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克思主义史学研究方法与路径的思考——读毛泽东“古今中外法”札记

仅以此文纪念敬爱的毛泽东同志逝世三十五周年——作者(2011年9月8日)

  提要:“古今中外法”是毛泽东同志对马克思主义史学研究方法和路径的一种概括,作者通过史学史上的及其亲历的实例谈自己的学习感受,分析其内涵和特点,如在“古今”关系上“相续相涵,互补互证”,在“中外”关系上“相抗相依(对立统一),亦异亦同(个性共性)”等等,认为这种方法建立在对历史发展规律深刻认识的基础之上,反映了马克思主义史学的内在要求。

  关键词:毛泽东  古今中外法  以今证古  共性与个性

  延安整风期间,1942年3月30日,毛泽东同志在中共中央学习组发表了《如何研究中共党史》的讲话,提出了“古今中外法”:

  如何研究党史呢?根本的方法马、恩、列、斯已经讲过了,就是全面的历史的方法。我们研究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当然也要遵照这个方法。我今天提出的只是这个方法的一个方面,通俗地讲,我想把它叫作“古今中外法”,就是弄清楚所研究的问题发生的一定的时间和一定的空间,把问题当作一定历史条件下的历史过程去研究。所谓“古今”就是历史的发展,所谓“中外”就是中国和外国,就是己方和彼方。

  谈到中国的反帝斗争,就要讲到外国资本主义、帝国主义如何凶恶地侵略中国。讲到中国无产阶级,就要讲到世界无产阶级,讲到中国无产阶级政党——共产党的斗争,就要讲到马、恩、列、斯他们怎样领导国际无产阶级同资本主义和帝国主义作斗争。这就叫“中外法”。中国是“中”,外国是“外”。借用这个意思,也可以说,辛亥革命是“中”,清朝政府是“外”;五四运动是“中”,段棋瑞、曹汝霖是“外”;北伐是“中”,北洋军阀是“外”;内战时期,共产党是“中”,国民党是“外”。如果不把“外”弄清楚,对于“中”也就不容易弄清楚。世界上没有这方面,也就没有那方面。所以有一个“古今”,还有一个“中外”。辛亥革命以来,五四运动、大革命、内战、抗战,这是“古今”。中国的共产党、国民党,农民、地主,工人、资本家和世界上的无产阶级、资产阶级等等,这就是“中外”。【1】

  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发展观、联系观、整体观以及对立统一规律在历史研究中的具体运用。这种方法把世界及其包含的万事万物视为前后相续的过程和普遍联系的系统,要求人们研究事物发展过程的来龙去脉,研究事物在普遍联系系统中内部和外部的关系。“古今中外”应作灵活的多层次的理解。“古今”,第一层意思是时代意义上的“往古”和“当今”(也可以扩大一点理解为古代和近现代),要求立足当今研究往古。第二层意思是过程意义上的、以所研究事物的时点为坐标的“既往”(古)和“当前”(今)。两者均表现为时间上纵向的联系。由于过程是前后相续的,“古”中有“今”(今之源、今之胚),“今”中也有“古”(古之延,古之遗)。“中外”,第一层意思是地域意义上的“中国和外国”,要求立足中国放眼世界【2】。第二层意思是事物相关性意义上的“己方和彼方”。“己方”是作为研究中心的事物或问题,故可称为“中”。“彼方”或者是与“己方”构成对立统一体的另一方(即毛泽东说的,“世界上没有这方面,也就没有那方面”),或者是与“己方”共居于某种系统中的相关事物【3】,故可称为“外”。两者均可理解为空间上横向的联系。由于事物的可分性和关联的普遍性,“中”中有“外”,“外”中也有“中”【4】。“中外”和“古今”相互结合,是不能分开的。因为任何事物或系统都表现为过程,而任何过程都是在事物或系统内部矛盾双方的相互联系相互斗争中,以及在其与外部事物或系统的相互关联中向前发展的。

  “古今中外法”深刻揭示了马克思主义史学的研究方法与认识路径,视野宏大、内容丰富、思想精湛,表述又那样的通俗简明,鲜明地体现了毛泽东思想和语言的风格。它不但适用于党史研究,而且适用于一切历史研究,其基本精神也可以用以指导文化、科技、教育、外交等各项工作。

  我是在本世纪初读了范文澜的《古今中外法浅释》之后,才顺籐摸瓜找到毛泽东同志这篇文章的,颇恨相见之晩。近年用它来分析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发展中的一些问题,思考我们在经济史研究和农史研究中经历的一些事情,时有所悟,“似曾相识”,倍感亲切。

  中国共产党人和马克思主义史学家对中国封建社会的认识,在某种意义上正是遵循“古今中外”比较研究的路径。

  中国固有的“封建”是西周春秋的“封邦建国”,秦始皇统一中国以后就被废除了。虽然以后人们把封爵而不治民(“封”而不“建”)的制度也称为“封建”,拓展了它的内涵,但都是指一种政治制度。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中国是相对封闭的,人们观察历史以自我为中心,只把往古与当今比较,自然无所谓“中外”比较;断断续续将近两千年的“封建”制与郡县制孰优孰劣之争也属此范围。这种情况近代才发生了变化。鸦片战争打开了中国的国门,使中国陷入半殖民地的百年沉沦,同时激发了中国人民奋起的百年抗争,在这过程中中国人被迫睁眼看世界,开始拿中国历史与西方比较,开始吸收西方的历史观念。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严复1903年底翻译出版爱德华?詹克斯《社会通诠》时,用西欧中世纪的feudalism概念分析中国历史,并以“封建”对译之。从此,“封建”被理解为世界各国都要经历的社会发展的阶段,而不单纯是中国古代的一种政治法律制度。不久,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封建社会被进一步视为人类历史依次嬗递的基本生产方式和社会形态之一。马列主义关于社会形态和封建社会的学说,成为中国共产党人和马克思主义史学家观察、研究中国社会和历史的工具。

  “封建”概念的这种演变,以及马列主义封建观的传播,是中国人通过古今中外比较来考察历史的结果。这种历史现象产生在资本主义世界体系已经形成,而中国被迫成为这个体系的附庸的时代条件下。毛泽东同志说:“自从帝国主义这个怪物出世之后,世界的事情就联成一气了,要想割开也不可能了。”【5】从此以后,要研究和解决中国任何重大的历史问题(而不是个别的枝节问题),“古今中外”的视野,都是不可或缺的。

  自严复以后,中国历史上存在过相当于西欧feudalism的封建社会,已为学界所承认;但不少学者心目中的封建社会是西周或三代。至于战国秦汉到鸦片战争时期的中国,也属于封建社会,是经过长期的论争以后才逐步被多数学者所认同的。这种认识经历了一个从现实到历史的逆向考察的过程。

  早在“五四运动”以前,中国的先进分子就揭示了当时社会文化的封建性。如1915年陈独秀在《新青年》第一卷第一号《敬告青年》中指出“固有之伦理、法律、学术、礼俗,无一非封建制度之遗。”著名社会学家、五四运动学生领袖之一的陶孟和(陶履恭),1918年对江苏省震泽镇农民状况进行了调查,指出当时的农民与欧洲封建社会的农奴“不见有何分别”【6】。这是近代先进的中国人从现实出发通过古今中外比较而产生的认识。中国共产党成立以后,为了把握革命的航向,早期共产党人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考察和分析中国现实社会及其性质。他们指出,当时的中国“还是法国大革命以前封建社会的状态”【7】,是“半独立的封建国家”【8】,并于1922年7月中共二大上,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的纲领。中国社会具有严重的封建性的这种认识,在大革命期间为社会各界所广泛接受,“封建”一词也在日常生活中流行开来【9】。1927年,大革命失败,关于当时中国社会的性质,中国共产党内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内部都出现了不同意见的激烈争论,作为重新检讨和制定革命的战略策略的基础,如何确定当时的社会性质,又成为对革命生死攸关的迫切问题。1928年6—7月举行的中共六大在深入分析当时社会性质的基础上,肯定了“中国经济底特点,土地关系底特点,很明显是半封建制度”【10】,重申革命的性质仍然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11】,从而在惊涛骇浪中把握住了革命前进的正确航向。但争论并没有结束,从党内的托陈反对派和党外的“新生命派”的发难开始,争论公开化,从党内扩展到社会,从现实扩展到历史,这就是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末到三十年代初关于中国社会性质、中国社会史和中国农村社会性质的大论战。其中,中国社会史论战是中国社会性质论战的延续,它反映了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后,人们对中国国情的认识由现实到历史的逆向发展路线【12】。秦汉以后、鸦片战争以前的中国属于封建社会,是在这次论战中得到系统的论证而逐渐被多数史学工作者所接受的【13】。

  这种“逆向”考察的认识过程表明,中国共产党人和马克思主义史学家对中国封建社会的认识不是从某种概念出发的经院式学术,而是扎根于现实生活,扎根于广大群众的革命实践的。为什么大革命期间人们就普遍接受共产党关于当前社会封建性质的论断?这并非由于共产党赋以“封建”这个概念什么蛊魅人的魔力,而是因为当时人们在现实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中,都可以强烈地感到这种与“五四”以来倡导的民主科学精神格格不入的封建性事物的无可置疑的存在。既然鸦片战争以后的中国社会是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那么,“鸦片战争以前的中国是封建社会”就是其逻辑的前提,因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正是由它演变而来的。前一种认识必然导致后一种认识。早在1923年,中国共产党创始人之一的李达,就在《中国商工阶级应有之觉悟》等文中首次提出了中国周秦至清末是封建社会,鸦片战争以后进入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观点【14】。虽则当时还来不及作具体的论证。事实上,鸦片战争以后中国社会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的正确判断,中国共产党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成功实践,为鸦片战争前中国是封建社会的认识提供了最坚实的基础。现在有些论者试图用“不符合中国固有‘封建’的本义”等等否定秦汉以来社会的封建性质,未免“舍本逐末”了。你想证明鸦片战争以前的中国不是封建社会吗?请你首先证明鸦片战争以后的中国不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证明中国共产党反帝反封建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纲领是不符合实际的吧。哪一个好汉能够做到这一点呢!

  这种逆向认识过程及其得出的结论之所以是正确的,可以从“古今中外法”及马克思的有关论述中获得合理的解释。

  中国共产党人和马克思主义史学家不是象牙塔中的学者,他们是为了革命的需要、为了解决现实问题而研究历史的。“古为今用”表达了共产党人研究历史的基本立场和基本取向,不同于“为学术而学术”的经院式研究。过去和现在是不能割断的前后相续的过程。要认识现在,不能不了解它过去,因为过去蕴藏着现在的源头和胚芽。反过来,要了解过去,也不能离开对现在的认识,因为现在包含了从过去发展而来或由过去遗留下来的东西。毛泽东同志历来注重对历史研究,他说:“只有讲历史才能说服人。”【15】他又说:“马克思讲过,首先研究近代社会,就容易理解古代社会。这是倒行的,却要快些。”【16】我们上文所说的“逆向考察”,就是毛泽东同志在这里讲的“倒行”。引文所指是马克思“人体解剖对于猴体解剖是一把钥匙”的名言。现在把马克思的原话比较完整的迻录于下:

  资产阶级社会是历史上最发达的和最复杂的生产组织。因此,那些表现它的各种关系的范畴以及对于它的结构的理解,同时也能使我们透视一切已经覆灭的社会形式的结构和生产关系。资产阶级社会借这些社会形式的残片和因素建立起来,其中一部分是还未克服的遗物,继续在这里存留着,一部分原来只是征兆的东西,发展到具有充分意义,等等。人体解剖对于猴体解剖是一把钥匙。低等动物身上表露的高等动物的征兆,反而只有在高等动物本身已被认识之后才能理解。因此,资产阶级经济为古代经济等等提供了钥匙。【17】

  虽然马克思在这里具体谈的是考察资产阶级社会对研究古代社会的意义,他阐述的原理对历史研究是普遍适用的。既然“资产阶级经济为古代经济等等提供了钥匙”,那么,对鸦片战争以后社会的剖析,当然可以为认识鸦片战争以前社会提供“钥匙”了。

  这是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的重要思想,也是马克思主义史学研究方法的重要特点。毛泽东的“古今中外法”包含和体现了这一思想。“古今”相续相涵,所以“古今”也可以相互观照,既可以以古观今,也可以以今验古;当然,这样做并不抹杀古今的差异。在这个意义上,“古今互证”和“古为今用”一样,都应视为“古今中外法”题中应有之义。

  再看“中外”。“古今中外法”要求人们放眼世界,进行中外比较,把要研究的的事物放在世界格局中的适当位置予以考察。正确中外比较的关键是要处理好共性(普遍性)和个性(特殊性)的关系。毛泽东同志说:“这一共性个性、绝对相对的道理,是关于事物矛盾的问题的精髓,不懂得它,就等于抛弃了辩证法。”(《矛盾论》)上文谈到,近代以来,中国“封建”概念两度演变,马克思主义“封建社会”的概念被人们广泛接受,本身就是古今中外比较研究的结果。它的前提之一就是承认人类历史发展具有共性。这种认识并非凭空来的,这是近代中国人睁眼看世界的结果,是中国人历史观念的一大进步。严复谈到国家时曾经说过:“国家为物,所足异者,人类不谋而合。譬如我们古有封建,有五等,欧洲亦有封建、五等。吾古有车战,西人亦然。平常人每见各国之异而怪之,实则异不足怪,可怪者转是在同。于其所同,能得其故,便是哲学能事。”【18】这话说得不错。我们的认识不应该从严复这里倒退。当然,承认共性并不抹杀个性的存在,相反,应该十分重视对事物个性的认识和把握。因为共性是从不同事物的个性中抽象出来的,没有孤立存在的共性,共性寓于个性之中,或者说,个性和共性共存于具体的事物中。我们的认识路线应该是异中求同,以同观异。即从不同个性的事物中发现其共性,又以这种共性的认识为指导观察研究具有不同个性的新事物。有人认为马克思所讲的封建社会只是西欧历史的特例,用马克思的封建社会理论研究中国历史就是西欧中心论。这是没有根据的【19】。毛泽东反对洋教条、反对西方中心论最坚决,他提倡“洋为中用”,就是要求人们以“我”为中心观察、学习和借鉴外国的先进东西,而反对不加分析地照搬,这当然是以承认中国的历史和现实有自己的特殊性为其前提之一的。但他又不赞成所谓“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提法,他指出:“‘学’是指基本理论,这是中外一致的,不应该分中西。”【20】这是承认中国和外国之间存在共性,存在某种可以会通之处。和“洋为中用”一样,一定意义上的“中外会通”,也是毛泽东“古今中外法”的题中应有之义。在毛泽东看来,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是普遍适用的,但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表现形式。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要与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对历史研究而言,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要与中国历史实际相结合。马克思恩格斯研究各国历史,发现它们之间的共同规律性,提出以经济为基础的社会形态依次嬗递的理论,封建社会就是这些社会形态之一。它属于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具有普遍性,也是“不应该分中西”的。在社会史论战中,学者们施辩为文,基本上都采用唯物史观的话语体系,没有人提出反对马克思主义关于封建社会的理论(起码表面着是如此),但在如何认识中西社会的共性和特性上却表现出不同的认识路线。在一些学者看来,封建社会只能像西欧中世纪那样,他们不懂得西欧封建社会是共性与个性的共存体,当看到秦汉以后的中国有些不同于西欧中世纪的特点,如是集权而非分权,商业资本较发达,自然经济不那么严格,就认为中国秦汉以后不是封建社会。如果说论战中有西欧中心论,这倒比较像。因为它把西欧封建社会模式绝对化,以此作为认识和判别中国社会性质的唯一标准。马克思主义史学家不是这样,他们承认封建社会可以有不同的表现形式,西欧封建社会既有其普遍性的一面,又有其特殊性的一面,中国的封建社会也应该是共性与个性共存的。秦汉以后的中国社会,既有与西欧封建社会相同的地方,又有与西欧封建社会不同的地方,属于封建社会中区别于西欧的一种类型,而不是不同于封建社会的另一种社会形态。还应该指出,中国共产党人和马克思主义史学家对中国封建社会的认识,不是各自孤立的个人行为,是合成一个群体为认识主体的。不同的研究者在不同时期的不同论著中,各有侧重,有的(有时)强调普遍性,有的(有时)强调特殊性,在研究中也会出现偏颇或彼此不一致的地方,但他们的研究又是相互补充、互相激荡,而交融在一起的。作为一个群体,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家研究中国封建社会遵循的正是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与中国历史实际相结合的路线。“封建地主制”理论的形成就是这方面最重要的成果之一。【21】

  中国共产党人和马克思主义史学家对中国封建社会的认识过程的开始,可以追溯到中国共产党的成立以至“五四运动”前。在那以后很长一段时间,毛泽东同志还没有作关于“古今中外法”的讲话,而我们今天回顾起来,“古今中外法”竟像是为这一认识过程所做总结。可见,“古今中外法”与马克思主义史学的研究理路存在着某种必然的联系,或者说,运用“古今中外法”进行研究,在某种意义上是马克思主义史学的内在要求。

  已故著名经济史家严中平有一个关于经济史研究方法的著名论断——破“四就”,立“四新”。所谓破“四就”,就是不能就中国论中国,不能就近代论近代,不能就经济论经济,不能就事论事。所谓立“四新”,就是要求或者提出新的问题;或者提出新的观点;或者提出新的资料;或者运用新的方法。这是从近代史研究的立场说的。1986年中国经济史学会成立时,严中平被推举为首任中国经济史学会会长,根据新形势的要求,他对破“四就”作了具体化和拓展性的说明:“必须对外国经济史有相当程度的了解,不能就中国论中国;必须对政治、法律、典章制度乃至社会心理有一定程度的了解,不能就经济论经济;必须对经济发展全过程有所了解,不能就所研究的那个时代而论那个时代;必须重视理论上的提高,不能就事论事。”【22】

  显而易见,破“四就”与“古今中外法”的精神是吻合的:“不能就近代论近代”与“古今”对应;“不能就中国论中国”与“中外”中的“中国和外国”对应;“不能就经济论经济”与“中外”中的“己方和彼方”对应;“不能就事论事”则强调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和理论的提升。《如何研究中共党史》是毛泽东同志在延安整风中的一个内部讲话,没有收入《毛选》,1980年才刊登在《党史研究》该年第1期上。在当时的情况中,未必有多少经济史研究者注意到它。严中平是否看过这篇文章,不得而知。可以肯定的是:不管严中平是否从“古今中外法”中受到启发,“破四就”是他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长期研究经济史的心得和经验。严中平青年时代就接受了唯物史观,并终生用它指导自己的研究。1943年,任职于中央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所的严中平,编写出版了《中国棉业之发展(1289—1937)》。汪敬虞先生告诉我,解放后进驻社会研究所(即后来的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的军代表称,严中平在抗战时期与延安隔绝的条件下完成的这一著作,与延安马克思主义史学家的研究结论是一致的。严中平成为新中国经济史研究的学术带头人,成为中国经济史学科奠基者,是顺理成章的事情。我于1980年底到经济研究所以后,多次听老同志讲到严老的“破四就”。据我所知,严老在中国经济史学会学会大会上的讲话,是在经济史研究的一些老同志中讨论过的。因而,“破四就”也可视为经济所老一辈经济史研究者治史经验的总结。它被经济史学界学者所首肯,在某种意义已成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所经济史研究室的“室训”【23】。

  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经济史界(以至整个史学界)存在并行不悖的“分”和“合”两种倾向。在学科越分越细、课题越来越专的同时,出现了全方位、长时段综合考察的研究取向。我当时在《中国经济史研究》编辑部工作,分析学术动态、组织学术讨论也是我们的工作之一。我们认为学科细分固然是研究深入的要求,而综合和贯通的研究取向尤其值得注意和提倡。这是因为在全球化过程中,人类物质文明虽然取得巨大进步,环境问题和社会问题却越来越严重,因此经济与环境、资源、人口、社会等协调的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世界各国有识之士的共识,综合性的科学研究成为不可抗拒的潮流,不少经济史学者自觉地把经济史研究与环境史、社会史、文化史等等结合起来。又,建国以来,历史研究主要是按断代进行的,经济史研究亦大体如此。中国历史悠久,史料浩繁,按断代收集材料和进行研究有其方便之处,事实上,断代史和专门史研究共同为通史研究提供良好基础。但断代研究也有其局限性。历史研究者早就有研究清史的不懂明史叫“清史不明”,研究明史的不懂清史叫“明史不清”的说法。经济史不同于政治史,政治史表现为大量政治事件的堆积,经济史虽然也要研究一些重大事件,但主要要搞清经济结构、经济形态和经济过程,更需要有中长时段的研究。为此,从1993年起的十多年,我们联合京内外的学者举办不定期的小型学术研讨会——“经济史论坛”。参加者有研究不同断代史和不同专门史的,有研究中国史的,有研究世界史的,也有研究现实经济的。每次就一个共同关心的重大问题进行多学科和长时段的研讨。“经济史论坛”受到学界的欢迎,收到较好的效果,它弥补了不同专业、不同断代研究者各自研究的不足,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中国经济史学科的发展。我们这样做的时候并没有与毛泽东同志提倡的“古今中外法”联系起来,我当时并不知道毛泽东同志的这篇文章。直到新世纪初我读到毛泽东同志的文章以后,才豁然开朗,觉得我们的做法是符合“古今中外法”精神的。

  这一事例再次说明了“古今中外法”是马克思主义史学的内在要求,不管研究者是否明确采用这个术语和是否自觉到这一点。

  我国近代意义的农史研究,萌发于十九世纪初,作为一个独立学科,则形成于新中国建立初期,它是在“整理祖国农业遗产”【24】的旗帜下发展的。1955年4月农业部主持召开“整理祖国农业遗产座谈会”,吹响了农史研究的进军号,接着,成立了第一个专业的农史研究学术机构——农业遗产研究室,该室编辑的第一份农史研究的学术刊物亦命名“农业遗产研究集刊”。“整理祖国农业遗产”的口号的提出,显然与毛泽东同志的论述和指示有关。早在1938年《中国共产党在民族战争中的地位》一文中,毛泽东就论述了用马克思主义的方法批判地总结和继承我国珍贵的历史遗产的重要性。1939年《中国革命与中国共产党》指出,中华民族是有“优秀的历史遗产的民族”。历史遗产或称文化遗产,区别于近人所称之“自然遗产”。1940年的《新民主主义论》,毛泽东又提出“清理古代文化发展过程”,以“发展民族新文化,提高民族自信心”的任务。1942年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关于“古今中外法”的讲话虽然是对文艺工作者说的,但继承古代遗产为“今”所用的精神是适合于一切遗产的。而农业遗产正是我国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整理祖国农业遗产座谈会的召开和中国农业遗产研究室的成立,得到周恩来总理的关怀和指导,实际上体现了毛泽东主席的思想和意图。这两件事与《全国农业发展纲要》(四十条)的酝酿、制定和颁布基本上同步。提出整理祖国农业遗产的目的,是为新中国农业的发展提供经验和借鉴,也符合毛泽东同志“古为今用”的一贯思想。因此,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新中国的农史学科是在党和政府的扶持下、在“古今中外法”精神的指导下形成和发展的。

  在农史学科的发展中,随着研究领域的拓宽,“农业遗产”概念相应有所演进,我们也可以在其中发现它与“古今中外法”的某种联系。

  在新中国的前十七年,农业遗产的整理的重点是古农书整理校注和传统文献中农业史资料的搜集,这方面的工作很有成效,为农史学科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农业遗产”的概念并非只是指古农书和有关文献,而是把农民历代相传的实践经验包括进去的。五十年代农史界的领军人物万国鼎对此给予高度评价,指出由于农民不能像医生那样自己著书立说,他们的宝贵经验能被农书记录下来的只是很少一部分,因此,在整理农书的同时,“必须广泛而深入地调查研究那些世代流传在农民实践中的经验和实践后获得的成就”。【25】另一位农史界前辈学者王毓瑚也有类似论述。在他们看来,“农业遗产”不但包括已经定格的文献和文物,而且包括仍然活在农民实践中的经验和创造。

  这些“活”遗产相当一部分保留在农谚中。农业部1958年开始组织大规模的农谚收集工作,由农业出版社吕平主持整理,从收集的10万余条农谚中归并整理为31 400余条,编成《中国农谚》上、中、下三大册,这是我国第一部全面系统完备的农谚资料集。【26】

  中国农业遗产研究室负责人之一陈恒力对《补农书》的整理也值得一提。陈恒力是延安时代的老红军,只读过小学,靠自学达到可以整理农书的水平。他和助手王达多次深入《补农书》的“故乡”杭嘉湖地区调查,把农书研究和实地调查相结合,写成了很有特色、很有份量的《补农书研究》,该书至今仍然是研究明清农学史、经济史和江南地方史必读的参考书。这位可敬的老红军开创了农业遗产整理的一种方向。毛泽东同志的“古今中外法”在延安是广为流传的,陈恒力在延安期间不一定听过毛泽东的有关讲话,但他一定了解毛泽东的有关主张,他的工作直接体现了古今结合、古为今用的精神。

  在1978年以后,农史研究进入发展的新阶段,农史学科在研究范围、研究资料和研究方法上,都大为拓展。除原有的农书和农业文献外,考古文物成为重要的资料来源,农业考古还发展为专门的研究领域。利用民族志、文化人类学、民俗学和社会调查等“活”材料研究农史也有长足发展。1993年11月,长期从事农谚收集整理的中国农业历史学会副会长吕平同志在农史学会第六次学术交流会作了《建立农业考现学刍议》的发言。他所说的“农业考现”是受到“农业考古”的启发而提出。可以认为“农业考现”是相对于“农业考古”而言的,但这里的“古”已经不但包括地下文物,而且包括传统文献。“考现”是指发掘、利用、研究传世文献和考古文物之外的存在于“现世”的“活”资料。为什么要“考现”呢?历史是无限延续的,传统和现实不能割断,在现实社会的生产和生活中不乏与传统有关的因素和事物,或者是传统的传承,或者是传统的发展,或者是传统的变异,或者是传统的残片;它们有的表现为实物形态,有的表现为习俗、技艺、谣谚、信仰等等。中国幅员辽阔、民族众多,各地区自然环境差异很大、经济政治发展很不平衡,不同社会形态、不同经济类型纷然杂陈,为我们研究历史提供十分丰富和十分珍贵的“活”材料。农史界早有重视“活”遗产的传统,改革开放以后,这一传统又有新发展。“考现学”是在这些实践基础上所做的新概括,是农史学界“农业遗产”概念的一个发展。

  吕平同志提出“考现学”时已经年近八秩,他没有来得及把它系统化和具体化就离开了人世。但吕平身后事情的发展却为“考现”提出的合理性、必要性和前瞻性提供了有力的证明。汹涌澎湃现代化和全球化的浪潮,使各地区各民族的传统文化受到极大的冲击,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损害,威胁着人类的可持续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发掘和继承传统文化的精华,保护人类文化的多样性,已经成为刻不容缓的任务。在这样的背景下,2002年联合国启动的“全球重要农业遗产”保护项目。如何遴选和确定“全球重要农业遗产”?联合国粮农组织指出,它是“农村与其所处环境长期协同进化和动态适应下所形成的独特的土地利用系统和农业景观,这些系统与景观具有丰富的生物多样性,而且可以满足当地社会经济与文化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可见,能够入选“全球重要农业遗产”保护项目的农业遗产,是在现实生活中传承和发展的,而不是只存在于历史的。它属于农业遗产中的“活”遗产的一部分。项目的上述要求与中国传统农业的实践及其形成的传统农学的理念是一致的,它说明中国传统农学在现代化过程中仍然有其合理性和生命力,也说明了继续发掘和利用传统农业的“活”遗产十分必要,具有现实意义。“全球重要农业遗产”保护项目的提出,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为保护利用“活”的农业遗产开辟了新的路径,为农史研究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和推力。

  作为“考现”对象的“活”遗产,与固化了的文献、文物,共同构成“农业遗产”鼎足而立的三大领域。文献、文物、固态、活态的遗产不是相互孤立的,可以结合起来,互补互证。这不但是研究资料的开拓,而且是重要的研究方法,其意义超越了农史研究的范围。而它的的理论根据正是“古今中外法”的“古今相续相涵”和“古今互补互证”。

  谈到这里,不妨把话题稍为扩展一下。

  马克思主义史学和新历史考证学和是五四运动以后出现在中国史坛的两个最重要的学派,并先后主导了中国史学,对20世纪中国史学的发展影响至巨,给中国史坛留下了珍贵的遗产。新历史考证学派研究理路的重要特点之一,是重视史料的搜集和新史料的发掘,强调“新学问”对“新史料”的依存关系。从王国维、陈垣到傅斯年、陈寅恪,治史方法各有特点,共通点是利用各种不同史料相互对勘和比较研究,以鉴别史料的真伪和价值,剔发根据单一的传统文献史料难以显露出来的意义。他们尤其重视考古资料的利用。十九世纪末以来,随着西方近代考古方法和治史观念的传入,甲骨文、汉晋简帛、敦煌文书等考古文物资料相继发现,突破了以前治史单纯依靠传世文献的局面。王国维在实践基础上提出了以“地下之新材料”和“纸上之材料”相印证的“二重证据法”,蜚声史坛,传统史学由此开了新生面。马克思主义史学也非常重视考古材料。郭沫若高度评价王国维的成就,称他为“新史学的开山”。他自己也着力甲骨文、金文的考释,并首次用之于古代社会形态的研究。新中国成立后,考古学备受政府和学界的重视,进入了持续辉煌的黄金时代。

  马克思主义史学除了传统文献和考古文物外,还注意民族学等“活”的资料利用。恩格斯执行马克思的“遗言”,利用摩尔根对北美易洛魁人调查研究的成果,复原人类的原始社会形态及其向阶级社会的过渡,写出《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书中称仍然保持某种原始状态的后进民族为“社会的化石”,形象地揭示民族学(人类学)材料对研究人类社会发展历史的重大意义,为学界所广泛传引,影响至巨。由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率先垂范,中国共产党和马克思主义史学家十分重视民族学材料的发掘利用。范文澜热情推荐刘尧汉利用民族调查材料写成的《一个彝族地区底社会经济结构在明清两代迄解放前的发展过程——由奴隶制向封建制过渡之一例》,风趣而耐人寻味地把用以治史的民族学资料比作与生机勃勃的“山野妙龄女郞”,认为与她打交道可以打破诸佛菩萨的清规戒律,开创史学研究的新境界,这件事成了新中国史坛的一段佳话【27】。从上世纪五十年代开始,党和国家多次组织大规模的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在不同领域利用民族学材料治史逐渐蔚然成风。

  但经典作家对“活”材料的利用不限于民族学材料,而是包括现实生活中能够帮助我们认识已既往社会的所有“活”材料。我们在上文引述过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的一段话对此作了透彻的阐述。马克思是以“资产阶级社会”为例予以说明的。他指出,资产阶级社会存在前资本主义社会的残片和因素包括两类,一类是过去遗留而未及克服的东西,另一类是过去只是胚芽或征兆而现在获得充分发展的东西。这两类东西都可供研究利用,不但可以据此“复原”一些具体事物的历史形态,而且可以“透视一切已经覆灭的社会形式的结构和生产关系”。马克思本人正是这样做的。他研究资产阶级社会,揭示了资本主义剥削的本质是攫取剩余价值,以此反观前资本主义社会,发现古代奴隶制和封建农奴制作为剥削制度本质上也是对生产者剩余劳动的无偿占有,只是占有的方式各不相同。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剩余劳动表现为利润;在封建制度下,剩余劳动表现为地租;在奴隶制下,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在形式上无法区分,都表现为为主人的无偿劳动。由此可见,“以今证古”,其理至明,其用至大。

  在历史研究中利用仍然“活”在“现世”中前代遗物,以前不是没有人主张过,但像马克思、恩格斯那样对此进行全面深入的思考和实践,并在学理上作了透彻阐述的,恐怕没有别人了。这是马克思主义史学独具特色的极其重要的理论方法,为史学研究指出了重要途径和开拓了广阔的前景。其意义是限于古文与古物互证的“二重证据法”无法比拟的。越来越多马克思主义史学家和受马克思主义影响的学者正在沿着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指引的这条道路继续前进。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后,中国史坛又出现了所谓“三重证据法”,这是“二重证据法”的推衍和扩展。它有好几个版本,纸上材料和地下材料之外的第三“证据”,或谓是民族学、民俗学,或谓是文化人类学,或谓是口述史料,或谓是实地调查材料(包括文书、实物和口述等)。它们都属于现世活材料的范畴,这些材料受到人们的重视,无疑与马克思恩格斯上述理论方法的影响有关。但民族学、民俗学、文化人类学资料只是现世活材料中的一部分,口述史料、实地调查材料则是它们的载体,各种版本的“三重证据法”都没有完整地包容现世“活”材料的全部内容。相比之下,我觉得“考现”一词能够比较完全地包容各种现世“活”材料,能够比较完整地体现马克思主义史学“以今证古”的精神,所以,我倾向于“考古”与“考现”、“固态”与“活态”材料相结合的提法。

  以上通过若干具体事例谈我学习“古今中外法”的一些领悟和思考,我的这些认识自然是粗浅的,并非对“古今中外法”的全面解读,更非对马克思主义史学研究方法与路径的全面研究。1942年在延安的范文澜同志学习毛泽东的讲话以后,十分兴奋地写出了《古今中外法浅释》一文,称誉“古今中外法概括了整个唯物辩证法”。我在学习中也深深感到“古今中外法”是建立在对历史发展规律深刻认识的基础上的,是值得我们深入挖掘的宝库,我们应该更自觉地掌握和运用它。

  写于中国共产党建党九十周年前夕,2011年6月26日。

注释:

【1】 载《毛泽东文集》第二卷

【2】 关于“古”和“今”基点在“今”;“中”和“外”基点在“中”,毛泽东1942年5月延安文艺座谈会讲话表述得最为清楚,他谈到批判地吸收优秀文艺遗产时,再一次提出“古今中外法”,并别开生面地比喻为:“屁股坐在中国的现在,一手伸向古代,一手伸向外国。”(参阅孙国林:《〈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的版本》,中华读书报2002年5月15日)后来毛泽东把它概括为“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原则。

【3】 在一个社会中,经济与政治、文化、军事是相互关联的,构成一个系统。毛泽东同志1941年9月13日在《关于农村调查》讲话中,提出要用“四面受敌”法研究中国社会,“把它分成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军事的四个部分来研究”,然后予以综合。(载《毛泽东文集》第二卷)这是把社会系统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分析综合研究。如果按“古今中外法”“己方和彼方”关系来说,研究这个系统中某一方面(如经济史)时,应该同时了解其他方面(政治、文化、军事等)的状况及其演变,前者就是“己方”,后者就是“彼方”。

【4】 参阅范文澜:《古今中外法浅释》,初刊1942年9月3日延安《解放日报》,收入《范文澜全集》第10卷。

【5】《论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策略》(1935年12月27日)《毛泽东选集》第一卷。

【6】 《新青年》第四卷第三号(1918年3月15日)

【7】 中国共青团团刊《先驱》创刊号(1922年1月15日)“发刊词”。

【8】 1922年6月15日发表的《中国共产党对时局的主张》。

【9】 在中国社会史论战中,王亚南说过:“所谓‘封建军阀’‘封建思想’一类术语,早就流行于一般文人学士之口。”(《中国社会史论战》第一辑第39页)陈嘨江也说过:“封建说法之所以繁盛的原因,当回溯1925—1927革命的时候,那时把一切旧的都看作封建的,因而亦在被打倒之列”(《西汉社会经济研究·导言》,新生命书局,1936年)。

【10】 中国共产党第六次代表大会《土地问题决议案》,载中共中央书记处编《六大以来:党的秘密文件》第31页,人民出版社,1981年。

【11】 中国共产党第六次代表大会《政治决议案》,载《六大以来》第3页,

【12】1937年何干之在《中国社会性质问题论战》中回顾这一论争时写道:“为了彻底认清目前的中国社会,决定我们对未来社会的追求,逼着我们不得不生出清算过去社会的要求。……这一场论争所涉及的问题是非常复杂的——由目前的中国起,说到帝国主义侵入前的中国,再说到中国封建制的历史,又由封建制说到奴隶制,再说到亚细亚生产方法。所有这一切,都是为了决定未来方向而生出彻底清算过去和未来的要求。”见《何干之文集》第1卷,北京出版社,1993年版,第186页。

【13】详情可参阅拙文《中国“封建”概念的演变和封建地主制理论的形成》,《历史研究》2004年第2期。

【14】该文载于湖南自修大学《新时代》第1卷第4号。参阅洪认清:《李达的历史理论和史学思想》,载《船山学刊》2001年第2期。

【15】毛泽东:《总结经验,教育干部》(1961年6月12日),载《毛泽东文集》第八卷。

【16】毛泽东:《同音乐工作者的谈话》,(1956年8月24日),载《毛泽东文集》第七卷。

【17】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108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18】《严复文集·政治讲义第二会》(1905年)。

【19】我在《“封建”名实析议》一文(载《史学理论研究》2007年第2期)对此有所分析,有兴趣的学者可以参阅。

【20】毛泽东:《同音乐工作者的谈话》,(1956年8月24日),载《毛泽东文集》第七卷。

【21】参阅拙文《“封建地主制”理论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的重大成果》,《河北学刊》2007年第l期。

【22】严中平:《在“中国经济史学会”成立大会上的开幕词》,《中国经济史研究》1987年第1期。

【23】参看经济所网站对中国经济史研究室的介绍。

【24】早在二十世纪上半叶(甚至可以追溯到十九世纪末),面对西方近代农学的引进,为了保存中国传统农学的精华,并使之与西方近代农学相结合,一些有识之士已经着手收集农业历史资料和进行相应的研究,相当于后来的“农业遗产研究”,但没有使用这个概念。

【25】万国鼎:《祖国的丰富的农业遗产》,人民日报1956年8月4日。引文转自《万国鼎文集》第316页,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出版社2005年。

【26】该书1965年编就,因文革的缘故,至1980年才由农业出版社正式出版。

【27】范文澜:《介绍一篇待字闺中的稿件》,《光明日报》1956年5月24日。

该文刊载于《史学史研究》2011年第3期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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