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思:《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
——《创新与融合——美国新经济史革命及对中国的影响(1957—2004)》第四章第三节

第三节 诺思:《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

  《西方世界的兴起》阐释了产权制度的重要,但并没有解释为什么有的国家可以获得这种有效的产权,而另外一些国家则处于非合意的演进环境中。为了深入研究这些问题,诺思需要从更大的视域来建立有关经济结构变迁的理论,并运用之解释历史。《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正是基于此而诞生的。该书旨在为分析经济史实提供一个新的理论框架。

一、制度变迁理论:一个概念性的分析框架

  如诺思所言,“新古典世界是个错综复杂的丛林,社会是难以在其中存在的。”[1]这是因为,新古典经济学理论不足以解释历史和现实。为了弥补这种不足,需要人口变迁理论、知识存量增长理论以及制度理论。人口变迁理论直接采用现有的文献,知识存量的探讨渗透在对与制度相连的激励结构中。制度变迁理论是《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的研究重点。该理论与其他多种社会科学相交叉,并包含了作为制度变迁基本要素的政治组织与意识形态[2]。它有三大理论基石:产权理论、国家理论、意识形态理论。

  (一)产权理论。产权制度确定了每个人在经济活动中的行为规范,因此非常重要。然而,早期对其研究不足。麦克洛斯基指出:“在本世纪初期,美国的制度主义学派和德国的历史学派指责现代经济学缺乏有关财产起源的理论,从而不能真正地理解长期的经济发展,在当时这种指责是正确的。”[3]到20世纪60年代后期,一批学者开始运用新古典经济学理论的分析方法研究财产的起源问题。德姆塞茨认为,“当内在化的收益大于成本时,产权就会产生,将外部性内在化。内在化的动力主要源于经济价值的变化、技术革新、新市场的开辟和对旧的不协调的产权的调整……新的私有或国有产权的出现总是对应于技术变革和相对价格的变化。”[4]后来还有一些学者深入探讨了产权的重要性。诺思吸收了这些成果,并将其与交易成本理论、国家理论联系在一起的。

  第一,产权制度受技术、人口、资源稀缺程度和要素、产品的相对价格变动等因素的影响。首先,产权的界定是需要成本的,只有得自产权的收益大于排除其它人使用的所付出的成本时,产权才会被界定出来。否则,产权将是公有的。由于一些技术发明可以降低产权界定费用,因此,技术上的变化有可能导致产权制度发生变化。其次,人口增长对于产权制度形成也是非常重要的。随着人口的增长,资源的稀缺性日益显现。“物不能赡则必争”[5],这种争促使人们建立排他性的产权。比如,当动植物相对于人口的需求还算丰盛的时候,就没有激励去承担因建立对动植物的产权所产生的费用。只有随着人口数量不断上升时,产权问题才凸显。人口变化还通过影响土地和劳动的相对价格,从而在改变经济组织和产权中起着决定作用。再次,资源稀缺程度也影响产权制度。在资源并不稀缺的领域里(如空气、阳光等),产权也是起不了太大作用的。产权的出现并且起作用缘于资源的稀缺。在人类社会发展历史上,资源的稀缺程度及其变化一直影响着产权结构和产权制度的变迁。正是由于资源稀缺,那些原来属于公共物品领域的资源需要通过界定产权变成私人物品。只有这样,才能将资源的配置效率提高。最后,要素和产品相对价格的变动会影响产权制度变迁。某种要素价格的上升,会使这种要素的所有者相比其它要素的所有者而言获得相对更多的利益。某种产品价格的上升,也会导致用于生产这种产品的要素的独占性(包括建立更明确的排他性产权)使用更具有吸引力。如土地价值的上升激发人们去获得土地产权。这种价格变动会导致产权制度发生变化。

  第二,将产权制度、市场、交易成本、组织联系在一起。首先,将产权制度与市场交换联系在一起。也就是说,市场交换需要产权制度,否则交换不能进行。科斯首先发现产权在市场交换中的重要性。在剖析市场交换的本质时,科斯认为,市场交换的实际上不是商品本身,而是拥有商品的权利,即产权。阿尔钦(A.Alchain)也认为市场和产权有着本质的联系,并且强调,经济学本质上是在研究市场交换中的产权。他说,“……在本质上,经济学是对稀缺资源产权的研究……一个社会中的稀缺资源的配置就是对使用资源权利的安排……经济学中的问题,或价格如何决定的问题,实质上是产权应如何界定与交换以及应采取怎样的形式的问题”[6]。诺思继承了这一思想。其次,市场交换存在交易成本。诺思认为,市场交易必需有使交易成为可能的基础,那就是一套复杂的法律结构及其实施,即需要一套产权制度。这可以降低或消除经济生活中的不确定性,即减少市场交换中的交易成本。如果没有一套好的产权制度,那么很可能造成市场交换的交易成本高昂,从而导致企业对市场的替代。也是就是说,正因为有交易成本存在,企业才会替代市场,即组织才有存在的理由。这一点与科斯和威廉姆森的看法相同,科斯和威廉姆森认为组织替代市场的理由就是降低市场上的交易成本。他们的分析原则也一致:采用企业或者市场完全取决于哪一个更便宜[7]。通过历史事实,诺思确实也发现,科层组织形式和交换的契约安排实际上早于市场。为什么会如此呢?原因就是市场交换需要明确界定产权和行使产权。如果缺乏,那么就会导致机会主义行为,从而产生降低成本的替代性契约安排。由此可见,交易成本是与产权理论联系在一起的。

  第三,将产权理论与国家理论联系在一起。诺思指出,而产权的创建和实施又与国家相关。国家有着双重目标。而且,这两个目标不完全一致。一般而言,由于稀缺性和竞争的存在,更有效率的组织形式将替代无效率的组织形式。但统治者的利益会使这个过程不一定发生。假如来自内部或外部较有效率的组织形式对统治者的生存产生威胁的话,那么相对无效率的组织形式将存在下来[8]。通过借助于国家理论,诺思解释了为什么会有坏的产权制度的存在,解释了为什么会有无效率的组织形式存在。

  (二)国家理论。“国家的存在是经济增长的关键,也是人为经济衰退的根源”[9]。因此,国家应该成为经济史研究的核心。这一点与计量学派大大不同。计量学派不研究市场本身,更不可能研究国家。关于国家的存在有两种解释:契约论和掠夺(剥削)论。契约论认为:第一,国家产生之前的自然状态是“一切人反对一切人”[10],这缘于人性的自私。第二,国家是为了摆脱自然状态的产物。为了保护每个人的合法权益以便共同生存,于是人们签订契约,把权利交给第三方代管。代管人成为统治者。统治者规定法律制度,普通民众遵守各种法律制度。规定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契约实质上是一系列规章、制度,它可以由国家强制实施,也可以由社会强有力的道德与伦理法则等隐性契约辅助实施。由于签订契约与实施契约都需要成本,也由于人们在现实生活中的机会主义倾向,客观上需要一种强制性组织,此之谓国家。掠夺论认为,国家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暴力工具。国家代表的是统治阶级的利益,其目标函数是统治阶级追求利益最大化,约束函数是其它集团、阶级的利益以及其它国家和统治者竞争的潜在利益。其运行机制就是统治集团的代言人界定一套产权制度,为使权力集团的收益最大化,而从其它集团、阶级中榨取各种收入。诺思认为,契约论和掠夺论都是不全面的。因为契约论解释了最初签订契约时所获得的利益,但未说明不同利益成员其后的最大化行为,而掠夺论忽略了契约最初签订的得利而着眼于掌握国家控制权的人从其选民中榨取租金。诺思综合了契约论与掠夺论的观点,提出了国家“暴力潜能”分配论。他认为,如果暴力潜能在公民之间平等分配,就会产生契约性的国家;如果不是平等分配,那么就会产生掠夺性国家。

  诺思构造了一个统治者福利或效用最大化的国家模型,该模型中的国家有如下三个特征:(1)国家为获取收入,以一种服务(提供安全保护与公正环境)作交换来收取公民为购买这种安全与公正所支付的税金;(2)国家试图像一个带有歧视性的垄断者那样活动,为使收入最大化而为各个集团设定不同的产权;(3)国家受制于它的选民的机会成本,面临其它国家或潜在统治者的竞争。所谓机会成本,是指选民支持其它国家或者该国潜在竞争者的收益。收益高,证明选民的机会成本大。选民的机会成本决定国家在建立产权制度时对选民利益的考虑程度,即所建立的产权结构有利于选民的程度。

  根据上述国家模型,可以推出国家的矛盾行动。诺思认为,“国家提供的基本服务是博弈的基本规则。无论是无文字记载的习俗,还是用文字写成的宪法演变,都有两个目的:一是界定形成产权结构的竞争与合作的基本规则,这能使统治者的租金最大化;二是在第一个目的的框架中降低交易成本以使社会产出最大化,从而使国家税收增加。”[11]这两个目的是相悖的。第一个目的是企图确立一套基本规则,以保证统治者自己的收入最大化;第二个目的是建立一套能使社会产出最大化而完全有效率的产权制度。在许多情况下,这是一个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的两难选择:或者选择较大的租金收入较小的社会产出,或者选择较大的社会产出较小的租金收入。从历史上来看,在使统治者(和他的官僚集团)的租金最大化的产权制度与降低交易费用和促进经济增长的产权制度之间,存在着持久的冲突(如图4-2)。正是国家的这两个目标函数的冲突导致了国家的矛盾行动。而国家的矛盾行动又导致了国家的兴衰。也就是说,如果国家的第一个目的在国家决策中占据主导,那么很可能建立了不好的产权制度,结果导致经济出现停滞。反之,如果第二个目标占据决策中心位置,则有效的产权制度被建立,同时,国家经济实现长期持续增长。

图4-2 国家的双重目标及其冲突

  注:实际上,如果把经济行为分为两种:一种是“做蛋糕”;一种是“分蛋糕”,那么,在“分蛋糕”时,国家的双重目标就会存在持久的冲突,在“做蛋糕”时,国家也可以通过扩大产出,从而使税收增长,并进而导致租金增大,但国家有时会倾向于“分蛋糕”。

  在这个国家模型中,统治者存在竞争对手:与之竞争的国家或本国内部的潜在统治者。因此,国家面临两种约束:竞争约束和交易成本约束。这两种约束都会导致无效率的产权。在第一种约束下,统治者为了自己的统治地位,将避免触犯有势力的选民,从而会同意一个有利于利益集团的产权结构而无视它对效率的影响。在第二种约束下,由于交易成本过高(监督、检测和课征税收)会减少统治者的税收,因此,国家建立有效的产权制度(有效率的产权制度)的决心不大。

  根据这个国家模型,由于影响这个模型的因素的变化,比如技术,可能会导致国家发生一定的变化。也就是说,在这个模型中,国家是内在不稳定的。信息费用、技术、人口和统治者的死亡都是导致不稳定的因素。比如,军事技术的变化、提高一个选民集团谈判力量的相对价格的变化,都可能导致国家会放弃一些规则的制定权。当然,尽管从理论上分析国家有内在不稳定的特征,但变化和调整也不是随时随地的,即有相对的稳定性。这是为什么呢?“搭便车”可以解释这个问题。由于国家的变化是一个公共品,因此,理性人都有“搭便车”的激励,而正是这种“搭便车”使得国家变得具有相对稳定性[12]。

  (三)意识形态理论。解释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还需要一个意识形态理论,否则,不能对人类社会的历史进程给出较为圆满的解释。根据新古典经济学理论的假定,人都是理性的,而且有机会主义倾向。如果人是理性的且有机会主义倾向,那么就会导致“搭便车”行为无处不在。为什么会有这种现象呢?奥尔森(Mancur Olson)在《集体行动的逻辑》一书中给出了解释。他认为,集团本质上提供了一种公共品。由于公共品的非排他性,个人在不付出成本的条件下并不会减少所获得的收益,而如果付出大量的成本时,其收益也不会增加。正是在这样的条件下,理性人有激励选择“搭便车”。而如果所有人都采取“搭便车”的行动,那提供公共品的集团将不存在。也就是说,如果一个集团不能提供排他性的个人收益,这个集团将不能存在下去。如果加以引申,不难发现,如果集团为个人提供的收益越来越小,则这个集团将会衰亡;在一个大集团中,维护公共利益的动机要小于一个小集团,因为,维护大集团的利益时付出的多而得到的少。总之,奥尔森的核心观点是:当个人仍能通过“搭便车”方式得益时,理性人就不会承受参与大集团活动的成本[13]。可见,“搭便车”的行为将使得很多公共品不能提供。

  但是现实中的大量事实告诉我们,公共品并不是不能提供的,很多人也并没有采取“搭便车”的行动。那如何解释这些现象呢?诺思认为,这不需要否定新古典经济学中的理性人的假设,只要在新古典的解释框架中,扩展一个意识形态理论即可。诺思承认,现实中的个人效用函数要远比新古典经济学理论的简单假定复杂得多。社会科学家的研究任务就是要拓展理论以便能预言人们什么时候采取“搭便车”的行动和什么时候不采取。为此,解释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需要一个意识形态理论。该理论有三个要点:

  第一,意识形态的本质。诺思认为,意识形态是指人们用以解释周围世界和指导其判断和行动的一套主观信念。每一个人都生活在意识形态当中。意识形态借助于家庭、学校的教育和各种知识存量,深深地扎根于人的头脑中。意识形态与理性联系在一起的。在新古典的选择世界中,人们可以根据物品的价值和完全的信息进行决策,这被认为是理性。事实上,物品价值的衡量取决于意识形态,即意识形态不同,物品的价值也许就不同。另外,信息也是有成本的,人们不可能获得完全信息。在这种条件下,人们的决策理性实际上是一种有限理性,而且受到意识形态的影响。意识形态有三个特点。(1)意识形态是一种节约机制,通过它人们认识了他们的所处环境,并被一种“世界观”导引,从而使决策过程简单明了。(2)意识形态不可避免地与个人在观察世界时对公正所持的道德、伦理评价相互交织在一起。(3)当人们的经验与其思想不相符时,他们就会改变其意识观点,去试图发展一套更适合于其经验的新的理性。

  第二,意识形态的改变。意识形态的改变类似于托马斯·库恩(Thomas S.Kuhn)意义上的“科学革命”[14],在稳定期间,是一些渐进的小的修正,在变化期间,是激进的范式革命。意识形态的变化和更新需要一定的知识积累和个人经验的累加。如果用经济学的语言描述意识形态变化的原因,可以归结为相对价格。产权的改变(对传统的权利否定)、要素市场和产品市场上的交换条件的变化(偏离了公平)、利益集团相对收入的变化以及信息成本的降低(人们相信更优惠的交换条件可能在别处发生)都会改变人们对制度公平性的看法,并进而导致意识形态的变化。

  第三,意识形态的成功。成功的意识形态必须具备三个特征:首先,能够解释历史,并且能够解释现行的产权结构和交易条件是如何成为更大的体制的一部分的。诺思认为,对历史进行解释的假说受到意识形态影响,成功的意识形态必须能够支持历史假说。产权结构和交易条件之所以能够存在于现有体制中,在于它有其合法性。这种合法性必须由意识形态来证明和巩固。其次,必须是灵活的。所谓“天变道亦变”,为了解释丰富多彩、变化多端的现实世界,意识形态本身必须是灵活的,否则不能生存下去。最后,一个成功的意识形态必须能克服“搭便车”的问题。由于意识形态,一些群体可以不按照有关成本与收益的简单计算来行事,这可以弥补新古典经济学分析上的不足。诺思举例指出:如果人们相信公民住宅“不可侵犯”,房屋即使空着也不必担心有人盗窃或故意破坏;如果乡村宁静而优美的环境被认为是一种公共产品,人们便会自觉维护其优美而不去捣乱它;如果人们相信民主政治的价值,那么他们就会把投票当作一项义务来履行,而不仅仅是“搭便车”。

  总之,意识形态理论对于解释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是非常必要的。诚如诺思所言,“一个有关制度变迁的动态理论如果限于严格的对个人主义的、有理性目的的活动的新古典式约束,我们就无法以此来解释从古代犹太人顽强的斗争到1935年通过社会保障法其间所发生的大多数现实变化。现实的经济变化的发生不仅是因为相对价格的变动对新古典模型产生压力,而且是因为不断演变的意识形态观念使得个人和集体对自身地位的公平性产生相互对立的观点,并使他们按照这些观点而行动。”[15]

  诺思吸收了古典、新古典以及马克思理论的分析思想,并借助于产权理论、国家理论、意识形态理论整合出自己的制度变迁理论。诺思既认为人类社会的长期发展进程中存在着马尔萨斯所言的周期,也认为人们通过制度变迁可以超越“马尔萨斯陷阱”。在描述一个社会的长期发展演变时,他认为现存理论中最有说服力的是马克思理论的框架。因为,它包括了新古典经济学中所没有考虑的因素,比如制度、产权、国家和意识形态。然而,从具体分析上,他又说,新古典经济学中把机会成本作为分析工具并强调相对价格的重要性,这个模型比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模型分析更为上乘。当然,古典、新古典和马克思理论都存在不足,好的理论还必须超越这三者。

二、历史解读:两次经济革命

  有了理论之后,诺思开始对历史上的重大经济社会变化进行分析。他以两次“经济革命”为切入点,分析了人类社会100万年的发展变化。“经济革命”一词表达的是这样一种含义:人类社会两次重大的经济体制变化。这两次变化一次是作为知识存量基本变化结果的社会生产力的根本变化,一次是实现这种潜力的组织变化。第一次经济革命创造了农业文明,第二次经济革命把经济增长纳入经济体系的新知识弹性供给曲线。两者都蕴含了根本性的制度重构。

  诺思首先分析了第一次经济革命及其组织结果。第一次经济革命(有人类学家称之为新石器革命)是指发生在1万年前的人类生产生活方式从狩猎采集业向定居农业的转变。对于这个转移,有些人类学家认为气候是影响转变的重要因素。气候变冷导致自然资源的基数下降,包括动物的灭绝。然而,历史证明这种理论存在欠缺,因为,气候变化与向农业转移的时间和地点并不相吻合。还有一种理论认为人口扩张对自然资源基数产生了压力,并在各个竞争性团体之间引起了生存竞争。从而导致定居农业替代狩猎采集业。诺思则从产权角度对这次转移做出解释。他认为作为排他性的公有财产而组织起来的原始农业,从产权的效率来看,优于狩猎业。狩猎的公有产权与农业的排他性公有产权的差异是解释第一次经济革命的关键。这里的排他是指群落与群落之间。此时没有考虑群落内部的产权清晰是有其合理性的。第一,群落的成员数量比较少,监督比较容易;第二,群落可以通过规则、禁忌和戒令来约束其成员。为什么会有排他性的产权出现呢?诺思认为终极原因是人口数量的增长。随着人口数量的增加,“马尔萨斯陷阱”的威胁迫近,人类必需找到一种自动平衡的方法来超越“马尔萨斯陷阱”。限制人口数量是一种方法,但更好的方法是建立产权。产权能够限制开发资源的速度。正是这一方法,使得人类社会经历了第一次经济革命。产权的变化提高了生产效率,同时能够刺激更多的新知识和新技术出现。

  第一次经济革命的组织结果是什么呢?这也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因为,在诺思看来,经济实绩取决于这种经济的组织结构。而这时的大部分经济组织都不同于现代社会的经济组织,它们适应了当时的产权结构。从定居农业出现到罗马帝国鼎盛的八千年里,有这样一些发展趋势:人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在增长,人类定居的区域在扩大;狩猎采集向农业渐进转变;国家伴随着战争和政治上的动乱出现,国家的规模在扩大;技术取得了重大进步;贸易得到了发展和扩大,出现了非人格化的市场;城市出现;出现了各种经济组织;产权多样化,既有排他性的国有产权,也有个人私有产权;出现了快速的经济增长;收入分配变得明显不公。其中,国家的出现是古代世界最主要的成就。国家具有使其内部结构有序化的相应规则,并具有实施规则和其它国家竞争的强制力。国家之所以会出现,是定居农业发展的结果。定居农业的耕种、灌溉以及共同防卫的要求、管理和协调日益复杂化的分工和专业化的要求导致国家最终替代了农业共同体。而且,国家的规模越来越大。几种因素可以对国家规模变化做出解释,比如自然地理环境(治水和灌溉决定了中国和埃及的国家规模)、军事技术等。虽然在不同地域都出现了国家,但国家的组织形式和内部制度却不尽相同。诺思研究了埃及、波斯、希腊和罗马。他发现,古代埃及的国家规模较大,实行等级制度和集权统治。之所以如此,是农业灌溉的需求使然。与埃及不同,波斯是一个由各种宗教、经济和分权的政治单位组成的混合体。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波斯的地理环境是开放的,不像埃及拥有一个封闭的地理空间。多山的地理环境孕育出了希腊的城邦制度。希腊发展了民主政治和个人土地所有制。这种制度最终成为埃及和波斯的榜样。罗马继承了希腊传统,发展了具有自己特色的政治经济组织,并且完善了罗马法。这部法律是建立在要素和产品市场的排他性个人产权基础之上的。从国家的发展演变中,诺思发现,古代社会的发展趋势是国家通过建立政治经济制度,降低了交易成本,促进了专业化和分工,扩大了市场规模,提高了人们的生活水平,适应了人口数量的不断增长。

  尽管国家通过建立组织和制度来适应人口的增长,但最终所有的古代社会还是衰落了,其中最明显的标志莫过于千年罗马帝国的衰亡。古代世界经济的变迁与衰落的原因何在呢?诺思认为还是人口起了决定性作用。随着农业对狩猎采集的替代,排他性的公有产权赋予了形成人口增长的两种源泉。一种源泉是可供农业开发、利用的土地和资源的供给;第二种源泉是由驯化动植物的进步和农业技术进步所带来的生产率的提高。但是,这两种源泉并不能完全保证“马尔萨斯陷阱”不复存在,即不能克服收益递减的危机。有一些国家由于有肥沃的土地,由于非农业部门的收益的增长超过了农业部门的收益递减,以及农业产权的变更所引起的生产率增长抵消了收益递减,因而可以保持人均收入增长。但另一些国家则没有这样好运气。这些国家为了跨越“马尔萨斯陷阱”,不得不采取殖民化和征服等办法。如果这两种办法行不通,则只有通过改变产权结构,但这种产权的重新界定,往往都是有利于该国的短期生存。可见,古代社会的衰落与不能建立新的好的产权制度有关。当然,古代社会也有存在很长时间的。如何解释这种现象呢?诺思的回答是意识形态使然。意识形态使得人们超越了简单的成本-收益计算,促使他们或者臣服或者反抗。至于罗马帝国之所以会衰落,诺思给出的解释是,由于野蛮人日益提高的军事技术降低了罗马人的比较优势。罗马帝国军事上的比较优势的消失使得它不能提供有效的产权保护和执行,从而没有了生存下去的理由,必然要让位于规模相对小的地方自治。

  罗马帝国在公元5世纪衰亡,之后进入了西方封建主义时代(公元500-1500年)。欧洲建立了能够带来秩序和稳定的政治经济结构,然而,随着制度变迁,该政治经济结构也将崩溃。诺思认为,人口变化和战争在解释有关结构转变中起关键作用。战争决定政治单位的规模和结构,人口变化则通过影响土地和劳动的相对价格,决定经济组织和产权结构的改变。庄园制是欧洲封建主义的主要特点。在庄园制度下,领主给农奴提供土地使用权,农奴给领主提供劳役及其实物,相当于税收。此时,劳动是稀缺的,因此,领主面临着农奴逃跑和撕毁契约的约束。正是由于有这样的压力,领主才有动力把农奴固定在土地上。诺思和托马斯认为,分配劳役减少了市场交换的高昂的交易成本。当然,他们的这一观点受到一些经济史学家的质疑。有学者称,彼时通过市场获得消费品所需的交易成本并不比分配劳役的交易成本高[16]。作为一种制度,诺思认为,庄园制的最鲜明特征就是领主和农奴之间的契约性质。这个契约对于庄园主来说是有利的,因为不存在公正的第三方来监督这个契约。但也并不是说庄园主可以为所欲为,他受到的约束是农奴的反抗和逃跑。农奴的地位虽然不利,但“官逼民反”的情绪也会使其“破罐子破摔”,以对抗庄园主的“过分”行为。因此,契约可以被庄园主“谨慎”对待。在一种稳定的社会秩序下,人口开始增长,经济活动开始扩张。通过边疆运动,西北欧已经到处可见新庄园。庄园增多的同时也增加了贸易的潜在收益。结果贸易和商业也发展了。在城镇中,关于商业的制度和法庭建立了,服务于制造商和手工业者的行会出现了。随着人口的增长,劳动的边际收益下降,结果导致要素的相对价格发生变化,土地的价值上升了。土地的价值上升激发人们变更产权,从而使土地得到更加有效地利用。国际贸易的繁荣也促使产权保护的提供者发生转移:从由自愿性团体进行的非官方管理转向国家管理。贸易的发展使得非农生产部门的生产率提高,但不能抵消农业部门边际收益递减之趋势,结果就是马尔萨斯危机到来了。14世纪的瘟疫(黑死病)对欧洲的打击是致命的。贸易和商业衰落了。人口出现了急剧下降。劳动相对于土地变得稀缺了。农民在和领主谈判时的实力增强了。农奴制的主仆关系让位于对占有权的承认,并结束了奴隶义务。自由劳动者摆脱了庄园法庭的管辖,并开始处于国王的保护下。这导致了庄园制的解体。庄园制解体标志着封建主义衰落了。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商业和贸易大不如从前,但它们并没有消失,市场依然存在,并与货币经济共存。另外,制度安排和产权方面的变化在不同国家的表现有所不同。

  从公元1450年到1650年,欧洲社会开始向外扩张,扩张的结果是使世界其它地区和欧洲联成一体。伴随着欧洲人的殖民,世界其它地区成为了欧洲的殖民地。这种格局扩大了世界贸易,从宗主国延伸而来的制度和产权奠定了殖民地区后来的发展模式。出于对殖民地和贸易的竞争,战争不断出现。伴随着战争,政治经济单位的结构发生了转化。马尔萨斯危机依然是这时期欧洲社会经济发展的阴影。17世纪危机横扫欧洲,但对各国的影响有所不同。英格兰和荷兰的程度较轻,而法国,特别是西班牙则深受其害。英格兰和荷兰因为产出增长快于人口增长而逃脱了“马尔萨斯陷阱”;法国尽管没有发生经济萧条,但明显地落后于英国;西班牙以前是欧洲最强的国家,但此时陷入了绝对下降的状态。之所以会有如此不同的状态,在于各民族国家的产权制度不同。而产权制度的不同演化路径又深嵌在各民族国家的历史中。法国曾经被英国占领过一大块土地,而且贵族之间斗争频繁。为了重建稳定的秩序以及维护国家的统一,法王需要有大笔税收来供养军队。人民基于对这种保护的渴望就默认了王权对于税收的调整权,而且,这种权力并没有随着战争的结束而结束。另外,法国经济具有很强的地方性,为了容易征税就需要维持一个很大的官僚机构。官僚机构的庞大导致税收的增加。为了解决这个矛盾,于是政府就出卖特权给地方性组织和行会等,结果导致地方性经济的进一步严重,产权制度不完善,交易费用上升,资源配置效率降低,经济发展停滞。西班牙的产权制度也很糟糕。为了筹措与摩尔人作战的经费,代议制机构把征税权让渡给皇室。皇室通过出卖特权(来回迁徙羊群)让牧主团获得收入,但结果导致无法建立好的的土地产权。在来自低地国家的收入减少后,为了维持庞大的军费皇室不得不把垄断权出卖给行会。这也导致了抑制生产性活动的产权结构的进一步稳固。不良的产权制度导致法国和西班牙贸易和商业的衰落,导致经济发展停滞。英格兰和荷兰与上述两个国家不同,它们的产权制度激励人们更有效地使用资源,并把资源投入到发明与创新活动之中。荷兰之所以能够建立好的产权制度,在于以下三个原因:第一,(出于善心)菲力普建立了议会,限制了王权的调税权;第二,贸易带来的巨大税收容易征收,不需要很大的官僚机构。此时,也不需要维持很大规模的军队;第三,贸易的巨大利益,使得民众愿意拿税收来换取对私有产权的保护。英国在14-15世纪也跟法国和西班牙一样,以出卖特权换取税收。但是因为对羊毛税的争夺,几方做出了妥协,王权获得了税金岁入,国会赢得了规定征税水平的权利,而商人得到了对贸易的垄断。之后,羊毛税已经变得不重要,重要的是,对产权的控制权转移到由商人和土地贵族所组成的国会手中,这就为建立好的产权制度奠定了基础。英国经济之所以能成功地摆脱17世纪的危机,直接地归因于逐渐形成的私有产权制度。至于为什么英国产权性质能够摆脱欧洲大陆模式,诺思认为是多种原因造成的。从地理环境上看,英格兰在地理位置上是一个岛屿。外国的入侵不像欧洲大陆那样构成严重的威胁。因此,中央政府提供的保护对英国人来说不如对法国人重要。从国内政治看,王位的竞争局面也限制了王权。另外,英国经济的性质使得其不需要依附于皇室的庞大的官僚机构。上述这些原因决定了皇室没有理由对产权和征税权进行中央集权,更没有理由建立一个庞大的中央政府。由于产权制度不同,欧洲各国走上了不同的发展道路。

  对于工业革命,诺思不同意把它的内涵仅仅归结为技术变化。他的论点是:工业革命是以前一系列制度变迁逐步累积的结果[17]。这里的制度变迁主要是指对产权的充分界定。正是充分界定的产权改善了要素市场和产品市场。结果导致市场规模的扩大。市场规模扩大,导致更大范围内的专业化和分工,从而增加了交易成本。为了降低交易成本,组织和制度进行适应性变革,从而发明的产权可以得到更好的界定。对发明的产权保护进一步提高了收益率。提高的收益率与扩大的市场相结合,引导资源投入新的渠道,也进一步激励了科学发明和技术创新。正是这一系列的创新,为第二次经济革命铺平了道路。按照诺思所言,“科学和技术的结合造就了第二次经济革命”[18]。

  诺思认为第二次经济革命产生可以分成三步:第一步是科学法则的提出;第二步是工业革命期间科学家与发明家之间的知识交流;第三步是产权的演变,使私人收益率更接近于社会收益率。第二次经济革命导致了技术进步,机器在生产中替代了人脑和人手,同时,新的能源得以利用。这种技术进步和能源转换使持续的经济增长成为可能,并且能应对人口数量的大规模增长。技术进步也以生产过程中的巨大的固定资产投资的明显的不可分性为特征。潜在的规模经济的实现需要大量持续的生产和分配,从而带来了交易成本上升的问题。因此,才有企业的管理革命,其意义就在于降低伴随新技术而来的交易成本的上升。当然,通过分工和专业化,生产率还是大大提高了,而且,明显高于交易成本上升的不利影响,即技术进步促进了经济发展。钱德勒认为通过纵向一体化可以降低交易成本,然而,诺思认为,这种视野还不够。研究第二次经济革命所带来的交易成本的上身,需要从更大的范围进行考察。第一个问题是对投入品和产出品的考核问题。第二个问题是具有较长使用期和较低替代可能的庞大的固定资产投资需要长期的交换关系和契约安排。交易成本上升体现在五个方面:第一,考核产出质量的资源费用增加;第二,虽然班组生产存在着规模经济,但却因消极怠工增加而付出了代价;第三,由于得自机会主义行为的潜在收益是丰厚的,导致了企业内和企业间契约关系的策略性行为;第四,大型组织导致官僚问题;第五,大规模的企业生产还存在负的外部性,这导致了政府干预的增加。另外,由于新技术降低了运输和信息成本,导致了地区、国家和世界范围内的分工和专业化,它产生了针对世界范围供求条件的市场意识以及传导机制的变化,也刺激了国际范围内的机会主义,结果是政治不稳定和经济依附成为专业化的代价。

  第二次经济革命在西方世界展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繁荣时代,也导致了对市场经济和资源配置市场形式的剧烈反应,那就是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发展。那么是什么原因促使国家对资源配置的市场形式不感兴趣呢?诺思提出了两个假说来解释这个问题。第一个假说是,因为促使利益集团克服搭便车问题和获取对国家的控制(或者至少是参与控制)而形成的交换关系的特点,市场竞争导致了严重的异化。第二个假说是,市场竞争使社会各团体通过国家来改变产权制度和削弱竞争压力,从而保护自己免于市场竞争之影响。第一个假说以卡尔·波兰尼(Karl Polanyi)的看法为代表。波兰尼认为,自我调节的市场理念是一个乌托邦,自我调试的自由市场存在着巨大的缺陷,资本主义社会具有可怕的社会后果[19]。诺思不同意波兰尼的看法,正如不同意熊彼特的看法一样。熊彼特认为,资本主义的成功造就了意识形态的异化,最终导致其灭亡。第二个假说表明,为降低交易成本而出现的竞争导致地区、国家和国际的专业化和劳动分工,这种竞争的内在不稳定性使市场体制有自我毁灭的趋势。

  借助于分析1789-1914年间美国经济的结构与变迁,诺思考察了宪法、政府、利益集团和意识形态之间的互动关系,考察了宪法的制定者试图怎样控制国家和最后这些控制措施如何被摆脱,并指出结构变迁考察的意义。因为,很多学者由于未能分析结构变迁,从而误解了20世纪的经济史。

三、制度变迁理论的要点与不足

  诺思认为经济史的任务是按时序解释经济结构及其实绩[20]。为了完成这种解释,必须借助于一定的理论。传统的新古典经济学理论不能完成这个任务。在这种条件下,诺思采用“拿来主义”的方法,集成各种理论,最终构建了制度变迁理论。这个理论是对新古典经济学理论的超越,也可以说是新古典经济学理论的一般化。诺思的制度变迁理论作为一个概念性的分析框架保留了稀缺性以及随之而来的竞争的基本假设,保留了微观经济理论的分析工具。只不过补充了理性假设,增添了时间因子。从这个角度看,制度变迁理论是对新古典理论的超越。但是,诺思并没有否定新古典经济学理论的分析范式,只不过将制度、组织、意识形态等原本经济学理论中不予探讨的对象纳入到分析中,从而使新古典理论具有动态特征。从这个角度看,制度变迁理论是新古典经济学理论的一般化。

  诺思的制度变迁理论有四个要点:

  第一,产权制度对于历史发展是重要的。在《西方世界的兴起》一书中,诺思开篇就指出:有效率的经济组织是西方世界兴起的关键。而有效率的经济组织产生于好的产权制度下,即好的产权制度催生了有效率的经济组织。在该书中,诺思通过对西方世界兴起的解读也论证了他的这个观点。《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在《西方世界的兴起》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了产权制度的演变和作用,进一步探讨了产权制度和人类社会结构变迁的关系。可以说,这本书与上本书一样,诺思还是紧紧扭住产权制度这个核心,来阐述他的理论,并通过历史解读来证明其观点。通过研究,诺思扩展了他对产权制度的认识。在《西方世界的兴起》一书,他的结论还只是针对西方世界兴起而谈,而到了《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他得出结论:人类社会的每一步重大的发展变化实际上都离不开产权制度的变化,人类社会的进步源泉来自于产权制度的进步。人类社会的两次经济革命离不开产权,西方之所以能够崛起,之所以能够跨越“马尔萨斯陷阱”,各个民族国家的经济表现之所以出现差异,也离不开产权。

  第二,产权制度不是存在于真空中,它与国家(政府)、市场交换、意识形态、人口增减、技术进步等众多因素相关。好的产权制度能够降低市场交换中的交易成本,从而促进贸易和商业的发展,从而促进进一步分工和专业化。产权制度与国家这个强有力的组织有关。因为,国家是产权制度的提供者。成功的意识形态需要能够加强人们对现有产权制度的认可,能够降低市场交换中的交易成本,能够减少人们的“搭便车”行动,能够使得集体行动成为可能。如果市场交换中的交易成本非常高,就会发生组织(企业)对市场的替代。人口增减影响要素禀赋结构,并进而影响相对价格,影响制度变迁的成本和收益。人口数量的变化和资源禀赋的结构对于产权制度形成和实现经济增长都有很重要的作用。技术进步对于产权改变也有影响。技术进步可以克服搭便车问题。技术和制度变化在某种意义上等同。“一项安排毕竟仅仅是使得资源以某一特定的方式进行组合的一系列安排中的一种,从这一意义上来说,它们不过是技术流程的另一种形式。”[21]技术和制度(产权)都会促进经济发展,而且二者呈现出相辅相成之关系。新技术有可能导致组织和制度变化,组织和制度的高效率也会催生新技术的出现。在某些特定时期,技术进步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是明显的。然而,重大的技术进步没有出现时,组织、制度的创新就会对经济产生重大影响。技术进步与制度变迁二者在经济发展中相互作用,不可分割。总之,诺思以产权制度为核心,将各种变量整合到一起,形成了一个能够解释历史的制度变迁理论模型。

  第三,国家在产权制度的变革中不是“中立”的。由于国家的双重目标存在着冲突,国家在建立产权制度上的作用也是未定的。国家有可能通过建立好的产权制度而使经济获得增长,也有可能为了租金最大化而使坏的产权制度得以实行,结果是阻碍了经济增长。这揭示了国家和产权制度、经济增长之间的联系。事实上,关于国家和经济之间关系的讨论,从经济学的鼻祖亚当·斯密那里就开始了。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提出了他的著名论断“国家的三项职责”。国家的第一项职责是保护本国不受外来侵犯。第二项职责是维护社会公正,即保护公民个人,使其不受到其它人的压迫与侵犯。出于贪婪,富人会攫取更多的财富,出于对劳动的厌恶和对安逸的追求,穷人也想不劳而获。在这种条件下,如果没有国家,任何人的财产都将是不安全的。国家的第三项职责是建设并维护公共设施,支持教育。这种国家理论体现了斯密作为自由经济倡导者的情怀(反对政府干预经济),对于19世纪的公共财政具有很大影响。20世纪30年代的大危机催生了凯恩斯的宏观经济学,国家(政府)不再“袖手旁观”,不再只是“守夜人”,它有正式理由干预经济。政府对宏观经济的干预使得经济摆脱了“危机”。然而随着政府干预的加强,政府干预的局限性和缺陷也日益显露出来,政府财政赤字与日俱增,政府规模扩张,经济停滞膨胀。此之谓“政府失灵”。如何解决政府失灵呢?在公共选择理论家们看来,要克服政府干预经济的局限性及避免政府失灵,关键的是要实行宪政,即让政府的行为具有约束性。新自由主义者则号召恢复市场在经济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可见,很多学者都对国家和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做出了说明。诺思的创新之处是通过产权理论讨论了国家和经济发展之关系。应该说这是一个新视角,通过这个视角诺思也得出了一个新结论:“国家的存在是经济增长的关键,然而国家又是人为经济衰退的根源”[22]。

  第四,意识形态理论作为辅助,解释了人们在实践中的“非理性”活动。诺思的分析范式是基于新古典的,即他是在“理性人”的假定下,构建其制度变迁理论模型的。然而,通过研究历史,他发现,“理性人”的出发点不能解释所有的历史事实。这相当于历史“证伪”了理论模型。为了使他所建构的理论模型有更好的解释力,他引入新的理论,即意识形态理论。通过这个理论,解释了人们为什么没有在实际行动中采取“搭便车”的策略,解释了集体行动为什么可能。这是诺思理论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综上,可以看出诺思理论的精华所在。诺思提出的制度变迁理论有力地解释了历史。并且,在对历史的解读中,他的理论经受住了检验。然而,在这里也要指出诺思所构建的制度变迁理论中存在的瑕疵。

  首先看诺思的产权理论。诺思认为,产权是由国家界定和实施的。这种观点并不能涵盖社会经济制度变迁的全部历史和产权结构变化的各种形式。在人类发展史上,特别是在漫长的人类文明史前时期,产权结构大多是由人们长期形成的习俗固定下来,或由部落社会的公共机构来界定的。诺思断言国家界定和实施产权,同人类社会发展史实并不完全相符。显然,他不能把国家和社会公共机构明确加以区分。人类由狩猎采集阶段的产权形式转向农业定居阶段的产权形式,并不是由国家界定实施的,因为在一万年前的“群落”、“部落”社会中可能还不存在国家,而存在的只是“群落”、“部落社会”等公共机构。或如诺思自己说的,那时存在的只是“农业共同体”这个“制定并实施公共决策的组织”。[23]

  其次看诺思的国家理论。诺思在国家理论中揭示了国家与产权的内在联系,揭示了国家目标上存在的内在矛盾,并指出了国家和经济发展之间的紧密联系。但诺思的国家理论并不完整。他没有给出国家指导经济的方法,也没在历史解读中陈述之。国家和经济发展的联系如果仅限于产权制度,似乎也简单化了一些[24]。诺思把国家和经济的联系仅定位在产权,实际上反映了其新古典的自由主义理念。

  最后看诺思的意识形态理论。诺思的意识形态理论有很大不足。第一,诺思在论述意识形态的本质时指出,家庭和教育会灌输给人们一种价值观念,使“每个人的个人行为受一整套习惯、准则和行为规范的协调”。这就是说,在一种社会制度下,每个人都会遵从同一的习惯、准则和行为规范,服从统一的道德、伦理标准,因而存在着同一的意识形态。但他在论述意识形态的变化,涉及到意识形态的起源时又说,“不同的意识形态起源于地理位置和职业专门化”,“职业专门化和劳动分工也导致了对于现实的相异的经验和不同的乃至对立的观点。”[25]另外,他在论述成功的意识形态的特点时,还表明在一个社会中既存在“证明现存的产权结构和交换条件的合理、公正”的意识形态,也存在“抨击现存的结构不公”的意识形态[26]。这就是说,在同一社会制度下,又可以有不同的意识形态。诺思对意识形态的说明,前后存有不一致。

  第二,既然诺思认为不同的意识形态起源于地理位置、职业专门化和劳动分工,那么,意识形态的变化也应由人们的地理位置变化、职业变化和劳动分工变化来说明。但诺思不是这样,他说:“当人们的经验与其思想不相符时,他们就会改变其意识观点。”[27]同时又“提出有关相对价格的四种选择”[28],认为这些相对价格会改变个人对制度公平性的原有看法,从而改变人们原来的意识形态。到底是人们的经验变化导致人们意识形态改变,还是相对价格改变导致?诺思没有回答。

  第三,“搭便车”行为的存在是新古典理论所面临的无法解释的难题。诺思认为成功的意识形态能克服“搭便车”问题,能够促进一些群体不再按有关成本与收益的简单的、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的计算来行事。统治者利用意识形态的这种作用,对制度的合理性进行投资,以保证社会的稳定。然而,诺思提出用意识形态理论克服“搭便车”问题,使自己又陷入了新的矛盾之中。他坚持以寻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原则来描述个人和企业家的活动,利润最大化假设确实使结果一目了然。但如果个人行为受意识形态的约束,或受社会规范的影响,那么个人就不再是传统的新古典利润最大化者了。

  虽有上述瑕疵,诺思理论的光辉还是主要的。纵观经济史学史,不得不说,诺思的这本书是一部伟大的著作。它是新经济史革命中新制度学派的代表作;它恢复了经济学的优良学术传统,注重理论和历史的结合;它创制了一种新的经济史研究方法,即利用经济学理论重新解读经济史;它提出了一个重要结论,即制度(产权)变迁是历史演进的源泉,工业革命的突出特点不是技术发明,而是制度变迁;它构建了一个宏伟的分析历史变迁的概念性框架,这个框架堪与马克思的分析框架媲美。

注释:

[1] (美)道格拉斯·C.诺思:《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2页。

[2] (美)道格拉斯·C.诺思:《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序言。

[3] Donald N.McCloskey, The Applied Theory of Price, 2nd Ed, New York: Macmillan, 1985, p339.

[4] Harold Demsetz,”Toward a Theory of Property Rights”, Th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Vol. 57, No. 2, Papers and Proceedings of the Seventy-ninth Annual Meeting of the American Economic Association (May, 1967), pp. 347-359.

[5] 语出《荀子》。

[6] (美)R·科斯、A·阿尔钦、D.诺斯等:《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产权学派与新制度学派译文集》,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205页。

[7] 还有另外一些学者研究了企业组织存在的原因。阿尔钦和德姆塞茨认为企业团队生产(Team Production)具有规模经济。

[8] (美)道格拉斯·C.诺思:《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45页。

[9] (美)道格拉斯·C.诺思:《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1页。

[10] (英)霍布斯:《利维坦》,商务出版社,1985年版,第96页。

[11] (美)道格拉斯·C.诺思:《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4页。

[12] “搭便车”意指在生活中,每个人都有动机“坐享其成”,也就是有意搭别人的便车。

[13] 转引自(美)道格拉斯·C.诺思:《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0-11页。

[14] (美)托马斯·库恩:《科学革命的结构》,上海科技出版社,1982年版。

[15] (美)道格拉斯·C.诺思:《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64页。

[16] 比如波斯坦(M.M.Postan)通过研究发现,要素市场和产品市场上的贸易和货币交换的发展比我们想象的要早,因此,很难说通过市场获取消费品的交易成本要高于分配劳役方式。

[17] 英国经济史学家、工业革命方面研究的权威罗纳德·马克斯·哈特威尔(R.M.Hartwell)持类似观点:“在欧洲,从中世纪以降,就有一些长期的因素——科学、宗教、哲学、政治理论、法律和政府——在发挥作用,但至关重要的、决定的变化还是在重商主义让位给自由放任之后,个人逐渐地从国家的控制中解放出来,对创造发明、对个人努力、进而对生产发挥了刺激作用。资本主义企业家的能量释放出来,他们改变了经济,开启了持续的经济增长过程,也即众所周知的‘工业革命’。”“工业革命是一个‘大断裂’,为我们的现代社会奠定了基础。”参见(英)F.A.哈耶克:《资本主义与历史学家》,中译本,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41、224页。

[18] (美)道格拉斯·C.诺思:《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83页。

[19] (英)卡尔·波兰尼:《大转型:我们时代的政治与经济起源》,浙江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

[20] (美)道格拉斯·C.诺思:《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页。

[21] (美)R.科斯、A. 阿尔钦、D.诺思:《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06页。

[22] (美)道格拉斯·C.诺思:《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0页。

[23] (美)道格拉斯·C.诺思:《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04页。

[24] 若关心国家和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可参阅王一江:《国家与经济》,来源于《比较》2005年第18期,中信出版社。

[25] (美)道格拉斯·C.诺思:《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56页。

[26] (美)道格拉斯·C.诺思:《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57页。

[27] (美)道格拉斯·C.诺思:《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54页。

[28] (美)道格拉斯·C.诺思:《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5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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