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三十年中国近代史研究视角的转换——以乡村史研究为中心

  【内容摘要】近三十年来(1978-2008),中国近代史研究主要有三种视角:革命史、经济史、社会史。从研究现状看,革命史的研究视角发生了引人注目的变化,突出体现在宏大叙事逐渐让位于细部深描,动辄全国性的题目和以论带史的定性研究被更多区域性的题材和个案分析所取代。经济史研究的问题意识也发生了诸多变化,从而给这门传统学科带来了新的挑战。社会史研究方兴未艾,正在突人革命史和经济史的疆域,对革命史和经济史的研究旨趣产生了相当的影响。由于社会史本身的属性未能确定,因此其演进路径尚不清晰。

  【关键词】中国近代史;乡村史研究;研究视角

  【作者科介】任放,历史学博士,武汉大学历史学院教授。湖北,武汉,430072。

一、序论:三种研究视角

  近三十年来(1978-2008),中国近代史研究主要有三种视角:革命史、经济史、社会史。笔者将以中国大陆学术界为背景【1】,以乡村研究为中心,对这几种视角的转换及运用进行评估,以期促进相关研究。此前,已有学者撰文评述近代乡村史研究的阶段性成果【2】,笔者从中获益良多,但本文的写作在结构与立意上另有展拓。

  由于近代中国历史的特殊性和共产党革命的成功,所以革命史长久以来一直是中国近代史研究的主轴。在学科类别上,它与中共党史、近代史、民国史等互有重叠,但基本上可以视为一个相对独立的领域,其研究对象是鸦片战争以来中国人民反帝反封的斗争,尤其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创建新中国的历程。比较而言,革命史是一个内涵较为宽泛、边界较为清晰的学科概念,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政治史。从近三十年的研究现状看,革命史的研究视角发生了引人注目的变化,突出体现在宏大叙事逐渐让位于细部深描,动辄全国性的题目和以论带史的定性研究被更多区域性的题材和个案分析所取代。据不完全统计,近三十年革命史视角下的乡村研究论文约有775篇,占全部乡村史论文的33%,表明革命史在中国近代史研究领域的分量不容低估。经济史因其研究对象的独特性,在近代史学科体系中占有醒目位置。尽管它与革命史也有重叠,但是很大程度上它有着较为清晰的学术边界。近三十年经济史视角下的乡村研究论文约有849篇,占全部乡村史论文的35%,表明经济史在中国近代史研究领域所拥有的显赫地位。重要的是,经济史研究的问题意识也发生了诸多变化,从而给这门传统学科带来了新的挑战。相对而言,社会史的学科性质存在较多争议,以故其学术边界最不稳定,呈现某种不确定的飘移状态。大体上,社会史包括大众生活史和区域社会史两大部分。近些年来,社会史研究方兴未艾,正在突人革命史和经济史的疆域,对革命史和经济史的研究旨趣产生了相当的影响,这是值得注意的学术动态。但是,由于社会史本身的属性未能确定,因此社会史视角下的乡村研究呈现出生机盎然但却纷乱驳杂的局面。其演进路径尚不清晰。近三十年来,社会史视角下的乡村研究论文约有753篇,占全部乡村史论文的32%。应该说,这三种研究视角之间存在着多重关联性,不可能划分得泾渭分明。之所以加以区分,是出于研究的便利,以取其相对独立之认识价值。实际上,革命史、经济史、社会史均是考察中国近代史的独特视角,不可相互替代,各有其重要的方法论意义。就辨识近代中国乡村社会的真相而言,这三种视角可以兼收并蓄,以利于达成研究之目的。

二、作为界标的黄宗智

  纵观近三十年乡村史研究,黄宗智无疑是一位界标性的人物。1986年,《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的中文版面世【3】。作为中国近代史领域的经典之作,此书开启了乡村研究的新阶段。

  首先,《华北》在资料的选取与运用上独具匠心。在很大程度上,历史研究的独特性体现在史料的独特性之上。《华北》的论述奠基于满铁调查资料,即20世纪30年代日本“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的专业人员在华北33个自然村所做的实地调查。尽管存在诸多缺陷,“满铁资料不失为用现代经济人类学方法来研究中国农村的一组数量最大而内容又极为丰富的资料”【4】。由于种种原因,在黄氏之前,满铁资料在学界极少被利用,没有充分显露其历史价值。就此而言,黄氏的工作是开创性的和令人鼓舞的。与此同时,《华北》还利用了民国时期的多种农村调查资料。虽然黄宗智对这些中外调查资料的注重显示了他的独到眼光,但其运用仍然有偏狭之嫌,不够全面和精细。除了满铁资料等社会调查资料,黄宗智还查阅了清代刑部档案和清代宝坻县档案,尤其是后者几乎无人问津。正是因为黄宗智肯下功夫查阅珍贵的第一手材料,才使《华北》的起点高于许多平庸之作,能够引领学术的新风尚。    其次,《华北》的分析方法可谓独辟蹊径。黄氏专著刊行之前,中国近代史研究的方法比较单一和刻板,革命史和社会史以阶级分析方法为主,经济史固然强调实证研究,但也不脱离阶级分析的轨范。相比之下,《华北》带来了一股清新的空气。黄宗智声称:他的研究受益于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西方形式主义的经济学和日本实体主义的村落研究。大体上,华北村庄同时具有马克思主义、形式主义、实体主义所强调的特征,即存在租佃和雇佣关系、小农家庭为市场而生产、村庄是自给自足的经济单位。与之相符,华北小农具有三副面孔:身处社会底层的受剥削者、追求市场利益的经济人、为维持家庭生计而生产的劳动者。以故,单纯从某一角度考察华北乡村史都是偏颇的,必须综合马克思主义、形式主义和实体主义,同时注意区分不同类型的村庄和不同阶层的小农【5】。综合不同的研究视角(马克思主义、形式主义、实体主义),运用跨学科的分析工具(历史学、经济学、人类学、社会学),以避免偏激;注重研究对象(村庄和小农)的不同类型。以避免僵硬;寻求从史实到概念的提炼【6】,以避免教条——这三点,的确是《华北》在研究方法上给我们的启示。

  在篇章结构上,《华北》令人耳目一新。首先是“探讨的问题”,包括中国的小农、农村演变的型式、中国的农村,凸显研究者的问题意识,其中充斥方法论的讨论和学术前史的铺陈,这是中国学界感到陌生和新奇的叙事方式,如今已成为从教授到学生普遍遵循的学术规范。除了中国学者耳熟能详的阶级观点和资本主义萌芽论,《华北》披露了大量的有效学术信息,包括:作为“经济人”的理性小农(舒尔茨、波普金),小农的道义经济和非市场取向(蔡雅诺夫、波拉尼、斯科特),“农业内卷化”(吉尔茨),人口增长推动农业集约化(博塞拉普、珀金斯),“高水平均衡陷阱”(马克·艾尔温,又译作伊懋可),潜在剩余与生产性投资(巴兰、利皮特),世界经济体系中的依附论(弗兰克、沃勒斯坦),集市体系理论(施坚雅),国家与村庄关系之中的士绅(萧公权、魏斐德、孔飞力、周锡瑞、刘广京、麦金农、欧内斯特·扬),实体主义的村庄观点(平野芳太、戒能通孝、清水盛光、仁井田陞、今堀诚仁、旃田巍),华北的红枪会与村庄自卫(裴宜理),等等。应该说,当这些“大门外的陌生人”走进国人的学术视线并令人心动之时,也暴露了国内史学界在知识结构上的巨大空洞.黄氏的学术史不是传声筒般的复述,而是有着批判立场的评估,字里行间透露着一个学者应有的价值取向和情感偏好。那么,黄宗智的问题意识让学界意识到了哪些值得关注的问题呢?主要有:如何全面认识中国的小农?小农的经济行为与商业化的关系如何?家庭式农场与经营式农场的区别何在?在帝国主义入侵前后,中国的农村经历了怎样的变化,变化的底线是什么?中国农村长时期的演变是什么,人口和生产关系在其中扮演了怎样的角色?怎样看待中国经济落后的问题,帝国主义在其中扮演怎样的角色?近代中国的村庄与国家政权之间的关系有哪些新变化?毋庸置疑,弄清楚上述问题,对于我们深入了解近代中国“三农”(农民、农村、农业)之真相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从学术史的角度看,近三十年来近代史研究成果最为显著的领域就是乡村史,但问题最多、拓展空间最大的领域仍是乡村史。《华北》虽然提出了问题,但并未划上完满的句号,有“问题”的乡村史鞭策着学人们勉力前行。在表明有待研究的问题之后,《华北》对征引的史料进行了详细的评介,点明社会调查资料和地方政府档案对于社会史研究的独特价值。紧接着,黄宗智对研究对象进行了阐述,即他所研究的村庄及其社会生态环境究竟是怎样的状况。至此,《华北》的导论部分呈现出三合一的完整结构:问题意识的掘发(包含方法论和学术史),史料说明及评判,研究对象及其生态环境。然后,进入正文部分“经济内卷和社会分化”、“村庄与国家”,最后以专章“结论”完成全书写作,其后另有附录、参考文献、表图目录。这样的一种编排,为此后的近代乡村研究提供了一种参考样式。学术的进步和知识的累积,往往出现于这样的范本生产和范本仿制(不是拙劣的抄袭)的有序循环之中。

  再次,《华北》对近代小农经济的评判堪称独到见解。提起黄宗智,人们马上联想到“内卷化”,实际上这是黄氏对吉尔茨“内卷化”概念的创造性运用,以之概括近代华北小农经济的命运,即人口压力常常使河北、山东西北平原小农的边际报酬,降到雇佣工资和家庭生计需要之下【7】。通过经营式农场和家庭式农场的比较研究,黄宗智揭示了中国小农经济存在着人口过剩与内卷化的事实。由“内卷化”引申出来的概念,是“半无产化的小农”。换言之,在阶级分化和人口增长的双重压力下,华北农村涌现出更多的同时依赖家庭农场和雇佣劳动的半小农半雇农,而不是更多的一贫如洗的无产者。正是这个半无产化的内卷的小农经济,构成了1949年之前华北农村数世纪社会变迁的基础。中共的土地革命兼顾了“半无产化的小农”被剥削的事实和他们作为小业主的身份,从而能够点燃他们的革命热情。如果放大至中西比较的层面,则可以看到:西欧的小农经济完成了资本主义的改造,小农蜕变为新兴的无产阶级,中国的小农经济趋于内卷化,小农呈现半无产化的状态,由此构成的阶级关系更有可能引发革命【8】。

  黄宗智对社会调查史料的偏好,以及《华北》的分析方法和观点,在他后来的一本讨论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的专著中得到进一步的贯彻【9】。不同之处在于,黄氏用两年左右的时间亲自调查了松江县的6个自然村,而且将华北与长江三角洲做了比较研究的尝试。此外,《长江》将研究时段进行了拉伸,往前回溯到明清,向后延展至20世纪80年代。最引人注目的是,《长江》提出了“没有发展的增长”这一概念。按照黄宗智的诠释,人口增长与商品化是明清以降长江三角洲农村经济的两大变迁,这两者密不可分。农村经济大体上有三种增长方式:产值增长与劳动投入相同步,这可称之为单纯的密集化;以单位工作日边际报酬递减为代价的产值增长,这可称之为过密化(“内卷化”的另译【10】);产值增长快于劳动投入,并导致单位工作日报酬增加,这可称之为发展。长江三角洲的小农经济属于过密型增长——在单位工作日边际报酬递减的情形下增加劳动力的投入,以达到家庭年收入的有限增长——它与商品化、农村生产的家庭化、人口压力纠结在一起,维持着小农经济的糊口水平。商品化并不必然导致资本主义的发展,相反地,过密型商品化导致家庭式农业战胜以雇佣劳动为主轴的经营式农业。如同明清商品化一样,近代裹挟着帝国主义因素的商品化强化了小农经济的过密化。1949年之后,集体所有制下的农业仍是过密化生产。直到改革开放的80年代,伴随着乡镇企业的崛起,农业生产才出现了反过密化的趋势【11】。完成《华北》、《长江》之后,黄宗智围绕小农经济引发的相关理论做了进一步的思考,对范式建构问题进行了批判性的梳理【12】,其轰动效应不亚于《华北》和《长江》。

  《华北》以及黄宗智的相关论著引起了中国学界的广泛讨论【13】,这大概是自资本主义萌芽讨论以来最热烈的史学争鸣之一。大多数评论者基本上肯定黄氏的学术意义,不赘述。限于篇幅,这里主要评介批评之声。

  在不绝于耳的批评声中,“过密型增长”理论成为众矢之的。农业内卷化所说的边际产量,是假定土地、资本、技术等因素不变,单就劳动力的投入而言。事实上,这些因素是有变化的:近代耕地面积的增长率高于人口增长率;近代农业并非纯粹是劳动密集生产,劳动力的追加有一定的限度;近代农业虽然没有经历技术上的真正变革,但是旧的农业经济平衡已被打破,取而代之的是资源的重组。因此,“过密型增长”不是近代农业发展的主要特征。相反地,近代农业有一定程度的发展,能够适应同时期人口增长的需要【14】。“过密型增长”理论将近代经济发展限定为“斯密—马克思”型的成长类型。这显然是把英国道路视为近代经济发展的唯一道路,是西方中心主义的论调。“过密化”理论的主要论据是“人口压力”说,但此说对于明清江南而言并不成立【15】。“过密型增长”理论的一个关键概念是“单位工作日报酬”。事实上,农业生产最显著的特点是它的季节性,衡量农业收入的高低应是“年成”而非“日产”。黄宗智不以年收入而以单位工作日收入,不以农民家庭总收入而以单个农民的农业收入,来讨论以年成或季节为收入周期、以整个家庭生产为特点的江南农民的经济状况,在研究方法上出现了太离谱的错位【16】。黄宗智的逻辑推理可简约为两极:人口压力——过密型增长。但应看到,在人口压力之下,近代华北农业出现了若干发展的迹象。衡量农业发展的标准,应该包括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两方面,不能仅仅局限于单位工作日劳动生产率的狭窄范围。从农业生态系统的角度看。华北农业增长并不是过密化增长,而是一种受制于生态变化的传统集约型农业的扩展【17】。黄氏纠缠于“增长”与“发展”的概念游戏,遮蔽了“以副助农”理论的真正意义。需要关注的问题不是农业生产的过密化到底是发展还是增长,而是这种农业生产对工业化的利害关系【18】。由于黄宗智借鉴经济学理论研究中国经济史,因此有不少学者从经济学角度揭露黄氏“硬伤”。在资料引用及论证方面,黄宗智也存在诸多不足,包括他使用的“小农”概念过于宽泛、仅仅依凭外显姓氏符号建构宗族,等等【19】。应该说,针对黄宗智的批评也存在纰漏。某些批评者反击黄氏的论据,恰恰可以用来支持黄氏的观点。另有论者因误读黄氏而出现误批,或者未能击中要害。当然,黄氏论著的不足是显而易见的:过分追求概念创新,缺乏扎实的实证研究和分析的力度。黄氏尚未完成的工作包括:需要对“过密化”进行细致的量化研究,需要对乡村的“过密化”与城市发展的关系予以深入探讨,需要利用中外比较研究的成果揭示中国“过密化”的程度,需要对“过密化”的阶段性特征(明清、近代、集体化时期)进行实证研究,等等。

  黄宗智现象的特异之处,在于他从经济史引发震荡,同时波及革命史、社会史,因为黄氏论著兼有革命史、社会史色彩。《华北》等论著所涉及的中国革命的小农经济背景,阶级分化与村落共同体的演变,商业化、手工业与农业发展,租佃方式与土地关系,农户的收入与税负,自然和人为灾害,农作物比例与产量,人口数、水井数、耕畜数与土地面积,帝国主义对中国村庄的影响,地方乡绅、宗族与国家权力之间的纠缠,村庄的纠纷、诉讼及民间调解等问题,均是发散型的学术“真”问题,也是日后学界谈论最多的乡村史话题。也就是说,黄宗智几乎涉及了近代乡村研究的所有重要问题,尽管他的研究深浅不一。有意味的是,近代以降学术风向的多次变换,往往是因为欧风美雨的来袭,这一次也不例外,虽然黄宗智是美籍华人。《华北》之后,黄宗智持续刊发有关中国乡村研究的论著,他的方法和观点一直是学界关注和讨论的重心所在。近几年,黄宗智以其“内卷论”抨击彭慕兰“分岔论”,掀起关于18世纪中国(江南)与西方(英格兰)历史比较研究的新浪潮,此处不宜展开。黄氏还与国内学者联手创办了有相当影响的《中国乡村研究》杂志。客观而论,黄宗智现象伴随近三十年乡村研究视角转换的全过程,具有主流学术之气魄,因此以黄氏论著为界标实在情理之中。此前的阶段(1978-1985),近代乡村史研究的学术格局大致如下:在革命史的视角下,学者关注的问题包括农民战争、土地革命等;在经济史的视角下,学者关注的问题包括农村商品经济、近代农业危机等;在社会史的视角下,学者关注的问题包括近代帮会、近代游民等。此后的阶段(1987—2008),近代乡村研究的问题意识发生较大变化,先前的若干题目已是门可罗雀,新的学术兴奋点恰如雨后春笋。

三、研究对象

  近些年的乡村研究呈现两种趋势:一是旧题材之新见解,二是新题材之新观察。下面以研究对象为切人点,概观乡村研究之视角转换及由此导致的不同面相。

  1.革命史方面

  在以往的研究中,对农民运动基本上采取歌颂的态度,对运动本身存在的问题则是讳莫如深。近年来的相关研究直面历史,对农民运动的缺陷进行了深入思考。湖南农民运动曾是中国农村革命的样板,但也暴露出严重的“左”倾错误,集中体现为农民运动中的过火行为一发不可收拾。这与中共基层组织在指导思想、斗争策略等方面的失误密不可分,包括崇拜群众运动的自发性和狂热性,任意扩大打击面,犯了绝对化、片面性的错误。当时中共打着国民党的旗号从事农运,党员人数太少,也导致领导不力。湖南农民运动“左”的错误,激发了两湖地区反革命叛乱,加速了国共合作的破裂,给中国革命造成了极其不利的影响。广东农民运动也暴露出一系列问题。广东的党组织纪律涣散,生存和应变能力十分脆弱。这一时期参加革命的农民多数是盲目的。对广大农民而言,拥护革命并不是一种必然的选择,或者说,地主剥削与农民参加革命之间并不构成必然关联。参加革命最踊跃的往往是那些比较偏僻的小乡村民众,而非受地主压迫最深的大乡村农民。农民的宗族意识浓于阶级观念,中共在力图改造农民的同时,农民也在改造党的地方组织【20】。不唯中共,国民党在农运问题上的错误也值得关注。仍以广东为例,国民党曾大力扶持广东农运,但在后来的清党反共中却采取镇压手段,放纵土豪劣绅对农会进行报复,进而将打击对象扩大到那些“总理信徒”、“革命青年”身上,使国民党走上政治腐败之路。因清党反共、丢弃农民而造成的致命伤,成为国民党走向失败的起点【21】。革命的曲折难辛和政治风云的变幻莫测,经由史家的严肃思考得以展现历史真面目:农民不是天然的革命者,革命中的农民也有可能成为革命的破坏者;中共对农民强有力的领导能力是在历史的熔炉中不断锤炼而成的,它曾有过稚嫩盲目、虚弱无力的时期;农民的向背可以导致历史格局的大翻转,执政党必须慎重对待和处理农民问题。

  土改是中共领导的农村革命的重要环节,也是乡村研究的焦点问题。农民的普遍贫困是引发暴力革命的必要条件,但未必是充分条件。从东南地区的情形看,革命的发生和革命中心的出现不一定和当地的土地占有状况相关联,也不能单纯用贫困加以解说。革命风暴的形成,关键在于中共对乡村社会的历史性介入,以及特殊情境下各种力量的交互作用【22】。中共基层干部的素质,直接影响到土改的成效和中共在农民中的威信。在北方土改实践中,党群关系呈现为复杂的图景。与土改中的坏干部问题相对应的,是“群众民主”的话语一历史实践,并由此催生了开门整党(与审干)这一具有自我治理性质的权力形式,促成了区村(乡)人民代表会议这一基本的民主制度形式。土改中的干部整改反映出中共非同一般的控制力,也表明即将执掌全国政权的中共,面对复杂的社会问题,其理论准备和实际经验尚在积累之中【23】。从微观互动论视角和“理性人”假设出发,可以透视华北土改运动期间各阶层的行为特征。地主、富农在极为不利的条件下小心规避更坏的结果,贫农、雇农的行为方式体现出理性农民与道义农民之间的张力,中农则在安全与利益两种考量之间进行权衡。对土改中的农民心态的分析,揭示了某些为人们忽略的历史细部:华北土改的宗旨是给农民带来巨大利益,但运动初期并未激起农民的热情,他们因怯懦而不敢响应。为此,中共通过“挖穷根”、“斗争大会”等形式,激发农民的革命意识。在此基础上,一向温和忍让的农民积聚起将地主阶级打翻在地的复仇情绪,并将其尽情宣泄。与此同时,农民传统的平均主义开始越过打倒地主的“均贫富”界限,扩大为部分贫苦农民侵犯中农利益的绝对平均主义。在翻天覆地的社会剧变中,农民传统的发家致富心态转变为既渴望富裕、又惧怕富裕的矛盾心态。总之,土改的暴风骤雨并未将农民的传统心理涤荡净尽,某些观念和惯习益发扭曲和变态【24】。诸如此类的客观研究,使得土改的历史变得丰满和鲜活起来。

  另有一些问题的探讨也获得了新进展。长期以来,经济史谈论最多的江南很少登上革命史的中心舞台。近有学者研究中共在江南农村地区的革命活动,为我们提供了另一幅不同的历史图景。江南有着全国最发达的租佃关系和最高的城居地主率,但是这里的农民革命并不高涨。一方面,中共无法招募到足够的农民来组织武装,因为江南高度商业化的经济使农民有更多的谋生机会,当兵吃饷对他们没有吸引力。另一方面,中共无法获取足够的粮饷,因为大多数农民是佃农,他们对国家没有纳税的义务,而且地主和剩余的粮食都集中在共产党力所不逮的城镇【25】。减租减息政策是中共在抗战开始后提出的解决农村问题的基本政策之一。在以往的论著中,存在着将政策条文等同于实际效果的思维定势,很大程度上掩盖了历史事实。以晋西北根据地为例,地主与佃户围绕是否减租交租、如何减租交租或减多少交多少等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较量,反映出中共减租减息政策在表达层面与实践层面存在颇大距离【26】。宗族是中国乡村社会的权势象征之一,被中共视为应该剪除的“封建”绳索。当我们重新审视历史,却发现中共对乡村宗族的看法有一个变化的过程,而且在早期农村暴动中曾与宗族联手【27】。学界惯常将革命的起因归结于人口增长导致的人地关系紧张,却忽略剖析人口内在的结构;将革命的起因归结于地主剥削农民,却对两大阶级之间的对抗缺乏前后一贯的数量分析。在此意义上,近代乡村人口阶级结构稳定性的研究为探讨近代革命的发生提供了新视角【28】。革命史的研究还出现了其他的新倾向,研究者注意到红色区域的富农、乡村领袖、民间小戏、农贷,乃至乡村教师与中共革命的起源、中共与民间秘密结社的关系等【29】,视野较前有所扩大。这种现象,从侧面映现了“社会史视野下的党史研究”已迈开坚定的步伐【30】。

  2.经济史方面 

  土地关系是近代经济史研究的老课题,近些年来颇多推陈出新之成果。关于地权分配,学界流行的说法是:占乡村人口不到10%的地主、富农占有约70-80%的土地,占乡村人口90%以上的雇农、贫农、中农及其他民众占有约20—30%的土地。这一说法因缺乏事实依据而遭到质疑。综合各类统计数据重新估算的结果是,抗日战争前全国土地分配的基本状况是:无地户约占农村总户数的30-40%;有地户中,地主、富农约占土地的50—60%,中农、贫农约占40—50%【31】。这表明,近代乡村的土地占有并不像人们臆想的那样畸形。然而,围绕近代地权集中与分散的问题,学界依然争论不休【32】。其间的特异之见,莫过于“关中模式”的提出,所谓“关中无地主”、“关中无租佃”、“关中有封建”【33】。地权分配的另一表述是土地占有制。其中,“一田两主”制备受学界青睐。晚清华南地区普遍存在“一田两主”制,论者称这是一种复杂而灵活的制度,不同权力的占有者不应简单地概称为“地主”和“佃户”。再从城乡关系的角度看江南的“一田两主”制,城居地主与农民之间只剩下土地租佃关系,与此相关的应对策略和制度安排极大地改变了以地主为主体的地方精英的“在地性”【34】。显然,只有摆脱阶级斗争的单一模式,才有可能冷静地分析地主的真实形象,无论他住在乡下还是城里。

  租佃制是土地关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历来乡村研究的热点,围绕押租制的争论就是明证【35】。在某种程度上,学界对租佃制骂倒批倒的论调趋于式微,更加客观和严谨的区域研究日益凸显。清末民初,赣闽边地区的租佃制与华北、苏南、关中等地相比,具有租佃土地多、公田多、分成租多、土地流转快等特点,与当地农村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36】。浙江与广东、福建一样,是近代租佃制最发达的地区。就全国而言,国民政府在浙江实施的二五减租,历时最长(1927-1932年)、执行最认真。其重要的象征意义在于,私域的减租被公域的减租所取代【37】。近代华北的自耕农比重在全国最高,租佃关系相对其他地区不够发达,但有关地租率、地租额、租佃期限、佃农和佃富农的土地经营状况、正租之外的实物副租等问题,都得到了细密的探究【38】。在雇佣关系方面,山西的乡村雇工现象相当普遍,呈现一种多重身份、地位和角色交叉的网状结构。短工群在雇工中占有突出位置。由于社会分化得不充分,乡村雇工尚未形成一个独立的阶层。江南素为中国商品经济繁盛之区,但相对于市场化水平较低的华北,江南经营式农场始终未能发展起来。于此,以往研究多将近代江南农村工价的上涨视为主因。新近研究表明,工价上涨缘于农业亏损,其要因在于近代以来小农被吸附到市场化的急速扩张之中。可以肯定的是,致使经营式农场不发达的原因,不在于小农家庭式生产的劳动力比雇工更便宜、更具竞争力,而在于近代经济结构的快速转型,使得经营式农场主和小农家庭单靠农业都无法维持生存。由此可见,将小农家庭式生产与经营式农场相互对立的看法似有偏颇之处【39】。土地占有(或曰地权分配)、租佃制与雇佣关系,堪称近代乡村土地关系的三大支柱。以往的研究多局限于剥削与被剥削的价值判断,论述单薄、结论雷同、欠缺深度,忽视事实认定、数量统计、过程分析、区域差异,尤其是忽视制约土地关系的极为复杂的相关因素。这一现象看来已有根本改观。

  考察农民的生活水平,是近年学界的一大趋势。从农户收支与净利润和利润率、农户收支与消费结构和消费水平、农民生活方式的演变等方面看,近代华北农业经济有所发展,农民生活有所改善。与之相反的观点认为,近代华北农业停滞,农村凋敝,农民生活状况不断恶化【40】。从家庭规模亦可判断农村不同家庭的生存条件。以20世纪三四十年代冀南农村为例,自耕农以上家庭(以中农、上中农、富农和地主为主)约占1/3,其男性成员能够适时结婚,并有能力维持5人以上的家庭规模;占家庭总数约70%的贫下中农家庭有不足之虞,其家庭规模低于平均水平,还有相当数量的人口生活在残缺家庭【41】。这样的研究显然比那种一味强调农民困苦的哀叹更有“历史感”。但各地农民的生活千差万别,仍须做更细致的剖析。

  乡村借贷长期被扣上“高利贷剥削”的恶名而遭到否定,新近研究成果对乡村借贷的类型、功能等进行了深入考察,认为其对农村社会经济的运行不可或缺【42】。在农村手工业研究方面,论者探讨了乡村手工业与近代工业化的关系、乡村手工业的局限性及其兴衰原因,并提出了“半工业化”概念【43】。关于近代粮食亩产量的估算,学界存在不同意见【44】。与亩产量有实质性关联的人口压力说的内涵是人地关系,因此关于人口与耕地的论说层出不穷【45】。此外,诸如农村地价、农业耕作制度、农业科技推广、乡村的中保人、农家“排日账”、田赋与农民负担、农村钱庄业,甚至猪种、耕牛和水井等【46】,均受到学界注目。关于近代农村市场及市镇的研究,笔者已有专论【47】,不赘述。

  3.社会史方面

  国家与乡村社会的权力博弈是近代中国社会变迁的主要路径之一,它导致许多新的历史面相,也增添了乡村研究的复杂性。近些年的研究在此着力颇多,出现了一批新视角下的新论点。保甲制是清王朝实施乡村控制的主要手段。民国时期,保甲制成为国家秩序重建和乡村自治的重大举措。从晚清到民国,保甲制在组织、角色、功能等方面均发生了变化,反映出乡村各种权势之间的角逐,也凸显乡村社会与国家政权之间的较量。江西的保甲纠纷案卷表明,保甲长的权力寻租行为令人吃惊。其根本原因在于,较之传统的保甲制,民国保甲制之地方财政职能得到强化,调配社会资源的权力本身孕育着贪腐的因子【48】。在国家权力与乡村社会的互动中,乡绅(或士绅)始终是中心人物。在清末民初的历史大变局中,士绅的角色定位很难套用进步与落后、传统与现代的二分法。士绅话语所包含的历史价值,决非西方话语之“地方精英”所能替代【49】。当然,也有士绅话语“失语”的状态,例如河北省获鹿县的乡地制就是国家与乡村关系的另类形式。在那里,实际支配着乡村社会关系的,是全体乡民认可的捍卫村社共同体传统的村社伦理,以及与之相适应的话语空间。简言之,体现乡民公共伦理准则的村规、乡规凌驾于一切权力之上【50】。是否还有其他类型的博弈方式,有待更多区域研究的新观察。

  晚清以降,国家权力对乡村社会的渗透相当曲折【51】,也不乏成功运作的案例。例如,l946年的浙江嘉兴县,乡镇一级的政权建设圆满完成,乡镇公所、乡(镇)务会议、保长会议、乡镇民代表会之间相互制衡,国家权力有效地下达于乡村社会【52】。在近代教育改革方面,国家与乡村社会的互动表现出多元趋向:以四川为例,政府主导的“庙产兴学”运动撕裂了乡村社会权力网络,既有的以庙首/会首为管理核心的地方公产管理体制,逐步被以学董为代表的新式教育行政体制取代。再看奉天海城县,很多乡村社区拥护政府建立新式学堂的命令。由此观之,那种认为乡村社会在早期现代化过程中不扮演重要角色的观点应该受到质疑【53】。至于清末乡土教材的编纂,则为我们提供了一幅近代“国家”与“乡土”的身份认定的知识场景【54】。不可忽视的是,国家的制度安排对乡村社会有深刻影响。例如,l905年的废科举在乡村造成办学主体由私向公的转变。新学制对好学但贫寒的子弟有所排斥,导致乡村读书人日益减少。乡民对新教育传授的“知识”并不那么认可,使新学生在乡村遭冷落而流向城市。乡村读书人心态也开始转变,厌弃田园生活,甚至轻视农民。随着城乡的分离,在都市中游荡的知识青年和失去读书人的农村都成为受害者。科举制废除的一个重要社会后果就是乡村中士与绅的疏离,结果是“劣绅”、“土豪”日渐增多。从“独夫”的帝王统治变为“千万无赖之尤”的混治,是导致后来社会矛盾激化的重要原因之一【55】。在水利事业方面,亦可显现“国家”的存在。山陕地区的水资源分配大体形成灌渠、利户两个受益层面,与之相对应,形成以渠系、村落为基点的地缘水权圈和以家族为中心的血缘水权圈。水权保障系统虽是民间组织,却未能摆脱官方力量的参与。河套地区的水利管理实行的是地商制度,该制度因适应河套地区的生态环境和汉蒙杂居的社会环境,因而能够有效运作。后来,官方力量全面介入,忽视与基层社会的协调,加之自身腐败,终致管理无效【56】。国家与乡村的关系并非简单的上下层级关系,也不全是统制与反制的对抗性关系。其实,“国家”概念中的乡村因素,“乡村”概念中的国家观念,“国家话语”与“乡村话语”的局限性,以及在“国家”与“乡村”之间的纵深地带繁衍生长的各种社会关系,均应纳入研究者的视野。如此这般,或许能够更真实地揭示国家与乡村互动关系的多重蕴涵。

  民教冲突(即所谓“反洋教”)是近代乡村研究不可回避的问题,对乡绅领导作用的肯定显示了研究的新高度。论者称,应该承认乡绅在反洋教运动中的积极作用,此种角色不是统治集团或下层民众所能替代的。而且,乡绅对洋教的态度,对乡村社会洋教观的形成具有相当的影响力。乡绅介人民教冲突,体现了这场斗争与乡村权力结构有着密切关系。民教冲突与其说是侵略与反侵略的冲突,不如说是教会与乡绅之间的权势之争【57】。在民间信仰方面,通过考察四川会馆的崇祀对象,可以看到:被视作移民原乡认同的“乡神”,往往被赋予超地域性,使其能够容纳新认同。“乡神”崇拜作为移民地域认同的象征既是被“建构”的,又可以被一套新的叙述所“解构”与“重构”【58】。民间信仰的研究仍有较大的拓展空间,例如:基督教与近代乡村的关系应该突破“民教冲突”的单一模式,地域性神祇对乡村社会的影响力也有待更多个案的比对,等等。

  农民离村现象是近代乡村研究的重要问题之一。20世纪二三十年代农民离村人数激增的原因,学界虽有不同看法,但大体包括人口压力、农业危机、苛捐杂税、战乱灾荒、工农比较利益的驱动等。人多地少、灾祸频仍的地区,靠近都市、市场发达、交通便利的地区,农民离土率较高;落后闭塞地区的离土率较低。通过分析离村者的数量、年龄、性别、去向、职业和阶级成分,可以看到农民离村客观上推动了传统社会向现代的变迁。与此同时,农民离村行为的无序性也带来了各种社会问题【59】。当时,包括农民离村在内的一系列农村问题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乡村建设运动亦顺势走上历史舞台。这场运动从其开场时就引发了无数的赞叹或批评,时至今日仍然是学界讨论不休的话题【60】。引人注目的是,研究者力图打通历史与现实之气脉,发掘和提炼昔日乡村实验的历史智慧,以为今日乡村治理之张本,从而升华了此课题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

  早婚是近代中国乡村社会的普遍现象,表明小农经济并未发生质的改变。无论从订婚年龄还是结婚年龄看,早婚在农民家庭生活中均占有突出位置。与农民早婚相联系的另一现象,是农村的性比例失衡【61】。兄弟析产是中国传统的家族制度。以冀南农村为例,尽管合灶共财受到推崇,但兄弟婚后分家往往不可避免,其间的差异在于:贫农无力维系大家庭,只得各自谋生;富裕中农出于生产协作的考虑,倾向于不分,但若家长去世,分家就势在必行;有雇工能力的家庭,兼有合灶与分家的复杂因素【62】。此外,有关乡村乞丐的管治、乡村圩寨、自然灾害与乡村社会、乡村公务人员等等【63】,均跃人研究者的眼帘。甚至具细到村庄的形制、规模和人口【64】,也有专文探讨。应该说,黄宗智所谓实体主义视野下的村落研究近年来取得了长足进展。

四、方法论

  研究视角的转换必然伴随着方法论层面的开掘与突进。无论是资料的收集和解读,还是研究对象的选择与论证,抑或写作框架的厘定、叙述方式的斟酌、研究结论的定夺,实际上均涉及方法运用上的曲直与变通。检视近三十年的乡村研究成果,方法论的新旧杂糅给人留下清晰印象,其中的若干亮点值得认真对待。

  沿袭黄宗智规范认识危机的思路,有学者指出,在近代中国乡村革命的研究中,存在着诸多叙事困境,包括革命与现代化叙事的两难,革命叙事中的官方表达与实践逻辑的背离,地主与农民的对立,国家权力与村落社会的二元解释等等。突破性的研究策略,是深入乡土社会内部去理解农民的行为【65】。这一批判性的思考,实际上是近年来声势日隆的历史人类学研究视角的折射。历史人类学的方法,强调深入田野进行踏查、访求民间文献、聆听历史记忆的回声,力求重回历史现场、再现历史真实、揭示历史脉络【66】。其中,历史记忆与乡村史研究的关联性格外引人注目。通过对广东潮州东凤乡陈氏宗族整合过程和庙宇活动方式的讨论,以及对广东澄海樟林乡的个案研究,可以看到乡村社会组织和地方文化传统如何在历史时空下演变,又如何层累地积淀为存活于乡村故事中的历史记忆。对乡村故事抱以“同情之理解”,可以深刻地重构乡村史。这要求研究者把文献解读与实地调查的体验真正结合起来,细心地进行文本比对,同时重视王朝典章制度的变化。研究者的学术责任,不在于辨识乡村故事的真实性,而是要解读这些历史记忆所反映的现实社会关系是如何在历史过程中形成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历史记忆有助于人们更深刻地理解乡村历史的“事实”或内在脉络,更深刻地理解乡村的故事与国家历史的关系【67】。历史记忆的重要性在探讨近代浙江桐乡县芝村小镇的龙蚕庙会所体现的社群关系时,再度呈现其意义。在拥有“田野工作”传统的社会学、人类学、民俗学或方言研究中,解读“民间记忆”已然是诠释社群文化的基本方法。将相关学科的经验纳入历史学的视野,实现“历史”的转换,是建构乡村史的一条可能途径【68】。人类学的田野方法似乎广为接受,成为创制新概念的助产士。例如,有人基于福建阳村的田野调查,借用布迪厄“象征资本”概念,将土地理解为一种象征资本,创造了一个工作性的名词“象征地权”,试图重新认识明清至民国的土地产权结构和社会结构【69】。从现有情形看,是历史学主动亲近社会学人类学,如果社会学人类学能够对这一亲近行为表现出更积极的回应,更大胆地涉足历史学的田野,或许可以绽放更多方法论的奇葩。果真如此,乡村研究的眼界将大不相同。

  “文化的权力网络”是杜赞奇提出的解释近代中国乡村史的一种模式田【70】。受其启发,有学者提出“社会分化的文化网络”概念,声称社会分化由经济生活中的上升和下沉开始,通过各种社会生活中的象征和仪式表达出来,在“文化网络”中获得合法性。另有学者对该模式进行颠覆性的批评,提出“情境性社会关系”解说模式,强调个案的、动态的、过程的、多视角的田野考察方法,借以达到社会人类学与社会史相结合之目的【71】。杜赞奇模式也涉及“国家与社会”的分析框架,该框架在乡村研究中的流行是不争的事实。近有学者从“国家”、“社会”的界定与权利分疏、二元或三元的解释模式、“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内部视角与外部视角、“国家”与“社会”的内部分析及其关系分析、制度分析与策略行动分析、民族国家分析单位的限度、学科界限与历史学本位、西方经验与本土经验等方面,对“国家与社会”分析框架之于中国史研究的适用性提出了质疑【72】。实际上,西方模式如何楔人中国研究,或者说如何调适西方理论与中国问题的关系,一直是困惑中国学界、至今未能圆满解决的方法论问题。无论是回避西方理论、高举实用主义与改良主义旗帜的乡村建设派,还是受到西方学术话语影响的学院派社会学家和人类学家,他们思考乡村问题时都抛弃了时间的维度,也不关注事物演进的过程,而过程和结构才是理解中国乡村问题的两个共变量【73】。当然,还有学科交叉的困惑,例如最近有学者对社会史与社会学的关系提出警告:社会史正在变成社会学的历史投影,单纯的社会学化只能失却历史学的学科特性,使之变形为历史社会学。因此,社会史研究必须坚守历史学的学科本位【74】。关于运用“区域社会史”的概念展开包括乡村史在内的相关研究,已有学者提出建设性意见【75】。但也有学者指出,“区域化取向”导致了近代史研究的失范化和破碎化。其实,“区域”的视角恰是社会史的内在规定性,舍此而作的社会史多半是大而无当的。关键在于要明确“区域”的边界,既不能过大、也不能太窄,这仍然是有待探讨的方法论问题。

  关于近代农业发展与否的评判,尚无一致看法,大体上可分为沉沦观、停滞论和发展说。持发展说的学者批评沉沦观和停滞论均带有模式化的倾向,研究方法简单化:单纯依靠例证,缺乏定量分析;偏重典型调查,忽视系统调查;囿于静态研究,忽视纵向比较。改正之道在于将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宏观研究与微观研究相结合、静态考察与动态考察相结合【76】。其实,发展说何尝不带有模式化与简单化的倾向?!近代农业的真实状况,恐怕是发展中有停滞,沉沦后有发展。忽视历史演进的复杂性,根据有限的资料轻下断语,必将产生盲人摸象式的偏见。

  将计量经济史的方法运用于乡村研究,已取得重要成果。例如,有学者将“生存压力”和“劳动力剩余”作为测量“人口压力”的两个具体指标,通过分析20世纪初无锡农村地区人口、土地和农业生产力水平,对“人口压力”进行了测量【77】。这一量化工作使“人口压力”概念更加清晰和具体,增强了它的学术内涵。另有学者告诫:在引用卜凯社会调查资料等相关数据时,须格外小心,因为这些貌似科学的统计数据有许多错漏之处【78】。比较研究方法的运用也取得重要成果。例如有人从人口与教育、土地与产权、农业生产、产业结构变化与雇工、农民日常生活与消费、市场与借贷、农户收支核算等方面,将20世纪上半叶的冀中农民经济与工业化前的英国农民经济进行比较,在方法与观点上令人耳目一新【79】。其他的方法论问题在此不——论列。上述评介已显示近代乡村研究在方法论层面已迎来百花齐放的春天,虽然秋收的美景仍在梦中。

五、结语

  总体而言,近三十年的乡村研究颇有斩获【80】。学术是一个层累的知识体系,也是以个体性劳作和创造为主的锻造心智、提升思想的过程。这意味着,某些有思想深度的学者往往可以破旧立新,开创学术新天地。以黄宗智为界标,近代乡村史的研究视角发生了重大转换,影响及于革命史、经济史、社会史。其间,最显著的变化莫过于长期以来以阶级斗争为主线的分析框架,渐次淡出研究者的视野,西方学术模式不断扩大影响,如今已然成为主导性的学术话语。甚至西化的复合式标题,也成为当今学人竞相模仿的写作方式。中国学者虽然具有方法论的自觉与实证研究的扎实功底,但建构与西方学界平等对话的解释体系仍有待时日,不可一蹴而就。

  在肯定乡村研究的卓然成就时,不可掩饰其中的不足和应该关注的问题。碎片、浮躁、缺乏提炼、缺乏大气、实证与理论的脱节等现象普遍存在。详言之,研究者大多囿于“近代”来研究近代,在时段上没有打通,在空间上没有比较。黄宗智有一点值得肯定,那就是他的“近代”研究从明清跨到了当代。因此,重提年鉴学派的长时段概念是有必要的。当我们对近代农业是否发展喋喋不休、争吵得面红耳赤时,何不将眼光投向更远的历史时空,以扩展原本开阔的历史视野,找寻原本相通的历史脉络,增加分析的深度和论说的力度,在方法上更显得有逻辑一些。清代与近代,近代与现代,华北与华南,中国与西方,诸如此类的词语、概念之间,在学术的视角下并没有天然障壁,它们作为符号的象征性是相通的,是可以比对的,且不论这些习以为常的用语本身存在着语义和历史的误差。研究对象也有疏漏或欠缺,诸如乡村女性、乡村儿童、乡村的各类犯罪、乡村疾病与医疗、国统区的“三农”、沦陷区的“三农”、基层民众的类型、农民的日常生活与情感、中共乡村干部、土改前后“文化的权力网络”、通商口岸与乡村社会、城乡关系的区域性差异等等,尚缺乏足够深入的分析。在区域的选择上,偏重华北的格局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其他地区的研究相对薄弱。以华北论中国的思维定势颇有扩大的趋向,宛如明清经济史以江南论中国的研究范式。中国之为中国,在于其“大”,“大”则各地情形不一,任何单一模式或单薄结论都不足以言说整体的“中国”。解决之道,不是告别“华北”和“革命”,而是开辟更多乡村史的“根据地”,以区域性的深入研究探索近代乡村社会变与不变的历史逻辑。在克服“华北情结”的同时,有一个悖论需要反思:明清史研究中红红火火的江南,为何在近代史研究中黯然失色?也许,重回“江南”,隐含着近代乡村研究的重大突破以及视角转换的可能?也许,这种可能性就在“江南”、“华南”、“华北”等的对视之中?

  近代乡村研究还有一个方法论的困扰,即过分坚守“学科”边界,对本学科之外的学术信息无动于衷。其实,革命史、经济史、社会史既是学科名称,也是不同的研究视角。乡村社会研究者应该觉察其间的细微而重要的差异,应该将“视角”置于“学科”之上。因为“学科”概念容易使人画地为牢,“视角”概念则使人秉持开放心态,注重方法的取舍,下笔、运思皆有新气象。

注释:

【1】本文评论的近代乡村研究成果。包括中国大陆刊行的相关论著,以及近三十年在国外刊行,后在中国大陆出版的中文译著。

【2】参见徐勇、徐增阳《中国农村和农民问题研究的百年回顾》,《华中师范大学学报》1999年第6期;王先明《中国近代乡村史研究及展望》,《近代史研究》2002年第2期;李金铮、邹晓昇《二十年来中国近代乡村经济史的新探索》,《历史研究》2003年第4期;李善峰《20世纪的中国村落研究——一个以著作为线索的讨论》,《民俗研究》2004年第3期;黄志繁《20世纪华南农村社会史研究述评》,《中国农史}2005年第1期;黄忠怀《20世纪中国村落研究综述》,《华东师范大学学报》2005年第2期,池子华、王晚英《20世纪中国农村人口流动研究概述》,《中国农史》2005年第3期;彭南生《近50余年中国近代乡村手工业史研究述评》,《史学月刊》2005年第11期;王先明、杨东《新世纪以来中国近代乡村史研究的回顾与反思》,《史学月刊}2010年第7期,等等。

【3】黄宗智:《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中华书局1986年版。(此书英文版为Zhe Peasant Economy and Social Change in North China,Stanford: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85)该书中文译稿由叶汉明完成,黄宗智校订。本文参照的是中华书局2000年版,下文简称《华北》。

【4】【5】黄宗智:《华北》,“中文版序”第l页,第l一30页。

【6】黄宗智声称。他遵循从史实到概念、再回到史实的研究程序,避免西方学界为模式而模式的做派和中国大陆以论带史的倾向,力图从最基本的史实出发,寻找最重要的概念,再不断回到史实中去验证,并提炼假说。参见氏著《华北》,“中文版序”第2页。

【7】黄宗智:《华北》,第6页。据悉,吉尔茨用“农业内卷化”概括印尼爪哇水稻生产中劳动集约化导致边际报酬收缩的现象。其观点见诸《农业内卷化:印度尼西亚的生态变化过程》(Agricultural Involution:the Process of Ecological Change in Indonesia,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63)。参见《华北》第 6、355页。

【8】黄宗智:《华北》,第301-317页。

【9】黄宗智:《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中华书局1992年版。(本书英文版为Zhe Peasant Family and Rural Development in the Yangzi Delta,1350-1988,    Stanford: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90)该书中文译稿由程洪、李荣昌、卢汉超完成,黄宗智校订。本文参照的是中华书局2000年版,下文简称《长江》。

【10】《华北》将involution译为“内卷化”,《长江》改译为“过密化”。黄宗智的“过密化”概念有三点不同于吉尔茨:首先,吉氏仅仅把过密化运用于水稻生产,黄氏的过密化所指更加宽泛;其次,吉氏的过密化谈及边际报酬递减,但缺少黄氏的核心概念“过密型增长”和“过密型商品化”;再次,吉氏认为水稻产量会随着劳动力不断投入而无限增长,黄氏指出长江三角洲的水稻产量在宋代已达顶峰,直至引进现代技术。明清以降,长江三角洲的过密化途径主要是扩大种植更为劳动密集的经济作物,而不是水稻生产的劳动密集化。参见《长江》,第18页注9。

【11】黄宗智:《长江》,第5、10—17页。

【12】黄宗智:《中国经济史中的悖论现象与当前的规范认识危机》,《史学理论研究》1993年第l期。

【13】参见叶茂《商品化、过密化与农业发展——部分经济史学者讨论黄宗智V中国经济史中的悖论现象与当前规范认识危机)》,《史学理论研究》1993年第4期,李向军《历史反思与理论构建——黄宗智学术研究座谈会综述》,《史学理论研究》1994年第1期,等等。

【14】吴承明:《中国近代农业生产力的考察》,《中国经济史研究》1989年第2期。张丽:《关于中国近代农村经济的探讨》,《中国农史》1999年第2期。

【15】李伯重:《理论、方法、发展趋势:中国经济史研究新探》,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81-91页。

【16】范金民:《明清江南商业的发展》,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335-340页。

【17】王建革:《近代华北的农业生态与社会变迁——兼论黄宗智“过密化”理论的不成立》,《中国农史》1999年第1期。行龙:《近代华北农村人口消长及其流动——兼论黄宗智“没有发展的增长”说》。《历史研究》2000年第4期。

【18】赵冈:《评黄宗智过密型增长的理论》,《中国经济史研究》1995年第2期。

【19】参见罗仑《关于清代以来冀一鲁西北地区的农村经济演变型式问题——与<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一书的作者黄宗智教授[美国]商榷》,《中国经济史研究》1988年第2期;冯小红《中国小农经济的评判尺度——评黄宗智的“过密化”理论》,《中国农史》2004年第2期;兰林友《“同姓不同宗”:对黄宗智、杜赞奇华北宗族研究的商榷》(上),《广西民族学院学报》2005年第5期;陈勇勤《中国小农经济“过密化”假设存在的问题》,《南京社会科学》2006年第7期;苏新红《黄宗智“过密化”理论中的事实判定、逻辑分析与模式建构问题——以<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为中心》,《古代文明》2009年第1期。等等。

【20】王奇生:《党员、党组织与乡村社会——广东的中共地下党(1927-1932年)》,《近代史研究》2002年第5期。金冲及:《从迅猛兴起到跌人低谷——大革命时期湖南农民运动的前前后后》,《近代史研究》2004年第6期。梁尚贤:《湖南农民运动中“左”的错误及其影响》,《近代史研究》2006年第4期。

【21】梁尚贤:《国民党镇压广东农民运动及其影响》,《近代史研究》2002年第2期。

【22】黄道炫:《1920—1940年代中国东南地区的土地占有——兼谈地主、农民与土地革命》,《历史研究》2005年第1期。

【23】黄道炫:《洗脸——1946年至1948年农村土改中的干部整改》,《历史研究》2007年第4期。李放春:《“地主窝”里的清算风波——兼谈北方土改中的“民主”与“坏干部”问题》,《中国乡村研究》第6辑,福建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第72-89页。

【24】李金铮:《土地革命中的农民心态:以1937-1949年的华北乡村为中心》,《近代史研究》2006年第4期。李里峰:《“运动”中的理性人——华北土改期间各阶层的形势判断和行为选择》,《近代史研究》2008年第l期。

【25】刘昶:《在江南干革命:共产党与江南农村,1927—1945》,《中国乡村研究》第1辑,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112—137页。

【26】张玮、岳谦厚:《中共减租政策中的两个环节及相关问题讨论——以战时中共晋西北根据地区域为中心的考察》,《中国乡村研究》第5辑,福建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第94—127页。

【27】林济;《大革命及土地革命时期党对乡村宗族的认识与政策》,《中共党史研究》2002年第5期;黄琨:《中共暴动中的宗族组织(1927—1929)》,《史学月刊》2005年第8期。

【28】姜涛:《近代乡村人口阶级结构稳定性初探》,《近代史研究》1994年第3期。

【29】参见李金铮《论1938-1949年华北抗日根据地、解放区的农贷》,《近代史研究》2000年第4期;苏少之《革命根据地新富农问题研究》,《近代史研究》2004年第l期;朴尚洙《20世纪三四十年代中共在陕甘宁边区与哥老会关系论析》,《近代史研究》2005年第6期;韩晓莉《战争话语下的草根文化——论抗战时期山西革命根据地的民间小戏》,《近代史研究》2006年第6期;岳谦厚、张基辉《中共重构下的晋西北乡村领袖——以“张初元模式”为个案研究》,《中共党史研究》2007年第6期;刘昶《革命的普罗米修斯:民国时期的乡村教师》,《中国乡村研究》第6辑。福建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第42—71页,等等。

【30】徐进:《转换视角:社会史视野下的党史研究》,《社会科学评论》2004年第2期。

【31】章有义:《本世纪二三十年代我国地权分配的再估计》,《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8年第2期。

【32】参见刘克祥《20世纪30年代地权集中趋势及其特点——30年代土地问题研究之二》,《中国经济史研究》2001年第3期,第33-48页;史志宏《20世纪三四十年代华北平原农村的土地分配及其变化——以河北省清苑县4村为例》,《中国经济史研究》2002年第3期;徐畅《农家负债与地权异动——以20世纪30年代前期长江中下游地区农村为中心》,《近代史研究》2005年第2期,凌鹏《近代华北农村经济商品化与地权分散——以河北保定清苑农村为例》,《社会学研究》2007年第5期,等等。

【33】秦晖:《封建社会的“关中模式”——土改前关中农村经济研析之一》,《中国经济史研究》1993年第1期;《“关中模式”的社会历史渊源:清初至民国——关中农村经济与社会史研析之二》,《中国经济史研究》1995年第l期。有人对“关中模式”的核心资料——关中地册进行检验,指出这些地册基本上是黄河滩地册,地域范围狭窄,具有特殊的生态和经济背景。根据这些地册无法推导出“关中模式”。参见胡英泽《流动的土地与固化的地权——清代至民国关中东部地册研究》,《近代史研究》2008年第3期。

【34】魏安国著,叶显恩译:《清代华南地区“一田两主”的土  地占有制》,《开放时代》1982年第3期。吴滔:《清代  江南的一田两主制和主佃关系的新格局——以苏州地  区为中心》,《近代史研究》2004年第5期。

【35】刘克祥:《近代四川的押租制与地租剥削》,《中国经济史研究》2005年第l期。李德英:《民国时期成都平原的押租与押扣——兼与刘克祥先生商榷》,《近代史研究》2007年第l期。

【36】温锐:《清末民初赣闽边地区土地租佃制度与农村社会经济》,《中国经济史研究》2002年第4期。

【37】王小嘉:《从二五到三七五:近代浙江租佃制度与国民党浙江二五减租政策的嬗变》,《中国经济史研究》2006年第4期。由于土地来源不同,浙江既有欠租撤佃的“相对的田面田”,又有欠租也不撤租的“公认的田面田”。由于两种“田面田”的地租率不同,所以在国民政府推动的“二五减租”过程中,拥有“相对的田面田”的田主积极配合,而“公认的田面田”的田主则竭力反对。参见曹树基《两种“田面田”与浙江的“二五减租”》,《历史研究》2007年第2期。

【38】参见史建云《近代华北平原地租形态研究——近代华北平原租佃关系探索之一》,《近代史研究》1997年第3期;史建云《近代华北平原佃农的土地经营及地租负担——近代华北平原租佃关系探索之二》。《近代史研究》1998年第6期;史志宏《20世纪三四十年代华北平原农村的租佃关系和雇佣关系——以河北省清苑县4村为例》,《中国经济史研究》2003年第l期,等等。

【39】胡成:《近代江南农村的工价及其影响——兼论小农与经营式农场衰败的关系》。《历史研究》2000年第6期。王先明、牛文琴:《二十世纪前期的山西乡村雇工》,《历史研究》2006年第5期。

【40】郑起东:《近代华北的农业发展和农民生活》,《中国经济史研究》2000年第l期。相关的批评与回应,参见刘克祥《对<近代华北的农业发展和农民生活>一文的质疑与辨误》,《中国经济史研究》2000年第3期;郑起东《再论近代华北的农业发展和农民生活——兼与刘克祥先生商榷》,《中国经济史研究》2001年第l期;夏明方《发展的幻象——近代华北农村农户收入状况与农民生活水平辨析》,《近代史研究》2002年第2期;刘克祥《<再论近代华北的农业发展和农民生活>驳析》,《中国经济史研究》2003年第1期。

【41】王跃生:《华北农民家庭人口生存条件分析——对20世纪30-40年代冀南农村的考察》。《历史研究》2003年第6期。

【42】代表性的成果。参见李金铮《借贷关系与乡村变动一民国时期华北乡村借贷之研究》,河北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民国乡村借贷关系研究——以长江中下游地区为例》,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另参傅建成《二三十年代农家负债问题分析》,《中国经济史研究》1997年第3期;温锐《民间传统借贷与农村社会经济——以20世纪初期(1900—1930)赣闽边区为例》,《近代史研究》2004年第3期。等等。值得注意的是,浙江南部山区的土地典当行为表明,利息的下降反映了乡村典当市场的成熟和农村资金调剂能力的加强。通过土地买卖和分家析产,浙南乡村经历了不同性质的财富分散过程,最终造就一个均贫的乡村社会。参见曹树基、李霏霁《清中后期浙南山区的土地典当——基于松阳县石仓村“当田契”的考察》,《历史研究》2008年第4期。

【43】徐秀丽:《试论近代湖州地区蚕丝业生产的发展及其局限》,《近代史研究》1989年第2期。史建云:《论近代中国农村手工业的兴衰问题》,《近代史研究》1996年第3期。马俊亚:《工业化与土布业:江苏近代农家经济结构的地区性演变》。《历史研究》2006年第3期。彭南生:《半工业化—近代中国乡村手工业的发展与社会变迁》,中华书局2007年版。

【44】赵冈、刘永成、吴慧、朱金甫、陈慈玉、陈秋坤:《清代粮食亩产量研究》,中国农业出版社1995年版。徐秀丽:《中国近代粮食亩产的估计——以华北平原为例》,《近代史研究》1996年第l期。高王凌:《关于近代粮食亩产量的估算问题——(清代粮食亩产量研究)读后》,《中国经济史研究》2000年第2期。

【45】章有义:《近代中国人口和耕地的再估计》,《中国经济史研究》1991年第1期。李金铮:《也论近代人口压力:冀中定县人地比例关系考》,《近代史研究》2008年第4期。

【46】参见庄维民《近代山东农业科技的推广及其评价》,《近代史研究》1993年第2期;王方中《本世纪30年代(抗战前)农村地价下跌问题初探》,《近代史研究》1993年第3期;徐秀丽《近代华北平原的农业耕作制度》,《近代史研究》1995年第3期;刘克祥《1927—1937年的地价变动与土地买卖——30年代土地问题研究之一》,《中国经济史研究》2000年第1期;陶鹤山、舒喜乐《20世纪30年代科技兴农试验;定县猪种改良》,《史学月刊》2001年第l期;李金铮《20世纪上半期中国乡村经济交易的中保人》,《近代史研究》2003年第6期;胡英泽《水井与北方乡村社会——基于山西、陕西、河南省部分地区乡村水井的田野考察》,《近代史研究》2006年第l期;张君卓《1927一1937年华北田赋征收体制与农民负担》,《中国经济史研究》2006年第3期;王加华《环境、农事与耕牛——近代江南地区耕牛的饲育与役用》,《中国农史》2008年第l期;黄志繁、邵鸿《晚清至民国徽州小农的生产与生活——对5本婺源县排日账的分析》。《近代史研究》2008年第2期;刘克祥《近代农村地区钱庄业的起源和兴衰——近代农村钱庄业探索之一》,《中国经济史研究》2008年第2期,等等。

【47】任放:《近代市镇研究的回顾与评估》,《近代史研究》  2008年第2期。

【48】王先明、常书红:《晚清保甲制的历史演变与乡村权力结构——国家与社会在乡村社会控制中的关系变化》,《史学月刊》2000年第5期。龚汝富:《民国时期江西保甲制度引发的经济纠纷及其解决——以宜丰、万载两县保甲诉讼档案为中心》。《中国经济史研究》2007年第3期。

【49】王先明:《士绅构成要素的变异与乡村权力——以20世纪三四十年代的晋西北、晋中为例》。《近代史研究》2005年第2期。另参氏著《晚清士绅基层社会地位的历史变动》。《历史研究》1996年第1期;《近代绅士——一个封建阶层的历史命运》。天津人民出版社l997年版;《乡绅与乡村权力结构的演变—20世纪三四十年代闽中乡村权力的重构》(与杜香芹合作),《中国农史》2004年第3期;《士绅阶层与晚清“民变”——绅民冲突的历史趋向与时代成因》,《近代史研究》2008年第1期,等等。

【50】李怀印:《晚清及民国时期华北村庄中的乡地制——以河北获鹿县为例》,《历史研究》2001年第6期;《中国乡村治理之传统形式:河北省获鹿县之实例》,《中国乡村研究》第l辑,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

【51】邱捷:《民国初年广东乡村的基层权力机构》,《史学月刊》2003年第5期。陈益元:《民国时期国民党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制度与实践的脱节——以湖南省醴陵县为中心的考察》,《中国农史》2008年第l期。

【52】丰箫:《权力与制衡——1946年嘉兴县的乡镇自治》,  《社会学研究》2002年第6期。另参该氏《1945—1949  年浙江省嘉兴乡镇自治研究》,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  中心历史政治地理专业2006年博士学位论文。耐人  寻味的是,在嘉兴县乡镇自治的实践中,乡镇公所职员  虽然接受了民主政治的理念,但对于国家意识形态并  未表现出全面的认同。参见曹树基《乡镇自治中的国  家意识形态——以1946年嘉兴县乡镇职员“甄别”试  卷为中心》,《社会学研究》2002年第5期。

【53】樊德雯著,熊春文译:《乡村–政府之间的合作——现  代公立学堂及其经费来源(奉天省海城县:1905—  1931)》,《中国乡村研究》第4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6年版,第79—124页。梁勇:《清末“庙产兴学”与  乡村权势的转移——以巴县为中心》,《社会学研究》  2008年第l期。徐跃:《清末四川庙产兴学及由此产  生的僧俗纠纷》,《近代史研究》2008年第5期。

【54】程美宝:《由爱乡而爱国:清末广东乡土教材的国家话  语》,《历史研究》2003年第4期。

【55】罗志田:《科举制废除在乡村中的社会后果》,《中国社  会科学》2006年第l期。

【56】王建革:《清末河套地区的水利制度与社会适应》,喀近  代史研究)>2001年第6期。韩茂莉:《近代山陕地区  地理环境与水权保障系统》,《近代史研究》2006年第  1期;《近代山陕地区基层水利管理体系探析》,《中国经济史研究)72006年第1期。有关近代水利的研究  成果,参见徐秀丽《近代河北省农地灌溉的发展》,《近  代史研究》1993年第2期;郑起东《国民政府时期农  田水利的发展》,《中国经济史研究》2005年第2期。

【57】卢仲维:《乡绅与反洋教运动》,《近代史研究》1986年第l期;程歗、张鸣:《晚清乡村社会的洋教观一对教案的一种文化心理解释》,《历史研究》1995年第5期; 宋桂英:《十九世纪末鲁西南地方权力结构与民教冲突》,《史学月刊》2004年第3期。

【58】王东杰:《“乡神”的建构与重构:方志所见清代四川地区移民会馆崇祀中的地域认同》,《历史研究》2008年第2期。

【59】王文昌:《20世纪30年代前期农民离村问题》,《历史研究》1993年第2期。周中建:《二三十年代苏南农民离村问题研究》,《古今农业》1999年第4期。鲁西奇:《中国近代农民离土现象浅析——以1912-1937年间为中心》,《中国经济史研究》1995年第3期。彭南生:《也论近代农民离村原因——兼与王文昌同志商榷》,《历史研究》1999年第6期。朱汉国、王印焕:《民国时期华北农民的离村与社会变动》,《史学月刊》2001年第1期。李凤琴:《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北方十省农民离村问题研究——以华北地区山东、山西、河南、河北为重点》,《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4年第2辑。另参池子华《中国近代流民》,浙江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王印焕《191l一1937年冀鲁豫农民离村问题研究》,中国社会出版社2004年版。

【60】参见朱汉国《梁漱溟乡村建设研究》,山西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郑大华《民国乡村建设运动》,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刘家峰《中国基督教乡村建设运动研究(1907-1950)》,华中师范大学中国近代史研究所中国近现代史专业2001年博士学位论文;李德芳《民国乡村自治问题研究》,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徐秀丽《中华平民教育促进会扫盲运动的历史考察》,《近代史研究》2002年第6期;徐秀丽主编《中国农村治理的历史与现状:以定县、邹平和江宁为例》,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虞和平《民国时期乡村建设运动的农村改造模式》,《近代史研究》2006年第4期;蒋宝麟《“帝国主义”与“封建主义”:20世纪30年代知识界关于乡村建设运动的论争》,《史学月刊》2008年第5期,等等。

【61】傅建成:《论民国时期华北农村的早婚现象》,《社会学研究》1994年第4期。李金铮:《二三十年代冀中农村性比例失衡的实证分析——以定县为例》,《社会学研究》1998年第5期。

【62】王跃生:《20世纪三四十年代冀南农村分家行为研究》,《近代史研究》2002年第4期。

【63】参见夏明方《民国时期自然灾害与乡村社会》,中华书局2000年版;顾建娣《咸同年间河南的圩寨》,《近代史研究》2004年第l期,倪根金、陈志国《略论清代广东乡村的乞丐及其管治——以碑刻资料为中心》,《清史研究》2006年第2期;徐秀丽《20世纪30年代的乡村公务人员——见之于农村复兴委员会的调查》。李长莉、左玉河主编《近代中国的城市与乡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等等。

【64】王庆成:《晚清华北村落》,《近代史研究》2002年第3期;《晚清华北村镇人口》,《历史研究》2002年第6期;《晚清华北乡村:历史与规模》,《历史研究》2007年第2期。

【65】张佩国:《中国乡村革命研究中的叙事困境——以“土改”研究文本为中心》,《中国农史》2003年第2期。

【66】有关历史人类学的讨论,参见刘志伟《地域社会与文化的结构过程:珠江三角洲研究的历史学与人类学对话》,《历史研究》2003年第l期;桑兵《从眼光向下回到历史现场——社会学人类学对近代中国史学的影响》,《中国社会科学》2005年第1期;侯杰《试论历史人类学与中国近代史研究中的几个问题》,《史学月刊》2005年第9期;行龙《二十年中国近代社会史研究之反思》,《近代史研究》2006年第l期;黄国信、温春来、吴滔《历史人类学与近代区域社会史研究》,《近代史研究》2006年第5期;朱小田《人类学方法在地域社会史研究中的应用——倾向于江南的案例》,《史学理论研究》2008年第3期,等等。运用历史人类学进行乡村研究的专著,参见张佩国《近代江南乡村地权的历史人类学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张思《近代华北村落共同体的变迁——农耕结合习惯的历史人类学考察》,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等等。相关的批评与回应,参见朱宗震《追求完美过分理想难敌现实——对〈近代江南乡村地权的历史人类学研究〉的批评》,《近代史研究》2004年第5期;张佩国《多维视野中的“一孔之见”——答朱宗震先生》,《中国农史》2005年第3期。

【67】陈春声、陈树良:《乡村故事与社区历史的建构——以东  风村陈氏为例兼论传统乡村社会的“历史记忆”》,《历史  研究》2003年第5期·陈春声:《乡村的故事与国家的历  史——以樟林为例兼论传统乡村社会研究的方法问  题》,《中国乡村研究》第2辑,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1-33页。

【68】朱小田:《民间记忆方式与社群关系的成长——以一个  江南乡村庙会为例案的跨学科考察》,《史学理论研究》  2003年第4期。

【69】张小军:《象征地权与文化经济——福建阳村的历史地  权个案研究》,《中国社会科学》2004年第3期。

【70】杜赞奇著,王福明译:《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江苏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中文  版序言”第2页,“前言。第4—5页,“第一章”第l3-36页。“结论”第233-237页,“后记”第246-251页。

【71】卢晖临:《革命前后中国乡村社会分化模式及其变迁:社区研究的发现》,《中国乡村研究》第1辑,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l38-171页。兰林友:《村落研究:解说模式与社会事实》,《社会学研究》2004年第l期。

【72】邓京力:《“国家与社会”分析框架在中国史领域的应用》,《史学月刊》2004年第12期。

【73】赵旭东:《乡村成为问题与成为问题的中国乡村研究——围绕“晏阳初模式”的知识社会学反思》,《中国社会科学》2008年第3期。

【74】王先明:《新时期中国近代社会史研究评析》,《史学月刊》2008年第12期。

【75】乔志强、行龙:《近代华北农村社会变迁刍论一兼论地  域社会史研究的理论与方法》,《史学理论研究》1995年  第2期。赵世瑜:《作为方法论的区域社会史——兼及  12世纪以来的华北社会史研究》,《史学月刊》2004年第  8期。吴宏岐:《历史地理学视野下的中国近代社会史研  究》,《学术月刊》2006年第3期。

【76】郑起东:《近代华北的农业发展和农民生活》,《中国经济  史研究》2000年第1期。

【77】张丽:《人口、土地和农业生产力水平:二十世纪初无锡  农村地区人口压力的测量》,《中国农史》2007年第3期。

【78】章有义:《关于中国近代农业生产计量研究的几则根  据》,《中国经济史研究》1990年第2期。朱文强:《怎样  认识20至50年代无锡农民的纯收入—对(第二次无  锡、保定农村经济调查报告)的再研究》,《中国经济史研  究》1998年第3期。

【79】侯建新:《农民、市场与社会变迁——冀中11村透视并  与英国乡村比较》,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相  关评介,参见魏宏运、李金铮《从11村个体农民生产消  费看近代中国农村变迁——评侯建新(农民、市场与社  会变迁)》,《中国经济史研究》2004年第3期。

【80】除了上文已提及的专著,其他代表性著作计有:章有义《近代徽州租佃关系案例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程歗《晚清乡土意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郭德宏《中国近现代农民土地问题研究》,青岛出版社l993年版;朱德新《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河南冀东保甲制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版;从翰香主编《近代冀鲁豫乡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版;魏宏运主编《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冀东农村社会调查与研究》,天津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曹幸穗《旧中国苏南农家经济研究》,中央编译出版社l996年版;张鸣《乡土心路八十年:中国近代化过程中农民意识的变迁》,上海三联书店1997年版;乔志强主编《近代华北农村社会变迁》,人民出版社l998年版;周锡瑞著,张俊义、王栋译《义和团运动的起源》,江苏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丁长清、慈鸿飞《中国农业现代化之路——近代中国农业结构、商品经济与农村市场》,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林刚《长江三角洲近代大工业与小农经济》,安徽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苑书义、董丛林《近代中国小农经济的变迁》,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魏宏运主编《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太行山地区社会调查与研究》,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白凯著、林枫译《长江下游地区的地租、赋税与农民的反抗斗争:1840一1950》,上海书店出版社2005年版;彭慕兰著,马俊亚译《腹地的构建:华北内地的国家、社会和经济(1853-1937)》,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黄正林《陕甘宁边区乡村的经济与社会》,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裴宜理著,池子华、刘平泽《华北的叛乱者与革命者(1845-1945)》,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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