正的社会分工,也是自然经济瓦解的前兆。城市手工业者由承接加工订货的手艺人向小商品生产者转化,在明代始见显著。区域市场的重要性,也自此始。但总的说,我国区域市场内的工农业产品交换并不多,因为农村家庭手工业比较发达,城市手工业的产品又主要是供应城市消费。另一方面,一个区域的自给自足,在某种政治势力下,也会成为封建割据的根据,以致关卡林立,阻碍流通。

  第四,突破区域范围的大市场,亦可称为全国性市场,相当于欧洲的民族市场。这种市场,和在这种市场上流通的长距离贩运贸易,才是产生资本主义萌芽的最重要的历史前提。海外贸易,也是一种大市场,欧洲的资本主义萌芽,首先是在海外贸易的城市出现的。但我国从来不是一个海上国家,明清两代又受禁海政策的影响,资本主义关系的产生和发展,基本上依靠国内市场。我们的考察,一般也以国内市场为限。

  我国长距离的贩运贸易很早就有发展。但在宋代以前,除了官营和专卖品外,发展最盛的是那种“奇怪时来,珍异物聚”【19】的奢侈品贸易,和由“任土作贡”遗留下来的土特产品贸易。这两种贸易所经营的都是已生产出来的东西,其销售对象又限于贵族、士绅小范围,不是生产者之间的交换。所以尽管琳琅满目,对生产关系的改变,却极少作用。大约从明中叶以后,贩运贸易才逐渐以民生用品为主了。

  我国又很早就有盐、铁以及渔、猎产品的长距离贩运贸易。这种贸易,除有些受官府控制外,又有它本身的特殊性。从生产上看,盐民、坑民、猎户等可说是小商品生产者。但他们这种地位纯粹是由自然条件决定的,所谓“只缘海角不生物,无可奈何来收卤”【20】。他们是由于盐铁等不能当饭吃才进入交换的,为买而卖,目的在使用价值。因此,我们宁愿称他们为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自然经济,而不是真正的商品生产。事实上,自有自然经济,就必须有盐铁等贸易作补充,否则也谈不上什么自给自足。这种贸易,乃是自然经济题中应有之义。明清以来,铁和某些地区盐的生产有了资本主义萌芽,情况才稍有不同。

  我国几条1,000公里以上的贸易路线,除从闽、浙出海的南洋航线开通较早外,南北大运河是明初才全部开通的,长江航运至清代才畅达上游,从上海到华北、东北的北洋商运也是清代发展起来的(以前只是军漕)。到清中叶,我国内河航程约达5万公里,已具近代规模。大的贩运商帮,如徽商、山陕商等也是明后期发展起来的,到清代骤增,商人会馆林立,经营也专业化了。我国的资本主义萌芽,正是在这种条件下出现的。据我们考察,大凡有资本主义萌芽的行业,其产品都有长途远销。象丝绸、瓷器等固不必论,有些行业,如烟、糖、纸等,商品量并不大,在市场上所占比重甚小,但却行销甚远,有的并有出口,它们在生产上都出现资本主义萌芽。

  商人资本的大规模货币积累,也要靠长距离贩运贸易。小地区的封建剥削可以积累财富,但不能积累资本;所谓里有人君之尊,邑有公侯之富,但出不了资本家。因为,资本作为货币财产,是与土地财产相对立的,资本家的腿要长些。我们所见明中叶以来显赫一时的大商人,都是在盐、茶、布、木等长距离贩运贸易中发展起来的。这种大商人的资本,在明后期大约还是50—100万两的规模,到清中叶以后,有些就可以1,000万两计了。

  尽管如此,直到清中叶,长距离的贩运贸易在我国市场上所占的比重,仍然是不大的。据我们估计,鸦片战争前夕,我国国内市场主要商品流通总量约合3.9亿银两,其中第一位是粮食,约占42%;第二位是棉布,约占24%,第三位是盐,约占15%。粮食的流通具有特殊意义,因为在封建社会,差不多所有其他商品都是直接或间接(通过租赋)与粮食相交换;在一定意义上,农村有多少余粮进入流通,成为市场总量的一个限界,而粮食的商品率,成为自然经济解体的基本指标。我们估计,这时粮食的流通量约为245亿斤(占产量的10.5%);但是,其中经长距离运销的,包括不是真正商品的漕粮等在内,不过54亿斤,占22%。

  粮食虽然如此重要,但对流通起主导作用的,仍然是工业品。正因为工业(这时是手工业)从农业中分离出来,才有了不受自然条件限制的交换。工业的部门组成,决定市场结构;工业的布局,决定商品流转方向。在鸦片战争前,市场上占主导地位的工业品是棉布,其商品量约为3.1亿匹(按标准土布每匹3.633平方码计),占产量的52.8%,商品量是不小的。但是,商品布也主要是在地方小市场和区域市场上销售给非织布户,进入长距离流通的,大约不到15%。

  问题还不在此,如上述估计,粮食、棉布、盐三者占有市场交易总额的80%以上,就是说,市场上最大量的交换是粮食和棉布(以及盐)的交换,并且,双方的价值量几乎平衡。这就构成了鸦片战争前我国市场结构的基本模式,即以粮食为基础,以布以及盐为主要对象的交换。然而,可惜的是,在这个市场模式中,占主导地位的工业品即棉布,它的生产并没有从农业中分离出来。绝大部分商品布是农民自给生产有余的布,仅在少数集中产区才有为市场而生产的织户。即使这些织户,他们卖布也主要是为了补充口粮,是为买而卖,与盐民无异。在整个粮食和棉布交换中,双方都是作为自然经济基础的“男耕女织”的产物,无异于小农业与家庭手工业在市场上的结合。

  这就可以看出,到清中叶,尽管我国商品流通量已相当大,但从市场结构来看,又是狭隘的。它仍是以地方小市场和城市市场为主,长距离贩运贸易受到很大限制。

四、雇佣劳动的变化

  自由雇佣劳动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核心。雇佣劳动是前资本主义社会早已存在的社会现象,作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标志,必须是受雇者具有基本的人身自由,他们又必须是受雇于资本,并且在同一资本下雇有一定的数量。

  在我国,雇佣关系要和租佃关系一同来考察,以见其演变的主流。原来我国的佃户和雇工,都属于贱民阶层,与田主或雇主之间是主仆关系,人身是不自由的。宋代开始有所变化,明洪武进一步废除了主佃条例,田主与佃户之间转变为长幼关系。但雇工人身的解放,却迟缓得多。明后期规定的“雇工人”身份,其与权婢的区别,亦只在有年限而已。这主要指农业上的长工。在商业上,到明代还主要是使用奴仆。手工业的雇工,则多属师徒关系,也有身份浪制,并多属辅助劳动者,业主掌握主要技术劳动。

  不过,有自由身份的雇工,在历史上确也是早就存在的。除原属农民的季节性短工和原属手艺人的临时性雇工外,与奴仆并存的有人身自由的长工,史籍亦不罕见。我国历代都有大量流民,他们已摆脱土地束缚,并且是“无族姓之联缀,无礼教之防维”,除乞讨寇盗外,就会形成有自由身份的雇工。

  对于封建社会的这种自由雇工,马克思曾讲过三种情况:(1)他们不是被用于生产劳动,而是用于增加雇主享受的服务。(2)他们已被用于生产劳动,并且规模很大,但是为了生产使用价值,而不是生产价值。(3)雇主也出卖产品,“因而自由劳动者为他创造了价值”,但出卖的只是多余的产品,以换取奢侈的消费品,因而只是“对这种劳动进行的伪装的购买”。在这三种情况下,支付给雇工的都不是垫支资本,而是雇主的货币收入。而“货币作为收入,作为单纯流通手段同活劳动相交换,决不可能使货币变为资本,因而也决不可能使劳动变为经济学意义上的雇佣劳动”【21】,即变为资本主义雇佣劳动。

  到清代,尤其是乾隆以来,农民佃户的雇工,以及“店铺小郎”之类,绝大部分都已是“无主仆名分”“同座共食”的自由劳动者了。【22】但是,我们仍需要考虑马克思所说的上述三种情况。郭老(沫若)说他研究奴隶制和封建制,先看劳动者,分不很清,因为奴隶和农奴都很苦,史料记载差不多;后来看奴隶主和地主,倒比较容易辨别。我们研究资本主义萌芽也是这样。不能单看劳动者是否人身自由,更重要的是看雇主,考察雇主的经营性质。就是说,要看他们是受雇于资本呢,还是受雇于别的东西。

  “资本以雇佣劳动为前提,而雇佣劳动又以资本为前提。两者互相制约;两者互相产生。”【23】

  资本的古老形式是商人资本,它代表货币权力,与土地权力相对立。所以,如果雇主是商人,问题比较简单。如果是地主或其他具有封建权力者,就麻烦了。原则上讲,地主作为地主,不能变成资本家。因为土地不是资本,也不能转化为资本,只能由于外在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转化为虚拟资本。然而,我们所遇到的地主,往往不是单凭土地权力,而是凭他们积累的财富,来雇工的。因而,又要对他们积累的性质和运用方式,进行考察。【24】

  先从农业方面看。据我们考察,我国农业中的资本主义萌芽不外三种形式:(1)地主雇工经营商品性生产;(2)自耕农或佃农雇工经营商品性生产;(3)商人租地雇工经营农业。

  第(1)种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经营地主。明代大的经营地主还都是使用僮仆劳动,到清代才大量雇工。但是,直到鸦片战争前的史料中,我们还只是找到两三个经营经济作物的地主,大体具有资本主义性质,而在粮食作物中,尚难证实。例如,有个农庄雇有50—60人割麦,按日发工牌领工资。但这是个公主的庄园,公主家族可能有百十口人吃饭(方苞说他家有40口人,需100家佃户供应消费),那么,这可能仍是马克思所说的第(2)种情况,即使用价值的生产。看来,封建积累之转化为资本是不容易的。【25】

  第(2)种即通常所说富农。史料所见又主要是经营经济作物的佃富农,他们雇工不多,但商品性较强。佃富农是用他们的劳动积累雇工的,比较容易资本化。这也就是马克思所说:“资本的形成不是来自土地财产(在这种场合,至多是来自作为农产品商人的租地农民)”【26】。不过,这种佃富农多数是自己和家属参加劳动,属小业主性质,真正转化为资本家的也还很少。

  第(3)种商人租地经营农业,性质比较明显。尽管他们所付地租还带有封建地租性质,还没有达到平均利润的水平,但他们是凭货币积累雇工的,他们的积累已是资本了。不过,有确切史料的,我们所见也是限于经营经济作物的商人。

  因此,到清中叶,尽管农村雇佣劳动已形成巨大的队伍,但主要是佃农、自耕农、富农雇用的长短期辅助劳动力,或地主雇用耕种自营地、场院的劳动力(几乎每个出租地主都留有少量自营地)。真正的资本主义性质的雇佣劳动是极少的,在学者们检阅过的乾嘉间约四百件农业雇工的记载中(主要是清代档案材料),我们能肯定其资本主义雇佣关系的,不过十一例。

  资本主义雇佣劳动,须在同一资本下有一定的量。不过,据我留们考察,这在农业方面,并不具有决定性,而在手工业方面,则是十分重要的。手工业中,由小生产者分化出来的雇主是比较多的,他们又多掌握技术,在我们考察的时代,大多还是东家带徒弟。过去我们常把雇工不多的小业主,即所谓上层小资产阶级,划入资产阶级,这本来是不妥当的。在考察历史上的资本主义萌芽时,更不合适,因为当时的手工劳动中剩余价值率是很低的。究竟雇工多少人才算是资本主义,很难说定,因为行业利润情况,技术构成,师徒关系各有不同。分工亦有关系,有些行业,如制瓷业,社会分工代替了场内分工,就不能要求一个资本雇用较多工人。很少分工、接近农业劳动的行业,也是这样,有时雇工五、六人即可剥削致富。但在史料中,往往不分业主、家属、雇工、学徒,笼统提若干人。在无其他情况可据时,所提不足十人者,我们一般就不予考虑。

  雇工很多的,也常须另行考虑。突出的是采矿业,史料记载,动辄百千,以至数万。若说一个矿场上,几千人几万人都有人给他们发工资,那是不可想象的。他们很可能是小生产者或从事副业的农民,受矿商支配而已。还有一种自有首领以至拥有武装的“矿徒”,都不必是雇佣关系。【27】冶铁业记载常称“每矿聚集二三百人”“一炉多至五七百人”,这实际是把采矿砂、烧炭、运输的人夫都算进去了。矿砂和炭很可能是向小生产者收购,运输则可能是按件向个体劳动者付运价。明代大型冶炉的直接雇工不过40—50人,小炉仅6人。我们只能据此考察冶铁业的资本主义性质,而对其采矿部分,却是不能肯定的。椎煤矿需开竖井,云南铜矿有铜尖系统,均不在此例。

  手工业中,由小生产者分化出来的雇主,其雇工性质有一个发展过程。有个大家熟悉的材料,即苏州丝织业中“大户张机为生,小户趁织为活。每晨起,小户数百人,嗷嗷相聚玄庙口,听大户呼织,日取分金为饕飨计。”【28】这些小户,虽出卖劳动力,仍然是机户,不过是失业户。大户也是机户。大小户之间的关系是临时性的,今天你呼我织,明天另走他家。“在那里也存在着对资本的依附和雇佣劳动,但还未形成任何牢固的形式”,“业主同工人之间的差别较小”【29】。这种雇佣劳动,还正在向资本主义雇佣关系过渡,恐怕还不能算是资本主义雇佣劳动。这是明代的事。依此来看元末徐一夔的《织工对》中所记的织工,竟是那样来去自由,也就不足为怪了。这里所表现的自由,正因为他们还未牢固地依附于资本。这种自由工人,象农业上的短工一样,在还没有形成“短工阶级”以前,还不是无产者;他们的雇主,也只是有“转化为未来资本家的可能性”而已。【30】

  手工业的商品生产性质比较容易确定。但是,它们是生长在封建社会,封建社会无孔不入,在考察他们的雇佣劳动时,仍须考虑如下一些情况。

  第一,仍然有一个工人是否真正受雇于资本的问题。在采矿、井盐、海盐、木材等行业中,都常有地主或封建官僚参与其间,在云南铜矿业中,还有所谓官本。在一些农产品加工行业中,也有这个考虑。如甘蔗制糖,台湾有富户开设“头家〓(“厂”下加“吝”“右耳旁”)”,广东有家开设的“一人一寮”(即独资糖房),都雇工生产。在台湾,常行租〓(“厂”下加“吝”“右耳旁”)分成制,即代蔗农加工,收加工费,所以只要有一定规模,即使其〓(“厂”下加“吝”“右耳旁”)是地方开设的,也大体可以肯定其资本主义性质。而广东的“一人一寮”,经营情况未详,就不那么肯定了。

  第二,分配方式,密切关系劳动者。我们所见如伙计制、亲身制、米分制、提成制以及全家包工等,多半不能成为资本主义的雇佣劳动。实行月工或日工的,工值的构成,即工食与工钱的比例关系和支付方式,亦须加以考虑。

  第三,行会制度和行帮制度是个十分复杂的问题。由于迄今还未发现明代和明代以前的行规,或有关行、行团、铺行内部关系的文献,我们只能根据一般史籍和笔记、杂记来探讨它们的性质。据我们考察,无论是明以前的行、行团、铺行,或清代兴起的会馆、公所,在我们所讨论的有资本主义萌芽的手工行业中,并没有起多大阻碍性作用。在清乾隆以后,确有些行业的行规限制性很严,不过主要是手艺人和饮食、眼务性行业,与我们所讨论的行业关系不大。清代兴起的、雇工为防止竞争、保障就业、生活互助所建立的行帮组织,在我们所讨论的某些手工业行业中,关系较大。这种组织具有严格的排它性、把持性和浓厚的地域、乡土观念,同时,也有团结雇工同雇主进行经济斗争的一面。不过,它基本上还是一种封建性组织。它也未能阻止资本主义萌芽出现,但具有消极作用。

五、商人支配生产和工场手工业

  我们所考察的资本主义萌芽,除农业方面的三种形式已如前述外,在手工业方面可归结为两种形式:一是商人支配生产,一是工场手工业。这实际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从封建生产方式开始向资本主义过渡的“两条途径”。【31】

  商人资本(包括商业资本和高利贷资本)是古老的资本形式,封建社会晚期,大量出现商人支配生产的情况,是很自然的事情。但是,不是所有的商人支配生产都具有新的生产关系的含义。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称“商人直接支配生产”,是指那些支配着小生产者的劳动的包买商。列宁在《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中所说的包买主,指的是由小生产者分化出来的商人,用词语义亦略有不同。【32】我们在史料中所见,则大都是马克思所说的包买商这种类型。

  列宁所说的包买主的五种形式,在我们看来,其前三种还不能算是资本主义萌芽。这里,商人是通过买卖关系、借贷关系、交换关系来支配生产的;这种支配,尽管可以控制市场、价格以至原料供应,尽管可以占有小生产者的剩余劳动,但没有改变小生产者的生产关系。否则,象后来我国买青苗的情况非常普遍,亿万农民都要进入资本主义了。在清中叶,如商人对茶农的“先价后茶”,对蔗民的放“糖本”,对烟民的“给值定山”,以及对纸坊的“以值压槽”,也都是同样情况在棉纺织业中,明代嘉善即有商人,“以棉换布”之事,清代续数有几例。但经考察,这里商人并未能垄断市场,商人与农民织户之缴向亦无固定关系。这种交换多是“较其中幅以时估之,棉与布交易而退”【33】,即仍是按时值作价,只是省去了银钱做中介而已。所谓包买商,他实际是“购买了暂时还占有生产工具但已经不再有原料的劳动力”,“成了超过他原来商业利润以上的剩余价值的占有者”,并且,他“为了达到这个目的,还必须使用追加资本,以便购买纱等物品并让它们留在织工手里,直到织成织物为止。【34】”就我国棉纺织业来说,这样的包买商,是到了“放纱收布”或“放机”的阶段才出现,即他们是在纺和织分离的基础上产生的;而这已是在二十世纪有了机制纱以后的事情了。

  在我们考察的时代,丝织业的“账房”可称为包买商的典型。它不仅支配机户,而且支配染坊、掉经娘、络纬工、牵经接头工等,井大多是计件工资的形式,有相当大的“追加资本”,因而掌握全部生产过程、是相当完备的资本主义。这就不难明白,为什么丝织业在明后期已有工场手工业的雏形,而到清中叶反而基本消失;它被较完备的包买商形式所代替了。和过去我们的想法不同,在资本主义萌芽中,并没有一条由商人支配生产向工场手工业过渡的规律。

  据我们考察,除丝织业外,包买商这种形式却是很少的。佛山的铁钉、土针业,景德镇和广东石湾的红炉业(釉上彩)中有一些,只不过是冶铁、瓷器中工场手工业的附属物。在农业和农家副业中的包买商,主要也是在二十世纪才发展起来的,不属于本书讨论的范围。

  我们在资本主义萌芽中所见的商人支配生产,甚少包买商制,而较多见的是商人雇主制,即商人雇工生产。

  商人雇工生产,在农产品加工中最为普遍,从砻米、磨面直到油、酒、酱、醋。它们多半是前店后厂,也有的是附设作坊。按说既是商人雇工,就是受雇于资本,为市场而生产;但是,要确定它的资本主义性质,还必须雇工有一定的规模,并有生产关系的具体材料。据我们考察,还只有某些地方的制茶、刨烟二项比较肯定。酿酒、制糖、造纸则多半已成为独立的工场手工业了。

  商人雇主制和商人投资于工场手工业的区别,在于他们的投资是否已转化为产业资本。例如,商人在陕南开设的圆木厂、枋板厂,投资颇巨,雇工亦多。但所产木料,一般仍是由该商人运出山来,以至远销河南、江苏。这里,投于本厂的资本并未转化为产业资本,其利润也主要是运销利润,并由住在大城市的商号统一核算,因而我们视为商人雇工生产。反之,如北京西部的煤矿,也是商人所办,而所产的煤大都是就地卖给别的运销商,煤矿的资本也就转化为产业资本,它就不是商人支配生产,而是独立的工场手工业了。

  棉布的加工中,苏州一带的踹房,雇工以万计。他们实际是由商业资本布号发工资的,但因经营踹房的包头另有投资,布号毋需追加资本,可是它已支付了可变资本,因而仍是商人支配生产的一种形式。至于染坊,设备规模更大,但因嘉庆以前的生产关系记载未详,只好存疑。

  商人支配生产还有一种形式,即商人租地种植茶、果木、蔬菜,以及在陕南所见的木耳厂、黄连厂,在某些地方的养鱼场之类。虽然规模未必大,但它是把种植、加工、运销联合起来,统一经营,可说是资本主义萌芽的一种较高形式。它和经营地主不同的是,它摆脱土地权力,单凭资本权力来经营。

  通常论及商人支配生产的特点是,它不改变旧的生产方式,而是维护旧的生产方式。不过,这是就包买商制而言。在商人雇主制中,就已多少改变生产方式了。当然,就更多的革命作用来说,它还是不如工场手工业。事实上,在我国的资本主义萌芽中,最具有重要意义的,也还是工场手工业。

  工场手工业的一个特征是劳动分工,这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和扩大再生产。但是,我们不能过于强调这一点,资本主义萌芽中的工场手工业是不能和欧洲工场手工业时期(那已是资本主义生方式建立之后)的情况相比的,有些行业,如采矿业、伐木业、池盐海盐业、航运业,本来是没有多少劳动分工的。有些行业,如造纸业,虽说“过手七十二”,实际一人可兼不同工种。在我国还有一种情况是,由于场外分工发达,场内分工反而简化。如景德镇的制瓷业和广东石湾的陶瓷业,即因过份专业化,窑、作、行、店林立,互为加工、协作关系,其工场手工业的规模反而十分可怜。清代苏州的丝织业,也因一些工种独立成行,由织户临时雇请,原来工场手工业的迹象反而消失。在我们的考察中,一般不以场内分工多少作为工场手工业的标志,而主要是看一个资本支配下劳动者的数量,惟采矿除外。

  我们所见规模最大,组织最完备的工场手工业,是四川的井盐业。这个行业中,也因井、灶等的专业化妨碍了场内分工。并且,它用工最多的是,“担盐之夫”、“盐船之夫”和“挑水(卤)之夫”。前两种都可能用按件或按里程计价给个体劳动者的办法解决,担水夫则史料有明确记载,都是临时工。一套井灶所雇用的固定工人约不过100人,我们是依此决定它们的工场手工业性质的。富荣盐场头号资本家族王三畏堂雇用的固定工人共1,200余人,二号资本家族李四友堂三大灶共雇用固定工人500余人。这恐怕是当时最大的工场手工业主了。

六、资本主义萌芽的意义

  考察资本主义萌芽,就我们研究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来说,是探讨中国资本主义有没有一个萌芽过程问题。然而,它有着更广泛的意义,它是认识近代中国社会的一把钥匙。

  本世纪初,曾有一种理论,认为中国的资本主义是鸦片战争后在外国资本主义的作用下产生的,即所谓外铄论或移植论。最初,这是因为,在《资本论》全面介绍到中国以前,人们并不理解“资本主义”这一外来名词的含义,而以为它指的就是那些有高大烟囱和机器隆隆作响的怪物;这样,对于发生在十六、十七世纪的欧洲资产阶级革命也只能从文艺复兴和精神上去找原因了。【35】不幸,当时输进中国的西方史学正是这么说的。其后,人们了解到资本主义发展三阶段的历史。但是,在中国并没有一个经西欧那样长达二百多年的工场手工业阶段,加以外国资本在中国势力的嚣张,对于中国资本主义有没有自己的历史,仍然是不肯定的。

  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失败后,发生一场关于中国社会性质的论战。论战中,任曙提出了“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不是内在的而是外铄的”论点,并以为这是帝国主义资本的“伟大作用”。任曙是中国托洛茨基派的理论家,他在这个时候提出外铄论,其含义就不同了。虽然不是所有托洛茨基分子都提倡外铄论,但他们都是把帝国主义资本和民族资本等同看待,认为两者是“共存共荣”的,“好象在世界经济一个部门内合股经营”。因而,只要外国商品占领市场,并进入农村,就“绝对地破坏了中国封建势力”,中国就“已经发展到资本主义国家了”。【36】这就轻而易举地否定了中国社会的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从根本上否定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革命的道路,取消了中国民主革命的任务。

  对历史上有移植的资本主义。《资本论》有一章“现代殖民理论”,讲的就是这个。当时,欧洲殖民主义者在欧洲、美洲建立资本主义工厂,最大的苦恼是找不到工人。聪明的皮尔先生不仅把价值5万镑的生产设备和生活资料从英国运到澳洲的斯旺河畔,还带去了3,000名男工、女工和童工。但一到目的地,皮尔先生竟连一个给他铺床、打水的仆人也没有了,他带去的人都去弄块土地,变成小生产者了。马克思说:这里是“反抗资本迁入”的处女地,“不幸的皮尔先生,他什么都预计到了,就是忘记了把英国的生产关系输出到斯旺河去。【37】

  可是,中国并不是这样一块处女地。当西方侵略者来到中国时,并不需要输进资本与雇佣劳动的生产关系,他们遇到的是现成的出卖劳动力的工人,包括技术高超的熟练工人。事实上,第一家外资工厂,即1845年广州的柯拜船坞,原来就是租用中国手工船厂的泥坞建立的。上海开埠后,第一家外国船厂伯维公司也是这样。“很少人能相信那个时候黄浦江上居然能修造汽船”,可是,第一条汽船“先驱号”1876年下水了,“雇的是宁波木匠,用的是中国柘木与樟木”。【38】不仅如此,第一家洋务派的军工业,即1861年的安庆内军械所,也是由工场手工业发展来的。第一家民族资本的近代工业,即上海发昌机器厂,原也是一家手工工场,1869年左右引进西洋车床,就变成机器工厂了。无论外商、洋务派或民族资本家,在开设第一家纺织厂时都毫无困难地雇到女工。因为妇女离家进广,已早由资本主义萌芽铺平了道路,所有封建礼教问题,也于光绪初清政府关于茶厂女工的廷议中解决了。

  外铄论和移植论都是一种无视事物发展内因的纯外因论。他们否定中国社会内部的任何能动因素。这种反历史、反辩证法的观点是错误的,但绝非是孤立的。

  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在国外,长期流行着一种中国是个停滞社会的理论。这种理论可以上溯到黑格尔。在他看来,中国是“永无变动的单一”,“一种终古如此的固定的东西代替了一种真正的历史的东西。”【39】当西方资产阶级登上历史舞台、要求按照自己的面貌改造世界的时候,包括那些宣扬“白种人责任”的历史学家,倡导中国社会长期停滞论,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在这种理论下,中国的近代化以及任何进步,都只能寄望于外国的炮舰、牧师和资本家的到来。随着中国的殖民地化,这种理论也众口铄金,并由西方传到东方。三十年代,甚至有日本的“马克思主义者”,专门研究了“中国社会的亚细亚停滞性”,寄希望于日本的军国主义者来加以“克服”。【40】

  一个社会的发展会出现或长或短时间的停滞以至倒退,完全是可能的。在中国历史上,有过几次辉煌发展的时代,也不乏停滞和倒退。资本主义萌芽所考察的就是中国在经济和科学文化上比较停滞的时期,但它是一个酝酿着巨大变动的时期。我们所看到的明请社会,无论在生产方面或者在流通、交换与分配方面,又无论是土地制度、赋役制度、租佃关系、雇佣关系,以至新的生产关系的出现,都是一个个不断的演变过程,一幅舰筹交错、十分活动的画面。

  随着中国革命的伟大胜利,中国人民站起来了,停滞论也彻底破产。但是,研究历史的任务并未终结,理论斗争也不曾停止。六、七十年代,随着发展经济学的兴起,在国外又出现多种关于旧中国的“不发展经济学”。这些学者,比较集中地考察了明清以来中国生产力的状况,着重从积累与消费、人口与环境以及技术等各方面探讨近代中国不发达的原因,并注意运用了经济计量学方法。但是,他们普遍忽视了我国封建生产关系内部的变化,更不曾注意新生产关系的萌芽。其中有些比较流行的理论,如“传统平衡”的理知论、“高度平衡机括”的理论等【41】,实际形成一种新的停滞论。因为这种“平衡”意味着静止,失去内部动力,中国经济的“起飞”或打破平衡,就仍然只有依靠西方的“刺激”和“援助”了。

  在国内,也有一种认为中国封建社会结构是一种“超稳定系统”的理论。它一方面表现出周期性振荡(王朝变迁和大动乱),另方面这种振荡总是使整个系统回到原有的适应状态,表现为停滞性。【42】

  超稳定论也就变为外铄论。“是否任何国家,任何文明系统都能自动产生资本主义和近代科学?持中国资本主义萌芽说的人显然这样认为,但是文化大革命的历史给这种必然的信念以致命的打击。”“中国这样一个封闭系统是超稳定的经济结构,……拒绝接受其他文明系统的信息(负熵流),只可能在平衡态附近振荡,不可能产生新的结构。”【43】

  这就和另一种论点接近了:资本主义,“它注定要发生在一国内,然后传播于世界”;“认为任何国家都必然会产生资本主义是荒唐的,特别在中国……,说会自发地产生出资本主义,那真是梦呓!”【44】

  我们将不对这些理论进行评论,我们只是探讨这一阶段的中国历史,历史事实是不会改变的(无论有无“文化大革命”)。我们考察中国资本主义萌芽,也绝不含有“中国也有”争一口气的意思。我们看到中国封建社会的内部资本主义萌芽的存在,也明确地观察到,它的出现甚迟,比西欧差不多晚了两个世纪;它的发展极慢,到鸦片战争前,在整个国民经济中还只占微不足道的比重。我们研究中国资本主义萌芽,正是要研究它为什么发展这样迟缓,因为这也是近代中国经济落后的原因。中国的地主制经济是一种比较成熟的封建经济,经过长期的自发的调整,确实是比较稳定的,尤其是它的小农业与家庭手工业相结合的生产结构,十分坚固。然而它并不是一个凝固的体系,它尽管推迟、但不能阻止新生产关系的出现。中国的资本主义萌芽尽管微弱,毕竟是一种新的生产关系。它就要在历史上发挥它应有的作用。

  近年来,国外有一种理论。认为资本主义萌芽和资本主义工业不是直接过渡的,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有了资本主义萌芽,不必预示要过渡到资本来会或者工业化。还有一种理论,认为所谓资本主义萌芽是在不同地方几度出现和衰亡。兔起鹘落,然后才在某个地方,有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建立。

  在中国,也有些同志认为,明清以来的资本主义萌芽,由于帝国主义的入侵,中断了。鸦片战争后近代工业的建立是另起炉灶,与原来的资本主义萌芽无继承和发展关系。这可称为“中断论”。而这种中断论也自然导致外铄论。

  本章开始时曾说过,真正的资本主义萌芽应具有延续性,除非有不可抗的原因,它是不会中途夭折的。由于各地区、各民族社会经济的复杂性。资本主义萌芽产生的情况和向资本主义过渡的道路一定会别有差异的。在西欧,意大利某些地中海城市和荷兰某些沿海城市民最早出现的资本主义萌芽,后来是衰落了,而出现萌芽较晚的英国首先实现向资本主义的过渡。然而,这和葡萄牙殖民帝国特别是西班牙霸权崛起、囊括新大陆贸易,和英荷三次战争、英国成为海上霸主,都是分不开的。原来这些城市的资本主义萌芽都是在海外贸易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这种变动,对于这些城市的工商业来说,都是不可抗的力量。在我国,较早出现资本主义萌芽的佛山冶铁业,后来衰落了,那是因为广东的铁矿枯竭了;规模颇大的云南铜矿业也是这样,至今不能恢复旧观。再如陕西南部的木材采伐业,由于只伐不植,老林砍尽,并由于生态破坏,连同当地的药材厂、纸厂一起衰亡了。这都是不可抗力量。但是,这都只是少数情况。

  我国的传统手工业,在鸦片战争以后,由于帝国主义商品入侵受到严重的打击以至摧毁,对于手工业者来说,也是一种不可抗的力量。但这一点,包括当时爱国人士的一些议论,常是被夸大了。当时受摧残最厉害的是农家棉纺织业,到二十年代,手纺已有70%以上为洋纱(包括中国纱厂的机制纱)所代替。但手织并非如此。手织布的生产还一度略增,以后也一直维持着相当高的水平。其次是冶铁业,但受打击的是土钢,而土铁直到二十年代还保持着鸦片战争前的产量。据我们考察36个传统手工业行业(艺术品除外)中,受摧残的有手纺、土钢、土针、土烛、踹布、制靛、烟丝、木板印刷等8个行业;而其余行业大多是有所发展的。此外,鸦片战争后还出现了二十几个新的手工行业。在近代中国,正如我们所见到的洋布与土布、洋铁与土铁、洋纸与土纸以至西药与中药都在争夺市场那样,机器工业与手工业也常是平行发展的。二十世纪初民族近代工业发展最快时,也是手工业发展最快的时候。四十年代,民族近代工业陷于极困难境地,手工业却仍有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手工业生产关系的变化。据我们考察,有15个手工行业在鸦片战争前还没有资本主义萌芽,这以后,则逐渐出现了工场手工业或包买商形式。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棉纺织业,我们曾说,由于这个行业停留在农民家庭手工业而使整个资本主义萌芽黯然失色,现在,则有了手工织布工厂,也有了土布包买商。这样,鸦片战争后,36个传统手工业行业,除了被摧毁的8个行业外,就都有了或多或少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新兴的手工业,如火柴、肥皂、毛巾、猪鬃、铅石印刷等行业中都有手工工厂,织袜、发网、抽纱、草帽、钨砂等行业中都有包买商。本书是把1840年鸦片战争以前的工场手工业和包买商形式作为资本主义萌芽,这只是个人为的划界。其实,这些形式的发展主要还是在1840年以后。到二十世纪初,工场手工业的产值已不是微不足道了,而是在国民经济中占相当的比重。这决不是萌芽的“中断”,而是它的继续和发展。

  到二十年代,在我们所考察的36个传统手工业行业中,除了被摧毁的8个以外,有16个(恰好一半)行业,已有部分手工工厂逐渐采用了机械动力,开始向机器工业过渡。有些行业,如采煤、缫丝、磨粉,尽管早已有了新式煤矿、丝厂、面粉厂,但仍有土窑、土丝、土磨向机械化过渡。鸦片战争前已有资本主义萌芽的行业,除了被摧毁的以外,基本上都有了向机械化过渡的现象。其中资本主义萌芽发生最早的丝织业,在这种过渡中也最典型,出现了一些现代化的大绸厂。惟景德镇的制瓷业,虽经试用机器生产,终不如手工精致。又酿酒业也一直保持手工。可以认为,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工业发展三阶段的理论,在中国也是适用的,只是在中国没有形成一个工场手工业时期而已。

  还应提到,农业方面的资本主义萌芽,也是在继续发展的。尽管直到解放前,我国农业中的资本主义生产仍是微不足道,但比之鸦片战争前,已增大了不知多少倍。尤其是地主雇工经营商品性坐产这一形式,在鸦片战争前还很难找到确切例证,到二十世纪初,在东北和华北若干省份都已非罕见了。

  总之,说我国资本主义萌芽“中断”的论点是没有根据的,它的历史地位和历史作用也是不能否定的。我们将在本书的最后一章着重讨论这个问题。

注释:

【1】黎明书局1937年版,第491、492页。按布尔乔亚burgeois原义城市者,从burgher,burg而来。

【2】《毛泽东选集》(四卷合订本),第589页。

【3】建国以来,截至1982年,已发表的有关中国资本主义萌芽问题的论文共有300余篇。1957年,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历史教研室编辑《中国资本主义萌芽问题讨论集》,收入论文33篇。1960年,南京大学历史系中国古代史教研室编辑该论文集的《续编》,收入论文20篇。1980年,该校历史系明清史研究室编辑《明清资本主义萌芽研究论文集》,收人论文25篇。1981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和南京大学历史系联合召开中国资本主义萌芽问题学术讨论会,收到提交会议论文28篇。1982年,南京大学历史系明清史研究室编辑《中国资本主义萌芽问题论文集》,收入论文28篇。

【4】百分之百的、纯粹的资本主义,中国不曾有过,外国也不曾有过。因为,绝对的东西只能存在于相对的东西之中,资本主义的纯粹性质是从相对中抽象出来的。我们在资本主义萌芽中常见的封建性有;工人未脱离土地,保国封建租税和封建性垄断,商人支配生产,存在着行会和行帮组织等。

【5】我国的原始积累过程,我们认为是在鸦片战争以后才大规模的开始的,在《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二卷中将予论述,本卷暂不涉及。

【6】有同志以《太平广记》记有张守控的茶园,“每岁招采茶人力百余人”和《朝野金载》记有何明远“家有经机五百张”,认为唐代已出现资本主义萌芽。在我们看来,即使所记属实,也只是一种偶发的、先现的现象,因为那时的社会经济条件还不允许新的生产关系出现。

【7】如象北来苏团所述徐州利国监的三十六冶,元末徐一墓在《织工对》中论述的丝织工场,不少同志把他们作为资本主义萌芽的典型。但他们都是后无来者,在我们看来,还不能成为一种新的生产关系的起点。关于这两个事例,后将论及。

【8】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1975年版,第885页。

【9】欧洲1700年左右产铁151,000-185,000吨,平均每人3.5-4.3磅,年增长率0.4%。引自Robret Hartwell:”Markets Technology and the Structure of Enterprise in the Development of the Eleven-Century Chinese Lron and Steel Industry”,Jonrnal of Economic History,Vol.26-1,1966。

【10】李约瑟:《中国科学技术史》第1卷,第1分册,中译本1975年版,第284页。所称卡特指T.F.Carter:The Invention of Printing in China and its spread Westward,1931,p.55。

【11】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1975年版,第167页。

【12】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1975年版,第365页

【13】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1975年版,第371页。还有些民族,商业精神和商业资本的发展是他们固有的特征,更不意味着生产方式的进步。

【14】欧洲洲原来的城市多数在日耳曼人南下时化为废墟。封建城市大多是十世纪以后,由手艺人和从庄园逃出亡的农奴恢复和新建的。手工业者和商人是城市主要居民,因而其市场上的流通主要是小生产者之间的交换和城乡间工农业产品的交换。

【15】“在亚洲各社会中,君主是国内产品剩余的唯一所有者,他用他的收入同自由人手(斯图亚特的用语)相交换,结果出现了一批城市”在亚洲,“真正的城市只是在特别适宜于对外贸易的地方才形成起来,或者只是在国家首脑及其他地方总督把自己的收入(剩余产品)同劳动相交换,把收入作业劳动基金来花费的地方才形成起来。”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第466、474页。

【16】这种流通大体包括三个内容。(1)政府征收的田赋和尽可能课;(2)城居地主引入城市的地租;(3)商业高利贷资本取自农村的利润和利息。无论采取实物或货币形态,农村每年都要把同值的产品输往城市而不能从城市取得商品补偿。

【17】“商人资本的相对量……是和再生产过程本身的活力成反比的但在这里,零售商人的资本作为一种杂种,是一个例外”,不过,“随着商人资本越来越容易挤进零售商业……不执行职能的商人资本会增加。”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1975年版,第320,347页。

【18】“自然经济,也就是说,经济条件的全部或绝大部分,还是在本经济单位中生产的,并直接从本经济单位的总产品中得到补偿和再生产。此外,它还要以家庭工业和农业相结合为前提。”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1975年版第896页。

  “在自然经济下,社会是由许多单一的经济单位(宗法式的农民家庭、原始公社、封建领地)组成的,每个这样的单位从事各种经济工作”。列宁:《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列宁全集〉第3卷,第17页。宗法式的农民家庭指从氏族公社向奴隶制过渡中的家长制大家庭,一般包括几十对至百余对夫妻和少量奴隶。

  “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占主要地位。农民不但生产自己需要的农产品,而且生产自己需要的大部分手工业品。地主和贵族对于从农民剥削来的地租,也主要地是自己享用,而不是用于交换。”毛泽东:《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毛泽东选集》(四卷合订本)第587页。

【19】《管子·小匡》。

【20】林正清:《小海盐场新志》。

【21】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第463、464、468页。

【22】同时,也还有典当家人,隶身长随,车夫、厨役、水火夫、轿夫及其他“饮食不敢与同”“素有主仆名分”的非自由雇工。《大清会典事例》光绪三十四年刊本,卷810,刑律斗殴。

【23】马克思:《雇佣劳动与资本》,《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1972年版,第366页。

【24】近年来,国外颇有人研究我国封建社会的积累问题。如有人认为,到乾嘉时代,我国国民积累已趋于零。有人则认为,乾嘉以来,积累已增至国民收人的22%;又有谓到二十世纪初已达国民收人的27%。见Victor D.Lippit:”The Development of Underdevelopment in China”,Modern China,Vol.4,No.3,1978。他们都未能区别积累的性质,因而不能说明问题。

【25】鸦片战争后我国资本主义初步发展时期,确有不少地主投资于近代工业,我们考察到有113例。但是,其中没有一个是土地主,而大都与当时的洋务、税务、通商有某种关系,即他们的投资并非单纯来自地租,而是具有原始积累性质。

【26】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第508页。

【27】前面提到的北宋徐州利国监的三十六冶,“冶有百余人,采矿伐炭”,“土豪百余家,金帛山积,三十六冶,器械所联”,大约是据有武装的地方势力,故苏轼“常令三十六冶每户点集冶夫数十人持掣枪刀”卫护监庭(苏轼《与章子厚书》,《宋文鉴》卷—一八)。此外,南宋在宿松有拥矿徒起兵五百余众的汪革(岳坷:《程史》卷六);明代在福建有拥五百矿夫约会官军作战的马大王,在浙江有雇矿手二百人流窜数县的叶宗留,在辽东有能聚众五百人、千人的大小矿首(见本书第二章第五节),情况都差不多。

【28】蒋以化:《西台漫记》卷四。

【29】列宁:《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列宁全集》第3卷,第393页。

【30】参看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1975年版,第900页。

【31】“从封建生产方式开始的过渡有两条途径。生产者变成商人和资本家,……这是真正革命化的道路。或者是商人直接支配生产。”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1975年版,第373页。

【32】马克思所说,是指商人资本“直接占领了”(bemachtigt unmittelbar)他所经营的商品的生产过程。他称这种商人为“Verleger”,原意为出版发行人,郭大力译“发货人”,今本译“包买商”。恩格斯在《资本论第三卷增补》中用语同,含义亦同。列宁所说的,则原不是商人,而是小生产者;由于小生产者的分散性,不便进城销售,而“由少数富裕户的代表独揽销售”,并作为大城市的商人的代表,向小生产者供料、放款、收货,这就是包买主。他用的是“СКУПЩИКА”,原意是收购人,英文本译“buyer-up”,中文本译“包买主”。见《资本论》第3卷,1975年版,第373、375页,《列宁全集》第3卷,第321、323页。

【33】施国新:《吉贝居暇唱自序》,详见本书第四章第六节。

【34】恩格斯:《价值规律和利润律,《资本论》第3卷增补,1975年版,第1025页。

【35】奇怪的是,直到最近,仍有人说:“我本人,作为一个中国人,对于资本主义有一种先入为主的观念,那是指私人所有的,以谋利为目的的,采用机器生产和合理经营方法的那种生产方式。”作者认为,资本主义“也是一种法权体系”,“是从希腊罗马文明产生出来”的,因而他经过考虑,“坚持我的资本主义定义”。见顾准:《资本的原始积累和资本主义发展》,《社会科学》1981年第5期;原文作于1973年6月。

【36】任曙:《中国经济研究绪论》1932年修订版,第40、45、91页:严灵峰:《中国经济问题研究》1931年版,第122、124页。

【37】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1975年版,第835、837页。

【38】G.Lanning and S.Couling:History of shanghai,1921,p.384。

【39】黑格尔认为历史是绝对理念展开的外化形式,中国由于理性自由没有充分发展,因而是“在世界历史的局外”。黑格尔;《历史哲学》,中译本1963年版,第158、161页。

【40】秋泽修二:《中国社会的构成》,参见吕振羽:《中国社会史诸问题》1961年版,第48-56页。

【41】“传统平衡”Traditional Equilibrium理论,意谓必须有打破传统平衡的力量兴起,使中国进入分解、改造和孕育发展的阶段,这种力量主要来自人口压力和西方的刺激。见A.Eckstein,China’s Economic Development,1975,p.87-90。

  “高度平衡机括”The High-level Equilibrium Trap的理论,意谓中国传统农业在当时资源和人口条件下,生产和消费已达最高水平的平衡,以至失去潜在生产力和积累,即失掉内部动力,须有西方技术介入,始能解脱机括。见Mark Elvin,“Tbe High-Level Eqrilibrium Trap”,载W.E.Willmot,Economic organization in Chinese society,1972,p.137-172。

【42】金观涛、刘青峰:《中国历史上封建社会的结构——一个超稳定系统》,《贵阳师院导报》1980年,第1、2期。

【43】陈平:《社会演化的发展观和经济结构的方法论》,《学习与探索》1981年第3期。

【44】顾准:《资本的原始积累和资本主义发展》,《社会科学》1981年第5期,原文作于197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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