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比较史的角度应该如何看待东亚农业

一、既有的关于发展阶段论和地区类型论的看法

  笔者在1996年之后的6年中,和中国、韩国的农业史研究人员一起进行了关于东亚农业史的共同研究。在项目实施期间,各位课题组成员都强烈认识到东亚农业以水稻耕作为中心这一地区性的同质性,虽然在时间上有先有后。但是我们在一同访问东亚各地的农村后,又认识到各地区间的异质性。至于应该如何去整合地理解这种同质性和异质性,我们很难找到答案。

  日本关于农业耕作法的研究大致有两个流派:一个是以加用信文的《日本农法论》(1974)和《农法史序论》(1996)为代表的,认为农法的演化就是从生产力=技术角度审视农业生产方式的变化,在维持地力和再生产与防除杂草等生产力要素和生产关系(农产品、土地、劳动)不断产生矛盾的过程中,农业耕作方法发生了变革。农法按照烧荒→3圃式→谷草式→轮作式的阶段发展,这种演进方式也被视为世界性的发展阶段论普遍法则。这个流派认为日本的农法在中世·近世无论水田和旱地都是主谷式(1圃·2圃式),在近代也没有改变,依然是外部投入大量肥料、以浅耕为特色的、落后的封建农业。

  与之相对,饭沼二郎通过《农业革命论》(1956 1967 1987)、《风土与历史》(1970)等著作表述要重视由降雨量和平均气温等要素构成的风土,他提出的地区类型论认为:全世界可以划分为休闲保水、中耕保水、休闲除草、中耕除草等4种农业地带(参见表1),强调各个地区应该有不同的发展方式。而所谓农业革命是异质性技术被驯化的过程,例如欧洲本来是以粗放型劳动为特色的休闲农业,在导入了具有完全相反特征的劳动集约型的中耕技术后,实现了生产力的飞跃性发展。他认为日本是靠福冈农法(诺福克农法)·耕地整理法(圈地法)实现了农业革命。

表1 世界农法的诸类型

  干燥地带→保水农业 湿润地带→除草农业  
夏季较干燥→ 休闲保水农业 休闲除草农业 →休闲农业
夏季较湿润→ 中耕保水农业 中耕除草农业 →中耕农业

  出处:饭沼二郎《风土与历史》岩波书店,1970年

  到底以哪种理论,我们才能够从比较研究史的角度全面理解东亚的农业呢?或者说,我们是否需要和上述二者不同的新的看法呢?

二、工业生产中的造物哲学

  在这里,笔者把视线从农业转到工业,向大家介绍一个很有意思的新型研究成果,即藤本隆宏的关于设计思想的比较研究。藤本隆宏从设计思想这一生产过程的根本出发,对各个地区的造物哲学进行了比较研究【《日本的造物哲学》(2004)、藤本等著《造物经营学》(2007)】。

  藤本认为:产品的设计思想大概可以分为两种基本类型:其一是“组合”型(模块型)将功能完善的零部件用标准接口连接起来,即使是现有零部件的拼装产品也能够发挥相应的功能。联想一下音响和电脑的生产过程就很容易理解。其二是磨合型(统合型),对每种产品的零部件进行相互调整以求达到最佳设计。为了发挥产品整体的最优功能,每个零部件都需要最适合的设计。丰田汽车的生产模式是最典型的统合型。

  藤本等人的研究小组在深入进行比较研究之后还发现:由于历史环境和初始条件的不同,这种特定的组织能力(擅长的设计思想)在各个国家显示出不同的地区性特征。比如:同为统合型的国家,日本是统合力→磨合型产品(重视操作);欧洲是表现力→磨合型产品(重视设计、品牌)。与之相对应,模块型的国家中,美国是构思能力→模块性产品(知识集约型);韩国是集中能力→模块型产品(资本集约型);中国是动员能力→模块产品(劳动集约型)。

  笔者接触到藤本的结论后感觉到,我们不能对东亚进行简单的统一概括。当然上述理论主要是针对二战以后甚至是最近全球化形势下的各国形势作出的判断,但在上溯到历史时能够有多大的适用范围?而且它的研究对象是工业生产,对生产生物的农业是否也适用?这都是值得讨论的问题。

三、由风土技术和养育技术构成的当地农法

  在此我们介绍另一种观点。守田志郎在《农业就是农业》这本书中阐释了他新的农法论。他认为:“技术是一个工业概念。通过技术把劳动对象的开发更加升级,以资本的力量在得到质和量都让人满意的原材料,人们对技术的期待更强时,就会出现一个转变”(《对农业来说技术意味着什么》1976)。

  我们应该怎样理解上面这番话呢?人类为了能够稳定而长久持续地确保生存所需的食粮开始了农耕活动。在开始农耕活动以后,人类就开始把自然客观化,随着农耕数量的增长,产生了农业技术。农业技术拥有的一个特色是:既有被动接受当地自然条件,在妥协中适应的“风土技术”的侧面,又有关注作物本身,能动地进行施肥和培育管理的“养育技术”的侧面。

  风土技术是被动的,类似一种容器装置,是在地区文化和长期的历史中形成的经验发挥主要作用。这种风土技术中,有饭沼二郎所说的宏观的内容(比如季风地带),也包括三泽胜卫所论述的微气象·微地形等微观的内容。农民对于宏观的风土几乎都是被动接受和适应的。而微观的风土在某种程度上是可以改变的,也经常以村庄和地区为单位进行。在对风土技术进行论证时,很容易产生类型化的风土论。

  而养育技术属于能动的、可将手段进行体系化的个别管理技术,农民很容易对其进行改良,科学知识很容易被应用,也很容易有阶段性的发展,例如:肥料、农药、农具和机械等(参见图1)。

图4 风土技术和养育技术

出处:栗原浩《风土与环境》1988年,农山渔村文化协会

  风土技术和养育技术构成相互联动的生态均衡系统,任何一方都不能随意地发展。比如:如果只是多施肥,就会导致非耐肥型品种的作物只长叶子,不开花结果;如果没有把土地排水处理好,多施肥也没有什么效果。从这里就可以看出,农业与工业不同,必须导入以各地的风土技术为背景的“当地”的概念。

  也就是说,在每个地区都有与该地区的风土、历史相适应的“当地农法”,但当这种农法陷入停滞状态或走入死胡同时,就会有“先驱阶层”带来的“外来”信息影响大家,或者接触“外来的农法”。在这个阶段,之前的当地农法就会被相对化,被认为是古旧的“本地农法”。之后,在先驱阶层对新的农法进行取舍的同时,“普及阶层”会对它进行改良,最后一个阶段就是新的“当地农法”形成,为大多数农民即“接受阶层”所认同和接纳。

  上述的农法的改良和持续是在家族、村落、地区范围内代代延续和继承的,并成为“家世”、“村庄特征”的传统,最后才形成了适合日本列岛宏观风土的日本农法。

  笔者想提倡的也就是:把农业技术分成养育技术和宏观、微观范畴的风土技术并进行结构性的考察,历史性地审视当地·外来·本地农法的发展历史。只有从这个视角出发,我们才能够全面地对位于东亚的日本列岛、中国大陆、朝鲜半岛的农业展开比较研究。

四、自然农法(主客未分化)→人工农法(主客二分)→天然农法(主客合一)的逐步发展

  在此,笔者以自己的研究田野——奈良盆地的大和农法为例,说明日本农法是如何逐步发展而来的(德永光俊《日本农法史研究》1997)。如表2所示该地区在江户时代实行水稻和棉花的轮作,农法的流程是:新修池塘等基础设施→多施渣肥和鱼肥→利用备中锄深耕。在明治时代,将田地的一部分起垄,在上面种植果树和桑树,并连作晚稻品种“神力”,农法的流程变为:新修或增修池塘,改进基础设施→大量施豆渣肥,在这个时期,由于外部条件的变化,深耕这一环节就被中断了。在大正晚期开始轮作晚稻品种“旭日”和西瓜、蔬菜,农法的流程又变化为:整地并改善基础设施→大量施硫酸铵等化学肥料→利用高北式短床犁进行深耕。

表2 大和农法的发展之路

种植循环(轮作) 产量变动与平均 农法的开展   蚕豆、瓜和水稻 蚕豆、棉花和水稻 蚕豆、晚稻,
神力起垄
蚕豆、西瓜、蔬菜和晚稻,旭日 西红柿和草莓,利用温室种植
交替期 破绽·停滞 基础设施的整备 大约11C?-垦田 14C河川水的轮流使用 17C末-18C初水塘改造 19C后半期 增加和改造水塘 1920年代 耕地整理事业 1955-吉野川分水渠
展开期 增收·不稳定 多施肥 施草肥 人粪尿 18C中期-油渣、鱼肥 20C-大豆渣 1920年代 硫酸铵 1960年代- 化学肥料
稳定期 高产·稳定 深耕 长床犁 平锹 19C-备中锹   1920年代后期-高北式短床犁

  出处:德永光俊《日本农法史研究》1997,农山渔村文化协会

  也就是说,在奈良盆地,农业技术曾经有过“基础设施的配备→多施肥(多收获)→深耕(稳定)”的阶段。这种做法实际上是“准备作为基础的土和水→配备肥力→狭义的地力培养”的循环发展。只要农业还是在太阳下、以土壤为基础经营,就还是可以贯彻执行上述农业技术的开展原则。如果有新的技术不符合这种原则,在当地就得不到普及而被埋没。

  就像农业技术有“改良、普及、接纳”的过程,在农民一方也有“先驱阶层、普及阶层、接纳阶层”。由先驱阶层导入外来农法,通过普及阶层的农业改良运动、传统农法的自觉化、最后经过接纳阶层的广泛接受,外来农法就会作为当地农法被固定下来,之后会一定数量的农民会离开农业,另谋生路。

  那么,植根于日本的风土·历史·文化,我们应该如何展望21世纪的农业呢?概括地说,就是要认识到:农业不是为了环境、可持续、粮食、区域社会而存在,而是千百年来守护祖先留下的资源(土地、水、村庄)的传统的农民维持经营·生活的结果,同时创造出使环境、可持续、粮食、区域社会得以延续的新农法。所以研究人员和政府官僚们不可以任意地去凭一时想像去做一些提案,而是要在向传统农民的行动和试验的学习中进行思考。

  在21世纪,为了解决地球环境问题,维持可持续发展的农业,保证粮食自给和地区社会的延续,我们必须在认识到受风土限制的“风土技术”的地区多样性。与此同时,立足于观察风土、自然、人类中存在何种的“培育技术”关系这一视点,来综合地概括此前的农业史。

图5 日本农法史试论

  出处:德永光俊《日本农法的天道》2000,农山渔村文化协会

  如图2所示:自农耕伊始,农业世界一直持续着以 “风土技术”为中心的自然农法,当然它是被自然、风土大致规定的。在15世纪前后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即倡导用技术改变自然的、以“培育技术”为中心的人工农法。在21世纪,我们要重新审视农业中属于人工技术的部分,同时在保障自然和人类的和谐的前提下有效地利用它们,创造出融合“风土技术”和“培育技术”的新的天然农法。在各个地区实现“自然农法(主客未分)→人工农法(主客二分)→天然农法(主客合一)”的逐步转变,这才是我们应该做的工作。

五、综合地看待农业——农法是农艺、农术、农事的重合

  最后,笔者想提出自己综合性看待农业的一个方案。守田志郎曾经说过:“农法也是在生计中每天和土壤打交道的人的理念的表露。人们把欲望吐露给土地,通过自己的经验觉悟到土地中有一些自己无法超越的法则,并由此延续人类的生存。……所以如果要问什么是农业技术,我只能给出一个驴唇不对马嘴的回答——农法里没有技术这个概念” (《对农业来说技术意味着什么》1976)。我们应该如何理解上述这段话呢?

  法隆寺的庙宇木匠西冈常一是这样说的:“技法和技术可不一样啊。技术是指用人的力量去征服自然的法则。我们所拥有的不是技术,而是技法。是考虑活用自然物的生命法则来使用它们”(《向树木学习》1988)。我在上述行文中叙述的基本都是关于农业技术的内容,在这里又新引进“农法”这个概念,那么到底应该怎样认识技术与技法、农术和农法?

  农耕是通过“播种-培育-收获”延续生命的活动。农民生命的主体性和作物生命的主体性在与自然的循环节奏一体化的过程中达到一致。也就是说在农业活动中存在和“生命”原形的隐形的共鸣。有经验的农民经常和作物说话大概指的就是这种感觉吧。农民们能够感知这种原始的和根源性的喜悦。我把在这个意义上的农业活动称为“农艺”。

  白川静是世界级的汉字研究专家。他认为“藝”的字义来自人用工具割断植物的形状(《新订字统》普及版2007)。而且,文化(culture)的起源就是农业(agriculture)。换言之,虽然语言不同,但无论古今中外,农民都是有着“农艺”这种认识的,它也是人类文化的根源。日本、中国、韩国的农业在根本上也共同拥有这个概念,所以至今还有农民在经营农业。

  关于“农术”我们已经说了很多。我们需要把“养育技术”和“宏观、微观的风土技术”分开来进行考虑。从宏观上看,位于季风气候带的东亚有很多共通之处。在微观的风土技术层面,中国大陆、朝鲜半岛·日本列岛在东亚内部或者各自的区域内部也都有很多差异,养育技术还会因时代和地区而不同。

  农业活动会涉及到农户的经营、农业经济、农村社会、农业政策等方方面面。我们把这一类社会关系总称为“农事”。农事是因地(国)而异,而且最近对农术的影响力也越来越强。也就意味着,农业的各种做法不是由农民自行选择、而是在与农事的关系中被决定的。

  总而言之,农法就是守田志郎所说的“农艺、农术、农事”的重合性存在。只有在这样的理论架构下,我们才可能对东亚农业的共同性和异质性进行比较研究。

  对上述农法论的历史性进展我们可以做如下总结:“自然农法”是上述3者无意识地重合的状态。但由于农民因为赚钱、维持生活、维持环境等农事中的强制性因素,和科学技术及工业将农业客观化、为更稳定、高产地生产粮食开发了更多农术,农法中人工的部分增大,成为“人工农法”,在这个阶段,从事农业的人们会逐渐忘却农艺的原始和根源性的喜悦。但是,农民依然在瞬间的、模糊的、印象化的层面上保持着这种原始和根源性的喜悦。“农”不仅是为了生命和生活,它担负着让人们根本性地认识“生命”的使命。在21世纪,我们需要向“天然农法”迈进。

  21世纪需要的正是这样的“关乎生命的农学”,这也应该是我们的学术研讨会和共同研究的一个方向。

(作者单位:日本大阪经济大学)

载《亚洲农业的过去、现在与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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